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3 11:18:2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企業稅收籌劃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論文關鍵詞:稅收籌劃;資本結構;財務杠桿
資金的籌集過程都是企業財務工作中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內容。融資活動對企業的資本運作與經營行為都有重要的影響。所以,企業在融資的過程中,通過對企業融資行為進行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不但可以節約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可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以節約企業的融資成本和減輕企業的稅負水平顯得十分重要。
一、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不同的融資模式決定了企業不同的資本結構和股權結構,從而也就決定了企業所面對的稅收方面的負擔,最終影響了企業整體價值的最大化的實現。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內部融資、外部融資和融資租賃三種。
(一)內部融資
內部融資是指將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構成企業的資金投入,具體的說就是企業將本企業的留存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來源于企業內部,無需花費融資成本,也不需花費融資費用,不存在還本付息與分紅派息的問題,是最理想的融資方式。企業的建立初期首要依靠的是內源融資,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盈利水平不斷提高。內源融資是最基本的融資方式,也是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只有當企業的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企業的資金需要時,企業才會轉向外源融資。
(二)外部融資
企業的外部融資,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分類。直接融資是指企業進行的首次上市籌集資金,配股等股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股權融資;間接融資是指企業資金來源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等債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債權融資。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一的融資方式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不同的融資模式決定了企業的不同的資本結構和股權結構,投資人與公司的關系不同,權利和利益分配不同,從而對公司的治理結構產生影響。
(三)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融資的一種重要方式,企業在管理通過融資租賃獲得的資產時,視為自有資產,計提折舊。這樣企業不需要籌集大量資金可以使用資產,同時,計提的折舊又可以抵扣當期利潤,當然可相應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四)最佳資本結構的形成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的資金來源構成以及其比例關系。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的選擇就是對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在整個資金的比重之中的權衡,以確定本企業的最佳結構。企業通過財務杠桿效應來確定運用負債對普通股收益的影響額,確定是企業的加權平均成本最低,企業價值達到最大化的資本結構。融資決策是每個企業都會面臨的問題,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融資決策需要考慮眾多因素,稅收因素是其中之一。利用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條件對稅收的影響,精心設計企業融資項目,以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或者股東收益最大化,是稅收籌劃的任務和目的。
以下是某公司三種融資方案的比較:(單位:萬元)
由以上三種方案可以看出,在息稅前利潤和貸款利率不變的條件下,隨著企業負債比例的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在不斷增加。通過比較不同資本結構帶來的權益資本收益率的不同,選擇所要采取的融資組合,實現股東收益最大化。我們可以選擇方案c作為該公司投資該項目的融資方案。
二、企業融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模式分析
