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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優育難推廣
長期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蔡醫生這樣對記者談道,“農民的醫療問題是一個惡性循環,不知道這個源頭在哪里。”比如,在農村許多人的病都是先天不足和兒童發育期營養不良造成的。雖然鄉衛生院經常宣傳優生優育,可是這么多年來,一點作用都沒有,有許多婦女生孩子還是在自己家里生,婦女常常留下產后婦科病,有許多農村婦女在懷孕期間仍然要參加重體力勞動,更無法保證孕期起碼的營養。同樣,農村兒童的營養不良成為普遍現象,現在許多父母把幾個月大的孩子放在家里給老人代管而自己外出打工,根本談不上優育。
醫保缺乏帶來重大疾病隱患
記者從一些農村縣級醫院了解到,許多農民的重大疾病是由于對一些“小毛病”不重視積累而成,使得一些重大疾病在初期難于被發現,而且由于沒有得到及時處理導致病期嚴重。一位主任醫生告訴記者,近年來在農村一些偶發性疾病成為普遍的常見病,比如肺癌、肝癌、食道癌等疾病發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趨勢,死亡率高,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他說,這些疾病只要早發現、早治療就可以控制的,而這些疾病的早期癥狀都是易發現易檢查的,而往往他們都把它當作小毛病忽視了,因為基本的醫療都難以保障,根本不可能想到要做檢查。
一項問卷結果顯示,許多農民在遇到生病時,最多只會到村醫那去買藥,還有一些農民認為自己能扛過去,不用花錢去治,幾乎沒有人會到鄉鎮衛生院或縣里去看這些“小病”。“有些得慢性病的,只要稍控制住病情,就不吃藥了”。
另外,記者了解到,“見效快”且價格合理的藥,在許多農民眼里就是好藥,毒副作用不在他們考慮之列。一些藥品制造商和銷售商利用這一特點,常常把一些毒副作用強而短期療效比較明顯的、在城市已經禁止出售的、甚至是一些庫存積壓過期的藥品銷往農村市場,給農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農村醫院格局亟需打破
在浙江一家村醫療所,一小瓶1.9元錢的萬花油賣到了12元,過是因為人口兩三千的村子只有一個村醫療所。記者了解到,在許多縣只有一家綜合性醫院,許多縣醫院處于完全壟斷的地位,其服務和價格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對于大部分農民來說,不是萬不得已是不敢踏進縣級和縣級以上醫院的大門的,他們感慨道:“貴得可怕!動不動上千、上萬,誰看得起?。俊薄白〔黄穑皇且拿?,誰會去花那些錢?”。
有關專家指出,長期以來的計劃體制醫療管理制度造成了國營農村醫院格局的一家壟斷,難以與當下要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適應,這些國營醫院的人員負擔重、運行成本高、效率低下,應盡早在嚴格醫療標準的前提下,引入競爭機制,鼓勵民營醫院進入農村醫療市場。
推行醫療合作
各部門政策存在矛盾
中央政府雖然決定“恢復和重建”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但是,對于資金來源,各職能部門的觀點不一,其政策措施是相互矛盾的。例如,民政部規定,為了建立合作醫療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向農民收取一定費用。然而,在農業部等五部委頒布的《減輕農民負擔條例》中,“合作醫療”項目被視為“交費”項目,列為農民負擔不允許征收。這一政策與中央政府支持發展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致使許多地方放棄合作醫療制度的重建。中央政府需要通過公共政策解決公共問題,但是,這些政策,尤其是各個部門出臺的政策都服務于不同的政策目標,例如民政部的規定是為了重建合作醫療的目標,而農業部的政策是為了減輕農民負擔,這兩種目標都是政府在特定時期中選擇的目標,因而發生政策措施的沖突與矛盾。
資金投入仍是瓶頸
據了解,目前,農村的醫保政策主要缺乏相應的資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投入。中央政府主張“舉辦合作醫療,要在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堅持民辦公助和自愿參加的原則?;I資以個人投入為主,集體扶持,政府適當支持。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動員農民積極參加。要因地制宜確定合作方式、籌資標準、報銷比例,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其實,中央政府對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財政支持嚴重不足。
有關專家指出,作為政策行動者的農民無法為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承擔主要責任。由于農村的醫療保障政策缺少各級政府相應的財力支持,而社會政策又不能離開經濟資源而獲得有效執行,因此,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政策的重要資金來源是向農村中的廣大農民籌集。根據衛生部門的調查,目前各地籌措合作醫療基金都采取個人交納、村集體投入和政府補助的形式,個人交納占據很高的比例。因此,合作醫療能否開展就和這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和集體經濟的強弱有著直接的聯系,也與個人交納基金的高低有著一定關系。但是,根據衛生部等部門1997年對2960戶農民的調查,有近1/3不愿意參加合作醫療。農民并不是非常愿意出資建立合作醫療制度。這種行為同樣建立在農民的個人理性之上,建立在他們對該項制度的預期收益與預期成本之上。
基層政府信用危機
[關鍵詞]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構建;路徑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難,看病貴”是當今最受關注,也是最棘手、最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牽涉多個領域,構成因素糾葛復雜。雖然對其改革路向眾說紛紜,但一致的觀點認為,醫療保障體系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所在,形成一個覆蓋面廣的醫療保障體系是解開看病貴難題的第一把鑰匙。
經過長期的探索,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已從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逐步擴展到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截至2007年底,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7983萬人,其中參保農民工人數為3131萬人①。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醫療保障能力和職工的健康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各項工作的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制度框架及運行機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國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達到2448個,占全國總縣(市、區)的85.53%,參加合作醫療人口7.3億,占全國農業人口的85.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總額為220億元,累計受益2.6億人次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現象的發生,對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村穩定、保障廣大農民權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來講,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順利實施。但是也應該看到,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城鎮其他非從業居民尚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范圍。隨著社會轉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風險的困擾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帶來的分配不均等,廣大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國務院專門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就開展試點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主要政策及組織實施辦法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5.94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4.9%,其中就業人口2.94億,非就業人口3億。城鎮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約2.21億人(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4068萬人),占全體城鎮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萬人①。盡管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我們也清楚地看到,許多城鎮居民仍然徘徊在醫療保障體制之外。因此,構建健全完善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在實踐中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的健康發展,就成了當前的應勢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
