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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理分析案例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 案例教學 法理學 運用
一、案例教學在法理學教學中的意義
法理學作為研究法律一般問題的學科,其研究對象的思想性和抽象性決定了對它的教學不可避免地具有宏大敘事的特點,如果在法理學課程的教學過程中只注重理論闡述或盲目地加深理論難度,則勢必造成理論與實踐脫節,并且學生對理論知識的遺忘時間也會提前。因此,在法理學課堂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法,對于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一,案例教學法有助于學生了解所學法規范的立法背景、現實狀況及其運用過程;其二,案例教學法有助于培養學生的參與意識,鍛煉學生的思辯能力;其三,在法理學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法也會增加法理學課程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一些較枯燥的法學原理和規范生動起來,增強學生的感性認識,加深他們對法的理解。
二、法理學案例教學法對參與主體的要求
1.對教師的要求
教師是法理學案例教學法的實施者,決定著法理學案例教學法成功與否,法理學課程案例教學應對教師有如下要求:教師應是優秀的組織者,法理學案例教學法對教師有著與傳統學法不同的要求。案例教學中,要求教師不僅僅是課堂上的釋疑解惑人,更應是優秀的組織者,只有那些懂得如何引導學生、組織學生的教師,才能上好案例教學課。這個優秀的組織者必須是頭腦清晰“導演”,對案例涉及的法學理論理解明確而深刻,而且應同時具較強的應變能力和判斷能力,才能在學生熱烈活潑的討論中,以“看不見的手”引導學生遵循思維的邏輯,實現法理學教學的目的,法理學案例教學中教師的工作體現在“默默無聞”中的舉足輕重。另外,成功的案例教學考驗的是教師對理論、對實務、對思維科學的全面洞悉,這就要求教師具備豐富的法學知識實務經驗及前瞻性的眼光,能夠最好的理論聯系實際也是對案例教學教師的要求。
2.對學生的要求
案例討論法的采用,使學生由被動地位轉為主動地位,由單純接受知識轉為有創造性地運用知識,但案例教學在轉變學生角色的同時,也對學生的學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案例教學減少了常規面授課系統講授的時間,增加了學生在課堂上研究、討論的時間,這就要求學生必須加強自學,對教師沒有講授的教材內容自行閱讀、分析和理解。此外,學生在課后還要上網去查閱材料,下載并研究案例,進行大量的預習和閱讀。而這些學習任務的完成完全依賴于學生的自覺性。所以,在采用案例討論法教學的同時,要加強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
三、法理學案例教學程序設計
案例教學程序是案例教學法的外在表現形式;案例教學法是案例教學程序的指導思想,二者是內容和形式的關系。案例教學程序設計的優劣直接決定著案例教學法的實際效果。在法理學教學中,案例教學程序一般應當經過以下六個階段:
1.案例教學前的準備
案例教學前的準備,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教師的課前案例準備。主要是教師要根據法理學學科的教學進度、教學要求和教學對象,精心選擇或設計案例,選用的案例應能反映同類案例的一般特征,能起到觸類旁通的作用;同時,要認真備課,包括備大綱、備教材、備教法。二是教師不僅要深入研究法理學教學大綱,明確法理學教學目的和要求,突出教學重、難點和解決關鍵問題,還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了解學生,精心選擇法理學教學方法;充分設想學生在案例討論中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及處理方法,搜集相關的資料,把握學生討論的范圍和方向。
2.展示案例階段
教師應把事先設計的與所講授理論知識相關的典型案例向學生展示。展示的方法有錄像或VCD放映、幻燈放映、印發案例材料,在黑板上書寫、誦讀等。至于采取什么方法,教師可視物質條件和實際需要而定,總的要求是便捷,以便學生能夠集中注意力快速地了解案情。學生在閱鑒案例后即進入思辯性學習階段,在這一階段學生用學過的理論知識對教師展示的案例進行分析和思考,構思出自己的案例處理方案。
3.討論案例階段