融資活動作為一項相對獨立的企業活動,主要借助于因資本結構變動產生的杠桿作用對經營收益產生影響。資本結構是企業長期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之間的構成關系。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應當考慮以下幾個總是:融資活動對于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資本結構的變動對于稅收成本和企業利潤的影響;融資方式的選擇在優化資本結構和減輕稅負方面對于企業和所有者稅后利潤最大化的影響。
(一)涉及到企業融資中的主要稅種
企業的融資渠道大致可以分為負債和資本金兩大類,這兩類融資方式的稅收待遇是不同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因此,企業通過負債的方式融資,負債的成本——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從而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稅法同時規定,企業通過增加資本金的方式進行融資所支付的股息或者紅利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因此,僅從節稅的角度來講,負債融資方式比權益融資方式更優。
(二)企業融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模式
1.內源融資。企業通過自我積累方式進行籌資,所需時間較長,無法滿足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另外,從稅收的角度來看,自我積累的資金也不存在利息抵扣所得額的總是,無法享受稅收優惠。再加上資金的占用和使用融為一體,企業所承擔的風險比較高。一般來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于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貸款融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于企業間拆借所承受的稅收負擔,企業間借貸的稅收負擔要重于企業內部集資的稅收負擔。
2.債券融資。發行債券日漸成為大公司融資的主要方式。債券是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用以記載和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有價證券,由企業發行的債券稱為企業債券或公司債券。債券發行融資對象廣、市場大,企業比較容易找到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整體收益的方法,另外,由于債券的持有者人數眾多,有利于企業利潤的平均分擔,避免利潤過于集中所滯來的較重稅收負擔。
3.銀行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也是企業較常使用的融資方式,由于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這一融資方式比企業自我積累資金的方式在稅收待遇上要優越。企業的資金來源除權益資金外,主要就是負債。負債融資,一方面債務利息可以抵減應稅所得,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另一方面還可通過財務杠桿作用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假設企業負債經營,債務利息不變,當利潤增加時,單位利潤所負擔的利息就會相對降低,從而使投資乾收益有更大幅度的提高,這種債務對投資收益的影響就是財務杠桿作用。僅從節稅角度考慮,企業負債比例越大,節稅效果越明顯。但由于負債比例升高會影響將來的融資成本和財務風險,因此,并不是負債比例越高越好。
4.股票融資。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融資的選擇方案之一。由于發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與紅利是在稅后利潤中進行的,因此,無法像債券利息或借款利息那樣享受稅前列支的待遇。但發行股票不需償還本金,沒有債務壓力,成功發行股票對于企業來講也是一次非常好的自我宣傳機會,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其他方面的諸多好處。
(四)企業融資活動中稅收籌劃中的其它方面
1.長期借款的還款方式籌劃。在長期借款融資的稅收籌劃中,借款償還方式的不同也會導致不同的稅收待遇,從而同樣存在稅收籌劃的空間。比如某公司為了引進一條先進生產線,從銀行貸款l000萬元,年利率為10%,年投資收益率為18%,五年內全部還清本息。經過稅收籌劃,該公司可選擇的方案主要有四種:(1)期末一次性還本付清;(2)每年償還等額的本金和利息;(3)每年償還等額的本金100萬元及當期利息;(4)每年支付等額利息100萬元,并在第五年末一次性還本。
在以上各種不同的償還方式下,所償還額、總償還額、應納稅額以及企業的整體收益均是不同的。一般來講,第一種方案給企業帶來的節稅額最大,但它為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卻是最差的,企業最終所獲利潤低,而且現金流出量大,因此是不可取的。第三種方案,盡管企業繳納了較多的所得稅,但其稅后收益卻是最高的,而且現金流出量也是最小的。因此.它是最優方案。第二種方案次估,它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小于第三種方案,但大于第四種方案。長期借款融資償還方式的一般原則是分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盡量避免一次性償還本金或者本金和利息。
