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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企業在農村改革以及相應的市場體制形成過程中的發展歷程是一個值得思考的過程。首先,在農村經濟改革取得初步成功,而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初步展開的時候,變動巨大的經濟環境給予具有靈活體制的鄉鎮企業以巨大的發展空間,這使得八十年代中后期鄉鎮企業在中國獲得了迅猛的發展。在這一過程中,鄉鎮企業的發展不僅消化了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同時還為國家和地方,尤其是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財政收入。因此,發展鄉鎮企業,曾一度被譽為“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然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得鄉鎮企業外部環境不斷惡化,鄉鎮企業在經營機制、管理體制上的不完善也逐步顯現出來,并成為其進一步發展的障礙。更為嚴重的是,由于鄉鎮企業發展的分部勝和粗放性所導致的巨大的環境成本也逐步顯現出來,對鄉鎮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農村居民的生活帶來了嚴重的影響,這就促使我們要重新思考鄉鎮企業的發展過程,并力圖探討一條鄉鎮企業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 鄉鎮企業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迅猛發展原因
鄉鎮企業的發展是從社隊企業開始的,從1979年到1983年期間,社隊企業的發展已經改變了過去那種忽明忽暗、躲躲閃閃的現象,變得相當明確具體,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規范和制度。這為鄉鎮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制度基礎。從1984年1月1日開始,中共中央即用第1號文件的形式開始為社隊企業的大發展鳴鑼開道,“現有的社隊企業是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建議各省、市、自治區開始“選若干集鎮進行試點,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文件,同意農牧漁業部(現農業部)將社隊企業改名為鄉鎮企業,并指出:“鄉鎮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國營企業的重要補充?!?985年9月,《中共中央關于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指出:“發展鄉鎮企業是振興我國農村經濟的必由之路”,要積極地“鼓勵農民興辦鄉鎮企業”;1986年國家開始實施“星火計劃”;1987年國家開始建立鄉鎮企業實驗區……這一系列政策措施都直接改善了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
同時,幾年農村改革的成功,使得農村的生產力從舊的體制束縛中脫離出來,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和提高。1984年中國糧食總量達到4.07億噸,創歷史最高水平;棉花、油料、生豬等農畜產品也都超過了歷史最高水平。農業經濟的大發展直接給鄉鎮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物質條件,也大大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直接刺激了農民進一步發展鄉鎮企業的欲望。1985年,全國每個農業人口從鄉鎮企業中得到的收入已經由1978年的每月20.l元增加到了每月133.79元,增長了5.7倍;農民從鄉鎮企業取得的收入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從1978年的匕%增加到了1985年的34%,經濟比較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這一比重甚至高達70%- 80%(2)。農民還根據自己的經驗,總結出了他們致富的訣竅:“無農不穩,無工不富,無商不活”,“要想富,農工副”。這表明農民不但有進一步發展鄉鎮企業希望,而且也總結出了許多切實可行的發展經驗。
除了鄉鎮企業的發展具備良好外部環境以外,鄉鎮企業的內部機制也是其得以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鄉鎮企業作為我國工業化進程中的一支新生力量,其發展的先天特征就是模仿國有企業,以便實現低成本、低門檻進入市場。據測算,80年代末鄉鎮工業與國有工業之間的結構相似系數達到0.7539,其中,制造業0.8767,輕工業0.9160,紡織、食品和機械三大行業達到0.98511[3]。這種高度的同構現象,使得鄉鎮企業在許多市場上與國有工業形成競爭。由于鄉鎮企業靈活的生產、經營和銷售機制,同時因為國有企業的機制轉換尚未完成,國有資產產權虛置嚴重,轉制的整體環境給予了鄉鎮企業極大的發展空間。1984年以后,鄉鎮企業進入了發展的高潮期,大量的中小型聯戶及個體企業相繼產生,成為這期間鄉鎮企業發展的明顯特征,也大大推進了鄉鎮企業的發展。1984年,鄉鎮企業數達606.52萬個,其中,戶辦、聯辦企業占69.3%,總收入1537.08億元,比1983年增長65.5%,其中,鄉村兩級企業增長36.5%;1985年鄉鎮企業總收入又比上年增長66.9%,其中戶辦。聯戶企業總收入增長1.85倍;1986年全國鄉鎮企業總數中,戶辦、聯辦企業數占88.6%,鄉鎮企業總產值比上年增長29.8%。同樣,這一期間,鄉鎮企業吸收農村勞動力也增長很快,1984年增長61%,1985年增長34%,1986年增長13.7%[4]。在這一期間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對于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作了很大的貢獻。我國農村勞動力總數超過3億,按現有農業生產技術條件估算,起碼有近一半的勞動力需要從農業中轉移出來[5]。然而,此時城市的經濟體制改革尚未完全鋪開,城市中的第三產業發展還極為不充分,就業吸納能力不強。這些勞動力若向城市轉移必將影響到城市的穩定發展,雖然這是一種極為豐富的資源。因此,當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吸納大量農村勞動力,人們便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以期鄉鎮企業的發展既能解決農村中大量剩余勞動力,也能避免西方國家城市化之初的大量的城市問題的出現。
二、 鄉鎮企業發展的特點和問題
鄉鎮企業的發展在八十年后期和進入九十年代以后,發展勢頭受到了遏制,其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逐步顯現出來,同時其發展所造成的環境負效應也對其進一步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從外部環境看,首先,鄉鎮企業所面臨的資金短缺問題比較嚴重,國有銀行的鄉鎮企業貸款占全社會貸款總額的比重1993年只有8.5%,而1994年則下降到5%左右,1995年雖然回升到了10%,但仍是一個很小的比重,與其快速發展的狀態極度不匹配;另外國家扶持中西部鄉鎮企業發展的專項貸款的到位情況也比較差,只有規劃,而資金卻得不到及時落實。其次,國有企業經營困難,直接影響到鄉鎮企業的發展。從歷史發展角度看,沒有國有企業就不會有鄉鎮企業,往往是國有企業形勢好,鄉鎮企業的發展就是氣。因為鄉鎮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國有企業與鄉鎮企業的產業結構雷同,國有企業目前經營上的困難也同樣給鄉鎮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再次,東南亞金融危機所帶來的出口下滑,也造成鄉鎮企業出口競爭壓力增大,增長速度下降。金融危機所導致的我國周邊國家的貨幣貶值,雖然有利于其從金融危機中恢復過來,但是卻給我國出口同類產品形成了巨大的競爭壓力。鄉鎮企業產品出口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會面臨嚴峻的考驗和挑戰。同時,激烈的國際競爭加劇了貿易摩擦,使得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也加大了鄉鎮企業出口的壓力。此外,鄉鎮企業所承受的稅負不斷加重,企業自我發展能力減弱。在1994年國家推行新稅制,并開征了新稅種,同時取消了鄉鎮企業減免稅的優惠政策,使得包括流轉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土地增值稅在內的企業實際稅額明顯增加。鄉鎮企業除了應繳國家稅企業下崗人員的增多和職工自我風險意識的增強,城鄉居民還將會出現節約支出、惜購消費品的現象,鄉鎮企業的產品銷售困難重重。
從鄉鎮企業自身的角度來分析,我們不難發現鄉鎮企業的滯緩發展是有其必然性的。鄉鎮企業產權結構存在著一些缺陷,這是鄉鎮企業經營管理體制不規范的根源。鄉鎮企業的主體是鄉鎮集體企業,而集體企業的產權雖然歸社區農民所有,但實際上由社區政府所控制,所以,真正的財產所有者并不具備選擇經營者的資格。使問題嚴重的是社區農民是以集體的名義擁有財產所有權的,在這其中,個人權利被取消,因而導致了整個社區農民對社區政府的監督失去有效的動力。社區政府雖然被國家指定為農民集體利益的代表,但它不可能真正完全代表農民的利益,因為它的成員同樣是具有自利動機的經濟人。同時,因為社區政府只是控制集體企業的剩余分配,而不是完全占有,所以它也缺乏盡心盡責挑選經營者的積極性。經營者是企業權威的中心,他作出生產計劃,直接指揮生產經營,決定采取何種方式、何種技術進行生產,并且監督企業內部生產人員的行為,對他們的生產績效進行評價,決定報酬的支付結構和支付水平。經營者在企業中的突出作用意味著對他的監督和激勵同樣至關重要[6]。然而,在鄉鎮集體企業中,作為所有者的社區政府不能讓經營者獲得的權益與他所承擔的職責密切相關。社區政府不能讓經營者安全擁有集體企業的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因為如若如此,鄉鎮企業將成為經營者所有的企業,而不是集體所有的企業。所以,社區政府必須與經營者就企業權益和責任的劃分不斷地進行協商談判,并最終付出高昂的監督成本及部分企業財產和利潤損失。最終鄉鎮集體企業的經營者與所有者就出現了極大的信息不對稱,經營者損害所有者的行為更容易發生。如果再考慮到社區政府不是集體企業的財產所有者,企業的經營人員有時就是他自己的親朋好友,社區政府有可能與經營者合謀等現象,那么現今鄉鎮企業經營管理混亂、集體財產流失嚴重的現象就不足為怪了。
鄉鎮企業的產權安排中具有不利于其發展的因素,這直接導致了鄉鎮企業的經營機制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競爭,而同時我們還看到鄉鎮企業的發展不僅自身出現了問題,同時,其與環境的發展也產生了很大的矛盾。突出表現就是鄉鎮企業布局極其分散,“村村冒煙”,造成很大的環境污染。1992年的調查結果表明,在全國的2079萬家鄉鎮企業中約有1900多萬家分散地建在自然村里,占92%;7%的企業建在建制鎮里;只有1%的企業建在縣城里。這種分散布局的狀況目前仍然沒有什么改觀,而布局的分散性直接造成了鄉鎮企業污染的點多面廣,難以治理。同時,鄉鎮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一味追求大規模、高速度,給環境帶來了極為惡劣的影響。1985年,國家曾做過一項相關調查,結果表明,當時鄉鎮工業企業所排放的廢水、廢氣和廢渣占全國“三廢”排放總量的比重分別為10.7%。9.3%和11.l%。1990年這一比重分別為7.2%。12%和1.6%。除廢水排放比重有所下降外,其它兩項的排放量都大為提高;另據調查,受鄉鎮企業污染的耕地目前已達到2800萬畝(大工業污染耕地約為6000萬畝)。而據預測,到2000年,鄉鎮企業的廢水排放量就將達到120-220億立方米,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將高達270億元左右[7]。淮河流域小鄉鎮企業的污染已經給農業生產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許多耕地將永遠失去生產能力,正是這一趨勢的突出體現。
三、鄉鎮企業的未來——可持續發展之路
可持續發展這~概念是于1980年由自然保護國際聯盟(IUCN)首次提出的,當時只不過是環境保護主義急進分子的一個“說法”。各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廣泛接受并使用該詞是1987年以后的事。在1987年出版的《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將可持續發展描述成“既滿足現代人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發展”。然而,迄今為止,并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不過得到普遍認同的是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即基礎廣泛的經濟發展,是指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以及高效的、節省自然資源的技術進步等各方面協調基礎上的經濟發展。鄉鎮企業的發展在過去十幾年的時間中,與生態環境的綜合發展形成了很大的矛盾,其所形成的負面影響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的發展。鄉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是鄉鎮企業這支經濟發展的生力軍,是重新煥發無盡活力的必經之路,具體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一) 應全面推進股份制改革,打破地域界限,走集約化、規?;l展道路
鄉鎮企業的發展具有極強的地域性、社區性和封閉性,這不僅造成了鄉鎮企業的分散化發展,大面積惡性影響環境,甚至也形成了較為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設置了重大的障礙。在股份合作制企業中,無償量化給職工和經金外,還要承擔以工補農等各項社會性支出,以及多達上百項的基金、收費等額外負擔,所有這些,都使企業在經營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最后,消費市場的不景氣也影響了鄉鎮企業的正常發展。國內消費需求從1999年以來持續平淡,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幅都有所下降。此外伴隨著城鄉營者的股份是不能買賣、抵押和繼承的。個人出資購買的股份雖然可以流通,但是也僅僅局限于企業的內部。這一制度安排,結果將使得企業越來越走向封閉。這種封閉性不僅不利于企業吸引外來的資本,從而阻礙企業規模的擴大,而且也木利于本企業內部要素的優化組合,對企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形成很大的障礙。
從環境的角度來看,股份合作制也不利于防止環境外部性。環境外部性指的是某個微觀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對其它微觀經濟單位所產生的非市場性的環境影響,簡而言之,就是承受環境負面影響的通常不是造成這一影響的行為主體[8]。鄉鎮企業的封閉性,在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仍不能改觀,也使得受其環境污染損害的個人或經濟組織無法對其生產經營施加影響,這就把收益者和受損者完全割裂開了。因此,環境污染的排放量,最終將由收益者(鄉鎮企業)和受損者之間進行談判協商確定。但是,受損者由于比較分散,不是根據其經濟實力形成的一定組織,而同時鄉鎮企業由于能夠給社區政府帶來不菲的財政收入,因此社區政府將在這一談判過程中會給予鄉鎮企業顯性或隱性支持[9]。社區政府在社區中具有很大的決策權,因而,不難看出,這~談判過程終將導致有利于鄉鎮企業的決定,環境污染因而日益嚴重。這也就是當前許多地方的鄉鎮企業造成污染,但最終卻無法得到妥善解決的原因。
以上問題的解決,最終需要徹底推行鄉鎮企業股份制改革,走規?;图s化發展的道路。對于一些規模小、生產不穩定的集體企業,最簡潔的辦法就是以公開的市場競價的方式進行拍賣,這樣,一方面企業由獨立的經濟人所有后也就完全按市場規則進行生產和交易,從而克服了原來集體產權的問題;另一方面又可以通過盤活存量資本來提升鄉鎮企業的發展水平[10]。對于其它大部分鄉鎮企業,最為直接的辦法就是允許股份跨地區流動,這樣,將有利于企業資金的籌集和規模的擴大,有利于企業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也將有利于企業內部生產要素的優化。更為重要的是,流通的股份就為環境污染的受害者提供了對鄉鎮企業生產經營施加影響的機會,因而也為環境的改善提供了可能性。受害者與收益者同時持有鄉鎮企業的股份,將有利于他們之間降低談判的交易費用,從而將有利于鄉鎮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二) 培育法治精神,注重科技投入,提高文化素質
當今,知識經濟時代即將到來,知識和技術將成為決定現代競爭的關鍵。鄉鎮企業發展過程中,由于其以農村為依托,大部分生產的是初加工和技術含量比較低的產品,這在當今的市場競爭中將逐步顯示出其劣勢來。另外,鄉鎮企業中經營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素質也決定著鄉鎮企業的發展未來。
另一方面,傳統文化中的地域性和地方宗族觀念使得鄉鎮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法治精神極為缺乏。然而法治精神對于現代社會是極其重要的,因為隨著現代化大生產的發展,市場交易中的木確定性日益增強,要消除木確定性需要花費巨大的交易成本來搜集信息費用,但信任的建立可以減少交易中的不確定性,為市場交易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11]。鄉鎮企業的主要經營人員和生產人員的法治精神的缺失,使得鄉鎮企業在大范圍市場交易過程中承擔較高的信息成本,也使國家相應的區域性發展政策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因此,在鄉鎮企業中加強教育投入,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技術水平,將成為鄉鎮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堅實保障。
摘 要:鄉鎮企業在發展初期擁有豐富的社會關系,具有大量社會資本,這構成其高速增長的重要基礎。然而,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結構深刻變化,鄉鎮企業的社會資本開始下降,社會資本在傳遞信息、構建信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鄉鎮企業要實現新的發展,必須適應新的經濟社會環境,再造社會資本。
關鍵詞:鄉鎮企業;企業社會資本;社會關系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一度在國內工業生產中占到半壁江山。但九十年代中期以來,鄉鎮企業的發展快速回落,經濟效益整體下降,部分企業甚至出現“關停并轉”。盡管后來全面“改制”來努力實現產權的明晰化,鄉鎮企業依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鄉鎮企業奇跡般地興起曾激起人們的濃厚興趣,而其又迅猛回落更是引起學者的普遍關注,紛紛從產權、市場環境、二元經濟結構、內源發展等角度人手,對鄉鎮企業展開全面研究。然而,這些研究主要關注的是經濟條件變化,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社會因素的影響。鄉鎮企業植根于鄉村社區,其發展歷程深深地受到鄉村社會環境的影響,本文以社會資本理論為基礎,全面分析鄉鎮企業發展中社會資本的變化,力圖從新的視角研究鄉鎮企業的發展軌跡。
一、企業社會資本的涵義
一般來說,社會資本是指嵌入在社會結構或人際網絡的社會聯系中,為個人或組織所控制和利用,有助于實現其行動目的的顯在或潛在的各種資源。企業社會資本就是企業從各類社會網絡中獲得的、用于生產性經濟活動的資源集合。
1 企業結構性社會資本
企業結構性社會資本主要由企業、經營者的社會地位決定。企業的社會地位體現在企業與上級領導機關、當地政府部門關系,由此產生的社會資本就是從“上邊”獲得稀缺資源。這在計劃經濟體制中尤其明顯。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政府在經濟、政治、社會各領域都掌握大量的公共資源,這些資源的分配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如一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可能給一些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也可能使有的企業陷入困境。因此,盡管市場經濟中企業與政府的結構較為松散和間接,但它對企業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
經營者社會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社會結構中的相對位置,可以分為正式和非正式兩種,前者指那些長期存在并同其他相關地位發生穩定制度化關系的位置,如政治身份等;后者則指偶然的或臨時性的、同其他相關地位之間處于易變的、非制度化關系的屬性,如個性類型、道德素質等。經營者通過各種方式(如繼承、制度分配、社會化、創造性活動等)而獲得、占據各種社會地位,與此相關的權利就成為他們獲取信息、調動社會資源的途徑和動力。
2 企業關系性社會資本
企業關系性社會資本則更多地源于企業社會網絡和企業內部的信任、規范等。企業社會網絡是指企業在產品的產購銷過程中與其他貿易伙伴所發生的一些長期性和重復性的社會聯系,如業務關系、協作關系、借貸關系等等。在市場經濟中,企業這些聯系多而廣,企業就可能獲取大量社會資源:從相熟的、信任程度較高企業迅速獲得真實信息,在降低信息的搜尋、甄別、選擇成本的同時,及時得到有效信息,拓展企業的選擇余地;影響其它企業的行為選擇,增加交易的機會;在交易中增加信任,提高交易的成功概率等。
