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29 11:02:2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養老保險發展建議3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我國進入新時代以后,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實力不斷增強。目前,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但是農村各方面事業發展依然有限。農村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農村養老成為鄉村振興中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2009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文件《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在全國試點實施農村養老保險——新農保[1]。廣西梧州市于2010年開始實施新農保,2014年,廣西新農保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并軌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梧州市農村按照上級的文件精神,在2014年實施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梧州市農村實行養老保險,是在農村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一項重要措施,增加了農村老年人的收入,為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城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但目前梧州市農村居民養老保險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的探索并解決。
1梧州市養老現狀
梧州市屬于廣西的一個地級市,轄3個區、3個縣、1個縣級市。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0:00,梧州市常住人口2820977人,超過60歲的人口為470451人,占16.68%。常住人口中,居住在鄉村的人口共有1225651人,占43.45%[2]。最近幾年,梧州市經濟情況一般,農村居民的生活經濟來源單一,大多數人沒有退休金,也沒有足夠的存款以應對養老所需。目前,在梧州市管理范圍內的農村,農村老年人主要是在家里居住,極少數人會去社區或者養老院居住,依靠老年人的家庭成員(子女、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或者鄰居的平時照顧與陪伴,并提供給老年人一定的經濟幫助[3]。梧州市目前的農村養老保險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助相結合,只要戶籍是廣西的、年齡在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非公職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農村居民都可以購買農村養老保險。村民可以自愿每年繳費200~1000元(每個檔次差距100元)9個檔次、1500元、2000~6000元(每個檔次差距1000元)5個檔次,一共15個檔次[4]。每年繳納的檔次越高,繳納滿15年,年滿60歲后按月獲得的養老金就越高。政府按照繳費等級進行補貼,補貼最低35元,最高200元。此外,如果參保人存在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的情況,政府則不再給予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年份的補貼。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目前符合領取條件的老人最低每月可以領到131元;如果年滿65周歲,最低每月可以領到136元;超過80歲,經申請可以額外領取50元的高齡補貼。2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梧州市農村有了養老保險,給了農村老年人一定的實惠,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2.1農民收入較低,參保檔次低,獲得養老金少農村老年人屬于弱勢群體,其文化水平多數是小學或者初中畢業。他們年輕時依靠體力養活一家人,極少有積蓄。60歲之后,大多體弱多病,因此失去了務工收入,收入大大減少。同時,由于素質限制,基本沒有能力依靠投資理財獲得穩定的收益。因此,農村老年人只能依靠土地種植稻谷、經濟作物等,但多數情況是自給自足,并不售賣農產品。由于土地面積有限,他們很少出租土地。少量出租的土地,667m2土地每年的租金收入僅幾百元,依靠土地獲得的收益很低。在梧州市農村,還存在子女“啃老”現象,加上農村老年人不僅收入較低,而且多數人身體健康狀況不太好,醫療支出較多,生活質量處于較低水平。根據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級越高,才能在年老時領到更多的養老金。由于年輕時很少甚至沒有積蓄,因此購買養老保險的年輕人占比很低,已經購買養老保險的絕大多數選擇每年繳納200元的檔次。按照目前梧州市的政策,他們年滿60周歲以后可以不用購買養老保險,每月能獲得131元的養老金。很顯然,與目前高漲的物價相比,131元的養老金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2農村養老保險宣傳不足梧州市于2010年正式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新農保;2014年新農保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并軌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0年至今,養老保險政策總體穩定,部分內容略有調整。這項政策對農民十分有利,但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宣傳力度不足的問題。目前,梧州市農村勞動力到珠三角等城市里從事第二、第三產業工作的人口眾多,留守在農村以老人、兒童居多。年富力強、有知識、有文化的中青年人紛紛外出,村里高素質人才少,選拔村干部又基本從本村村民中選拔,導致村干部整體素質不高。加之村干部并不是專業的養老保險從業人員,宣傳手段與方式落后,導致養老保險宣傳力度不夠、效果差。農村養老保險宣傳不足影響農民購買養老保險的意愿及購買檔次。
