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1 16:56:0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全球環境治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十三五”時期(2016~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時期,也是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攻堅時期,環境保護國際合作迎來重大機遇。
回望“十二五”’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已融人環境保護工作的主戰線,在促進對外關系健康發展,積極應對全球與區域環境挑戰,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資金和管理經驗,務環保中心工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展望“十三五”,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經濟進人新常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矛盾將更加突出,人民對良好生態環境質量的要求更加迫切。
從國際形勢看,世界經濟復蘇乏力,國際政治經濟秩序深度調整,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環境事務在全球政治體系中的重要性顯著增加,國際社會大力推動后2015可持續發展進程和目標的實現。中國國際地位大幅提升,在全球事務中擁有了更大的話語權,也將承擔更多責任,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全球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凸顯。因此,面對這些新形勢和新要求,需要我們正確判斷國際環境與發展的形勢,統籌國際和國內,將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和國際環境公約履約有機地融人“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中,使之常態化、主流化、融合化。
1“十三五”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形勢研判
“十三五”時期國際國內兩個大局都將發生深刻變化。世界經濟下行,我國經濟進人新常態,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發生深刻調整p],我國外交戰略重點轉變為推動建立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國內國際形勢的變化都對我國環保工作和國際合作有著深刻的影響,綜合看來,發達國家實施再工業化以及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戰略,給我國產業升級、綠色轉型帶來挑戰和壓力;當前世界政治和經濟形勢依然復雜多變,我國周邊地區形勢持續處于快速變化過程中,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顯著突出,環境問題因承載了政治、經濟、外交等諸多因素,成為國際社會持續關注的焦點。2015議程后,全球環境問題依然嚴峻,全球環境治理也呈現出多重復雜的特征,并日益明顯。具體來看,文章對“十三五”期間我國環境保護國P示合作面臨的形勢進行了以下幾方面的研判。
1.1環境治理在全球治理的地位不斷提高
世界經濟論壇的《2015年全球議程展望》指出“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污染”、“極端天氣頻發”、“水資源加速枯竭”w等環境議題已前所未有的成為全球對話的重要領域,環境問題日益嚴峻,成為今后全球、區域環境治理和保護面臨的挑戰。同時,與其他領域的全球治理相比,國際環境談判的廣泛性和參與度變得十分突出,如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京都議定書》、《巴塞爾公約》等14個重要的國際環境條約中,成員國超過10#的有13個,其中5個條約的成員國超過180個,表明參與環境公約及其談判的機構和領域越來越廣泛。同時,國際社會對環境可持續的重要性認知不斷上升。一是當前后2015議程討論中關注的環境議題更為全面,凸顯了環境可持續目標在后2015時代全球發展進程中的支柱性地位。二是后2015議程關注可持續發展各個方面的一體化,強調了環境可持續目標與經濟目標、社會目標的進一步融合。
1.2工業污染類環境問題的全球關注不斷上升
目前已簽署的區域性和全球性多邊環境公約與協定750個,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相關的公約大約占四分之一。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有關污染防治(包括生化武器和核武器)相關的多邊環境公約與協定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工業污染防治受到全球的關注度不斷上升。如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GEF)對于工業領域的環境援助份額不斷增加: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領域的資金分配額度已從第一次增資期間的2%增長到現在的10%以上;盡管發達國家因經濟不景氣不再主動承擔環境責任,全球共同環境行動難以達成的背景下,2013年國際社會簽署了《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更加體現出全球對工業污染防治的關注。
1.3非政府組織對全球環境治理的決策影響日益增強
隨著非組織(Non-Governmental Qiganizadms,NG0)的發展壯大,其間接或直接影響全球環境治理決策的作用逐漸得到增強。NG0不斷通過各類論壇、談判、協商會議等方式參與全球環境治理,通過實施社會監督、開展第三方評估等活動,推動全球治理進程。如參與氣候變化談判締約方大會的非政府組織數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在《關于持久性有機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審查方面,美國化學理事會、國際溴科學與環境論壇、大自然保護協會等非政府組織的研究和評估信息為各類議題談判提供了重要參考等。
1.4公私合作成為未來全球環境治理的重要模式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發展,私營部門對全球環境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雖然有著先進的環境友好型技術、巨大的社會資本和高效的行動效率,但趨利性和環保的公益性導致私營部門缺乏自覺參與全球環境治理的動力。政府部門在環境治理資金、技術和人才等資源不足日益明顯,需要得到其他主體的彌補。鑒于此,“公私合作伙伴關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PPP)”為政府和私營部門提供了各取所需、實現共贏的重要途徑。雖然目前公私合作伙伴關系模式仍在探索階段,但國際社會對于這種模式的期待和熱情仍然高漲,并努力在合作理念上加強拓展,以消除官方主導、經濟利益吸引力不夠等限制因素。如2013年全球環境基金將“公私合作伙伴關系”作為未來開展全球環境治理融資和具體實施的重要方式,并專門為此開辟新資源以推動相關工作;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APEC)財長會議,決定利用“公私合作伙伴關系”的工作模式進行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