二、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在實現全民醫保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受到了廣大群眾的肯定和歡迎。但也應該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畢竟還處于試點時期,難免會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在實踐當中不斷加以完善。
1.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作為一項惠民工程,許多群眾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都持歡迎的態度,但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試點地區并沒有實現全覆蓋,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之外。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許多已經參保的居民對城鎮居民醫保的真正內涵和一些具體細節也缺乏了解。部分群眾對報銷補償費用期望過高,對設立的起付線不了解,對醫療費分段計算補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對報銷程序還不是完全清楚。這就有待于各試點地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把工作做實、做細,使廣大群眾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踴躍地支持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工作。
2.統籌層次低,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局部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一般為縣、市級統籌。統籌層次低,不僅不利于進一步分散風險,也不利于資金在全國范圍內調劑和發揮更大的互助共濟作用。從保障水平來看,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許多試點地區還是以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為主,最高報銷上限也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各試點地區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加大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財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門診大病風險的同時,要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探索統籌解決城鎮居民門診費用問題的辦法。
3.監督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健全
從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個別定點醫療機構仍有開大處方、開用藥目錄之外的藥和不合理的大型檢查等情況,導致部分群眾獲得的補償金額降低,也導致了參保居民對醫保制度的誤解和不信任。個別定點醫療機構把門診病人轉化為住院病人,誘導病人過度消費醫療資源,造成參保居民住院費用增長。有的醫院審查不嚴,個別患者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嚴重侵害了參保居民的權益。在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方面,也沒有建立包括基金運行分析制度、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和常規基金運行監督檢查制度在內的基金的收支監測預測預警系統,還沒有形成包括組織監督、民主監督、制度監督、行政監督、業務監督、審計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在內的內外部雙重監督體制[1]。
4.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障服務體系無論是在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應該看到,這與廣大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許多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醫療人員的業務素質還頗有微詞;就醫環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鎮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還很薄弱,亟待加強。
當然,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今后,要加進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務。
三、新時期健全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
被譽為“國民保健服務之父”的貝弗里奇曾經說過:病人因沒錢而拒絕醫療,這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個公民病有所醫,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障是每一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總體來看,我國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應該認識到,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我們以民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實踐當中不斷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1.加快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立法工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完備的法律框架
近年來,盡管我國城鎮居民的醫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但畢竟還處于試點階段,許多措施和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會保障法是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就沒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會保障制度。筆者認為,我國應制定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法》,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實施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將之嚴格納入到我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之中,明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
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顯得尤為重要。在政策設計上必須考慮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籌集多渠道、費用繳納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樣化、保險服務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籌集機制
首先要完善籌集機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堅持“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在繳費能力與醫療待遇之間找到個平衡點。在實踐當中,一方面應加大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的力度,提高廣大居民參保繳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穩定的配套資金保障體制,將各級配套補助資金固定下來,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財政支持。同時,中央、省級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城鎮居民的財政補助力度,以實際行動促進和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其次要積極拓寬籌集渠道。在將政府財政撥款和救助以及城鎮居民繳費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的同時,應不斷在實踐中拓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積極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外資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斷充實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體制