2.3農村養老保險投資渠道狹窄,政府補貼少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在投資管理方面的創新性舉措很少,投資范圍主要在風險較低、收益率不高的國債、銀行存款等,保險資金的投資效益不高[5]。在個別通貨膨脹率較高年份,農村養老保險資金可能面臨貶值風險,進一步導致財政養老壓力增加。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資金也存在投資渠道狹窄、收益不高等問題。目前,梧州市政府按照繳費等級進行補貼,政府最低補貼檔次為35元,最高為200元。如果參保人存在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的情況,政府則不再給予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年份的補貼。
3解決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建議
梧州市大力推進農村養老保險,可以增強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同時也為減輕我國巨大的養老壓力貢獻一份力量。針對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3個方面的建議。
3.1實施鄉村振興,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和養老保險購買能力解決梧州市農村養老問題,最根本的還是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和養老保險購買能力。實施鄉村振興,發展農村經濟,讓農村人富起來。只有農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了,養老保險購買能力增強了,才能購買高檔次的農村養老保險和獲得更好的養老保障。全面推進梧州市鄉村振興的途徑主要有3個。1)加強規劃,堅持城鄉融合,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大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的開發,出臺相應的政策,增加財政補貼;合理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城鄉一體化融合式發展,增加經濟效益;創新管理,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如發展六堡茶產業、三黃雞產業、陶瓷產業、紅色旅游產業等。2)加強治理,堅持生態立村,建設和弘揚傳統特色文化。加強黨建,強化組織,提高黨在鄉村的政治領導力;立足生態,凈化鄉風,進行鄉村傳統和特色文化建設。3)加強引導,堅持以農民主體,不斷提高農民的經營和管理能力;創建項目,引進人才,全面進行鄉村特色人才隊伍建設。
3.2建立專業宣傳隊伍,加強農村養老保險宣傳全面進行鄉村特色人才隊伍建設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的措施。①引高端智力下鄉,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不僅可以解決農業農村生產中的諸多技術難題,還能幫助農村早日實現鄉村振興。②引鄉賢回鄉,助力鄉村振興。對鄉賢回報家鄉的優秀事跡,可通過定期進行優秀鄉賢的推選、評比活動等,給予充分肯定與弘揚,營造見賢思齊的社會風尚。③引本土人才返鄉,減少人才流失。④培育人才,提高人才素質。堅持內在培養與外在引進齊頭并進。多舉措留住人才,為鄉村振興持續提供力量。例如,創新激勵機制,在福利待遇、人才引進、項目資金、創業扶持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優惠政策,解決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學等問題;加大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鄉村人居環境,努力縮小城鄉基礎公共服務方面的差距,建立人才關愛機制,落實人才走訪服務,用感情留人,讓人才感受到真心。針對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宣傳不足,可從以下2方面入手,加強農村養老保險宣傳。1)要對從事養老保險宣傳的干部進行專題培訓,組建更加專業化的宣傳隊伍。農村養老保險宣傳人員不僅包括村干部,還包括鄉鎮社保所的干部、村里的小組長、村里的黨員等。2)要充分利用現有平臺和技術手段,運用各種方式與渠道加強農村養老保險宣傳。在鎮、村道路張貼農村養老保險宣傳橫幅或者宣傳標語,在行政村、自然村等設立農村養老保險宣傳欄,詳細闡述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利用村委的遠程教育平臺宣傳農村養老保險,讓更多的村民知道農村養老保險、了解農村養老保險、深刻明白參與農村養老保險的意義并提高村民們的參保率;利用村委會、互助會、從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干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資料形式開展宣傳;利用QQ、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宣傳農村養老保險,使人人知曉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人人參與農村養老保險,進一步提高農村參保繳費的積極性,使其定期繳納保費,提高繳費年限,并讓更多的人購買更高檔次的農村養老保險。
3.3拓展農村養老保險投資渠道,提高政府補貼標準拓展農村養老保險投資渠道,增加理財收入,提高政府對農村養老保險的補貼標準。因此,必須統籌養老保險金和進行有效的投資,實現養老保險金的保值和增值,讓參保人獲得更大收益。相關部門可以在適當風險范圍內,把參保人購買養老保險部分資金投資到新的渠道,以獲得更高的回報。例如,由中央政府每年發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項優惠債券,或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銀行儲蓄優惠利率;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投資一些風險小、收益高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這樣既保證基金有較高的回報率,又可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6]。目前,梧州市農村養老保險最高補貼僅200元,應逐步完善政府補貼機制,努力提升梧州市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險水平。
4結語
