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20 03:10:4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商業銀行托管業務風險管理探析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托管業務從商業角度來看是具有一定資質的銀行所發起的商業活動,也可以稱之為商業銀行業務。在托管業務中,商業銀行對客戶或者委托人的資產進行投資管理,在這個過程中,雙方需要簽訂合理合法的托管合同,并且遵從相關的銀行法律條例,以保證客戶或者委托人資金的安全。在托管業務辦理中,一旦合同出現問題,或者是銀行內部的管理制度出現紕漏,都會造成托管業務的法律問題,同時,由于相關的銀行法律條例正處于試用期,對于法律問題的解決方式并不明確,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1.托管業務中的法律問題
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金融業務范圍在不斷擴大,托管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并且在不斷地擴大,涉及的資金問題以及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問題越來越多。隨著金融行業的發展,現有的金融機構在不斷增加,商業銀行的業務種類比較復雜,從現階段商業銀行的發展形式考慮,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將會越來越激烈,金融客戶也會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不同的金融機構。這也就出現了相關的法律問題,由于不同金融機構的法律依據各不一致,在選擇商業銀行進行資金托管業務時,涉及的法律依據會受到局限,部分法律依據并不是直接針對托管業務而設定的。目前,只有《證券投資基金法》是針對商業銀行的托管業務出臺的,其中的法律和條例都是依據銀行的托管業務所涉及的法律條例而制定的,具有專屬性特征。除了《證券投資基金法》外,其他銀行托管業務的法律條例都不具備專屬性,也就是說不僅僅適用商業銀行的托管業務問題,同時適用于其他的金融機構的托管業務。通過對其他的法律條例進行研究發現,部分法律條例并不適用于銀行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而是在其他相關的法律條例中引進的。銀行托管業務主要分為以下兩種,一種是根據相關部門的規章制度為依據進行業務的辦理和審核,另一種是大型交易中所涉及的《合同法》當中的相關事項。商業銀行的托管業務不可避免地會涉及法律條例,大部分的商務糾紛并不是由于托管業務本身所造成的,不同類型的托管業務所使用的法律各不相同,所以,在托管業務中,托管人和委托人需要盡不同的義務和責任。正是由于不同銀行的托管業務托管人和委托人的責任和義務各不相同,在實施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法律糾紛。從權利義務的角度考慮,根據權利義務行使的區別,委托人有權選擇自己信任的托管人,以保證自身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2.托管業務中的法律風險
委托人和托管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具有自身選擇的權利,但正是由于委托人具有的獨立性特征,給委托人在選擇托管人時帶來了風險問題。委托人的獨立性決定了其是否具有辦理托管業務的資格,也就是說委托人的獨立性是辦理托管業務的前提和基本條件。通過對現階段的管理條例進行研究發現,部分法律條例并不完善,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些漏洞,對于委托人的權利沒有具體的相關規定,給委托人的資金帶來了嚴重的風險因素。商業銀行在辦理托管業務時,相對于企業單位或者個人來說,部分企業或個人對于托管業務并不是很了解,托管人在業務辦理時受到了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托管業務辦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一些銀行工作人員在托管業務辦理中存在誘導現象,處于私人原因或者是利益相關因素,誘導托管人改變原本的意志,按照業務人員的引導進行業務辦理。通過調查發現,商業銀行在辦理托管業務時,經常會因為法律條例方面的限制最終停止托管業務的辦理,由于現階段的法律法規正處于實施階段,相關規章制度還不完善,管理者作為托管業務的主導者,很有可能會利用法律條例中的漏洞做出對委托人不利的管理行為。對于商業銀行來說,管理者并不是固定的,通常會在業務辦理途中出現更換管理人員的情況,這樣一來,勢必會影響委托人業務辦理的獨立性,不利于委托人資金和財產方面的管理,并且給委托人的資金帶來風險。并且在相關的法律條例中有規定,由于委托人和管理人的共同因素造成的資金財產方面的損失,需要雙方同時承擔責任,所謂連帶責任原則,這對于委托人來說十分不公平。在商業銀行的托管業務辦理中,銀行的工作人員是整個環節的主導者,并且對于銀行內部的托管業務十分熟悉。而托管人通常是在業務人員的引導下進行業務辦理的,這也就造成了很多托管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還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在資金管理過程中,資金財產的損失是否是由于托管人的責任造成的,托管人是否是真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到了工作人員的有意引導,在相關的法律方面并沒有明顯的規定,在追究責任時也很難劃分。
3小結
現階段,由于我國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完全成熟,在涉及商業銀行的托管業務時牽扯的一系列法律問題還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法,在金融行業迅速發展的今天,需要不斷完善行業內部的管理和制度,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保證客戶的資金安全,盡量減少由于法律問題帶來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