應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嚴謹長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進高效的管理網絡,構成科學簡約、調控靈敏的醫療保障管理體系,以實現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調控靈敏、服務周到的管理目標。在組織管理方面,受經濟條件限制,我國廣大縣級城市可以借鑒河南舞鋼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借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個現實性的制度體系進行監督和管理。較大的城市和條件具備的地區,應該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專門的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同時加強對制度運行的社會監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確?;鸢踩?]。
(3)規范運行機制
首先要合理確定參保范圍,明確保障重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主要是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中的廣大城鎮居民。在保障的重點方面,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應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層次和級別的保障標準。其次要科學制定費用支付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以確保支付待遇與繳費水平相適應,做到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針對醫療保障的運行特點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等進行深度研究和評價,以便為制度的進一步實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要按照管理社會化、服務人性化的原則,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有效、簡捷方便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3]。積極發揮社區醫療保障制度平臺的作用,依托社區平臺,建立醫保機構同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聯系制度,為廣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要加快社區醫療體制的創新,形成社區醫療服務、專業醫療服務和綜合性醫療服務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網絡[4]。通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調整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結構、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要想健康發展,在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的同時,還要積極推動醫療衛生、藥品流動體制改革。這三個方面同時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系到今后我國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它們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要把供需雙方由“信息不對稱”變為“信息對稱”,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質量與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能力,提高其選擇的主動性;通過建立醫藥專營制度,逐步實行醫、藥經營分離,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打破醫藥不分的壟斷體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
5.建立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加強衛生扶貧工作
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踐當中,要把對城鎮特別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作為促進城鎮居民衛生保健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合理結合起來。在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專項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基金,交由當地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過成立基金會,由專門機構負責進行運營。通過此項基金,對符合醫療救助的對象進行適當救助,以使比較困難的城鎮居民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繳費參保、減免醫療費用、建立社會福利醫院及實行定額補助等辦法解決。同時,要根據醫療救助對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辦法[5]??傊厌t療救助計劃與整個醫療保障體系有機結合起來,防止城鎮困難居民群體因病返困、因病致窮,避免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促進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王振平.我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初探[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7(10):p67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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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鄭秉文.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攻堅[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5.p79.
第一條為保障優撫對象醫療待遇,建立和規范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和《甘肅省〈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基礎,以醫療補助、大病醫療救助為補充,以醫療減免為配套,實行屬地管理。
第二章保障對象
第三條凡持有本市戶口的下列優撫對象適用本辦法:
(一)在鄉退伍老戰士、在鄉西路老戰士、在鄉失散人員;
(二)享受國家撫恤和生活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簡稱“三屬”);
(三)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
(四)在鄉老復員軍人;
(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六)參戰退役人員。
第三章醫療保險
第四條在鄉退伍老戰士、在鄉西路老戰士和在鄉失散人員的醫療保障按現行政策執行。
第五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此基礎上享受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具體辦法按照《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對集中供養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原醫療保障渠道不變。
第六條城鎮有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繳費。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按規定督促其所在單位及時繳費參保;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降低繳費率,不建立個人賬戶、單獨建立統籌基金的辦法,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第七條城鎮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參戰退役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原工作單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辦理醫療保險接續手續,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對從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可按有關規定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
因生活困難無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參戰退役人員,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八條在鄉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失散人員、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應全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九條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參戰退役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申請材料提出意見后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從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中給予適當補助,幫助其繳費參保。
