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5 1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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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區城區市場管理特點
*區現有各類市場64個,其中位于*、*、*、*、*、*街道的城區市場41個,位于其他鎮街的農村市場23個。在城區市場中,農貿市場30家,工業品市場11個。另外還有600多家藥店,餐飲業1020家。市場總體規模均不大,大多數市場的年成交額都不超過5千萬元。
改革開放之初,主要由工商部門建設市場、經營市場。進入九十年代,經濟體制逐步向市場經濟過渡,迎來了市場建設的黃金時期,“誰投資、誰受益、誰管理”的政策應運而生,形成了包括工商部門在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投資辦市場的熱潮,市場起到了繁榮一方經濟、富裕一方人民的重要作用。*年,原先由工商分局興建并經營管理的渝航市場、*松橋農貿市場、兩路農貿市場等先后出讓,雙鳳水果市場、兩路建材市場、沙坪農貿市場、石船農貿市場、統景農貿市場、洛磧農貿市場等,按有關政策規定整體移交給區商委下屬的物管所管理。20*年后,大型連鎖超市不斷開辦、市場周邊門市及游攤不斷增多,集貿市場發展趨于穩定,有的甚至出現萎縮態勢,呈現出市場開辦和經營管理模式多元化,市場管理“多龍治水”的特點。
市場主體多元化。*城區既有國家開辦的市場,如商委下屬物管所(事業單位)開辦的市場,又有企業開辦的市場,其中企業開辦的市場占絕大多數。企業開辦的市場為了盡快回籠資金,往往對攤區攤位采取分零出售的方法,如華夏農貿市場,導致一個市場就有若干個業主,呈現出經營主體多元化的特點。
經營管理模式多樣化。市場開辦者的多元化決定了市場經營管理模式的多樣化。國家開辦的市場,市場監管及衛生保潔由開辦單位負責。企業開辦的市場經營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市場開辦者成立物管機構,自己經營管理市場,如華夏農貿市場、兩路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委托其他物管機構經營管理市場,如園區農貿市場、空港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失去行為能力,市場業主們自發管理市場,如紅金街農貿超市。
多頭管理效率較低。例如商委負責市場建設的布點審批;市政委負責監督市場的環境衛生和臨街商鋪超出門窗外墻設置的攤位;工商負責經營登記和維護交易秩序;公安負責市場治安秩序和消防工作;交通和交警部門負責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和機動車非法運營;質檢、衛生、動植物檢疫等負責商品衛生和質量。
二、我區城區市場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城區市場建設先天不足
現有的市場由于大都是在90年代興建,市場的配置和布局不合理,市場建設檔次不高,占道經營游攤較多。
1、市場規模已不適應城區發展需要。市場建設規模偏小、攤位少、人流量大、交易集中,導致保潔難度大、亂設攤點現象和“攤外攤”現象相當嚴重。垃圾滿地、人潮涌動,特別是下班時間,臟亂差、堵塞交通等情況非常突出,嚴重影響*區大都市形象。如兩路農貿市場建于*年,面積9000平方米,當時轄區10萬人,現在轄區人口已達30萬人,如此的市場規模已不能滿足群眾購物需求。
2、市場功能不完善。城區所有市場都沒有設停車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車輛占道停放和進場停放的情況大量存在,導致市場的安全通道不暢。部分市場經營者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硬件設施投入不足,設施簡陋、陳舊,消防設施安裝不齊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3、市場與商居混合,未能有效隔離。為此,造成市場周邊及消防通道內長期存在大量游攤,嚴重干擾市場交易秩序和影響環境衛生。
4、城區占道攤點和背街小巷游攤較多。占道攤點主要表現為市場占道類、店外經營占道類、零星攤點占道類三種形式。各種占道經營,增加了市場管理的難度。
5、城區市場有市無人或有人無市現象突出。如四號橋農貿市場自建成到現在,進場經營商戶僅十余家,市場主辦單位一直處于虧損狀態。而一些人口密集地區由于規劃建設的農貿市場長期不建,給一些無照經營戶制造了可乘之機,自發形成農貿市場現象隨處可見。比較典型的是三號橋東側20個門面出租經營蔬菜、家禽、水產等農副產品,騎門攤現象非常嚴重,商品質量、商家誠信缺乏有效監督。
(二)市場管理中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1、對商品質量缺乏誠信查處不力。調查顯示市場上眾多熟肉制品、豆制品、鮮肉的質量堪憂。經營戶聲稱自產自銷,其實大部分在家中沒有經過任何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生產上市銷售。市場管理部門卻對此缺少有效監管。
2、對商品銷售短斤少兩管理不到位。絕大部分市場沒有設立公平秤,只是在檢查時做做樣子,市場上出售的商品短斤少兩現象時有發生。市場管理人員對此卻熟視無睹。
3、對市場管理人員疏于監管。市場管理人員重收費輕管理現象嚴重,不能及時制止和糾正市場中的非法行為,市場主辦單位疏于對管理員的管理,對出現問題的管理員不能嚴肅處理。
4、市場內環境衛生較差。市場內垃圾桶和保潔員配備不足,經營環境惡劣。特別是經營活禽、活魚場所,就地宰殺,血水、雞毛、魚鱗滿地,臭味難聞。主要是管理發營業執照的不管衛生,批準市場建設的不對市場經營進行管理。
(三)市場管理體制不順
現有市場管理體制難以使市場管理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工商部門是集貿市場主要監管部門,承擔大量的集貿市場監管職責,但市場的人財物三權均不在工商,工商部門對市場物業管理單位無任何制約措施。有些市場物業單位對工商部門的日常監管,置若惘聞,不予配合,甚至公開抵觸。工商部門根據《*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明確了市場開辦者的職責,并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市場創建的獎懲措施,但無法兌現。市場設施的改造資金和用于市場保潔等方面的費用,工商部門無法落實。對市場監管中出現的問題,工商部門是看得見、管不著,有力使不上,因此,現有市場管理體制難以使市場管理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
(四)市場管理法規不夠完善
目前管理市場適用的法規,主要是*年頒布的《*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該條例規定了市場經營者的義務,但缺乏具體的界定標準,部分條款缺乏處罰措施。如第十九條規定“市場經營者應免費設置復檢的經依法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但對短斤少兩的經營戶沒有設置處罰條款。又如規定“進入市場的商品經營者,應當在市場經營者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劃定的地點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該條款賦予了市場經營者劃定攤位的權利而沒加以限制,使一些市場在路口和消防通道以及市場內隨意擺攤的行為成為合法。
