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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27 14:55:1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提升社區基層治理水平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興海縣社區建設工作情況作交流發言,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構建網格管理服務,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一是為發揮社區的服務作用,通過多種渠道開通了便民服務熱線。為進一步方便對社區居民的有效管理,我縣按照“區域相鄰、居住相近、管理方便”的原則,從原來的單一管理體制,將縣城4個社區合理劃分為18個網格,以網格單元為基礎,成立網格工作小組,分片管理、責任到人,形成了以“人在格中,事在網中”的工作格局,有力提高了網格化管理、心連心服務的社會效能。二是建立了“一站式服務平臺”、社區調委會、治安聯防隊、志愿服務隊等。開通了便民服務熱線,建立了“情系萬家”便民服務微信群、QQ群,積極開展“組織找黨員、黨員找組織”等活動。
(二)理清社區職能職責,實現社區職能歸位。以服務支撐基層社會治理。為切實規范社區職責任務,減輕基層組織工作負擔,落實“權隨事轉、人隨事轉、費隨事轉”的要求,印發《關于進一步開展社區減負工作的通知》,主要從依法確定社區工作事項、清理規范工作機構和牌子、壓縮社區創建達標評比項目和臺賬等方面,進一步理順了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與職能部門及基層政府的權責關系,減少社區過多的行政事務性工作,促進社區治理和服務水平提升。共梳理出涉及縣屬和駐縣17個單位,準入事項包括4項50個科目,精簡取消社區公共管理、印章使用范圍、達標評比、臺賬等事項目錄共19個科目。
(三)開展陽光議事協商,實行社區民主決策。轉發《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和《青海省城鄉社區協商實施辦法》,進一步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工作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指導全縣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建立健全社區工作協商委員會制度,規范協商程序,豐富協商形式,充分運用協商成果。充分做到了協商于民、協商為民,解決群眾的難事、難題,保障人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力。
(四)推進社區居民公約,實行居民自我管理。完善社區民主監督制度,印發《關于規范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緊急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修定完善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水平,依法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議事決策規則,提高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能力,培養良好的社會風尚。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各社區基本建立了完整配套的規章制度,建立“五必查、五必訪”,“六必報”“六清五掌握”等工作機制。全縣7個社區基本建立居民公約等相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工作機制。
(五)培育社區社會組織,支持參與社區治理。結合精準扶貧工作,做到精準“點穴”,開展扶貧救濟、養老服務、婦女兒童福利關愛、文體活動、勞動就業等內容豐富的服務,提升基層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近期計劃在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安多民俗文化村”依托現有的基礎設施、公建設施優越資源,實施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把城鎮社區服務延伸到了農村。該項工作于2016年起,在大米灘村開展實施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培育發展了1個社區衛生整治協會,近50余名志愿者為改善社區人居環境提供志愿服務,加強了城鄉社區環境綜合治理,推進了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建設。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在社區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社區建設實踐中積累了大量成功經驗。但從總體上看,還存在社區治理主體職責不清、社區自治機制不健全、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等問題,與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化改革新形勢、社會治理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相比尚有較大差距。這些問題,嚴重制約著社區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豐富多彩的公共服務。
20*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進入新發展時期的關鍵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嘉興市司法局的指導下,進一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關注民生、充分履職,創新業績、增新特色、樹新形象、求新發展,充分發揮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作用和整體作用,為推動科學發展、建設“法治*”、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總體要求
——圍繞“一個中心”:繼續深入開展省級文明單位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實現“兩大目標”:充分履職,創新業績,求新發展,力爭司法行政工作在更深層次、更高標準、更廣領域發揮作用;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深化效能建設、作風建設為抓手,以實現第二輪質量管理體系為契機,全面推進隊伍建設,實現司法行政工作更強、更好發展。
——深化“三個理念”:深化“貼近人民群眾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關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細”的工作理念。
——推進“四大工程”:以深化“基層基礎年”為主題,全面推進人民調解四化工程;以“法律七進”為載體,推進普法依法治理精品工程;以深化“法律服務質量年”為抓手,推進法律援助服務工程;以社區矯正四化為重點,積極推進“矯正文化”建設工程。
三、工作重點
(一)做強基層基礎,全面活躍司法所工作
1、不斷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繼續深化“基層基礎年”活動,抓好*市《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基礎建設十一五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進一步深化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年內全面完成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十一五”規劃。按照“做強內設所、整合混合所、發展直管所”的要求,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積極創造條件推進直管所建設。進一步抓好“名所名長”工程,充分履行司法所各項職能,全面活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積極營造“爭先創優、立功創模”的氛圍。