(一)因不規范的稅務行政執法而產生的風險
企業稅收籌劃的本質與真正意義上的避稅是有差異的,稅收籌劃工作滿足合法性特征的前提,決定了其籌劃行為是合法的,并應該獲得相應稅務機關以及行政持法部門的認同。但從實際情況看,由于稅收籌劃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明確定義,使得其存在的本身就具有一定彈性空間,對于稅務持法部門來說,不僅存在行政持法上的缺陷,而且也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使得其在判斷企業稅收籌劃行為時缺乏客觀公正性,可能會出現企業某種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被判定為違法行為的情況,從而給企業帶來經營風險。
(二)因政策性調整而形成的風險
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工作時,由于未能充分考慮現行稅法規定與政策的變化,沒有對稅收籌劃方案做出相應的調整,而導致企業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處罰,不僅使企業形象受到了負面影響,而且使企業產生經濟風險。這主要是因為稅收籌劃工作的事先性,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未能根據國家稅收政策變化以及其他不定因素的改變而及時調整的話,那么可能會導致這一籌劃方案失去合法性或是合理性,最后造成稅收籌劃的失敗。
(三)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缺乏專業水平與風險意識
對于部分企業納稅人而言,普遍缺乏稅收籌劃意識,加上執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導致其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往往出現事倍功半的情況。一些企業沒有配備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就算設置了相應部門和崗位,其從業人員也不具備全面和扎實的專業知識技能,加上其對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了解不足,更沒有對影響企業的不穩定因素進行分析。此外,當國家相關稅法政策做出變化與調整時,沒有及時的了解相關信息,導致其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不合理,甚至可能會與國家相關稅法政策相違背,導致稅收籌劃違法了相關法規。這些都是稅收籌劃人員缺乏風險防范意識,且專業技能不扎實所導致的稅收籌劃風險。
二、應對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控策略
(一)規范稅務法規以及持法部門的執法行為
由于我國在稅法條款中,還沒有形成相關的法律規章來明確定義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因而使得稅收籌劃存在的本身具備一定的爭議性。這也使一些行政執法部門,在對企業的稅收進行稽查與評審時,出現因執法人員的主觀判斷而導致的,企業某些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被認定為違反稅法的行為。針對此種情況的發生,國家應積極修訂稅法中的相關條款,修正稅法中不明確以及模糊的定義,并明確界定企業稅收籌劃行為的概念,使相關部門在持法過程中,能夠有法可依、有據可查,這樣既保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完善了我國的稅收法規。
(二)確保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不僅需要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協作與配合,而且需要相關人員在實施過程中及時了解國家相關稅法政策的調整與變化,并根據變化做出相應的稅收籌劃方案調整。此外,如果企業的經營以及市場環境發生改變時,也須考慮稅收籌劃方案的合理性。在企業稅收籌劃方案制定時,還應充分考慮該種方案的涉稅風險,在遵循國家現行稅法政策的基礎上,制定出符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稅收籌劃方案,并確保其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增強稅收籌劃人員的風險意識,提高其專業技能
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合法性與優劣性,取決于相關稅收籌劃人員的風險意識與專業知識技能。只有具備了風險防范意識且稅務知識全面的稅收籌劃人員,才能夠根據國家稅法政策來科學設計企業稅收籌劃方案,并能根據政策法規發生的變化,及時采取相應的調整策略。因此,為了使稅收籌劃人員能夠具備全面的、專業的稅務知識、技能以及風險防范意識,企業就必須通過各種途徑與方式來提高相關人員的執業水平,如:組織稅務知識培訓、后續教育與考核等,并通過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讓稅收籌劃人員在經濟活動中積累經驗。同時,可以成立稅收法規研究小組,及時掌握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提高其納稅風險防控意識。