案例教學中的討論與分析旨在說明案例、分析案例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一方面,教師要為學生提供鍛煉自己各方面能力的條件和環境,要營造一個良好的自由討論的氛圍,鼓勵學生積極參加討論,成為案例討論的主角,課堂的主宰者。另一方面,要使學生緊緊圍繞案例討論的主題,分別從各自角度剖析案例,闡述自己的觀點、見解,相互辯論,形成熱烈探討問題的氣氛。在案例討論中教師應注意方法和技巧,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觀點,以避免約束學生的思維空間。作為學生,除積極參與討論發言外,還應該聆聽別人的分析與見解,比較自己的觀點和思路,使自己的認識更全面、更深刻、更完善。
4.提問學生階段
在學生對案例充分討論后,教師即可對個別學生進行提問,以了解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把握程度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師在提問時,首先,應根據所掌握的上一階段學生討論的情況,有選擇性進行提問,盡可能把各種不同的觀點展示于課堂上;其次,對不同程度的學生提問方式、方法以及所提問題的難度可不盡相同,應因人而異;另外,教師既可以就案件中已設計好的問題進行提問,也可以臨時提出一些問題讓學生來回答,使學生在這一階段處于創造性學習狀態。在這種學習狀態中,學生已不局限于既有的教學內容,而是在學習活動中萌育、發展新的體會、新的認識和新的見解。
5.總結案例階段
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應針對學生在討論中提出的分析問題的方法和思路、解決問題的途徑等方面及時進行總結評價。確定某個案例的參考答案;無法確定標準答案的,應確定傾向性的意見。重點看討論的思路是否對頭,分析的方法是否恰當,解決問題的途徑、手段是否正確。指出本次案例討論所運用的理論知識,討論的重、難點及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肯定本次討論的成功之處,并指出存在的缺陷及不足。同時,對學生的表現也要作出評價,以激勵下次更好地參與討論分析。
6.撰寫報告階段
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是案例教學中的最后一個環節,是學生對案例分析與討論的總結,是對所學知識的回顧,也是不可忽略的各環節每次法理學案例教學后,可按個人、小組或全班集體討論后上交。許多教師在案例教學中容易錯過此環節,通過撰寫案例分析報告,從而加深學生對法理學理論的理解,使所學的法學知識更加融會貫通,起到鍛煉和培養學生書面表達能力的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法理學 教學方法 靈活多樣
法理學教學必須克服單一死板的教學方法,采取多樣靈活的教學方法。至于每一堂法理課具體應采取何種方法?就要根據所授內容和授課對象的具體情況來決定,一種、兩種抑或多種?法理學教學可供選擇的方法如下:
1.講授教學法
它是我國教育歷史上最悠久的教學方法之一,也是使用最廣泛的教學方法之一。其含義是,以某個主題為中心進行有組織有系統的口頭講授,包括講解、講述、講演等三種方式。 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三種講授方式常常交織在一起,混合使用。眼下,它仍是最重要的教 學方法之一,人們的知識絕大多數是通過它而獲得的。
法理學教師在使用講授教學法時,應注意四個問題:第一,整理法理學知識點,有選擇地講授重點內容和基本范疇,其他內容留給學生課后自學。從一定意義上說,法理學的內容可分兩部分:法的內在方面和法的外在方面。前者側重研究法的內部組成要素、各個要素之 間的相互關系、法的運行機制等,由于它更具有法理學學科的獨立特質,因而是教師講授的重點;而后者側重研究各種法律活動的社會效果以及它們與其他社會現象的聯系、區別和相互作用,教師則應少講,由學生自學。第二,采取多渠道提供信息、提出推論而不給出結論等方式,鼓勵學生多角度審視、思考問題。講授教學法最為人詬病的缺陷之一就是“滿堂灌”、“照本宣科”。為此,教師在授課時可采取如下對策:通過推薦課后閱讀資料、介紹前沿理論知識等形式多渠道地向學生提供信息;授課內容不局限于教科書的范圍;預先從課本中布置學生的閱讀范圍,并要求學生在課堂上簡要概括閱讀內容;在授課中不斷設 置問題情境,鼓勵學生積極聽講和參與等。第三,教師講述的聲音要清晰,音量要適當,抑揚頓挫,富有情趣。講授的速度要適當。過快,學生沒有思考的時間,不易理解消化;過慢,學生則容易倦怠,分散注意力;重要問題要稍做停頓,便于學生思考和記筆記。第四,教師在使用講授教學法時,應適時穿插其它教學方法(這是所有教學方法應采用的)。
2.辯論教學法
