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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財政審計的內容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財政審計作為我國政府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審計部門每年的工作中占據著重要位置。要搞清什么是財政審計,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財政。
一、財政審計的概念及內容
(一)什么是財政?財政部官網將財政定義為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活動,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是國家政權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財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要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進行的政府收支活動模式或財政運行機制,國家以社會和經濟管理者身份參與社會分配,并將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動支出,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是社會主義公共財政的本質。
財政其實就是政府為履行其職能的所進行的收支活動。財政的公共性由“公共產品”理論決定,本質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財政就是公共財政,財政活動是聚眾人之財辦眾人之事。
(二)什么是財政審計?審計署官網將財政收支審計定義為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審計法所稱的財政收支,是指依照《預算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財政資金中未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收入;應當上繳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資金。
(三)財政審計審什么?從審計法實施條例對于財政收支審計的定義來看,財政審計包含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收入、應當上繳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以及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資金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通過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十六條可知,財政審計包括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征收預算收入的情況,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下級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經本級政府批準,對其他區的財政資金的單位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審計。
二、目前財政審計存在什么問題
(一)財政審計在審計目標上定位不高。財政狀況能直接反映國家、地區的經濟狀況,經濟運行是否良好往往能直接反映在財政運行狀況上,揭示其存在及潛在的財政風險應當是財政審計的第一要務。但目前由于預算編制不全面,部分資金未能納入預算而在體外循環,稅務部門根據自身利益調整稅收的行為以及部分財政資金成為審計盲區等原因,導致財政審計難以全面、完整地反映財政狀況,更難以全面揭示其存在的風險。
(二)財政審計在內容上有所缺失。財政活動包含財政資金的“收”和“支”兩個方面,在資金流轉環節上包括資金的籌集、分配、撥付、管理、使用和績效評價等環節。在財政收入方面,根據現行體制,國稅由審計署進行審計,地稅由地方審計機關審計。由于審計署審計力量有限,難以覆蓋所有國稅部門,又未對地方進行授權,導致有些地區國稅部門多年未經審計。此外,由于審計資源和審計手段有限,審計機關在財政審計過程中也難以觸及資金運行的每一環節。在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又往往過多關注執行環節,而對預算的編制與決算的審簽關注不夠。
(三)財政審計在組織方式上沒能形成一體化。審計機關的年度項目計劃安排通常由上級審計機關安排或授權審計的事項、本級政府首長和相關領導機關對審計工作的要求、有關部門委托或者提請審計機關審計的事項、群眾舉報以及審計機關根據當年政府工作重心確定的事項等幾部分組成。審計項目組成的多樣性導致審計機關在年度項目計劃安排上,難以單獨考慮財政審計的目標。財政審計的項目計劃安排、總體方案也分別由各部門編報后簡單匯總,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沒能形成一個整體。在審計人員的組成上,也沒能打破部門界限,未能形成協同作戰的局面。
三、財政審計如何深化
(一)轉變審計目標。財政審計的總體目標是維護財政資金的安全,揭示財政風險。財政審計在實施過程中的目標定位是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往的財政審計,主要側重于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審計,深化財政審計,需要轉變審計目標,在做好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的基礎上,逐漸向效益性轉變。
(二)統籌安排審計項目。在審計項目的確定上,要注重宏觀性,不局限于單個審計項目,最好能整體反映財政狀況,要注重系統性,將財政審計作為一個整體系統來對待,堅持突出重點、科學安排,有序實施。在項目的編制過程中,可廣泛征求財政、農業、行政等行業的專家能手,聽取多方意見,科學合理確定審計項目。
(三)擴展財政審計內容。財政審計一方面要擴大覆蓋面,通過委托或授權的形式,借助地方審計機關或社會中介機構的力量,對以前沒能覆蓋到的部門或行業進行審計,清除審計中的死角;另一方面要向兩頭延伸,財政審計不能只重視預算執行這一中心環節,還應逐步將預算編制、決算審簽、績效評價等納入進來,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
(四)建立財政審計一體化。財政審計一體化是審計機關在現有的審計對象、人員配備、裝備手段、審計組織程度條件下,對審計資源的一種整合和配置,以求在規定的時期內,能最大效能地實現審計目標,提升審計成果。對財政資金從收入組織、預算編制、撥付執行、管理使用全過程進行監督,通過科學合理地整合審計資源,打破部門間的界限,建立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既能發揮各專業優勢,又能增強整體合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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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新財政審計工作理念,推行財政審計一體化