在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峻的大背景下,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勢在必行。為了破解農村養老保險難題,要內在自力更生,外在借助相關力量,內外因素結合起來。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和養老保險購買能力;建立專業宣傳隊伍,多方式多渠道加強農村養老保險宣傳;還需要拓展農村養老保險投資渠道,提高政府補貼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只有各方力量共同發力,發揮積極作用,農村養老保險才能更加完善,造福于廣大的農村老年人。
作者:鐘燕葵 江立庚 單位:廣西大學農學院
養老保險發展建議2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歷程
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就著手建立養老保險制度。1951~1965年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初建階段,在那個時候,不需要個人繳費,養老金與在職工工資掛鉤,企業與機關各成系統,所以當時沒有養老保險的說法,普遍被稱之為養老金或者退休金。從1984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各地勞動部門根據當年地方養老金支出,核算社會統籌基金繳納比例,由企業進行繳納,然后再返還企業,由企業向退休職工發放。我國在1991年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由以前完全由國家和企業承擔養老金,變為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的養老保險制度,職工個人需按3%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1992年1月,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開始逐步從城鎮擴展至農村,國家統籌養老保險體系實現了全面覆蓋。2014年,我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需繳納養老保險。2017年,我國開始實行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到2018年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至2021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近10億人。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提供定制服務以滿足老年人多樣化服務的需求。自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到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整合,再到機關、企業、事業養老保險的并軌,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經過了70多年的不斷調整、完善和改革,基本建成統一、完整的養老保險制度。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不平衡,地區差異過大。從表面上看,我國社會保險覆蓋范圍較為廣泛,基本達到全民覆蓋,但是如果仔細去研究的話就會明顯看到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養老保險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由于區域之間經濟發展存在差異,導致了養老保險制度不同地區間失衡的問題,東部沿海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超過支出,產生大量結余,而中西部和東北大部分地區則是支出大于收入。如2019年,北京當年職工養老保險盈余1,062億元,廣東更是高達1,832億元,而遼寧則是赤字464億元。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為政策繳費率乘以繳費基數,而繳費基數由參保的職工人數和所發工資決定。在東部沿海地區,就業機會多,經濟發達,大量人口從內陸地區流向沿海地區,隨著經濟不斷發展,東部沿海地區工資水平不斷上升,導致社保繳費基數也不斷增長,養老保險基金保險費總收入基數擴大。而內陸地區,隨著人口的遷移,養老基金保費收入受到較大限制。地區之間養老保險體系發展的不充分、不協調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從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來看,財政對于農村養老保險的財力支持稍稍不足,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過程存在障礙。因農村市場經濟體系的制約,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由于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先天缺陷,參保的流程過于復雜,導致農民工參保率較低,農村居民養老主要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養老制度來實現,不能與城鎮居民享受同樣的養老待遇。
(二)養老保險繳費積極性不足,對養老保險制度宣傳不到位。首先,現階段,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制度與參保人所得到的收益仍不完全匹配。繳費單位通常以職工工資總額作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而我國未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激勵機制,多繳多得的原則尚未確立。受政策不透明、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參保人在參保過程中也不清楚自己需要繳多少,到退休時能拿多少,拿到手的退休金購買力怎么樣。由于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人們對養老保險繳費熱情不高、積極性較低。其次,我國對養老保險的宣傳普及力度不到位,部分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自己本身也是“半路出家”,對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一知半解,日常的宣傳工作也僅限于發發資料、拉拉橫幅,更多的是在走過場、流于形式,老百姓無法真正了解養老保險的益處,主動參保意愿不高。
