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8 16:58:5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科技成果管理與研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 概述
科技成果是人類寶貴的財富,是推動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必要資源,其推廣和應用于社會,是科研任務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科技成果管理是科研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科研工作從確定計劃任務、科研設計論證、研究實驗,到成果鑒定、成果推廣應用,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做好成果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影響科研工作的效益。對科研工作的預測、科研計劃的決策、課題選擇等一系列科研管理活動有反饋作用。目前科技成果管理采用人工管理,缺少工具支撐,管理的流程性、規范性、精益化無法保證。
群眾性技術創新是發揮企業員工聰明才智的廣闊舞臺,也是推進技術進步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提高職工技術素質的重要途徑。隨著企業的長遠發展,對職工綜合素質和勞動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始終要以“人才戰略”為抓手,以全面提升員工技能為有效途徑,以增強企業競爭力為目標,加大人力資源儲備,加快員工綜合素質的提升。
群眾性創新活動深入基層一線,貼近生產實際,覆蓋公司全部業務,在電網建設、生產運行、技術改造和經營管理等各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群創項目涉及各單位各專業,小且雜。目前存在管理難度大成本高、缺乏有效監控手段、同類項目重復申報和成果共享與轉化應用率不高的實際問題和難題,迫切需要開展群創項目管控技術和交流轉化應用提升手段的相關內容研究,更好的為群創活動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提供策略支撐。
2 國內外研究現狀分析
目前,從國內外開展的相關研究情況來看,為適應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科學技術成果利用周期縮短的需要。改革開放以來,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成果商品化的要求加快,尤其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后,既為國家創造財富,又為人民健康提供新的防治手段。
目前我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已經初步形成了基本適應市場經濟和科技發展規律的新型科技成果管理體系,然而在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提高科技成果管理水平,更好的為經濟社會和企業發展服務,應引起科技管理人員的關注。
技術革新是我國國內使用最早和最廣泛的概念,企業多年來開展的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群眾性生產活動,是群眾性創新的主要內容。
由于群創項目小且雜的特點,目前國內企業大多實行分級管理,即企業總部實行總量協調、備案管理,基層單位進行項目管控。此模式造成企業總部對于群創項目的開展過程、實施效果和成果交流轉化等各方面無法進行有效管控,各基層單位獨立實施造成相關項目的重復申報和成果無法共享,造成較大浪費。
因此項目開展科技成果與群創項目管控技術和交流轉化應用提升手段的相關內容研究,促進科技與群創成果交流轉化應用見實效。
3 項目研究內容
針對以上關于科技成果與群創管理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分析,文章以科技成果c群創項目征集優選、全面管控、加速交流轉化為目標,研究相關精益控制技術和成果交流轉化手段,提升規范化、流程化和精益化管理水平,構建省、地市、基層三級管理體系,通過項目申報優選、實施過程管控、綜合驗收管理、成果全面共享和加速成果轉化等手段,全面推進科技城管與群創項目管理水平。
項目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國網公司科技成果與群創項目征集優選、精益化管控和成果交流共享,采取的技術支撐手段為科技成果、專利成果管理與技術支撐工具,其研究包括:
線下運行:科技成果、專利成果管理與技術支撐工具以線下運行為設計思路,通過單機獨立管理方式,為各級人員提供工作智能化輔助。通過文件交互方式完成各級人員的信息導入導出。
項目管理全過程輔助:針對科技項目、群創全過程節點突出關鍵內容校準、流轉時效管控、活動環節固化和閉環管理等精益化管控手段。
管理層級細分:根據基層、地市和省公司等管理單位層級進行管理需求細分,差異化定制科技成果及群創項目的管控、多元化展示、統計分析。
4 項目建設目標
(1)研究垂直一體化管理機制,實現省、地市、基層統籌管理。垂直管理機制是項目研究的支撐性成果,通過省、地市、基層三級統籌管理手段提升企業科技成果和群創活動的過程管理水平,針對具體工作提出規范性要求,促使各級活動開展主體目標一致、行動統一。
(2)研究科技成果與群創項目精益化管控技術,實現申報優選、專家審查及過程控制等。
(3)研究科技成果與群創項目成果評價、交流共享、成果轉化應用的相關手段和方法。
5 結束語
關鍵詞 科研成果轉化 高校科研管理體制 科技創新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識碼:A
高等學校是我國科技創新的主體,其科技成果不僅數量多,而且水平高。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已成為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也是實現高校社會服務功能的一種主要形式。目前,吉林省地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成果轉化率較低,可供轉化的成果較少,成果轉化機制不太健全等。在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過程中,成果轉化機制不健全是最大的障礙。因此,吉林省地方高等學校必須立足于產學研合作,從轉化機制的源頭、過程、利益分配、服務體系等各個層面入手,提高吉林省地方高等學校在吉林省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服務功能。本文遵循“現狀—問題及成因—對策”的基本思路,在考察吉林省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現狀的基礎上總結我省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不足,分析障礙,給出相應的對策。
1 吉林省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國內外學者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已經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包括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歷史、模式比較、轉化的政策、機制、理念分析等方面的研究。歸納起來,關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第一種研究主要是政府對高校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的資助方式,此類研究可以提高政府的資助效率;第二種研究是針對成果提供方和有成果需求的企業雙方面的利益,制定合適的政策法規,建立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轉化體制,促使雙方合作,以此來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然而,關于這兩方面的研究,有的是只有針對國家層面的宏觀研究而沒有針對地方層面特點的研究,有的則是只有針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各相關因素問題的系統研究,而沒有形成切實可行的機制。吉林省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和推廣模式的現狀是大多數研究只是進行理論上的定性探討,沒有對這一過程進行科學的量化分析,缺乏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研究。目前,吉林省社會經濟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創新地探索促進科技成果良性轉化的相關研究和政策措施。當前吉林省地方高等學校的科技成果轉化率低,轉化渠道較為簡單等問題,極不利于吉林省產業結構的優化。這主要是現行高校科研管理體制導致吉林省地方高校在科研工作的許多方面做得不夠科學合理,比如科研導向、科研觀念、科技評價、科研激勵機制及科研推廣平臺等方面。