所謂財政審計一體化就是在現有的人、財、物等資源條件下,對審計資源進行合理調配、整合,提升財政審計的層次和水平,力求形成一個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整體。通過推行財政審計一體化,實現對財政性資金從收入、分配、使用、效果的運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把查處問題和促進改革、完善制度結合起來,以規范各級政府的財經管理行為,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現行財政審計應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及時更新、調整審計理念,更加關注體制制度、政策法規、社會效益、程序控制、監督體制等深層次問題,并從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提出為宏觀決策所需要的對策,為推進財政體制改革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
二、推進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對策
(一)要樹立財政審計“一盤棋”的觀念。充分發揮審計各專業部門的優勢,形成合力,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發揮審計機關的整體效能,為社會公眾和黨委政府提供更加豐富的審計產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要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以促進預算管理的規范性,提高財政資金的效益性為目標,在指導思想上樹立為黨委政府決策和人大常委會財經監督服務,推進公共財政審計制度的逐步完善。要圍繞預算執行,從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執行的嚴肅性、預算收支的合規性進行檢查,拓寬和增強預算執行審計的深度和廣度,使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工作,從預算編制的源頭和預算執行結果的過程中統一起來,為人大常委會加強預算執行監督提供審計依據。要突破“同級審”、“上審下”的局限,應根據各級政府的工作重點和財政資金走向,突出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關注財政資金的走向是否符合社會公眾利益和長遠利益。
(二)要更新結合財政審計理念,逐步深化財政審計的內容。通過財政審計一體化,實現審計工作的“四個轉變”:一是從關注一般預算資金向全方位關注財政性資金轉變;二是從財政收入和支出審計并重向以財政支出審計為主轉變;三是從真實合法性審計為主向真實合法性審計與效益審計并重轉變;四是從側重解決微觀層面的問題向注重研究宏觀層面的問題轉變。財政審計的重點要轉向全方位關注預算內外所有財政性資金,關注財政性資金支出的方向,關注各部門的預算管理,關注專項資金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關注財政投資的績效,以促進財政改革的深入和制度的完善,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績效,規范各級政府部門的財經管理行為。同時,要把對綜合財政預算、稅收及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作為基礎工作,力求做到審計內容完整、審計方式和結果規范;對不同年度的政府采購、轉移支付、國庫集中支付及財政部門的預算組織與管理工作等,應作為專項審計監督的重點。審計重點部門包括有經濟決策制定權、經濟調控權、資金分配權、執收執罰權的部門;重點資金包括專項資金、預算外資金、各項非稅收收入等;重點內容包括制度體制問題、與行政權力相關的經濟活動、重大損失浪費問題、資金使用結構不合理效率低下問題;重點環節包括決策環節、資金分配環節、管理環節、預算編制和執行環節等。
(三)要創新財政審計方法。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建立,財政預算執行在財政工作中的地位不斷加強。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大大加強了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分配權和資金使用的監控權。與此相適應,隨著“金財工程”和“金稅工程”的建立完善,會計信息資源高度集中到財政部門,財政管理的制度設計和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對此,各級審計機關要有充分的認識,要增強對推進財政審計一體化和審計信息化的緊迫感。財政審計部門要充分掌握財政信息資源,發揮好資源整合作用。要通過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確保財政審計的重點和質量。
論文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對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財政審計的下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課題,尤其在財政監督體系的不斷發展壯大下,給財政審計工作帶去了新的機遇與挑戰。該文就財政審計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做出了簡要分析。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決定了我國財政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取向。隨著財政監督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國的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對財政監督的理解
對財政監督的理解存在著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從經濟運行全過程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孫家琪主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概念辭典》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指的是通過財政收支管理活動對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事業進行的檢查和督促。另一種觀點是從廣義的角度對財政監督的含義進行歸納,以顧超濱主編《財政監督概論》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指政府的財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的專門職能機構對國家財政管理對象的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調查處理與建議反映活動。還有一種觀點是從財政業務的角度來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李武好、韓精誠、劉紅藝著的《公共財政框架中的財政監督》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專門監督機構尤其是財政部門及其專門監督機構為了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對財政性資金運用的合法性與合規性進行檢查,處理與意見反饋的一種過程,是實現財政職能的一種重要手段。