(三)養老保險繳費過程存在漏洞,缺乏實施過程的監督。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在發展過程中曾存在冒領養老金、不合規早退等現象,導致因實際繳費率低于規定費率而收不抵支等問題。我國對養老保險制度的繳費業務、領金業務沒有做到有效的監督,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一些工作人員在核定繳費情況期間,利用其審核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一次性退費的職務之便,編造參保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死亡、重復繳費、繳費數據未及時上傳省網而需要退費等信息,騙取參保人大量資金。在養老保險的審核方面缺乏對有關人員的監管,未能形成完整的監督體系,導致業務人員頻頻越過紅線,私下進行違規操作。更有甚者,從其手頭辦理過居民養老保險的紙質材料中隨機挑出一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到對應銀行辦理此人的銀行存折,用于冒領養老金。種種行為都反映了養老保險繳費過程中存在的紕漏,如果不能有效制止,參保人員的合法權利就不會得到保障,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公正性、嚴肅性就會受到影響。
(四)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來源缺乏多樣性,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受限。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三部分,一是企業及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二是國家財政補貼,三是銀行利息收入。養老保險基金長期處于資金供應不足的狀態,彈性支付和剛性開支的問題日益凸現,加之老齡人口數量的增長,導致養老金的支付壓力日益增加,成為人口老齡化危機的主要問題之一。我國現行制度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除用于支付退休金,大部分用來購置國家債券或存入商業銀行,而商業銀行儲蓄存款實際利率小于通脹率,致使養老保險金的結余在持續地貶值,不但限制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增長發展,也加重了我國在養老保險領域方面的支付壓力。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合理化建議
(一)因地制宜,增強養老保險制度待遇的公平性。在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要注重把握不同地區之間經濟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情況的差異,對于較落后的地區要因情施策,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差異性的補助政策,給予政策上的傾斜,如此,既不會導致資源的浪費,也避免出現收不抵支的局面。同時,破除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地區間存在的壁壘,統籌解決異地事項跨省通辦、高頻事項提速辦理等問題,打通“最后一公里”。在推進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時,應逐步打破城鄉分割體系,確保城鄉養老保險均衡化發展,及時關注前往城鎮發展的農村勞動力,協助他們落實養老保險制度,簡化這部分人群辦理城鎮養老保險的手續,真正做到把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與考慮地區發展差異性相結合。
(二)健全激勵機制,提高參保積極性。因宣傳普及范圍不廣、力度不足,大多數參保人員更加看重短期利益,往往選擇最低繳費檔次,多繳多得沒有得到推廣。因此,應加大養老保險制度的普及力度,讓更多的民眾知曉多繳多補、多繳多得是為自己未來的晚年生活進行投資,是提高晚年生活質量的有益選擇。一是建立多個不同檔次的繳費參保基數,根據不同民眾的工資水平、意愿、能力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多繳費,多得養老金。二是探索政府補貼、集體補助機制,根據每年每人不同的繳費標準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三是在民眾有需求的情況下,應方便他們“簡便辦”“上門辦”,在此基礎上,大力普及“互聯網+社保服務”,把更多的參保事項轉到網上,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數字化轉型,更好地解決參保程序較為復雜的問題。
(三)規范參保審批流程,提升保險經辦服務水平。嚴格落實養老保險繳費及審核過程,對相關工作人員建立統一的獎懲制度。重點聚焦參保資格審查、養老保障待遇發放、跨區域轉移接續等易發生問題環節和事項,對冒領他人養老金、騙取他人參保費的行為加以嚴肅處罰。對于引導人們主動參保養老保險的行為加以獎勵。在養老保險制度管理機構內部形成一套完整的制約監督體系,上級監督下級,同級監督同級,有效防止養老保險金弄虛作假的行為發生。
(四)拓展多樣性養老渠道,提高養老金保值增值能力。為了緩解老齡化給養老保險制度帶來的挑戰與壓力,在進一步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應該探索建立多層互補的養老保險體系。首先,可試行推廣小區居家養老模式,在生活小區集中的區域設立老年服務中心,由社區物業提供全托或日托服務。其次,加大政府對個人養老金的投入,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積極嘗試創新商業養老保險,政府可對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適當降低稅率等,一方面可以提高個人商業保險的替代率,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減輕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最后,在加強監管、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應拓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可進行建設周期較長、有穩定回報的投資,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收益。通過專業化、多元化方式運營養老保險基金,增加基金的收入,如購買國債、金融債、企業債或者存入級別信用較高的國有商業銀行等,以真正發揮長期資金的優勢,實現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五)分步延遲退休年齡,減輕資金支付壓力。