企業內部關系(企業所有者、經營者和職工之間的關系)對企業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企業內部關系協調、和諧,所有者、經營者和職工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人們之間團結,相互信任,認可并遵守共同的價值規范等,能夠提高人們對企業的忠誠,降低監督成本,成為企業發展的社會資本。
二、充裕的社會資本:鄉鎮企業興起的重要基礎
在發展初期,鄉鎮企業雖然缺乏物質資本、人力資本,卻存在豐富的社會關系,具有大量的社會資本,這構成其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鄉鎮企業的結構性社會資本主要表現為企業與地方政府的密切聯系,關系性社會資本則是由經營者的社會關系和企業內部相互信任產生的,
1 與地方政府的緊密聯系
改革開放之初,計劃經濟仍占主導地位,個體私營企業在經濟條件、政治地位等方面都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大多數鄉鎮企業是鄉(鎮)辦和村辦的集體企業形式,這種情況在以“蘇南模式”著稱的江蘇最為典型。集體鄉鎮企業與地方政府具有密切關系,能夠獲取種種優先權甚至特權,有機會得到地方政府所控制的短缺資源,這為鄉鎮企業發展提供了“第一推動”的原動力。如,鄉鎮企業創建時所需要的土地、機械設備、廠房等,很大一部分由當地政府半送半賣取得,價格很低或者是免費的;企業資金大部分源于銀行貸款,往往是采用集體擔保或集體貸款的方式取得的;鄉鎮企業的交易常常以集體信譽為保證,以此增加企業的信任程度,等等。
創辦企業是一個風險選擇。但在現實運作中,鄉鎮企業不是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承擔各種結果,其發展中的種種風險轉嫁給了集體。也就是說,鄉鎮企業的聲譽和經營風險都有地方政府擔保,集體性質使之一開始就沒有后顧之憂。
2 企業經營者的社會關系
鄉鎮企業的經營者一般是農村中所謂的“能人”,他們思維活躍,善于開拓,在本地具有較為廣泛的社會關系;他們中的很多人在改革開放之前就由于做工等原因走出鄉村,不但富有闖蕩經驗,對外面世界有更多的理解,而且把他們的社會關系網絡延伸到鄉村之外。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在信息交流、信息服務還很不發達時期,社會網絡成了人們了解外面的重要途徑。經營者可以通過社會關系,搜尋生產資料和產品的供求信息、企業融資信息、生產技術信息等;甚至在普通的人情交往中,也能發現和捕捉到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各種信息。
雖然經營者的大部分社會關系是弱關系,不能產生強烈的信任,但在企業交易沒有其它可憑借的情況下,也會以這些弱關系為依據,提高交易成功率,并有效節約雙方的交易成本。這在鄉鎮企業發展初期沒有信用歷史可供查詢時的市場交易中顯得尤為突出。
3 企業內部的信任
我國鄉村是一個以傳統文化為主導的熟人社會,個人、家庭的社會關系深深扎根于社區,人們之間相互熟悉、了解,因此,人們認可名譽、地位的約束力,自覺遵守相應的行為準則。這對鄉鎮企業的經營者形成了特殊的激勵和約束:從激勵來說,企業家所獲得的經濟性和社會聲望的回報是豐厚的,并且他所經營的企業可以向社區轉嫁風險;從約束來說,經營者必須考慮自己行為所產生的影響和別人的評價,努力表現出對企業的忠誠,在經營中自覺地盡職盡責。
鄉鎮企業的職工絕大部分是本地人,社區知識和傳統對他們的工作態度和行為也產生決定性影響。他們都比較熟悉對方的個人能力、信用、道德等,能夠依靠以前經驗做出合理判斷,因此,他們決定合作,就是認為對方值得信賴,可以給予充分的信任。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在監督較弱或沒有監督時仍然努力工作,充分發揮勞動積極性,從而大大降低企業管理中的監督需求;同時,他們基于互惠回報及“共同富?!钡钠诖苍敢鈱ζ髽I發展主動付出。所有這些,無形中大大增強了企業的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
三、社會資本下降及社會關系負功能的凸現:鄉鎮企業開始回落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我國開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全面轉型,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實質性變革;而鄉鎮企業經過十多年的高速發展,在實力大大增強、技術不斷進步的同時,內部關系也發生深刻變化。在這種情況下,鄉鎮企業的社會資本開始下降、貶值,社會關系的負功能日益凸現,其發展速度快速回落。
1 鄉鎮企業社會資本的下降
(1)依靠政府部門調動資源的可能大大降低。市場經濟要求不斷完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與此相對應,政府要真正轉換職能,不再對具體的經濟行為直接干預,而是突出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因此,政府對資源壟斷被打破和消解,其掌握的物質資源、社會資源迅速減少,地方政府尤為如此,因而鄉鎮企業從政府部門獲得的直接支持越來越少。同時,政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職能的增強,并未對鄉鎮企業產生多少的促進作用。如政府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證職工在退休養老、停職失業以及患病、工傷期間得到生活保障,發展和完善與有關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對國有企業或城市內的企業有明顯的減負效果,保證企業把主要精力運用于生產、經營;但是,鄉鎮企業植根于農村社區,這些社會支持和保障本來就是由社區內部提供,鄉鎮企業并不能從這些改革中得到多少新的發展動力。
(2)社會關系傳遞的信息價值減小。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大量中介組織應運而生,各種信息服務機構快速增加,企業利用市場獲得信息的能力不斷提高;同時,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大多數鄉鎮企業已具備相當實力,普遍建立了專門的信息收集、處理的內部機構或部門。通過這些正規的信息渠道,鄉鎮企業獲取的信息不僅數量多,而且質量高,具有更大的可信度、有效性和系統性。社會關系帶來的有效信息則較少,也比較零散,可以說,在鄉鎮企業發展初期信息匱乏的情況下,它可能對企業確定生產方向產生重要乃至決定性的影響(企業規模小,技術低,設備簡單,通用性強,轉產的機會成本很小,即所謂的“船小好掉頭”);但在鄉鎮企業達到一定規模時,它對企業的作用無論是從相對角度,還是從絕對角度來說,都是明顯減小,企業不可能再根據一些偶然信息而改變既定的發展戰略。
(3)企業內部信任的弱化。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傳統的思想觀念受到沖擊,積極追求利益得到社會的認可和支持,甚至有的人把經濟利益當作了唯一目標,有意無意地忽視價值、信任、聲譽等情感需要,更多地表現出“理性人”的一面。同時,鄉村社會由封閉走向開放,傳統社區受到來自內外兩方面的侵蝕,人們有了新的選擇,交往范圍擴大,因而不能完全預期重復博弈,社會流動速度加快,社會資本賴以存在的相應社會結構瓦解,社會關系在人們心目中地位下降,社區團結力顯著減小,另外,在一些發達地區,鄉鎮企業規??焖贁U張,職工的來源早已不再局限于本地,企業內部成了雇用被雇用或勞動分工的經濟互動,人們沒有共同的生活基礎和鄰里、朋友、熟人等人際關系。這些變革導致鄉鎮企業的內部信任弱化,消解了企業原有的激勵約束機制。
2 社會關系負功能的凸現
在鄉鎮企業規模壯大、結構趨于復雜的同時,其社會關系的負功能也日益顯現出來:一方面,一些社會關系不但不能產生效益,而且給企業帶來利益損失;另一方面,對無用甚或有害的社會關系,企業還必須付出一定的成本進行維持。
(1)社會關系對企業利益的可能損害。波茨明確提出,社會關系可能產生四個消極后果:排斥圈外人、對團體成員要求過多、限制個人自由和規范消除異己等。鄉鎮企業利用社會資本迅速興起的同時,無形中也限定了發展的方向,即出現“路徑依賴”現象,且企業發展越快,發展程度越高,企業的關系網絡越難以改變。第一,盡管經濟社會環境和鄉鎮企業自身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企業仍傾向于利用即有關系進行業務交往,遇到問題常常依照原來解決方式和解決途徑,自覺不自覺地回避不熟悉領域,對引進人才和技術缺乏積極性,沒有動力甚至沒有意識去主動接觸、開拓更大市場等;第二,有的社會關系不再促進而是干擾企業的正常經濟活動,企業的自主性受到影響,如企業內部熟人關系形成非正式群體,他們可能偏離了企業的發展目標,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再如鄉鎮企業與地方政府的特殊聯系,這時反而成了企業深受“三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之害的重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及其官員為了完成上級任務、解決社會問題甚至是追求私人利益,常常動用鄉鎮企業資源、挪用企業資金、要求企業安置就業等。
(2)維持無用或有害關系的成本。對鄉鎮企業來說,雖然一些社會關系失去了價值,甚至是不利于企業發展,企業往往不能采取措施切斷這種關系,而是仍付出一定代價來維持。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企業無法脫離這類聯系,或者代價太大。對鄉鎮企業來說,由于受客觀條件制約,與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不可能任意改變。如果企業強行擺脫這些關系,就會遭受更大的損失。毫無疑問,鄉鎮企業斷然拒絕地方政府的無理要求,可能一時保證了企業的利益,但在行政執法還不規范、尚未有效監督時,地方政府擁有較大的合法傷害權,或者是其侵權行為遲遲得不到糾正,企業會面臨更大的麻煩。結果,鄉鎮企業利益得失權衡時“兩害相權取其輕”,維持原來的社會關系雖是次優選擇,但也是最不壞的方案,是一種避害性的非制度化生存。二是這些關系將來可能有用。社會關系不可能在短期內形成,其價值具有滯后性且難以事前評估和判定,因此,當企業面對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寧愿平時多保持一些社會關系,以備不時之需。避免到時無法補救。
四、鄉鎮企業社會關系的重構:再造社會資本
九十年代后期以來,鄉鎮企業全面“改制”,力圖實現“二次創業”。然而,實踐效果不盡人意。事實上,社會資本對企業發展不可或缺,鄉鎮企業要實現新的發展,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環境的變化,重構社會關系,創造新的社會資本。
1 “改制”為什么沒有使鄉鎮企業再現輝煌?
鄉鎮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改制”,它最初指改革企業的產權制度,后來在實踐中逐漸明確為“改三制”,即改革產權制度、管理制度和經營機制。不可否認,“改制”確實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提高了鄉鎮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但是,僅僅通過完善制度并不能真正解決鄉鎮企業的關鍵問題。在現代企業,經營者與所有者分離帶來了委托一問題。由于信息不對稱,經營者有機會主義行事的傾向,即“道德風險”,如可以更努力工作卻偷懶,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成本,追求自我目標而不是實現企業的目標等。如果對企業家的行為進行監督,就要花費很高成本,甚至一些信息無論花費多大代價都無法獲得。
事實上,制度建立和實施是嵌入社會文化系統、交往系統之中,社會關系的功能不可能被制度完全替代;鄉鎮企業即使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仍要借助社會資本來促使制度執行、彌補制度缺陷,如通過企業文化、人性化管理等,提高人們遵守制度、努力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2 重構社會關系的原則
不同的社會關系能夠產生不同類型的社會資本,企業向社會關系投資有多種途徑。但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綜合考慮外部環境和自身發展狀況來確定社會資本重構的方向。當前,鄉鎮企業構建社會關系網絡的重點要實現三個轉變:
(1)關系網絡由封閉性向開放性轉變。閉合的社會關系網絡能夠形成穩定、有效的共同準則,產生相應的責任和預期,保證對不講信用者共同制裁,但是,關系網絡自成體系,限制了他人的加入,影響社會資本的增殖,一些社會資源甚至越用越少而得不到補充。另外,從整體角度來看,這也抑制他人對網絡內社會資本的涉取和利用。在信息技術發達的市場經濟中,企業之間的準則、信用、信任等可以通過市場來實現,封閉關系網絡的效用越來越小,而其負面效應則越來越大。因此,鄉鎮企業應著重社會關系的開放性、普遍性,努力擴大社會關系的范圍,對所有可能的聯系都開放,而不是僅限于特定的成員或組織,拓展社會資源的來源。
(2)由強調先賦性社會關系向后致性社會關系轉變。先賦性社會關系指企業建立時固有的社會聯系,如企業與管理部門的關系,它不易根據經濟社會形勢和企業自身的變化而變化;后致性社會關系指企業通過各種活動建構的社會關系,它是企業選擇和努力的結果。先賦社會關系使企業起步時優先獲得一些社會資源,順利進入市場,掘取“第一桶金”,鄉鎮企業興起時的社會資本主要由這種關系帶來的。但是,鄉鎮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先賦社會關系已不能滿足企業的需要,其中一些關系已失去作用甚或有害,因此,鄉鎮企業要積極實現后致性社會關系,保證關系網絡的多樣性和廣泛性,且隨經濟社會環境變化而不斷調整。
(3)重點由強關系向弱關系轉變。強關系能夠提供可預期的經驗和信任,動用網絡資源的能力強,但它數量少,傳遞的信息和知識重復性高。弱關系在社會經濟特征不同的個體之間發展起來,可以充當跨越社會界限的橋梁。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正規渠道傳播的信息往往是公開的、共用的,鄉鎮企業應該通過關系網絡,從不同群體得到更多的差異性、獨特性信息。弱關系不僅僅充當“信息橋”。它還連接著不同階層、擁有不同資源的人們,有效地利用弱關系進行資源的交換、借用,也是鄉鎮企業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環節。
3 重構社會關系的可能途徑
鄉鎮企業關系網絡的重構,就是改變原來社會關系的組成和結構。當然,不是全部重新建立新的社會關系,而是在原有社會網絡基礎上,不斷豐富和發展關系網絡,是對既有社會關系的“揚棄”。
(1)改造現有社會關系。對于失去效用或妨礙發展的社會關系,鄉鎮企業不可能輕易擺脫,也不應該采取簡單摒棄的態度,企業要對其進行適應性改造,有效降低可能損失和維護成本,努力從中發現新的社會資源。鄉鎮企業更多的是要積極主動地尋求其新的利用價值,因為社會關系具有通用性,為某種目的建立的社會關系可以傳遞其他內容。如鄉鎮企業與地方政府長期形成的聯系,雖然政府部門直接掌握的稀缺性資源銳減,但它們仍有多種方式支持鄉鎮企業——安排技術改進資金的投放,加強文化、教育、社會保障等社會服務,協調租用土地、基礎設施改造等。
(2)提高企業關系網絡的中心性。中心性是表示個體或組織在關系網絡與其他成員直接關聯的情況,一個行動者與許多他者有直接聯系,他的中心性就高。伯特把社會網成員之間關系間斷的現象稱之為“結構洞”,它為中間者提供了保持和控制信息的競爭優勢,因此,結構洞帶來的是機會,是第三者獲得中介的好處,它與合作和信任相沖突。鄉鎮企業要利用各種機會,在關系網絡的互動、交往中建立更多的直接聯系,減少“結構洞”,加快網絡傳遞信息的速度和增強信息的可靠性、準確性,降低中間人機會主義的風險,使關系網內互惠規范不斷加強,集體合作的價值得到充分發揮,所有成員共享網絡帶來的社會資源。
(3)積極構建新型關系網絡?,F在,鄉鎮企業實力不斷增強,活動范圍和活動能力隨之提高,企業要借助于豐富的業務交往、信貸交往、相互協作等,構建新的社會關系;企業家在廣泛的社會活動中傳遞信息和信任,積極宣傳自我,建立更多的人際關系。從而增強企業關系網絡的異質性,提高社會資源的數量和質量。從內部關系來看,鄉鎮企業要超越鄉村社會的熟人認同和信任,積極構建企業文化。通過企業文化,鄉鎮企業為內部成員創造和諧的人際關系環境和寬松的工作環境,使他們充分發揮各自能力、實現自我價值,利用其導向、凝聚和激勵功能,有效協調相互之間的利益,使員工互相信任和團結,形成強大內在凝聚力和向心力。
[論文關鍵詞] 鄉鎮企業;激勵約束機制;創新發展
[論文提要] 在中小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鄉鎮企業作為中小企業的一部份也越來越發揮作用。但鄉鎮企業在激勵約束機制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因此,實現對鄉鎮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的創新,是促使鄉鎮企業更好更快地發展的必然。
一、鄉鎮企業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1、激勵機制的制定缺乏科學性
鄉鎮企業在激勵機制在制定上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其主要表現:制度建立的隨意性和臨時性強,建立激勵機制很少作通盤的考慮和充分的論證,到真正付諸實施時,才發現制度的系統性差,可操作性差;制度的建立缺乏長遠的規劃,朝令夕改現象相對嚴重,有時對于同一種事件,今年一套激勵法,明年又是另一套做法,搞得大家無所適從,不知后年又將如何。當然我們并不是說建立制度必須一成不變,但也不應變化太劇烈、太頻繁,變化應該是個別的變,而不是大方向的變。
2、激勵機制的制定缺乏公平性和公開性
這里所謂的公平性和公開性指的是激勵機制的制定是否真正反映了一個企業的全體職工的意圖,還是只是老板個人的意愿。因此,企業激勵機制的建立應該代表老板和員工的共同利益和愿望。但是實際上,在很多企業里,員工“主人翁”的地位并沒能得到保證,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往往只是一句空話。從理論上分析,激勵機制在制定時應經過董事會的討論和認可,并經過“職代會”討論通過后才能最終予以貫徹執行。但在民營企業很難做到,因為老板說了算,老板的利益高于一。激勵機制的制定僅僅是老板個人的意愿,企業職工并沒發揮其“主人翁”的作用,而是成了老板的“打工仔”。
3、激勵約束機制往往成為“特權等級”的工具
激勵機制的內容特權等級嚴重,這是中國社會長期特權等級觀念在意識形態的反映。這種觀念在中小企業打下了落印。如,獎懲不當。即對經理層獎勵過重,對下屬員工獎勵過輕;對經理層懲罰較少,對下屬員工懲罰較多。在一個單位里每年評選優秀員工,這個獎項按理說是一個比較高的榮譽,但優秀員工所獲得的物質獎勵是很少的,就連少的獎金,有時也往往評上先進而充當了請客的資金。
二、建立一套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
1、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經營者市場
經營者特別是優秀的經營者,即一般所說的企業家,在我國是一種很稀缺的資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包括經營者資源的配置,都必須堅持以市場為基礎。因此,要搞好中小企業經營者制度的創新,首先必須培育和建立一個有利于選擇經營者優化配置的市場。否則,沒有一個職業企業家的隊伍成長和企業所有者采取開放式辦法選擇經營者的環境,而對經營者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建立也缺乏一種有效的衡量標準。綜觀一些發達國家和經濟發展比較好的發展中國家,他們對企業經營者的激勵標準,無論是年薪也好、獎勵也好,還是期股、期權等,一般都不是在上崗以后才定的,而是在市場選騁過程中的市場約束。因為,一個經營者只要過去的經營業績好,其市場信譽就高,在市場上就有人或單位愿意以更好的職位和更優厚的待遇去聘請他,反之就可能做個一般成員也沒有人要。其實,任何一個優秀經營者,主觀上都希望實現經營者的自我價值,這就足以說明,盡快培育一個經營者市場,是必不可少的基礎和前提。沒有這個基礎和前提,要實現企業經營者的制度創新和建立起一套對經營者的有效激勵和與約束機制是很困難的。
2、建立一個直接監督的約束機制
客觀地講,中小企業的運行機制是較大企業靈活的。但實際上,在“靈活”中又顯得有一些“松散”。正因為如此,企業老板要對企業實行有效監督控制,應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必須實現企業信息對稱。減少信息不對稱的最佳辦法,就是實現委托人通過監督人獲取更多信息。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對經營者行使監督職能,在發現經營者偏離股東目標時,有權決定減少其各種形式的薪酬甚至予以解雇。二是必須建立可控性財務體系。財務體系可控性是指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必須與企業的財務管理內容具有高度相關關系,企業的理財人員對其能夠控制。從種意義上說,對企業目標管理的控制就是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的控制。因此,建立企業經濟責任制,明確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就是一種責任約束。不過,財務管理目標量化標準要科學。三是必須建立獨立審計制度。在中小民營企業建立獨立審計制度,出于以下三方面理由:會計目標的多元化,提高了審計風險;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增加了審計的法律責任;內部審計制度的不完備和它天生具有的“畸形”,使得內部審計成為經營者的附庸。因此,中小企業審計應獨立于董事會之外,直接向老板負責。只有這樣,才能起到直接監督作用。
3、建立一個人性化的人薪酬激勵機制
