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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15 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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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發展進程中的政府職能轉變規律
政府職能的產生、發展和變革是人類社會不斷發展變化的結果。不同社會或同一社會的不同發展時期,社會對政府職能的需求不同,政府職能供給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每一個社會發展階段的政府職能除了共性之外,也都具有該階段的特殊性,體現出政府職能發展變化的基本規律,參照我國民生發展進程中的訴求,政府職能轉變的規律性主要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政府職能現代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構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即是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而實現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在于必須實現政府職能的現代化。這是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總體趨勢和必然規律。政府職能轉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轉變的根本目的是加快實現政府職能的現代化,這也是鞏固和改善民生的內在要求。當前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已取得一定成就,但距離現代化的要求還存在差距,要實現這一目標,關鍵是解決好現代政府的定位問題,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邊界問題。通過減少政府對市場的不當干預,加強對市場的有效監管,調整政府對社會的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使其更多地向民生傾斜,從而使政府職能與政府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角色定位保持一致性,以實現政府職能的現代化。
管理服務擴大化。社會管理職能并不是國家和政府的衍生,在階級國家產生以前一直存在,是伴隨人類社會發展始終的職能。社會管理職能同樣遵循由少到多、由簡單到復雜的發展趨勢。伴隨著社會公共事務的增多,越來越復雜多樣化,帶來了諸多的社會問題和矛盾,緩解和處理好這些民生問題是社會管理應有的職能范圍。從政府職能發展的歷史看,社會管理職能呈現遞增和擴大的趨勢,由為少數人統治的工具變成為多數人謀福利的工具。而政府職能重心的轉移體現出服務職能的日益擴大化。以我國為例,在工業化和商品經濟發展時期,政府的職能重心是經濟建設,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的歷史前提和面臨的歷史任務決定的。進入后工業化和后現代化時代,隨著信息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府職能結構不能適應社會經濟轉型的需要,需推動其重心向提供公共服務轉變。管理與服務的結合是發展民生政治的應有之義,無論管理與服務,作為責任主體的政府部門都應發揮核心作用。社會管理主要以行政管理為基礎,以法治為保障,對社會關系進行調整和約束,政府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具有一定的強制性。而公共服務以政府和公眾合作為基礎,強調公民權利與民生福祉,強調政府有所為和有所不為,不能缺位、錯位和越位。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以高效規范的社會管理為基礎,同時社會管理必須和公共服務有效結合起來,才能達到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
利益需求民意化。從社會契約論的角度來看,政府是民眾通過契約或授權或派出代表組成,民眾和政府構成委托――關系,政府通過行使公共事務為民眾謀福利,所以政府應以民眾和社會意志為轉移,滿足社會和公眾的需要。推進我國政府職能轉變要開門搞改革,哪些事情不管,哪些事情該管,應當讓社會公眾參與進來,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才能更好地體現社情民意。[1]改善教育、醫療、住房和就業,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民眾的期盼,對于目前集中存在的環境污染、物價上漲、食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民生問題,公眾質疑則較多。但在政治運行的實踐過程中,由于社會結構的分散性、復雜性和政府信息的不充分,使得民眾利益需求的聚合和表達缺乏制度化的參與和決策渠道,或者只是少數人利益需求的反映,形成以政府為中心對社會的管制,措施往往不能充分回應公眾訴求,存在很大弊端。因此,政府需要根據社會和公眾需求的公共性程度、發展規律和自身能力等條件綜合權衡,來界定政府職能,達到政府需求與供給兩方面的互動。檢驗政府職能轉變的成效以是否能讓群眾滿意為標準,黨的十報告也突出強調“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只有真正關注民眾需求,解決民生難題,才能使政府真正實現以民之所望施政,達到民生政府的改革目標,這在一定程度上是適應政府職能發展趨勢和規律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事業和實現中國特色政治發展的必然選擇。
供給市場化社會化。西方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掀起重塑政府、新公共管理運動等一系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浪潮,我國立足于政府職能的轉變,也經歷了一系列機構改革和調整。縱觀其改革成效和發展趨勢,集中體現在政府職能供給逐步向市場化和社會化轉變。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其實質是使政府從不該管的事務中抽身,集中力量管好自己應該管的事,簡政放權,厘清和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政府職能供給的市場化是指政府按照市場規律和原則轉變職能的供給方式,主要表現為:一是放松或取消對市場的某些管制,促進市場的發育和發展;二是在公共服務領域引入市場機制,將政府的權威和市場交換的優勢有機結合,借助于市場手段和方式達到實現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社會化是指政府調整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范圍和履行職能的行為方式,將一部分公共職能交給社會承擔并由此建立起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2]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政府職能的邊界并不清晰,“越位”、“缺位”問題明顯,主要表現在:行政壟斷、地方保護,尚未放開對要素市場的管制,沒有形成公平開放的市場競爭機制;行政審批項目仍較多較繁,對微觀經濟干預過細;對社會事務包攬較多,社會組織培育較弱,難以發揮有效作用。推進政府職能的市場化和社會化,重點是政府向市場、企業、社會組織和民眾放權。如減少審批事項,減少企業稅費,落實企業投資決策自,放寬民間投資市場的準入,培育規范社會組織發展,給社會組織較大活動空間,等等。政府職能通過向社會和市場的轉移,政府自身減輕負擔,由微觀向宏觀管理轉變,專注于宏觀經濟的調整和轉型,社會事務的管理和服務,有利于政府、社會和市場三方的發展,也是向民生轉變的政府職能必然的發展趨勢和規律。
二、民生視角下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路徑選擇
政府職能轉變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在明確民生導向、總結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應找準政府職能轉變的根本路徑,集中力量攻克重點和難點,取得令民眾滿意的實質性進展。當前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存在的基本問題及面臨的現實挑戰,概括地表現為:一是政府宏觀管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與傳統經濟職能相比,相對顯得滯后和弱化;二是政府的經濟職能需要進一步在市場化改革中明確角色定位和調整方向;三是政府管理方式、運行機制以及政府透明度、回應度、執行力需要在實踐中加大改進和創新力度,等等。針對這些問題和挑戰,需以改善民生為基礎,推進以下四個方面政府職能的有效轉變。