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工商部門對市場經營者和商品經營者不履行市場內環境衛生義務沒有處罰權,因此工商部門對市場內環境衛生管理束手無策。
三、加強市場秩序管理的建議
(一)提高對市場的認識,加強領導
市場管理工作是民心工程,關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搞好市場管理也直接關系到*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區的成敗。市場是展示*城區都市風貌的窗口,市場秩序惡劣會造成不好的國內甚至國際影響。為此,政府對市場工作要加強領導。要充分發揮各市場管理者管理市場的重要作用,并且要繼續強化管理功能。特別是要將市場工作作為考核政府基層單位工作成績的重要項目。
(二)合理規劃,構建新的農副產品流通體系
1、把市場建設規劃納入*區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凡城市開發建設和危舊房改造,必須將集貿市場納入商業網點進行配套規劃和建設。參照其他直轄市的做法,要按照每萬戶居民擁有集貿市場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新建市場要充分考慮停車場、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設施等市場安全設施的功能,新建農貿市場要以小為主,以社區為主。同時,新建市場可由社區負責經營,這樣既有利于社區的建設,又可解決社區下崗職工再就業,并且還能促進城市文明建設。
2、重點抓好居民小區市場的規劃和建設。居民小區越來越成為我區居民住宅的主要形式。超市在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上的科學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區農副產品供應渠道多元化,特別是城區周邊有大量農民自產自銷蔬菜、水產、禽蛋等商品供應,農貿市場業態仍顯示出獨有優勢。調查表明市民在購買這些商品時,依然首選農貿市場。
3、加快現有城區集貿市場設施的改造。城區現有集貿市場,尤其是90年代興建的農貿市場,市場內設施陳舊、老化,部分市場已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加快設施改造迫在眉睫,然而,由于資金等原因成為改造的瓶頸。為此,要引導市場主辦單位打破所有制及地域界限,通過收購、控股、委托經營、融資租賃、招標招商等方式進行集貿市場設施改造。
4、加快現有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造。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實行無根無雜銷售,既可節省消費者的時間,適應現代城市發展需求,又可保證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因此,加快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造是現代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5、做好“堵疏”結合文章。建議政府考慮在現有集貿市場的基礎上,協調有關部門在合理的位置上規劃一些便民攤點,以無償的形式供當地農民銷售一些自產的瓜果、蔬菜,同時為部分生活困難的居民及殘疾人提供自謀生路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市場秩序管理法律法規
建議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廢止《*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重新制定一部包括市場的規劃建設、投資興建、登記注冊、服務管理以及入場主體和交易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徹底解決市場秩序管理工作中各方責、權、利相統一的問題。明確工商部門在市場管理中的主管部門地位和市場主管單位的責任,徹底解決市場內發生糾紛承擔責任的主體問題。明確將政府部門管理市場的重點由管理市場經營者向管理市場主辦單位轉移。
(四)探索新的市場監管模式
1、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協會行業管理-企業經營管理-經營者自我管理互相銜接、互相融合的市場管理體系。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加強重點引導,盡快建立起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使四者有機結合,形成互動,推動市場管理水平實現質的飛躍。
2、建立市場管理的網絡機制。完善市場內打假維權網絡。建立和推行名優企業、市場主辦單位、執法部門以及消費者協會等多家參與的打假維權聯席會制度。由執法部門和市場主辦單位共同協商聘請消費者監督員,共同參與打假扶優維權工作。將名優產品廠家引入市場,設立名優產品專柜。結合工商部門“12315”投訴電話,對投訴問題多的市場、商品展開專項整治。完善消費者舉報獎勵和為舉報人保密的制度。建立針對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舉報網絡。市場服務管理機構要公布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舉報電話。對市場中存在的管理人員不作為現象,執法部門應及時糾正,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完善上市商品渠道認證制度。對農副產品市場上銷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要進行經營者提供合法進貨憑證的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對市場內經營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證制度。結合索證,對場內商品的廠家進行考察備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農村集貿市場管理,規范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全市集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集貿市場管理的必要性
國家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以下簡稱“兩費”),是進一步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對農村集貿市場的培育和發展有著極大的推動作用。但“兩費”停收后,集貿市場不再有人管理、市場經營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等成為部分群眾認識的誤區,有的農村集貿市場甚至出現搶占攤位、亂設攤點等問題,影響了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決。各鎮、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島旅游度假區(以下簡稱各鎮)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停止征收“兩費”后加強農村集貿市場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維護好市場交易環境,促進全市農村集貿市場持續繁榮、穩定發展。
二、理順體制,規范管理,強化農村集貿市場監管與服務