2 吉林省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存在的問題成因
2.1 吉林省的科技投入不夠
和沿海城市及京津滬等發達城市比較,吉林省無論是在科技人員和科技經費等方面的投入、支出、科技成果和科技論文等方面的產出、還是在專利鑒定成果數、科技專著、科技成果獎和科技成果轉化率,相對來講是比較低的。
2.2 吉林省地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受到了現行科研管理體制的制約
現行高校科研管理體制存在著一些弊端, 主要集中在:條塊分割的高校管理模式不利于交叉綜合研究,限制了科技資源整合;高校科技管理組織結構不利于信息上下傳遞;現有的高校科技評價、激勵和競爭機制不利于科技創新成果的產生;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模式不適應科技創新的需要;現有科研管理體制使得科技與經濟結合不到一起,大量的科技成果不符合市場需要;科研價值觀不科學;當前高校人才評價缺少推動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平臺;高校的科技人員不夠協調,習慣“單兵作戰”;利益分配機制沒有建立,阻礙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
2.3 高等學校現行科技成果轉化模式阻礙了科研成果的轉化
高等學校現行科技成果轉化模式主要有高校自辦產業模式、高校與企業直接合作模式、增長模式三種。這三種模式的缺點在于:(1)各高等學校普遍缺乏能夠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外部資源的整合,更缺乏能夠實現科研成果、勞動、資本、組織、市場需求、制度環境各種要素相互綜合配套的管理。(2)政府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政府應對高校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幫助分擔轉化風險,并通過各種手段來協調市場中的各種影響因素。(3)吉林省絕大多數高校還缺乏一種能分散和轉移科技轉化風險的機制,因為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著極大的不確定性,這種風險應有效回避而不應單純由高校來買單,因為這將極大制約科技成果轉化進程。
3 吉林省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和推廣模式的問題的解決對策
(1)轉變傳統觀念,提高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地位,將其放在與教學、科研同等重要的地位。將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與自身研究特色相結合,明確定位;將吉林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與高校的科技創新活動有機結合,加強高校科研管理,完善科研評價機制。(2)培養優秀的科技隊伍。科技隊伍是科技創新的長遠保證,高校里往往集中了某一領域的精英,利用這些精英打造優勢的科研團隊進行研發,推動吉林省科研水平的提升。(3)大力推進產學研結合,形成合作聯盟。繼續推動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社會企業和風險基金加強與吉林省地方高校重點實驗室、優勢學科、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合作,跟蹤高校重大科研項目,做到技術更新理論、產品研制在高校,具體實驗、生產在企業,風險均攤、收益分成的合作之路。(4)加強科技合作與交流。因為吉林省的實際情況大部分項目的科研水平與東部地區、國際有一定的差距,加大與外界的合作與交流必將提升吉林省的整體科研水平,推進科研成果的轉化。
總之,對吉林省地方高校成果轉化機制及推廣模式的研究應“立足于市場”,“為企業而研發”。高等學校的科研項目和產品開發應從市場需求出發,既著眼于市場需要,又要考慮企業的生產條件,科研成果的成熟度既要高又切合實際,成果轉化也就容易實現。
本文是吉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重點課題(ZC12089)的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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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集團層面完善下屬各子公司的技術創新動力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競爭的現代企業制度,形成大型集團企業技術創新的內在動力機制,是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內容之一。科技項目是技術創新的主要方式。科技成果是由科研人員通過科技項目實施而產生的,且科技成果只有轉化為實際的生產力,通過市場的考驗,才能稱為有效的科技成果。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共同構成了企業技術創新的核心內容。完善企業技術創新的動力機制應用科技項目的鼓勵機制和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機制兩方面進行考慮。1.完善科技項目鼓勵機制。科技項目是為研發企業創新型產品、設備、工藝或服務而開展的一次性科研活動。組織實施科技項目是企業技術創新的有效、快速、核心手段之一,其在企業技術創新中發揮與其它技術創新模式無法比擬的優勢。目前,大型央企集團在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立項積極性不夠、項目成果不明顯、項目實施效率較低等影響科技項目效果的不良因素。通過完善央企科技項目鼓勵機制,提升央企內部或與外部合作科技項目開展的積極性和有效性,是提升央企技術創新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科技項目鼓勵機制可以通過在央企集團層面建立有效的科技項目管理制度角度切入,如《科技項目申請流程》、《科技項目立項管理制度》、《科技項目節點進度管控辦法》、《科技項目驗收管理制度》、《科技項目績效評價辦法》等。通過建立涵蓋科技項目各個環節的科技項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實科技項目鼓勵機制,加快科技項目實施進度,提升科技項目研發效率,以推動央企技術創新。2.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政策。科技成果轉化即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經過生產、銷售環節投放市場,為企業盈利,也是企業技術創新的主要目的。科技成果轉化速度是企業占據市場份額大小的關鍵影響因素。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政策是完善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動力機制的重要組成。提升大型央企集團的科技成果轉化速度,可以通過在集團層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獎,按照科技成果產生的經濟效益多少和科研能力效應大小給予不同級別的獎勵,用以鼓勵在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子公司和個人。
二、依托高校與科研院所培育協同創新機制
科研院所作為國有的科研機構,主要從事企業不愿或無力開展的研發工作,例如,基礎性、綜合性、戰略性科學研究工作,某些高新技術、市場競爭前技術和高難度行業共性技術研究工作。其主要為圍繞國家經濟建設、國家安全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行業公共科技產品和共性關鍵技術,為實現國家目標而服務。研究性高校主要從事基礎研究和一些前沿技術的應用研究,其科研工作多和人才培養相結合,是基礎研究、前沿技術探索的知識創新和知識傳播基地。依托研究性高校和科研院所形成央企的協同創新機制,解決一些前沿性的開發工作耗費人力、物力成本,研究難度大的問題。是高難度和高成本技術創新工作的有效模式。