二、對財政審計的理解
財政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活動及財政部門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的活動所進行的審計監督。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系,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根據《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海關系統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金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和撥付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以及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等七個方面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逐步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轉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主;二是由主要審計中央本級支出轉向中央本級與補助地方支出審計并重;三是財政審計范圍已由傳統的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稅收和海關征管審計,擴展到預算執行審計、部門決算審計、轉移支付審計、稅收和海關收入審計、政府采購審計、財政績效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逐步形成了“大財政審計”的概念。大財政審計是財政審計的擴展,也是財政審計的補充。
三、財政監督中對財政審計的監督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中國對原有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會計準則的重要作用不僅得到實踐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財政部門的認可。與此同時,中國又全面地推進了新稅制改革,稅收的剛性通過立法途徑得到了保證。新稅制規定,當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財經規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時。稅收征管機關在征稅時,應以國家財經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這一規定對于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行為。明確政府與企業的分配秩序有積極的作用。自實施財會制度和稅制改革以來,理論界圍繞稅收原則的剛性內涵與會計準則的公允內涵的聯系和區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從歷史發展的趨勢和邏輯來看。稅收原則體系同會計準則體系是一致的,二者都應體現社會資本和個人資本運行的客觀要求。但從某一特定的時期看,稅收原則體系與會計原則體系又是有區別的。首先,稅收原則由于階級性要求可能會做出某種強制規定,
但會計準則體系的階級性要求相對而言并不十分鮮明,審計的準則無疑應是以各項公認的會計準則為基礎的,其實我國早已有注冊會計師與注冊審計師合一之實。其次。財政監督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一財政資金言,財政實體還應包括國有資本部分;而審計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財政管理的目的應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而審計則只是屬于方法論的范疇,審計的階級性并不突出,國家統治的代表——各級政府需要審計,對于微觀經濟單位——公司、企業來說。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功能。也是它們管理的重要職能。再者,財政監督包括人事監督和財經監督兩方面內容,而審計監督只有財經監督之責,并無人事監督之權。從法律角度看,一級或上級審計機關實施監督所依據的法律準繩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門或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各項財經法規。我國現行的一級審計機關對同級財政的審計也只能在預算法等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這里也可能會有新的情況出現。從長期來看,稅收剛性原則不會脫離會計準則而孤立發展,稅收在它的立法時,會不斷地吸收會計準則演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東西來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簡言之,稅收剛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會體現會計準則演進中的精華。由于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在我們今后的財政活動中將會出現更多的交叉,而且審計監督也有由政府內部監督模式往人大的獨立審計模式過渡的趨勢。探索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各自的內容、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效率等也將會顯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必要性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都要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這個目標努力推進。從內容上講,公共財政體系包括公共財政收入體系、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公共財政責權配置規則體系、公共財政制度體系、公共財政管理體系和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八個方面。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在2008年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的基礎上,2009年將大力推進財稅制度改革。由此可見,將對我國財政審計產生了深刻影響,財政審計面臨著“五新”:一是面臨著新的財稅管理模式和管理內容;二是面臨著要確定新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對象;三是面臨著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刻不容緩;四是面臨著要確立新的審計的目標,更注重績效審計;五是面臨著要適應新的審計環境,要實行陽光審計。由此可見,在公共財政制度重構過程中,要解決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僅需要財政內部的檢查監督,更重要的還要借助于財政審計的作用。通過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發現問題和提出建議,促進各項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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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 審計監督 對策
