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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衛生保障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論文摘要】2003年的非典危機暴露出我國公共衛生防御系統存在諸多缺失。彌補公共衛生領域資源配置中存在的“市場失靈”,必須發揮政府的公共經濟職能,同時培育良性的市場競爭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衛生保障系統是保障我國經濟穩定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要條件。
2003年的非典危機暴露出我國公共衛生防御系統存在諸多缺失,對我國的公共衛生保障體制進行改革勢在必行。公共衛生保障體制改革要達到三個目標:其一,要根據需求(反映收入和健康狀況的需求)分配有限的衛生資源,更有效地為整個社會服務;其二,要引入社會效率高的醫療服務保障體系提高衛生醫療服務的質量;其三,建立健全高效運轉的公共衛生防疫系統。第一和第三個目標更注重公平性,需要適當的政府干預和充足的財政投入,第二個目標更注重效率,需要通過發揮市場的作用來實現。所以公平與效率的權衡也體現為政府干預與市場機制的補充。
1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加大政府對公共衛生保障系統的投入
從1998年起,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保障國民經濟平穩健康增長,我國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到2002年的5年間累計已經發行長期建設國債6600億元,積極的財政政策體現了經濟增長優先的目標,對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對忽視了公共健康、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等社會經濟發展目標。非典疫情的突然出現,不僅使得忽略這些問題的代價在短時間內集中顯性化,而且對宏觀經濟造成了更大損害。這迫使我們重新評估以前的宏觀經濟增長目標模式,財政政策目標轉型也就成為必然。今后的財政職能必須向公共財政轉變,更多的關注市場不能有效解決的問題,如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環境保護等。
2通過政策干預糾正公共衛生保障領域中的“市場失靈”
公共衛生保障部門是一個不能簡單聽憑市場調解的領域。這是因為,第一,醫療保健的需求彈性非常低,價格的高低對需求的影響極小。衛生需求的低彈性和服務的隨機性,讓市場需求來確定醫療的價格將會使衛生保健的費用很快超出社會和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第二,很多疾病的危害范圍并不僅僅局限于病人本身,而可能是整個社會。就拿非典事件來說,它造成的危害不僅是患者的生命危協,同時也影響了社會、國家,甚至全球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其危害之大,單憑市場調解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由國家和國際組織做出統一部署和安排。第三,醫療服務行業含有專業條件的限制性,一定范圍內的壟斷性,醫生和病人知識的不平衡性及醫療效果的不確定性等特點。第四,在以知識經濟為特色的21世紀,國家承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健,這不僅可以保護人力資源、改善勞動力整體素質,從而可以進一步提高國家競爭力,增強國家的整體實力。由于公共衛生醫療行業的特殊性,需要通過適當的政策干預來糾正其“市場失靈”,并確保醫療服務利用的社會公平性,以保證社會福利和公平目標的實現。政府介入該領域,實行價格規制,讓醫療企業依法經營,可以實現醫療保障普遍供應的社會公平原則,實現政府保護消費者利益、向弱勢人群提供保障,加大社會福利的政策目標。
3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效率
公共衛生服務領域應由政府來介入這是無可非議的,但如果國家對這一領域進行壟斷經營,既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資源配置失效,同時也會造成該部門的低效率。在公共衛生領域必須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醫療服務領域既可以由國有企業經營,也應該讓非國有企業進入。這既可以使有限的衛生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又提高了效率。我國的公立醫療機構已經開始了服務收費,這標志著公共衛生部門已經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商業化改革,但我國的醫療服務市場卻缺少充分的競爭,病人面臨的選擇非常有限,并且醫療機構對公眾提供的基本信息缺少規范而且非常不充分。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允許病人選擇醫院和選擇醫生,引入不同付費方法以及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組織形式的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在改革付費的方法中,應當加強對醫院的成本制約機制。各國醫療保障系統改革的經驗表明,成本制約的關鍵不在于醫療服務的需求方,而在于供給方。如上所述,我國通行的“按服務付費”的付費辦法,會產生“供給誘導需求”。這種付費方法與醫療服務機構的藥品補償機制相結合,更成為近年來我國醫療費用快速上漲,在醫療服務費用中藥品費用比重不斷升高的主要原因。鼓勵不同所有制的醫療機構開展競爭,能夠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在這些方面,國外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
4選擇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衛生保障模式