第十條七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無工作單位的,由當地民政部門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中解決。
第四章醫療補助
第十一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門診補助。其中,一至四級殘疾軍人每年劃入個人帳戶資金低于我市離休人員門診定額標準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到離休人員門診費定額標準;五至六級殘疾軍人每年劃入個人帳戶資金低于離休人員醫療費門診定額90%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到我市離休人員醫療費門診定額的90%。所需費用由市財政部門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一并撥付到其參保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第十二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以及個人按比例負擔部分,家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民政部門審核后,在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中給予補助。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95%,五至六級殘疾軍人最高不超過90%。
第十三條城鎮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參戰退役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雖已享受城鎮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規定待遇,但醫療終結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經本人書面申請,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對申請材料提出意見后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分別給予每年500元或每年800元的醫療補助。
在鄉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或已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規定待遇,醫療終結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經本人書面申請,經所在鎮人民政府對申請材料提出意見后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給予每年1000元的醫療補助。
第五章醫療救助
第十四條民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對因患重大疾病,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的優撫對象,要優先給予救助,具體按****市城鄉醫療救助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醫療優惠
第十五條衛生部門按照方便就醫的原則確定優撫對象定點醫療機構,鼓勵優撫對象就近到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就醫。
第十六條優撫對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在鄉退伍老戰士、在鄉西路老戰士、失散人員憑《光榮證》或《撫恤補助金領取證》,殘疾軍人憑《殘疾軍人證》或《撫恤補助金領取證》,“三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伍軍人憑《撫恤補助金領取證》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取藥、優先住院,并享受《****市醫療機構設置濟困病床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各項減免及優惠待遇。
第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在醒目位置公示優撫對象就醫優先優惠項目,對優撫對象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
第十八條優撫對象患疑難重癥需轉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須按照城鄉醫療保險、醫療救助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章醫療補助資金的籌集和管理
第十九條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專項補助、省級及市財政預算安排、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吸收社會捐款等。
(一)中央和省財政專項醫療補助資金,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撥付;
(二)市財政部門根據我市優撫對象實際支付需求,每年安排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列入當年財政預算;
(三)市財政部門在每年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安排資金;
(四)社會捐助資金。
第二十條市財政部門對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管理。民政部門要設立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專賬,用于辦理醫療補助資金的核撥、支付等業務。對當年結余資金,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得平衡預算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民政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浪費醫療補助資金的違紀行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八章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由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部門管理并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
第二十三條民政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處理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按預算管理要求編制年度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預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顚S谩7e極協調有關方面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統一辦理無工作單位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手續。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負責及時撥付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金,審核民政部門提出的醫療補助資金預算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顚S谩?/p>
第二十五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做好已參保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工作,按規定保障參保優撫對象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分析,并會同財政、民政部門協商解決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二十六條衛生部門負責優先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組織醫療機構為優撫對象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療服務,提高服務質量,督促醫療機構落實優先、優惠、優待、減免政策,確保優撫對象醫療優惠、優待政策落到實處。
第二十七條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應如實提供所需情況,積極配合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調查核實。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具有雙重身份或多重身份的優撫對象,其醫療待遇按就高原則享受一種待遇。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所稱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認定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細則所稱參戰退役人員,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參加過為抵御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人員。
第三十一條因戰致殘的民兵、民工參照本辦法執行。