與外部競爭性市場相比,人薪酬激勵是一種內部激勵手段。人性化的薪酬激勵機制,就是要以人為本,要把人放在企業核心地位?,F代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下顯性激勵的機制安排主要是在傳統的短期固定工資基礎上,根據經營者的工作業績,以經營者參股、股票期權、效益贈股連動等方法對其進行長期績效獎勵,這就體現了“以人為本”。通過上述激勵制度的安排,可以將人的自身利益與公司的整體發展聯系在一起,將人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結合起來,從而促使人和委托人的利益趨于一致,避免人出現過分追求自身利益和短期利益而侵蝕委托人利益的現象。這一機制可以引入到中小企業。但是,激勵標準以什么作為參數,到底訂到什么樣的水平為好,也是一個很復雜而敏感的問題。訂低了,起不到有效調動和發揮優秀經營者的作用;訂高了,企業本身難以接受。這就需要企業老板們綜合權衡,主要是考本企業的發展戰略、經營目標、企業財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后勁等因素。
4、建立一個合理而科學的激勵機制
鄉鎮企業可以試行推行年薪制,對員工除注重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外,還要積極探索對管理者的激勵機制。其中一種較好的方式就是給高層管理人員以管理股份,這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只要員工在公司干下去,管理股份永續存在,如果員工離開公司,管理股份仍然歸還股權所有人。有人提出是企業就可以用股票期權方式激勵。本文認為,鄉鎮企業不適用用股票期權的方式來激勵,事實上也難以有股票。股票期權制度是國際上通用的旨在激發和調動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企業經營管理能動性、以提高上市公司運營質量和運營效益的一種激勵機制。在國際上通常的做法是給予企業的管理人員一種權利,允許他們在特定時期內(一般3-5年),按某一預定價格購買本企業普通股,這種權利不能轉讓,但所購股票仍能在市場出售。根據我國鄉鎮企業的情況,可以做一些變通,其具體作法是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報酬中的一部分,無償但有條件地分配或獎勵給公司高管人員。這種激勵制度將企業經營者的個人所得與企業的長遠利益、企業的資本升值及廣大股東的利益得以很好地結合,不僅有利于激發高管人員經營管理的能動性,更有利于提高鄉鎮企業的質量和素質。
5、要建立起科學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要建立起科學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從制度上強化所有者對經營者的有效約束問題。這不僅是公司制企業能否正常運轉的核心,也是企業經營者制度創新能否取得應有成效的關鍵所在。因為,一個真正的現代企業,其所有者、決策者、經營者、監督者四方都必須到位,并形成一種既能互相協作,又能互相制衡的機制。即股東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所有者對企業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這是企業發展的保證);由董事會負責實施決策(這是企業發展的動力);由優秀的經營者全權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這是企業發展的關鍵)。并且,由監事會專門負責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的活動,只要發現企業有可能虧損或者有某種違規和違法行為,就隨時提出警告,甚至可以向股東會提出改組董事會,或向董事會提出改聘經營者等建議。也就是說,不僅必須采用制度性的方法來解決老板對經營者必不可少的監督問題,而且可能減少甚至基本上避免因為經營者經營不善和失誤而導致的企業損失。
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一些企業和經營者鉆政策的空子,侵占國有資產的現象和行為已引起社會、輿論的強烈不滿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但是,“先行一步”的鄉鎮企業改制也存在著類似問題。由于鄉鎮企業轉制面廣量大,很大程度上侵占國家、集體資產的現象比國企改制侵占行為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此群眾反映十分強烈,同樣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予以糾正,以確保國家和集體資產少受和不受損失。
確實,鄉鎮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既搞活了鄉鎮企業,也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這無疑是十分必要的和十分正確的,本無可厚非。但是,在鄉鎮企業改制過程中,一些地方因對政策掌握不準,導致操作程序失誤和處理不當,急于求成,為改制而改制,產生了“名售實送”等問題。如此“轉制”不僅與黨中央、國務院的政策要求不相符,而且也有悖于構建和諧社會。如果繼續聽之任之,熟視無睹,不切實加強管理,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糾偏和解決,勢必違背改制的初衷,造成集體資產更大的流失,不利于當地經濟的發展,不利于鄉鎮職工的就業和社會穩定,不利于社會風氣和黨風廉政建設,甚至影響到改革的成敗。
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建立和完善,經濟領域一些存在的問題已逐漸顯露出來。鄉鎮企業轉制是經濟領域改革的必然產物。但是,在鄉鎮企業轉制過程中,一些企業和經營者侵占國家和集體資產的現象和行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少現已“浮出水面”。據了解,這一問題帶有一定的傾向性、普遍性,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針對鄉鎮企業產權改制中存在的侵占國家、集體資產的情況和群眾對此反映強烈的問題,日前,我們對鄉鎮轉制企業進行了“回頭看”、“回頭算”的審計。審計發現,鄉鎮企業改制過程中確實存在著侵占鄉鎮集體資產和資產流失的現象,有的還相當嚴重和突出。
一、鄉鎮企業產權改制中集體資產流失的現狀
一是對企業的有形資產價值低估,對無形資產不評估或低估而造成資產流失。有些鄉鎮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對企業估價過低,導致低價出售,使集體資產流失。如某鄉服裝廠未按程序進行資產評估便被鄉政府以70萬元出售,后購買方請中介機構評估,資產達200余萬元,可謂一夜成了“合法”的暴發富戶。
二是在企業資產出售過程中,未按資產的市場價格出售而造成資產流失。一些鄉鎮為照顧企業內部職工或者其他關系而有意不按照清產核資的賬面價值出售或打折出售企業,更不采取面向市場、面向群眾公開招標的方式來決定企業資產的市場價格,而是低價發包,低價租賃。如某鎮造紙廠固定資產890萬元,承包給私人每年只“象征性”地收承包金10萬元。
三是對出售收入管理不嚴,缺乏制度,使用不當而造成資產流失。不少企業資產出售款回收大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但由于種種原因,有的對到期回收款該收的不收,或者收不回。如某鎮企業改制已經4年多時間了,但是應收轉制款還有1000多萬元至今未收回,雖然也在著力催討,但企業以經營困難為由,一拖再拖,遲遲不想交,說穿了就是想抵賴竊為己有。有的未到期的回收款也因當時改制時留下的“后遺癥”,企業經營者千方百計找借口到時想拒交,因此這些款項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存在較大的風險。
四是亂上項目,盲目投資,經營決策失誤而造成資產流失。一些鄉鎮領導為了政績和面子,不顧市場需求,自以為是,仍逼著企業上項目,搞建設,在“一畝三分地”上“聽也得聽,不聽也得聽”,干預企業的經營和決策。一些企業急于發展,“心急吃不得熱豆腐”,無視自身經濟狀況和市場需求,不切實際,貪大求洋,對市場缺乏可行性研究,投入資金“打水漂”,甚至于企業開張之時,也是企業關門之日,損失和浪費嚴重。
五是政企不分,產權不明,政府到企業亂報支而造成資產流失。企業雖然改制了,但有些鄉鎮政府及領導還是習慣于“穿新鞋走老路”,以父母官自居,仍念念不忘向企業伸手,要這要那,一些不合理的開支“習慣成自然”地放到企業開支,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企業以此而拒交或少交應交的轉制款項和各項規費。
六是變賣企業,急于兌現而造成資產流失。一些企業資產明顯低估,企業經營者特別是一些原企業經營者更是心知肚明,撈肥了一把,但生怕夜長夢多,便找出市場不景氣等借口,急于變賣企業,急于兌現,而后拍屁股走人,把企業職工“扔”向社會,有關部門發現問題后進行查處時,已是人去樓空,往往是“老牛過河拉尾巴——無濟于事”。
當然造成集體資產流失的原因還有許多,且形式多種多樣,但以上這些不能不說是最主要原因。
二、鄉鎮企業產權改制中集體資產流失的成因
1、評估業務不專業。由于轉制企業面廣量大,時間緊,任務重,人手少,對企業資產清查評估不得不臨時抽調“人馬”搞突擊,而這些人根本不具備資產評估資格,加之當時能參與資產評估的社會中介機構少,資質低,經驗缺,對企業資產評估不按規定操作。有些中介機構為了圖省事,評估少規范,導致評估草率。
2、改制程序不規范。一些原主管部門過分強調企業轉制速度,放松標準,為動員和鼓勵企業和經營者“吃螃蟹”的積極性,手續一減再減,條件一寬再寬,速度一快再快。有的人“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用原則做交易,對國家和集體資產少評、低估現象“睜只眼,閉只眼”,采取寬容、忍讓的態度。
3、財務賬目不清。少數企業在改制前財務不經過審計或不全面審計,不清查企業的往來,不核實企業的資產,弄虛作假,企業有隱形的賬外資產。如有的企業將購置的小汽車、摩托車等貴重商品只作費用列支而不作固定資產登記,甚至將這些資產處置后的資金轉到賬外,形成“小金庫”;有的出于小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千方百計壓低企業資產,想方設法夸大企業負債,故意隱匿企業資產,借機達到以少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回報”;有的企業改制時對一次性攤銷的低值易耗品不作實物登記。
4、資產評估不實。鄉鎮企業的資產評估一般由鄉鎮資產評估小組操作,評估結果由鄉鎮政府確認。由于種種原因資產評估不夠全面,往往只注重對廠房、設備等有形資產的評估,而忽視對企業品牌、技術專利等無形資產的評估,造成評估后企業資產低值、減值,無形資產無價值。
5、資產審批不嚴。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和評估人員及有關主管部門出于種種原因,輕信企業或經營者的偏面和不實之詞,未經有關部門的核準同意,擅自將一些企業應收款項作為不良資產(呆帳)給予核銷,將一些應付款(有的實際上已不需要支付),也虛列帳目,同意支付,從而減少國家和集體資產。相關的部門為了使企業改制后能“輕裝上陣”、“無后顧之憂”,對企業申報的損失額悉數審批,甚至對某些不符合核銷條件的呆賬、壞賬也大開“綠燈”,大開方便之門。
6、產權界定不明。由于鄉鎮企業產權關系不夠明晰,產權邊界模糊、債權債務不清、產權歸屬含糊、產權責任不明。因此在產權界定方面表現出隨意性。各方面不是想給企業“輸血”,而想給企業“抽血”,都想分一塊、占一股,形成了許多“名堂股”、“花樣股”,變相減少了集體資產,給資產的保值增值帶來帶來難度。
7、產權交易不嚴肅。有的企業在產權出售或轉讓時,忽視了無形資產的轉讓,對資產過多地剝離,或憑藉掌握企業核心技術及銷售渠道而壓價購買,造成了存量資產在轉讓、出售過程中的流失。
8、改制費用大。改制費用無章可循。招待費失控、辦公費用、旅差費、補助費、電話費報銷無節制,有虛假發票,白條列支的現象;一些中介機構、主管部門不執行對改制企業的優惠政策,高標準和重復收取費用,使改制企業“雪上加霜”。原因在于:一是改制經費開支、使用、管理等沒有具體的明文規定,二是改制是完全徹底轉換產權關系,因此許多人視企業的資產為“唐僧肉”,且認為“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那個店了”,“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于是“借此機會”過來分享“最后的晚餐”。
三、鄉鎮企業產權改制中集體資產流失的對策
1、改制目標應明確。鄉鎮企業的改制不是為了改制而改制。改制起到什么作用,改制須解決什么問題,在改制前就應明確,否則,盲目地改制,效果不但不好,負作用也大。如有的鄉鎮企業改制,職工入了股,實行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但改制后與改制前沒有多大變化,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起不到多大作用。因此,明確改制的目標非常重要。改制要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總的目標,使企業成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市場經濟主體。改制中,首先要明晰產權主體,實現產權主體人格化,弄清誰是集體企業的真正所有者,企業的所有者是集體,但應明確這個集體是由哪些自然人或代表組成。其次,確立企業法人產權,實行政企分開,使企業成為獨立經營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鄉鎮企業也要參與市場競爭,應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建立法人產權制度。
2、產權界定要合理。在很多地方鄉鎮企業改制時,把鄉村集體企業資本的大部分或全部界為鄉村集體股,在產權形式上與原有企業形式其實別無二致,意味著集體存量資本仍然沒有實現人格化。原因是,若集體股占大股,那么鄉村政權就會控制企業,又形成政企不分的情況。另外,集體股的股權又有誰來呢?所以,針對目前的情況,集體股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對鄉村集體企業改制時,集體股設置比例不能過大,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盡量將企業的存量資產部分或全部量化給個人,避免由集體組織繼續掌握企業的控制權。將集體資產量化給個人,把“分”與“賣”在一定程度上結合起來,即所說的“配股”或優惠購股??紤]到企業職工的長期積累貢獻,有條件的企業應在資產評估后,將退休職工的退休金、醫療費、遺屬撫恤金等從資產中剝離出來,作為職工的專項資金,以保證退休職工過去對企業的貢獻仍能有相應的回報。對剝離各項資金后的企業凈資產,應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根據企業中勞動和其他生產要素的原始投入及歷年形成之價值來劃分股權。
3、資產評估應客觀。鄉村集體企業資產低估出售在一些地方企業改制中比較普遍,如有的鄉鎮企業改制后的年紅利率達40以上,在企業沒有較大的技術創新舉措,產品不是市場上的奇缺產品的情況下,如此高的紅利率只能由改制時企業資產嚴重低估來解釋。因此,企業改制資產評估應重視下列問題的處理:一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程序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所、和資產評估所等中介機構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二是評估要嚴格遵循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資產評估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現象,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的經營往往最清楚,這就為他低價購買集體資產提供了條件,因而評估后的資產折股應通過公開招標,用競爭拍賣的方式進行出售,防止一部分企業經營者通過隱瞞企業資產為其低價購買企業資產。三是評估時應考慮到企業的無形資產。
4、法律手續需完備。改制企業必須完成資產評估,產權界定,注冊資本驗證,轉讓(租賃)協議公證,工商變更登記和銀行債權、債務落實,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帳務調整等法律手續。但由于一些地方改制比較匆促,一些企業相關的法律手續沒有辦好、辦齊,應該予以完備。在其中要特別抓好四方面的法律文書的完備:(1)股東親自填寫的股份認購書;(2)全體出資人共同簽名的出資協議書;(3)股東會議通過并且股東或股東代表親筆簽名的企業章程;(4)股金到位后由企業董事長簽發的股權證書。這四項材料是確認股東資格,股東權利和義務,股東承擔投資風險的最終法律依據。沒有這四項材料的企業“改制”,只能是一種“改制包裝”。有的企業正是忽視了這一點,或在此“關鍵”上弄虛作假,造成企業改制后因內部權益關系缺乏法律依據而引發種種矛盾,甚至混亂和分裂。
5、審計監督需加強。應當對改制企業要全面進行資產清查和財務審計,嚴防企業隱匿資產,逃債賴賬。做到未從事清產核資、未落實金融債務、未進行財務審計的企業不得進行改制。要加強對改制企業的審計監督,建立和健全科學的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和考核制度,找出企業資產、財務管理的薄弱環節,有效地防止和遏制集體資產的流失,促進集體經濟發展。
6、新企改制應規范。一是加強評估管理,提高評估質量。由于鄉鎮企業的資產評估缺少相應的可操作性的法規,可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進行操作。要加強對鄉鎮評估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評估人員的素質。對資產總額較大的企業,要委托具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評估資格的社會中介組織進行評估,以確保評估質量。二是加強資產管理,履行審批制度。對企業申報的財產損失要按程序、按權限嚴格審批。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壞賬、呆賬核銷時,要做到賬銷案存,特別要防范和制止各種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把好資產損失審批關。加強集體資產的投入管理、存量經營管理和權益分配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三是加強市場管理,規范交易行為。要加快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搞好閑置資產的合理流動。對“先售后股”和售租結合的企業,其資產在轉讓、出售過程中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并做好產權轉讓、出售資產的回收和管理工作,回收的資金應由鄉鎮集體資產委員會管理。通過產權市場轉讓、出售,使集體資產向高效益領域轉移,為集體資產的最佳優化組合和配置提供有利的條件。實行有償使用,規范集體資產營運和管理。
四、解決鄉鎮企業產權改制中的一些模糊認識
鄉企改制是必要的,但改制不應該成為政府甩掉財政包袱的工具,既不應該是新經營者的免費午餐,更不應該是政府的免費午餐,而應該是造就新制度的過程。改制成功與否,關鍵要看能否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能否有利于當地的就業和社會穩定,能否有利于小城鎮建設。改制不是人為地造就富翁,這一原則應該遵循。有些鄉鎮集體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存在著認識和做法上的偏差和錯誤,往往忽視了企業集體資產是屬于所有權主體——全體農民的這樣一個事實,把集體企業明售暗送,有的企業僅以集體投資的增值或折舊來簡單地確定企業的資產凈值,出現了很多的“一元錢企業”、“零資產企業”。這里雖然有企業負債仍至資不抵債等原因,但更多地還是由于未評估或評估不準造成的。從改制的程序要求來看,對企業資產的凈值必須有嚴格的評估,要按評估程序辦,同時還要把企業的無形資產如品牌、商標、商譽、知名度等都計算在內。有些鄉鎮企業在轉制前是以承包形式經營管理的,很多人包括社員和職工對這種承包的理解為上級把企業承包給了廠長、經理個人,除了我們的福利待遇外,增加的部分都是廠長、經理個人的。其實,這種承包只是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的一種方式,承包是針對整個企業的,企業不但要對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的責任,而且還要向上級經濟組織按合同交納承包金,企業增值部分仍然是集體的,不能認為除了職工工資待遇,除了原集體資產和上交的承包金外的資產都是廠長、經理的。這樣認識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因此,要杜絕通過承包轉制把集體資產堂而皇之的變成原廠長、經理個人的資產,進而使原企業承包人和轉制后的所有人借轉制之機把其擁有資產合法化。而那些把“企業一賣了之”、“一改了之”的甩包袱“轉制”,根本上是侵占國家和集體資產的違法行為,與企業產權合法改制不能等同視之,相提并論。
五、切實加強對鄉鎮企業產權改制的檢查監督
鄉鎮企業產權改制也是“摸著石頭過河”,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差錯。因此,為維護鄉鎮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很有必要加強檢查監督,對改制企業進行“回頭看”,“回頭審”,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糾正存在的問題。雖然企業已經轉制,行政部門似乎“不便插手”,但是,對于企業違反財經紀律,侵占國家和集體資產的現象和行為不能等閑視之,“該出手時就出手”,做到有錯必糾,有誤必改。對侵占國家、集體資產和資產流失的現象和行為,不要以為企業已改制了,政府不能出爾反爾,不能“越位”、“越權”,進而麻木不仁,袖手旁觀。其實,這是一種政府不作為和少作為的行為,不僅是管理上的缺位,而且也是對法律、法規的缺失,更是對應負責任的缺責,同時對社會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有百害而無一利。事實上,鄉企產權制度改制后,政府雖然不能平白無故地干預企業經營和生產活動,但并不是說可以放任不管,放任自流,對企業違法亂紀,侵占國家、集體資產的現象和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是不能管,而是有權管、有權查。這不僅是法律之必須,而且也是政府依法履行職責之所在,更是一種責任政府、勤政廉政政府的要求。某市審計部門根據群眾反映強烈的鄉鎮轉制企業侵占國家、集體資產的現象開展了專項審計,通過“回頭看”、“回頭算”收到一定成效,企業也對此監督心服口服。這雖然是一種事后監督的措施,但也是一種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亡羊補牢”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鄉企產權改制存在的問題和集體資產流失的實際情況,各地不妨借鑒,以此進一步規范產權改革,減少、挽回和避免國家、集體資產的有形和無形流失,確保國家和集體資產增值、保值。