(一)理順市場管理體制,完善登記備案手續。市財辦作為集貿市場主管單位,具體負責全市集貿市場的規劃審批。同時,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鎮全面負責轄區內集貿市場的管理工作(目前屬相關部門開辦的市場仍按原管理體制)。市財辦要牽頭會同工商部門和各鎮,對全市現有集貿市場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明晰產權。凡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的農村集貿市場,要以鎮為單位填寫農村集貿市場情況登記表,連同市場登記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并報市財辦存檔備查;尚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集貿市場,開辦單位要在6月30日前向市財辦提出申請,補辦相關手續。今后凡新開辦集貿市場均要按照《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向市財辦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持市財辦批復到市工商局辦理市場登記注冊手續。
(二)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積極配合各鎮搞好市場監管與服務。市財辦要做好全市集貿市場的統一發展規劃,嚴格市場審批;工商部門要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能,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行為,切實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質監部門要加強市場計量管理;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要協助各鎮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確保集貿市場管理工作有序進行;各鎮具體負責轄區內集貿市場的規劃建設、市場交易等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場開辦單位費用收取、設施維護、清掃保潔、垃圾收集清運、安全保衛、消防等工作,保持良好的市場經營外部環境。
(三)規范市場費用收取,維護經營者合法權益。集貿市場開辦單位作為收費主體,在市場經營條件沒有發生變化的前提下,收費數額不得高于“兩費”停征前的標準。集貿市場能夠為經營者提供服務設施的,市場開辦單位可以收取設施服務費(含衛生費);不能為經營者提供服務設施的,收取市場衛生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集貿市場內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對在集貿市場亂收費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制止,經營者有權拒付。市場開辦單位收費必須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市場明顯位置張榜公示。收費統一使用市經管中心監制的“市農村集體經濟統一收據”,鎮經營統計審計中心負責發放票據,并對票據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所收費用按照“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的原則,主要用于市場設施建設維護、衛生清掃等。
三、加強領導,正確引導,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農村集貿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農村集貿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會同各鎮嚴格落實加強集貿市場管理的各項規定,協調解決集貿市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各鎮要相應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轄區工商、交通、派出所、鎮村建設中心、經管中心等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集貿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市場管理工作。市政府將集貿市場管理工作納入各鎮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公益性較強的城鎮公共配套設施,城區菜市場是城市居民“菜籃子”重要組成部分。與民生息息相關。全市開展城區菜市場專項整治工作以來,菜市場硬件設施上檔升級,市民購物環境有了較大改善,市民的購物環境更加安全、衛生、舒適。為建立城區菜市場長效管理機制,提升城市品質和居民生活質量,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市城區菜市場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城區菜市場管理的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要求。按照“干凈衛生、上檔升級”的總體目標,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責任,構建科學規范的管理體系,全面提升城區菜市場綜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則。一是屬地管理原則。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負責菜市場的綜合管理,所在街道(鎮)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堅持分工協作原則。各相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做好菜市場的監管工作,做到權責相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監管到位。三是堅持科學管理原則。建立科學規范的管理體系,形成制度完善、責任明晰、監管到位、管理有序、運行規范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升城區菜市場管理水平。繼續推進菜市場的產權形式、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創新工作,鼓勵企業成立專業化公司統一管理,實現菜市場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
二、市場開辦者職責