發達國家普遍執行65歲以上退休,有的國家甚至達到67歲以上。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男性公民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工人為50歲,女性干部為55歲。隨著醫療設施不斷健全,人口預期壽命延長,60歲的老年人尚有一定的工作能力,適當延長退休年齡,可以緩解養老金費用的開支。如,遵循統籌兼顧等原則,采取分段穩妥推進全民的退休年齡改革、每年延遲退休幾個月等方式,將男性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女性提高到60歲,逐步實現提高退休年齡的目標,老年人口贍養率會大大下降,從而有效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延遲退休政策可以對領取養老金人數及繳納費用人數進行調節,適當延長退休,增大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彈性與靈活性,一定程度上維持了養老保險金的收支平衡。
(六)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加快推進農村養老保險保障制度建設。依據社會發展需要,遵循社會公平的原則,根據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狀況及農民收入水平,推動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不斷完善。促進新型農村養老服務制度立法速度,使農村養老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建設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機制,能夠保障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支出、增值的合規性,防止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適應農村社會養老建設的需求。擴大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完善有關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如通過降低繳費門檻,或者在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促進這部分人員參保的積極性,吸引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個體工商人員等加入養老保障的范圍中,解除靈活就業人員的后顧之憂,不但使這部分人享受養老保險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還有助于促進保險制度的全覆蓋,充實養老保險基金,同時增強風險基金抵御風險的能力。
(七)普及養老理財產品,助推養老金融體系發展。2021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理財公司被允許進入養老理財產品領域。理財公司的入場將進一步完善我國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產品體系,滿足人們日益豐富的養老需求。針對老年人的群體特征,推行風險小、門檻低、收益高的理財產品,可以通過銀行各大網點、電子平臺等線上渠道銷售發行普惠性理財產品,降低產品認購門檻,推行一元起售理財產品,通過免收認購費和銷售服務費、降低管理費和托管費等方式,提高產品收益,擴大養老理財產品的影響力,不斷吸引更多的人選擇養老理財產品,推進養老金融產業的發展。四、國外養老保險制度及啟示根據國際通行劃分標準,一個國家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超過7%,則意味著這個國家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21年,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突破2億人,已達到20,056萬人,比上年增加334萬人,占全國總人口14.2%,比上年提高了0.2個百分點,我國已經提前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并且隨著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我國養老保障壓力也不斷加大。(圖1,數據來源于中商產業研究院數據庫,下同)現階段,我國家庭結構以三口之家為主,新生兒出生率降低,2021年全年出生人口1,062萬人,較上年減少138萬人,創下了近年來新低,比2016年下降了43.6%。在工作人口越來越少、退休人口越來越多的背景下,老年撫養比負擔不斷加重,已呈現加速增長的趨勢。目前,我國老年撫養比高于同等經濟發展水平的其他國家,這意味著人口老齡化給中國經濟造成的壓力高于其他發展中國家。在人口老齡化和人均壽命延長的情況下,解決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緩解社會矛盾、減輕年輕人贍養壓力等問題刻不容緩。(圖2)面對龐大的老年人群體,雖然我國也出臺了一系列的養老政策,然而在發展養老服務產業、滿足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等方面所起的效果并不十分明顯,改革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刻不容緩。各國養老保險制度受不同歷史文化背景及社會制度的影響而呈現出多樣性。在適當的情況下,可以吸取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經驗,如澳大利亞創新新型養老金模式,推廣企業補充養老金制度,利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對補充養老金制度的有效性與其產生的效率進行評估,確保其能夠長期緩解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再如德國多年以來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其中為保持繳費均衡,尤其是對殘疾人士、失業人士及繳費周期長的特殊人群進行保障,對納稅群體分別歸類,實行不同的政策。瑞典推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靈活設置基本養老金的支付時間,根據個人的想法延遲領取,對于養老金的金額實行累進制領取,第一年領取的金額為賬面余額,后根據繳費時長,逐年累計發放養老金,多繳多得。
作者:劉佳寧 單位:山東科技大學財經學院
養老保險發展建議3
1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重要性