不難看到,企業在轉制過程中一些企業經營者出于小集體和個人的利益,一再強調客觀,千方百計壓低企業資產,想方設法夸大企業負債,故意隱匿企業資產,因而對企業應收款左一個理由,右一個原因,“怎么也收不到”;對企業應付款左一個因素,右一個客觀,“想賴賴不掉”,以此“渾水摸魚”。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和評估人員及有關主管部門出于種種原因,輕信企業或經營者的偏面和不實之詞,未經有關部門核準同意,擅自將一些應收款項作為不良資產(呆帳)給予核銷,將一些應付款(有的實際上已不需要支付),也虛列帳目,同意支付,從而減少國家和集體資產。企業轉制以后,利益主體發生了質的變化,受利益驅動,有些企業和經營者認為“婆婆”現在再也管不著了,感到時機成熟,便迫不及待,挖空心思把原來“做手腳”的所謂“呆帳”變“活”,“積極”催討應收款項。通過“努力”有的部分或全部收回了應收款項,有的以物資抵入應收款項;一些應付款或所謂的應付款不少根本用不上支付。而這些應收已收,應付未付的所謂企業“負債”原本就是國家和集體資產,轉制“一轉”、“搖身一變”竟然成了企業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某審計部門在對幾家并不“起眼”的轉制企業進行“回頭看”、“回頭算”的審計過程中,發現這些企業和經營者已經收回應收款項(有的以物資抵入)和確實不需要應付款項竟高達311、26萬元。據了解分析,這些企業和經營者仍在加大應收款催討力度,“積極組織入庫”,而不少“負債”純屬紙上談兵,子虛烏有,如不加強檢查監督這些國家和集體的資產又將堂而皇之占為己有。某市根據群眾舉報對所謂的幾家“一分錢企業”進行審計,結果大相徑庭,令人驚訝的是,最多的一家企業資產被低估300多萬元,被檢查的企業中根本不存在“一分錢企業”。檢查還發現,某市有鄉企4600余戶,固定資產原值12.4億元,三年中資產流失高達2.5億元,如此“蒸發”,用不了多年集體資產還有幾何?!因此說,對改制企業“回頭看”、“回頭算”是十分必要和必須的。
實踐證明,對鄉鎮企業產權改制的主流要肯定,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傊炔荒芤蛞瓘U食,半途而廢,也不能無計可施,放任自流。對鄉鎮產權制度改革要不斷探索,不斷總結、不斷完善,對改制過程中存在的集體資產流失等問題,要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妥善解決,既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做到邊改邊糾,邊糾邊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促進鄉鎮產權制度改革健康、有序發展。
摘要:西藏是一個以農牧業為主的自治區,全區農牧區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農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80%以上,西藏經濟能不能上新臺階,人民生活能不能進入小康,關鍵在于鄉鎮企業的發展。更新理財觀念,變更理財管理方式,將有助于促進西藏鄉鎮企業的健康發展。
鄉鎮企業作為中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一支生力軍,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已確立了不可動搖的地位。西藏是一個以農牧業為主的自治區,全區農牧區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農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80%以上,西藏經濟能不能上新臺階,人民生活能不能進入小康,關鍵在于鄉鎮企業的發展。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振興全區經濟的戰略突破口,出臺了《關于大力發展鄉鎮企業的決定》,制定了“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發展鄉鎮企業的總方針,提出了2000年鄉鎮企業發展的目標和任務。全區鄉鎮企業的發展從無到有,由小到大,現已成為西藏農牧區經濟中最有生機,最有活力的新增長點。1998年全區鄉鎮企業總產值由1994年的1.9億元增加至5億元。①鄉鎮企業的發展,不僅有效地帶動全區總體經濟的發展,增強了經濟活力,同時也使全區加快了脫貧致富,走向富裕的步伐,無論是發展市場經濟,消化吸收農牧區剩余勞動力,增加農牧民收入,調整農牧區產業結構,吸納社會閑散資金,壯大集體經濟實力,還是加快農牧區小城鎮建設,完善公共設施等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牧區工業化進程,鄉鎮企業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對全區的政治穩定,社會進步都產生了特殊的意義。另一方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客觀上要求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對西藏鄉鎮企業進行財務管理方式的改革。然而,歷史經驗與鄉鎮企業財務管理體制改革的實踐表明,西藏鄉鎮企業財務管理方式的改革必須以其理財觀念的更新為先導。如果不從根本上拋棄與小商品經濟相聯系的落后理財觀念,樹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的理財觀念,西藏鄉鎮企業將很難跳出“穿新鞋,走老路”的框框,進而有效地探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型鄉鎮企業財務管理方式。那么,西藏鄉鎮企業應該在哪些方面更新理財觀念呢?筆者認為應從以下10個方面改進:
1、市場觀念。企業籌集資金,購買原材料、設備、銷售產品,都離不開廣闊的市場。企業上規模,進行資金投入,更要預測市場變化。企業如果不能把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就很難具有市場競爭力。因此,西藏鄉鎮企業的理財活動,首先要樹立市場觀念。眾所周知,資金是企業法人的“血”,而資金運動則是法人的“脈”。鄉鎮企業的理財活動,實質上就是對資金的跟蹤活動。西藏鄉鎮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企業自身和農民集資,另外就是銀行貸款。而目前銀行貸款數量很小,滿足不了鄉鎮企業的需要。投資不足,流動資金缺乏,是當前西藏鄉鎮企業普遍存在的一大難題,所謂企業資金問題,歸根到底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問題。目前,西藏鄉鎮企業還沒有真正進入市場,主要表現在:一是觀念陳舊滯后,一些鄉鎮企業負責人不是花大精力去進行市場調研,而是忙著找政府要錢。二是鄉鎮企業受到民族小手工業觀念的制約,從規模和產品上都沒有大的革新,多數鄉鎮企業只滿足于墨守陳規,賺一點算一點,企業規模小,市場應變力差,沒有自己的拳頭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三是一些鄉鎮企業自我約束機制乏力,有錢時無計劃亂花錢,遇到困難就缺乏后勁,一蹶不振。由于企業沒有進入市場,造成鄉鎮企業三部分資金(即產成品,發出商品,應收及預付款)占用一直居高不下,成為寄生在鄉鎮企業身上的一顆惡性“腫瘤”,不解決市場問題,銀行資金投入越多,占壓越多,浪費就越大。解決資金緊張問題,應以市場為導向,樹立市場觀念,實現鄉鎮企業與市場的有效結合。走向市場,是西藏鄉鎮企業的根本出路。為此,鄉鎮企業應投入更多時間和精力來研究市場,摸清市場需求,以滿足市場的需求為出發點和歸宿,并以此獲取最大利潤。因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心是經營,經營的關鍵是決策,決策的正確與否在預測,預測的前提是市場調查和分析,正如美國著名管理學家杜拉克所說的:“一個企業的成功主要不在于內部的組織力量,因為它不能給你利潤,只能給你工作。只有通過外部顧客的需求,內部工作或成本才能變成利潤”。商品經濟是信譽經濟,只有以市場為中心,全心全意去滿足多層次的不同市場需求,才能有效地提高西藏鄉鎮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2、效益觀念。鄉鎮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實體,其最終目標是以盡量小的耗費獲取盡量多的收效,提高經濟效益,即盡可能做到投入少產出多,這集中體現在企業獲利多少上。對于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鄉鎮企業來說,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利潤應視同企業理財活動的主要目標。也就是說鄉鎮企業理財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講求成本效益,都應通過會計核算來反映情況,所提供的數據都要靠企業理財去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I措資金時,要講求籌資的成本效益,以盡量少的代價獲取盡量多的資金使用權;運用資金時,以盡量少的耗費創造盡量多的收益,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收益率;收回資金時,收回速度越快越好。一句話,應做到不浪費使用一分資金,不閑置一分資金,每耗費一分資財必有所圖。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從西藏鄉鎮企業內部來說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做好降低產品成本這篇大文章,不僅要明確規定成本管理的目標、動力和考核標準,而且在經營過程中實施有效的控制;要由從前事后記帳,算帳報帳和分析,轉變為事前預算、決策、計劃、確定目標成本,進行目標控制,最終達到考核過去,控制現在,規劃未來的目的。要把企業職工納入成本管理的行列,以實現全員成本控制為目標,使企業產品成本達到最優化。有條件的鄉鎮企業應吸取西方管理會計中的有益成分,從而使成本決策達到更大范圍的系統優化,要加強宏觀成本管理研究,力求從宏觀上解決諸如物價上漲等因素對企業微觀成本的影響,使企業的成本管理有序進行。二是要加強控制期間費用。期間費用的高低,直接影響經濟效益,對企業各種期間費用,必須采取各職能部門提出,財務部門核定,廠級會議審批,財務部門監督與反映要以系統管理方法來控制。企業要用系統觀念來進行該項工作。
3、負債經營觀念。企業負債經營是在負債的狀態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負債經營是一種必然存在的現象,適度的負債經營,能有效地提高企業資金的收益能力。一個合格的理財工作者,除應具有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外,還應具備金融方面的知識。這樣,才能及時抓住市場上的有利時機,有效地籌措外來資金,保證企業理想的盈利水平。因為,借入資金能為企業帶來一筆額外收益,這筆額外收益無疑增加了自有資金的獲利總額,從而最終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但負債經營也有增加企業財務風險的一面,一旦經營失誤,市場轉向,營業毛利率低于貸款利率時,則負債就將使企業承受一筆額外損失;若負債比率過高,也會使企業無力償還本金及利息,而陷入倒閉困境之中。因此,企業不能盲目地負債經營,而應根據企業經濟發展周期變化的實際而定。當經濟景氣時期產品銷路暢通,利用貸款擴大生產規模是正確的選擇。如果只靠企業自我積累和從利潤中提取折舊費的方法進行擴大再生產,就會失去競爭機會,市場占有率也要下降。所以,即使這時貸款利率高于平時,依靠貸款進行設備投資也是值得的,因為銷售額和生產規模成比例地增長,所獲得的利潤會大大超過利息。在經濟低速度發展時期,產品銷售遇到障礙,就要實行減量經營,這時就應避開貸款的依賴,主要依靠企業自我積累進行投資,以減少風險和增強應變能力。
4、資金時間價值觀念。資金是再生產過程中的物資價值貨幣表現,是表現再生產過程中物資的價值運動或運動中的價值量,它既不同于貨幣,也不同于物資。資金雖是物資的貨幣表現,但不等于貨幣。沒有投入再生產過程的貨幣只能是貨幣,只有投入再生產過程,并與物資緊密結合的貨幣才能轉化為資金,資金雖然是物資的表現,但并非所有的物資都是資金,只有經過貨幣交換投入生產的物資,墊支了貨幣資金的物資,其價值表現才是資金。企業資金運動的初期,要靠把貨幣資金投入生產,啟動生產和價值的運動。從靜態看,企業的資金運動主要指籌集資金、運用資金、收回資金和分配資金的全過程。從動態來看,企業資金運動表現為資金的循環與周轉。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資金由國家無償供給,企業不考慮占用資金的利息問題,也不考慮多占用資金閑置不用的浪費問題,認為資金只要保存在企業就沒有損失,使用資金只要不虧本就是合理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取得資金必須付出一定代價,如借入資金必須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接受投資必須支付利潤,而企業的多余資金可以對外投資,獲得投資收益。那么,同樣的資金量在不同的時間取得或支付,具有不同的價值。企業所從事的一切經營活動,都必須以資金作保證,都是與時間因素緊緊聯系在一起的,用經濟學眼光看時間是一種財富,時間是企業經營中極其重要的資源,企業擁有的資金,能否發揮效用,關鍵在于企業是否把握好最好的資金配置時機。企業市場競爭,說到底也是一種時間上的競爭,誰得到的信息快,誰的分析路子準,誰的投資對頭,誰就占據優勢。資金的時間價值就是指資金隨著時間的推移所產生的增值。企業的理財只有樹立資金的時間價值觀念,才能正確地籌集和使用資金,提高資金的利用效果。樹立資金的時間價值觀念,將有助于理財者比較各種資金的取得成本,各種投資方案的成本效益,以有利于科學地進行財務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和資金營運決策。
5、風險觀念。在計劃經濟模式下,鄉鎮企業的供銷體制統購統銷,財務體制統收統支,鄉鎮企業無任何風險可言。企業理財者只是對已經實現的收入,已經發生的支出進行記錄、匯總,對未實現的收入和未發生的支出不予考慮,形成了一種不過問風險,不敢冒風險的保守觀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市場機制的運行使鄉鎮企業的理財活動客觀上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風險是一種與損失相聯系的概念,是一種不確定的或可能發生的損失。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客觀世界的復雜性和人類主觀認識的局限性,它具有客觀性、不確定性和不易量化的特征。理財風險是在各項理財活動過程中由于各種難以或無法預料、控制的原因的作用,使企業的實際財務收益與預計收益發生背離而蒙受經濟損失的機會或可能性。簡言之,理財風險是一種微觀經濟風險,是企業經營風險的集中表現。鄉鎮企業的風險包括:產品銷路風險,長期投資收回的風險,應收帳款拖欠的風險,企業到期不能償還債務的風險等。企業面臨的各種風險在財務上都會有所體現。面對風險,企業既不應退縮,也不能輕舉妄動,厭惡風險,逃避風險都是不現實的,不客觀的,而為了獲取更大收益去盲目冒風險也是不可取的。企業必須樹立正確的風險觀念,勇于正視風險,妥善處理風險,敢冒風險。從理財上講,風險往往同收益成正比,風險與收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一般而言,風險性愈大,風險收益也可能愈大;風險性愈小,風險收益也可能愈小。只要企業立足于市場,有效地預防財務風險,在風險發生時才能使風險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西藏鄉鎮企業應以財務部門為核心,建立和完善一套風險防范機制。當產成品庫存數量過多,或新產品銷路不暢,資金周轉不靈時,除一方面廣開銷售門路外,財務部門還要從籌資和挖潛兩方面著手,增強企業經營活力,以避免產品積壓的風險;當應收帳款長期被拖欠時,應以各種靈活的方式收回帳款,同時,進行產品銷售時應對購貨方的財務狀況、資信狀況進行全面的了解,以合理利用現金折扣手段使客戶及時付款,同時還要加強對銷售貸款的催收,以減少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的風險;當企業舉債比重過高時,要進行深入細致的市場調研,做好定性與定量分析,測算環境變化帶來的種種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以減少失誤帶來的風險等。總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西藏鄉鎮企業必須具有風險與收益意識,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通過細微、周密的工作(如概率系統等數學方法),繞過風險,分散風險,使損失最小,實現企業財富最大化,來增加和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
6、管理決策觀念。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企業所需要人、財、物由國家供應,企業生產產品由國家包銷,企業實現利潤全部上交,理財者不過是企業財產的“保管員”而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成為市場的主體,本質上要求其人、財、物、產、銷自主,需要理財者回歸企業,同所在企業溶為一體,成為企業的管理者,參與企業的管理決策,當好廠長經理的參謀助手。比如,參與企業經營目標決策。在市場經濟中,由獨家經營變為多家經營同一產品,競爭激烈,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社會需求為出發點和歸宿。因此,企業必須對經營目標進行決策。理財人員應積極參與市場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運用成本、效益的分析方法,從經濟效益上進行測算、論證,選擇最優的決策方案,供廠長經理參考。又如,參與企業資金籌集與運用決策,資金的籌集與運用是企業重要的決策活動理財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資金來源渠道與籌資方式,籌資規模,籌資結構,以便既能穩定財務狀況,又能提高盈利能力。合理安排企業資金運用,以提高資金的綜合收益水平。再如參與成本控制及分配決策。降低成本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一項重要途徑。理財人員參與價值式程流動,制定標準成本,以控制成本的發生和成本的降低。企業內部的利益分配是一個最敏感的問題,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理財者應參與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形成,承包指標,考核方法與分配方案的制定,建立健全各職能科室的核算制度,使之與內部經濟責任緊密掛鉤,充分調動企業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的發展。
7、理財工作即創造財富的觀念。應該承認,西藏鄉鎮企業的廣大理財人員由于種種客觀原因,而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某些傳統觀念的影響,形成某種思維定勢。因此,目前西藏鄉鎮企業的理財思想和方法還比較落后,其職能并未能得到充分展示;一些人也忽視理財工作在企業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的積極作用,視理財為雕蟲小技,無學識可言。理財工作者成為“小氣”的代名詞,理財工作創造的價值沒有得到應有的承認。理財不被重視的深層原因是理財工作不創造財富的觀念所致。這是一種誤解。商品經濟、市場經濟和理財工作有著天然的聯系。搞商品經濟,就要講市場運作,講究經濟效益,講究成本利潤,講究公平交易,平等競爭,而這一切都和理財工作分不開。理財工作者根據其所掌握的財務資料,不但可以全面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且可以控制成本的發生,減少浪費,可以通過觀測,為企業選擇最優的決策方案,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籌集資金時,比較不同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選擇耗費成本最小的方案;產品生產時,制定科學合理的定額成本,控制生產成本的發生;產品銷售時,通過市場預測,制定科學的銷售價格,選擇適當的銷售方式。可見,理財工作絕不是簡單的寫寫算算,而是實實在在地為企業增加利潤,創造財富。在當前形勢下,企業除了采取各種可行措施和方法,不斷提高企業理財管理的水平外,更要在思想上擺脫某些傳統觀念的束縛,樹立積極理財,講求效益,理財工作創造企業財富的新觀念。