1.成立協同創新研究院。協同創新研究院是充分發揮研究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央企技術創新工作中重要作用的創新性方法。通過搭建實體化的產學研服務交流平臺,在協同創新研究院內匯集高校、科研院所創新技術和人才資源,對接央企優勢產品和優惠政策,采取有組織的科研模式,以增強企業持續發展的技術創新能力與核心競爭力。協同創新研究院以“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為目的,通過服務溝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幫助各方進行突破式發展。并從企業、產業和市場需求出發,構建完善的技術創新機制,推動央企技術升級。通過協同創新研究院實現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產業應用協調發展。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協同研究院框架下與央企各子公司展開技術研究,央企各子公司在協同研究院框架下展開技術應用研究,并負責技術創新成果的生產、銷售和服務方面的工作。通過多種分工與合作模式,最終將協同創新研究院打造成集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產業孵化、國際合作、聚集高端人才的國際一流成果轉化平臺。
2.利用信息手段搭建協同創新服務平臺。除了成立協同創新研究院之外,央企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間還可以通過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搭建能夠協同創新的網絡化創新服務平臺。例如,通過微信手段搭建即時溝通和交流平臺,通過物聯網搭建技術、成果、人才即時共享平臺等。創新服務平臺可以共享央企的技術難題、行業前沿技術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最新研究成果,形成一種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迅速轉化為實際生產力的良好溝通途徑,實現高校和科研院所核心技術的創新優勢與央企成果轉化的創新優勢良好結合。
三、形成科技項目管理的有效機制
我國目前大部分企業都不具備完善的、合理的項目管理機制,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存在資源浪費、研制周期過長、產品推出速度過慢等各種問題,在大型央企集團公司內部,通過建立完善的科技項目管理的有效機制,充分發揮各子公司的優勢資源,實現集團內部的資源利用最大化,降低產品的開發成本,加快新產品的推出速度,是央企科技管理創新的一種有效模式。
1.建立科技項目過程管理的完整體系。目前,國內外學者認可的項目管理體系包含九大部分:項目集成管理、范圍管理、時間管理、成本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風險管理、采購管理。而大部分央企的科技項目管理都沒有涵蓋項目管理的完整體系,一般只著重于項目成本管理和時間管理,但對成本和時間的管理也并非按照科學的項目管理方式開展,只是簡單的將科技項目分為開題立項、階段審查以及評審驗收等幾部分內容,對項目管理是松散的。在開題立項階段,只要符合科技項目立項條件并通過專家論證,便可以編入科技項目實施計劃。但有些科技項目僅僅只關注了市場技術難題和新產品開發,而沒有為央企未來發展壯大提供有力支撐和儲備行業領先技術,在短期內能夠保持某類技術或產品在行業的生存和發展,長遠來看,由于不能擁有獨有的先進技術,在以后的競爭中會永遠處于行業追隨者的地位。在階段審查過程中,科技管理部門主要跟蹤檢查項目的進度以及在財務方面的保障情況,實際的檢查力度不足,沒有完全達到科技項目跟蹤與管控的目的,效果欠佳。評審驗收階段,科技管理部門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對項目研究成果及驗收材料內容進行審查,主要評價成果是否按立項合同書指標完成,并沒有對科技成果的經濟和社會價值進行有效評價。松散和單一的科技項目管理模式不利于充分利用央企內部有效資源,建立涵蓋九大內容的完整科技項目管理體系,將九大內容貫穿于項目的立項、階段評審與驗收的各個階段對于提高科技項目管理的效用,提升央企的科研水平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2.建立科技項目應用評價與獎勵機制。建立科技項目應用評價與獎勵機制的主要目的是保證科技項目成果的延續性,使科技項目研發過程形成的核心技術、人才隊伍、知識產權成果等為企業發展產生持續性效應。科技項目應用評價應在項目完成的半年或應用一年后進行,通過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科技項目研究成果的技術含量、效益大小、先進性、競爭力提升水平、知識產權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價,形成不同等級的獎項,并對科研團隊給予名譽和物質的獎勵,并對好的研究項目進行經驗總結和組織交流,促進科技項目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
四、建立科技成果的有效評估體系
科技成果評估過程是對科技成果產生前和產生后各項活動的進行深入、客觀分析研究的過程。科技成果評估過程的有效性是央企科技成果成功轉化的“定心丸”,而科技成果評估過程有效性的保障條件建立科技成果的有效評估體系。央企通過不斷推出新產品來占領市場,經營的核心目標是利益最大化,而在央企下屬的各子公司內部,并不是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具有市場價值,無價值的科技成果不僅浪費了資金成本,還降低了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如果建立對科技成果的有效評估體系,也是央企科技管理創新應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
1.市場評估指標。新產品、新設備或新工藝等只有進入到生產活動,批量投入市場,才能產生客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科技成果評估的核心指標是科技成果的市場推廣前景,且市場推廣前景指標應作為科技成果指標評價體系中可量化的、占比重最大的一項指標。市場推廣前景的量化評價標準可包含新產品、新設備和新工藝的年產值、銷售額、利稅額等,這些實際的可量化指標可以非常準確的體現科技成果的推廣前景,央企在科技管理過程中,可以清晰的評價下屬子公司某項科技成果所產生的價值。
2.R&D能力提升評估指標。科技成果所產生的價值不僅包含立竿見影的市場效益,其產生過程中所帶來的研發(R&D)能力提升也是科技成果的重要價值,R&D能力是央企技術創新、快速發展的關鍵影響因素之一,對央企未來長遠發展所帶來的是其他影響因素無法比擬的影響,是央企保持長久活力和擁有廣闊發展空間的關鍵。央企下屬子公司R&D能力的評價標準與通常R&D能力所包含內容類似,一般為科研人員學歷構成、科研人員職稱結構和專利擁有數等指標。通過R&D能力提升力度評估實現對科技成果的有效評估活動,主要包括評價該項科技成果產生之后所能夠培育出的科研人員構成,所能夠提升高水平科研人員的數量以及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數量。
五、搭建成果轉化快速通道
經過合理的科研項目管理和科技成果評估,可以確定各子公司內部可快速投放市場的科技成果,在對于大部分的子公司來說,由于傳統機制的流程復雜,科技成果的轉化以及產業化市場推廣的速度較慢,通過科技管理模式創新,在集團層面形成具體的保障制度,搭建成果轉化的快速通道,是央企科技管理創新的重要方向之一。
1.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保障制度。在集團制度層面形成科技成果轉化的保障,是央企形成科技成果轉化暢順通道的基礎條件。科技成果轉化快速通道的構建涉及生產、銷售、售后服務等企業多個環節,在保障制度建設過程中,需涵蓋所有與成果轉化相關環節,科技成果首先經過嚴格的試驗檢測和小批量裝機驗證,才能大批量投放市場,在生產制度建設上,對于科技成果中新產品的生產構建合理的樣機試制制度,對于小批量裝機構建合理的產品小批量試裝制度,等,都是科技成果轉化制度的重要組成。為了保證科技成果投入生產活動之后,能夠得到有效產品改進和市場擴張,此時,能夠直接獲取客戶產品體驗的售后服務環節對于產品的評價就顯得非常關鍵,通過有效制度將售后服務環節獲得的有效信息迅速采集,才能促使科技成果有效改進和快速進入下一輪新的科技研發,產生新的科技成果。
2.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建設保障制度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基礎條件,有效的激勵機制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的“催化劑”。科技研發基金是科技成果轉化激勵的一種良好方式,其可以用于資助或獎勵央企內部從事新產品、新設備或新工藝研發的科研工作人員,按照不同的科研成果類別,分別確定資助的形式和資助金額。同時,為了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在生產、銷售和服務環節的暢通無阻,也可以將科技研發基金這種良好“劑”添加到生產、銷售、服務等各個環節。這種科技研發基金對于企業技術創新起到了很好的“錦上添花”作用。從科研氛圍上拓寬了科研工作發展的道路,也從客觀上起到了很好的輔助作用,加速了科技成果轉化。
六、結語