在城市中,正式部門的雇員和退休人員能夠獲得社會醫療保障,其他非正式部門的城鎮居民因個人收入水平的差距,獲得醫療保障和服務的水平存在著差異。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仍存在困難。在農村,新農合的籌資總額和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農民醫療服務需求之間仍存在較大差距,政府投入不足,地方政府配套資金沒有足額落實,不僅籌資能力差,而且統籌層次偏低,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因此,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部分人口還沒有正式被醫療保障制度覆蓋。
2保障統籌層次不高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在統籌層次上的終極目標是實現全國統籌,但這一目標的實現為期尚遠。目前,不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不同,比如新農合的統籌層次要低于城鎮基本醫保;而同一基本醫保制度在不同的地區統籌層次也各不相同,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統籌層次要高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獲得醫療服務的自主選擇性,同時,由于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互助共濟的程度較低,不同地區獲得醫療服務水平的差距較大。
3保障公平性較差
一個公平的衛生籌資系統應具備以下特點:首先,具有相同衛生保健需求的人能獲得相同的衛生保健服務;其次,人們支付的醫療衛生費用取決于他們的支付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的實現風險分攤,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制度社會互助共濟的功能。但在我國衛生服務體系中不公平的問題仍然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3.1衛生籌資結構不合理
我國的衛生籌資渠道分為三種:政府衛生支出、社會衛生支出、個人現金衛生支出。三種籌資渠道公平性逐級遞減。新醫改啟動以來,隨著政府衛生投入的增加,社會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我國居民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40.4%降至2011年的34.8%;社會衛生支出所占比重基本穩定;政府衛生支出所占比重顯著提高,由2008年的24.7%上升至2011年的30.6%(見下頁表),但與政府衛生支出比重一般占40%~60%的國際水平相比較尚有一定差距。衛生總費用中政府和社會醫療保障支出屬于公共籌資,具有較強的風險分擔功能,世界衛生組織在《亞太地區衛生籌資戰略(2010—2015)》中指出,公共籌資占GDP比重達到5%的國家通??梢詫崿F全民覆蓋。雖然近幾年來我國政府和社會保障投入增長較快,但其比重仍然較低,2011年公共籌資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為55.9%,占GDP比重為2.9%,與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標準尚有一定差距。
3.2醫療保險繳費不公平
主要表現在不同的保障制度之間的繳費水平不同,經濟狀況相同,繳費卻不相同;同一保障制度,經濟狀況不同,繳費相同,再加上收入信息的扭曲,就造成了籌資的累退性。比如: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高收入者的實際收入很難用工資標準衡量,而中低收入者的工資性收入卻往往是唯一的經濟來源;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中,采用固定繳費制,不與收入水平相聯系。而且,政府對這三種保障制度的補助政策也各不相同,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沒有任何政府補助。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盡管有一定程度的政府補助,但力度不夠。由此可見,我國仍需進一步加大政府衛生投入,提高政府對醫療保障的補助水平,降低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加強社?;鸬墓叫院惋L險保護的作用。
4保障運行效率不高
效率具有多方面的含義,包括有效的化解參保者的疾病風險、提高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技術效率和生產效率,優化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新醫改啟動以來,衛生總費用增長迅速。2009—2011年衛生總費用的平均增長速度為18.8%,高于2001—2011年(16.5%)的平均增長速度。然而,人們的醫療服務質量卻并沒有得到顯著提高,“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依然突出。由于實行醫療保障機構第三方付費,醫療服務提供者誘導需求,而且代表患者利益的第三方購買者談判能力不強,對醫療服務提供者難以形成有效的約束,對供方的支付機制存在缺陷,因此難以控制醫療費用的攀升。從衛生總費用的機構配置看,2011年城市醫院費用占衛生總費用比重39.7%,縣醫院占衛生總費用比重13.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占衛生總費用比重3.2%,鄉鎮/中心衛生院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為5.8%,根據2012年2月22日中國國家統計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1年中國城鎮人口比例51.3%,這個城市化率是按照全國城鎮人口與總人口的比值計算得到的,如果按照城鎮非農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的話城市化率應該要低于51.3%,通過衛生總費用的機構配置和我國人口構成情況的對比可以看出,醫療服務的利用和消費向城市大醫療機構集中,造成大醫院的擁擠,導致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的下降,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仍存在人員業務水平不高、設備落后等問題,無法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
5醫保組織管理體制沒有理順
目前我國的醫保管理體制還存在著一些弊端。就目前全國的情況看,各統籌區域內履行醫保經辦職能的部門組織管理體制沒有理順,有的統籌地區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離休干部醫保等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屬下的醫保經辦機構統一管理,有的則分屬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等多個部門管理,多頭管理、多重標準導致統籌區域內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
不久前,信誠人壽保險隆重推出“安心倚”終身醫療保險計劃,成為國內首個投連險,附加重疾醫療保障的保險計劃,在保險市場引起不小的反響,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市場對這類產品的需求。
無法抗拒的老齡化社會時代
年老是每個人人生的必經階段。但在它的表征出現之前,許多人都不愿意花太多的心思和精力去考慮這一似乎遙不可及的將來。
然而,根據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發表的《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指出,從2001年到2020年,我國正進入快速老齡化階段。這一階段,我國平均每年增加596萬老齡人口;到2020年,中國的老齡人口將達到2.48億人,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7.17%;到2050年,中國老齡人口總量將超過4億人,老齡化水平將超過30%以上。
這一連串的數字都在說明一個事實:無法抗拒的老齡化社會正在來臨。
健康醫療問題顯著
在眾多老齡社會矛盾中,人們最為關心的恐怕是健康醫療問題。老年人無法回避的體質下降、醫療費用上漲等成了人們擔憂的重點。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我國人口身體素質一般,老年人健康狀況不甚樂觀。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人口的平均壽命已經超過了71.4歲。不過,壽命的延長并不代表健康的延長。據統計,我國城市老年人中有2/3受到各種疾病的困擾,其中一半以上患有2~3種慢性疾病及伴隨的并發癥。
從社會基本結構看,“空巢老人”日益成為老齡化社會的普遍現象。在我國國情下形成的“4-2-1”家庭結構已經使在職人員承受著巨大的養老撫幼的生活壓力,想要做到面面兼顧實在太難,這也最終導致空巢老人的出現。
如今,我國65歲以上的空巢老人已經達到2340多萬人;城市空巢家庭達到36%,預計2010年將達到80%以上。也就是說,“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不得不改變了。
今時今日,一旦發生疾病,除了靠自己的綿薄之力外,可以依靠的就只有政府或機構提供的醫療保障,或者曾經投保的商業保險了。
醫療消費增長速度與收入增長持平,老人就醫負擔日益加劇。根據衛生部全國各級綜合醫院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統計顯示,1995年人均醫療費用為39.9元,2000年上漲至85.8元。2007年,這個數字繼續攀升,達到136.1元。也就是說,從1995年至2007年的13年間,該費用上升3.4倍。各級醫院中,衛生部屬醫院的醫療費用最為高昂且同比增長,從1995年的82.7元升至2007年的281.5元。
全國各級綜合醫院住院病人人均花費也在快速增長。1995年為1667.8元,2007年達到4973.8元。其中衛生部屬醫院的花費,從1995年的5026.5元上升至2007年的13117.4元。13年間住院費用上漲幅度在2.6~3倍。
再來看看這期間的居民收入水平增長情況。統計顯示,199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83元,2000年為6280元,2007年達到13786元。13年間增長了3.2倍。可以說,我國就醫費用的增長與居民收入增長基本持平。這是否意味著老年人看病不用太過擔心呢?