改善民生推動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擴大內需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也是重大的結構調整,需把消費作為擴大內需的主要著力點。”這表明拉動消費內需對于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十分重要,而改善民生能夠有效提升和拉動消費內需。但由于目前的社會建設明顯滯后于經濟發展,民生問題沒有得到應有的改善。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一方面應通過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措施,如完善社會保障政策、推進衛生教育事業、促進就業和公平分配等,減少貧困人口數量,增加民眾收入和購買力,提升社會的消費內需拉動能力,為經濟發展提供健康的、可持續的推動力量;另一方面,政府應以民生為本,界定政府職能定位,構建順應市場化改革要求的中國特色政府職能模式,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發揮好政府、市場、社會的作用,加強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能,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客觀要求,也是實現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體制保障。
改善民生使政府改革得到民眾認同。改革是2014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務,政府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順利推進的關鍵在于得到民眾的廣泛擁護和支持,而得到民眾的廣泛擁護和支持的關鍵在于改善民生。只有通過不斷改善民生,使民眾的基本生活和利益保障得到明顯的改善,民眾才能普遍認同政府改革,從而使政府執政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加強。民眾從來都是政府改革的主要推動力量,如在改革進程中民生狀況得不到改善,民眾的認同和支持度就會下降,政府的執政合法性也會面臨嚴峻考驗,改革的阻力就會增加,社會矛盾也會因此增多。對于涉及各方面利益的政府職能轉變來說,首先,政府應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深化改革的強烈呼聲和殷切期待,在方案的制定、實施和評價各個環節,擴大民眾的參與度,充分聽取民意,不僅要看改了什么,更要看是否回應民眾的民生訴求,這樣的改革成效才能讓民眾滿意。如在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方面,在2013年下放416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2014年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進一步簡政放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一律向社會公開,這在激發市場活力的同時,也是回應民意、創新社會創造力的利器。其次,政府應改革不符合職能轉變要求的考核方式,著眼于民生而非政績導向,克服實際上偏重經濟發展的考核,不以“GDP論英雄”,同時加入生態環境、資源節約、民生發展狀況和公共服務質量等方面量化、硬性考核指標,消除官員短期政績行為,因地制宜整合政府部門職能,使功績制與行政問責制掛鉤,監督公務員清晰明確履行政府職能。如此,才能推動政府職能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公共服務、生態文明和公平正義方面取得實際成效。
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調查顯示,近年來中國民眾所關注的熱點焦點幾乎都是民生問題。比如,2010年占城鎮居民關注前六位的社會問題分別是:物價、醫療改革、住房價格、下崗及就業、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占農村居民關注前六位的社會問題分別是:農村醫療改革、物價、養老制度和相關方案、農民增收、農民就業、農業政策。這表明民眾越來越看重自身的現實生活,而且對生活的期望值也在不斷提高。但與經濟發展的幅度和成就相比,民生問題的改善相對滯后,同民眾的普遍期待有明顯差距,已經成為現階段社會矛盾問題的重要源頭。構建和諧社會的體制基礎的核心問題在于政府職能轉變及在此基礎上的國家發展戰略的改變。因此,政府是解決民生問題、進行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關鍵,必須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克服越位、糾正錯位、彌補缺位,突出其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以民生為本,重塑政府的服務精神;以職能為中心,提升政府的服務能力。只有加快建設民生政府,以城鄉社區為載體,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衛生、文化等社會管理和服務資源,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才能有效解決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3]
改善民生,統籌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改善民生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需從政府發展戰略的高度對其加以統籌考慮,堅持建機制,補短板,兜底線,從國家層面對民生政策和制度安排進行頂層設計,努力推進基本民生保障的制度體系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建設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完善民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制度安排。建立公民參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事務的機會均等化機制,通過擴大公民在公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參與,使得政府決策制定民意化和公開化,增加決策執行成功的可能性。其次,完善就業和收入分配更加公平的制度安排。要深化就業和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重點是提高貧困人口和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再次,完善反映和維護公民利益的制度安排,重視傾聽弱勢群體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聲音,創造寬松的民意表達環境,給人們充分表達的權利。最后,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制度安排。[4]在公共服務的設施建設、體系維護、資金投入、技術力量投入等方面制定具體政策,推進均等化、普惠化實現統籌發展。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社會公平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要通過改革逐步理順政府、企業和各類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防止政府集權、越權和腐敗,努力建設民生政府以實現政府職能的關鍵性轉變。
參考文獻:
[1]沈榮華.找準政府職能轉變的切入點[J].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13(6).
[2] 王樂夫,李珍剛.論中國政府職能社會化的基本趨向[J].學術研究,2002(11).
[3] 孫洪敏.構建以民生為本的中國特色社會管理模式[J].南京社會科學,2013(2).
[4] 盧繼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視域中的民生問題與改善[J].理論學刊,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