1.5資源競爭引發不同環境機制的協同合作
目前全球環境治理領域的眾多機制大多獨立運行,治理資金來源與實際需求差距較大,增加了不同領域環境機制的競爭。這種壓力使得國際社會不斷推動環境公約與協定之間的協同合作,并不斷融人相關文件中。如“里約+20”峰會提出加強環境公約與協定之間的協同合作,努力推動《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間的協同機制。
1.6發展中國家對技術援助需求日益強烈,全球環境治理彩響力持續上升
近年來受金融危機和經濟持續低迷的影響,發達國家作為全球環境治理援助基金的主要捐資方,逐年縮減援助支出,但發展中國家對于申請援助參與環境國際合作的需求逐年上漲,在資金申請愈發困難的情況下,技術援助申請成為發達國家援助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環境治理的重要方式。環境友好型技術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環境和經濟的雙重效益,一方面避免單純的資金援助對發展中國家環境改善不理想的局面,另一方面也迎合了國際環境合作重點正逐漸向提升環境改善能力的新趨勢。
此外,在目前全球環境治理中,發達國家借助其資金、技術和智力方面的強大優勢,在南北環境關系中占據絕對的主導地位。但隨著發展中國家群體性崛起及其對環境議題的國際影響日益上升,發展中國家的意見和訴求在國際環境談判中不斷得到重視,全球環境治理中的發言權和影響力也在不斷增強。如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談判,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國統一發聲,x^m判進程起到了重大影響,“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被寫人“里約+20”會議成果文件《我們憧憬的未來》中。
1.7全球環境治理機制改革迫在眉睫
現有的全球環境治理機制分散、機構重疊,造成環境治理體系碎片化、多中心和效率低下。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報告,截至2012年,在已經確認的32(Kh全球環境治理目標中,有一半目標未獲進展甚至惡化。當前,全球經濟整體低迷,傳統發展模式與有限資源的矛盾成為全球經濟復蘇的最大瓶頸,綠色可持續發展模式成為堅冰、重振世界經濟的最大動力,這要求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全球環境治理體制必須進行改革’以承擔更大的責任。在全球環境持續惡化的上行壓力背景下,2012年《我們憧憬的未來》成果文件明確提出“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在未來全球環境治理中發揮重要的協調作用,提出改革機構的具體建議,從法律地位、能力建設、業務界定等方面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領導全球環境治理進行鋪墊”。2014年聯合國環境大會首次會議召開,不僅拉開了聯合國全球環境治理改革的大序幕,而且改革的速度和力度不斷加大。
因此,當前國際國內新形勢下,環保國際合作工作面臨著三個戰略性的調整和轉變,一是合作原則,由側重強調“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向重視“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的方向轉變;二是合作動力,由過去被動應對環境問題帶來的國際壓力,向積極參與制定國際環境規則和治理體系方向轉變;三是合作方式,由強調爭取環境與發展援助向提倡“相互幫助、協力推進”轉變,同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環保合作開啟“共同出資”新模式,結合南南合作逐步開展對外援助。
2“十三五”環保國際合作主要機遇
2012年“里約+20”峰會后,發展綠色經濟成為開展全球環境治理,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2014年,聯合國首屆環境大會標志著全球環境治理邁出了改革堅實的步伐;后2015可持續發展將全面得到深化,多邊和雙邊外交活動頻繁涉及2015年底召開的巴黎氣候談判,環境事務在全球政治體系中的重要性顯著增加,全球環境治理面臨重要的機遇和挑戰。
2.1環境保護面臨創新轉型
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人新常態,發展方式面臨根本性轉變的同時,環境保護也將創新轉型并開啟新常態。“十三五”環境保護工作以全面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亟需在解決資源環境約束、謀劃環保思路、拓展工作領域、理順體制機制、加強環境法治、滿足公眾需求等方面學習發達國家的成功制度和管理經驗。
2.2國內開展大規模環境治理行動
國內陸續展開規模空前的大氣、水、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亟需借鑒引進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借鑒有效治理模式,推進大氣、水、土壤、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治理,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2.3“一帶一路”建設全面展開
“一帶一路”建設將開創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新格局,中國將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融入全球政治經濟體系,生態環境保護是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必要支撐和保障。作為戰略規劃中的重點合作領域之一,生態環保國際合作將在“一帶一路”建設中譜寫新的篇章。
2.4可雛錄議程與生態環保日M為國際挪聯合國大力推動2015年后國際發展議程,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依然成為世界潮流和B寸代主流,中國在全球環境治理體系中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3“十三五”環保國際合作主要挑戰
3.1環境保護國際責任顯著增強
世界政治經濟秩序深度調整,全球環境治理體系發生重大變革,環境事務在國際政治外交中的重要性凸顯;全球環境形勢嚴峻,在資源環境約束的瓶頸作用下,環境問題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顯著提升,在國際事務中擁有了更大的話語權,也將承擔更多責任,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3.2周邊環境問題加劇政治風險。