2、不斷深化人民調解工作。認真貫徹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精神,健全基層基礎,加強隊伍建設,完善大調解體系。結合*實際,在全市范圍內完成“組織網絡化、人員專職化、薪金制度化、工作規范化”的四化工程,從制度層面解決存在的問題,激發人民調解工作整體活力。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堅持矛盾糾紛經常調處與定期排查相結合,抓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根據省廳部署,認真組織實施“人民調解工作質量年”活動。全年各級調委會參與民間糾紛調處率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5%以上。
3、切實做好歸正人員幫教安置。加強幫教安置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幫教安置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作用。鼓勵、扶持安置實體和基地建設,進一步發揮實體、基地作用。以“三無”歸正人員為重點,落實各項幫教安置措施。深入開展“導航工程”,切實做好歸正青少年幫教安置工作。歸正人員的幫教率達到95%以上,安置率達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
(二)做精法制宣傳教育,增強針對性、實效性
1、深入開展“法律七進”活動。以開展“五五”法制宣傳教育中期督查和“法律七進”現場推進會為契機,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市場、進單位,在各行各業掀起學法用法的熱潮。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進一步辦好“*市司法行政網”,營造全民學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2、突出重點對象法制教育。繼續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工人)、農民等重點對象的法制教育,重點在完善有關制度,促進工作規范、爭創工作特色上下功夫。組織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考試,推動機關學法用法工作。針對普法的實際需要,通過“法制宣傳進家庭、法律服務進家庭、法律保障進家庭”的系列活動,著力開展“法律進家庭”活動。結合*特點,重點加強新居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新居民普法工作中創新特色。
3、深入開展基層法治實踐活動。根據建設“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積極開展以“學法用法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為載體的行業依法治理。鞏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活動為載體的基層依法治理,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督查與考核,提升創建工作質量,注重發現、培育、推廣各類典型。
(三)做優法律服務,規范提高服務質量
1、加強管理,提高法律服務質量。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律師法》,切實履行司法行政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的監督指導職能,嚴格執法,加大投訴查處力度,規范法律服務秩序。引導律師積極拓展非訴訟法律服務領域,不斷提升服務檔次。組織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面向基層,深入農村(社區),為建設新農村服務。
2、規范服務,提升公證公信力。深入貫徹《公證法》,加強對公證工作考核的指導,強化監督、規范管理、發展業務、提升公信力。完善公證質量監督體系,深化公證信息平臺建設。拓展公證服務領域,進一步探索實踐行政執法證據保全公證,為行政執法提供法律服務。
3、積極探索,完善“兩結合”管理。加強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協會建設,完善司法行政機關和行業協會相結合的監管模式,規范法律服務業的內部運行機制和外部管理機制。
(四)做深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
1、提高援助質量。不斷深化“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加強法律援助管理規范、服務規范和機構規范建設,促進法律援助工作規范運作。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提升辦案數量,提高辦案效率,確保援助質量。
2、提升服務水平。鞏固提高法律援助“群眾滿意辦事窗口”建設成果,完善“12348”法律咨詢服務與市長電話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法律咨詢熱線功能。積極拓展非訴訟法律援助,深入開展農村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效能。以開展全省“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開通10周年和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頒布5周年紀念活動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總結典型經驗,提升整體水平。
3、整合援助力量。按照“完善網絡、健全制度、配齊人員”的要求,規范法律援助中心、站、點建設,發揮基層法律援助網絡各站、點的功能和職能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暢通法律援助渠道,擴大法律援助影響,形成工作合力。
(五)做實社區矯正,促進社會和諧
1、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加強社區矯正規律探索、總結、研究,邊實施、邊總結、邊規范、邊提高,深入研究各類矯正對象的矯正模式以及各階段的教育方法,加強對社區矯正管理各個環節的規范化、長效化建設,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成功的經驗和做法。
2、提高矯正工作水平。加強面上工作指導,完善社區矯正工作網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豐富教育矯正的措施、方法,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宣傳力度,形成社區矯正工作合力,提高教育矯正質量,突出社會效果,減少重新犯罪。
3、探索“矯正文化”建設。深化“隊伍專業化、工作規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評科學化”工作模式,探索“矯正文化”建設。結合各地實際,通過開展文體活動、知識競賽和演講比賽等人文化教育,體現社區矯正人文關懷,豐富矯正對象的精神生活,提高矯正工作質量。
(六)做新隊伍形象,提升工作水平
1、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把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作為一項首要政治任務。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學用結合,學以致用,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以黨的十七大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從而創新業績、增新特色、樹新形象、求新發展。
2、深化“省級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圍繞創建目標,不斷加強機關文明建設、系統聯創共建和形象(效能)建設,深化“學習型機關”創建活動,加強機關黨、工、青、婦工作,加強機關自身建設和、檔案、保密、安全等規范化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不斷營造“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圍和工作環境。加強法律服務行業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評查,深化文明所創建,形成“爭先創優、樹新形象”的良好局面。