辯論教學法是教師、學生以某一具體問題為紐帶而展開分析、討論、辯駁及總結,從而使學生獲得真知的教學方法。它源遠流長。早在古希臘,蘇格拉底在與他的學生對話或講課時,就總是扮演“魔鬼辯護士”的角色,不斷地向學生提出各種假設性的問題,讓學生處于 必須主動擴大且深入思考的位置。在我國古代,教育家孔子、孟子都運用了辯論教學法,培養學生的“思”、“辯”能力,樹國之棟梁。
法理學教師在使用辯論教學法時,應注意四個問題:第一,選好辯題。辯題既要和剛結束的課程內容緊密相聯,又要與現實緊密相聯,最好以校園生活和學生生活為辯題;辯題不 能太生僻,太深奧,要讓所有學生都能參與。第二,教師應扮演一個經驗豐富的“引導者” 和“辯護士”,而不是純粹的“教師”,要為學生創造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一方面,教師要“拋磚引玉”,盡快引導學生進入辯論角色;另一方面,教師又要像會議的主持人,有效地控制好辯論和節奏,鼓勵學生大膽質疑,大膽論證。第三,辯論結束,教師要進行點評。點評要客觀、中肯,避免情緒化和例行公事。對作了充分準備的學生要給予表揚和肯定,對不認真準備的學生要給予恰當的批評,給他們壓力,以促使下次改正。第四,要控制好辯論次數,不宜過多,期中和期未各舉行一次為妙。
3.案例教學法
也叫實例教學法或個案教學法,它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于19世紀70年代首創的,最早屬于醫學領域,后來廣泛運用于法學、軍事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學科。其含義是,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選擇特色案例,組織學生自己去感受、分析、討論和研究,并提出解決案例的各種方案。它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參與意識,縮短理論與實際的距離,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學生思辨能力和實際問題解決的能力極為有利。如今,它已活躍在國內外各個大學的課堂。
法理學教師在使用案例教學法時,應注意三個問題:第一,選好案例。案例要與所授課 的內容相吻合;案例要注重方向性,正面為主,反面為輔;案例要注重時效,不應是陳年舊事,而應是最近發生的;案例要注意精確性,是真人真事,而不是胡編亂造;案例要注重本地性,盡量是學生身邊所發生之事,與學生有關,而不應遙不可及、與學生毫無關聯。第二,不能把案例教學法當成傳統的舉例說明,從而有意無意地包辦教學環節的一切。案例教學法和傳統的舉例說明都是利用案例來進行課堂教學,但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模式是:案例-理論-案例,案例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研究、討論案例需要運用理論知識,而運用理論知識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案例;而傳統的舉例說明的教學模式是:理論-案例-理論,理論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案例起到了掌握理論的媒介作用,掌握理論需要分析案例,案例分析是為了掌握理論。因而在教學中,教師不能去講案例,去分析案例,或者由于學生基于知識的不足得不出正確結論時,為了完成教學任務而越俎代庖,不當“教練員”而當“運動員”。第三,一堂課所選的案例要適中,不能太多,能達到說明的目的即可,切忌把課堂變成“說書場”或“故事會”。
4.多媒體教學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多媒體已成為當今教學領域的熱點。多媒體教學是一種 現代的教學手段,它是利用文字、實物、圖像、聲音等多種媒體向學生傳遞信息。多媒體教 學法則是以各種電教媒體如:計算機、電視、錄像、投影、幻燈等為標志,以傳統的教學媒 體如:黑板、掛圖、實驗、模型等為基礎的多種媒體有機結合的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法因信息容量大,生動形象,調用方便自如,圖文并茂,效率高,教學效果好等優點,已走進各個高校。
法理學教師在運用多媒體教學法,應注意兩個問題:第一,要把握好教師在多媒體教學中的地位——教師永遠是課堂的主宰。多媒體技術進入課堂不但不能取代教師的地位,相反,它對教師主觀能動作用的發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管多媒體技術怎樣優越,都不能改變它為教學內容服務的輔助地位,而教師必須駕馭課堂,把握全局。第二,要正確選擇與教學內容匹配的多媒體技術,實現教學手段與教學內容的有機結合,克服形式和內容“兩層皮”的傾向。