8、信息觀念。在具有開放性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個企業,它總是在一定社會環境的包圍中開展一系列社會經濟活動,企業與環境之間不斷地進行著物資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流。在一個高度信息化的社會里,信息已成為一種戰略資源,一種社會財富,一種最新的生產力,成為企業經濟活動成敗的關鍵因素。在信息社會里,企業理財離不開信息,企業理財信息化已成為當今企業理財的重要特征。企業理財必須提供滿足各方面需要的基本信息。一是為企業提供宏觀管理需要的信息,理財信息是企業經濟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便于匯總分析,理財信息必須規范化;二是提供組織市場活動需要的信息,各種商品生產者之間的資金、物資、勞務、技術等進行交換,必須依靠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相互信任和了解,而提供這種信任和了解的主要依據和手段是以財務會計報表為載體的財務會計信息。如供貨者必須了解購貨方的財務狀況是否良好,財務活動是否有效率的信息,從而確定賒銷風險,并據以作出銷貨決策;潛在的投資者進行投資活動時,必須了解接受投資單位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盈利情況等信息,以決定是否投資。企業理財既要對外提供滿足各種需要的信息,又要對內部提供管理需要的信息,如成本信息,價格信息,負債水平信息,盈利能力信息,需求信息等,建立有效的財務信息系統和信息網絡,加強企業內外的財務信息的搜集、反饋和傳播,有效地監測和適應本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各種理財環境,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9、公關觀念。理財環境的復雜多變,使現財關系日趨復雜,樹立理財公關觀念,正確處理好財務關系,已成為企業生存發展和理財學研究的重要課題。理財公共關系觀念主要包括:重視形象和信譽的思想。企業的社會信譽和形象是企業的無形財富,是一個現代鄉鎮企業的靈魂和生命線。珍惜形象,重視信譽成為公共關系思想的核心內容,它要求企業采取開誠布公的態度,以誠相待,用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與雙方交流,為社會各界樹立誠實可信的企業形象,為企業的發展積累無形資產。如前所述,西藏鄉鎮企業資金要靠銀行貸款,但銀行信用利率與企業信用素質關系很大,信用素質良好的企業不但有優先取得銀行信用的權利,而且支付的貸款利率也比較低,反之,信譽形象不佳的企業,向銀行借款比較困難,即就是能夠得到,也將承受較高的利息支出。互惠互利是現代公共關系的另一個重要思想。企業開展公共關系活動的動機,既非一味地“利己”,也非無原則地“利他”,而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范圍內以“利他”的方式“利己”,推崇“大家都贏”的原則。這也是公關關系與投資取巧,坑蒙拐騙的區別所在。一個出色的企業理財人員,除了自己心里裝著“算盤”外,還應是一個公關專家,一個具有良好的公關素質的理財者在任何財務環境都能做到隨機應變,通過公關知識對自己的上司的“口諭”做合理的調整,以爭取盈利機會。理財的功能之一是向外界報道財務信息,在這方面,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對信息有不同的要求。如果財務人員對信息不能做到“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對使用者一視同仁,勢必會影響使用者在使用信息上的效率,甚至產生誤解。同時,財務信息提供多少有一個“度”的問題,提供少了,對方因信息不充分而發生交易費用;提供多了,往往會因將企業自身的“商業秘密”泄漏,給對方以可乘之機,給企業造成損失。所以,公共關系開展的最終目的在于擴大企業乃至社會整體經濟效益,保持企業良好的財務公共關系狀態,為企業的發展贏得優化的社會環境。
10、道德與法制觀念。市場經濟對于合理配置資源,促進平等競爭,提高效率,推動企業經濟發展有著非常重大的作用。但是應該看到市場在其孕育發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有一些負效應,這就要求企業理財者樹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觀念,包括集體主義觀念,愛國主義觀念,熱愛社會公益事業的奉獻精神等,市場競爭意味著你上我下,有你沒我,競爭手段千奇百怪,但高層次的市場競爭則講求韜略計謀,講求道德觀念,“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因為在市場經濟中,多元的經濟活動主體要自主地為著自身的利益從事經濟活動,就必須有一個能夠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和規范,否則就會出現混亂并最終導致各方利益的損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一種法制經濟,其核心就是保證每個經濟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保持平衡,一方面在經濟活動中相互承認,并尊重對方獨立決策權力;另一方面,各主體必須對自己決策行為產生的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要求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經濟活動主體必須清楚地意識到規范自律的必要性,從而產生規范化處理相互關系的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企業都是自主經營的經濟實體,要在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其他企業既相互依靠又相互排斥。這種依賴性與排他性,要求企業在經營中,嚴格依法經營,遵守合同協議,服從工商稅務部門的管理。理財人員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理財,依法治企,不僅要了解、貫徹有關會計法規,使理財行為能在法律、法規的規范下進行,同時又要善于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從而保障企業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
一般人可能以為這不是什么大問題。至少從統計資料看,到2000年我國共有2000多萬家鄉鎮企業,其中92%分布在村及村以下,7%分布在鄉鎮,只有1%在縣及縣以上,所以,鄉鎮企業與村社區大體具有地域重合性,以鄉鎮企業為主解決村社區建設的資金,似乎是天經地義的。
然而,我們認為問題并沒那么簡單。如果說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前,農民辦鄉鎮企業、鄉鎮企業出資建設村社區的模式還具有經濟合理性和道義正當性,那么,這種傳統的村企關系的法理基礎目前在沿海地區已經發生了重大變異。這些地區的鄉鎮企業普遍經歷了股份制改造,目前在正常情況下多數都按照公司法運作,其中一些著名企業甚至已經成為規范的上市公司,還有更多一些企業也有望成為上市公司。沿海地區這些現代化的、規范意義上的企業的興起,意味著原來具有特定歷史印記、特定歷史內涵的鄉鎮企業基本上不復存在。僅僅考慮到這些企業的成長歷史、所處區位以及敘述的方便,本文在此將轉制前的鄉鎮企業稱為傳統的鄉鎮企業,把實現了規范轉制后的企業稱為現代化的“后鄉鎮企業”。換句話說,隨著鄉鎮企業普遍轉制,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工業、農村經濟事實上進入了一個后鄉鎮企業時期,所謂村企關系也就早已經不是原來的含義了。它必定帶來一個直接后果,就是村社區建設盡管急需資金,但是村社區卻不能像鄉鎮企業時期那樣直接到轉制后的鄉鎮企業抽取資金,否則不僅有違公司法運作,并且可能損及企業生存。輕則重新產生以股份制改造為核心的產權制度改革之前的毛病,重則導致竭澤而漁,使村、企兩敗俱損。
然而,推進村社區建設是黨和政府的政策,符合廣大農民的利益要求,如果不能有效、恰當地落實村社區建設的資金來源,村社區改造與村民自治的運作都將變成無源之水。因此,政府和學術界顯然都有必要面對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新情況,重新認真審視村社區建設的資金來源等問題。本文就此進行討論。
二、90年代末以前的村企關系模式及其依據
對于后鄉鎮企業的崛起,目前國家法律系統、政府的政策選擇都顯得估計不足,基本上還是把問題放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前的背景上來定位。《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對鄉鎮企業有明確的規定:“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各類企業。”(1996年,第二條)“鄉鎮企業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市場需要發展商品生產,提供社會服務,增加社會有效供給,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提高農民收入,支援農業,推進農業和農村現代化,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第三條)(注:統計口徑上,原來將鄉鎮企業按行業劃分為農村工業、建筑業、運輸業、商飲服務業及其他;按所有制類型劃分,則除了鄉鎮和村這兩級舉辦的集體企業之外,還包括聯戶辦及個體私營企業,即統計上所說的“村以下辦企業”。近年來,隨著鄉鎮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原有的統計口徑亦作了相應調整,現將鄉鎮企業分為集體企業(包括集體獨資企業、集體控股企業和股份合作企業)和個體私有企業(包括合伙企業、個體企業和私有企業)兩大類。)這個定義與更早一些時間由農業部頒發的《農民股份合作企業暫行規定》(農業部,1990)、《鄉鎮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意見》(農業部,1994)保持一致。它不僅包含了對村企關系的規定,而且認為,同期發生的鄉鎮企業轉制并不應該影響這種村企關系模式。因此,村社區建設作為農村現代化的基本項目,理應由鄉鎮企業來承擔主力后援。
首先要肯定,這樣看問題當然自有其經濟合理性、道義正當性的依據。我們從鄉鎮企業興起的歷史中大體可以捕捉到其中的具體依據。
按照學界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關于中國農村工業化道路研究中所提出的意見,我國的鄉鎮企業有兩種典型的代表模式,即“蘇南模式”和“溫州模式”,另外還有一種珠江模式。三種模式的基本差異表現在,蘇南以集體經濟為主,溫州以個體私營經濟為主,珠江以外資經濟為主。就村企關系的緊密程度說,后兩種模式故且不論,最值得分析的顯然是蘇南模式。90年代初,蘇南模式因最具有社會主義因子而在眾多的模式中脫穎而出,被深入研究和重點宣傳,并推出了華西村、張家港等蘇南模式的典型代表。這樣,蘇南模式成了“最符合中國國情的具有普遍意義的農村工業化樣板”。樣板意義上的蘇南模式,以權威的“三為主、二協調、一共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即:集體經濟為主、鄉鎮工業為主、市場調節為主,城鄉經濟與兩個文明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在村社區建設上也是如此,以集體經濟即社區所屬的企業投入為主的社區建設方法也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并形成了建設新型村鎮必須依靠集體經濟的共識(費孝通,1998、1984;顧建平,1998)。《鄉鎮企業統計年鑒》等統計資料顯示,20多年來鄉鎮企業直接在農村社區內部支援農業投入和各項社會事業建設基金高達2000多億元,相當于國家同期對農村投入的80%。所以,總的看來,鄉鎮企業的發展和這個時期的村企關系模式,特別是蘇南模式的確提供了農村社區建設的物質基礎,目前在沿海和發達地區以鄉鎮工業為載體的新型農村社區正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鄉鎮企業特別是蘇南模式的企業在80年代初興起以后,在發展生產的同時也經歷了內部產權結構的變革(王元山,1995;范從來等,2001)。它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
1.承包經營時期。80年代初,鄉鎮企業最先引進農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驗,實行“五定一獎”(定人員、任務、資產、利潤、消耗和超利潤獎勵)。1984年,在城市開始推行“放權讓利”的改革時,鄉鎮企業就創造了“一包三改”的經驗,把改革從單一的經營承包推進到干部、勞動和分配制度的綜合改革。1991年,鄉鎮企業又將經營承包推進到生產要素領域。據統計,90年代初以前(1992年),我國鄉鎮企業采取承包經營的占60%以上。
2.股份合作制時期(首次改制)。對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的改造興起于80年代中期,在90年代初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但直到1993年以后才全面推開。股份合作制的實施,目的是改變鄉鎮集體企業在實行承包制中的種種問題,特別是扭轉政企不分、集體企業難以代表廣大的資產所有者即農民群眾利益(也就是集體資產的所有權虛置)的問題。
3.二次改制時期(1997年至今)。二次改制主要是指在已經改制的企業中進一步調整集體資產在企業中的比例,其形式主要有3種:一是集體股權退出,轉讓給經營者,價格主要按照賬面凈資產確定;二是集體股權轉變為不動產,租賃給企業使用;三是租賃資產再轉讓。其中,股份合作制和公司制是鄉鎮企業產權改革的兩種模式,但研究表明,在改制過程中,即使是在原集體經濟很發達的蘇南,絕大多數的企業都選擇了公司制,而不是人們所預期的股份合作制。(范從來等,2001)在公司股權的安排上則遵循著兩大原則:經營者持大股和集體股權退出越多越好。
以上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不僅意味著原來三種鄉鎮企業模式在產權制度方面趨同,更重要的是,由于村集體在企業產權系統中的地位變化,實際上也意味著蘇南模式原來的村企關系的法理基礎悄悄地、逐漸地發生轉變。它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以公司制為主的后鄉鎮企業群是否還有義務像蘇南模式一類的鄉鎮企業那樣以工支農?如果有某種義務,具體是指什么?如果這義務就是《鄉鎮企業法》規定的那些任務,那么,具體的操作規程又是什么?如果這些規程與其他法律(比如《企業法》)有沖突時怎么辦?
《鄉鎮企業法》實際上已經表達了這樣一種立場:保持后鄉鎮企業對村社區的支持總體上是正當的。事實上,還有一種代表性意見對此立場作出了具體詮釋。這類意見首先是從改制前鄉鎮企業資產原始積累的來源來分析企業為什么應該擔負支持村社區建設的責任。例如,按照溫鐵軍的分析,鄉鎮企業資產在原始積累階段有四個來源:1.土地資本的轉移收益。城市企業創辦投資的30-40%為土地占用開支,而鄉鎮企業在80年代創辦時,農村土地從第一產業轉化為二、三產業的增值收益,幾乎無償或低償被鄉鎮企業占有,這部分土地資本的利潤也不斷被轉化為企業積累。所以,鄉鎮企業創辦投資的30-40%應屬于企業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所有者,亦即歸社區成員組成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那些僅僅掛集體名義的鄉鎮企業在改制時也理應考慮到這部分股權。2.福利和社會保障轉化。在農村辦企業可以把節省下來的職工福利和社會保障開支轉化為企業積累。城市企業創辦投資的30-40%是為食堂、宿舍、辦公樓等非生產性開支,以及勞保福利、醫療、退休和失業等社會保障開支。鄉鎮企業沒有這些社會開支的原因是農村人口絕對過剩條件下的勞動力無限供給,以及農民在分戶經營之后以土地為社會保障基礎。因此,這部分未開支的社會保障基金轉化形成的企業積累,理應屬于社區或企業職工,可以在改制中按工齡和貢獻占有。3.負利率與稅收減免。銀行信貸利率在80年代低于物價指數條件下形成“深度負利率”,在那時的政策條件下只有以集體經濟為名才能從銀行貸款,大多數企業借款是以鄉村組織出面承貸并承擔風險。還有,鄉鎮企業因為解決了農村就業和“以工補農”責任而享受的稅收減免優惠,也轉化為企業歷年積累。因此,企業占有負利率和稅收減免優惠形成的企業資產并非企業家創造的。這部分約占企業資產的10%,如果企業改制后不再承擔上述責任,這10%的凈資產就應屬地方政府或鄉鎮集體所有。4.企業家的風險收益和管理者的勞動剩余轉化而成的企業資產。這部分約為10-20%,應歸企業管理層和技術骨干所有(參見溫鐵軍,1998)。
也就是說,在鄉鎮企業改制中,清產核資以后以凈資產按照“誰投入誰所有”的原則,企業家和技術骨干應有10-20%的股權,普通勞動者即農民和職工應該占70-80%的股權,地方政府或鄉村集體組織應占有10%的股權。所以,即便完全不考慮國家能力、后鄉鎮企業與村社區的地緣重疊性等因素,僅僅基于村社區在鄉鎮企業資本積累的特殊過程中所作出的貢獻,鄉鎮企業無論怎么改制都應該繼續通過恰當方式從資金等各個方面扶助農業、支持村社區建設。(注:當然,人們也批評說,集體經濟發達地區鄉鎮企業不計成本的投入社區公共福利設施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甚至在鄉鎮企業高負債表中鄉、村的“非生產性”開支占用較大比例等現象,也就不難從此找到解釋。)
三、后鄉鎮企業時期村企關系方面的困難
在經歷了產權制度改革以后,要原封不動地保持傳統鄉鎮企業對村社區的支持方式是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傳統的鄉鎮企業的三種模式中,蘇南模式在村社區建設方面作了最大的貢獻。這一方面歸因于溫鐵軍指出的農村社區在鄉鎮企業資本積累的特殊過程中所作出的貢獻;另一方面則應歸因于“社區政府公司主義”(注:它主要是指蘇南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始終是行政強勢力量自上而下的單一整合。有關這個名詞可參見新望的文章《“社區政府公司主義”應當終止》(2001)。),即所謂社區政府和企業不分的情況。蘇南鄉鎮企業是在地方政府的直接推動下產生的,社區政府多數是鄉鎮企業發展資金的直接或間接提供者、管理者和風險承擔者。以行政放權和財政包干為特點的分權式改革,造就了各級地方政府新的利益構成和競爭意識。這種地方政府的企業家精神,對發展社區經濟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在市場轉軌初期,市場秩序尚不完善,鄉鎮企業也有尋求地方政府和社區保護的內在需求,這種保護為企業節約了大量外部交易費用。因此,從理論上講,村社區建設的投入主體包括政府、村社區、鄉鎮企業和村民個人。而由于蘇南模式“社區政府公司主義”的特點,在村社區建設上就形成了政府、企業和社區三者目標的一致性;并由鄉鎮企業承擔村社區建設的主要甚至是全部費用。實踐結果則表明,這種模式在村社區建設上有三大貢獻:1.迅速促進了村社區的工業化和城鎮化,打破了農村社區和城市社區各自的自我循環和自我封閉,促進了二者的相互開放和協調發展。2.為村社區建設,尤其為公共設施建設提供了資金來源。3.鄉鎮企業以其強勁的經濟勢頭整合農村各種社會力量,同時也開始了對村社區傳統、文化、生活交往方式等的重新構建。
然而,蘇南模式在村社區建設上的歷史優點(社區政府公司主義),同時也是其企業發展的缺點所在。主要表現在:第一,由于鄉鎮集體企業的上繳利潤是地方政府自籌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村鎮社區組織行政職能的經濟基礎,鄉鎮政府與村社區組織在保護企業的同時又必然向企業索取,企業內部的責權利的制約鏈條受到破壞,從而直接阻礙鄉鎮企業的發展。第二,財權與事權相分離的預算機制阻礙了地方政府職能的轉變,弱化了市場對資源配置的作用。第三,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和階段后,受到地方本位主義的制約,要素流動性低,塊塊封鎖,區域經濟結構雷同,產業結構單一等??傊?,舊蘇南模式在促進村社區建設的同時又導致了企業經營目標多元化、政績化(基層政府把政績目標都壓在企業身上)和失血過多的新困境。正是這種困境迫使鄉鎮企業進行了改制(參見新望,2001)。
因此,鄉鎮企業的轉制也就主要是朝著分離企業與社區的方向推進的。如前文所述,鄉鎮企業的改制尤其是二次改制基本上是采用了“公司制”。認真讀一下《公司法》就可以知道,鄉鎮企業并不像國有企業那樣是該法的主要施用對象。至少《公司法》沒有涉及、區分城鄉兩種企業的資本原始積累過程中的不同情況。即,在我國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下,農村的資金要素長期以來高度稀缺,鄉鎮企業不得不以勞動和土地投入替代資本投入而完成積累過程,形成企業資產。對此,《公司法》基本沒有涉及。這就在客觀上不利于在鄉鎮企業改制過程中合理處理集體資產的轉換、防止農民利益受損。更重要的是,公司制的改革以及在改制過程中的“集體股權退出越多越好”,實際上在法理上切斷了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經濟來源。按照《鄉鎮企業法》,鄉鎮企業應履行支農義務。但轉制以后按《公司法》轉制企業,可以不再向社區組織上繳利潤,這樣村社區的基本建設和農業發展必然受到影響。難怪隨著鄉鎮企業的所有制結構發生變化,鄉鎮企業的定義、作用以及作為一種特定的農村企業組織形式而存在的意義也受到了某種質疑。人們甚至提出應將鄉鎮企業與城市的中小企業并稱。這種要求實際上意味著要求鄉鎮企業不再承擔支農義務。雖然有些地方在集體企業改制的過程中,將企業的上繳利潤改為“社會公益金”,但在具體執行時仍遇到很多問題。這種情況就使得目前的村社區建設只能求助于企業家的個人人格、鄉土情節或政府部門的行政干預。
有些研究者因此對解決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村社區建設資金問題抱深切悲觀。理由是,鄉鎮企業創辦的最大動機是社區就業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不是一般企業追求的“利潤最大化”(農業部,1998)。90年代中期以后以“賣”為主的產權改革,客觀上排除了鄉鎮企業本來應對農村承擔的解決就業和以工補農等責任,其正面作用是改革者們期望的企業成為獨立于農村社區之外的經濟主體,其負面作用則是人們始料不及的企業目標機制轉變之后追求的資本增密、排斥勞動。這當然也就同時斷絕了村社區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所以,鄉鎮集體企業轉為股份制導向的企業或大股東控股的企業之后,原先較強的社區性(主要體現為本社區勞動力就業最大化和社區居民福利最大化以及承擔支農義務等)必然要被削弱,企業必然要向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方向發展(張曉山,2001)。至于怎樣解決轉制后企業社區性削弱,張曉山認為讓鄉鎮企業承擔支農義務,實際上是通過農村和農民內部的收入再分配來解決農業發展的問題,這種狀況還是維持了原有的二元經濟結構,不利于鄉鎮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因此,這個問題應通過財稅體制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加以解決(張曉山,1999)。