3、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認真落實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黨委議事、中心組理論學習等制度,開展重點課題調研,完善領導干部基層聯系點制度,不斷提高領導班子充分履職和駕馭全局的領導能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干部培養,加大隊伍教育、管理、考核力度,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4、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實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方案》和《責任分解》,健全落實教育、制度、監督機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完善干部廉政檔案,牢筑拒腐防線。加強財務內部審計,嚴格財經紀律。加強廉政監督,發揮行風監督員的作用。
在強化托底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
托底民生保障方面的改革,要以困難群眾根本利益為坐標,要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民政部門要按照總書記提出的“百姓富”要求,始終堅持托底思維,突出做好困難群眾的基本民生保障,讓困難群眾更充分地共享發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嚴。
一是加強救助制度的統籌。貫徹落實《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健全完善綜合救助跨部門協同協作機制,加強基層社會救助“一門受理”窗口規范化建設,確保困難群眾“走進一扇門、找到一個人”,就能申請辦理各項救助。
二是進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健全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城鄉統籌,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精準化、標準科學化、程序規范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城鄉一體化的目標。到2020年,城鄉低保對象審核認定準確率達到98%以上。在落實現有的低保標準增長機制的基礎上,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低保標準與人均消費支出掛鉤,提高救助實效。到2020年,以縣(市、區)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
三是加快構建“救急難”長效機制。修訂《江蘇省臨時生活救助辦法》,完善臨時救助制度,覆蓋所有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實行分類型、分層次、分時限的救助標準。健全完善“救急難”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建立“救急難”信息網絡,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
四是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將省定7類對象全部納入資助參合參保對象范圍,實現醫療救助對象基本醫保全覆蓋。在按照現有政策提高醫療救助比例的基礎上,加強醫保補償規定范圍外的醫療費用救助政策研究,力求從政策層面盡量緩解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在完善社會福利制度上深化改革
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主體作用,不斷完善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推動社會福利服務對象由特殊群體向社會公眾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會福利服務供給模式,努力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著力完善多樣化養老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信息為輔助,政府托底、社會參與、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標準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成率分別達到80%、40%。全面實施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探索建立困難、獨居空巢老人關愛互助服務制度。加快推進“醫養融合”發展,為入住老人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2015年全省護理型床位達到30%以上,“十三五”末達到50%。推進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培訓,確保養老機構護理員持證上崗率保持在70%以上。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保障功能,擴大老年人意外傷害組合保險覆蓋面,全省平均參保率力爭達到35%以上。加快推進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覆蓋全省所有養老機構及全體住養老人。
進一步提升殘疾人和困境兒童福利水平。在保障殘疾人基本物質生活需要的基礎上,為殘疾人提供扶持就業等發展利需求。在落實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的基礎上,逐步構建以家庭養育為基礎、基本生活費為保障、福利機構為依托的困境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加快兒童福利機構轉型步伐,依托兒童福利機構專業服務優勢,向社會散居孤兒等困境兒童群體提供服務,向社區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
大力發展慈善和福彩事業。大力開展慈善宣傳,積極籌措資金,實施慈善救助項目,把發展慈善事業作為滿足不同群體福利需求的重要手段。推動慈善超市轉型升級,2015年底,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實現街道(鄉鎮)擁有慈善超市分別達到80%、70%、50%以上。統籌推進福彩各游戲品種發展,推動銀行定投、網銀定投試點工作,努力提升彩票銷量,不斷為改善社會福利水平積累公益金。
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上深化改革
深化社會組織體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使社會組織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完善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探索行業協會“一業多會”,引入競爭機制,允許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設立行業協會商會;允許同一行業按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商會。推動社會組織去行政化改革,分類推進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完善制度,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改進基層社區治理方式。深入開展城鄉社區“減負增效”,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全面清理和規范社區工作臺賬等,切實使社區回歸自治本位,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服務效能,到2020年,縣(市、區)、鄉鎮(街道)和社區(村)三級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達標率分別達98%以上。