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3 10:02:3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勞動解除合同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來源:文章屋網 )
《勞動合同法》第4章共計15條專門規定了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以下統稱解除合同),對解除合同的各種情形進行了分類規定,并對解除合同的后果也做詳細規定。這里主要提醒勞動者除了懲罰性解除合同和用人單位提高或維持勞動者待遇而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外,勞動者是有權獲得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權利的。
在解除合同時,勞動者一定要記住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若勞動者在解除合同后,沒有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是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也一定要保管好交接工作清單,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辦理了工作交接。
上海某公司招聘銷售主管,錄用條件之一是誠實說明相關情況,王先生前往應聘,在填寫公司制作的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時,王先生填寫了曾經在某家企業擔任過銷售主管的工作經歷。公司對王先生的工作經歷表示滿意,即與王先生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間,公司發現王先生的銷售業績始終不佳,銷售計劃難以完成,于是對王先生的工作經歷產生了懷疑。經過調查,公司發現王先生雖然在某家企業從事過銷售工作,但從未擔任過銷售主管職務,于是即以王先生在求職時提交虛假工作經歷為由,解除了王先生的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后,公司要求王先生立即移交銷售單據和客戶名單等資料,否則不予辦理退工手續;王先生則表示沒有什么工作資料可以移交,要求公司立即辦理退工手續,雙方由此進入僵持狀況。此后,雙方雖進行了多次的聯系,但均未取得結果。半年后,公司準備為王先生辦理退工手續,卻發現王先生的勞動手冊從未交公司人事部門,招工登記備案手續尚未辦理,于是通知王先生盡快將勞動手冊交給公司協助辦理招、退工手續。王先生則認為公司長時間未退工已造成自己很大損失,而公司對退工損失卻只字不提,因此拒絕前往公司協助辦理退工手續。此后,雙方再次進入了僵持狀況。又半年后,王先生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賠償自解除合同至今不能就業的經濟損失。
雙方理由:
王先生認為:公司以以往工作經歷不實為由解除合同缺乏依據,解除合同后又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造成自己無法就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認為:王先生提交虛假工作經歷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王先生在解除合同后拒絕工作移交并拒絕協助辦理退工手續,如有損失應責任自負。
評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試用期解除合同的條件認定和遲延退工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該條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依法約定試用期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能提供證據證實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那么,向用人單位提交虛假工作經歷能否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呢?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八條規定:"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根據該條規定,勞動關系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相互了解的權利和相互告知的義務,這是法規設定的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的誠信規則。因此,用人單位如在錄用條件中設定誠信條件,并在試用期內能證實勞動者違反誠信條件的,可以依據規定將此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應當按規定辦理退工登記備案手續。《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全工時制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在7日內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該條規定中,不存在可以遲延辦理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例外情形。
那么,發生遲延退工糾紛時如何確定損失賠償責任呢?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服裝店員工合同協議書一
甲方:
乙方:
1 、根據服裝銷售行業有關規定和勞動用工辦法, 經協商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共同簽訂本合同, 共同遵守執行。
2 、本合同期限為至____年____月,或無合同約定期限____________,可根據企業經營和用工需求,商議解決。
3 、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門市店鋪內營業員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4.1甲方應按照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態度,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
4.2 按個人工作能力和營銷經驗合理確定工資待遇,1個月為雙方共同適應期,期內薪金為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薪金為____________元/月,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勞動付出,調整浮動獎金為___________元/月。
4.3 為增強員工愛崗敬業,增強責任心意識,工作時間為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因行業特點和工作要求確定每月全勤獎為____________元/月。
4.4 為公司正常運作和約束乙方按規辦事,按月收取崗位抵押金__________元,計:__________元(按月扣除)
5、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5.3 乙方因個人原因請假休息,不支付勞動報酬,并應提前告知甲方妥善安排,同意后方可休假。
6 、合同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合同有關內容并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6.2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以及乙方工作適應能力解除本合同,按約定結清勞動報酬。
6.3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或法律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和經濟收益的。
6.4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 應提前45 日內通知甲方或經甲方工作安排合適接替人選同意。未按此項規定辦理,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崗位抵押金不予返還。合同正常終止后,甲方應保證全額退還甲方所繳納的崗位抵押金。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出現任何異議甲乙雙方均可向錦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和復議,公平裁決。
9、 請甲乙雙方認真閱讀,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服裝店員工合同協議書二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