其實不然。我們不能忽略,居民收入的增長幅度是針對全體公民的平均值,包括了在職的年輕人以及退休后的老年人,其中年輕人的收入增長顯然高于老年人。換言之,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無法達到全國平均水平。而醫療費用的增長恰恰對老年人的影響最大,畢竟他們占所有就醫人數的大部分。也就是說,對于老年人,收入的增漲率敵不過醫療費用的增速,就醫花銷成了嚴重負擔。所以,為老年生活找個忠實依靠的觀念漸人人心。終身醫療保障顯優勢
在眾多商業保險的選擇中,終身醫療保障有其優勢。無論你可以活多久,它的保障是終身的,這就避免了“活太久”的擔憂。隨著年齡的增長,體質可能越來越差,如果此時保障停止了,那老年人將重新直面風險,而選擇終身型的產品就可以避免。
現售的較長期的醫療保險計劃有信誠人壽安心倚、民生人壽如意相伴、首創安泰醫儲寶以及長城人壽喜康人生等。其中,信誠的保險計劃是以投連險附加重疾醫療的形式出現,而其他三個產品均以兩全壽險為主險。
這里,我們比較了這四個產品的一些信息供讀者參考(附表)。
1.1定義
因為患病的原因導致需要承擔的醫藥費遠遠高于個人或家庭的凈收入者,即是本文所指的醫療弱勢群體,它涵蓋了以下核心的要素:一是因為疾病的原因;二是考察的是經過醫療保險報銷之后需要個人承擔的醫藥費(即報銷后個人需要承擔的凈額);三是與個人或家庭的凈收入作比較,個人或家庭的凈收入是指總收入扣除基本生活所需后的余額。
1.2類別
1.2.1低保戶、重度殘疾者
經過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低保戶、重度殘疾者,一般無收入或收入極低,國家所給予的救助金僅僅能夠維持最低的生活標準,一旦患病需要醫治時,就無法應對,所以他們理應被列為醫療弱勢群體。但是需要提請注意的是,對于這類人員應當實行動態認證管理,當他們的條件發生變化時,就需要把它們移除名冊;同樣的道理,當其他人的條件變壞而需要救濟時,就需要在名冊中加上他們的名字。
1.2.2年齡屆滿80歲及以上的老人
我國正在快速步入老齡化社會,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在老齡化社會中一對夫妻贍養四個老人的局面將會逐步增多,盡管老人或有不錯的收入,但是隨著年齡的增加,他們的收入增長速度不會同步,子女也不可能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但是他們用于醫藥費的開支必將同步增加,為此,本著從關愛老人的角度出發,將屆滿80歲的老人列為醫療弱勢群體就顯得非常必要。
1.2.3轄區內常住人口中高額醫療費負擔者
有一定的收入,但高額的醫藥費已經遠遠超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具體包含在以下情形中:
(1)參加城鎮職工醫保者。
(2)參加城鎮居民醫?;蛐罗r合醫保者。
(3)未參加醫保者。
1.2.4外來務工者
一般的城鎮中外來務工者占醫療弱勢群體的比例最大,其中表現最為突出的是農民工。他們按是否在戶籍所在地參保的情形,可以分為兩類:
(1)具有初始醫保者。
(2)未參加醫保者。
2入口問題的解決
進入醫保系統就是進入了社會互助系統,個體困難就可以借助眾人的力量得到解決,因此在構建醫療弱勢群體醫療保障體系時,首當其沖的就是要實現全民參保,將其納入統籌范圍,共享國家發展的紅利和眾人互助的愛心。
2.1解決弱勢群體醫保的實質分析
構建醫療弱勢群體的醫保保障體系的實質就是憑借全社會的力量,幫助病患者,不同參保人員在不同的時間段使用統籌資金來達到醫?;鸬钠胶膺\行(錯時消費)。來源于個體的繳費標準是固定的、統籌的醫?;鹂傤~也就固定,基金在運行中一般不產生增值(非經營情況下),更多的是健康的年輕人讓位于年老病患者先行進行醫療消費,如此一茬一茬地輪換,也就保證了醫?;鸬恼_\行。醫保基金運行的原則是:收支相抵、略有結余,所以隨著公民健康需求的無限增長而帶來支出增加的壓力,我們就需要確保收入規模的同步增加,否則就會出現支付危機。
2.2區分不同情況,采取多種措施實現全民醫保
本轄區內所存在的公民均在為轄區建設工作,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創造基本的醫療保障體系。
2.2.1本地常住人口,需要具備“兩保”,即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其中無收入、低收入、重度殘疾人員的參保費由國家或者所在單位承擔,本人免交。鼓勵有條件者購買商業保險:重疾、大病住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可選。
2.2.2具有初始醫保的外來務工者,實行二次參保,該二次醫保納入城鎮居民醫保管理,可在居民醫保條目下單設一類外來務工臨時居民醫保,凡是在當地工作一年以上均可參保費用由個人和單位承擔。
2.2.3無初始醫保的外來務工者,明確要求其需要在戶籍所在地參保,然后在務工地參加上述居民醫保中的外來務工臨時居民醫保。
3報銷待遇問題
建立多層次響應的互助、救助機制,把弱勢群體的困難多層分解解決,就會變得容易、輕松和現實,實施起來就會很順暢。
3.1正常待遇不變
凡是參加醫保的各類人員均可按照當地的規定正常享受醫保待遇,不再另外附加限制性規定,但是根據保險補償性原則要求,二次參保的外來務工臨時性居民醫保必須首先在初始地報銷,然后由現工作地報銷差額。
3.2對于年齡屆滿8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逐步給予全免費醫療待遇
首先在基本醫療中,提高報銷率,經過基本醫保和補充醫保報銷后剩余的余額,再用救助基金予以解決。
3.3高額醫藥費承擔者的特別解決措施