市場開辦者是菜市場經營活動的組織和管理者,對市場內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設施維護、環境衛生、食品安全、商品質量、經營秩序、價格等管理承擔第一責任。市場開辦者應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按其規劃用途使用市場,依法經營;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和市場管理、經營準入、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市場安全、計量管理、信用管理、人員培訓等檔案,做好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菜市場,及時維護和更新市場設施設備,做好場內交易商品劃行歸市;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維護市場內外環境衛生,確保干凈整潔;審查商品經營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把好準入關;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督促其建立并執行食品安全相關制度;配備監測設備和人員,堅持每天檢查和監測所有食品,確保食品安全;與商品經營者簽訂誠信計量承諾書,督促其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合格計量器具,不使用國家規定淘汰、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定期組織送檢,設置公平秤,逐步推行計量器具統一購置、統一檢定、統一管理、統一輪換的“四統一”管理模式;設置消費者投訴站,公布投訴電話,鼓勵建立先行賠償制度;公示服務費用、代收費用、基本制度、重大事項和食品安全信息,試行場地租金公示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定期自查自檢,確保消防通道暢通,設施完好有效,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對商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食品安全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當地有關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并配合做好相關查處工作;定期進行法律和政策的宣傳教育,督促經營者明碼標價,廣泛開展價格誠信、文明攤位等創優評先活動,引導文明經商、守法經營。市場開辦者必須與商品經營者簽訂經營或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督促和管理,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信用等級較低且不改正的,應及時清退。
三、商品經營者職責
商品經營者要加強自律,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菜市場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關證照(除農民自產農副產品直銷區外),亮照經營;按照經營合同確定的地點或區域經營,不亂設攤點、占道經營、場外交易,店牌、廣告等設施的設置符合市容管理規定,商品擺放整齊,攤位內外環境干凈整潔;遵守食品安全有關規定,認真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實行進貨查驗、索票索證、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建立進貨臺賬,記錄進貨渠道,承諾經銷食品安全;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依法周期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并定期維護和保養;實行明碼標價,向消費者出具有效銷售憑證,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好本攤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擅自改變防火分區、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不違規用火、動焊;遵守交易規則,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文明經商,誠實信用,樹立市場良好形象。
四、相關部門職責
市、區縣(自治縣)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服務與監管并重、教育與查處并舉、平時與長期結合的監管長效機制,推進市場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一)規范市場秩序。商貿部門負責指導菜市場規范發展,開展分等定級工作,適時評比示范菜市場。工商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市場開辦者與商品經營者依法簽訂合同,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履行市場監督管理義務;加強對經營主體、商品質量、交易行為的監管,促其依法經營;加快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及時公示市場開辦者和商品經營者的信用等級。國土房管部門要加強對菜市場隸屬的物管企業的監管,督促其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市政部門要加大指導和監管力度,保持市場干凈整潔;推進菜市場場外經營人員入場經營,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亂搭亂建等行為。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對菜市場外設置的攤點收取費用,或者以罰代管。衛生部門要加強指導菜市場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農業(漁政)、工商、林業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對陸生、水生野生動物銷售的監管,保護野生動物。環保部門要加強對菜市場環保工作的監管。公安部門要加強治安、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的管理,維護良好秩序。
(二)保障食品安全。商貿部門要牽頭做好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督促市場開辦者和商品經營者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制度,將質量安全措施和責任落實到各環節和各參與主體;加大檢測力度,建立健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及時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三)維護消費者權益。工商部門要加大對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欺行霸市、消費欺詐等不正當競爭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菜市場建立和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理申訴、舉報。實行計量器具定期強檢制度,質監部門要加強市場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市場計量器具準確、計量行為規范。