東亞、東南亞等我國周邊地區政治經濟外交博弈日益激烈;周邊地區形勢復雜多變,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突出,生態環境安全局勢亟待穩定;跨國界環境污染、環境糾紛時有發生,跨界生態環保問題成為與周邊國家政治博弈的重要議題。
3.3國內總體環境形勢嚴峻
環境質量成為“十三五”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瓶頸,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重點地區污染排放已經達到或接近環境承載能力上限,新老環境問題交叉呈現,環境治理和修復難度加大,環境形勢空前嚴峻,環保工作進人攻堅時期。
3.4生態環境風險制約走出去進程
隨著我國產業和投資走出去帶動經濟從輸人型向輸出型轉變,生態環境問題成為主要風險領域之一。境外投資和企業遭遇環境污染問題的事件時有發生,引發國際社會髙度關注;“一帶一路”建設面臨著資源環境約束和生態環境風險;國際核安全體系的變化及核電走出去進程對核安全國際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5環保國際合作基礎能力與綜合保障不足
國際經濟政治格局改變后,我國接受發達國家及國際組織的環保援助資金大幅減少,而在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核安全、促進綠色貿易與投資等方面的責任和壓力不斷增大。國際環境公約呈現總體任務繁重、壓力持續增大、公約協同日顯、履約條件多變、資源約束趨緊、目標任務硬化等新特征。環保國際合作總體能力嚴重不足,缺乏必要的人才儲備和資金保障。
4中國加強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的對策與建議
綜合考慮“十三五”期間我國面臨的國內與國際新形勢,可以看到,“十三五”是我國推動綠色轉型、改善環境質量的“機會之窗”,也是我們全面融人國際環境與發展進程,參與國際環境治理體系構建的機會之窗。X#我們進一步融入國際環境與發展進程,解決好全球、區域環境問題,促進我國國內環境問題的解決,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為適應全球化、國際化的要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事關國家利益、國家形象和國家環境安全,已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已經到了強化頂層設計,強化謀篇布局,主動積極構建合作“大戰略”的時機。文章認為,“十三五”時期我國環境保護工作應重點關注以下4個方面。
4.1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立足國家總體安全和發展戰略需要,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以環保為紐帶務實推動與大國、周邊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合作,維護國家權益,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
4.2突出重點,強化支撐
服務國內環境質量改善和共建綠色“一帶一路”等重點工作,充分借鑒國際上的先進技術和體制機制建設有益經驗支撐國內環境保護。打造“一帶一路”建設服務支撐平臺,加強環保交流合作,保障戰略環境安全。
4.3主動轉型,拓展提升
準確把握“十三五”環境保護的歷史定位,主動適應國際國內形勢深刻變化,配合中國國際角色轉變,推動環保國際合作工作主動轉型,拓展合作領域,提升合作水平,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實施對外環保援助計劃,構建環保國際合作大戰略。
4.2順勢而為,探索創新
主動適應新常態,迎接新挑戰,抓住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保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一帶一路”建設等有利時機,堅持主動作為,探索環保國際合作新模式,開創環保國際合作新局面。
【論文摘要】全球環境威脅彰顯了生態相互依存與各自割裂的國家體系(相互承認主權且互不干涉)之間的矛盾,日益得到國家和國際社會的重視,在面臨這些問題時,國家是趨向合作還是單獨行動?集體行動的困境在全球環境問題方面表現得如何明顯?兩新理論在 國際結構、國際制度、絕對收益和相對收益、相互依賴 、行為者的多樣化等方面對國際合作的認知來理解全球環境政治中的集體行動的邏輯 。
近三十年來,因人口的持續增長、科學技術的進步、及資源消耗的急劇增加,一系列的環境問題不斷浮現,如全球變暖、臭氧空洞 、酸雨、森林減少、土壤流失等,引起了世人的普遍關 注。國家民族、地區間,可能會出現轉嫁污染、爭奪資源的沖突,甚而引發戰爭。環境問題已不再只是單純的 自然問題,也不僅僅是一國的內政事務 ,其無論在影響層面還是解決途徑上,都超越了國家與區域的界限,而與國際社會中政治、經濟、文化等層面密不可分,成為關系到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國際問題。隨著冷戰結束,東西對抗格局的崩潰,包含經濟、文化、科技、環境等非軍事性議題的”低級政治”(1owpolitics)領域日益受到國家和國際社會的重視,并從而促成全球環境政治的興起 。
一、全球環境政治所面臨的問題
在如何 處理或解決全球環境議題時,各國都面臨如下困境:任何國家均無法單憑一己之力解決問題。但很少國家會愿意付出維護其他國家利益的代價,大多數會抱著搭便車 (freerider)的心態 ,希望在不付出的情況下從其他國家的行動中獲益。這樣,在國際競爭壓力下,現實主義所認 為 的國家本質將 明顯浮 現。國家 的 目的不僅在于最大化自己的絕對利益 ,同時也確保自己在國際體系中的相對有利地位 ,即獲得相對利益 。換言之,若要某 國接 受一項對其國家權力和經濟發展不利的環保合作計劃,將是極其困難的。 此外 ,由于全球環境 問題議題牽涉層面 的廣泛 、管轄權 范 圍的跨 國化使得國家內部利益 與 國際利益 交換 的難度 提高 ,國內層次與國際層 次協同行動的機會更加渺茫 。
全球環境政治的基本 邏輯 圍繞在集體 行動 (collectiveaction)的概 念 ,并 由此衍生 出關于相對艴 對所得、國際制度 的角色、權力中心觀、和多樣行為者(如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對于合作可能性影響的爭論。
新現實主義與新自由制度主義(以下簡稱新自由主義)可說是目前國際關系理論的兩大主流,現今關于全球環境政治的分析架構也多源于兩者。大體而言,前者偏重國際結構的決定作用,主張在無政府狀態下,各國因擔心遭他國欺騙而危及自身安全,對于國際合作持較為消極的態度;后者則偏重國際體系內成員互動的過程,認為只要有明確的利益,在國際制度的幫助,國際合作是可以形成的,且最終可以帶來互利的局面 。
二、新現實主義的視角
(一)關于國際合作(集體行動)的觀點
1.國際體系結構對國際合作的決定作用:
新現實主義認為國家的對外行為主要受國際體系結構層次所決定,而國家和國內政治,決策者層次均非重要的決定因素。國際體系主要包含國際結構 和國家單位兩部分,而國際結構是由國際無政府狀態、國家、和能力分配所構成,其中真正決定國際結構的是國家間能力的分配,而國家對外行為則是由國家結構決定的。在此情況下,國際合作將很難實現,即使發生合作行為,亦很難維持長久。對于全球環境問題 ,必要的國家合作是不可缺的,新現實主義者對于這種合作的認識 是基于國家的理性考慮的,這種合作大多受到國際權力分配的制約和霸權國家的支配。