由于各個國家的歷史、文化傳統以及經濟和政治體制不同,公共衛生保障系統的建設具有不同的模式,呈現出多樣性和變動性。OECD1987年的報告曾把各國公共衛生保障系統模式簡要分類為以下三種:一是以英國、意大利、西班牙和新西蘭為代表的NHS(NationalHealthService)模式,即國民醫療制度,其最大特征是醫療機構國有國營,醫療費用基本上由政府支付。二是以德國、法國和日本為代表的社會保險制度,又稱為陴斯麥模式(BismarckModel),其特征是強制保險,雇傭者和個人共同負擔保險金,醫療機構既有公有又有私有。三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個人保障模式,又稱消費者模式,其特征是個人和企業負擔保險金,醫療機構完全私有。我國實行的是以公有制為基礎,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應實行社會統籌保險與國家財政保障相結合的公共衛生保障模式,醫療保險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衛生防疫系統的建設和疫情的防控主要由政府負擔。
5參考文獻
1李長明.中國農村衛生發展現狀與策略[C].北京:中國衛生發展論談-中國農村衛生改革與發展國際研討會,2000-11
論文關鍵詞:農村,衛生資源,配置
1引言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社會城鄉“二元”結構的特征,包括醫療資源在內的各種社會資源享有與分配存在著嚴重不平衡,致使城鄉差距日益增大。雖然近年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形成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對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我國衛生資源配置的城鄉差距仍然過大。如何縮小城鄉衛生差距,合理配置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實現城鄉衛生的均衡發展,讓農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鎮居民同樣的優質醫療衛生服務,全面提高我國農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和生活質量,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之一。
2衛生資源配置的內涵
衛生資源是社會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總稱。衛生資源配置是指衛生資源在衛生行業(或部門)內的分配和轉移(流動)。其有兩層含義:一是衛生資源的分配,稱為初配置,其特點是衛生資源的增量分配;二是衛生資源的流動,稱為再配置,其特點是衛生資源的存量調整。衛生資源配置的內容主要有衛生機構的設置、醫院床位、衛生人力、衛生設備和衛生經費配置等5個方面。
3安徽省農村衛生資源配置的現狀
近年來,安徽省政府為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滿足農村居民多層次的健康需求,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斷加強對農村地區衛生資源的投入,使得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方面有了顯著改善,農村衛生資源總量不斷增長。2005—2009年,鄉村醫生和衛生員數量共增加0.2萬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持續增長畢業論文ppt,已由2005年的614萬人,增加到2009年的4651.7萬人,增加了4037.7萬人;截止到2009年末,新農合參合率已達到93.57%,有效地減輕了農民就醫的經濟負擔,改善了農民的就醫狀況,提高了農民健康水平。
在村衛生室總量方面則呈遞減趨勢,且減幅比較明顯。2005—2009年間村衛生室數量由2.3萬個,下降到1.9萬個,共減少0.4萬個。究其原因在于近年來在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方面,安徽省堅持“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的原則,結合各地的鄉鎮區劃的調整、交通條件的改善和農村衛生資源的現狀,調整農村醫療衛生資源的布局,對原有的村衛生診所進行了整合中國。并按照《安徽省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設置指導意見》的要求,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置一所村衛生室。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設衛生室,人口少的鄰近行政村也可以聯合設置衛生室。因此,近年來在村衛生室總量方面有所下降(見表1)。
表1 2005—2009年安徽省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情況
年份
村衛生室
(萬個))
鄉村醫生和衛生員
(萬人)
農村有醫療點的村
占總村數的比例(%)
參加新農合人數
(萬人)
參合率(%)
2005
2.3
4.7
95
614
—
2006
2.2
4.6
96
1384.8
—
2007
2.1
4.4
96
3602
85.7
2008
1.9
5
96
4523.9
90.12
2009
1.9
4.9
96
4651.7
醫療救助制度是保障人權的重要內容,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問題,運用法律制度加以規范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我國醫療救助制度的構建已經探索了若干年,國內學者也對該制度的進行了比較深刻的研究,但在法律視野下的制度建設卻鮮有提及,筆者擬從法律規范的角度對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概述
據中國社科院的《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4》指出,我國目前城市貧困人口約有5000萬人,而且這個數字正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在保障其最低生活標準的同時,城市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也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城市醫療救助”是指行政機關和社會組織對無經濟能力但患病的城市貧困人群進行的專項救助制度。醫療救助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是民政部門繼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之后,為從深層次解決城鎮低收入群體因病致貧和看病難等實際困難而推出的一項新的社會救助制度。