(四)做好稅收籌劃的成本與效益分析工作
一些企業在實施企業稅收籌劃時,未能對稅收籌劃的成本與效益進行分析,導致出現了稅收籌劃的成本明顯要比企業節省下來的稅收費用高。為了有效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企業應該客觀分析籌劃成本與預期收益,并在此基礎上予以權衡。企業納稅管理人員了解稅收臨界點,并通過對臨界點的把握來降低企業的納稅金額。例如,可以通過確定銷售價格的臨界點來有效的控制企業的稅負。企業通過加強對成本效益的分析,可以避免盲目進行稅收籌劃的行為,進而有效控制稅收籌劃風險。
三、結束語
企業的經營成果,是通過籌資、投資和經營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來實現的,這些環節無一不與納稅有關,因此稅收籌劃是多方位的,它貫穿于企業整個經營活動的始終。
1.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籌資過程中,從提高經濟利益出發,除了考慮資金的籌資渠道和數量外,還必須考慮籌資活動過程中產生的納稅因素,從稅務的不同處理方式上尋求低稅點。企業籌資方式一般有吸收投資、發行股票、債券、借款和融資租賃等。就舉債籌資而言,要考慮舉債籌資費用,如發行債券要支付手續費和工本費等,而借款雖不需支付手續費和工本費,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額的0.05‰繳納印花稅,因此稅款的繳納作為籌資費用因素必須考慮。就借款與吸收投資比較而言,企業支付的利息,稅法一般允許作為費用稅前扣除,而支付的股息則不得扣除。由于存在借款費用抵稅的作用,在企業具有償債能力的前提下,適度舉債經營應比吸收投資優先考慮。對于引進外資,稅法規定,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免二減三”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對于不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企業,中外各方分別核算分別納稅,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但對于有章程、統一核算、共擔風險的合作企業可統一納稅并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因此,在利用外資方面,合資經營應是首選,若合作經營應選擇緊密型合作,對中方企業來說可享受較多的稅收優惠。
2.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進行投資預測和決策時,首先要考慮投資預期獲得的效益,其次要考慮收益中屬于本企業的有多少。對投資者來說,稅款是投資收益的抵減項目,應納稅款的多少直接影響到投資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稅對投資收益的影響更需決策者的重視。在對外投資中,股權投資收益一般不需納稅,而債權投資收益則需要納稅,投資者在投資選擇時,除考慮風險因素外,對投資收益也不能簡單比較。在對本企業投資中,固定資產投資應考慮折舊因素,折舊費用是企業成本費用中的一個重要內容,通常在稅前列支,它的高低直接影響企業的稅前利潤水平和應納稅款。由于折舊的這種抵稅作用,使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必須充分考慮折舊因素。對于企業提供的非工業性勞務,可利用稅法對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行為的不同稅務處理尋求低稅負。例如,大型機械設備制造企業,在安裝工作量較大的情況下,可注入資金設置獨立核算的設備安裝公司,使設備價款與安裝勞務費合理劃分并分別核算,分別繳納銷售設備的增值稅和提供安裝勞務的營業稅,避免按混合銷售行為一并征收增值稅帶來的高稅負。
3.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并按照科學的方法投入企業后,其經營活動進入營運周轉階段,這一階段集中了企業的主要經濟活動?;I資、投資的效益通過這個階段得以實現,而且自始至終包含著稅收籌劃。企業要根據稅法規定,運用有利于企業的稅務處理,避重就輕,避有就無,避早就晚,以期減少稅收額外負擔。所謂稅收額外負擔,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應當予以征稅,但卻可以避免的稅收負擔,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與會計核算有關的稅收額外負擔。稅收規定,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或營業稅)應稅項目適用不同稅率的,應當單獨核算其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兼營貨物銷售和營業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分別計算增值稅與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也體現稅負從高原則,對納稅人賬簿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而稅務機關核定的稅款往往比實際應納的稅額要高。