科學合理的財政審計監督不僅對政府政策的落實,改革發展的進步,法治社會的進程等有巨大的助推力,還通過規范化的制度嚴格限制了權利的蔓延、堵塞了管理層面上的漏洞。故而,與時俱進地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擴大審計監督的范圍對新時期的反腐倡廉、經濟建設等層面都有無可替代的基礎作用。當前,國家新出臺了宏觀經濟政策,要求確保經濟穩定增長,創新財政支出方式,整合財政支出結構等,這更要求財政審計監督工作要立足當前、有針對性地改進,確保我國經濟在新的一年保持穩定并持續健康發展。
一、新時期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現狀及問題
在互聯網+的審計監督環境下,全樣本數據也隨之出現,財政審計監督面臨著完全不同于過去的形式和環境。雖然審計監督工作在逐漸的改進中,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關于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有些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例如,關于財政審計的準則和標準、財政審計人員的責任以及財政審計的風險防范這些方面,相關法律都沒有做出正式規定。還有一些法律法規過于陳舊,無法適應大數據時代的具體需求。更有一些法律法規不夠嚴密謹慎,給財政審計監督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第二,現行的財政審計監督工作手段落后,大多仍采用傳統的簡單的手工方式,只采用低效的事后審計,運用科學的大數據查賬方法卻少之又少;第三,自動監督與自主監督的落實情況也有所欠缺,參與財政審計監督也未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更有違法違紀的問題發生;第四,在實際工作中,有的財政審計監督人員能力不足,專業知識匱乏,對財政審計工作的的專業知識了解匱乏。有的甚至利用裙帶關系,對于個別單位的財政進行有意庇護。這一系列的問題都亟待得到改善和解決。
二、新時期完善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五點對策
(一)推動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制度化
政府需將財政審計監督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嚴格落實下來。尤其要關注預算編報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財政投資項目、財政專項資金、財政存量資金管理情況。加強對財政資金的政策性、效益性審計,揭示財政資金分配不符合政策規定、財政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具體要做到:一,健全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財政審計監督的職責和權限,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和執行力度。二要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通過提升績效理念,構建科學規范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來更加鞏固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預警、監控、糾察、制裁和反饋職能的實現。
(二)強化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的互聯網觀念
互聯網+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已經作為規范性的政策得到了政府的廣泛提倡和大力推廣。尤其是作為國家治理基石的審計工作,更要具備互聯網觀念及大數據方式。審計工作的網絡化和統一化,首先能夠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傳統的審計管理中工作單位缺乏完善的數據錄入和保存系統,故而獲取的數據在真實性方面有所欠缺。另外,網絡化的審計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貪污浪費的可能性。因為有些審計項目的資金量大,數據多,如果利用傳統的財政審計工作統計,則可能會出現相關人員侵吞財務等貪污現象。
(三)充分利用大數據推進計算機審計工作
在大數據的環境下,首先我們要建立健全審計數據系統,將所有的數據納入統一規范的管理中,這樣就從形式上防止了數據被篡改等問題,確保了數據的真實有效性。另外,對于不正確、不可靠的數據要大力摒除,對于系統存在的漏洞要及時修復。其次,要財政審計計算機監督的控制范圍,這樣可以更加及時的發現財政審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監督人員的工作效率也能利用計算機得到跨越性地提升。
(四)優化并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指標體系
財政審計監督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指標體系的可靠性。審計部門不僅履行著最簡單的監督權,還對財政監督、稅務監督等其他經濟監督負有再監督的權利。通過嚴密的監督體系,保證各地乃至全國的有效運行。因此作為最后一道經濟把關門,審計監督必須完善其指標體系。將審計對象的時間、范圍、內容等具體資料以嚴格的指標形式記載,更加突出過程監督和流程控制。
(五)重視對審計監督隊伍的引進及培養
財政審計監督的事先預防和事后管理作用,需要通過政策監督員及審計監督隊伍的工作實現。第一,完善對監督人員的引進。對財政審計監督人員的引進一定要采取公正、公平的方法。采取提高薪酬的方法,加強財政審計監督崗位對專業人員的吸引,使監督崗位有更多高素質高水平的隊伍組建。第二,提高審計監督人員的素質。通過積極的培訓機制和學習系統,幫助財政審計人員形成長效學習機制,從而提高其互聯網觀念和大數據審計方式。
三、結束語
審計監督工作關乎我國經濟發展的效率,與人們群眾的切身利益休戚相關。在互聯網+蓬勃發展的大環境下,我國的經濟政策也發生了轉變,審計監督工作面臨著諸多限制。因此我國的審計部門要具備互聯網思維,構建網絡化的審計系統,提高每位員工的審計監督素養,才能保證財政資金安全及經濟活動健康運行,從而使得財政審計監督工作真正做到法制化和規范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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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后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財政審計處個人工作計劃2020范例,希望大家喜歡!