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所要救助的對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貧困人口,因此,有必要對“城市貧困人口”這一概念加以明確。“城市貧困人口”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貧困戶,城市貧困是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城鄉人口的遷移和貧富差距的不斷擴大而產生的。致貧原因主要有:第一,社會經濟因素,即人口基數大、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富收入差距加大等;第二,社會保障覆蓋低,我國目前由于制度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資金籌集、管理體系的構建等方面還面臨著很大的問題;第三,自身因素,該部分人群普遍受教育水平較低,工資收入低,小病不及時就醫,拖成大病,使得貧困容易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二、法律視野下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存在的問題
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在我國已經基本建立,在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方面,保障了困難人群的最低醫療需求,體現了我國《憲法》規定的尊重人權的精神;另一方面,該制度的確立促進了社會和諧。但該制度從實施之日起,就面臨著很多困境和難題,從近些年來的實踐來看,該制度暴露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現從法律的視角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法律不完備
我國目前既沒有制定統一的《社會救助法》,也沒有《醫療救助條例》,至今我國的城市醫療救助的許多工作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只能依靠相關部門的規定或政策來確定,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來進行規范各方面的工作,影響了醫療救助實施的效果。同時,一旦在醫療救助過程中發生爭議或出現違法行為,當事人難以從法律層面得到保護和救濟。
(二)現有立法層次低
為了應對醫療救助立法上的“空窗期”,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等文件來進行指導,各地方政府也紛紛制定相關的醫療救助的政策。從效力層級上來看,上述兩個規范性文件屬于規范性文件,其規定的內容效力還較低,難以做到全國范圍內的遵守和執行。而各地方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定則隨意性較多,導致各地的操作實踐大相徑庭。
(三)醫療救助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已有規范性文件在醫療救助制度的構建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從目前的現狀來看,其中有些醫療救助法律制度還有待完善,醫療救助的籌資機制、管理機制、運行機制、救助范圍和救助模式等都不夠健全。如各地在醫療救助的實施過程中一般遵行的救助模式是“事后救助”,即患者預先籌集足夠的醫療費用才去醫院看病,治療過程結束后才能到相關機構報銷。這種醫療救助模式使救助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多數發達國家選擇的“事先救助”的模式,即預先確定受助者,在其治療疾病時產生的費用由醫療服務機構同配套機構直接結算,具有受助者事先墊付全額醫療費用、再向醫療服務機構報銷結算的突出優勢,能夠有效防止低收入者因無能力墊付醫療費用而放棄治療、拖延治療、貧困加劇等惡性循環的發生。[1]
(四)醫療救助的法律監督有待提高
醫療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在具體構建這一法律制度的過程中,各地救助標準不一,致使操作實踐的隨意性很大,同樣的救助對象得到的救助程度有著很大的差別,這與我國沒有一套完整的以立法為主導的救助體系有著很大的關系。同樣,對于醫療救助程序進行法律監督更是鮮有談及,沒有明確醫療救助的監督機構及其職責,尤其是監督機構享有的職權和措施,這使得救助程序的公正、有效等原則大打折扣。國內部分省市對于法律責任進行了說明,對于如何進行問責、如何加大監督都還未細化。
三、從法律的視角完善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
醫療救助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障發展到今天,已成為當代各國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世界大多數國家都很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國家對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救濟只有通過立法才能加以確定和公之于眾,國家對需要保護的城市弱勢群體給予幫助,更需要法律制度來加以強制性規定、執行和監督。
從首次提出在我國范圍內建立城市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到現今已經過近十年的探索,但我國醫療救助制度仍處于構建初期,采取的是以政策為保障、以行政為推動力量的發展模式,制度的法律化、規范化程序較低。雖然各省市以圍繞醫療救助立法為主干,對救助執行、救助程序包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及法律責任等都有了一定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的探索實踐,但城市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仍需進一步完善。筆者綜合國內學者的建議及自身的 思考擬提出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推進立法進程
在缺乏統一立法的情況下,醫療救助在具體制度乃至運行模式方面都存在一定差異,并呈現出明顯的地方特色和區域色彩,從而不利于統一制度的形成。從各國的立法經驗來看,加快立法是醫療救助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城市貧困人口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構建主要是國務院下發的部門規章及地方政府在結合自身省市的實際情況下作出的規定,這兩者的法律效力較低無法進行統一的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構建,并且在實踐活動中的指導也還沒達到應有的效果。因此,推進《社會救助法》的出臺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重要內容。為確保貧困人群醫療救助能夠健康、穩定、可持續性的發展,從社會發展的需要來看,要把建立確保衛生事業的發展方向、政府在衛生領域的責任和貧困醫療救助制度在法律法規中明確肯定下來,這對建設和諧社會具有現實的積極意義。[2]我國目前立法環境已然成熟,亟需一部法律來對城市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進行系統性的構建。