第二條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負責水利科技成果登記的管理工作,并委托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作為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承辦水利科技成果登記工作。
第三條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應當以客觀、準確、及時為原則,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促進全國水利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
第四條執行國家、水利部和各流域機構各類計劃(含專項)產生的水利科技成果,必須在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執行其它各類計劃(含專項)或利用自有資金產生的水利科技成果,可以在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在其它部門或地方進行登記的水利科技成果,應當在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備案;
涉及國家秘密的水利科技成果,按照國家科技保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條水利科技成果登記由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含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第六條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登記材料規范、完整;
(二)已有的評價結論持肯定性意見(如通過評審、驗收、鑒定、獲得專利授權等);
(三)不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第七條水利科技成果應在獲得肯定性評價結論后的3個月內進行登記。
第八條辦理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由科學技術部統一制定的《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
(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制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
(二)基礎理論成果:學術論文、學術專著、本單位學術部門的評價意見和后被引用的證明。
(三)軟科學研究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軟科學成果評審證書或驗收報告等)和研究報告。
材料包括正式文本和相關電子文本各1份。
第九條辦理水利科技成果備案應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和登記證明復印件。
第十條水利科技成果登記程序
(一)各級水利科技管理部門對登記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二)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成果進行登記;
(三)出具水利科技成果登記證明。
第十一條水利科技成果通過登記后,將由登記機構及時登錄到國家和水利科技成果數據庫,并在相關科技網站或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公報上公告。
水利科技成果登記證明不作為確認科技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第十二條未經登記和備案的水利科技成果,原則上不得推薦申報各類水利科技獎勵和列入各級水利科技推廣與轉化計劃;各單位的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情況,將作為評價該單位的科技管理水平、承擔國家級和部級科研項目能力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凡存在爭議的科技成果,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予登記;已經登記的科技成果,發現弄虛作假,剽竊、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注銷登記。
第十四條水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披露、轉讓所登記成果的技術秘密,否則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高校是我國原始創新和技術發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每年承擔基礎科研項目超過2萬項,爭取科研經費超過14億元,承擔國家科技攻關項目 1/4 以上、“863”項目和“973”項目1/3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3以上。高校科技成果既反映了當前世界科技發展的趨勢和需要,又有效地推動了我國科技進步和經濟工業化、市場化、現代化發展。多年來,我國學者和政府對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理論和方法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與研究,提出了技術轉讓、校辦企業、共建產業化實體和大學科技園等產業化服務模式,不少高校通過產學研合作順利打通了技術通往市場的道路。20世紀90年代初,國家相關部門就開始制定有關政策推動產學研結合,加強高技術研究開發,加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開發力度。截至2009年,已建有國家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243家,國家大學科技園69家,科技孵化器670家,為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產業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設備配套。席卷全球的國際金融危機后,全球產業結構從“工業型經濟”向“服務型經濟”轉變,傳統產業發展路徑和服務模式已無法滿足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需要,這對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2 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是高校與企業共同合作完成的一系列活動,可概括成“科學研究—成果孵化—市場化—規模化生產”四個基礎環節。各環節緊密相扣、缺一不可,共同組成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體系。本文將直述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其原因。
2.1 科學研究階段——以教為主,科研為副的觀念影響高校科技成果產出量
計劃經濟時期,為了避免重復建設、發展不平衡等問題,國家的生產、資源分配以及產品分配都是按政府指令完成的。因此,教學是高校主要任務,科學研究活動主要由科研機構完成。20世紀50年代,我國形成了中國科學院、國防系統、高等院校、部委和地方所屬科研體系的科學技術結構模式。在今天,高校的主要任務是培育英才,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新世紀人才。不少高校工作者認為,上課授課、傳統的知識傳授就等同于培育英才,只埋頭教學忽視科研工作,甚至置科學研究于不顧。高校從事科研工作的人員減少,科技成果產出必然受到影響。連科技成果都沒有,更談不上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2.2 科學研究階段——重理論、輕實踐的態度導致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率低
高校是科技與人才的聚集地,每年為國家產出大量的科技成果。據《2010年高等學校科技統計資料匯編》,2010年高校出版科技著作1.3898萬部,發表學術論文70.3538萬篇(其中國外學術刊物15.1542萬篇),國家級項目驗收3135項,是2009年的1.3倍,專利授權2.4708萬項(其中發明專利1.4242萬項),同比增長48.9%,但專利出售簽訂合同數僅1571項,同比增長僅19.8%。以上資料顯示,高校每年產出的科技成果數呈大幅上升趨勢,但主要以文字形式為主,成功轉化為現實社會生產力的僅為6%左右。發表學術論文、項目驗收成為高校科技成果的最后歸宿。長期以來,數、專利數都是技術職稱評定、科學技術獎勵的主要指標。科研工作中存在過分追求學術價值,忽視市場價值的行為。這些觀念與態度從源頭上阻礙了高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科技成果是指在專業領域研究中具有創新性、先進性的成績和結果。由于科技成果具有時效性特征,其創新性與先進性會隨著時間增長逐漸降低。因此,閑置科技成果、拖延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都會導致大量創新資源的浪費。