二是與納稅申報有關的稅收額外負擔。主要包括:企業實際發生的財產損失,未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不得稅前扣除;納稅人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作為權益放棄,不得轉移以后年度補扣,稅務機關查增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得作為公益救濟性捐贈扣除的基數,稅務機關查補的所得稅不得作為投資抵免的稅款,但要作為計算抵免的基數,對符合條件的減免稅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報批,逾期申請,視同權益放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等等。
對于經營過程中的稅收額外負擔,企業應通過采取加強財務核算,主動爭取低稅負核算形式,按規定履行各項報批手續,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認真做好納稅調整等項措施加以避免。
二、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探討稅收籌劃,目的是本著積極的態度,發揮其正面效應,采取可行措施限制、摒棄其消極影響。
首先,要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稅收籌劃與避稅都以減輕稅負為目的,但稅收籌劃的過程與稅法的內在要求是一致的,它不影響稅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削弱稅收各種功能的發揮。而避稅是本著“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的原則,千方百計鉆稅法的空子,利用稅法的缺陷與漏洞規避國家稅收,它是與稅收立法精神背道而馳的。在現實生活中,有人對稅收籌劃存有誤解,將其與避稅混為一談,這是對稅收籌劃的不了解,混淆了稅收籌劃與避稅的本質區別。必須承認,在實際工作中稅收籌劃與避稅有時難以區別,一旦稅收導向不明確,稅收制度不完善,稅收籌劃就有可能轉化為避稅行為。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稅收制度,科學的稅收運行機制,嚴格的稅收征管措施,增強依法治稅的剛性,防止借稅收籌劃之名進行的避稅活動。
(一)建筑安裝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的稅收籌劃
1、通過對兼營的選擇和控制來進行企業的稅收籌劃兼營是指在企業的日常活動中,既銷售增值稅的應稅貨物(包括加工、修理修配的勞務)也提供營業稅的應稅勞務的行為。此外,兼營還包括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稅勞務。上述兩種情況的兼營稅,法規定企業必須采取不同的稅收處理方法:對于前者企業應分別核算、分別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而對于兼營不同稅率的營業稅應稅勞務的,按照我國稅法相關規定,企業應分別核算這些不同稅率的稅目的營業稅額。
2、通過對混合銷售行為的選擇來進行企業的稅收籌劃對于企業的混合銷售行為,因為所涉及到的貨物和應稅勞務有著緊密的從屬和依附關系,如:某建筑企業在負責一項工程勞務的同時還提供施工中所需要的有關建筑材料,這就構成了混合銷售的行為,企業應當視為提供勞務,一并征收營業稅。因此,對于混合銷售行為,納稅人應當考慮貨物的銷售所占比例,主動調整企業的經營結構,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二)建筑安裝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1、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如前文所述,選擇成立不同性質的企業其稅收的繳納方式會有所不同,對于建筑安裝企業來講,主要有公司與合伙企業的選擇、分支機構的選擇兩種。在此就不作過多的闡述。
2、選擇企業的注冊地點一方面由于我國稅法對于不同的地區制定的稅收政策有所不同,甚至是不同地區的稅收政策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另一方面,全球范圍內各個國家和地區制定的稅收策略也有較大的差異,針對同一項業務有些國家是限制有些國家是鼓勵的,有些國家實施的是高稅率有些國家實施的是低稅率。因此,在國內,投資者可以通過選擇到稅負較低的地方進行注冊成立;在國際注冊地點的選擇上也可以考慮去稅率較低或稅負較輕的國家或地區注冊成立,利用當地的有利條件以達到避稅或減稅的效果。但是當我們在衡量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稅負輕重時,不能只根據該地方稅種的數量和某一個稅種的稅率高低來草率地作出判斷,我們應該根據正確的稅負指標如稅收負擔率等來做決策。
3、通過不同的費用分攤方法來進行納稅方案的選擇一個企業一定時期內的費用構成了該企業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并最終影響到當期的利潤金額。因此,企業可以通過選擇不同的費用分攤方法來改變實際稅負的大小。目前我國企業比較常用的費用分攤方法有實際費用分攤法、不規則費用分攤法、平均攤銷法三種。以上三種分攤方法對企業利潤的影響成度都是不同的,因此建筑安裝企業可以通過這三種不同攤銷方法所帶來的企業利潤的差異來尋求最優的籌劃方法。
二、建筑安裝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合理避稅