積極探索街道(鄉鎮)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社互動”,到2015年底,蘇南80%、蘇中60%、蘇北50%的鄉鎮(街道)全面推行“政社互動”;2020年,“政社互動”運行機制建設覆蓋全省80%的鄉鎮。積極探索基層協商民主的廣泛性、多層性、制度化實現路徑和模式,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在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構建“三社聯動”發展格局。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基礎作用,依托社區搭建互動平臺,引導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開展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服務管理,努力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相互促進、有機聯動的良好局面。拓展“三社聯動”內容和形式,推動建立“社工+義工”服務聯系機制,倡導志愿者、黨員義工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和社區服務。
在完善軍民融合發展上深化改革
健全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雙擁優撫安置工作體制機制,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豐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圍,提升融合層次,實現雙擁優撫安置工作與國防建設相適應、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相兼容。
健全軍人撫恤優待制度。遵循物質保障和精神撫慰相結合的原則,依托城鄉社區搭建優撫對象服務管理平臺,加快構建民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方面協調配合、社會力量有效介入、服務對象踴躍參與的新型優撫對象服務體系。完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不斷增進重點優撫對象光榮感、幸福感。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營造全社會關懷、尊重優撫對象的氛圍。加強縣、鄉(鎮)烈士紀念設施規范管理,逐步將人員配備、資金保障、環境建設等納入長效管理機制。
(二)結合實際,著力開展“創五優爭先行”活動。按照 “創五優爭先行”活動要求及考評細則,結合本局股室職能,確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為重點“創五優爭先行”活動單位,在完善全局各項制度的基礎上,窗口單位再根據自己的本職職責,結合五優要求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窗口服務質量、服務水平。力求做到不發生一起投訴,不辦一件錯案(證),不怠慢一位當事人,不發生當事人找不到人的現象,確保樹好窗口形象,高效運轉,優質服務,業績提升。
六、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 存在問題: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還需多方聯動,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有待加強;
二是矛盾糾紛依然嚴峻,有待創新工作方式和進一步加大調處力度。
三是“四百”活動和“創五優爭先行”活動有待進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別是在落實解決提出的問題有待加強協調。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責任制度,促進安置幫教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加強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充分運用調解方式,預防和化解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各類社會矛盾糾紛。
二是繼續完善和深化大調解機制,積極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對群體性上訪的重要線索和糾紛隱患,及時上報、及時介入積極參與調處,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三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化“四百”活動和“創五優爭先行”活動,確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爭解決司法所高配問題。根據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聯合發的《關于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力爭今年把條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長副科級配備到位。
關鍵詞:內蒙古;城市社區;社區服務
基金項目:2012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重點項目(NJSN12175)“內蒙古城市社區治理中的公共參與與基層管理互動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一、完善內蒙古社區服務的現實意義
社區服務,是伴隨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產生的。社區服務在西方的發展經歷了從民間慈善到由納入政府公共服務的過程。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城市化的日益加速發展不可避免地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需要城市基層社區管理從過去以老年人、殘疾人、優撫人員為服務對象轉變為以社區全體構成為服務對象,由此拉開了中國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改革的大幕。
“十一五”以來,內蒙古經濟的高速發展為解決社區服務供給問題創造了良好條件。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覆蓋城市的社區服務體系初步建成,廣大城市居民從中受益,然而已取得的成效和群眾對社區服務的需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作為民族地區,當前推進城鎮化建設背景下進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還存在許多特殊問題,因此,發展完善內蒙古社區服務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一)完善社區服務建設符合當前內蒙古城鎮化背景下的社會轉型要求
“十一五”以來,內蒙古每年新增城鎮人口30萬左右,城鎮化率年均提高約1.3個百分點,相當于每年新增了一座中等城市。2000年內蒙古的城鎮化率為42.7%,2011年已經達到56.6%,標志著在人口結構上,內蒙古已經實現從農牧業人口為主向城市人口為主的歷史性轉變,內蒙古正在加速由農村社會向城市社會轉型。隨著我區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人口繼續向城鎮集中,城鄉結構、就業結構、人口結構、居住結構都在發生著廣泛而深刻的變化,城鎮化進程將給城市帶來一系列亟須解決的問題,因此,加強城市基層基礎工作更加重要而緊迫。
(二)社區是城市基層基礎工作的重點,社區服務在城市社會服務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礎地位和作用