2.3 成果孵化階段——資金短缺造成部分高校科技成果無法完成中試
中試是科技成果正式投產前的試驗階段,包括小量中試、放量中試和小批量生產三個階段,是將實驗室成果進行系統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開發,為企業提供成熟度高、適用、成套、具有高增值效益的技術產品的一系列活動。中試成敗與科技成果產業化成敗息息相關。現階段,我國高校對科學研究投入大大超過科技成果轉化投入,科學研究、成果轉化、產業化三者比是1∶1∶100,而發達國家是1∶10∶100。大多數高校由于資金、人力物力資源的限制,無法獨立完成中試。而企業的研究預算有限,鑒于中試風險,不愿輕易投入資金支持實驗室成果進行中試。大量實驗室優秀科技成果在中試門前止步,無法進一步完善技術、優化技術流程并最終轉化為先進社會生產力。
2.4 成果孵化階段——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足導致部分高校科技成果流失
一直以來,、通過成果鑒定、獲得課題資助、評得成果獎都是晉升職稱、提高薪酬的重要評價指標,與高校科研人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而科技成果能否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發明創造是否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是否具有現實意義和商業價值都是次要的。直到近幾年,知識產權保護才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但在過去幾十年,忽視專利申請、人員流動、職務成果非職務化、不懂專利法等行為普遍存在,高校科技成果流失和侵權現象嚴重。
2.5 市場化階段——缺乏合理定價機制,造成科技成果的市場流動力弱
市場化階段就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通過各種市場手段將已具有產品特性的科技成果包裝成為市場接受并消化的商品,實現科技成果的商品價值。現實中,由于缺乏合理的定價機制,造成科技成果的市場流動力弱。目前,我國科技成果市場化階段和規模化生產階段大多數以企業為行動主體。在缺乏價格參考對象的情況下,企業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容易偏離科技成果的價值,制定過高的銷售價格。市場的接受能力有限,并且新技術、新產品具有不確定性,大部分消費者不愿意支付過高的價格嘗試,造成大量商品滯銷、囤積。這樣不僅不利于高校科技成果的流動和使用反饋,妨礙相關后續研究和技術改良,而且錯誤的市場信息還會誤導企業,影響科技成果的進一步產業化。
2.6 規模化生產階段——關聯企業分散,加大產業化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
規模化生產是指生產的產量和范圍達到一定的標準,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機器設備、勞動力和運行資金,牽涉橫向、縱向多類型企業的合作。由于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物理位置過于分散,原材料采購和運輸、生產設備檢測與維修無法及時完成,容易造成生產工序脫節與延誤。地域隔離更導致信息交流局限,勞動力招聘和風險投資基金籌集面臨著不同程度的困難。在規模化生產階段,空間和時間的障礙加大了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
3 推動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的策略探討
3.1 認識國際形勢,轉變傳統觀念,以教帶研、以研促教
金融危機過后,世界經濟正處于復蘇時期,新一輪的國際競爭是科技的競爭。誰掌握先進技術,誰就站在科技制高點,誰就能迅速走出經濟低谷。教育、科研、社會服務是我國高校的三大職能。國防大學原副政委李殿仁日前撰文給《光明日報》指出,教育方針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教育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必須與社會實踐相結合。高校工作者要轉變“重理論、輕實踐”,“發論文=科學研究”的傳統觀念,高校科研活動應緊貼社會發展脈搏,圍繞經濟發展重點熱點,面向產業發展難題,重視研發應用型科技成果,強化高校的社會服務職能。高校應加大對科技成果產業化扶持的力度,成立產業管理單位專門處理科技成果產業化問題,專人負責校內科研合作需求、實驗室科技成果中試需求、科技成果轉化需求的收集整理和校外企業合作意向搜集、合作企業背景調查等工作,解決高校科研工作者的后顧之憂,減少由于市場信息不足造成的科技成果轉化失敗現象。
3.2 科學分配科研基金,完善風險投資機制,保證產業化資金充足
2010年9月,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院長施一公和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院長饒毅在美國《科學》雜志發表了《中國的科研文化》一文。科研基金科學分配問題,再度引起學術界、管理界的廣泛討論和高度關注。科研管理部門應以項目優秀程度分配科研經費,對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設置產業化資助基金。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是一項高難度、高風險、高收益、周期長的活動,資金短缺是嚴重障礙,引入風險投資是必須的。建立風險投資機制有利于為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培養資本市場,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撐長期的開發與生產。2008年環球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產生了巨大沖擊,我國風險投資市場進入低潮期,投資規模及案例數量呈明顯下降趨勢,傳統風險投資進入機制和撤出機制出現失靈。隨著經濟復蘇,風險投資機制的弊端陸續顯現,風險投資機制改革迫不及待。規定應明確風險投資公司對企業的權利責任和法定回報率,規范風險投資公司的經濟行為,避免突然撤資對被投資企業造成利益損害。完善的風險投資體系既能保障高校科技成果順利實現產業化,又能保證風險投資公司獲得豐厚的利益回報。高校響應國家“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號召,加大科學研究的人力資源和資金投入,成功申請項目數不斷上升,獲得的經費資助節節攀升。但是,大部分科研經費都花費在技術開發階段,到中試階段已所剩無幾。僅依靠風險投資基金完成實驗室中試是不夠的,高校應改變科研經費的管理方法,科學合理分配科研各階段經費,并寫進項目申請書,由單項管理轉變為多項管理,將一個賬本拆分為多個賬本。
3.3 明確高校科技成果歸屬問題,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目前高校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流失現象嚴重,其中內外因交叉,確立并完善高校科技成果知識產權體系勢在必行。高校科技成果知識產權體系應包括保護制度、激勵制度和轉化制度。其中保護制度中必須明確規定,科研工作者在高校履行職務期間利用高校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產權歸高校所有并由高校相關單位統一管理。在共同合作項目中,高校務必與合作單位簽訂保密協議,達成科技成果歸屬協定,保障合法權益。在知識產權管理中,高校應為科技成果單獨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鼓勵科技成果發明人積極申請專利,并協助專利申請并為其支付相應比例專利費用;把科技創新引入科技評價體系,以專利數為量化評價標準,引導高校工作者重視專利申請;在正規教育中加入知識產權學習課程,定期舉行知識產權保護與申請的相關講座,提高高校科技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對相關知識的認識水平。
3.4 高校企業合作研究,實現目標與結果一致
鼓勵高校與企業在研究前期(課題構思立項階段)或研究中期(技術開發、中試階段)提前溝通合作。企業基本掌握市場的發展態勢和需求,在研究前期能為課題立項出謀獻策,保證確定的研究課題滿足行業市場的需求并富有經濟價值。企業在研究中期參與項目,不僅對創新技術有更深入的了解,也增強了企業責任感,為順利完成規模化生產奠定基礎。高校與企業共同研究,能保產業化最終成果與課題目標一致,在完成計劃研究任務的同時獲得經濟效益。
3.5“有形的手”與“無形的手”共同作用,保證科技成果獲得市場認可