這里所指的高額醫藥費是指經過基本醫保和補充醫保報銷之后剩余的費用(一般是指住院費用以及視同住院的門診費),即患者所需承擔的醫藥費凈額。
3.3.1單位福利費的貢獻
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單位需要按照工資總額的14%提取職工福利費,為了充分保障職工的生命健康權益,建議國家允許對于高額醫藥費承擔著動用這部分費用,比例可以規定在10%~30%,即視參保人員在享受基本醫保和補充醫保后需要個人承擔的金額大小以及家庭的承擔難度,按照10%~30%的標準給予補助。
3.3.2建立醫保救助金機制
建立醫保救助機制最為關鍵的是基金的來源,只有具備資金儲備才能實施救助行為,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予以實現:
(1)醫?;鹉甓裙澯囝~的轉入。
(2)國家財政撥款(中央和地方共擔、以地方政府為主),啟動時以中央財政投入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地方財政投入為主。
(3)年輕人捐獻個人賬戶資金。年輕人具有年紀相對偏小、身體健康、患病幾率較低等特點,他們動用個人門診費賬戶資金的額度相對較小、節余資金額度相對較大,為了實現“以青養老”的目標,倡議年輕人捐獻個人賬戶的剩余資金給醫保救助基金,政府可以給予一定的鼓勵、優惠性政策,比如連續捐獻多少年或者多少金額,適度提高其住院報銷率、適度降低起付線等等。
(4)適度提高單位的征收率,比如1%。社會企事業及行政單位,被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賦予了具有救助弱勢群體的社會責任,因此,適度提高征收率而專設救助基金必具有堅實的社會基礎,而且也不會給繳費單位帶來大的負擔,所以是較為容易實現的。
(5)社會捐贈、出售福利彩票利潤的部分轉入、經營醫?;鹚a生的利潤、醫?;鸫婵畹睦⑹杖氲鹊?。
(6)民政線上的救助資金的適度轉入。目前很多救助(包含醫藥費的原因)是從民政那條線來的,為了更加專業和救助得當,建議根據救助的與醫藥費相關的數據將資金劃轉到醫保救助基金實行專項管理。在籌得足夠醫保救助基金的情況下,就可以有序地展開救助行為。在第一層次由單位福利費補助之后,對于剩余的需要個人承擔的醫藥費,可以按照下表所列出的條件及給定的報銷比率給予救報銷。
3.4救助行為延伸:相關機構的聯動
為了構建有效的對城鎮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體系,需要借助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實現,社會各單位及個人應當義無反顧地擔當起這份社會責任,就醫藥費這塊,還可以延伸到與此行為密切相關環節:醫療機構、藥品流通企業、藥品及藥用材料、器械生產商等??梢钥紤]:醫療機構減免藥品及材料的加成費、適度減免手術及治療費;藥品流通商可以按照進價銷售;藥品生產商可以按照廠價提供藥品等等。于是就可以為弱勢群體制發一張特別的醫???,直接有權取得該醫??ǖ娜藛T包括:常住人口中的低保戶、重度殘疾者;外來務工中初始在戶籍地參加新農合醫保、城鎮居民醫保以及無醫保者;一旦本地常住人員中發生個人承擔醫藥費凈額超過當地上年年均工資者,其醫??ㄐ畔⒔涐t保中心修改后,享受同等權利。持有該醫??梢韵硎艿揭韵聦崟r結算優惠:
(1)指定醫院就醫,費用減免15%~30%;
【關鍵詞】醫療保障 城鄉統籌 城鄉一體化
一、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背景
城鄉一體化即城鄉統籌,改變之前“輕農村,重城市”,“城鄉發展二元化”的政策與理念,加深體制改革與政策調整,減小城鄉之間的差距。在實現城鄉一體化過程中,要以城市帶動農村,農村推動城市, 互幫互助,幫帶結合,在發展中縮小城鄉差異,最終實現“二元”至“一體”的跨越。目前我國城鄉二元化結構根深蒂固,“三農問題”嚴重制約著經濟體制的改革與國民經濟的發展。二元化的社會結構,政府部門制定的政策均是偏向城市,重視城市忽略農村的做法直接導致了各種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平等。城鄉經濟關系日趨緊密,長期形成的二元化結構已經不能適應現階段經濟的發展,對現有城鄉政策改革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
二、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變遷
建國初期,鑒于建立醫療保障制度的時代背景,醫療保障被深深烙上了“二元化”印跡,醫療保障制度被人為劃分為城鎮醫療保障制度和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任何制度變遷和制度安排都在一定的歷史情境和制度環境中發生的,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變遷是社會變化與政府政策改變的產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于其所執行的財務制度在改革開放之后的環境下不可持續與干部社員在享受醫藥服務時不平等等諸多原因已經被2007年執行的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所取代。城鎮醫療保障制度也經歷了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醫療開支逐漸加大使國家和企業負擔加重,并且有嚴重的浪費現象見諸于報刊雜志。