方法是科學的生命,教學方法是學科的生命,更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生命。要克服法理學課堂的“怪現象”,必須杜絕單一死板的教學方法,選擇多樣靈活的教學方法。法理學如此,其它學科也是如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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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英語教學法,案例教學,教學案例,學習方式,探究性學習
案例教學(Case-study Method)起源于范例教學模式,屬于喬伊斯和韋爾(Joyce &Well)的“概念獲得”教學模式,目的是通過實例幫助學生有效地學習新概念。案例教學模式是指:教師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任務的要求,描述一個具體的教育情境,引導學生運用一定的理論知識和技能對這些特殊情境(案例)進行分析、討論,探討處理方案,從而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從學習者的角度分析案例教學法的特點
案例教學模式從學習者的角度來說就是一種學習方法。這種學習方法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是以討論為基礎的學習,是以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目的的。案例教學要求學生在牢固的掌握基礎知識的基礎上,發展技能和心智,從而完善所學知識結構,培養正確的學習態度,重視學生能力的提高,要求學生積極參與,倡導探究學習的重要性。
1. 利用真實案例情境,促進學習者積極參與
傳統教學以教師為中心,采用接受式的理論講解模式,學生被動地參與課堂活動,學習興趣很難被激發,學習的積極性也受到很大抑制。案例教學法認為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提倡學生積極的參與教育論文,課堂互動應該是多維度的,教師的角色是多元化的。教師應該設計和組織課堂案例分析與討論,反思教學理論與教學實踐之間的聯系,來指導實際的教學活動。案例材料可以是文字或音像,甚至是真人示范。教學中根據不同的教學目標選用適合的案例來開展教學活動,真實、具體的案例情境極大地激發學生參與的興趣與熱情,學生主動地學習這些生動的案例材料,對相關理論知識的理解更加深入。
2. 基于問題的案例教學模式,利于培養探究性學習方式
新一輪課程改革倡導學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所謂探究學習主要是指在課堂教學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用類似于科學研究的方法去獲取知識、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一種學習方式。探究學習也稱發現學習,它的整個過程可以概括為“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都由學生自主完成免費論文。案例教學模式是以布魯納(Bruner)的知識構造觀點和皮亞杰(Piaget)的認知發展作為理論基礎,以信息加工為主要策略,通過“教師呈現范例”,“學生分析范例”和“學生創造范例”三個不同階段,幫助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實現由具體到抽象的知識建構,促進學生的認知能力由低級向高級發展。案例教學模式以問題為主線,引導學生充分利用遷移的規律提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提高學生的探究能力。
二、案例教學模式對《英語教學法》課程教學的意義
教育部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明確指出:“師范院校和培訓機構應根據基礎教育課程的目標和內容,調整培養目標、專業設置、課程結構,改革教學方法。”《英語教學法》是英語專業師范學生的專業必修課,通過該門課程的學習,學生能增強對英語教學的認識,能用正確的理論知識去指導、評價和進行英語教學實踐,并能根據中國英語教學的實際科學地進行制訂教學計劃、實施教學計劃、評價教學效果諸方面的工作。為了適應中學英語課程改革的需要,《英語教學法》課程應調整課程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深化對教學方法及策略的理解,致力于提高英語師范生的教學能力及素養。