(四)穩定市場價格。農業部門要指導各地建立蔬菜供應保障基地,提高蔬菜自給率。商貿部門要健全農產品批發市場體系,加強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指導建立社區肉菜店,推進生產基地、批發市場在菜市場內設立直銷專區(攤),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對接機制,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物價部門要督促菜市場實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對行政性收費、社團收費的清理整頓,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研究并落實促進菜市場價格穩定的具體措施,嚴格落實價格支持性政策,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切實降低經營成本。有關部門要完善蔬菜信息監測和制度,定期收集產地、批發、零售蔬菜的價格、供求和質量等信息。
(五)促進便利消費。商貿部門要會同規劃、國土、工商等部門合理規劃布局網點,指導制定菜市場歇業、關閉、拆除、改變用途等情況的應急預案,確保居民消費。對市場確需歇業或終止經營的,商貿、國資等部門要指導協調國有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采取協議收購、置換產權等方式,重新選擇市場開辦者;對市場確需關閉、拆除或改變用途的,由規劃部門會同商貿部門審核市場開辦者的申請,在征求當地居民意見的基礎上共同研究提出處置意見,并依法查處擅自改變菜市場規劃和使用性質的行為;對轉讓有財政補貼資金改造的菜市場,由商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當地人民政府審批;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的菜市場,由商貿部門負責指導選址重建。
五、統籌協調,共建市場管理機制體系
(一)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北部新區管委會要進行統籌安排,進一步加強對城區菜市場管理的組織領導力度,督促本級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要通過劃撥土地、資金投入等方式新建一批公益性的菜市場和便民肉菜店,滿足居民消費需求;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穩定市場價格。
一、總體要求
這次專項整治活動必須堅持一個原則,即:取締馬路市場、培育集貿市場、擴大專業市場、搞活城鄉流通;做到六個結合,即:統一領導與部門協作相結合,宣傳先行與穩步推進相結合,集中治理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依法行政與服務群眾相結合,改(擴)建與新建相結合。通過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全面提升全縣城鄉市場建設管理工作水平,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整治范圍
這次整治范圍包括全縣沿國道212線和通鄉公路上以路代市、占道經營的哈達鋪、臨江鋪、官亭、兩河口、沙灣、阿塢、南河和理川、南陽、好梯、興化等十一個鄉鎮集貿市場。
三、整治目標
總體目標是:全面取締馬路市場,規范管理農貿市場,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維護良好交易秩序。對于已建有市場的鄉鎮,要加強管理,做到劃行歸市、坐商歸店、行商歸市;沒有經營場地的,要在劃定區域、規范管理的同時,加快建設步伐,盡快解決交易場所。通過加快市場建設,強化市場管理,活躍城鄉流通,樹立宕昌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具體目標是:
1、九個鄉鎮,要解決貨物交易有場不進,車輛在公路上無序停放,垃圾亂堆亂放,場內排水不暢、衛生狀況差等問題。對在公路兩側占道經營、有市不入的全部予以取締,及時組織進入市場,對現有市場的場地、基礎設施積極進行維修,培育規范的集貿市場。
2、按照劃定的交易區域,實現各類商品劃行歸市、入場交易,從根本上解決無固定交易場地、占道嚴重、車輛亂停亂放、垃圾亂堆亂放等問題,同時結合鄉鎮建設規劃,合理選擇市場建設用地,通過各種融資途徑,抓緊解決市場建設問題,確保年內建成規范的農貿市場。
四、整治時間
從年6月開始,到年底結束,整個活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1、集中整治階段(6月15日到8月15日),召開有縣、鄉鎮、相關部門和重點村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由縣政府公告,制定并印發《宕昌縣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鄉鎮張貼通告,發放宣傳單,出動宣傳車,大力宣傳縣政府通告以及整治內容和要求。縣政府要從相關部門和鄉鎮干部中抽調人員,分鄉鎮成立由鄉(鎮)長擔任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組成人員不少與20人(哈達鋪、沙灣不少于50人)的工作組,在縣政府的統一協調下,由鄉鎮具體負責開展集中整治,對各鄉鎮集貿市場開展巡查,推進工作扎實開展。
2、規范管理階段(8月16日到10月15日)。各鄉鎮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建立完善本鄉鎮集貿市場管理、取締馬路市場的規章制度,理順市場建設管理機構,制定市場建設管理辦法,落實監管責任,逐步建立規范市場秩序、優化市場環境的長效機制。
3、鞏固提高階段(10月16日到12月30日)。繼續加大整治力度,確保在農產品交易的旺季不出現反彈,各項整治措施充分落實到位。基本建成確定的集貿市場、專業市場,達到徹底根治馬路市場的目的。整治工作結束后,由各鄉(鎮)對整治情況進行驗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之后,向縣馬路市場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治工作總結,縣上組織全面考核,進行總結和表彰獎勵。
五、整治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馬路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了馬路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政府副縣長為組長,縣商務局、工商、交警大隊、公路、交通、運管、公安、建設、廣電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縣馬路市場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有關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具體責任,組織專人做好工作,常年負責市場管理。整治工作要在縣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縣負責、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的原則,各鄉鎮要從維護宕昌對外形象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真正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確保馬路市場專項整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2、強化輿論宣傳。要利用各種形式宣傳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的目標任務,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由縣市場整治辦負責每周向市整治辦報送全縣市場整治情況信息,廣電局負責在集中整治期間開設專欄,及時報道整治動態,宣傳整治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曝光反面典型。縣電視臺要全文播發縣政府通告,縣工商局要將縣政府通告下發到所有經營戶,張貼到有關集鎮鄉村,讓政府開展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鄉鎮都要利用標語板報開展宣傳,教育群眾自覺遵守市場管理的各項決定。