2.國際制度與國際合作 :霸權穩定
新現實主義認為國際制度的建立與霸權國家有著密切的關系,當國際強權建立霸權后,各國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將隨著權力的大小作不同等級的排列,國際權力分配會形成結構化,霸權國會根據國家利益、意識型態、國家權力等因素,來設立國際制度和機制,有效的維護霸權國的利益和國際社會的安全合作與經濟發展,這就是吉爾平所認為的”霸權穩定論”。國際制度對于國家行為來說僅具邊際效用(marginaleffect)而已。國際制度并未改變國家追求利益的權力主導型態 。
但新現實主義者并未完全否定國際制度的價值,其承認國際制度對于國際關系的運作具有一定程度的功能角色,如果國際制度不存在,所有國家的利益都會受損 。
簡言之,國際制度基本上只是國際權力分配狀態的反映,是強權國家利益和權力的反應,對于國家行為不具有獨立的影響作用,和國際和平合作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二)對全球環境政治的認識
現實主義認為無政府狀態下的國家為了生存,千方百計的追求權力和相對利益,各國之間信息交流不暢,對對方的行為做出最壞的打算,并且國際體系中文化、政治、及經濟的異質性,此外,國際間缺乏制度,也無法穩定期望、防止背叛和搭便車、及鼓勵與擴大國內對于國際合作欲求這些都是國際合作中的阻礙因素。新現實主義者認為的這種割裂的國家體系在面臨全球環境危機時顯得是多么的不合時宜,而正是這種國家體系與生態相互依存之間的矛盾,構成了全球環境政治面臨的問題:集體行動的困境。于是在國際社會中,無政府和沖突是常態,有規律和合作則是例外。
依新現實主義者的看法,當面對全球環境問題時,各國基于理性自利的考慮,主要會關注國際問的權力分配,并且擔心自我努力的成果可能被別人搭便車,導致相對利益的損失,故較為排斥國際間的共同合作,且就算存在國際合作活動及相關國際制度,其也大多受到國際權力分配的宰制和霸權國家的支配。對于全球環境問題方面的合作持比較悲觀的看法。
霸權國家為增強霸權的國際領導地位,并提供國際社會的穩定運作必須提供公共物品,面對全球性的環境問題,所建立的一系列國際制度和機制反應國際權力結構和霸權的利益,霸權國從中獲取安全、政治、和經濟等利益,以確保相對獲利的優勢,維持國際主導地位。全球環境治理中的制度和機制不過是霸權 國的權力和利益的反映。
但是新現實主義者關于相對利益、霸權穩定和單一國家行為體的認識,及其由此而得出其阻礙合作的觀點,是有缺欠的。新現實主義無法深究 造成環境惡化的深層原因,在全球環境政治中為什么國家放棄了某些傳統追求,這些新現實主義都忽略了。
三、新自由主義視角
(一)關于國際合作的觀點
大體而言,新自由主義對于現實主義理論觀點的批判是從關注”相互互賴”(interdependence)現象開始的,相互依賴引出了政治戰略的經典問題。由此展開了后來對于無政府狀態、國際合作、國家與非國家行為者角色、國際制度的作用等一系列論斷。基歐漢將相互依賴表述為一種在交往中產生的,需要有關各方付出代價的相互影響狀態。必須有兩項基本條件,一是代價,二是限制,亦即一方面當事國中止這種關系必須付出代價,他認為,如果交往并沒有帶來顯著的需要各方都付出代價 的結果時,只能被稱作”相互聯系”;同時這種關系會產生某種約束,讓雙方都必須重視現有的情況,以決定外交政策的方向。這樣在相互依賴的政治過程中,國際交往的復雜化提升了獲利的可預期性、和增加對抗行為成本等功能,促使各方采取互惠策略 (strategyofreciprocity),以使國際合作穩定化。霸權指令和單邊主義 (Unilateralism)的效果不高,強國也須與他 國進行政策協調,以滿足需求。國家問在某一議題領域內,存在透過合作就能取得共同利益的可能。
(二)對全球環境政治的認識
自由主義認為隨著經濟相互依賴的增長、國際制度的發展,國際合作的環境已發生重大變化。它們主要從國際制度、組織、和非政府行動者的分析中,找出全球環境危機的管理、解決之道。
首先,新自由主義認為國家追求本 身的絕對所得,而不去考慮他國所得與自己的比較,他們認為當面對全球環境問題的威脅時,各國傾向絕對利益最大 化的行為模式,將使得共同利益較能獲得彰顯,合作也越發可能。
第二,同時全球環境治理也對政治系統形成挑戰,深切影響到各國內部的組織結構,并賦予次國家角色(團體及個人)權利,重視多元跨國行動者,主張國家不再是能滿足治理功能的唯一實體,并且,自由派學者多將環境惡化的沖擊視為互賴增長的結果 之一,故其抨擊國家中心觀的論點,主張”國際政治的無政府狀態不一定不適于合作,重點是合作的努力不一定須來自國家 。”
最后,由于國際合作將牽涉許多層面的行動者,所以其強調國際制度在無政府國際體系下塑造各方期望和行為,從而促成針對環保議題進行合作的重要性 。其認為制度影 響國際社會 中權力分配的走 向,且無論其價值對于某一或某些 強國來 說是否重要 ,或其參與者間的相互關系是否惡化,制度都將繼續存在,故不須藉由霸權國的維持來達成其目的 。全球環境政治中的合作更加傾向于制度的創設和維持 。
但新自由主義對國際制度促進全球環境合作的認識亦是有欠缺的 。1,它們主張國際制度是影響各行為者在全球環保事務中行動的決定 性因素,但 同時卻忽視了制度在形成初期中的權力角色,未考慮到國際社會 中基礎權力結構的不平等。2,國家利益大部分仍取決于國家民族認同,及其公共事務所遵循的政治或宗教價值。新自由主義雖擴展了分析層面,注重相互依賴、國際制度的重要性,但國際制度對于國家間合作與沖突的影響仍是不確定的。3,共享共同利益的程度 (環境惡化對不同國家的影響層度)是影 響國際制度一致性 的重要因素,而環境惡化對不同國家的影響程度是十分復雜的,因而國際制度本身的發展要比較理論上更加復雜和多樣化。
關鍵詞:環境治理;政府職能
自由主義大師哈耶克講過,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秩序,一種是源自于經驗的,是自生自發的秩序;一種是源自于理性的,是人為建構的秩序。①自古以來,無論東方西方,所有的烏托邦――從柏拉圖的理想國,到馬克思的社會主義,均是人為建構的秩序。這些形形的人造秩序,其出發點是為了解決人性中善惡沖突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企圖以一種完美的社會架構來消滅人的惡性。然而,事實上,我們永遠不能指望消滅人性中的惡,而是以人性的善來感化惡性。這些人為設計的烏托邦非但沒有產生構建者的哪怕一半的預期,反而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這也印證了哈耶克所言的人類的“無知”。
環境治理亦是如此。肯定政府能夠自我解決環境治理問題,是上述烏托邦思維的反映,企圖以人造秩序作用于客觀世界,以取得秩序構造者的預期;而否定政府的全能,在環境治理中整合社會多元力量解決環境問題,則是自發秩序的反映。市場不是萬能的,社會也不是萬能的,但政府更不是萬能的。人造秩序的缺陷就在于高估了人的理性能力,夸大了意識對于物質的反作用。
在環境治理中,政府有其限定的作用,這種限定作用在于主動尋求企業、非政府組織、公民的支持,與社會各界建立合作型的伙伴關系,并推行環境管理的地方化及區域合作,從而建立容納多主體的政策制定和執行框架,形成共同分擔環境責任的機制。
一、政府是環境公共產品的提供者
現代國家公共服務的基本職能,在于向公眾和企業提供包括污水處理、廢物和垃圾的收集與處理,保證水體、空氣、生活環境的清潔優美,保證生態環境的安全等等。這些公共服務,通常是私人不愿意提供或經營,或者沒有政府幫助私人很難承擔的,于是由政府直接提供或經營。由于“公共部門所提供的許多服務基本上具有市場的特質”,[1]148這為特定公共物品的市場化提供了可能,因此這些公共服務也可委托給私人企業、社區和非盈利組織直接經營。