1. 在教法理論與教學實踐之間搭建平臺,實現知識與技能之間的轉化
《英語教學法》課程本身依托于實踐研究成果,如果脫離實際的教學情境,單純拘泥于教法理論的講授,即便教師把教法理論講授得很深入、全面,活生生的教法也容易變成干巴巴的教條。而很多教師采用的是固定的教材,其基本理論框架大體相同,理論性過強,有效的教學法太少,操作性低。案例教學模式注重為學生的知識建構提供環境,并為學生提供充分的教學實踐活動,通過學生的探究與反思教育論文,促使他們將自己的專業意識、知識、技能進行整合,實現教學理念的自主構建。應用案例教學,能夠使學生在體驗真實的課堂教學環境過程中,有效地把理論知識與實際技能結合起來,進而更好地掌握教法理論知識。所以案例教學模式能夠體現《英語教學法》 “理論性”與“實踐性”的雙重學科特點,通過調整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使《英語教學法》實現培養素質高、能力強的新型教師的教學目標。
2. 通過對案例的分析與實踐,培養師范生的反思及創新能力
《英語教學法》是一門不斷發展的介于理論和實踐的課程,既強調理論又重視實踐,它通過理論指導實踐進而達成實踐經驗的形式化、理論化。然而,《英語教學法》教學中教師多注重理論知識傳授,忽視教學能力培養。課堂教學以教師為中心,機械地灌輸教法理論,缺乏情景設置與活動安排,學生沒有積極性,被動地參與回答,師生間的互動單一,學生對教法理論的理解浮于表面。Wallace主張通過“反思模式”中的語言發展、知識學習、實踐、反思等階段實現專業能力發展的目標。這種模式從根本上突出了知識學習和實踐是教師專業能力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案例教學中,對教學具體情境分析有助于幫助學生進行知識遷移,發展反思能力,進?促進感性經驗向理性知識轉變。學生完成對案例的理論分析之后,需要制定問題的解決方案并進行實踐檢驗,評價該理論的實際教學效果,最后綜合加工各種信息,在大腦中構建教學理論框架,形成創新型教學理念的最終目的。所以,這種案例教學模式不僅僅使學生停留在獲得固定的原理、規則,而是ü探索、研究的過程培養學生的反思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創新能Α?
三、案例教學模式在《英語教學法》教學中的實施環節
案例教學倡導探究性學習方式,學生積極地參與課堂教學,主動探究案例背后的教學理論、原則,并對所學知識進行反思和創新,切實地提高教學能力。在《英語教學法》課上,教師呈現具體的教學案例,讓學生植根于真實的教育教學情景之中,學生通過對案例的分析與實踐來學習新的概念。案例教學模式在《英語教學法》教學中的應用主要包括下面幾個環節:
1. 課前精選案例,設計教學過程
精選案例是案例教學的起點,教師在課前應根據教學目的的要求精心選擇所需要的案例,而且要確保所選擇的案例材料很典型,有代表性,反映一定背景下的教學方法,能夠為學生創造探究問題的情境,學生通過該案例的學習能夠達到設定的教學目標。教學法教師還需要搜集案例所涉及的背景知識教育論文,設計適合討論的問題及相應的拓展練習。另外,根據國家《英語課程標準》的要求,教師應選取能夠反映當下中學英語教學現狀的優秀教學案例,便于學生感受實際教學情境,了解教學的前沿動態。例如,在學任務型語言教學理論之前,教師課前可準備一堂任務型英語教學的示范課及相關背景信息,并設計討論的問題及探究問題的方法等。
2. 課堂呈現案例,提供探究方法
在呈現案例時,教師可以簡單介紹案例的背景信息,然后讓學生閱讀或是觀看案例材料。教師在這一環節中,需要講解或示范探究學習的方法,引導學生從案例中獲得的某種體會和感悟進行思考、分析、爭辯和決策,同時也要引導學生甄別各種信息,分清主次,抓住關鍵,層層推進,挖掘出現象背后的理論原則免費論文。由于選取的案例一般比較復雜,蘊含許多問題,教師必須指定某一具體問題,要求依據當時的具體情形作有針對性的分析,探尋特定案例背后所隱含的各種背景因素。所以,教學法教師要具備分析案例的能力,將蘊含在其中的教育理論呈現給學生,并且幫助學生在抽象的概念和案例情景之間建立有意義的聯系,指導學生將獲得的感性體驗上升為理性的認識。
3. 小組討論案例,探究教法理論
案例教學本質是一種學生為主體的合作、探究式學習,特別注重培養學生個體如何從學習過程中獲得經驗、鞏固理論知識。小組案例分析是案例教學的核心環節,教師要營造寬松、民主的氛圍,組織和引導小組思考案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教師還應指導學生從執教者的角度,設身處地地體會實際的教學處境,分析問題、形成自己的觀點并展開討論。案例討論往往以小組討論的形式開展,要求學生合作探究,用觀察、傾聽、交流、決定以多種方式參與討論,提高學生分析、綜合、歸納、推斷等認知能力,同時也提高表達能力、辯論能力、溝通能力、解決問題等能力。在小組報告結束后,教師需要及時點評各組案例討論的成果,總結案例蘊含的問題與解決方案,重申教法理論的要點與適用性,并安排課后教學實踐任務,同時啟發學生思考在類似的教學情境下教育論文,運用何種教法理論,采取何種教學策略等。