筆者建議,醫療救助應形成以《社會救助法》為統領,以國務院制定的《醫療救助管理條例》為主體,以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法規、規章為補充的完整法律體系。作為統領作為的《醫療救助法》立法內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統籌性,不可能對醫療救助的具體制度作出詳細的規定。因此,國務院應另行制定《醫療救助管理條例》,就醫療救助的具體制度和內容作出詳細的規定。同時,考慮我國地域廣闊、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等。
(二)確立醫療救助立法的宗旨與基本原則
從目前來看,地方政府制定的醫療救助規范性文件的首要目的是規范醫療救助管理,保障醫療救助制度的安全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運行,而救助對象的權益保障卻被放到相對次要的地位。筆者認為,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宗旨就是要鮮明地確立和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精神,通過立法使弱勢群體的生命健康權益獲得更佳的維護、保障和發展,法律制度設計不僅關注其享有什么權利,還要明確嚴格的法律規定來保障其其他權利不受侵犯以及平等地享有社會權益。
為了貫徹這一宗旨,醫療救助法律制度應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就是要求在醫療救助立法中,強調把維護患者的生命健康權益放在首要位置,重視其價值,尊重其作為人的尊嚴,保障其權利,滿足其正當合法的需求。在立法時應圍繞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權利展開設計,尤其是在資金的籌集、管理、補償和管理部門的職責等方面,相關規定應更加明朗。
(三)完善城市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內容
各地城市探索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建設已有近數年時間,對救助對象、救助程序等環節的構建均有了一定的成果,但其暴露的問題也發人深省。首先,在進行城市貧困人群醫療救助法律制度構建時,應充分考慮到城市救助的特殊性,出臺針對該人群的法律規定,如城市醫療救助構建可以很好地利用社區醫療這一背景,而不是籠統地提出指導。其次,各地在具體操作時應以“事前救助”或“事中救助”為原則,轉變立法導向的偏離。最后,完善法律監督體系,以法律的視角來保障城市醫療救助在一個正常的軌道上健康地運行。
(四)加強配套制度的建設
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還需要其他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如城市救助對象中的流浪乞討人員的醫療救助問題,流浪人員由于沒有固定住所,并且沒有有效的身份證件,在對其進行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醫療救助時所產生的費用結算,住院治療期間的護理等問題都有待解決,這就呼吁專項的城市流浪人群救助制度和城市流浪人員臨時戶口登記制度的出臺。
法律法規是行為約束和制度施行的強制性力量。城市醫療救助在我國還只是以一種政策來貫徹落實,導致有些救助項目無法可依、無章可循。[3]這種不完善使得在進行城市貧困人群醫療救助的過程中面臨著標準不一、運行制度不穩定等風險。一個國家和諧文明程度高低,很大一部分是看對待社會弱勢群體的態度,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對于城市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問題不得不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關鍵詞:醫患溝通 問題 對策
醫患溝通是指在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保健領域中,堅持以醫生為主導,以病人為中心的觀念,醫患雙方圍繞著疾病、健康、心理、服務、診療等社會心理因素,將人文與醫學緊密結合,通過多種有效途徑進行全方位的交流與溝通,促使醫患雙方達成共識并建立一種良好的互信合作關系,最終以維護健康、提供優質服務、促進醫學發展為目標。
在現代社會,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及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醫患溝通逐漸成了醫療服務領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臨床實踐中,不再只是單單注重知識、注重醫技的問題,而更多的是關注人文情懷、關注態度的問題,要弘揚和繼承人文精神,講究人文關懷。在中國社會的轉型時期,醫學教育方面存在著許多的缺陷,尤其是在醫學的人文教育方面尤為突出,就我國目前狀況來說,要想真正實現有效的醫患溝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許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一、醫患溝通不暢的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分析
站在法律的角度來分析醫患溝通不暢的成因,主要概括為以下的方面:
一是醫患溝通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到位。目前,我國對醫患溝通適用和調整的法律尚未建立,臨床過程中所面臨的履行告知的標準、要求、界定及范圍,醫療特權的免責及范圍,具有知情同意權的主體地位的排序等問題,都還缺乏相關的司法解釋或者是明確的法律條款,以至于造成醫患雙方在臨床實踐的司法過程中常遭遇到困惑及尷尬的場景。
二是醫患雙方法律上的主體地位不平等。目前,雖然我國法律已經對患者在接受醫療服務過程中所享有的知情同意權及主體地位平等權有所規定,但是,就作為醫療主體的醫院及醫務人員來說,他們對患者的主體意識依舊落后,缺乏對現行法律中有關醫患溝通問題規定條款的清晰認識,缺乏主動溝通的意識,仍以“家長式”、“權威式”的行事方式為主,為醫患溝通不暢埋下了隱患。