另一方面,許多環境問題,或因價格不合理、或因產權無法界定顯示的市場缺陷,就必須由非市場的政府行為來進行干預。 “制度的關鍵功能是增進秩序:它是一套關于行為和事件的模式,它具有系統性、非隨機性,因此是可理解的。……當秩序占居主導地位時,人們就可以預見未來,從而能更好地與他人合作,也能對自己冒險從事創新性試驗感到自信。”[2]30因此,環境治理必須要有一個好的制度。環境能否得到保護,關鍵在于制度設計者的環境理念,以及在這種理念指導下的制度安排。因此,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體現在環境政策上的宏觀調控,包括環境立法和經濟協調。
二、政府是社會力量參與環境治理的倡導者
倡導企業和公眾采取環境保護的自覺行動、倡導政府和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建立伙伴關系、擴大公眾參與,是當前環境保護方面的一個重要趨勢。目前,嚴峻的環境形勢表明,在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方面,在實行國家干預和經濟刺激的同時,公眾參與也具有重要的意義。在1992年聯合國里約環境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認為,公眾的廣泛參與和社會團體的真正介入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公眾是環境污染的最終承受者,公眾和社會團體通過環境決策、環境、環境訴訟等法律途徑參與環境管理監督,是政府行為的一種補充。公眾和社會團體的監督為政府提供了環境管理實踐狀況和環境問題狀況的信息,實際上增強了政府管理部門監測環境問題和監督環境管理的能力,因而是政府環境管理行為的有益補充。公眾通過政治參與、社會輿論和市場消費選擇對政府和企業的環境管理進行監督,一定程度上糾正和避免了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建立、完善公眾參與機制能培養公眾環境意識,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反過來又促進公眾自覺參與環境管理。加強環境宣傳力度,提高環境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保護和扶持各類環境保護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是實現公眾參與的社會基礎。政府要從資金上保證、技術上支持,正確引導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開展環保活動。因此,政府部門不能僅局限于管理者這一角色,還要起到收集、綜合、信息和引導、扶持并發揮公眾參與的作用。
三、中央政府應成為環境管理地方化及區域合作的積極推行者
在中國的實踐中,中央政府很少主動將環境管理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環境管理地方化通常是中央政府迫于削減政府人員及開支的壓力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正因如此,環境管理地方化的通常做法是只將管理自然資源的責任轉移至地方政府,但并未賦予地方政府決策及分配預算的權力。換言之,地方政府僅僅成了執行決策的機構,而并不具有地方責任。在玻利維亞、菲律賓、印度某些州及其他地區采取的更為真正意義上的環境管理地方化,取得了很好的結果,使人們相信如果執行得好,環境管理地方化可以使環境決策既能為地方人民所接受,又能達到環境管理目標[3]。因此,中央政府應積極推行環境管理的地方化,將環境管理權適當下放,讓地方政府不僅要承擔環保的責任,同時也具有相應的治理權。
總之,環境治理需要政府、社會組織、公民三方參與,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應對自己的角色有準確定位,明確環境職能和職責,及時高效地提供環境治理公共產品,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并賦予地方相應的治理權限,從而實現區域合作與共贏的環境治理局面。
參考文獻:
[1][美]蓋伊?彼得斯.政府未來的治理模式 [M].吳愛明,夏宏圖,譯.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148.
【關鍵詞】蚊蟲蚊蠅孳生地環境治理
【中圖分類號】R1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0)08-00-02
蚊子和蒼蠅是影響我國居民生活的主要媒介昆蟲,它們不但干擾了人們正常的生活,而且也是多種傳染病的傳播媒介。例如蚊蟲能傳播黃熱病、瘧疾、乙型腦炎、登革熱等,蒼蠅能傳播菌痢等傳染病。有效控制和殺滅蚊蠅是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中心任務之一,也是我們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主要手段之一。化學防治雖然是治標措施,但其高效、快速殺滅媒介昆蟲,控制其危害的優點是其他措施不可替代的,體背仔蚊傳疾病流行或應急情況下化學防治時首選措施,但化學防制也有諸多弊端,如使用方法不當會大量殺傷非靶動物,影響生態平衡,甚至危機人畜安全;長期單一使用,會產生抗性,因而失去應有的效力。使用化學殺蟲劑進行防治時,科學合理、安全用藥,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2]。環境治理是除四害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最有效的防治手段,特別是在環境治理過程中通過蚊蠅孳生地處理,減少孳生地數量、降低孳生地陽性,是防制蚊蠅工作的治本之舉[3]。在2007年底我社區發動全民行動進經環境治理,過一年的努力,現將我社區不同區域、不同環境蚊蠅孳生情況報告如下。
1 監測方法
1.1 蚊蟲監測
1.1.1 成蚊監測
1.1.1.1 監測時間:每年3-11月,每旬一次,在日落后1小時進行。
1.1.1.2 監測方法:人工小時法即用電動吸蚊器在每個監測點捕捉15分鐘,分類計數。
1.1.1.3 監測點的選擇:
在轄區內按東:富民新村11號樓、南:牲畜棚百家村10組、西:牡丹新村5號樓、北:和平二村7號樓、中:衛生院地理方位選5個監測點。城區監測點選擇居民區(居民區可以選擇在樓道)、公園(含街心公園)、醫院各1處,農村選擇民房和牲畜棚(牛棚和豬圈等)各1處,定時、定點、定方法進行成蚊密度監測。
1.1.2 白紋伊蚊成蟲監測:
1.1.2.1 監測時間:每年4~10月,每月調查1次。
1.1.2.2 監測方法:人工小時法即用電動吸蚊器在每個監測點捕捉15分鐘,分類計數。
1.1.2.3 監測點設置:在轄區內各選擇1個居民小區、公園和/或特殊生態環境(如輪胎堆放場所、廢品收購站、大型容器堆放場或建筑工地等)為白紋伊蚊幼蟲監測點。
1.2 蠅類監測
1.2.1 成蟲監測:籠誘法
1.2.2 監測時間:每年3-11月每旬監測1次,分類登記,每旬逢6上報區疾控中心。
1.2.3 監測方法
捕蠅籠直徑為25cm,高40cm,圓錐形芯高30cm,頂口直徑2cm。于設定的監測點內9:00-15:00放置6小時,誘餌采用50g蜜紅糖、50ml食醋(袋裝山西老陳醋)及50ml水。
1.2.4 監測點設置