4. 小組教學實踐,提高教學能力
案例教學模式的重要環節就是學生運用教學理論指導具體實踐教學。通過案例教學實踐活動,學生既能應用理論知識去解釋和指導教學實踐,又能在實踐基礎上深入理解和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為了能夠深入加深對理論的認識。學生應該以小組為單位開展案例教學活動,培養小組合作意識,首先根據案例設計教學計劃,然后合作演練,最后對自身、對同學的教學過程進行深入的研究探討。教師在案例教學實踐活動中要始終指導學生把教學理論與實際教學環境緊密結合,創新運用所學教法理論,不斷發現問題并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學生是學習的主體,他們需要對自身及其他同學在案例演練過程中的表現作出適當的反饋和客觀的評價,實現小組合作學習效果的最優化,進而促進教學能力的提高。
結束語
本文探討了案例教學在《英語教學法》課程中的應用,學生通過對教學案例分析、討論與實踐,能夠內化所學教法知識,形成教學理念,在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其獨立反思能力和創新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和提高。這種新型教學模式將帶動英語師范生學習方式的轉變,運用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將切實提高師范生的學科教學能力。當然,在實際課堂操作中還存在許多不定因素,這些還需要教師不斷地反思、總結,對案例教學具體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做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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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卓越法律人才;行政法學;教學理念;模式設計
一、傳統教學的弊端
(一)行政法自身局限
相較其它立法過程,行政法起步較晚,屬于新生法學體系,缺乏能夠作為基準的參考、學習法典。在執行過程中,法律規范存在不同程度的界限問題,加上我國實際國情,民族和習俗分布,使得法章行使不具備通用性。因此在教學選材中,往往只能根據大眾立法,實施教學。法理依據缺乏,論證支點不足,中央和地方的同一性缺失等問題嚴重。盡管在后期的改革中孕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但是后續各個環節的補充法律都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完整的行政法學鏈和自身體系。在這種背景下,針對爆發式的行政需求,地方和個體根據自身情況擬定數量繁多的規章,且其中部分存在界定模糊、上下位法沖突、脫離實際等問題[1]。因此,在進行實際教學時,缺乏可以依附的教學材料,在學習和教學過程中帶來很大的影響。
(二)教材與缺乏實踐驗證
由于行政法自身的立法的局限性,注定其在法學實踐中會存在偏離社會要求,無法全貌體現行政法的公用。行政法本身涉及范圍廣泛,內容跨度大,現行的高等法學教材不能全面涉及覆蓋的各方各面,基本都是圍繞理論的教學展開政法關系的關聯,沒有得到實際案例的分析和實踐經驗指導,加之與其它體系法學的交錯融合,主體立法部門與地方立法部門的立法基準脫節,在理論教學中無法全面覆蓋到。如今,一些交錯的地方部門所立規章已經大行其道,但是作為法學傳授部門,卻無法提供實踐意義的例子,充分的教材支點,完善行政法教學的系統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句話同樣適用于行政教學理論。沒有得到實踐驗證的教材,等同于將未經驗證的知識傳輸給未來可能立法、用法、執法者,而他們也會將這種不成熟的法治理論傳導給下一代,惡性循環。這種情況無論是對人才培養還是對法治社會的進步都是不可取的。教材應該取材于法學案例,成型于社會實踐,才能普法育才。
(三)教學模式單一短淺