高校科技成果是高校科研工作人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產出的高智力成果,其價格需體現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綜合價值。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進入市場,其價格由價值決定,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但部分企業利用高校科技成果的先進性與獨創性,通過控制供求量等手段哄抬產品價格,造成消費者無法承受。這時候就需要政府出面進行宏觀調控。建立評估價制度,規范高校科技成果轉讓和銷售的定價行為;完善社會第三方評估價機構,為企業提供科學、專業、準確的市場數據。
3.6 依托優勢學科,引導相關企業集聚
在國際分工不斷細化的趨勢下,過分追求全面發展只會削弱各方面發展能力。高校中優勢學科的配套設備、配套經費和科研團隊比一般學科充足,承擔重大項目較多,科學研究的成功經驗豐富。集中力量發展優勢領域,研究開發重大關鍵成果,能提高高校聲譽,吸引企業投資合作,有利于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不僅以實現產品的規模化生產為目標,更要與產業鏈相關企業結成地區聯盟,打造地區特色產業。同時,地區政府應加強資源整合,加大對特色產業的支持力度,為優勢學科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資金保證。高校可以優勢學科為中心,建立大學科技園區,吸引產業鏈相關企業入園,并提供例如減免場地租金、優先與高校實驗室合作、低價租用高校設備等優惠措施。短距離地區合作既減少了科技成果產業化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又促進了地區特色經濟發展。
[關鍵詞] 理工科院校 科技成果 產業化 模式
一、引言
當前,國家之間、企業之間的競爭主要表現在科技創新能力的競爭上。高等學校作為高科技人才的聚集地,是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方面軍,具有人才、知識、技術等方面的優勢,特別是理工科院校更是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主力軍,其科技成果的成功產業化對推動具有很重要的意義。為此,國家有關部門于90年代初就開始制訂有關政策,實行產學研相結合,建立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工程技術中心,以加速高校科研成果的轉化,保持科學研究的可持續發展。但是從目前現狀與運轉情況看,理工科院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與學校所承擔、完成的科研任務相比,尚有明顯差距。從多數高校來看,許多科研選題與國家經濟發展急需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結合不緊密,科研成果產業化程度較低,前期研究與產業化開發脫節嚴重,這既造成了知識存量的閑置,又將影響創新型國家整體科技水平的提高。可見,如何促進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成為當前需要解決和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就如何促進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的轉化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二、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現狀與存在的問題分析
1.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現狀分析
由于缺乏相應的激勵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機制,當前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普遍存在科技成果多、產業化轉化少和轉化后經濟效益不好的現象,據2005年統計數據,目前高校科技產業的產值大約為全國高新技術產業總產值的2%左右;現有的科技成果中,科學理論成果仍占絕大多數,目前高校的科技成果約有60%~70%左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應用,但真正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不到15%,轉化率相對較低。影響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轉化率低的因素主要有:一是現有的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由于學校教職工對科技成果轉化與學校發展的關系重要性認識不足,在科技管理體制與經濟管理體制之間,缺乏一個強有力的統一的管理機構來協調科技與經濟工作,導致一些部門為了局部利益,采取了一定的保護主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技術成果的轉化。二是科技成果產業化內容未能列入高校評估體系,因為職稱評聘、工資晉升等方面的政策導向,導致高校教師、科研人員重論文、重評獎、重成果鑒定,而忽視成果的市場價值。三是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不足,缺乏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動力。要進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就必須擁有雄厚的資金,由于高校的科技成果大都處于應用研究階段或經初步孵化階段,許多企業不愿投資,致使高校的許多高新技術成果失去了轉化和產業化的時機,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校科學技術的開發力度。
2.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產業化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當前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理工科院校的管理體制和觀念落后。從總體上看,我國高校在科技管理體制上仍然存在條塊分割的現象,管理體制改革仍然滯后于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高校中科技與經濟之間的脫節現象尚未根本轉變,從而導致科技成果與經濟建設的需求接不上軌,制約了成果的轉化。另外,當前理工科院校科研人才創業意識普遍不夠強,缺乏對企業和市場的認識,在觀念上還要進一步更新。另一方面,理工科院校的科研成果產業化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科技資源優化配置不合理。一些高校對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認識不足,缺乏風險防范機制,不少企業因此蒙受重大損失,從而對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風險普遍存在恐懼心理,導致大多數企業傾向于短平快的項目開發,對于一些有產業化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極少問津,使理工科院校的大多科技成果缺乏相應的資金支持。此外,目前有的高校為了平衡學科或部門間的發展,對有限的科技資源分割性地分配給各研究領域,從而削弱了項目初期的潛在技術成果轉化的作用。同時,由于部門的自身利益驅使,重復建設現象嚴重,造成科技資源的極大浪費。
三、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模式
針對當前我國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可以采取以下發展模式來促進高校科技成果的成功轉化。
1.改革高校的科技管理體制
目前,高校產業改制正在試點中。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在校辦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明確學校的身份和定位及其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在學校事業和企業之間建立一道“防火墻”,形成高校的投資退出機制,更好地實施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工作。為此,要確保高校與所辦企業的產權明晰,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責權分明,學校承擔有限責任,并將注意力放到如何更好實現學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上,形成一種良性的發展模式。改制之后的高校采取產權明晰,責權分明,校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管理體制,正確處理好學校、企業和個人的關系問題,確保科技成果的成功產業化。此外,高校及其主管部門也還要根據國內的具體情況,制定有效的創業激勵機制,如建立面向高校高科技產業的高科技風險投資基金,成立高校上市公司,面向社會籌集資源,促進高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同時針對理工科院校缺乏科技產業知識人才的問題,要打破資歷、職級、職稱等的限制,不拘一格地任用德才兼備、事業心強的能人、強人,才能更好地確保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2.創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