社區、中心城鎮在東:農貿集市、西:解放新村、南:唯麗都飯店、北:解放新村、中:張堰公圓大型綠化五個方位設成蠅調查點5個,其中一個設在農貿集市外、一個設在公園或大型公共綠地內、其余三個設在居民住宅區;每個點放置1只捕蠅籠。每旬(4~7日)放置一次,間隔不小于7天。每次放置24小時,雨天順延。
2 結果
(1)2007年3-11月份張堰鎮蚊蟲監測密度指數分別為:0.67、7.60、28.27、30.80、30.53、18.67、24.13、12.00、6.13。2008年3~11月份張堰鎮蚊蟲監測密度指數分別為:1.60、1.33、5.60、21.6、32.27、23.07、8.4、11.73、5.47。 2007年--2008年張堰鎮蚊蟲監測密度指數對比見圖1:
從總體上看2008年蚊蟲密度有所下降,但中間有幾個月有所升高,可能由于全球環境變暖、氣候變化而造成。
(2)2007年、2008年白紋伊蚊成蟲監測CI,BI,HI指數對比見圖2:
(3)2007年3-11月張堰鎮蠅類監測籠誘法捕獲數分別為: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2008年3-11月張堰鎮蠅類監測籠誘法捕獲數分別為: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3月/只。2008年張堰鎮蠅類監測籠誘法捕獲數明顯比2007年降低。2007年--2008年張堰鎮蠅類監測籠誘法捕獲數對比見圖3:
(4)蚊蠅滋生地陽性率
2007年選擇居民、公園、學校、機關、建筑工地、廢品收購、旅館、賓館、機修廠、飲料廠、一般工廠、釀造廠、輪胎集中處 、外環境等14個場所共1245處,監測陽性數為25,陽性率為2.01%,其中居民點陽性率為1.89%、公園陽性率為2.11%、一般工廠陽性率為4.02%、釀造廠陽性率為2.24%、外環境陽性率為3.37%。2008年以同樣的檢測場所共916監測陽性數為28,陽性率為3.06%,其中居民點陽性率為4.67%、建筑工地陽性率為37.5%、廢品收購陽性率為20.15%、一般工廠陽性率為5.88%、釀造廠陽性率為10.00%、外環境陽性率為8.74%。從上可以看出不同環境蚊蠅滋生地陽性率相差較大,建筑工地、廢品收購站的陽性率較高,應重點防控。
3 討論
蚊蟲的孽生習性是蚊類的重要生態學之一,是環境治理的基礎,不同種類的蚊蟲往往擎生在不同類型的環境中[4]。在蚊蟲控制工作中,加強突擊防制和長效管理相結合,從防制的目的、蚊蟲的生態特性、環境因素、社會因素以及經濟條件等整體觀點出發,因地、因時、因蟲制宜,合理采用環境治理、化學防制、生物防制、物理防制以及其他手段,本著安全、有效、經濟、簡便,本標兼治,以治本為主的原則,把蚊蟲控制到不足為害的水平,并爭取清除,以達到害滅病和減少其騷擾的目的[5]。針對蚊蠅滋生地陽性率較高的環境,進行全面開展綜合防制措施,能從根本上降低蚊蠅密度、減少蚊蠅對日常生活的干擾是可行的;在創建文明鎮過程中,廣泛發動群眾,提高群眾知識知曉率、行為形成率是可行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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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誠信,姜志寬,劉起勇,主編.有害生物管理(PMP)手冊[M].武漢:武漢出版社,2006: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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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柳小青,馬紅梅,燕念知,等.南昌市不同生境蚊幼蟲生長狀況調查,2007,15(10):354.
[5]徐承龍,姜志寬,蚊蟲防制(三).M.人民衛生出版社.
作者單位:
1.金山區張堰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1500
關鍵詞:環境財務;環境效益;環境資金
一、企業環境財務學的產生
企業環境財務學是適應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所引發的財務命題。恩格斯曾把人類比喻為“地球上最美麗的花朵——思維著的精神”,這說明了人類具有其他生命形式無可比擬的神奇思維力和創造力。然而正是這“美麗的花朵”在向我們賴以生存的大自然進行貪婪索取的同時,釀制災難性的后果:水土嚴重流失、大氣空前污染、荒漠化加速擴大,海洋赤潮繼續蔓延。越來越多的物種瀕臨滅絕的邊緣。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正受到嚴峻挑戰。據國家環保局公布的資料,目前我國每年廢氣排放量達175億立方米,廢水665億噸、工業固體廢棄物達7億多噸,我國環境問題十分嚴重。因此,在向大自然索取的同時,必須加以補償和維護。這已引起了我國政府的高度重視,作為現代社會基本經濟主體的企業理應擔當起保護環境和改善環境的重要責任。
從財務學的觀點看,當企業的資金運動構成其經濟活動的一個獨立方面時,就產生了財務活動,具體體現為資金籌集活動、資金投放活動、資金收回與分配活動。推而廣之,凡是有關資金收支行為的活動都可視作財務范疇,進行財務管理。企業為保護和改善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必然引發相應資金籌集、投放、收回和分配活動,于是衍生出環境財務的新課題,建立環境財務學有利于將環境治理活動內化于企業行為之中,使企業認識到治理環境不是一種被動的應付行為,而是一種符合社會利益要求,有助于改善企業形象,贏得客戶信任并獲取環境效益的內在行為。
另一方面,環境治理問題復雜而艱巨,單純依靠政府運用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致力于環境的改善是遠遠不夠的。就環境的投資治理而言,必須合理劃分事權關系,形成政府和企業等多元投資主體,政府主要負責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以及正常的環境管理活動。企業則應對其日常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綠色”事項承擔責任。相應地,環境財務可以劃分為宏觀(政府)環境財務和微觀(企業)環境財務兩個層次。企業環境財務產生后,它與企業資產財務、企業資本財務一起共同構成現代企業財務體系中的三大分支,相互依存,互動發展。
二、企業環境財務管理目標
現代財務理論認為,理財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環境財務屬于企業財務的一個子系統,其根本目標應與企業財務的整體目標相吻合。但是,由于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具有如下特征(1)伴隨性:環境資金伴隨企業生產經營資金運動而運動、它或者與生產經營資金一起在綠色產品經營中發揮作用;或者直接用于治理污染;或者用于廢舊產品回收利用。與生產經營資金異源而同流。(2)專用性:環境資金因環境治理而產生,具有專門的來源,又有專門的用途,具有高度的專用性。(3)效益性:環境資金的運用要求獲得環境效益,否則環境資金運動也就失去其存在意義。(4)補償性:環境治理是一個永不停息持續過程,因而環境資金也處周而復始的循環之中,為保證環境資金的周轉使用,必然要求建立環境資金補償機制。因此,環境財務管理的目標就是不斷加速環境資金的周轉,用較少的資金耗費,獲取較大的環境效益。一句話,環境財務管理目標就是要追求企業環境效益最大化。
三、企業環境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環境資金的籌集