稅收籌劃的行為是與國家的稅收立法意圖保持一致的,它是通過事先的籌劃和安排以使企業最終的稅收負擔得到減輕。本文所探究的稅收籌劃均是指守法意識的避稅。
(二)企業應具備風險意識
目前我國的稅制還不是很完善,往往會有一些稅收制度的調整和變化,當企業在衡量某一政策法規對企業的影響大小時,應當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立足于防范,降低企業潛在的風險。
(三)企業要結合自身的特點從整體著手,綜合考慮
1.1投資方向選擇方面的稅收籌劃
投資者首先要分析資金的投資方向,選擇好投資的區域和投資的行業。在不同的區域和不同的行業會造成了收益的很大差別。我國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在很多的行業進行了收稅減免政策,力在改變現有的經濟結構布局。企業在進行投資方向選擇中,要充分的考慮到國家的稅收政策,盡量的選擇政策傾斜的方向進行投資,這樣能夠享受到稅收的優惠。國家為了平衡地區的發展和控制不合理的產業布局,經常會給出區域收稅的優惠,這些都是企業進行投資的方向。
1.2在組織選擇中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企業可以選擇多種組織的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獨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若是企業的人數比較少就可以選擇獨資企業,對于會計核算的要求不高,一般都是定額征收所得稅,稅收較低。若是企業的投資人數很多但是規模并不大,可以選擇合伙的方式,因為合伙的公司一般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浮水較輕。合伙企業的稅收征收方式是先分后稅,很多的合伙人就會降低所得稅,提高企業的經濟利益。企業的規模比較大一般都是選擇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責任公司,這樣的優勢有:有助于企業的信用和形象;有助于企業享受五年虧補政策。企業內部控制可以選擇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享受不到稅收政策的優惠,但是經營的損益可以納入總公司的經營損益,這樣也減少了所得稅的繳納;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能夠享受很多的稅期優惠政策。若是企業在建立初期,認為很有可能虧損,就可以使用分公司組織結構,讓總公司承擔這一部分的損失,這樣總公司的賦稅就會降低。若是企業出于健康穩健發展的情況下,就可以使用子公司的形式,享受更多的稅收政策。
1.3在投資方式中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企業擴建規模時,可以購買新設備、建立新廠房、收購虧損的企業。在我國的稅法中規定,企業收購虧損企業會合并財務報表,在五年中使用盈利抵消虧損,這樣可以減少稅費。企業想要進行投資時,能夠進行企業的直接投資或者是購買債券和股票。我國的稅法規定,購買國庫券獲得的利息收入不用繳納所得稅,購買企業債券的收益要繳納所得稅,所以企業要做好投資方式的選擇,權衡好固定資產、貨幣資金、無形資產等。
2.在經營階段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2.1充分列支成本費用
列支成本費用是最根本的減少企業稅負的方法,因為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利率和所得稅的稅額確定繳納的稅金,在稅率確定的情況下應納稅所得額直接關系到應納稅額。
2.2合理選擇折舊方法
(一)實現合理的組織結構形式
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實現合理的組織結構形式能夠使其實施合理的稅收籌劃。一般情況下,集團式的組織形式更有利于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這是因為基于集團組織模式下的建筑施工企業可以通過平衡子公司稅負,實現各子公司的稅后籌劃,進而將集團內部的收益進行有效的協調,從而降低集團本身的稅負,在實現有效成本控制的基礎上,滿足集團整體上對資金的需求。
(二)實現合理的收入確定
建筑施工企業的收入關系到了其應繳納的稅額,進而就影響到了企業利潤額,最終對企業所得稅的匯算產生影響。在當前施工企業中,其收入的計算可依據工程施工的進度和其完工量來確定,而建筑施工企業的工程一般情況下所需要的工期都很長,因此,在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建筑施工企業可以從自身的實際需求出發,對工程結算收入進行合理的確認,進而通過確認時間段的延長,使自身能夠獲得納稅合理延遲期間的無息資金,從而在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真正的實現稅收籌劃的意義。
(三)實現合理的會計科目設置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中,其財務工作中無法避免出現很多缺少使用明細支撐的費用,這就給所得稅匯算帶來了障礙,從而就制約了建筑施工企業實施稅收籌劃的作用。如果在企業的會計科目中,沒有實現對自身所得稅科目的詳細設置,這樣就會導致會計報表中的各項列支費用無法真實的反映出企業的實際支出,進而使所得稅稅前扣除部分減少,這就直接增加了建筑施工企業的經濟負擔。而避免以上情況發生的方法為:一方面建筑施工企業自身要在合理安排資金的同時盡最大程度減少資金的支出;另一方面,需要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要實現對會計科目明細的合理設置,從而將企業自身的各項費用支出等情況記錄詳細且周全,在實現對各項費用有效調整的基礎上,就能夠實現合法避稅,進而就降降低了建筑施工企業所需要承擔的稅負。