這種意見是否合理暫且不論,它至少提出了兩個問題:1.隨著后鄉鎮企業的崛起,在村企關系上的關鍵問題不是企業應不應該根據歷史起源、道義原則繼續支持村社區建設,而是能否找到合法、合理、合情的辦法?,F在的有關法規、政策,還不足以及時提供完整的應對辦法;甚至,《鄉鎮企業法》和《公司法》之間對解決這個問題也提供了某種不統一、不協洽的尺度。2.解決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村社區建設資金,客觀上似乎存有三種可供選擇的方向,其一,企業直接出資;其二,政府行政干預;其三,制度干預。目前看來,前兩種方案本質上仍是傳統蘇南模式的翻版,它們在后鄉鎮企業時期已經失去了合法性依據。所以,我們認為,確立專門的制度、探究可操作的規則是更重要和惟一可行的合理辦法。從各地的實踐看,農村的村、企、政三方實際上都已經感受到用鄉鎮企業時期以工補農原則和處理辦法,完全不能有效面對后鄉鎮企業時期的實際情況。因此,探索此問題顯然具有緊迫性。也許,村、企、政三方如何協同解決村企關系,將成為今后一段時間這些區域的村治、企業發展以及政府工作中的基本命題之一。
為此,我們考查了江蘇、浙江農村的一些地方,發現江蘇省常熟市白茆鎮的康博集團、康博村的實踐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個案印證。
四、康博:一項研究個案
康博集團與康博村(原山涇村)在改革開放初期的起步過程,幾乎就是被稱為“蘇南模式”的縮印版。人們的記憶以及現存的資料都表明,1976年前的康博村一直是一個貧窮的農業村,村內最大的集體“工業”是一個僅有8臺家用縫紉機的縫紉組。1976年,現任康博集團總裁的高德康接任了縫紉組組長,兩年后把縫紉組改組成校辦企業“山涇村服裝廠”。1982年該廠開始為一些規模大、技術強的國有大企業做配套加工;1987年獨立運作為羽絨服裝企業;1990年注冊了自己的品牌“波司登”;1991年又創辦了“康博工藝時裝廠”;1992年在204國道旁的白茆鎮工業開發區先后投入資金2000萬元,興建了占地7萬平方米的廠房、辦公樓和配套設施,引進了當時較先進的生產流水線,奠定了一座現代化的羽絨服生產基地;1993年企業更名為“康博”。
值得注意的是,在1992-1994年,當“蘇南模式”中的發展鄉鎮集體工業、以工補農等傳統辦法還在被大多數鄉鎮村繼續沿用時,康博在企業、村集體和白茆鎮黨政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比其他大多數鄉鎮企業先行一步探索企業股份制改造,于1994年改組建立了“江蘇康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又按照《公司法》規范實行產權制度改革,把企業升級為規范的股份制企業。此后,康博數次進行大規模技術改造、設備改造。同時,在企業發展戰略方面,由量的擴張為主轉向以質的提高為主,由速度效益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在經營結構上,則從產品經營向資本經營方向擴張,從有形資產運營向無形資產運營方向拓展,在結構、規模和效益各個方面實現了新的跨越。(注:1999年,經常熟市經委、統計局、鄉鎮工業局核準,康博集團已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利稅1.4億元;2000年創年銷售收入22.8億元,利稅2.61億元;2001年年銷售收入達到31.58億元,利稅4.65億元。自1999年起,康博集團的綜合效益已列江蘇省服裝行業首位,列中國服裝行業前五名、常熟市工業百強企業首位。康博的波司登已連續七年代表中國防寒服流行趨勢,成為防寒服的領軍品牌,1999年12月起由國家工商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2000年起,康博集團在服裝生產方面進行第三期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正在形成工藝技術處于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型服裝生產基地,并且在管理和經營方面努力實現產品開發國際化、技術裝備國際化、市場開拓國際化、管理模式國際化。2001年,康博的注冊資本增至11180萬元,企業更名為“江蘇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按計劃將于2002年下半年在香港上市,成為一個按國際慣例和標準運營的國際化的、標準的上市公司。)
按現在的說法,康博集團在1996年后的躍進,是成功的企業經營與成功的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協洽共振的結果。不過,這也就自然地產生了一些新問題:從企業角度看,康博集團的規模和效益都在節節攀升,但是,在企業完成規范的股份制改造、并進一步成長為標準的上市公司的過程中,最初的一些鄉鎮國有股份、村集體股份以及內部職工股先后按照規范標準實現了正常置換。因此,康博集團日益增長的利稅與康博村本身并不構成直接關系。特別是從校辦工廠開始,原山涇村集體在很長時期內實際上處在一個“掛牌”的位置上,受本身的經濟實力限制,對康博集團并不構成實質性的投資支持。所以,企業一方甚至有理由認為,康博集團置換村集體股份時對村集體的資產作了發展和保有,此后的康博集團是獨立的法人,從事的是企業經營,康博村則是一個村民自治的實體單位。另一方面,從村社區的角度看,康博村作為康博集團的最初母體,畢竟對康博集團的成長有特殊的貢獻,特別是在進行企業股份制改造之前,為迅速擴張企業,村集體支持企業把企業收入長期主要投于企業的擴大再生產;在實行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當地鎮政府和村集體也給予了全力扶持。也許正因為這樣,相比之下原山涇村在社區改造和建設環節上反而長期投入不足,而村民的村社區建設要求卻在日益增長。此外,原山涇村集體也興辦過另一家集體企業,但是由于產權體制和經營不善等問題,村集體的投資基本失敗,集體經濟困難。因此,在康博集團最終成為規范的股份制企業之后,原山涇村集團甚至倒欠了原村支部書記四年的工資而無從償還。如果沒有村集體之外的資源,原山涇村集體本身根本沒有財力去獨立重建一個嶄新的村社區。這樣一來,盡管在法理上說,康博的村和企業已經是兩家人,但是在歷史淵源和情理上說,兩家人的事似乎也不能說毫無相干;至少,離開康博集團的支持,一下子很難設想村社區的大規模建設和發展。
這些情況表明,隨著康博集團成功地實現從傳統的鄉鎮企業到現代化的后鄉鎮企業的轉型,康博集團和康博村遇到了典型的后鄉鎮企業時期村社區建設中的村企關系的再塑問題。
康博集團的決策層以及當地鄉鎮黨政一致認為傳統的以工興村的模型面臨轉折,應該切實尋找新的應對辦法來處理村企關系,既不簡單地把企業發展、村社區建設視為互不相干的兩張皮,但是也不認為可以襲用鄉鎮企業時期的以工興村、以工扶農的機制和辦法??挡┘瘓F決策層特別強調,一方面要估計到康博集團的發展已經給康博村帶來的各種收益;(注:比如因為以工富民使康博村實現了充分就業,1999年勞動力實際就業率已達98%以上,2000年村民人純收入所達到的8800元也主要來自村民在康博的就業收入。此外,康博集團還為常熟市其他鄉鎮及周邊10多個省市的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就業渠道和文化、技術培訓的機會,帶動了100多個原輔料生產企業和300多個外加工企業的生產發展,并且促使這些企業在生產、管理、設備等各方面都迅速進入一流規范狀態。)另一方面,康博集團依照它已經取得的社會信譽、社會影響力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有責任、也有能力去主動為整個康博村的發展作更多的貢獻。困難在于具體辦法并不是唾手可得的。康博集團總裁高德康認為,主要矛盾在于康博集團看上去手握支援村社區建設的財力和主動權,但是作為一個按照公司法組成、并規范運作的股份制公司,于法于情都必須首先維護公司之獨立法人地位、保障股東的合法收益,絕對無權隨意調用公司資金、任意分配公司利潤。因此,康博集團必須主動會同當地政府、村社區各方,在支援村社區建設方面另辟途徑。經過充分醞釀,康博集團對村社區建設的定位、規劃、資金規模等提出意見,并提出了村社區規劃建設所需資金的四條找尋途徑:第一,提議將康博改制前多年累積的減免稅,依法投入村社區改造資金;第二,提議將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置換出來的村集體所有的現金,依法投入村社區改造資金;第三,提議將康博按國家規定每年上交地方政府的費用作適量分流,部分規費依法作為鄉鎮財政規費的轉移支付,投入康博村改造;第四,高德康本人提議將當地政府每年依法可以給予他本人或企業的上繳稅費獎勵,直接投入康博村社區;第五,為有效管理、用好上述資金,高德康本人經過慎重考慮,要求參加競選兼任康博村黨支部書記,如獲選任,他本人不在村內列支費用或補貼,但要切實參與領導村黨支部的工作,切實負起領導村社區改造工程的責任。
這些提議獲得了白茆鎮黨政部門的全力支持,也得到村民贊成。高德康也按黨章規定程序順利當選村黨支部書記。至1999年,康博從上述四項資金渠道中共籌得資金1億元,經常熟市政府批準,全部投資在康博村,建設了占地23.4公頃的康博苑,其中居住用地16.3公頃,規劃建造423幢別墅式住宅供村民居住,康博村成了一座集住宅、道路、給水、排水、電力、液化氣、消防、電訊、廣播、有線電視、村委、小學、醫務室、物業管理中心、文化活動中心、超市、文化走廊、書報亭以及1.46公頃的公共綠地廣場于一體的現代化社區,實現了所謂“村莊集鎮化、經營集約化、口糧商品化、農業機械化、服務社會化”,村民傳統的生活方式至此發生了各種巨大變化。按照規劃,康博村的村民各戶出資約8-11萬,入住了新宅;而原來分散的舊住房則在3年內被逐步拆除,以便實現土地復耕,重新連成大規模的農田。因此,作為一項副產品,康博村社區的現代化建設在提升村社區的集鎮化水平時,反而為農村增加了大量耕地。這種有益嘗試,為常熟市小城鎮建設提示了一種新鮮樣式。
五、小結
康博固然只是一個個案,并且其中包含著一些獨特的個人人格因素、企業文化因素、地緣特色因素,但從根本上說,康博處理的問題印證了前面所述的原蘇南模式所在區域的村社區建設中遇到的普遍性問題。而在普遍要素的意義上分析,康博個案提示了我們,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所謂村企關系問題在內涵上有兩個關鍵性變化:首先,鄉鎮企業時期的村企關系已經不合時宜。或者說,在完成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后的農村地區,傳統意義上的村企關系問題已經很難在法理上存在;至少,在后鄉鎮企業時期,村社區建設即使涉及村與企業關系、即使企業以某種合法合情支持村社區建設,這也已經不是一個傳統的村企關系的命題所能簡單概括的。其次,一旦后鄉鎮企業時期來臨,村社區建設本身可能會發生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是由于大部分村社區以前都未進行較大規模的集鎮化或小城鎮化改造,因此,村社區改造往往首先要重點考慮如何集中一筆資金,在村社區的基礎設施、基本建設方面力爭上一個臺階,才能夠有效提升村社區的集鎮化水平;二是實現上一個臺階的目標之后,由于村企關系的內涵發生了歷史性轉換,村社區還需要考慮如何為村社區的長期發展而落實相對穩定的財源。
這些變化當然意味著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村社區建設的難度可能大大超過了鄉鎮企業時期??墒牵挡┑膶嵺`和經驗本身又表明本文前面表達的意見:只要后鄉鎮企業時期的企、村、政各方協同共治、妥善處理,完全有可能創造性地解決問題。而在探索有效途徑方面,我們認為有必要注意以下問題。
1.現代型的后鄉鎮企業,決策層應該明確認識到企業已經不能簡單地把支持、參與村社區建設(以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等同于企業或企業決策者做善事。企業雖然應有繼續支農的道義和行動,但卻要以合法和保護公司法人地位、股東利益為前提。所以,企業能不能在這兩者之間找到適度點,同時能不能找到一種制度化、程序性的可操作常規,可能是解決后鄉鎮企業時期新的村企關系、并為村社區建設解決困難的關鍵之一。換句話說,對于一大批在1997年后轉變為股份制公司(且集體股退出或不占大股)的原鄉鎮企業,雖然在實踐上可能已經突破了“鄉鎮企業”的界定,從而需要依據《公司法》來維護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以及股東的利益,但是這些企業首先應該在認識和態度上明確,自己仍應有繼續支農的道義和行動;其次,則是要根據各地和各個企業的具體情況,積極主動地在維護股東利益和支農這兩者之間尋找到一種制度化、程序性的可操作常規。這應該成為轉制后的原鄉鎮企業的自覺承擔的任務。只要企業采取主動,在幫助村社區改造方面就會有許多可作為的。
2.村社區應該以全力支持這些企業依法獨立經營為前提,來積極尋求企業、政府的資金支持。此外,還應該在尋找村社區公共開支的長期、穩定的資金源方面做進一步努力。目前,大多數村社區一般采用兩種方案,一種是在股份合作制企業和股份制公司中保存村集體股份;另一種則是再興辦集體所有制的經濟實體,村集體從這兩種經濟來源中獲得村社區建設與管理的日常經費。但是,大部分地方的實踐表明這兩種方案還很難穩定保障村社區長期建設所需。后者似乎不能與近10年來的產權制度改革實踐相適應;前者則意味著把村集體與在市場經濟中的企業經營的不可測風險過緊地捆在一起。對此,白茆鎮黨委王書記認為:要有效提升村社區的集鎮化水平,首先要重點考慮如何集中一筆資金,在基礎設施、基本建設方面上一個臺階。在這方面,康博的辦法顯得較為可行。但是實現上一個臺階的目標之后,由于村企關系的內涵發生了歷史性轉換,村社區要及時轉向考慮如何落實相對穩定的財源。在經濟發達地方、鄉鎮政府在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不妨考慮對各個村社區組織適度“托盤”,即從日常經費上給予村社區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員實質性支持,這樣一方面有利于理順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新的村企關系,另一方面也才能真正幫助農民和村社區順利走向集鎮化、小城鎮化。基層干部的這個思路又引出了下面一個問題,即在處理新時期的村企關系、村治工作方面,政府、尤其是鄉鎮政府應承擔什么職責。
3.由于絕大多數轉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的性質規定,這些企業與村社區之間不存在傳統鄉鎮企業時期的那種隸屬關系、工作聯系機制,因此,在協調村企關系、推進村社區建設方面,農村鄉鎮黨委和政府必須代表國家更多地擔負起社會管理責任。在這方面,康博的實踐表明鄉鎮黨政有很多責任要盡,有很多辦法可想。當然,從全局上看,今后在這方面也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一旦農村費改稅面臨實施,則白茆鎮所采取的鄉鎮政府財政規費的轉移支付方式也勢必要放棄,相應的,以后村社區建設也就無法從此途徑得到必要的資金支持。因此,政府有必要盡早考慮采用什么有效替代方法來支持村社區建設,這勢必成為一個有全局影響的嚴肅問題。從我們的觀察角度上看,一個成功的費稅改革方案必須是一個能夠妥善解決這種替代辦法的方案。
4.國家有必要在整體上重新思考后鄉鎮企業時期的村社區建設問題和新的村、企、政關系問題,力爭在稅收、法律等方面形成一致性的解決方案。這些新的方案一方面要考慮如何支持后鄉鎮企業合法維護企業法人地位的問題;另一方面,從更長期的發展上也要考慮如何切實鼓勵、支持后鄉鎮企業合法合理地參與村社區建設、社會公益行動。目前看來,最可行的辦法就是通過政府的財稅制度改革,來確定企業和政府在村社區建設當中應承擔的份額。至于在村社區建設的過程中,會不會因此產生政府主導社區和企業主導社區的情況重演,從而影響村民自治,這當然也是另一個亟需考慮和研究的問題。
一、當前湖南省技能人才短缺狀況
(一)湖南省技能人才供不應求
2008年,湖南當地私營企業用人需求環比下降8.57%,同比驟降17.11%,但是在這種對勞務人員供過于求的情況下,湖南省鄉鎮企業卻急需高技能人才充實本土的各個產業,湖南的土地上堆滿了需要上崗就業的人,但同時又缺乏企業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來為企業注入高效益血液,因此湖南省產生了就業壓力與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
(二)各類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用工緊張情況
不可否認,企業用工緊張、招工不足的現象在湖南省一些地方,尤其是制造業發達的地區不同程度的存在。據長沙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統計,在去年,企業登記的總空崗信息為19.23萬個,介紹成功13.2萬,崗位空缺數5.8萬個。長沙市2582家規模以上企業缺口產業工人3萬名。第三季度長沙市勞動力市場職業供求狀況與分析表顯示,制造業中需求大于求職缺口最大的前五位工種分別是,加工中心操作工、縫紉工、車工、機電產品裝配工、針織工,這五個工種缺口達到1萬余人。
(三)技術工人供不應求的局面普遍存在
隨著湖南省產業升級和產業集群的進一步發展,迫切需要有技術、會操作的新型工人,而市場能夠提供的只是“有力氣,愿意干活”的普通工人。據長沙市勞務市場反饋,全年企業需要技術工人和熟練工人3萬人左右。問卷調查數據更是表明,有75.3%的被調查企業認為最缺的是技工,而只有2.6%的企業認為最缺的是普通工人。
(四)高技能人才嚴重短缺
一方面目前技術工人嚴重匱乏,另一方面現有的技術工人隊伍中高級技工缺口嚴重,比例嚴重失調。發達國家高級技工占技術工人的比例達到40%左右。而湖南省高級工以上的技術工人占整個技術工人的比例不到6%,技工使用過程中以低代中、以中代高的現象非常普遍。另據長沙勞動社會保障局對1115名技術工人的調查,其中高級技師33人,技師51人,高級工56人,分別占技工總數的2.9%、4.6%、5.0%。熟練技術工人短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已成為制造業進一步發展的主要瓶頸。
總之,據上述調查,盡管目前湖南省局部地區和行業的確出現了“招工難”,但并不是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出現了逆轉,緊缺的只是技術工人,尤其缺乏高技能人才。技能型人才繼土地、能源、原材料等生產力要素之后,現已成為制約湖南省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的主要因素。
二、湖南省技能人才用工現狀的調查
筆者對湖南省技能人才的使用現狀進行了實地考察,以調查問卷的方式抽樣對湖南省幾個具有代表性的縣級地區進行了考察和統計。其中張家界的桑植縣和岳陽的平江縣屬于國家貧困縣,代表了湖南省貧困地區的用工現狀,因當地經濟水平各只發出30份問卷,全部收回;邵陽的武岡和岳陽的汨羅市屬于發展中的地區,代表了湖南省一般水平的用工現狀各發出50份問卷,全部收回;長沙城區和株洲城區代表了湖南發達地區的現狀,各發出100份問卷,全部回收;另外為了對比起見,還特意向沿海發達地區的浙江溫州和廣州東莞發放各30份的問卷,全部收回。
通過調查可以看出,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企業中所占的比例依然不高。即使是在沿海發達地區所占比例也不超過85%,在湖南更是平均水平低于80%,而且對技能人才的應用和薪酬待遇也隨著地區經濟的發展度成正比。綜上看出,即使以沿海地區85%的技工應用比例作為上限,也可以看出湖南省技能人才的應用空間還很大。
三、湖南省鄉鎮企業技能人才緊缺的原因分析
(一)“輕視工人”的社會傾向
社會上普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仕途輕工匠,重專家輕技師的傾向,社會輿論、教育、價值導向出現偏離。
(二)忽視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
在現有的教育體制下,普遍存在偏重學歷教育、文憑教育,忽視了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的現象。一邊是大專院校合并升格,不斷擴招,畢業生卻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就業壓力;另一邊卻是職高、技校大都處于不景氣狀態,有的甚至因招不到學生而停辦。
(三)沒有形成技能性人才的評價、激勵機制
盡管現在技能人員資格實行“五級制”,即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但據調查,湖南省絕大多數企業尚未開展評聘工作,青年職工在技術上并沒有晉級加薪的機會,于是,企業一線工人普遍沒有鉆研技術業務的上進心。
(四)城鄉二元結構阻礙了民工中大批技術工人的產生
當前,務工農民已經成為湖南省產業工人的主要來源,長沙、株洲、岳陽等制造業相對發達地區的大部分企業50—70%以上員工是務工農民。由于歷史和現行的城鄉二元結構等體制原因,進城務工農民一直被排斥在市民之外,與所在城市市民在福利待遇上存在重大差距,這一切使得民工一直無法作為產業工人在城市安家,更注重眼前的經濟利益,缺乏長遠打算,這阻礙了民工中技術工人的產生、形成與發展。法制環境不健全又加劇了企業普遍不愿承擔工人培訓的責任和成本,致使技術工人短缺成為必然。
(五)勞動輸出使湖南省技能人才的流失嚴重
湖南目前已成為全國第二大勞務輸出省份,人才的分流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湖南省技能型人才的潛在供給,使得湖南省技能人才短缺的情況更加明顯。
四、總結
導致目前技能人才短缺的除了成熟市場經濟下的經濟性誘因外,更重要的還在于存在著勞動力市場多重分割、供需傳導機制不太暢通、收入分配制度不盡合理等體制性原因,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缺乏對技能人才供給產生有效激勵的制度安排。技能人才短缺的本質,是勞動就業體制改革的滯后和制度創新的短缺。因此,從城鄉統籌視角研究技能人才有效供給與勞動就業政策調整問題,不僅對于盡快解決當前技能人才短缺問題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和重大的實踐價值,也可以從一定的角度進一步破解勞動力結構優化、統一勞動力市場形成、應對巨大的就業挑戰這些長期伴隨和困擾中國經濟發展的難題。