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2.54億,預計在“十四五”期間將達到3億人,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保險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社會平穩發展的重要手段。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是由“三大支柱”構成的。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目前,作為第一支柱,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不斷增加,截至2021年3月月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超10億,達到10.07億人,基本養老保險主要依靠國家財政來維持。伴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基本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越來越大,而且基本養老保險只能滿足人們最基礎的生存保障,無法滿足老齡人口對生活品質的需求。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作為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關注。目前我國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已經覆蓋5800多萬人。但是相對于我國龐大的人口總數,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覆蓋面積相對較小,無法滿足我國龐大老齡人口的養老需求。而且,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放制度和保障力度都有很大的限制。發展第三支柱可以緩解基本養老保險的支付壓力,彌補第二支柱的不足,滿足人們高品質的養老需求。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整體發展水平較低,需要不斷地發展完善,強化第三支柱在養老保險中的地位,以提升養老保險的市場化水平,完善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提升養老保險的保障能力,維護我國社會穩定。
2我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存在的問題
2.1民眾長期投資意識淡薄目前,我國民眾的養老觀念還比較傳統,一般是依靠下一代或者自身積蓄來養老,而且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民眾對未來發展充滿信心,普遍不擔心未來的養老問題,對于商業養老保險的興趣不高,很少會主動去了解相關知識。此外,由于國家和從業機構宣傳工作的缺乏,民眾對于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障機制不了解,對商業養老保險的稅延政策和終生領取制度缺乏認知。民眾自身養老觀念的限制和宣傳工作的缺乏共同導致了我國民眾長期投資意識淡薄,導致作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緩慢,無法發揮其支柱作用。
2.2產品單一,缺乏創新目前,我國擁有資質的金融和保險機構都推出了大量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但是這些產品普遍存在種類單一、差異不明顯、同質化嚴重等問題,往往會在某一領域開展激烈的競爭。由于我國商業養老保險從業企業的數據基礎薄弱,精算能力不足,害怕出現經營風險,過于保守,保險產品的優勢不明顯。在產品設計、投資回報比、領取方式、風險管控、服務能力等方面缺乏創新,無法為民眾提供性價比高、靈活多樣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2.3銷售服務不到位目前,我國的商業養老保險銷售服務還存在許多問題。首先,商業養老保險種類較為單一,市場上的保險產品大同小異,只是在名稱和細節上存在一些差異,創新能力不足,民眾的選擇空間不大。而且商業養老保險的收益率并不高,與銀行儲蓄和理財產品相比,優勢不明顯,很難激起民眾的購買興趣。其次,保險公司對于產品的宣傳力度不夠,宣傳工作缺乏主動性,宣傳方式落后,產品宣傳未能突出產品優勢,導致民眾無法及時獲取保險公司的產品信息,自然也就不會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最后,由于保險公司的售后服務不足,導致客戶的產品體驗較差,影響企業口碑,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
2.4機制體制不完善目前,我國已經明確了三大支柱的養老保險體制,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保險的地位雖然已經明確,但是相關的政策制度還沒有出臺,頂層設計缺乏。目前開始試行的商業養老保險稅延政策,實行稅前扣除標準和退休后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納個稅的措施,在退休前,按照每月收取6%計算,最高不超過1000元,在退休后繳納個稅時,其中的25%是免稅的,剩下的75%按照10%的比例繳稅,因而,最后納稅人的實際繳稅額僅為7.5%,降低了所繳納的稅費。一定程度上激發了民眾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熱情。但是從實際效果上來看,該政策對于高收入人群來說有一定的效果,確實降低了其納稅額,但是對低收入人群來說,收效甚微。國家在出臺類似政策時,要做好實際調查工作,充分考慮到所有民眾的狀況,制定科學的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
3中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建議