近年來內蒙古經濟發展速度位居全國之首,城市化速度很快。這種快速發展的城市化進程要求,社會建設和管理應與城市發展的步伐一致,而社區治理的完善正是其中的重要內容,這是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成長的必然要求。我區的社區治理水平與發達省市相比還很有限,政府的社區治理改革思路在基層的貫徹并不到位,做好社區服務是社區治理的重點工作,社區服務工作做好了,居民從中感受到切身利益,才會認識社區的重要性,理解社區工作、參與社區治理,從而產生社區認同感和歸屬感。社區服務缺乏政府以外的民間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在內容、主體、機制和模式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以城市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為目標與內容的基層管理體制完善存在密切關系,社區發展是推動基層政府管理創新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社區治理具有重要的實踐和理論意義。
(三)城市化帶來的社會問題要求通過社區服務來化解
伴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面臨更為復雜的社會矛盾問題與市民訴求,因此,社區在提供公共服務、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的作用凸顯,成為加強城市基層社會服務管理工作基本而現實的依托。新形勢下社區承擔的工作任務越來越重,新時期的社區服務是廣義社區服務,既包括無償、抵償提供的社區福利性、公益,又包括低償和有償提供的社區便民利民物質、文化、生活服務。并且針對不同的城市社會收入階層和不同的居民個體的服務需求,應加以區別和細分。因此,加強社區服務將營造社區和諧氛圍,建設和諧社會;提高居民廣泛參與程度,促進民主自治;暢通居民訴求途徑,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服務向專業化發展,加快改善民生,這對于提升地區社區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內蒙古城市社區服務體系基本現狀
(一)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取得初步進展
目前,全區221 個城市街道,2101 個城市社區。全區已建立社區服務中心1116個,建立社區文化服務站1127個,建立衛生服務站1072個,基礎設施不斷改善,從09年起自治區財政每年列2000萬元,并隨著自治區經濟發展水平逐年增加,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同時也決定每年用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區建設,同時,各地加大這方面的工作力度,部分盟市將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調整了社區居委會規模,合理劃分社區,優化社區布局。截至目前,全區共有2101個社區居委會,有1681個城鎮社區辦公和活動場所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占總數的82%,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區、租賃辦公和活動場所或沒有辦公和活動場所的。2012以來,各地繼續加大社區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城市社區基礎設施有了較大改善。
(二)社區服務內容不斷豐富拓展
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服務、文化娛樂、社會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務事項逐步向社區覆蓋,近年來,全區各地按照自治區的相關要求,以“一個中心、兩個站”為基本模式,著力強化和健全社區服務功能。目前,以街道服務中心為龍頭,社區服務中心為主體,多種服務組織和社區志愿者隊伍為基礎的服務網絡開始建立。多數地區開展了“六進社區”“八進社區”活動,為居民提供多種多樣的便民利民服務。各地普遍建立起一站式服務大廳,開展政策咨詢、司法援助、就業指導、城鎮低保、技能培訓、家政服務、愛心超市等多項便民利民服務項目服務,部分社區還開展了居家養老、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務的探索。方便了社區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質量。
(三)社區服務隊伍不斷壯大
近年來,各地把社區工作隊伍建設作為推動社區工作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采取選派、公開招考、居民選舉產生和聘用等方式,充實和優化社區工作者隊伍。目前,全區共有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16858人,其中,行政、事業編制人員3682人,其他聘用人員7337人,開發公益性崗位3414人。同時,進一步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培訓,社區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目前,我區共有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大專以上學習12812人,占76%,比2010年提高了33個百分點。活躍在社區服務各領域,成為推動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的重要力量。
(四)社區服務方式不斷改善
不少地方依托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實行“一站式”服務;近年來,全區各地按照自治區的相關要求,以“一個中心、兩個站”為基本模式,著力強化和健全社區服務功能。同時,將社區信息化平臺建設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等地都劃撥專項經費用于社區信息化平臺建設,購置了設備,開發了軟件,采集、更新了信息,建立綜合性的社區信息化網絡,有計劃的實現市區(旗、縣)、街道辦事處(鎮)、居委會三級聯網。目前,全區實現市區(旗、縣)、街道辦事處(鎮)、居委會三級聯網的社區有924個,已建成信息化網絡管理平臺的社區有823個。到2012年底,還有486個社區可以基本建成信息化網絡管理平臺。
(五)社區服務制度環境初步形成
近年來國家圍繞社區衛生、社會救助、勞動就業、文化教育、社區服務設施等內容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內蒙古黨委、政府也相繼出臺了積極推進社區服務的政策措施,如《關于加強城鎮和諧社區建設的若干意見》等為有效解決困擾社區建設的問題提供了政策依據;制訂了《自治區社區建設十二五專項規劃》,提出了今后五年社區建設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重點。
三、我區城市社區服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社區服務設施總量供給不足,社區服務項目較少,水平不高,供給方式單一
城市社區福利服務的范圍和水平都比較有限,都主要局限于為弱勢群體提供無償、低償服務,或者圍繞社區成員的最基本需要提供公益;而另一方面,社區承擔了過多的政府職能,在調研中了解到很多社區的服務項目包括黨員管理、勞動保障、綜合治理、計生服務、民政救助、文化衛生、醫療衛生服務、法律服務、人民調解、中介服務、社區警務等,在這些眾多的項目內容中,很多部門把工作布置給街道,再由街道交辦給社區,或是由社區輔助某些政府部門的工作,因此社區承擔了很多原本應該是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致使社區工作能力超載,很多自治的服務卻未做,主要職能缺失。
(二)社區與社區之間發育不平衡,服務水平存在差距
社區資源種類多樣,分散在社區居民、社區組織、駐社區單位和社區環境之中,相對于居民日益多樣化的社區服務需求來說,資源供給總量有限而且相對不足,一些老舊社區和規模小的社區,其資源短缺更加嚴重,特色性,指任何社區的資源有一定的優勢和特色或人力資源豐富或資金充足或設施先進)社區服務以社區為資源配置的主體,對社區內的成員提供服務,這種服務安排往往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在每個社區加以推行。例如呼市的稅苑社區就是一個單位社區,其社區辦公場所和活動場地都是由小區承建者來提供,有與相關單位合辦的老年大學,有科協贈送的科普器材,有賽罕區醫院在社區內設置的衛生服務站,因此其功能設施相對完善,服務水平較高;而有一些村轉居的社區服務水平卻不高,因此,發展背景和水平不同的社區,居民所享受的服務待遇有著顯著差異。
(三)社區服務人才短缺,素質偏低,結構亟待優化