財政審計處個人工作計劃【一】
2020年已經離去,2020年已經到來了,為了財政審計處的工作更好地開展,現將2020財政審計處工作計劃如下:
1,做好財務內審的掃尾工作。撰寫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反饋各縣(市)局,并提出整改措施,抓緊落實。
2,做好迎接省局財務內審前的各項工作。及時總結我局的內審工作,結合整改情況寫出自查總結,編制有關報表,迎接省局內審。
3,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預算,注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繼續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
4,進一步加強經費的管理監督,繼續做好縣(市)局憑證日常審核工作,及時糾正發現問題。
5,認真貫徹落實省局會議精神,扎扎實實地把財務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
6,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抓好崗責體系建設。
7,做好二季度,三季度經費收支的分析工作。
8,想辦法出注意,提出增收節支措施。
9,按照市局統一部署,繼續做好機關效能建設的組織實施階段工作,不斷提高處內每位干部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圓滿全年完成任務。
10,做好年終結賬的準備工作,所有經費收入,支出按所屬年度入賬,調整各項經費的余額。
11,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局財務審計處
財政審計處個人工作計劃【二】
為了財政審計處工作更好地開展,現將2020財政審計處工作計劃如下:
一、創新審計理念不斷深化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
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是一個全新的理念,有著豐富的內涵和不確定的外延,需要我們在審計中逐步穩定鞏固,不斷探索深化。要從理論上完善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總結以往經驗,將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系統化、體系化是進一步深化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的根本要求。要不斷深化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內容,“從大處著眼,摸清全部政府性資金總量、規模、支出重點和支出方向,從小處著眼、由表及里對全部政府性資金使用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審計和規范”。
二、完善預算管理審計,促進預算管理體制的建立
根據黨的某某報告“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的精神,和省長提出的“三個子”的預算管理目標,作為改變舊的政府性資金管理理念、模式的三個關鍵環節,也是加強和規范全部政府性資金預算管理的必經程序,推進預算民主化進程。
三、深化政府負債審計,規避和防范政府財政風險
適度的政府負債是地方經濟建設不可或缺的資金來源,但政府負債過多過重,則會制約地方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財政審計工作,仍然把審計重點之一集中于《某某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施暫行辦法》執行情況的檢查,尤其關注了負債計劃是否統一歸口管理,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指標有無突破的警戒線標準以及債務風險預警體系、償債準備金制度的建立和償債準備金的足額計提等內容,更好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作用。
四、以政策為導向,加強對宏觀調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
進一步發揮審計在促進宏觀調控中的作用,把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的情況作為審計的一項主要內容,當前財政管理中突出的問題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預算管理;二是收支兩條線管理;三是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四是轉移支付;五是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六是政府負債問題。這些問題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通過審計,及時發現宏觀調控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找出其中具有規律性和普遍性的現象,探究成因,尋求對策,為政府制定貫徹和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措施和對策提供參考依據。
總之,在實踐中探索財政審計轉型,在深化中體現科學發展的核心價值,把創新深化審計理念、審計實務、審計目標、審計方式、審計技術、審計管理作為重點。要提高掌握科學發展觀的理論水平,要提高實現科學發展的知識水平。要根據履行職責的要求,學習相關領域的知識,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提高業務素質,在實踐中才能不斷深化認識、增長才干。
財政審計處個人工作計劃【三】
一、關于財政預算執行工作
1、要進一步加大對財經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通過多種形式不斷強化財政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
2、區政府要加大對鄉鎮財政監管工作。對個別鄉鎮政府存在的財政財務管理問題,區財政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督促整改,其處理情況和整改措施應向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報告。
3、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工作,嚴格執行預算,強化預算約束力,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科學性。在預算執行中如需調整,應依法將預算調整方案報區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4、要進一步加強稅收收入征管,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強化非稅收入管理,建立統一規范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保證預算健康實施。
5、進一步深化財政改革,加強財政資金監管。要進一步完善規范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工作。強化財政監管,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關于審計監督工作
要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堅持查處結合,防止屢查屢犯。對少數部門擠占專項資金,個別鄉鎮政府財務管理混亂,少數單位違規收費等問題,要認真分析和查找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予以糾正,同時要完善有關制度。對審計報告中查出的問題,區政府應責成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責任人徹底整改。