二、建筑施工企業構建合理稅收籌劃類型的途徑
(一)建筑施工企業在經營管理上實現合理稅收籌劃的途徑
一般情況下,建筑企業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為了實現對成本的有效管控,降低企業稅負壓力,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基于稅法的相應規定,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基礎上,可以將企業各項損失與成本費用最大化的列支出來,進而在降低自身利潤的基礎上,合法的降低自身所承擔的稅負。而要想實現以上這一點,就需要建筑施工企業強化限額控制,以避免因超出限額而影響到稅收籌劃作用的發揮。與此同時,建筑施工企業實現有效稅收籌劃的另一有效方式為合理采用存貨計價方法,比如:當出現通貨膨脹現象時,施工企業需要采用后進先出的計價方法,這樣就能夠通過銷售成本的增加來實現對所得稅稅額的降低,實現降低賦稅壓力的目的;如果出現通貨緊縮的情況,建筑施工企業可以選擇先進后出的方法來實現降低賦稅的目的,從而幫助企業更好的規避市場風險,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在承包方方式上實現合理稅收籌劃的途徑
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在承包方式的選擇上通常為半包或者全包,半包方式指的是建筑施工企業只承包工程但不承包建筑材料,全包就是既包工程也包施工材料。但是,當前的稅收法對于建筑工程施工企業納稅的相關規定是:無論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選擇全包還是半包,都要按照全包的方式進行繳稅。也就是說建筑工程施工單位需要按照自身的營業額進行全額繳稅,但是,相較半包的方式而言,選擇全包的承包方式會給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帶來更大的盈利空間。因此,在建筑施工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過程中,應最大程度的向業主爭取建設項目的全包,從而才能在合法的范圍內實現賦稅的有效降低,進而實現自身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在選擇全包的過程中,建筑施工企業需要注意的是,要想通過全包來實現自身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需要實現對施工的有效管理,包括工程施工的進度、工期、施工材料等,從而在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與工期的基礎上,實現施工材料的有效管理,進而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提升自身的經濟效益。
(三)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在合同方面實現有效稅收籌劃的途徑
一般情況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都是以合同的方式來實現對建設項目的承包的,但是,當前的經濟合同存在著很對對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不利的內容,進而增加了施工企業的稅負。針對這一點,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需要對經濟合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實現對合同的有效籌劃,這對于當前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來說也是實現合理稅收籌劃的有效方法之一。因此,這就要求當前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需要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對于合同的內容進行深入的分析,將能夠影響到企業稅負的各項條款找出,抓住要點進行有效的對比分析,從而避免因合同的不合理所帶來的稅收問題,實現對企業稅收的全面的籌劃,進而降低稅負,強化對成本的控制,以實現利益目標,提高自身的綜合競爭實力比如:在經濟合同中,建筑施工企業需要注重對承包方式的分析、對于材料費用與施工費用的具體規定等,這些都關系到了工程的成本投入問題,有必要對其進行較為詳細的分析。
三、結束語
關鍵詞:稅收籌劃 避稅 發展 途徑
引言
我國隨著改革開放程度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納稅人更應該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政府、稅務有關部門需要加強完善稅務籌劃工作,提高稅務籌劃工作的實行力度,解決好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為題,提高稅收籌劃回報的效益。我國稅收籌劃工作相對于西方國家來說,起步較晚,雖然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意識增強,但是稅收籌劃理論和實務發展相對落后,如概念區分不清、稅收政策體制不完善、籌劃方法與途徑不適應企業發展的環境、缺乏征管部門的支持與指導等,嚴重制約了我國稅收籌劃的深入發展。