居委會干部在為社區成員提供服務資源的過程中,往往起著主導作用,大多數城市社區居委會的干部素質偏低,在現實生活中沒有扮演好其應有的角色,與社區居民對其角色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影響對其信任,然而,由于他們缺乏必備的專業理論知識,加上受管理體制的影響,作為社區成員提供服務資源的過程中,往往傾向于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行政任務,而忽略了社區成員的實際需求,缺乏社區工作的專業培訓,沒能掌握社區工作理念和方法,未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不能夠以社區成員的實際需求為工作出發點,為社區成員提供各種服務。
(四)社區服務模式機制不順暢,社會參與機制亟待完善
政府主導下的社區服務并沒有體現多元參與以及為全體社區成員提供福利的意涵,社區工作主要靠政府推動,無法充分發揮社區組織、社會服務組織和廣大居民在社區資源整合中的作用。
城市社區主要的社區組織是社區居委會。城市社區居委會具有很強的行政色彩,被視為準行政機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準行政化管理”的運作方式。社區居民委員會角色定位難以理順,行政化嚴重,政府部門過多介入,社區居委會嚴重依賴于政府,社區居委會的工作方式仍很傳統,長期處于自上而下制度安排中,掌握資源有限,社區所需各項資源如人力資源、物質資源、組織資源、信息資源、文化資源等,過多依賴于政府,社區無法獲得自主性,大量的工作是落實上級行政組織的指令和任務。另一方面,由于對民間的認識和信任不夠,目前民間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管理與服務的程度十分有限,在街道和居委會的全面管束下,近年社區民間組織在數量上有明顯增長,但自治程度不高,面臨政府過度干預的挑戰,各個方面受到限制,使之活動主要局限于本小區內,未能在資源整合中發揮應有作用,束縛了其參與社區服務的步伐。
社區居民的參與只是在政府行政命令下的以社區共建形式開展,居民和社區單位參與意識不強,社區成員的積極主動參與的意識不濃,而缺乏參與社區活動的積極性,未能積極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另一方面,社區居委會所提供的服務資源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未能滿足城市社區居民的需求,服務水平較低,使得居民對社區居委會的認可度較低,參與社區事務的積極性也較低。
四、當前提升我區城市社區服務水平的對策
明確界定居民委員會的職責;加快民間社會組織的發展;重視公民意識的培育加強相關法規制度建設。
(一)夯實社區服務發展的基礎條件
1.完善社區基礎設施
把建設現代化社區納入城市整體規劃, 大力改善社區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統籌解決好土地劃撥、產權歸屬、使用管理等問題,將社區建設成為有形的、能夠滿足居民一般生活、休閑、娛樂、工作、學習的社區, 為社區開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增強社區居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在社區基礎設施建設上,不僅需要政府財政支持和投入,更要廣泛吸收社會資金,鼓勵社會捐贈,積極吸引外資,建立政府與社會相結合的多元投資機制。
2.培育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和社區志愿者隊伍
提高社區工作者素質,針對當前社區工作者普遍存在的學歷層次較低,年齡偏大,工作方法傳統等問題,應加快社區工作人員的在職培訓,提高其素質和能力,改善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待遇等。同時,改革社區居民委員會干部選拔聘任制度,采取向社會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形式選擇優秀人才,逐步實現社區工作者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知識化和年輕化,保證有一支相對充實穩定的力量做社區工作。另一方面,我國社區服務應借鑒和吸收國外先進經驗和做法, 要拓寬社區工作者來源渠道,大力開展志愿者活動。
(二)發展創新社區服務的內容和形式
社區要切實做好公益性的、福利性的服務群眾的工作,將重點放在幫助群眾就業創業、豐富文化生活、改善人居環境、提升文明素質方面,尤其要高度關注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的生活。廣泛開展社區老年人服務,利用好為老服務設施。深入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拓寬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渠道加強法制宣傳和安全教育,引導居民理性表達訴求,自覺依法辦事,妥善處理利益糾紛,促進城市基層和諧穩定。
同時, 可以借鑒國內其他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開展項目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活動,鼓勵個體、私營、民營等企業開辦社區服務項目,開展便民利民服務。充分利用熱線電話、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在社區內逐漸形成社會福利服務、社會互助服務和市場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多類型、多層次、廣覆蓋的社區服務網絡。
(三)重新定位政府與居委會間關系,創新社區管理機制
1.政府扮演好社區服務的主導角色
就政府而言,政府應理性地介入屬于自己管轄范圍內的社會服務。一方面,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做好社區規劃,制定必要的扶持鼓勵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有關矛盾,保證社區治理工作順利向前推進。另一方面,政府要真正做到政社分開,將一部分權力下放給社區,建立政府與社區之間的合作管理機制,而不是將社區作為政府的“腿”。
2.強化社區居委會的組織建設與社會服務功能
發揮社區居委會在擴大群眾參與,反映群眾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各項工作應當建立在群眾參與、民主決策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社區成員的信任,并能有效的調動社區成員的積極參與。明確社區居委會在城市社區中的作用,居委會的積極倡導和參與,有利于提高社區成員對于社區服務的信賴程度并保證其心理預期的實現。
提高居委會自治功能,做好社區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結合實際情況,規范工作程序,將社區事務逐步交由社區居民自主決定、自我管理,特別是對社區的重大問題,廣泛征求居民群眾意見,并保證尊重大多數群眾的意見。最后積極培育發展社區中介組織。社區中介組織是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的重要力量,對加強社區內的專項服務,增強社區凝聚力,提高居民參與意識,起著重要作用。
3.積極培育和建立多樣化的社區民間組織
基于不同利益需求,不同愛好所形成的各種民間組織,具有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積極作用,他的建立有利于公民橫向參與網絡的參與網絡的形成。因此當前應積極培育和鼓勵發展公益性、服務性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同時加強管理、指導和幫助,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使之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管理機制,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四)吸納社會多元力量,實現社區服務社會多元供給模式
城市社區服務需要多方利益主體的共同參與。服務主體及資金來源的單一使得服務匱乏難以滿足當前社區居民的利益訴求,限制了城市社區服務的發展,應當通過國家、集體、個人等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投入,努力形成政府牽頭、有關職能部門配合、街道和居委會主辦、社會力量支持、群眾廣泛參與的社區資源整合網絡, 建立多元部門間的良性互動新格局,以形成推進社區建設的資源合力。充分調動駐街單位等一切力量, 發揮基金會、慈善組織、公共服務社等社區非營利組織的作用,將其轉化為可用于社區建設的資源。
參考文獻:
[1]十年回眸:內蒙古城鎮化率2011年已達56.6%[EB/OL].內蒙古新聞網-內蒙古日報,2012-10-23.