針對我國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科技中介服務體系薄弱的主要問題,可以采取創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辦法加以改進。高校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已成為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及技術轉移的一條有效途徑。高校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不同于一般意義的中介機構,它依托高等學校,但又不是高校的附屬物,必須確保高校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法人身份和地位。高校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創建有利于體現高校的社會服務功能;有利于發揮高校科技資源綜合優勢,加強高校科技創新;是增強高校辦學活力的重要途徑。現階段高校科技中介機構存在的形式有:大學科技園、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理工科院校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和當地經濟的發展情況,選擇合適的科技中介機構形式,把科技中介機構作為連接高校和市場的紐帶,以準確把握市場的需求強度及需求層次,促進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三、結語
理工科院校作為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主力軍,其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當前我國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低、轉化后的經濟效益不好。為此,迫切需要改革理工科院校的科技管理機制,組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以促進理工科院校科技成果的順利產業化,充分發揮理工科院校的人才、知識和技術優勢,并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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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成果;成果轉化;轉化評估
[中圖分類號]F2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13)06—0174—04
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旨在把握科技成果發展的特點以及發展趨勢,以期提高成果轉化率,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但是大多數學者在設計評價體系時往往忽略科技成果是否已經轉化成功,而直接對效果進行衡量,從而影響評價體系應有的衡量、激勵等效用。
科技成果價值的實現在于科技成果得到快速、有效的應用、普及和轉化。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不能僅僅圍繞所取得的可衡量性效益或是否已生產出有形產品來進行,必須考慮科技成果是否得到相應范圍的擴散與一定程度的認可。因此,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應該從轉化與否(對應用情況的評價)與轉化程度(對普及情況的評價)兩個層面進行。
一、文獻綜述
(一)科技成果轉化的內涵
對科技成果轉化內涵的準確認識不僅是對科技成果轉化與否及轉化程度作出準確評價的基礎,而且還是對尋求科技成果轉化途徑的基礎。
科技成果轉化理論起源于技術創新理論和技術擴散理論。1912年,經濟學家熊彼特首先提出了“創新理論”這一概念,開創了技術創新理論研究的先河。國外研究者一般使用技術創新/轉化(Technology innovation&transformation)代替科技成果轉化的概念。這是因為國外的科技成果轉化一般由企業獨立承擔,這里的科技成果通常指技術,故而使用技術創新/轉化一詞來表述科技成果“嫁接物化”的過程。在國內,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創新是基本等同的概念,強調的是發明-開發-設計-試制-商品化的階段動態過程。關于科技成果轉化的定義主要存在技術創新說、商品化產業化說、形態轉化說、后續開發說等幾種代表性觀念。
“技術創新說”認為,成果轉化問題的實質就是技術創新或企業創新,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在很多情況下可以互換使用。創新的產出是新技術、新工藝、新的生產方式,以創造市場價值,來達到滿足創新需求的要求。
“商品化產業化說”認為科技成果的轉化是指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它與技術創新說的區別在于,它不是以成果的新穎性為導向,以技術水平為中心,而是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該定義強調了科技成果存在的經濟意義。
遠德玉(1995)等人則從“形態轉化”的方面提出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過程既是科學形態的轉化過程,也是技術形態的轉化過程。即科學形態由“科學原理技術原理技術發明”的轉化過程與技術形態由“技術原理技術發明生產技術”的轉化過程的統一。該定義認為科技成果既包括科學成果又包括技術成果,強調基礎科學成果與應用價值成果的重要性,而對兩者間成果轉化的評價標準差別亦較大。
199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則是所謂的“后繼開發說”,它將科技成果轉化定義如下: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使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上述這些定義,除了“商業化”說強調了科技成果轉化是實現成果的經濟價值,其他定義都只是從形式、形態或所有者的變化來看待科技成果的轉化,是對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具體形式的描述。但是,科技成果的轉化總是會伴隨著權屬轉移或者形式、形態上的變化,科技成果轉化的實質是要強調成果轉化后的特征,包括盈利性、產業化、商業化等,是能使科技成果發揮作用和意義的過程。對于科技成果轉化的定義,必須能夠總結凝練出其價值實現的本質。
(二)科技成果轉化類型
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評估,必然依賴于科技成果轉化的類型。對科技成果轉化類型的歸納提煉,是通過尋求同一類科技成果轉化的共性,從而為科技成果轉化的現實評估提供可行性與操作性支撐。
國內關于科技成果轉化的類型研究較少,主要有三類代表性觀點,從另一個側面反映我國在對科技成果轉化的基礎研究上存在不足。
1 基于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完成科技成果的轉化是科技成果從理論證明到實踐應用的跳躍,這個過程是決定科技成果價值的重要環節。石善沖提出從科技成果到轉化為生產力,轉化過程可以分為科技(成果)源、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活動、科技成果轉化目的三個環節。
2 基于轉化主體。由科技成果轉化環節出發,一般意義上成果的輸出是由技術創新主體提供,成果的輸入是采用技術創新的主體,中間環節由中介機構完成。但是根據各主體發揮效用的大小區分,可以分為政府主導型、企業招標型、研究主體供給型、跨國資金資助型、企業自主研發型五類。
3 基于成果轉化方式。根據對成果轉化雙方的利益關系和風險大小,劉希宋等學者將科技成果轉化方式分為轉讓轉化、合作轉化、自行轉化三種方式,他們認為不同科技成果轉化方式下知識對接的特征是不同的。