[摘 要] 文章提出了面向鄉鎮企業的信息化評價指標和意愿調查指標體系,并使用此指標體系分析了某鄉鎮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水平指數和意愿指數,從而找到該企業在現有條件下發展信息化建設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研究的目的是評估鄉鎮企業現有信息化建設水平,幫助企業找出提高信息化發展水平時的切入點。
[關鍵詞] 鄉鎮企業 評價指標 信息化建設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信息技術在各行業顯現出來的巨大推動作用,在企業管理中引入信息化手段用來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已經成為企業管理者的共識。鄉鎮企業多數是中小型企業,企業的信息化建設落后于大型企業和城市中小型企業,有多種因素制約了鄉鎮企業信息化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鄉鎮企業的信息化建設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在諸多影響鄉鎮企業信息化發展的因素當中,盡快找到主要的影響因素和發展瓶頸,就顯得尤為重要。
不同的鄉鎮企業在制定具體的信息化建設發展對策時,首先要確定本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和水平,然后需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和發展規劃,在企業現有條件下找到合適的切入點,重點突破,這樣能較快地提高企業信息化發展水平。
切入點的選擇源于企業對自身信息化建設現狀的定位和對信息化建設各方面工作的意愿強度。
一、鄉鎮企業信息化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
評估企業的信息化發展和應用水平可以使用國家信息化測評中心2002年底推出的中國企業信息化指標體系。但是該體系主要是面向效益的信息化指標,基本是針對大型企業進行設計的。由于鄉鎮企業具有不同于大企業的特點,自身在資金、人才、管理者信息化意識、經營管理制度和外部環境等方面也存在著諸多制約信息化發展的因素,因此設計面向鄉鎮企業的信息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指導企業更有效地進行信息化建設就顯得很有必要。
1.鄉鎮企業信息化評價指標體系的組成
近幾年國內對中小企業信息化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已有所加強,我們參照這些研究,結合北京市鄉鎮中小企業的調研結果和特點,提出了一種用于鄉鎮企業信息化評價的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2.評價指標的說明
由于鄉鎮企業在地域差異、信息獲取渠道和能力、企業辦公以及政府扶持力度等方面不同于城市中小企業,因此我們在指標中對已經研究的中小企業信息化指標體系進行了一些修改。鄉鎮企業不同于城市中小企業的最大特點是地域環境因素的影響。隨著國家對農村經濟建設投入的不斷增加以及各種支持優惠政策的施行,農村鄉鎮企業信息化建設將迎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因此我們增加了環境因素作為一級指標,并調整了部分二級指標。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的權重在中小企業信息化指標體系專家結果的基礎上,輔之我們的調研結果和專家意見進行確定。確定權重時著重考慮了鄉鎮企業首先需要進行信息化建設和應用,以長遠的觀點來對待信息化建設產生的效益問題。
對指標1,由于鄉鎮企業普遍在信息化投入上不足,所以在信息化投入總額的計算中僅比較占上一年度的固定資產投入就能反映出該企業的投入情況。對指標2,把人均擁有計算機臺數這一指標的重點轉移到辦公室工作人員,不計算車間等部門的一線工人人數。指標11和指標13同樣以辦公室人員為基數進行評價。對于指標6,由于企業進銷存業務實現信息化是企業信息化建設成功的基礎,對于鄉鎮企業來說也比開展erp等應用更具有可操作性,故增加了這一指標。對于指標15,由于鄉鎮企業開展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對資金運轉和庫存周轉的影響普遍較小,我們將其調整為信息化建設所帶來的辦公強度的降低,這樣能更接近于鄉鎮企業的現實情況。在一級指標環境因素中,突出了政府支持力度的作用。在我們的調研中,北京市對鄉鎮企業信息化的支持是推動和促進調研企業加強信息化建設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同時,由于同一鄉鎮或臨近地區類似規模的企業之間交流頻繁,其信息化建設情況彼此會互相影響。
我們用此指標體系對北京市遠郊區的一個制造業鄉鎮企業進行了調研。分值一項是該企業不同層次多人調研結果的平均值。利用線性加權計算得出該企業的信息化評價指數是37.15,數值表明該企業信息化建設水平較低。
二、鄉鎮企業信息化意愿調查指標的設計
1.鄉鎮企業信息化意愿調查指標的組成
為了充分了解企業在信息化建設各方面的意愿方向和意愿程度,我們根據評價指標體系設計了意愿調查指標體系,如表2所示。
2.意愿調查指標的說明
我們根據征求意見的問卷結果和企業能自我解決的一些方面設計了意愿調查指標。由于外部環境的情況非企業能夠解決,且多數屬于不確定因素,在指標中未加入相關內容。因為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是分析企業近期的信息化建設意愿強度,故對未來一年內的預期進行意愿調查。意愿指標的權值參照評價指標設定并參考了調研數據平均結果和專家意見進行了經驗調整。每項意愿的分值項是對鄉鎮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信息化相關部門經理進行意愿調查后得出的無量綱數據的平均值。
根據意愿指數計算公式:eiwi=∑piwi 可以計算出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意愿指數。其中eiwi是企業信息化意愿指數enterprise informationization wish index,pi是第i項指標的調查結果,wi是第i項指標的權值。對計算出的意愿指數進行評定,依據表3。
對上面的制造業鄉鎮企業調查后,該企業的意愿指數是53.49,表明該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意愿屬于中等強度。
三、鄉鎮企業信息化建設發展切入點的研究
參考分值較高的意愿指標,可以確定企業近期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若干個工作方向。根據以上的研究,我們也可以進一步在這些方向中找到比較適合企業情況又能較快地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的主要方向和切入點。
對我們調研的某制造業鄉鎮企業,從其上面的意愿調查指標中分析出該企業具有強烈改進愿望的前七項指標(分值大于60),其結果如表4。
表中的權重a是意愿調查指標的權重,分值a是意愿調查的分值。權重b是評價指標中二級指標乘以一級指標的綜合權重,分值b是評價指標的分值。在“相關的主要評價指標”中只列出了相關指標中綜合權重最大的一項。
在上表中,意愿指標“對it應用技術人員的聘用”反映的意愿強度是第三位,對應的評價指標綜合權重最大,得分卻很低。同時此指標分值的提高也會提高評價指標11和13的得分。調查該企業的實際情況是僅有一名兼職的信息技術員,沒有獨立的信息技術部門。
意愿指標“對企業網站的投入”對應的評價指標綜合權重第二位,同時對評價指標8、10和18也會產生影響。
對“倉儲部門信息化的投入”、“對信息化人才的培訓”和“對銷售部門信息化的投入”三項主要意愿指標,也需重點考慮。綜合以上分析,我們給出如下的發展建議:從引入1~2名信息技術人員入手,定期開展企業員工的信息技術培訓工作,重點培訓倉儲部門和銷售部門的員工。以企業網站建設為切入點,提高企業人員的信息化意識和信息技術水平。以建立庫存管理系統和銷售管理系統為企業近期信息化發展的階段目標。
企業在信息化建設有所發展之后,可以重新進行評價調查和意愿調查,開始尋求新的信息化建設瓶頸問題并據此找到解決方案。
四、總結
如何在諸多的信息化建設工作中找到著力點,較快地提高企業信息化工作水平并取得實效是困擾很多企業的問題。本文以中小企業信息化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開展了進一步的研究,把指標評價和企業意愿結合起來作為研究的出發點,以一個鄉鎮企業為研究目標,為該企業提供信息化建設的工作思路。本文的研究目的也正是尋找鄉鎮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瓶頸問題,并為此提供一個制定解決方案的途徑。在實際應用中,需要全面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根據企業情況的不同對分析方法進行調整,使指標能更好地反映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水平,解決方案和建議能更貼近企業的實際工作。
近年來,隨著我國 市場 經濟 的發展 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 環境 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鄉鎮企業 原有的市場、政策、機制、資源、勞力等方面的優勢相對減弱,鄉鎮企業發展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這種形勢下,鄉鎮企業的產值增幅逐年下降,相當多的產品價格下降,銷售困難,部分企業陷入困境。對此,我們認為,盡管寧夏鄉鎮企業發展中目前 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 ,但這些困難和問題通過深化改革和不懈努力都是可以克服和解決的。在現有的基礎上,只要下決心抓,必然會加快發展。怎么抓,抓什么,特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首先應解決認識問題
我們很明顯地感到目前對發展鄉鎮企業還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看法,甚至對鄉鎮企業的概念都有漠糊認識。比如有的認為鄉鎮企業是在短缺經濟條件下產生的,現在市場充裕了,它的 歷史 使命就完成了;有的認為鄉鎮企業不應再承擔支農義務了,主張鄉鎮企業應當“脫農”;有的認為,鄉鎮企業就是單一的鄉辦、村辦集體企業,個體私營企業不是鄉鎮企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其他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不是鄉鎮企業,鄉鎮企業改制以后或者進城以后已不再是鄉鎮企業等等。針對種種不同看法,我們認為對鄉鎮企業的概念,1996年頒布的《鄉鎮企業法》和1997年中央下發的8號文件都有明確的界定。1998年江總書記在江蘇考察鄉鎮企業時又對這個問題作了明確的闡述。江總書記指出:“多年來,鄉鎮企業一直是鄉辦、村辦、聯戶辦、戶辦,即所謂‘四個輪子一起轉’,現在又加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調動了億萬,農民和 社會 各方面的積極性”。由此可見,鄉鎮企業是一個綜合性概念,既有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又有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而是內涵和外延更廣泛的非國有經濟主體。大量事實也使我們認識到,鄉鎮企業發展到現在,已經成為 農村 經濟的主體、國民經濟的支柱。鄉鎮企業不是可有可無,而是作用巨大。就寧夏 農業 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來看,近年來,隨著農產品供求關系的變化,寧夏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同全國一樣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在這一新階段中,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有效增加農民收入、與城市經濟協調發展成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題。適應這一戰略調整的要求,不僅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內部各產業的關系,還必須把農業置于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中來謀劃。因此,高度重視鄉鎮企業的發展十分必要。從現在開始應把各方面的認識統一到《鄉鎮企業法》和江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從建設有
摘要:
鄉鎮企業作為我國城鄉一體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帶動我國鄉鎮經濟發展的重要使命,在我國經濟發展建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我國大力發展經濟,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背景下,全國各地涌現出越來越多的鄉鎮企業,對鄉鎮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建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鄉鎮企業在生產經營中仍然存在許多主觀和客觀因素,導致鄉鎮企業在建設和發展中或多或少的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嚴重阻礙制約了鄉鎮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需要在發展中發現問題并及時改正,從而使鄉鎮企業發展更加迅速,規模不斷增大,并帶動區域經濟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
鄉鎮企業;現狀分析;企業管理
一、鄉鎮企業現狀
我國是一個傳統農業大國,改革開放后,鄉鎮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鄉鎮企業通常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務農人員個體投資建設,在鄉鎮地區建立的支援農業生產的中小型企業,是我國鄉鎮地區形式各異、層次不同、經營品種多樣的個體企業或合作企業的統稱。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施行了城市一體化的重要建設方針之后,我國鄉鎮建設異常迅速,鄉鎮企業的建設也日趨完善,其生產質量和生產效率絲毫不遜色于城市企業,成為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企業的經營目的也從支援農業建設轉變為全方位、跨領域,將產品市場拓展到全國各地乃至全世界。許多很早以前建立的小品牌也已經成為了其行業領域的領軍企業,例如恒安紙業、雙匯肉業等。這些小企業通過使用先進的科學管理,靠著過硬的產品質量和價格,贏得了廣大消費者的青睞,才獲得了今天這樣輝煌的成就。鄉鎮企業一般建立在鄉鎮、農村地區,不僅管理者有著農民和企業家的雙重身份,而且大多數員工也既是農民,又是工人。由于農業生產具有時效性,務農人員在農忙時節時需要回農田完成農活,同時也在工廠里按時上下班,這種生產模式不僅給了務農人員更多的經濟收入,同時也使企業生產適應了鄉鎮和農村的運營環境。雖然在經濟投入方面,鄉鎮企業的資本并不雄厚,在市場上的占有率也較低,對產品的推廣、銷售方式也不成熟,但使用這種靈活的生產用工方式使其在鄉鎮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同時可以雇傭較為便宜的人力資源,各類生產原材料也可以在周邊農村進行采購,大大降低了運輸成本和生產成本,為鄉鎮企業家在鄉鎮市場站穩腳跟提供了幫助,為其進入國家市場提供了充足的經驗。同時國家大力扶持鄉鎮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使鄉鎮企業有更加充足的資本進入國家、甚至國際市場。
二、鄉鎮企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方式
(一)盲目管理
鄉鎮企業雖然相較于城市企業生產水平較低,產品科技含量較低,但是與城市大型工業形成良好的互補,主要是由于鄉鎮企業產業主要涉及紡織、食品、五金機械等日用生活品,而城市大型工業生產的大多是電子設備和高級工藝品,因此,鄉鎮企業在市場上占有的前景是十分廣闊的。鄉鎮企業管理者需要清楚地認識到這點,但事實上,由于鄉鎮企業家大多是由務農人員個體出資建設,其管理人員文化水平和管理水平較為低下,不能對市場進行很好的把控。一味盲從某些工廠的生產方式或某一產品的市場利潤,不考慮市場變動,將資金盲目的大規模投資于某些在市場上有著崛起跡象的產品。長此以往,這樣的資金投入方式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效益,反而會影響企業的資本和經營,導致鄉鎮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倒閉。事實上,鄉鎮市場環境與其農業生產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每個鄉鎮企業所處的地域環境都有所不同,不管是當地農產品資源、交通運輸情況和人力資源情況都會影響到鄉鎮企業的經營模式,而經營模式又由生產成本決定,所以在鄉鎮企業經營時需要因地制宜,通過對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進行研究分析,制定適合企業的生產、運營方式,才能保證企業的生產力適應市場經濟的,使企業資本得到積累和發展。
(二)思想觀念保守
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城鄉差距在不斷的縮小。很多鄉鎮企業都開始向城市的大型工業企業學習,引入先進的生產機械,雇傭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其目的是為了發展企業經濟,使鄉鎮企業更快融入城市,開拓更大的銷售市場。但實際上,城市企業的建設不僅僅是依靠先進的器械和雄厚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其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術,而很多鄉鎮企業家思想水平較為落后,受到老觀念、老傳統的限制,同時自身的管理意識也存在缺陷,盡管引入了先進的生產機械和專業人才,但不能對資源進行有效、合理的整合管理,導致不能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使產品生產力達不到預期效果。同時,在企業還未發展之前,有些不合理、不科學的運作模式就已經在企業中根深蒂固,管理者也沒有相應的意識進行改進和修整,對員工的管理也較為松散,員工在這樣自由散漫的工作環境下進行工作不僅無法保證生產質量,而且也對生產危險不夠重視,導致安全事故頻發。面對這種情況,需要管理者對自己的經營手段和管理方式中所存在的問題引起高度重視,而國家監督部門也要對這類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出臺相關的管理規定,并監督其嚴格執行,不僅要對其生產水平和生產質量進行把關,還要對相關管理者和企業家進行培訓教育,使其能夠學習先進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經驗,并將這種管理模式更好的運用到生產管理中去。
(三)員工素質和管理能力有限
雖然我國城市化建設較為迅速,但我國作為農業大國,務農人員和農村數量較多,要將所有農村進行城市化建設,并提高所有務農人員的教育水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這種背景下,一些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較差的鄉鎮企業的發展就顯得緩慢、生產力低下、經營效益欠佳,究其原因是缺乏充足的資金和高素質的員工,缺乏高素質的管理人才。由于目前我國教育水平兩極化較為嚴重,農村的教育水平較城市相對較低,而務農人員的收入大多來自務農和打工,大部分農民因微薄的收入,無力將子女送進城市進行高素質的基礎教育。同時,務農人員在思想觀念上也較為保守,沒有長遠的眼光規劃自己和子女的未來,不注重技能的培訓和培養,只是簡單地靠體力賺取生活費。這類問題的存在導致了鄉鎮企業的員工素質不高和企業生產力的低下,企業的發展前景得不到較為有效的改善。面對這種情況,需要國家和各級政府出臺相應的幫扶政策,一方面要加大對農民工技能培訓的投入,另一方面要鼓勵年輕的高素質人才進入鄉鎮農村,深入鄉鎮企業幫助建設,同時派遣專業人員對鄉鎮管理人員和職工進行系統的管理培訓和生產培訓,提高其管理能力和工作素質,使生產力得到提高。同時通過對鄉鎮企業施行資金幫扶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鄉鎮企業的資金壓力,從而使其有更多的資金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和聘傭高素質的經營管理人才。
三、總結
就目前鄉鎮企業的發展形式,雖然生產力和市場占有率相對較低,管理水平和生產水平也還處于初級階段,不管是生產方式和管理方式都需要對其進行一系列的改進。要想改變鄉鎮企業在生產競爭上的被動局面,鄉鎮企業家必須對自己和員工有更嚴格的要求,加強對員工的素質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員工在工作時能夠更加有效率的進行工作。同時鄉鎮企業家也應該學習現代化企業的管理方法,引入效率更高的現代生產設備,讓機械代替人工,使生產效率和質量得到較大的提升。我國在鄉鎮城市化建設中出臺了一系列大力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和辦法,為了把握住這個機會,需要鄉鎮企業家有敏銳的商機嗅覺和廣闊的市場視野,從而更好的利用獨特的資源優勢,借助國家經濟發展的有利時機和優惠政策,加快發展的步伐,經過不懈的努力和堅持,為建設美麗家鄉增光添彩,為區域經濟發展增光添彩!