http://.cn/system/2012/10/23/010852785.shtml
作者簡介:
20__年辦事處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和區委七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市、區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進“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設,加大基層基礎工作力度,著力提高推進民主政治的能力,構建和協社會的能力,改造特殊群體的能力和隊伍履行職責的能力,為構建和協社會、服務跨越發展貢獻力量。20__年工作目標是:1、全面實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責任到位。無違法違紀現象發生,無越級上訪事件;3、落實學法制度,抓好重點對象學法,領導干部學法列入黨委中心組學法計劃;4、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創建工作,達到市級規范化要求;5、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各項制度,繼續探索“大調解”平臺作用以及功能的發揮。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對基層,面對群眾。司法行政工作隊伍的綜合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到一個地區的穩定和發展,因此,20__年,我處司法行政工作一個至關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隊伍的綜合素質。一是繼續加強與工作業務相關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業務培訓,以務實和求實為工作目標,做到通識與通才培訓兼顧。二是進一步要求工作人員和基層調解員進行與業務相關的其他學科的自學,進一步提高法律文書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經驗的積累和運用。特別是相似案件處理方法比較分析,有助于提高業務技能。
二、繼續發揮“大調解”平臺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進一步將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預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點來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鈍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鈍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為前移工作重點,進一步減小大調解平臺的壓力。其次,抓人民調解的潛能挖掘。人民調解是我們一項重要的傳統業務,要充分彰顯人民調解在“大調解”機制中的主力軍地位,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整體素質。要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年內有計劃地組織開展4次糾紛排查活動,集中調處和化解帶有規律性、季節性的矛盾糾紛,調解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區矯正工作質量,繼續落實安置幫教措施
我處社區矯正工作重點,是要在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矯正”的要求,進一步創新方法,不斷提高矯正程序的嚴密性和矯正手段的科學性,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增強矯正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整體合力,努力提高矯正質量。要按照“抓住重點、培育亮點、形成特色”的要求,著力完善規章制度、質量評估、安全保證等體系建設,加強調查研究,強化實踐總結。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社會來關心支持社區矯正工作,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要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完善矯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隊伍,加大督查指導力度,提高矯正質量,確保矯正對象不脫漏管和無重新犯罪現象。
關鍵詞:城鄉;社區建設;社會管理
中圖分類號:F29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6月17日
一、加強城鄉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迫切需要。基層組織建設是整個社會管理的根基。在城鄉基層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社區在社會建設和黨的組織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加顯著,承擔的社會服務和管理任務更加繁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組織部分。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有利于發展基層民主、鞏固基層政權,有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刻認識加強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城鄉社區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統籌推進,強化服務,創新管理,為社會管理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是改善人民生產生活條件的迫切需要。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是民生,民生問題關乎群眾的“幸福”,做好民生工作就是做好群眾工作。社區是社會最基本單位,能準確了解群眾訴求,社區服務與廣大居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直接相聯系。加強城鄉社區建設與管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更好維護群眾利益。
(三)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社會穩定的根基在基層,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有助于促進社會良好秩序的形成,為社會穩定創造基礎性條件。要充分認識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真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從社區開始,建立解決問題的基層機制,注重從源頭上減少矛盾、注重維護群眾權益、注重做好群眾工作,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為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積極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加強城鄉社區建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當前城鄉社區建設的情況看,社區建設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社區建設也面臨一些困難,在體制、理念、政策等方面依然存在制約社區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影響了社區建設進程。
(一)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定位不清。社區服務是社區建設的基礎,但由于社區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責模糊,服務功能錯位,社區服務業發展比較單一,削弱了其應有的管理和服務的職能。主要是由于基層政府管理的邊界不清,造成社區組織承擔了許多不該承擔的職能,侵蝕了社區自治的空間,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受到很大限制。如不少地方社區建設基本上以解困濟貧、解決孤寡殘困人員和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的困難為主要內容,缺少集教育、生活、娛樂、保障等為一體的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網點,社區服務功能不完善,在實現社區全方位建設方面做得不夠。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大量社會成員從“單位人”到“社會人”的轉變,需要回歸社區,原有的單位組織管理網絡被逐步弱化,而新的社區管理網絡還沒有建立起來,以至于出現了管理缺失的現象,同時也影響政府職能轉變,給我國社會管理帶來不少難題,大大增加社會治理成本。
(二)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社區原有基礎設施較少,工作場所多是租用或借用,條件相對簡陋,辦公用房普遍達不到要求,不能滿足日常工作需要。同時,社區活動場所嚴重不足已無法滿足當前民眾生活的諸多要求。要保障社區的辦公條件,解決社區綜合服務站建設問題非常嚴峻。社區建設經費及辦公經費短缺,也是困擾社區開展正常工作的主要問題。資金投入已經成為制約社區建設的“瓶頸”。由于投入嚴重不足和缺乏統籌規劃,已影響到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網點建設,導致社區服務設施不全,影響社區服務和活動的開展。