一、稅收籌劃三層次簡述
(一)稅收籌劃的定義與特征
目前對稅收籌劃的定義雖然表述上存在差異,但是表達的內涵基本一致。從微觀上說,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實行實際納稅義務之前對納稅負擔做出的最低選擇;從宏觀上說,稅收籌劃指的是經濟實體通過合法途徑合理籌劃經營與財務活動,達到最大限度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行為。
稅收籌劃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征:第一,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操作的,這是稅收籌劃與逃稅、偷稅的本質區別,是稅收政策應鼓勵的行為。第二,策劃性。稅收籌劃工作是需要納稅人進行積極的事前策劃、恰當安排的活動。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差別,所征繳的稅款也不同,納稅人需要對稅收籌劃進行策劃。第三,低風險,高收益性。低風險高收益性,是稅收籌劃工作得以被人重視的重要原因,它不僅體現了立法機構的征稅的意圖,也反映出納稅人的現實收益。
(二)稅收籌劃三層次的構建
稅收籌劃的傳統劃分方法主要從行業、稅種、主體等人們普遍認識的范圍出發,主要強調狹義稅收籌劃即中級稅收籌劃層面出發。稅收籌劃的三層次從廣義的角度將稅收籌劃細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稅收籌劃階段。這三個階段是層層遞進的關系。
初級籌劃是納稅人認識掌握稅收體系的過程,它的投入產出性價比最高,征稅機構最贊成推崇。中級籌劃是納稅人熟知、理解和運用稅收法規的過程,也是納稅人自我調節的一個過程,它的收益最大,是稅收籌劃的關鍵一環。高級籌劃則要求納稅人不僅僅是作為客體的適應,而是要主動參與到稅收改革的活動行列中來,探索適合企業和個人的稅收體制,操作性最難,一旦成功,風險性最小,收益最大。這三個過程不僅層層遞進,還是同時存在的,并沒有先后主次的分別,稅收籌劃三層次的劃分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基本思路。
二、稅收籌劃基本途徑探析
(一)稅收籌劃狹義途徑探析
從稅收的三個層次來說,中級稅收籌劃即狹義的稅收籌劃。因此,稅收籌劃的狹義途徑即中級稅收籌劃途徑,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策略:縮小稅基及選用低稅率。這兩種籌劃途徑經常一并使用。稅基即應繳稅額的依據,隨計稅依據變化而變化,它與產品的生產銷售方式密切聯系。在稅率固定時縮小稅基,或稅基固定時降低稅率,都可實現降低納稅的目的;規避納稅義務及稅負轉嫁。規避納稅義務是指對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和征稅項目的籌劃,具有一定的剛性。納稅人通常使用在不改變原來資產的情況下,將部分資產所有權轉為公司的做法,以此降低個人的納稅負擔,并增加企業的稅后收益。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將自己應繳稅款,通過相關途徑如稅負前轉、后轉,稅負消轉、碾轉等轉由他人負擔的過程。日常生活中企業通過提高原價轉嫁消費稅的做法就是典型案例;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延遲納稅。稅收政策優惠籌劃成本小、操作性強、收益大,有國家的法律法規密切相關,可以通過貨幣政策,稅基、稅額、稅率式減免實現減免稅務的目的。另外可充分利用納稅義務實行的時間差,延遲納稅,節省利息資金,積累財富。
(二)稅收籌劃廣義途徑探析
廣義的稅收籌劃是從三個層次對整體出發。針對目前存在的稅收籌劃概念不清、納稅人復雜的納稅環境、各機構部門納稅意識不統一現象,提出三點建議:第一,樹立科學正確的稅收籌劃觀念,加強區分稅收籌劃、避稅、逃漏、漏水等概念和行為,提高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的水平。納稅人也應當提高自身的稅收籌劃水平,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二,完善我國稅收法制,使納稅人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第三,讓國家通過政策優惠大力扶持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為更廣泛的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工作提供必要的客觀環境。
三、結束語
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均收入的增值,使得納稅人群體更需要合法有效的途徑維護自己的納稅權利與義務,稅收籌劃作為政府與企業、個人之間溝通的橋梁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稅收籌劃三層次理論的發展是我國稅收籌劃實踐歷程的印證。從遵守稅法、籌劃稅務行為到改革稅制,納稅人、企業、政府都需要樹立科學的籌劃觀念,不斷完善稅征體制,創造合法支持性強的客觀稅收籌劃大環境,不斷開拓與完善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
參考文獻:
[1]白蕓.稅收籌劃的博弈分析[D].廈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