2.醫療體制分析
目前我國政府對醫療衛生服務領域的經費投入難以保證醫療機構的生存與發展,醫療機構為了維持醫院的正常運行,必須依靠醫療收入來彌補政府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從而形成了以“利”為主的觀念,即醫務人員的收入增加,患者的費用就增加,醫務人員的收入減少,患者的費用就降低。除此,現階段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國家不能分擔患者的過多負擔,在醫療費用中個人支出占的比重較大,患者的經濟負擔沉重,這種醫療制度導致醫患雙方在涉及到經濟利益時往往處于對立面,以至于患者可能將矛頭指向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將其作為自身發泄的對象,成了當前醫患溝通的主要障礙。
二、研究促進醫患溝通的對策或可行性建議
1.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結合我國的國情,加快醫患溝通的立法,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一是完善醫患溝通的立法和行政工作。通過立法或法規的形式來完善現有制度的缺陷,建立“患者安全和醫師風險管理”的制度和機制,確立有關患者診療中安全的原則以及醫生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必須馬上報告的原則等。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患者醫學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制度,培養患者的醫學知識,縮小醫患間的認知差距。吸收借鑒國際上通用的“監察人”制度,在現行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加入醫療機構的“監察人”制度的設立,即由法律指定的第三方中立者,依法收集信息,定期通告給全社會,對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是改革司法訴訟制度。首先要控制訴訟頻率,初期可將醫療案件交給專門設立的醫療仲裁委員會來處理,最后再通過設立訴訟前檢查機制或法院立案機制,對醫療事件進行審查,避免患者濫用訴訟權,遏制案件的數量。其次要控制訴訟賠償額,取消法律中關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及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確立實際損失賠償額及限額賠償的原則,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再次必須修改法律中關于知情同意權的部分規定,對醫療義務的標準進行修改,以減輕醫務人員的壓力;通過立法保障仲裁機構或司法部門決定患者或受害人需要多少必要的信息的相關權利的行使。最后O立簡易審判程序,由專門審理案件的法官組成醫療事故法庭,通過其積累的經驗、技巧、知識等,加快案件的處理;另外經被告、原告的同意,可遵循簡易審判程序,雙方采取和解或協商的方式解決。
三是通過法律設立替代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目前解決醫療事故的司法訴訟方式具有效率低下、費時費力等缺陷,為彌補這一缺憾,有必要通過法律設立關于醫療仲裁及和解等非訴訟解決方式,即引入第三方---替代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ADR)。除此,還有一種綜合性ADR方法,雖然ADR的方式多樣化,但主要的還是以仲裁和調解的方式為主,綜合性ADR方法即多種ADR方法的混合使用,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例如在“調解仲裁中”,必須先采取調解的方式,調解不成功才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
2.完善醫療體制
一是全面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和保險法律,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消除醫患之間的經濟利益沖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全面的強制性的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獨立的醫療事故鑒定制度;以商業保險為模式,規定醫務人員必須與賠償責任掛鉤,醫療執業責任保險費由醫務人員個人風險儲蓄金和醫療機構固定保險費兩部分組成。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增加了醫保藥品品種,優化了藥品的結構,醫生給藥更加的方便,有利于解決患者“看病貴”的問題,降低患者的醫療費用,減輕其經濟負擔,為醫患溝通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是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積極擴大新農合和醫保的覆蓋面,大力發展城市和農村的社區衛生服務,增加衛生服務的供給量,平衡醫患之間的供求矛盾,盡力解決患者“看病難”的問題,提升患者對醫生的信任感。
參考文獻
[1]呂惠華,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期刊論文],醫學信息(下旬刊),2010年10期
[2]胡春燕,中國醫療服務市場規制體系構建:理論與路徑選擇,[期刊論文],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4期
[3]李沛然,劉永忠,芻議當前醫患溝通中的困境與對策,[期刊論文],中國衛生產業,2015年2期
[4]朱國蓉.賈雨晨,影響醫患溝通的因素及改善對策探究,[期刊論文],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5期
[5]洪明,醫患關系中紅包現象的醫學倫理學再探討,[期刊論文],中國醫學倫理學,2012年2期
[6]張立軍,徐存,淺析當前醫患溝通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期刊論文],理論觀察,2015年6期
[7]蔣步錦,醫患溝通現狀分析及探討,[期刊論文],中國醫藥導報,2010年34期
[8]李海云,張建華,姜良美,影響醫患溝通的障礙分析及對策探討,[期刊論文],中國醫學倫理學,2008年6期.
[9]焦峰,王曉燕,張建,梁立智,關麗征,宋曉霞,醫患溝通障礙因素分析及對策研究-基于B市5家三甲醫院的實地調查,[期刊論文],中國醫院,2011年6期.