3.1國家層面的建議為了提升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能力,政府需要在穩固第一支柱,擴充第二支柱的同時,加快發展第三支柱。為此,政府要從以下方面下手,激發第三支柱的潛力。首先,要做好頂層設計,制定好相關制度。要根據我國民眾的收入水平,充分考慮政策制度對不同收入人群的影響,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制定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相關政策措施,并加快推進試點工作,以檢驗政策制度的合理性。監管部門要明確界定第三支柱稅優養老產品的標準和規則,積極充實第三支柱產品池。加快對民眾商業養老保險知識的普及,引導民眾樹立長期投資意識,正視養老問題,為商業養老保險奠定厚實的群眾基礎。其次,要利用好稅收和財政等經濟手段,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讓商業養老保險從業者可以設計出物美價廉的保險產品,給民眾更多更好的產品選擇。讓養老儲蓄存款、養老理財和基金、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養老保險產品能夠充分參與到第三支柱的建設中來,提升養老保險的市場化水平。此外,要建立統一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建立個人唯一的養老金賬戶,通過賬戶對接合格金融產品,依托賬戶實現繳費、查詢、投資、領取等功能。依托個人賬戶,打通養老保險第二、三支柱,實現二、三支柱之間的接續。同時加快開發銜接第二、三支柱的年金領取期養老保險產品。根據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管理的有關政策,職工在達到國家年金領取條件時,可以將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全部或者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由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本身有遞延稅收的特殊政策,現有保險產品并不適合年金賬戶轉換購買。建議開發躉交即領的標準化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并進一步明確稅務政策和產品納稅流程,打通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促進個人賬戶領取期產品轉換。在此基礎上,逐步整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等資金,實現養老財務資源利用最大化,完成資源整合,便于民眾操作,讓民眾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自身的養老保險賬戶狀態。最后,要完善監管。商業養老保險是我國養老保險三大支柱之一,對于提升養老保險市場化水平,完善養老保險結構具有重要意義,政府要加強對行業內的監管,加強立法,完善監管體制,切實保障民眾的經濟利益。一方面,要加強對保險公司和金融機構養老保險產品的審核考察,清除不良產品,優化商業養老保險市場環境;另一方面,要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的監管,保障商業養老保險的資金運轉健康,收益穩定,以保障民眾的養老保險投資安全。
3.2企業層面的建議企業是市場經營的主體,在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發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為此,企業要不斷強化自身實力,努力打造民眾需要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首先,企業要提升自身的精算能力,依靠自身的從業經驗和客戶數據,利用好大數據和信息處理技術,結合國家優惠政策和市場需求,做好產品定位,推出具有差異化的優質養老保險產品。其次,要加強宣傳力度。要積極利用好現代化的宣傳渠道,通過公眾號、自媒體、短視頻、論壇等新型宣傳渠道,將自己的優質產品推送給目標客戶,提升民眾對企業產品的認知度,宣傳要突出產品的優勢,抓住客戶的關注點,針對不同年齡、不同層次客戶,精準推送其需要的養老保險產品。要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及時解決客戶的問題,提升客戶的消費體驗,努力打造產品口碑,提升企業形象,促進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最后,要做好養老金的投資管理工作。養老金的投資要符合金融市場規律,選擇長期穩健、收益合理的金融投資產品,采用分散投資的方式,分散投資風險,投資要在穩固收益的同時,盡可能地提升收益率,以擴充養老金的儲備,為產品設計提供資金支持。此外,要加強養老金投資管理的內部監管,防止內部人員挪用資金,虛假投資,造成企業資金損失,為民眾帶來投資風險。要堅持“長期投資長期收益、價值投資創造價值、審慎投資合理回報”理念,制定完善的風險預警和處理機制,規范公司管理、優化管理模式、健全獎勵機制,不斷加快專業化人才隊伍的建設。
3.3民眾層面的建議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傳統的養老方式難以應付多變的經濟環境,民眾必須要豐富養老保障手段,以應對經濟形勢變化帶來的養老危機。商業養老保險是對我國養老保險體制的完善,是豐富民眾養老保障的重要方式。民眾既是商業養老保險的投資者,也是受益者。廣泛的民眾參與是發揮養老保險第三支柱作用的基礎。為此,民眾要認識到我國養老保險體系面臨的資金壓力,轉變養老觀念,強化長期投資的意識,積極參與到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建設中去,優化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緩解國家的財政壓力。民眾要將商業養老保險與普通的保險區分開來,意識到商業養老保險是一種長期投資,具有穩定可觀的收益。主動去接觸了解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障機制和產品優勢,轉變認知,選購符合自身需求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為日后的養老問題提供堅實的保障。
4結論
總之,要充分意識到商業養老保險作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重要地位,不斷激發其市場潛力。為此,國家要優化頂層設計,建立統一的養老金賬戶,利用好稅收和財政的調節作用,加強市場監管。民眾要轉變養老觀念,提升長期投資意識。企業要不斷加強自身的業務能力,以市場為導向,加快優質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開發設計,拓寬產品宣傳渠道,優化售后服務,為民眾提供優質的產品選擇和消費體驗。多方一同努力,強化商業養老保險的支柱作用,提升我國養老保障能力。
參考文獻:
[1]王曉潔.人口老齡化下我國養老服務財政保障政策的演進特征及展望[J].經濟與管理,2021,35(1):13-19.
[2]董克用,張棟.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加快我國養老金體系結構化改革的思考[J].新疆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39(6):2,13-25.
作者:蔡紅青 單位: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