財政審計處個人工作計劃【四】
一、審計計劃任務
按照上級審計部門有關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2020年安排審計項目計劃要突出抓好五個重點:
一是深化預算執行審計,樹立大財政的觀念。財政收入審計要覆蓋預算外收入等全部財政資金和政府債務,重點審計稅收征繳情況。支出審計要側重關注、延伸至部門支配的所有專項資金。
二是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對資金管理部門及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從源頭上對重點資金管理部門區基司、東大街改造辦、提升辦資金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對建設項目及時跟進、全程監督。
三是強化民生項目審計,促進社會事業專項資金管理。重點開展醫療、教育、社保等關系國計民生、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審計,促進社會事業專項資金管理。
四是做好經濟責任審計,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完成組織部門下達的任務。
五是加強AO計算機審計,強化計算機審計運用能力,擴大計算機審計覆蓋面。另外,加強對我區各部門及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促進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和預算執行的規范化。本著“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原則,努力提升審計質量和成果,2020年安排審計項目計劃共9大項,其中確定的審計項目有32個,分別是:同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1個,延伸地稅分局1個;街道財務收支審計4個;行政事業經費收支審計6個;教育經費收支審計5個,經濟責任審計12個,專項審計調查3個。未確定的審計項目有: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審計以上級審計部門布置任務為準;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具體項目內容以項目進展情況為準;企業改制審計將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為準。
二、幾點要求
(一)區審計局要根據《市區2020年審計工作計劃》的具體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二)被審計單位的領導要充分認識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積極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三)在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要嚴格遵守“八不準”紀律規定,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保守被審計單位秘密。
(四)審計工作計劃由區審計局具體負責實施并負責解釋。
第三條:財政審計局根據當年內部審計計劃派出審計組,審計組可由機關專職審計人員和熟悉財務工作的人員組成,也可聘請中介機構專業審計人員。
第四條:審計組的主要職責:
(一)檢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預決算、資金、財產,查閱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三)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報經領導批準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四)提出改進財務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建議。
(五)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的人員,向領導提出追究其責任的建議。
(六)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事項移送監察室進一步審理。
第五條:審計人員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第六條:內部審計包括:內部財務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題審計。
第八條:內部財務審計每兩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收入是否真實、合法;
(二)財務支出是否遵循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有無違規違紀行為,列支手續是否完備;
(三)銀行開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儲蓄存款、公款私存行為和多頭開戶;
(四)固定資產內部管理和使用情況,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實,核算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購建、調撥、報廢和處理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
(五)有關財務收支的其他問題。
第九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程序
(一)實施審計前10日向被審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二)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核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部門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并取得證明材料;
(三)審計終了,提出審計報告。
第十條:山水城管委會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離任前,必須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條: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對本單位違反財經紀律應負的責任;
(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對本單位國有資產流失應負的責任;
(三)重大經濟事項進行調查研究、論證、集體討論情況;對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后果應負的責任;
(四)重大問題反映、報告情況;對本單位財務數據及有關重大經濟問題的報告失實、延誤應負的責任;
(五)個人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情況;
(六)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第十二條: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程序
(一)對山水城管委會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由人事處提出建議,報局領導審批后實施;