作者簡介
徐昆利,1993,漢,云南省曲靖市,碩士,就讀于云南大學專業: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__,女,__省教育廳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處長,兼任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主任。多年來,__工作勤奮踏實,成績顯著。
注重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履行職責的素質和能力。__自兼任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主任后,深感國防教育方面的知識欠缺,為適應依法開展國防教育的要求和提高履行職責的素質能力,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和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等法規和政策精神,學習相關的國防知識,為在工作中努力貫徹執行國防法規,為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打下了基礎。
注重科學實踐,著力為構建學校國防教育長效工作機制下功夫。為提高全省普通高校和高級中學學生軍訓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她深入實際開展調研,廣泛征求市(州、地)教育局、部分高校、高級中學負責人的意見和建議,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從推進全省普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著手,按照科學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從領導重視、機構設置、教學管理、隊伍建設、課時安排、經費保障、器材管理、安全制度等多個方面對全省學生軍訓工作進行規范管理,組織專家擬定制發了《__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評估方案(試行)》、《__省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評估方案(試行)》。有力地促進了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
[關鍵詞]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機制
中圖分類號:G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1-0166-02
公共衛生碩士(MPH)教育是國家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公共衛生從業人員和衛生事業管理專門人才的有效途徑,也是適合我國國情和教育實際的重要的研究生教育形式,也是適合我國國情和教育實際的重要的研究生教育形式。而全日制MPH屬于在校教育,一般采取學校與合作單位聯合培養的方式。因此,建設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為研究生的實踐能力培養、鍛煉和提升創建一個良好平臺,是提高全日制MPH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然而,在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建設中,普遍缺乏完善的管理機制,如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及責權義保障制度,因此嚴重影響到基地的建設和研究生實踐的成效。基于此,完善管理機制是推進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根本[1-5]。
一、 共建管理機構
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機構承擔基地制度建立、業務指導監督、MPH培養質量考核等相關工作,是維系基地正常運轉的根本。根據培養目標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發展需要,由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聯合設立創新實踐基地管理委員會。成立管理委員確定委員會成員時,考慮納入實踐基地的有關領導和專家。由于雙方就MPH的培養需要通過委員會加以溝通和解決,而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管理機構間信息通暢傳遞, 關系著全日制MPH培養效率,因此,明確對口聯系部門或人員、確定兩個單位之間進行聯系的方式或形式是關鍵。另外,根據管理委員會的人員設置情況,制定管理規章制度,明確管理委員會相應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確保管理委員會工作有序進行。
二、 制定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發展規劃
首先,管理委員會通過例會或專門會議的形式,培養單位向實踐基地通報全日制MPH招生情況及學校、學院對全日制MPH的培養要求,實踐基地向培養單位通報基地導師隊伍建設現狀、基地基本工作等,總結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現狀。已建立的創新實踐基地在目前的實踐培養過程中發揮著重大作用,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現狀直接關系到MPH實踐性培養活動的開展和今后基地的發展規模。對基地建設現狀客觀、實事求是的進行總結和評價,是制定建設發展方向的基礎。
其次,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雙方在基地現狀總結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外出調研提出制定建設發展規劃的基本思想和原則。這是制定建設發展規劃的原則和依據,決定著實踐基地的建設方向,也決定著實踐基地建設的成敗,對于建設發展規劃的制定具有宏觀指導作用。建設發展規劃不能脫離實際,因此,制定基地建設發展規劃之前先要進行準確的自我定位。全日制MPH的培養重在學生實踐創新能力,而創新實踐基地是培養實施能力的土壤,只有依托實踐基地進行實踐訓練,提高全日制MPH的專業基本技能和實踐能力,才能使學生能夠與日后的工作無縫對接。因此,創新實踐基地的建設突出強調如何立足于提升全日制MPH的創新實踐能力。另一方面,創新實踐基地建設需要建立在與培養單位技術合作、優勢互補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以此保證基地的長久穩定。
再次,根據對基地現狀分析以及培養單位學科建設和基地發展需要,確定創新實踐基地的整體目標。整體目標不僅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且應可實現、易接受。只有在明確而有挑戰性且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目標指引下,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才能發揮更高的積極性。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整體目標除了基地硬件設施建設目標外,還要提升軟件層次,包括基地規模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學生聯合培養方式等。基于整體目標,進一步擬定出短期及中長期階段性建設目標,以便于實施和操作。