(三)城鄉社區服務人才十分缺乏。做好群眾工作,關鍵在干部,社區管理人員素質高低直接關系著社區治理水平。社區干部中年富力強、文化層次高、懂得現代管理知識的較高素質人才還相當缺乏。主要是缺乏激勵機制,待遇低,難以吸引較高素質的社區管理人才。同時,社區中許多人力資源也沒有得到發揮,專業化、職業化程度不高,難以適應社區建設發展的需要。社區人才隊伍素質亟須提高,社區人才結構亟待優化,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工作能力亟待加強。
(四)城鄉社區治理思路不夠明晰。由于自治理念不清,目前仍有很多社區工作負擔過重,承擔大量行政性工作,削弱了社區居委會在帶領社區居民建設和諧社區中的凝聚力和協調力。有些社區成員對社區建設這一與自身生活息息相關的工作知之甚少,缺乏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沒有被激發、調動起來,使大量的社會資源沒有得到很好地利用。現階段城市的社區服務已經發展到對社區居民物質和精神需要的全面服務,而社區社會組織力量比較薄弱,又因重視不夠和受政策影響,成立和運作門檻設置較高,導致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緩慢,難以滿足社會管理要求。
三、加強城鄉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
(一)加快社區功能定位,明確社區服務職能。“社會千條線,社區一根針”。社區是居民自治組織,肩負著基層自我管理的任務,肩負著幾十種服務功能。從國際社區發展經驗和我國的實踐來看,社區建設必須依托于比較完善的服務體系。在這方面,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有許多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新加坡為加強社區組織管理,發揮基層社區組織作用,在政府部門專門設立職能管理機構,直接從政府部門中選派公務員到社區任職等,政府則通過對社區組織的物質支持和行為引導,來把握社區的活動方向。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劃定基層政府與社區邊界,賦予社區自治功能,科學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職能,大力推進社區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建設,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各級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行政推動等措施,加快構建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志愿互助服務相結合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大力開展社區救助、就業、衛生、養老、計生、文體、教育、安全及生產生活服務,搭建面向社區的綜合服務信息平臺,使社區居民不出家門就能享受到定向、便捷、周到的服務。加強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鼓勵社區興辦居家養老服務等福利服務項目。要優化社區布局規模,加快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服務網絡,建立健全新型社區管理服務體制,切實完善社區服務功能。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區服務條件。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社區建設的投入力度,增加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在辦公用房上,可以借鑒新加坡的經驗,通過立法來解決社區工作用房、居民公益設施建設問題。新加坡國家設有住宅發展局,早在1967年,該局就制定了“土地所有權法案”,其中規定,由開發商建設的公共組屋,每棟樓底層都不得安排住戶,而是用于開設商店或娛樂室,供居民休息、娛樂和購物之用。因此,要切實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加強城鄉社區公共用房建設,將社區工作用房、服務設施和戶外活動場所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專項規劃,根據社區布局,在綜合考慮增強社區造血功能的基礎上,合理設置辦公用房面積、地點、結構,配齊公共配套設施,建議可在土地出讓時,將社區辦公用房建造設置為前提條件,由受讓方負責建造,無償提供給社區使用。在保障措施上,財政應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將社區建設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社區基礎設施項目扶持資金和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資金。國外社區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的資助、基金會和私人捐款,以及收取的服務費用。在加拿大,政府撥款占60%左右,捐助占11%,服務收費占29%。我們可借鑒國外經驗加快建立多渠道的社區資金投入機制,采取共駐共建、社會支持、街道自籌等多種形式,籌措社區建設管理資金。
(三)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創新社區服務模式。社區信息化不僅能顯著提升社區的工作效率,而且能大大提高社區居民的服務滿意度。從國際發展經驗來看,我們應加快社區服務網絡建設,建立完善的社區服務體系,實現社區服務功能由單一型向綜合型、被動應付型向主動創造型轉變。為此,要把社區信息化納入當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資源,建設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信息服務網絡。在社區服務上,以社區服務中心為核心,綜合各類服務資源,建立完善社區服務行業信息平臺,開設熱線電話和社區服務網站,提供家政服務、家電維修、水電維修、房屋工程、房產服務、法律指南、勞動結業、教育培訓等多種服務信息。要大力支持社區信息化建設,整合社區服務內容,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提供更加便捷的社區政務、商務服務,著力推動“平安社區”建設,提升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四)建立激勵考核機制,穩定社區人才隊伍。要完善優秀人才服務社區的激勵機制,鼓勵優秀人才參與社區管理工作,積極為社區人力資源提供施展空間。在干部待遇上,建議在繼續強調社區干部的奉獻精神的同時,應盡可能提高他們的收入,把報酬與工作崗位、工作實績、年終考核相掛鉤,建立由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值班補貼、年終工作目標考核獎等組成的工資報酬形式,提高工資水平,以進一步激發干部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同時要創新人才激勵機制,選聘一批年輕化、專業化、組織協調能力強、有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和熱心于社區建設的高素質人才,充實社區干部隊伍,提高社區工作者素質。要積極探索城鄉社區用人機制的改革,廣泛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從事城鄉社區工作。要大力培養社區衛生服務技術和管理人員,滿足社區日益多樣化、方便化和家庭化的衛生服務需求。要積極動員、廣泛發動,大力發展城鄉社區志愿者隊伍,積極引導社區居(村)民開展自助互助服務,不斷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促進形成強帶弱、富幫貧、老幫小、我幫你、你幫我的社區和諧新風尚,使社區潛在資源都集聚到提升社區服務工作水平上。
(五)發揮社會力量,提高社區自治水平。社會組織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社區建設的主體是社區成員,社區成員的參與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是社區建設的生命力所在。新加坡的經驗告訴我們,推進社區建設,必須提高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和對社區事務的參與意識,增強社區凝聚力。社區建設如果缺乏社區成員、社區居民、駐區單位的廣泛參與,社區建設就不能說是成功的。政府與社區及非營利組織、企業建立密切合作、相互補充的伙伴關系,政府引導支持、社區和非營利組織主辦、企業通過市場提供多樣化服務,是國際上社區發展成熟的組織模式和重要經驗。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制定促進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立足社區,以社區居民為參與主體,著力培育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組織,強化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功能,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基層管理和服務。同時,要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明確其管理和服務的社會責任。在組織建設上,要依照《居委會組織法》,強化自治職能,抓好居委會基礎制度建設,把社區建設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使社區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將城鄉社區打造成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平臺,為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主要參考文獻:
[1]魏禮群,何家成.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講座[M].學習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