(二)財政審計局在接到人事處建議15日內,組成審計組,在實施審計前3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并抄送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
(三)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向審計組真實、完整的提供下列資料:
1、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工作總結;
2、內部管理制度及人員的職責和分工情況;
3、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4、資產情況;
5、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四)審計組在審計結束后,提出審計報告。
第十三條:專題審計是財務處根據管委會領導批示或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某些問題進行的審計。專題審計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內部財務審計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被審計單位必須與財政審計局派出的審計組積極配合,認真落實內部審計結果。
第十五條:內部審計結果是指內部審計終結后,按規定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等反映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內部審計報告;
(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三)內部審計意見;
(四)內部審計決定
(五)內部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事項。
第十六條:內部審計結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時、有效的原則。
第十七條:內部審計報告的內容包括:審計的基本情況、發現的問題、審計結論和建議。
第十八條:審計報告應當在審計終了15日內提出,并向被審單位征求意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同時征求被審單位負責人本人的意見后,報局領導審閱。
第十九條:被審單位自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15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限期未提出的,視同無異議。
第二十條:財政審計局根據審計報告中存在問題的程度,分別作出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報經本單位領導批準,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
第二十一條: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報經管委會領導批準后,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并抄送被審單位負責人本人和有關部門。
第二十二條:被審單位應當在接到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3個月內,向財務處書面報告執行情況(附被查出問題糾正的相關實證資料)。
第二十三條:審計發現的重大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應及時報管委會領導,經批準后移送監察室處理。
第二十四條:財政審計局向監察室移送審計事項時,應當將“審計結果移送處理書”(格式見附件)及相關證據一同移送。
第二十五條:監察室應將移送事項的審理結果向財政審計局反饋,以便財政審計局將審計情況完整歸入審計檔案。
1.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作用
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是我國財政審計的主要內容。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在單位財政工作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要在法律法規的規范內維持經濟執行,推動財政改革,保障社會和諧發展。加強對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監督管理,還可以對民生類的工作進行監督和制約。總體來說,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可以保障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是當前政府審計工作的首要任務。
2.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具體內容
(1)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在服務經濟發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可以確保國民經濟快速可持續發展。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還可以促進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要想發揮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作用,需要在工作過程中圍繞中央財政的經濟決策,對各項財政制度都著重的落實到位,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范,加強對各級的預算執行審計,細致的分析預算收人的來源和結構,對預算支出的結構和結果進行仔細的分析。根據具體情況對經濟財政決策提供詳細的依據,以保障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2)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工作還要求改善民生。將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工作與人民群眾所關心的問題結合起來,著重對社會保障,農村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衛生、農業投入、扶貧、新農村建設等專項資金等方面加強審計,對當地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加強監督和審計,從而達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成果與人民群眾共享。
(3)促進企業的預算執行審計,還需要結合中央財政的政策,確保依法行政。要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保障民主法治。在工作過程中,需要對與社會息息相關的部門加強監督和審計,檢查這些部門的收費是否規范,對執法單位的職責,執法主體的合格程度,執法行為的合法程度要加強監督,保障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可以順利實施,保障社會和諧發展。
(4)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還可以維護財經秩序。加強審計工作可以促進政府及職能部門依法聚財、依法理財、依法用財,提高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加強對財政資金的利用率和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穩定。