3、加強督促檢查。集中整治期間整治領導小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場進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促進整治工作全面開展。
4、搞好協作配合。馬路市場專項整治牽涉面廣,工作難度大,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實效。為了全面集中整治階段的工作任務,全縣上成立鄉鎮巡回工作組,由工商局局長范朱生任組長,工作人員從工商局抽調5人、商務局2人、城市執法隊2人、公安局1人、運管局2人、交警隊2人、廣電局1人,共16人組成,全面配合鄉鎮開展整治工作。按照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的原則,鎮組建20人的整治工作組,九鄉鎮組建15人的工作組,在每個逢集日由鄉鎮巡回工作組配合鄉鎮開展市場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堅決做到五個統一,即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統一隊伍、統一標識、統一執法口徑。各部門在積極配合、相互協作,形成合力的同時,還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在巡回整治過程中,鄉鎮政府工作人員和工商、商務、市場服務中心負責攤位的整治、安排,運管局、交警隊負責車輛的停放、疏通,公路段負責侵占公路搭建物的拆除,廣電局負責宣傳報道和整治場景的拍攝,公安局負責保障市場整治工作的正常有序執法。整治期間,各鄉(鎮)政府要將當天的整治情況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方式上報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隨著“信用柯橋”建設的逐步深入,2015年8月,中國輕紡城天匯窗簾窗紗市場(簡稱“天匯市場”)召開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聯盟(簡稱“誠信聯盟”)第一次大會暨聯盟成立大會,并設立理事會作為聯盟日常辦事機構。隨后,《天匯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考核細則》出臺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天匯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蔚然成風,“誠信聯盟”建設正在穩步推進。
市場轉型亟需誠信經營
契約是文明社會的顯著標志之一,也是市場經濟得以成熟運行的重要支撐。在風云變幻的市場經濟大潮中,中國輕紡城市場從上世紀80年代的馬路經濟發展壯大到目前全國知名的專業市場集群,實現了令人驚嘆的華麗轉身。如今,隨著原料、人力成本的上漲,環保壓力的倒逼,以及電商經濟的帶動,古老的中國輕紡城亟需實現新一輪的質變。在此過程中,它迫切需要一個個新的載體來推動中國輕紡城這艘巨輪駛向更寬闊的海域,從而開啟新的征程。
“誠信聯盟”就是在這樣一個市場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出現的。“其實誠信文明經營不僅僅是市場管理層出于市場轉型升級的考慮,更是市場經營戶們的呼聲與要求,所以‘誠信聯盟’的出現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中國輕紡城北聯市場分公司副總經理馬曉峰告訴記者。
輝煌布藝是天匯市場內一家開了十幾年的老門市部,負責人傅衛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個好的專業市場,不僅需要現代化的硬件設施,更需要經營者文明、誠信經營。比如按時繳稅,積極解決客戶投訴,不抄襲他人花樣等,這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行為正是推動市場向前發展的內生力量。市場的發展需要我們經營戶的共同努力,而誠信文明經營正是經營戶們最應踐行的理念與行為。”
馬曉峰表示,為了更好地推動聯盟的發展,市場管理處特意邀請廣告公司制作了誠信文明經營手冊,發放給聯盟的每一個成員單位。自考核實施以來,各成員單位的配合度都很高,誠信文明經營的理念正逐漸深入人心。“如今市場環境變得更加整潔,市場安全有了更多保障,市場內的各類糾紛明顯下降,市場發展更加和諧。經過和聯盟理事商討,今年將進一步擴大聯盟成員的覆蓋面,邀請更多優質的經營戶參與其中,提升聯盟的影響力。”
聯盟成立力推自主管理
在天匯市場 B區2樓,共有32家經營戶率先嘗鮮。“這些第一批加入‘誠信聯盟’的經營戶都是從自主報名的經營戶中精挑細選出來的。”馬曉峰說。記者翻看了天匯市場誠信文明經營手冊后發現,經營戶想要加盟,必須符合8項條件。而對這些條件的監督與審核,則由市場管理處聯合工商、稅務、司法等相關部門共同完成。
在第一次聯盟大會上,市場管理處給所有加盟的單位都授予了“誠信文明經營戶”的牌匾,并在此次大會上選出了一家理事長單位和兩家常務理事單位作為聯盟理事會成員,處理聯盟內部事務,解決各類糾紛。
聯盟理事會在其成員自主管理過程中發揮著中流砥柱的作用。據馬曉峰介紹,雖然聯盟理事會委托天匯市場管理處對聯盟成員單位的誠信行為、文明行為與安全行為進行考核,但是一旦聯盟成員之間發生難以解決的糾紛,就會由理事長與兩家常務理事單位共同協商解決。“這一點在聯盟公約上就已經明確提出,聯盟成員要服從聯盟理事會的決議。”
“‘誠信聯盟’的意義有很多,但最終是要為經營戶服務,為經營戶解決難題。”馬曉峰如是說道。如今懸在市場經營戶頭上的兩把利劍莫過于花樣知識產權保護與資金拖欠。誠信聯盟的出現恰好為這兩大難題的解決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渠道。根據《天匯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考核細則》,一旦有聯盟單位被發現有偷竊花樣但未造成影響的行為一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同時聯盟將充分利用各個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來揪出那些經常拖欠經營戶資金的客商,并將其信息公布于市場內的電子顯示屏上。
“經營戶們的眼睛是雪亮的,誰抄襲了誰的花型,經營戶心里都清楚。如果在不了解情況的人眼中,這樣的糾紛很難理清,但是有聯盟成員之間的互相監督,誰是受害者大家心里都一清二楚。”天匯市場片區管理員趙建波向記者解釋。
一點一滴加碼“信用柯橋”
柯橋區委書記徐國龍在建設“信用柯橋”動員部署會上指出,“信用柯橋”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努力基本建立接軌國際、體現柯橋特色、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而言就是要做到以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基本建成,信用制度比較完善,監督體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務市場體系比較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發揮作用。而天匯市場“誠信聯盟”的推廣與實施正是“信用柯橋”背景下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縮影。