上述三種分類的分歧在于研究者對科技成果轉化后的評估側重點不同,即其選擇的評估對象究竟是針對轉化中的各個環節、轉化主體的目的還是轉化方式的特性。依據轉化主體的不同目的進行評估,能夠從主觀的角度反映相關評價標準。從轉化方式人手,某項科技成果采取哪種轉化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科技成果轉化與否的評價標準是什么,也便于評價轉化程度和效果的指標的選擇和建立。但是,研究者并未將評估標準與轉化主體、轉化方式密切結合起來進行深入的后續研究。
通過對上述代表性定義的研究評述,本文認為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活動中的一個環節、一個階段,是使科技成果發揮其作用和意義的過程。即已有科技成果的商業化、社會化,是科技成果發揮其對技術進步、社會和諧與穩定、生態環境改善和精神文明提高等推動作用的過程。科技成果轉化的本質是其價值的實現,對價值的全面認識和對價值實現的強調是科技成果轉化評估的基礎。基于不同價值的考量,才能設定不同的定量評價標準和指標,用以確定科技成果轉化后的應用與普及狀況。因此,本文將從主體和方式兩個層面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類型進行深入研究,用以確定轉化后的評定對象與相關指標。
二、基于轉化主體的科技成果轉化評估
不同的轉化主體的轉化目的不同,有些轉化主體看重經濟效益,有些轉化主體注重聲望。按照轉化主體的分類,能夠比較方便地從轉化主體的主觀角度反映出科技成果轉化與否與程度的評價標準。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一般存在完成者(高校、科研院所等)、資助者(中介機構、政府等)、應用者(企業等)三類角色。因此,根據主導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可以將科技成果轉化分為以下三種:
(一)以完成者為主導的成果轉化
完成者主導是指科技成果的研究和完成者對于科技成果的交易過程和轉化效果起主導作用。此類成果的表現形式為一般性理論、原理等,其價值主要體現在發展、完善社會科學的基本原理與理論。完成者通常比較看重學術聲望和社會地位,能夠在權威期刊或者獲得級別較高的獎項、成果和本人取得較大的知名度,對于完成者來說就是非常成功的轉化。
(二)以資助者為主導的成果轉化
資助者主導是指對科研活動的贊助者對于科技成果的交易過程和轉化效果起支配作用。這類成果的表現形式為新產品、新工藝的原理、原型,如樣品、圖紙、說明等,其價值主要體現為革新產品或工藝的原理,促使科技進步,從而更好地獲得生產的可行性與規律性。資助者常常強調社會聲譽,而不要求直接經濟回報。
(三)以應用者為主導的成果轉化
應用者主導是指科技成果交易的買方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程度和效果起主要作用,表現形式為新產品(包括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的實物或者圖紙、說明等技術資料、精神建設方案、管理方案這三類,其價值體現為對成果轉化后所能帶來的廣泛社會效益。應用者通常是通過交易,從科技成果的所有者處獲得成果的使用權,也可以自身就是開發者,但開發的目的就是實踐。因此,應用者為獲得成果使用權付出或投入資金,必定希望得到回報。
三、基于轉化方式的科技成果轉化評估
轉化方式不同,評價轉化的標準自然不同。某項科技成果采取哪種轉化方式,其實已經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該種成果轉化應該采取何種評價標準。所以,針對轉化方式的分類既能夠清楚地體現出每一類科技成果轉化與否的評價標準是什么,也便于評價轉化程度和效果的指標的選擇和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按轉化方式可分為公開發表、提交報告、合作生產、轉讓和自主研發五類。
(一)公開發表
對于一般性科學理論,如原理、公式、定律、假說、模型等,通常以公開發表為轉化方式,表現為在各種期刊上以論文、專著等形式發表。
(二)提交報告
精神建設方案和管理方案一般以提交報告為轉化方式。此類科技成果以報告的提交與驗收作為評價其是否轉化的標準。這種轉化方式強調的是收益,因此采用成果的機構的規模,以及采用機構使用成果后產生的效益是評價其轉化程度效果的標準。
(三)合作生產
合作生產的表現形式為產學研聯合體、校企聯合等,是目前主要的科技成果轉化方式,模式內各主體的內在差異性、相互需要和相互作用,促進了知識、信息、技術、成果、人才、資金、管理在企業、高校和科研單位等角色之間的流動。因此,是否產生現實的經濟、社會效益是評價其轉化與否的標準,而產業化程度、成果收益與成果投入的比值等是評價其轉化效果的主要標準。
(四)轉讓
由于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完成在在科技成果的開發和經營上存在人力、能力、機制等局限性,使得成果完成者將成果轉讓給應用者成為目前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方式。該種轉化表現為在科技成果交易市場的成果交易,即成果完成者將成果的使用權和收益權轉讓給受讓方,交易雙方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取收益。因此,成果供需雙方是否實現成果轉讓的交易成為評價轉讓與否的標準,而評價其轉化程度與效果,則可以采用成果交易次數、成果收益/成果投入等指標。
(五)自主研發
自主研發是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等主體依靠自身研究能力形成某個領域的科研成果,并將所研發的科技成果應用于實踐,通過其推廣應用從而產生實際收益。因此,自主研發的表現形式為成果的研究、開發、產業化或社會化,轉化程度的評價強調推廣后的實際收益。
四、結論
本研究的主要結論:第一,對科技成果轉化方式的分類進行了深入研究與歸納,在科技成果轉化與轉化評價之間構建了橋梁,有利于轉化評價的高效實施。第二,確定了轉化與否的評價標準,若科技成果的應有效應或潛在效應中的某一項得到實現,如論文得到發表、報告提交、方案實施等某一項指標得以滿足,就可以判定科技成果成功實現轉化。第三,對于轉化后的效果衡量選取適當的指標體系,從整體上評估科技成果轉化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與廣泛的社會效應。
基于轉化主體與方式的科技成果轉化評估是為了促進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其現實意義體現在理論及實踐兩方面。
(一)理論展望
現有的研究為科技成果轉化評價的實施操作提供了大量的開創性和累積性成果。在此基礎上,未來的研究還應當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目前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研究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理論體系,相關的結論仍然存在一定分歧。在基礎理論研究方面,未來學者們應當對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轉化分類等進行更深層次的探討,以達到統一的認識,使得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更具有操作性與指示性。
其次,從現有研究來看,科技成果轉化的分類將是研究重點。未來的研究應該在現有研究基礎上,深化科技成果轉化分類與科技成果轉化評價之間的聯系,特別是應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行研究,使研究結論對我國的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能夠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最后,目前對科技成果轉化評價的維度上仍然處于探索階段,對于轉化與否的評價及轉化程度上的評價可以采用定性與定量結合的方式進行更加深入的探討。
(二)實踐啟示
科技成果轉化的評估對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各主體都具有重要意義。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可以借此了解科研工作的實際價值,以便及時修改研究方向,最大程度地開發適應市場需求的科技成果。對資助者而言,了解科技成果的具體效用,能夠避免盲目上項目,杜絕資金浪費,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用在重點項目上。對應用者而言,可以了解科技成果的實際狀態,對未來的投資決策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因此,建立和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的評估體制需要各參與主體群策群力,在審核機制及激勵機制上能夠遵循科技成果轉化主體和方式的特性,將是整體構架中不可缺少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