隨著社會公眾環保意識的覺醒和綠色消費觀的建立,作為企業日常融資的主渠道,商業銀行在其發放貸款時已經開始引入了環境問題,“日益把環境和環境保護問題作為重要的貸款依據,甚至是作為優先考慮的問題。”(孟凡利,1999)。許多國際金融機構(諸如亞洲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組織等)在供應資金時對于企業的環境形象和環境業績也做出明確要求。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金融部門在信貸工作中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政策,頒布了《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見銀發[1995]24號),規定商業銀行在向企業發放貸款時必須配合環保部門把住貸款關,針對環保未予批準的項目一律不貸款。可見,環境資金用于環境治理,環境治理的改善反過來又有利于環境資金的籌集。然而,環境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述內容僅是說明企業環境業績的改善成為企業獲取生產經營貸款的前提條件,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資金來源。在目前企業缺乏環境資金來源的情況下,筆者認為企業治理環境除從政府獲取補貼或稅收減免之外,有如下幾種思路可供選擇:一是創辦綠色銀行,專門提供環境治理貸款,支持企業環境技術更新改造;支持環保產業的發展;解決環境治理其他方面的資金需求。綠色銀行可以采用股份制模式,政府部門商業銀行及個人均可參股,國家在稅收,發行債券方面給予一定優惠;二是允許特定企業在稅前按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環境治理基金,用于環境治理支出;三是規定企業從稅后利潤提取環境治理基金,用于環境技術改造;四是積極申請全球環境基金(gef)以緩解我國資金匱乏的瓶頸約束。
(二)環境資金的投放
環境資金的投放直接用于環境治理和補償項目。按支出內容分為:(1)節約能源、控制污染;(2)多次利用、分類回收;(3)技術革新、循環再生;(4)保護自然、美化環境等方面的支出。按支出環節分為:(1)設計階段的環境支出,根據綠色產品的要求進行產品設計,提高了產品質量。如日用陶瓷控制鉛含量的設計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資金;(2)采購階段的環境支出,企業采購優質、符合環保要求的材料,或因某些材料被限量開采使用而尋求代用品等必然加大采購成本;(3)制造階段的環境支出,傳統工業是以“兩高一低(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為特征的資源——產品——污染排放的單向線性流動模式,忽視了工業發展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危害,即使意識到了這種不利影響,采取補救性的末端治理措施,往往事倍而功微。為保護生態環境,要求建立以兩低一高(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為特征的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能量閉環流動的工業模式。在“清潔生產”的投資決策中,需要引入環境因素,而不僅僅基于項目凈現值的判斷;(4)銷售階段的環境支出,主要包括產品的綠色包裝和回收再利用。環境資金的投放并不是脫離原有的企業投資體系,而是在企業投資行為中植入“綠色投資”新觀念。
(三)環境資金的收回與分配
[關鍵字]遙感技術 環境監測 應用 發展
[中圖分類號] P237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3-165-1
1 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中的應用
我國的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當中的應用多種多樣,但重點都應用在對大氣污染、水污染以及城市溫室效應的監控當中。
1.1 大氣污染遙感監測
大氣污染遙感監測就是向所監測大氣區域發射紫外線或者微波,這些輻射在照射到大氣中的污染物以及大氣不同成分時,會產生不同的輻射和吸收光譜,再通過傳感器將這些光譜監測出來,經過對這些光譜的分析,就容易得出大氣的狀態、結構以及變化走勢。通過這種手段可以具體地檢測出大氣中的臭氧、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等微量氣體以及大部分有害氣體的分布情況。通過對這些情況的分析,可以得出大氣當中存在的污染的范圍、種類以及擴散方向,對于提出防治辦法提供重要依據。
1.2 水污染遙感監測
水污染的遙感檢測原理和大氣污染的遙感檢測原理相類似,水體當中的清潔水和污染水對于輻射的反射光譜不同,對于清潔水而言,它的反射率相對較低,反應在光譜上則表現出較短的頻段,這種頻段在遙感影像上的表達就趨于冷色調;相反,污染水的反射率較高,在遙感影像上的表達就趨于暖色調。通過對遙感影像的分析就能得出具體水污染的分布范圍,合理利用這些分析結果就可以制定出水污染的治理方案。
1.3 溫室效應遙感監測
隨著人類工業化的日益發展,工業生產產生的溫室效應問題逐步凸顯出來。特別是在城市及周邊地區,溫室效應更加明顯,我們稱之為城市熱島效應。對于這種效應的遙感監測,最多采用的檢測方法就是對溫度的熱島監測。對于城市地表溫度進行熱紅外遙感監測,得出遙感影像,溫度越高的區域,在遙感影像上的表達就越趨于暖色或者亮色。根據遙感監測的分析結果就能直觀地看出治理城市熱島效應的重點趨于在什么地方。
2 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中的發展歷程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遙感技術的發展也日趨成熟。遙感技術最早出現的時候,是根據雷達來接收遙感光譜信號的,它的監測范圍較小,敏感度較低,而且精度也不是很理想。很難用其來完成對于大片面積的高精度的環境質量監測。后來,科學家采用氣球和飛機等航空手段來進行監測,這樣監測的范圍更大,但是由于距離太大,監測經常會受到干擾,所以現在只應用到了部分特殊監測工作當中。最后,通過航天技術,用衛星來進行監測,并且改良了遙感呈像技術,使得遙感環境檢測技術又上了一個臺階。
隨著HJ-1A/ B環境衛星于2008年9月的成功發射,標志著中國的環境監測遙感技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它對于提高中國的環保能力,推動地面空間的一體化進程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在2009年7月,國家環境保護部下屬的衛星環境應用中心的正式成立,初步建立了基于環境衛星的環境應用系統,掌握了利用衛星的環境遙感監測的操作,從而掌握了通過衛星的監測來維持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能力。衛星遙感數據,已成為環保部的一項重要的空間對地面間環境綜合監測系統的基礎空間數據。此外,環境遙感技術一直是中國先進的環境監測和預警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遙感技術已經在環保部在對全國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當中得到應用,并且在內陸水環境和赤潮監測、秸稈焚燒、區域空氣污染監測、沙塵暴監測等項目上有巨大的成功,為獲取環境監測和支持環境管理的信息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持。衛星遙感技術已被列入環境管理系統,其中包括環境監測、執法、環境應急、生態保護、核安全監測等。通過研究、實踐和應用,環境遙感系統主要由HJ-1A/ B衛星代替來自其他衛星的空間數據和航空數據提供數據源。同時,應用操作系統對水環境、環境空氣和生態環境已經設置了環境衛星數據分配,結合了衛星遙感隨和空中無人機遙感監測和應用系統,從而充分利用遙感技術對廣泛的區域采取快速和動態監測功能。每天都有大量的監測報告通過衛星回饋到環保部,為環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和信息服務。