2015年10月1日,隨著《天匯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考核細則》的正式出臺,市場管理處對聯盟成員的考核實現了有據可依,獎懲分明。考核分為定時考核和不定時考核,定時考核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片區管理員按月將考核結果報送聯盟理事會,經理事會審核后在片區宣傳欄公布考核結果,并作為年度誠信文明經營戶評定依據。
對聯盟成員值得嘉獎的行為進行加分也是天匯市場“誠信聯盟”的一大亮點。據趙建波介紹,目前考核時能夠加分的情況大致分為5大類。比如成員中有拾金不昧且數額較大時,就會獎勵1~3分;積極參與市場網格化管理等工作并踴躍建言獻策,獎勵1~3分;發生火警處置及時并在搶險救災中有突出貢獻,獎勵1~3分。“這些加分項激發了經營戶的主人翁意識,進一步推動了誠信文明行為的落實。”趙建波說。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區各類市場建設和管理,著力推進市場向規模化、專業化、科學化、規范化方向發展,擴大有效覆蓋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力促進全區各類商品貿易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借鑒先進省市市場發展成功經驗,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堅持“精減、統一、效能”的原則,有效整合城市資源配置,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協調、廉潔高效、服務大眾的市場建設管理運行機制,有力促進我區市場繁榮、穩定和發展,不斷擴大稅源,增加財政收入,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適用范圍和職責要求
(一)本意見所指“集貿市場”是指提供經常性的蔬菜、果品、水產、蛋禽、服裝、百貨、建筑材料等群眾日常消費品的交易場所(包括各類專業市場、農村集日市場、攤群點、馬路市場)。
(二)區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是全區農村集貿市場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區所有農村集貿市場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關于市場建設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并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區集貿市場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區市場的建設規劃、開發和立項、報批、籌資、擴建、改建等工作。
3、負責全區農村各類市場的行政管理工作。
4、按照財政預算管理辦法、財政法規、稅收征管法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法規的規定,負責對全區農村所有市場執行市場統一收費和票據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全區農村各類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并頒發上崗證;制定市場管理人員分級分類職責和制度,提高市場管理人員隊伍的整體管理水平。
6、負責收取全區農村各類集會、馬路市場、攤群點的攤位費。
7、負責全區各類市場的項目申報、專項補助資金的審核申請工作。
8、負責全區農村集貿、集日市場綜合管理工作,取締占道經營,保證交通暢通。
9、負責收取市場攤位費、棚亭租賃費、房屋租賃費及市場內的水、電、衛生服務費。
10、負責貫徹執行《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市場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檢查落實。
11、從事開發性經營活動。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各市場管理所負責對本轄區內集貿市場的具體行政管理工作。
三、設立和變更
(四)集貿市場的開辦應先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后,報區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由區市場中心按照全區集貿市場的整體規劃和布局要求進行審查,經區市場中心審批后,申請人方可持批件到工商、衛生等行政執法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市場開辦方應向區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開設單位或個人的申請報告;
2、設立集貿市場的可行性報告;
3、集貿市場的建設計劃、圖紙、實施方案;
4、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市場需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管理機構和交易品種等事項的,在區衛生、工商等行政執法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需到所在市場管理所和區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四、商品交易
(七)集貿市場以方便群眾生活為宗旨,遵循公開交易、平等競爭,管理有序、誠實信用的原則。
(八)進入市場從事商品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配套的經營設施;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關行業還應持有衛生許可證;有關從業人員須持有衛生部門核發的健康證)。
(九)市場內經營戶應遵循下列要求:
1、按照指定的區域整齊有序的擺放貨物,不得出店經營,不得占道經營。
2、市場內不得飼養貓、狗等寵物。
3、所經營貨物必須上貨臺(架),不得落地經營;商品與個人生活用品、住宿分離。
4、所經營的貨物,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衛生和檢疫等相關部門認可上市,且由具備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品牌(經營戶將進貨索證存放在經營場地,以備隨時檢查),嚴格執行索證制度。
5、保持經營門店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特殊類經營品(如豆制品、肉類等)應配有防塵、防蠅、防鼠等“三防”設施。
五、市場管理