最后,根據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的培養條件,提出實現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目標的具體措施。針對建設目標,建設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的措施從實踐條件、實踐形式、實踐內容、師資隊伍等方面進行細化。實踐條件建設主要包括基地實踐環境建設和實踐教學課程建設。全日制MPH的實踐內容體現實踐和科研雙重效能的培養,主要涉及我國公共衛生機構的體制改革、工作范疇、任務職責、管理形式和方法、衛生服務需求的現狀及亟待解決的公共衛生實際問題等方面。根據基地性質和實踐內容實踐形式可采取多種方式,如見習、實習等。由于全日制MPH的培養實行雙導師制,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各配備導師1名,所以,需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和加強全日制MPH培養的師資力量,建立合理的師資隊伍。另外,在實踐基地建設過程中,根據實踐基地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對建設方案的實施進行適當調整。
三、 制定管理制度和政策。為保證基地建設的順利實施,制定《創新實踐基地管理辦法》、《全日制MPH培養細則》等管理制度以及相關支持政策。
在《創新實踐基地管理辦法》中,明確對進入實踐基地的研究生管理及保障措施。包括全日制MPH進入實踐基地后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實踐基地需提供給全日制MPH食宿的必要生活條件,實踐基地導師對研究生培養經費的使用標準和要求等。
在《全日制MPH培養細則》中,明確全日制MPH的課程設置、論文選題及開題、中期考核、答辯及學位申請等實施細則。全日制MPH課程實行學分制,實踐環節在實踐基地完成并以一定學分計入總學分。實踐環節的考核除審核日常實踐工作記錄外,還提出必需的實踐能力考核,如規定全日制MPH取得公共衛生職業資格證作為實踐能力考核之一。論文選題應結合公共衛生實際需要,突出課題的實際意義和應用價值,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公共衛生實際問題的能力,并按要求形成完整的選題報告。中期進展報告應說明論文進展情況、論文所遇到的問題、論文能否達到預期目標及進一步工作計劃等問題。全日制MPH的開題和中期考核一般采用報告的方式,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開題或中期考核通過者,可繼續論文及實踐工作。對全日制MPH在取得規定學分、完成相應培養環節、完成實踐工作內容并通過實踐能力考核以及發表符合要求的學術論文的前提下,可申請正式答辯。答辯通過者,經院、校兩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可獲得碩士學位。此外,各環節之間應有充分的實際工作時間,在《全日制MPH培養細則》中對各培養環節的完成截止時間應有明確要求。
除擬定管理和培養細則,還要制定多種支持政策,提高實踐基地和全日制MPH科研實踐積極性。如提供實踐基地建設過程配套經費支持,完善全日制MPH獎助體系等。
四、擬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協議,明確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校內導師與基地導師的責、權、利。培養單位、實踐基地和全日制MPH三方在全日制MPH進入實踐基地遷簽訂知識產權協議。知識產權協議包含以下幾項基本內容:
1、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分別在全日制MPH培養中承擔的責任,如向全日制MPH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責對全日制MPH進行培養和管理等。
2、提出全日制MPH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需要達到的基本要求,如全日制MPH發表學術論文的檔次、數量、排名要求、署名單位要求等。在達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可實行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的雙署名制。
3、實踐基地有權要求全日制MPH從實踐基地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以及由于過失造成保密信息泄露而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4、全日制MPH在實踐基地從事課題相關科研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識產權歸屬權、成果處置權和經濟利益分配權的歸屬和分配。全日制MPH在完成實踐基地工作后,技術資料及實驗器材的處置原則。
5、全日制MPH畢業后,由在讀期間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而產生成果,其署名權、知識產權歸屬權、成果處置權和經濟利益分配權的歸屬和分配。全日制MPH離校后進行的科研實踐延續工作,由三方共同協商知識產權分享事宜。
通過以上責、權、利的細化約定,既明確了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在全日制MPH培養中應盡的責任,也保證了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的雙方利益,有利于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創新實踐基地將長期以來積累的實踐經驗,通過聯合培養傳授給全日制MPH,全面提升了全日制MPH人才培養的質量。以創新實踐基地的建設和全日制MPH的培養為紐帶,充分發揮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的雙方優勢,在全日制MPH科研、實踐等更廣泛的領域進行更深層次的合作,切實做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以達到互促雙贏、共同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宮晨琛,王守德,蘆令超.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實踐基地建設模式研究[J].教育教學論壇,2013,(46):250-251.
[2] 李冬野,張義峰,陳蕊.王長遠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基地建設研究[J].現代商貿工業,2014,(18):93-94.
[3] 王藩,賀祥,周東.對建立公共衛生碩士生社會實踐基地的思考[J].研究生教育,2004,(5):14-15.
[4] 劉艷青,沈洪兵,周建偉,張正東,陳峰,施愛民,倪春輝,喻榮彬,高素琴.公共衛生碩士(MPH)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中的產學研結合研究――以南京醫科大學為例[J].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3):211-214.
[5] 劉艷青,沈洪兵,周建偉,張正東,陳峰,施愛民,倪春輝,喻榮彬,高素琴.加強公共衛生碩士實踐能力培養的思考[J].中華醫學教育探索雜志,2012,11(8):807-809.