3 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中的發展前景
隨著科技的發展,對于監測設備的技術水平日趨成熟。我們已經不能再滿足于現有的影像獲取技術了。在對于影像的高精度和高解析度要求的前提下,高光譜溫感技術所產生的高分辨率光譜影像已經是遙感技術在環境檢測中發展的大趨勢。日后的遙感檢測技術要走高精度、全天候化、高穿透力的道路,與之相配套的技術會得到更大的發展和更廣的應用。而對于環境監測的要求,也要從城市范圍、省級范圍、全國范圍擴大到全球范圍。通過對全球環境變化的監測來研究治理全球環境,擴大思路,將是日后環境監測發展的主題。另外由于人們對每一類監測數據越來越熟悉,越來越了解他的特點,可以將這些數據類型化,變為相應的數學模型,這樣,就可以開發出一套算法來對所有的監測數據進行人工智能判斷,所以對于監測數據的智能化機械分析的開發,也將被提入日程。現階段的最終目標,就是將全球衛星定位系統、遙感檢測技術、地理信息模型系統、專家系統進行整合,完成環境遙感監測的智能化、自動化、綜合化。
4 結束語
目前,全世界已經有二十多個環境監測衛星在服役,在不就得將來,這個數字會更多。我們對于環境信息的獲取,已經越來越容易,信息的質量,也是越來越直觀。我們獲取這些信息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保護好地球這個我們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的環境,造福我們的子孫后代。至于以后環境質量的好壞,不僅是科學研究的責任,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責任。
參考文獻
[1]梅安新,彭望祿,秦其明,等.遙感導論[M] .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論文關鍵詞 氣候變化 實施困境 適應委員會 經濟手段
一、國際環境法的實施困境
(一)各國利益主張的沖突
從近代國際關系的發展來看,國際法是國際政治的產物,勢必要受到國際政治和國家力量的制約,脫離國際政治和國家力量來談國際法是不現實的,尤其是涉及到國際法的實施和遵守問題,必須依靠國際法的基本主體——國家的配合與落實。國際關系理論現實主義的代表人物漢斯·摩根索認為:“只要世界在政治上是由國家所構成的,那么國際政治中實際上最后的語言就只能是國家利益”。
以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談判為例,美國言辭鑿鑿地表示盡一切努力就排放物減少這一議題與其他160多個國家達成一致,最終又因限制排放量影響美國發展而未批準《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加拿大雖于2005年簽署《京都議定書》,但鑒于對反對者分裂國家的擔心和種種利益的影響,2011年正式退出。此外“77國集團加中國”、“傘形國家”及歐盟等不同利益集團的爭執,都充分反映出國際環境法的實施受到各國利益主張的牽制。《公約》第十八次締約方會議的談判亦受到各國利益驅使而進程緩慢。
(二)國家環境條約規定內容的超前性
國際環境法的超前性,是指國際環境法中的某些法律規范所調整的法律關系在確立之前,國際社會為了達到保護全球環境的目的,通過科學預測,提前制定了調整未來可能出現的國際關系的國際法律文件或法律規范。當然國際環境法的超前性是由環境問題的特點所決定的,環境問題在時間和空間上有很大的可變性,環境問題的發展又具有一種緩發性和潛在性,囿于人類科學技術發展的局限,人類對于損害環境的活動所產生的最終影響和后果很難及時的發現。環境一旦招致損害,往往具有不可逆轉性。例如植被遭破壞而引起的土地沙漠化問題,生物物種的滅絕問題,都是很難恢復或者根本不能恢復的。因此,預先制定有關的國際環境法規則以避免環境算損害的發生時十分必要的。國際社會為防止全球氣候變暖而制定《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就是國際環境法超前性的具體例證。
公約采用“框架公約+議定書+附件”的環境條約形式,在解決國際環境法的超前性立法問題上取得了良好的的實際效果,但是由于先采用“框架公約”形式,不能將各方具體的權利義務及相關的具體事項作出明確的規定,只得待以后對環境問題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后,再由締約國以議定書和附件的形式加以規定。這就意味著在框架公約的形式下,締約國各方承擔的義務較少且不能明確,對于公約的有效實施無疑是一個關鍵的阻礙因素。加之公約規定的超前性,先前設立的規則與之后發生的實際問題發生不符乃至沖突的可能性也時有發生,《京都議定書》第地一承諾期規定的排放量過低,導致第二承諾期的任務艱巨,且第一承諾期期間發達國家冗余的排放量,也成為多哈氣候大會上的燙手山芋,直接導致了第二承諾期的啟動困難。
(三)國際社會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不同態度
在探索“可持續發展”之路的過程中,經過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不斷的協商和妥協,在國際環境法領域逐漸形成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由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體現了發展中國家有限發展經濟的訴求,并且尊重發展中國家平等參與全球環境問題談判的意愿,因而得到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贊同。我國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亦持肯定的態度,但國外學者對此觀點的態度就有所不同,所以,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否為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尚存爭議。共同擔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能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的原因有二,其一,僅以造成全球氣候惡化的歷史責任作為區別責任的依據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其二,忽略發展中國家日益發展的排放量的不科學性,發達國家很容易予以反駁。
(四)國際環境法發展所受的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