(十)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開辦、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市場開辦方負責市場內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市場開辦方須設立專門的市場管理服務機構,負責市場的日常業務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對交易商品的質量、計量、經營戶證照情況以及市場環境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市場內應設立公平秤、承諾牌。
(十三)市場開辦方應定期向質監部門申請計量器具鑒定。
(十四)區市場中心負責全區農村集貿市場、攤群點市場的設立、管理、收費和馬路市場的取締工作。
(十五)不符合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辦的市場,由市場中心牽頭,會同工商、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予以取締。
六、票據管理
(十六)全區所有市場所收取的攤位費和房租費必須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據(由區市場中心提供,財政部門監制的票據)。
關鍵詞:新時期 基 層 文化市場 管 理
新時期,文化市場,形成了新的經濟增長點。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文化工作已不僅僅是為社會主義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文化市場也是解決就業、涵養稅源的重要力量和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如何在新時期抓好基層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出繁榮、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場更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要任務。
一、當前基層文化市場管理存在的問題
1.文化市場監管隊伍力量不強。一是人員編制不足。基層文化稽查隊現有的執法人員中,僅有少數是全額預算編,其它為差額或自收自支編。由于受人員的限制,遠遠不能適應縣域寬、任務重的現實情況。突擊式、點對點式的檢查很難形成較大的監管態勢,且檢查的周期長,無法對全部市場實施全面、及時、有效的監督管理;二是綜合業務能力有待提高。隨著科技的進步,文化市場的管理手段也須不斷的改進提高,故要求監管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但目前的狀況顯然未達到這樣的標準。
2.文化市場管理模式和手段相對落后。一是對文化市場管理主體仍以文化行政部門單打獨斗為主。隨著文化市場規模的擴大,經營門類的增多,以文化行政部門為主的單兵作戰日益呈現出弊端。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建立一種以文化行政部門為主,公安、工商、安全等職能部門配合,社會團體、法人單位、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管理格局,實現對文化市場全方位,各領域的有效監管。二是管理方式仍以行政管理為主。文化市場管理中仍或多或少保留著計劃經濟體制下管理方式的烙印,大多仍停留在行政管理基礎上。應當看到,文化市場既有意識形態的特性更有市場經濟的屬性,單純依靠行政管理方式難以實現有效監管,必須既發揮好行政管理的優勢,又運用好財稅、金融等經濟管理方法,改變管理方式的短腿現象。三是管理手段仍以人工監管為主。當前,文化市場管理中主要以管理人員天天到市場中現場檢查為主。面對文化市場經營范圍由城市向農村延伸,經營門類由傳統文化行業向現代高科技信息產業的拓展趨勢,對于本身管理人員就相對不足的文化市場管理部門而言,人工監管為主的管理手段,往往頭痛醫頭,腳痛治腳,被市場搞得精疲力竭,難以實現對市場全面高效效監管。
3.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硬件投入不足。一是辦公環境有待完善。文化市場管理機構辦公場所,與文化系統其他單位合署辦公。由于各自工作特點不同,往往互相干擾,辦公效率不高。二是辦公手段落后。由于財政投入不足,內部與外部辦公手段落后,比如由于電腦設施不專業,一些許可證,檔案的填寫制作,仍沿用手寫方式,現場執法為調查取證用的數碼相機、攝像機、暗拍機等科技工具都較落后。三是經費運轉困難。文化市場管理費停收后,文化市場管理部門雖轉為全額事業單位,但只有少數的幾個名額進入全額拔款,其它大多數仍舊為自收自支事業編,經費緊張較突出,必需的辦公設備無法購置,辦案經費無法落實,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辦公、執法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對策及建議
1.抓好隊伍建設,全面提升綜合力。文化市場管理者是文化稽查隊,其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文化市場的繁榮與發展。目前,縣級文化稽查隊伍普遍存在人員不足、執法不規范等問題。因此充實稽查隊伍、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是管理好文化市場的前提和基礎。要加強對管理者教育引導工作,使其充分認識自覺主動學習文化市場法規及黨的政策及現代科技文化知識是適應自身管理工作的迫切要求,是提升個人理論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必然選擇;要引導教育管理者充分認識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神圣使命和光榮職責,恪盡職守,不遺余力的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要引導教育管理者擺正與被管理者平等地位,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增強服務意識。同時要加強稽查隊員能力建設,強化依法行政、網絡、創新思維教育等培訓,不斷擴大培訓覆蓋面,提高培訓水平和質量,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應對復雜局面能力。
2.加大打擊力度,以管理促繁榮。 繁榮是目的,管理是手段,沒有強有力的管理措施,就根本達不到繁榮的目的。對文化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條文,該怎么處罰就怎么處罰,毫不手軟。特別是對網絡文化市場接納未成年人和超時營業的行為、演出市場的問題以及利用電子游戲機賭博的問題要及時覺察,露頭就打,從嚴處罰。否則,一旦執法不嚴,就會影響整個市場的經營,最終影響文化市場的繁榮發展。在執法過程中,基層執法人員存在“熟人多、情面關不好過”的問題,這就要求執法者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時刻注意自已的角色位置,堅決杜絕人情處罰,徇私枉法的現象,只有這樣,管理才能出效率,管理才能達到促繁榮的目的。
3.抓好日常監管,增強行業自律。首先,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要加強對文化市場違規行為的查處,執行好量化處罰規則,行政處罰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其次,要加強對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的法制培訓,引導他們守法經營,實行行業自律,并互相監督,維護自身利益,確保市場規范。第三,充分發揮好文化市場義務監督員的作用。除此以外,還要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