三、現行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方針
對于城鄉衛生資源、醫療保障“二元化”差異巨大的問題,國家制定的政策中明確了“傾向基層”、“全民覆蓋”“城鄉均等”等方針。同時在制定的《社會保險法》中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一標準合并實施?!钡某青l統籌醫療保障的規定。城鄉二元化直接導致醫療保障結構的不公平性,不利于社會的健康發展,打破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二元化的格局,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城鄉一體化保障制度,將所有城鄉居民納入醫療保障體系,對不同階層的居民實行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根據“扶弱保強”的方針,加大對弱勢群體的扶持力度同時保持城鎮居民已獲得的“資源”。
四、實現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一體化的模式
探索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就是要面對落后的農村和發達的城市,改變城鄉二元化醫療保障制度的格局。在制定政策時,將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視為一體,統籌謀劃。通過對現階段政策的調整和體制改革,在整體框架消除制度上的阻礙,剪除城鄉之間的不平等。同時由于城市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國家應對農村加大扶持,城市反哺農村,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投入。只有在政治和經濟上使城市和農村達到一個相對的平等,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才有現實基礎。
五、“統籌模式”的三個階段
為了實現城鄉醫療保障一體化這個目標,針對我國現階段的國情,筆者認為城鄉統籌醫療保障模式比較適合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同時也有利于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鑒于城市與農村以及不同地區之間的經濟結構、政策策略、發展水平都有很大的差異,在實施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制度的過程中,各地都有自己的一套辦法,難以達到統一。城鄉統籌醫療保障模式只是實現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一體化的過渡形式,在這種模式下,相關部門應該破除現有的管理模式,以人民的需求為導向,初步覆蓋醫療保障人群,逐步銜接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建立統一的居民健康檔案,制定跨地域醫療保障制度的轉接辦法要實現統籌城鄉醫療社會保障制度。
(一)“實現全民覆蓋”。
此階段要完善城鎮醫療保障制度和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針對城鄉居民自身條件和需求,將全體城鄉居民都“放進”現有的醫療保障的范疇中,對不同層次的群眾用不同的火候進行一鍋燴。拋棄現有的戶籍制度,以群眾的需求為導向,加大宣傳力度,政府相關部門發揮主導作用,爭取將所有的群眾“請”進現有的醫療保障制度中。
(二)跨地域統籌。
改革開放之后,生產力得到解放和發展,農村出現大量剩余勞動力,人口流動加劇與人員身份變動頻繁。實現醫療保障制度“全民覆蓋”之后,在理順各種參加醫療保障制度的標準和待遇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各種醫療保障制度無縫連接和跨地區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三)統一管理。
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不是絕對的統一,是一種形式多樣化、待遇相對公平的統一。在這種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下,整合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障制度,將其納入統一的管理部門。形成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保障水平相互補充,受保對象信息共享,全國統一結算方便的城鄉統籌的一體化醫療保障制度。
六、總結
按照長遠的角度來看,在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之前,先施行現行醫療保障制度的城鄉統籌,實現醫療保障服務制度的一體化,有利于消化城鄉一體化過程中所產生的阻力。將在實施“城鄉統籌”模式的進程中,政府職能部門應明確主導地位,消除“市場失靈”與“社會失靈”帶來的影響,也可有效的引導資金與資源進行公平的分配。同時也應該把“城鄉統籌”的目標明確,就是確?!叭巳擞嗅t保,人人有保障”這個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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