關鍵詞:農村水廠,水質,管理
生活飲用水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據WHO(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每年約2500萬名兒童死于與水相關疾病;在發展中國家,80%的疾病與飲用不潔凈的水有關。1978年通過的《阿拉木圖宣言》將飲水安全作為初級衛生保健體系的要素之一。論文參考。為保證人體健康,自來水的水質應滿足=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以防止介水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第二,水中所含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第三,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狀。〕影響農村飲水質量的主要指標為細菌學指標,對農村飲水的消毒處理應引起足夠的重視。水廠對水質的控制應是包括從水源→取水→水處理→管網→用戶的全過程控制,水質消毒是控制出水和末梢水微生物指標、防止和減少水傳播疾病的核心下藝之一。20世紀80年代至2006年以來,我國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建設了一批農村水廠,涉及21個省(自治區),設計受益人口超過2600萬。為了解和掌握我國農村水廠的水質管理現狀,研究和探討改善農村水廠水質管理的對策,為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提供參考和借鑒,我們對世行貸款項目所建的部分農村水廠的供水消毒和水質檢測初步調查。
1.對象及方法
1.1對象
按照調查對象覆蓋全國東、中、西部的原則,選擇實施項目的8個項目省、1147座農村水廠進行現場調查。
1.2方法
抽樣方法:按照地區分布原則確定調查省,每個省根據項目縣數量隨機抽取3個以上的縣,對確定調查縣所有集中式水廠開展調查。
調查方法:現場調查、問卷、資料回顧等。數據分析和統計方法:描述性分析、相關性分析。
2.3內容
水廠規模、受益人口等基本情況,水質檢測、監測,消毒處理方式等水質管理狀況。
2.結果
2.1基本情況
農村水廠以小型水廠為主,設計供水規模在20~ZOOm刀d的數量占5691%,20小1000m祀的數量占30.48%。
2.2分地區水廠消毒率
農村水廠消毒情況地區差異較大,浙江和云南調查水廠100%有消毒措施,而內蒙古和貴州消毒率僅為30%左右。
2.3水廠消毒方式
調查的農村水廠中近一半無消毒措施;在開展了消毒的水廠中,34.85%的水廠使用漂白粉作為消毒劑,使用液氯和二氧化氯的水廠數量較少。
2.4不同規模水廠的消毒率情況
大型農村水廠消毒情況較好,區域級水廠消毒率為93.55%,而村級水廠消毒率為57.40%。
2.5水質檢測、監測情況
水質檢測和監測的情況也存在地區差異.
3.存在的問題
3.1農村水廠供水消毒率低,且地區之間存在明顯差異。調查結果顯示,約35%的農村集中式水廠不消毒;消毒率地區差異顯著,內蒙古和貴州的消毒率低于40%,新疆的消毒率在50%左右,其余調查省的消毒率均在80%以上,云南和浙江調查水廠的消毒率達到了100%。
3.2不同規模的水廠供水消毒狀況差異顯著。按村級水廠、鄉鎮水廠和區域水廠劃分,三類水廠的消毒率隨水廠規模的增大而增加,反應了不同規模水廠對供水水質管理的重視程度。論文參考。大中型水廠由于覆蓋范圍較大、供水人口較多,一旦水質出現異常,引起的社會危害較大,因此受到監督部門和水廠自身較多的重視。而小型水廠對水質飲水消毒不夠重視,消毒措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
3.3農村水廠水質檢測能力嚴重不足。在調查水廠中,開展水質自檢的水廠僅占23.89%。水質自檢對于水廠調整和改善水處理工藝運行指標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具有水質檢測能力的水廠其出水水質將無法得到保障。
3.4水廠消毒率與水質監測率存在相關性,水質監測率較高的省(自治區)消毒率也相應較高,說明水質監測對水廠消毒措施的落實具有促進作用。
4.建議
4.1農村水廠消毒率與水質監測率的相關性反應了地區之間監管能力的差異對水廠水質管理的影響。論文參考。農村水廠規模小、數量大,供水規模在20-200m3/d的水廠占到了調查數量的58.31%。如果水質監管工作僅停留在大中型水廠,將使很大一部分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失去監控,對人民群眾的健康影響不可預測。因此,建議進一步擴大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覆蓋面,特別應該加強對村級水廠的水質監測,成立專門的農村飲水安全水質管理機構,全面掌握農村水廠水質情況,為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
4.2農村飲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由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4項指標組成。在合理健全的監管體制下,農村水廠仍是水質管理的主體。目前,農村水廠水質檢測能力低下、消毒率不高的現狀與飲水安全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目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中,注重工程建設,而對水廠水質分析的能力建設不夠重視。建議對在運行中的農村水廠的水質消毒情況和水質檢測能力開展普查,進一步明確水廠自檢項目和水質檢測要求。對于未配備消毒和水質檢測設備的一定規模以上的水廠,應安排資金購置必要水質檢測設備,同時加強水廠管理人員的培訓,使其具備必須的水質檢測技術和能力。對于不具備水質檢測能力的小型水廠,縣級政府應組織力量、安排經費為其提供水質檢測服務,真正實現供水安全。
4.3水質檢測和監測的目的在于保障和促進飲用水水質符合衛生標準。水質監測和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分屬不同部門管理,為實現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的目標,有關部門需要打破部門壁壘,加強信息共享和技術合作,利用好水質檢測和監測結果。
參考文獻:
[1] 鄂學禮,張嵐,凌波. 農村安全供水水質監測研究進展[J].中國水利, 2009, (01) .
[2] 李仰斌.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中國水利, 2009, (01) .
[3] 華佳,張林生. 我國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的現狀及探討[J]. 給水排水動態, 2009, (01) .
[4] 陳偉煜. 飲用水管網中水質優化的研究[J]. 水資源研究, 2007, (02) .
[5] 羅蘋,葉臨湘. 農村飲水水質狀況分析與對策[J].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2005, (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