(5)加強預算執行審計還可以推動管理改革。加強審計工作,可以在財務工作中及時發現問題,并對問題持續的原因客觀分析,尋找出具體原因并及時的加以解決。此外,還可以改革體制中不合理的規定,加強對財政管理體制的監督和管理,促進管理機制更科學合理。
二、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存在的問題
1.管理體制不完善,執法不順暢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的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當前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在縣級才掙工資中的開展不完善,市和縣的財政審計工作在開展過程容易出現審計真空的狀態。上級的審計部門無暇對下級進行監管,本機的審計部門有沒有監管的權力。因為在財政預算體制方面,在預算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就是財政增值稅。但是財政增值稅是由國稅單位直接負責,縣級的審計部門根本就無權對這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在預算支出的方面,需要對各個鄉鎮稅收情況進行按月調整并安排費用額度,然后對年終收入進行調整分配,最后再進行清零處理。但是縣級財政部門無法對如此繁雜的工作逐一細致的進行審計,也缺乏完善的監管體制,極易造成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監督控制方面的工作缺失。
2.對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定位存在偏差
隨著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不斷開展,預算執行審計的定位也存在著偏差。在有效地方的財政審計機關中,普遍存在著對審計目標缺乏足夠定位的問題。對審計目標缺乏足夠的定位就導致對上級機關的審計問題缺乏了解。對具體的工作也缺乏明確的概念和清晰的工作思路。此外審計工作還缺乏足夠紅開,透明和科學的審計理念,缺乏足夠規范和嚴謹的審計監督制度,無法規范的對財政進行管理。在日常的審計工作中,大多數還是存在著只審計本部門的弊端,這就表示在其他部門的審計工作缺乏延伸審計,即使有一些的審計專題調查,也缺乏系統性和建設性的意見。這些弊端都導致財政預算審計工作無法順利的開展。
3.預算執行審計內容不清晰,審計目標不明確
在縣級的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需要對審計的目標和內容不多調整,以求對審計的觀念和審計效率進行提高。但是對縣級審計工作的具體內容和集體審計目標卻無法做好基本的審計基礎工作。這就導致審計工作卻無法明確的目標,對審計的內容不能清晰的了解。在進行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時候,需要對預算執行審計的內容有一個詳細的了解,需要對收人和支出兩方面分別進行管理,但是當前的預算機關只是單純的完成報告的內容,沒有制定詳細的重點內容,也缺乏一定的規范性和目的性,這種情況就導致預算執行管理缺乏明確的目標和清晰的審計內容,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4.預算執行審計的體制不完善
預算執行管理的問題還包括審計體制不完善,監督管理力度不足。當前的預算執行審計的體制還存在著許多問題,由于《審計法》的局限性,使縣級的預算體系不能獨立完整的進行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而且在審計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夠透明和科學的問題,致使各單位之間無法科學和協調的進行審計工作。嚴重的還會存在雙重領導現象,導致審計職責極為不明確。在審計工作過程中,政府各單位之間聯系不足,致使溝通脫節,工作時各自為政,缺乏有效的合作機制,執行力極為缺乏,對審計工作的監督也是極為缺乏。此外,當前的審計工作部門對審計工作的內容以及監督的具體規定不清晰,對管轄范圍也沒有清晰的界定,造成有些審計部門沒有權利進行審計,有些審計部門雖然有權審計但是卻流于形式,導致審計工作無法順利有效的開展。
5.人員的素質影響審計工作的效果
當前的審計工作還存在一個極為明顯的缺陷,就是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不足。受到當前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的舉行,基礎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還停留在真實性和合法性上,但是在財政效益的審計方面卻缺乏必要的研究。在工作過程中無法在宏觀的監督上對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問題。這種情況使地方預算執行審計的工作效果受到極大的影響。
三、地方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對策
1.調整審計關系范圍,整合審計體系
要加強縣級財政審計機關的管理工作,需要嚴格劃分各部門審計工作的具體關系范圍。在工作中,還需要確定財政預算審計在面度審計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加強市審計部門和縣審計部門之間的聯系,對審計工作中的財政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資金審計、基建投資審計等都加強監督和管理,保障各單位實現資源共享,審計消息及時溝通,減少重復審查的工作,保障審計工作的速度和質量大幅度提升。
2.整合審計資源,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
縣級的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雖然有較高等級的監督作用,但是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經歷對審計工作的內容和對象進行分析和審計。首先是當前監督部門沒有那么多的人力和物力對審核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那么就需要一個相對寬松的審核環境以確保審核工作順利開展。在工作過程中,多請示,多匯報。根據財政規章制度及時的對審計工作環境及時調整。根基財政制度的變動及時的對審計工作進行創新,整合審計資源,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審計丄作可以獲得更好的效果。
3.完善審計體制,加大監管力度
加強審計工作還需要從根本上完善審計體制,加大對審計工作的監管力度。針對當前的審計工作缺少控制力和執行力的限制,需要相應的進行調整,對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審計范圍進行改革,以完善財政審計體制。在工作中具體需要增大基層審計部門的審計權,增強對同級審計部門的監督力度,健全對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審計工作的執法和監督力度,發揮出審計工作的功效。
4.調整審計內容,明確審計目標
當前的審計工作存在的最大一個問題就是沒有明確的審計目標。同理,要加強審計工作的管理,就必須要明確審計工作的目的,加大審計工作的深度。從而更好的提高審計工作的層次。在審計工作過程中需要順應時代的發展,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及時的對審計工作的目的進行調整,加強對專項資金和其他項目的預算資金的審計工作,對審計工作的內容客觀分析,保障其真實性和科學性。最終便審計工作可以直觀的表示財政資金的收支效果。
5.加強會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