作者:王為民 單位:山西省新絳縣中小企業局
本文作者:李新源 單位:福建省南平市西芹鎮人民政府
鄉鎮企業是由鎮、村集體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聯合企業組成的,具有規模小、投資少、經營機制靈活等特點。鄉鎮企業是我國農村中鄉(鎮)、村民群眾聯辦及個體勞動者興辦的企業,它屬于集體或個人所有,其前身是農村手工業和社隊企業。1996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明確把鄉鎮企業定義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中國農業義務的各類企業。實際中,所有成立于農村地區、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投資和組建的企業都被稱為鄉鎮企業,即鄉、鎮、村的集體企業,農民組辦、聯戶辦和個體辦的企業。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鄉鎮企業迅速發展,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業經濟的主要支柱之一,是中國工業化的重要一翼,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關鍵環節。我國鄉鎮企業在國家經濟建設中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作用:(1)鄉鎮企業是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2)鄉鎮企業是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主體力量;(3)鄉鎮企業是推動城鎮化進程的主要內容;(4)鄉鎮企業是大力實施富民工程的基本途徑。黨的三代領導核心都對鄉鎮企業十分關心、十分重視。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的國家搞現代化,發展鄉鎮企業是一項重大戰略,是一個長期的根本方針。實踐證明,發展鄉鎮企業是實現農業現代化,實現農村小康的必由之路,也是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工業化道路。
目前我國學者對我國鄉鎮企業的發展做了多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業改革和制度管理、發展戰略和上市融資、企業體制和產業結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以及對鄉鎮的具體的貢獻分析等。西芹鎮地處福建省南平市區西郊,距市區10km,是南平市委、市政府實施“拉開城市框架,做大做強中心城市”戰略中西拓的中心腹地。自唐五代建制鎮系閩北千年古鎮之一,原稱西津鎮、三芹鎮,因址在延城之西,清代時更名西芹至今已有1104年的歷史。自古商賈云集,商貿繁榮,為閩江上游主要商埠。東鄰夏道,西交沙縣,南接塔前,北連來舟、茫蕩。境內青山疊翠,自然資源豐富,沙溪、富屯兩大河流貫穿全鎮。西芹鎮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優越,距北面205、316國道、福銀高速公路和待建成的浦南高速公路互通口僅1.5km,東、西兩面有綠水、西芹兩個火車站,數個水運碼頭,500t級貨輪可直航省城福州。全鎮共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107個自然村,165個村民小組,總人口7.1萬人,其中鎮屬人口3.5萬人。全鎮土地面積251.1km2,耕地面積1400hm2,林地面積1.7萬hm2。西芹鎮是福建省重點工業衛星鎮、省明星鄉鎮、省鄉鎮企業百強鎮、省文明鄉鎮、閩北十強鄉鎮。地理位置優越,是南平市西郊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信息中心,具有“亞城市文化圈”美譽。
1西芹鎮鄉鎮企業組成與發展現狀
西芹鎮主要產業有加工業、種植業、畜牧業、流通服務業。全鎮現有18家林木加工廠、8家筍罐頭廠、56家竹制品廠、6家機械制造廠、5家飼料加工廠、3家建材廠。全鎮果樹種植面積約866.67hm2,其中種植早種六號枇杷、日本板栗等優質果品種面積約200多hm2。蔬菜基地面積174.4hm2,稻菜輪作面積270hm2,年上市蔬菜總量達2600t,產值3000多萬元。全鎮有規模養殖企業20家,其中萬頭豬場2家、800頭奶牛場1家,年出欄生豬6.8萬頭、家禽50多萬只、蛋品700多t。流通服務方面,現全鎮從事流通專業戶達400多戶,在省內外設有20多個流通窗口,建有延平區最大的筍菜批發市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西芹鎮加快商品交易市場建設的步伐,努力拓寬商品流通的渠道。20多年來,全鎮建成一大批設施比較完備、大中小銜接的商品交易體系,形成以西芹車隊、龍盛運輸、公交運輸為依托的汽車運輸業;以廣本四位一體專賣店為龍頭的汽貿業和以新力量醫藥為龍頭的現代物流倉儲服務業等工業產業化集群。特別是“十五”期間,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從事批零貿易業和住宿餐飲業及其他行業的個體工商戶有741戶,有以服裝鞋帽為主的前溪路商業步行街,里面有才子、紅豆等馳名品牌專賣店。又擁有品種齊全、種類繁多、管理規范、服務到位的西區農副產品交易市場,面積達1.52萬m2,歷來是閩北農副產品集散地,集聚了延平、建甌、尤溪、沙縣、將樂、順昌6個縣市近40個鄉鎮農副產品,并被列入全國“萬村千鄉”市場改造工程。同時西芹鎮將在近期內啟動建設閩北最大西區大型物流配送中心,該項目建成后,將充分發揮西區商品集散地的優勢,建成一個集訂單處理、倉儲管理、流通加工、撿貨配送于一體的中心,使之成為福建現代物流系統的重要結點。
2鄉鎮企業對西芹鎮經濟發展的貢獻分析
西芹鎮主要經濟指標增長率的變化大概可以分為3個階段。
(1)1996~2000年: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增長緩慢,工業總產值和工業企業個體數在正負增長率間波動,地方財政收入和財政總收入也處于振蕩狀態。這主要是由于鄉鎮企業在西芹鎮剛剛開始起步,企業發展的諸多因素還不成熟,導致了這種增長率的正負波動。但工業總產值的正負變化也引起了地方財政收入的正負變化,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該時期鄉鎮企業已占據相當的比例,農業不再是經濟的絕對主導因素。
(2)2001~2003年:西區開發大潮中,西芹人民思想解放,搶抓機遇,與時俱進,邁著開拓創新的堅實步伐,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步入了快車道。這一期間西芹鎮的地方財政收入、工業總產值、農民人均純收入迅速增長,年平均增幅分別為21.92%、16.09%、9.23%。經濟總量(GDP)居閩北各鄉鎮前列,集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農民人均純收入、人均購買力和實際消費超過閩北各鄉鎮平均水平。僅2003年,年財政收入增長率、工業總產值增長率,人均純收入支持率分別為41.18%、20.11%、10.54%,均達到10年來的最大。這一時期是西芹鎮鄉鎮企業高速發展的時期,同時也奠定了西芹鎮鄉鎮企業的堅實基礎。
(3)2004~2006年:地方財政收入、工業總產值、農民人均收入的增長速度逐漸減緩,但仍然保持緩慢增長。地方財政收入、工業總產值、農民人均收入年增長率只有14.29%、12.05%、7.69%,比2001~2003年顯著降低。到2006底,西芹鎮固定資產投資13815萬元,工業總產值57680萬元,財政總收入1713.8萬元,地方財政收入完成802.3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119元,這表明鄉鎮企業是經濟快速成長的主導因素,并在高速成長中伴隨有不穩定因素。
總之,從2001~2006年來看,由于“十五”計劃在西芹鎮得到高度的重視,政府加大對鄉鎮企業的投資,為發展以鄉鎮企業為特色的地方經濟,西芹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鼓勵優惠政策,促使了鄉鎮企業數量和規模的不斷擴大。工業總產值和工業企業個體數穩定增加,從而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地方財政收入和財政總收入亦穩定增加,特別是2003年之后,鄉鎮企業在西芹鎮的發展已趨于成熟穩定,農民年均純收入趨于穩定的增長。同時地方財政收入和工業總產值增長速度的減緩,也暗含著鄉鎮企業在西芹鎮增長潛力的下降??梢?鄉鎮企業產值激增和鄉鎮企業數量的增加,使地方政府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鄉鎮企業是西芹鎮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進一步分別建立財政總收入(x1)、地方財政收入(x2)、農民人均收入(x3)與工業總產值(y)之間的關系模型,并進行相關性分析。經檢驗,所建立的模型均達到極為顯著的水平,財政總收入、地方財政收入、農民人均收入與工業總產值之間的相關性也均達到極顯著水平,這充分說明鄉鎮企業的崛起在西芹鎮經濟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鄉鎮企業總產值是地方財政收入和農民人均收入增加的核心動力,極大地帶動了西芹鎮經濟的發展。#p#分頁標題#e#
3結論與建議
1996~2006年這10年期間,西芹鎮鄉鎮企業的總產值直接拉動了地方財政收入和農民人均收入的增長,為西芹鎮地方經濟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但研究中也發現西芹鎮的鄉鎮企業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一些企業資金投入盲目,技術和管理水平相對降低,員工素質不高,勞動生產率低,甚至個別企業為謀取自身的經濟利益而不惜以破壞西芹鎮的生態環境為代價,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合理投入資本要素。西芹鎮鄉鎮企業必須拋棄主要依靠資本要素投入增加拉動鄉鎮企業產出增長的道路,應依靠技術進步,把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轉移到技術更新和改造方面來。同時,必須采取各種措施提高鄉鎮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此外,要積極發揮鄉鎮企業外部的管理人才的作用,為鄉鎮企業管理現代化獻計獻策,努力實現西芹鎮鄉鎮企業從粗放型經濟向集約型經濟轉型。
(2)提高勞動力利用率。西芹鎮鄉鎮企業不能只靠單純的增加農村勞動力數量來提高企業的經濟產值。鄉鎮企業應該提高企業職工素質,要加強新生勞動力資源管理,將調節就業需求和推動職業培訓結合起來,對新增的勞動力進行就業前培訓,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工人隊伍,特別是提高本鄉本土的人才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能力,推動鄉鎮企業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有一個大的提高。
(3)依托本地優勢,以本鄉本土的人才和可再生資源為依托是鄉鎮企業發展的關鍵。利用可再生資源和本土的技術能人。善于挖掘市場前景廣闊的產品,鞏固原來效益好的鄉鎮企業的,并可以利用西芹鎮的地理環境優勢,開發高坪竹海生態旅游區等因地制宜地走環境友好型和有自身特色的鄉鎮企業發展的新路子。同時,西芹鎮鄉鎮企業發展應注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發展不能以犧牲西芹鎮的自然環境資源為代價。只有這樣,西芹鎮鄉鎮企業才能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
(4)鄉鎮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政府應該是為鄉鎮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和資金和技術支持。同時,要對那些管理不善的企業給與幫助,對那些浪費西芹鎮自然資源、破壞西芹鎮的生態環境甚至危及人們生命健康的企業予以嚴厲的管制和處罰。
作者:唐細語
鄉鎮企業是在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經濟改革及發展進程中產生的,它是不同水平的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多種經濟和個體經濟,是多形式、多層次、多門類、多渠道的鄉鎮以下(含鄉鎮)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的統稱。鄉鎮企業的崛起與發展在解決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增加農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并對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目前,盡管鄉鎮企業的發展建設和經濟效益相比以前都有所降低,但是鄉鎮企業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是無法取代的。因此,關注中國鄉鎮企業的持續發展,特別是研究鄉鎮企業在發展中帶來的農村生態問題不可或缺。
一鄉鎮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生態問題及其產生根源
(一)鄉鎮企業發展中存在的生態問題
1.“三廢”污染。大多數鄉鎮企業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以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排放的“三廢”沒有做任何處理,從而導致土壤、水質、空氣中重金屬及其它有害物殘留量普遍超標(超過國家標準3-5倍),對當地農產品、水產品的品質與產量以及人、畜的健康造成嚴重影響。例如,湖南岳陽汨羅江一帶曾是一個“水清澈見底,魚蝦清晰可見,鳥兒滿天飛,花草飄香”的地方,一直以來被人們稱之為魚米之鄉。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受其排放的工業三廢的影響,江、河、小溪的水、土質、空氣被嚴重污染,很多地方蔬菜無法生長,果樹得病,魚蝦滅絕,地下飲用水也受到嚴重污染。可見,鄉鎮企業的發展及工業“三廢”的排放,對周邊生態環境的污染己經十分嚴重。
2.噪聲污染。噪聲污染主要是由鄉鎮企業的生產加工引起的,其次,是交通運輸與建筑施工引起的。鄉鎮企業由于受到多種條件的限制,采用的設備都比較落后,據調查,發現有93%以上的工廠設備噪聲級大于85分貝,有48%以上的工廠設備噪聲甚至大于100分貝,遠遠超過標準分貝(30分貝)。這樣,不光使操作工人身受其害。而且廠外群眾正常生活環境也受到嚴重干擾。從而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
3.資源浪費。許多鄉鎮企業由于受資金、技術、人才等種種條件的限制,往往都選擇了所謂“投資省、見效快”,但污染嚴重、資源能耗過高的產業。第一、過度透支土地資源。一方面,很多個體鄉鎮企業占用了大量耕地面用于建造廠房用于從事生產加工,從而大大地減少了農業耕地面積;另一方面,鄉鎮企業的生產與發展對周邊生態環境的破壞己經十分嚴重,主要表現為水土、空氣被嚴重污染,從而導致農、林、牧、畜、水產品產量驟減、質量驟降。由于污染許多地方寸草不長,大片耕地變成了“死土”,失去了生機,這種工業污染治理的難度和成本也是巨大的。長此以往將導致上萬農民喪失了維持生存和養育后代所需的農業生產資源與環境。對于一個農業大國或農業大省來說,耕地面積的大量減少和耕地質量的急劇下降,意味著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和農民的生活將受到巨大沖擊。因此,鄉鎮企業的發展嚴重制約企業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第二、過度耗費能源。鄉鎮企業生產中使用的原材料與設備、采用的工藝流程都是相對落后的,而且從業人員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導致生產效率低、生產中能耗大、產品合格率低;有些企業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甚至私自占用或偷用農用電,不考慮節電節能,以上種種因素,將造成巨大的能源消耗與資源浪費,甚至還可能引發安全事故。
(二)鄉鎮企業發展中生態問題的根源
1.生態環保意識淡薄。環境教育在我國雖已開展多年,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重點一直在城市,對農村環境教育宣傳工作還顯得相當薄弱。農村環保宣傳教育普及覆蓋面不廣,農民的環境意識淡薄,主要是環保價值觀的缺失,缺乏環境保護與監督意識。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由于認識上的問題,認為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完的,同時也不能意識到環境污染會對經濟發展與生活產生嚴重影響,使得群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自覺性不強、力度不夠;另一方面,在農民急切致富心理和地方政府GDP政績觀的誘使下,把發展經濟放在第一位,不惜造成巨大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
2.經營條件的限制。鄉鎮企業雖然是改革開放的意外收獲,國家對于它的發展還是給予過相當大的扶持,但由于范圍廣,環節多,加上制度本省的缺陷,導致扶持力度不夠、落實難以到位。另外,由于財稅制度的變化,使得鄉鎮企業從前享受的部分優惠政策逐步被取消,加重了鄉鎮企業生產經營的負擔,使企業生產成本上升,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降低。融資困難,從而導致鄉鎮企業發展所需大量資金無法在短時期得到滿足,造成鄉鎮企業擴大生產規模、開拓市場困難,進一步阻礙了鄉鎮企業健康發展。因此,我國鄉鎮企業在發展之初,在行業、技術、設備、資金的選擇上空間非常小,許多鄉鎮企業由于受到以上種種條件的限制,往往都選擇了所謂“投資省、見效快”,但污染嚴重、資源消耗高的產業。所以,鄉鎮企業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資源的浪費在逐漸加重。事實上,許多鄉鎮企業產生的綠色GDP值為負,因為這種嚴重的環境污染與資源浪費,其治理與恢復的難度和成本將是巨大的。
3.環境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第一,環境管理難度大?!霸有汀钡泥l鎮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很多鄉鎮個體企業的生產沒有得到相應部門的許可,且生產隱蔽性強,監管難度大,排污地點分散、單位排污量較小、轉產頻繁。使鄉鎮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管理難度大,環境管理制度的執行成本相對較高,因此環境管理部門自身也不愿意把鄉鎮企業和大企業的污染治理投入等量齊觀。第二,環保重心過于偏向城市。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城鄉一體化”的意識,認為城市的環境保護比農村重要。事實上,城鎮是所在區域的核心,而鄉村是城鎮經濟、環境和生態的腹地,兩者相輔相成;但目前我國對環境的整治仍然是重城市,輕農村。據調查統計,我國的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入到城市和及其工業,而對農村環境和鄉鎮企業的工業污染問題沒有引起重視,對污染的防治投入也非常小,導致鄉鎮企業工業污染日趨嚴重。第三、相關的政策法規不健全。一直以來,我國把環境保護的重點放在大城市、大工業和大工程上。以往己經制訂的許多技術政策、法規和標準,主要是針對城市以計劃經濟為主、技術水平相對較高的國有大中型企業,顯然不完全適合農村集體與個體經濟、技術水平比較落后的鄉鎮企業。一是制度不健全。在我國現有的各類有關鄉鎮企業環境管理的法規中,專以鄉鎮企業環境管理為目的的立法較少,而且缺少規范化的實施細則,可操作性較差。二是執法監督乏力。大部分地區還沒有形成鄉鎮環境管理網絡體系,缺乏專門的環境保護部門;執法不嚴,處罰程度過輕,并且有些環保部門只收治污費,不治污。農村環保部門管理經費嚴重不足;另外,鄉鎮環保部門人員素質較低,其專業能力與執法能力難以適應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需要。三是政績考核的錯位。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問題,反復要求各地切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很多地方的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有較高的認識,但現行考核官員政績的標準主要依據的是經濟增長率,至于環境保護則不在考核之列,使得環境問題被忽略。#p#分頁標題#e#
二加強鄉鎮企業污染治理的對策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節能減排,提高經濟增長質量走中國特色新型農村工業化道路,是促進鄉鎮企業可續持發展的需要,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一)強化農民的環保意識
解決我國農村最重要的鄉鎮企業的環境問題,其中一項任務就是開展農村環境宣傳教育。一方面,利用各種媒體渠道,向農民宣傳環保的重要性,污染的危害性及污染防治的方法和措施;同時,還應向農民多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引導農民成為環保衛士。另一方面,需重視農村教育,不斷提高農民的知識水平、公共意識和文明修養;使其充分認識到生態環境與自身利益的相關性,進而增強環保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環保意識的樹立,需要通過全方位、多層次的環境教育,幫助農民樹立科學的環境價值觀,增強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
(二)強化科學的績考觀
發展經濟固然重要,但在資源日益潰乏與環境日益惡化的雙重壓力之下,如果單純以經濟增長率作為現行考核官員政績的主要依據,那么都會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去發展經濟,這種考核制度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樹立全面的政績考核觀,建立環境保護政績激勵機制,要全面、綜合評價政府部門的政績,推動政績評價的綠色化,把資源節約與環境的保護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使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能協調一致,關注綠色GDP值的增長。
(三)多元扶植
鄉鎮企業在資金、技術、人才等許多方面都較為缺乏,而解決生態問題,需要資金與技術,但是目前僅僅關注如何扶持鄉鎮企業的創業和發展,缺少與環境保護政策的相互配合。因此,建議政府的經濟發展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應加強溝通和合作,努力實現鄉鎮企業政策與環境保護政策的有機結合,落實并完善相關稅收優惠和金融支持政策,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走新型農村工業化的道路,達到效益高、污染少、資源得到充分利用,使鄉鎮企業的生態問題能得到有效解決。從融資擔保、技術服務、信息提供等角度給予大力支持,并且將相關的政策落實到位,提高操作的透明度。合理規劃,完善工業園區建設,降低鄉鎮企業尤其是個體企業進園門檻。使分散的“原子型”鄉鎮企業集中于工業園區內,以充分實現資源共享,從而產生治污的規模效應,降低治污的相對成本。
(四)引導規治
通過政府正確引導,積極引導企業技術升級、調整鄉鎮產業結構與能源結構,力求所需能源及其它資源的輸入最小化,減少廢物排放,并進行回收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與破壞,最終實現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取得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效益的統一。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同志應該滿腔熱情地支持鄉鎮企業,幫助他們解決污染問題,從而使鄉鎮企業得到健康、持續發展。加大環保監察力度,鄉鎮企業的環境整治管理,要重點加強環境保護監督性監測,落實和完善資源及環境保護稅費制度,強化稅收對節能減排的調控功能,加強對鄉鎮企業執行產品質量標準、能耗限額標準和安全生產規定的監督檢查,提高落后產能企業和項目使用能源、資源、環境、土地的成本。采取綜合性調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產品的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