傳統的行政法教學單一,多年重復利用陳舊法典案例教學,課堂設計呆板僵硬,缺乏靈活性。更嚴重的是傳統的教學缺乏對未來社會行政法律的研判和分析案例,對老舊案例照板搬豆腐,禁錮了學生的思考和創新能力,也使教學缺少對當代和未來的討論,將一些已經過時甚至與時代脫節的理論奉為圭臬。導致枯燥乏味成為法學課堂的代名詞。法理的嚴謹性不應該受制于舊典、教綱,要挑出雞蛋里的骨頭,將原有的立法拿出來分析討論,讓學生參與到立法或法案的分析中。原有的教學缺乏學生的討論參與,生硬無趣,即使學生能夠按期望交出一份按設定好的標準答案,但是未必就真有對法理的研判、分析能力。忽略未來的教學,注定是跟不上時代節奏的。
二、確立人才培養理念
(一)在國家大力推行法制的背景下,對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就越顯重要。受制教育、社會的影響,卓越的法律人才如今鳳毛麟角,萬里挑一[2]。國家也因此專門提出對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方案,并于2011年專門做了解釋。當前,我國的整體的法治理念不夠強,多年來依靠高等教育機構的輸出為社會主義法制輸送人才,但是沒有真正貫徹要確立培養卓越人才的長遠目標,原有的培養模式培養的人才已經無法滿足當前更加多元復雜的社會。因此必須要提高法治理念的認知,明確對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模式。(二)理念融入教學。追求卓越,才能創造卓越。明確了卓越人才培養的理念,下一步就要將理念融入教學。要將這個崇高的理念作為教學展開的核心,千方百計地圍繞人才培養開展教學,設計教材。只有將培養卓越人才的理念作為教學的指導思想,才能讓教學活動有源可循。因此,從教學體系各個環節融入理念,才能讓教學有計劃性、有目的性、有時效性。
三、教學機制鞏固
法學的教學機制從學理上來說是指與法學相關的教學環節或教學系統。一個好的系統必定是環環相扣,相輔相成的,這樣才能實現系統的優越性。而打造一個良好的法學教學機制才能最大程度的發揮教學的功能,合理調動資源,高效的完成人才培養目標。對于行政法學的教育的機制的鞏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從教育源頭上進行改革,突出行政法學的教學地位,增加課程時間,制定理論與實踐的課時配比;其次,要明確培育“卓越”的思想導向,設立對課程有完整檢驗檢討的教學機制,對典例,教案要嚴格篩選,堅決杜絕以次充好的行為。以保證教學教案的高質量和高水平,促進教師從思想和行動上自我進步[3];第三,要求教師定期“回爐”參與社會行政法學實踐,深入實踐理論的可行性,提出符合時代的觀點,研討分析,一方面加強自身的法學素質,另一方面可以將學習的廣度最大化;第四,多元化課堂教學,增加模式辯論、推導、演示、案例分析等環節。將理論全面推向實踐,發散思維,徹底將“填鴨式”課堂變成人人參,從而達到培養學生對法理的推理和研判能力。
四、完善案例教學
由于缺乏參考法典,加上老舊教學模式的原因,我國案例教學能力極其匱乏。而案例教學恰恰是可以直接讓學生將理論對應實際案例進行討論,剖析法理的最好方法,也是最能鍛煉一個人的機會。因此,在教學中必須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彰顯案例討論為主的根本原則,激發學生在案例中對法理的思考和興趣。教材案例選擇決定著教學討論的重要方向,因此在案例選擇上必須要有足夠的思考,不能胡編濫造。要堅持符合教學大綱、符合時代特征、符合有研討代表性的原則。案例的圈定,奠定了教學的基礎。教中可以通過設計的多元方式,深入挖掘案例的體現的法理,推動學生有意識地運用理論知識解答實際問題。
五、促進法學實踐
總體來講,學習的目的是要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際生活。作為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其理論知識更應該放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接受千錘百煉,不斷的修正才能正式實施,成為讓社會接受,讓民眾遵從的律法。因此,法律人才培養過程中,不僅要將實踐帶到課堂,還要將學生其帶出課堂,走向社會,讓所學理論接受時代篩選,實踐的考驗,辨證總結形成結果,逐漸成為真正的專業、符合社會和時代要求的卓越人才。例如加強與法學機構合作,讓學生親身參與行政案例的執行,抑或通過創造模擬案例進行案例執行演習等方法,強化學生作為一個法律人的職業意識和法學思維,教會學生學會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打破學習思維慣性的局限。此外,在實踐中要注重鞏固學生的職業能力,充分發揮實踐探索的能力。鼓勵學生單獨承擔案例處理等方式建立法學自信,不斷促進理論與實踐的磨合,高效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質。實踐教學的目的就是要革新理論教學枯燥乏味的弊端,多維度多角度地將理論拋入實際去檢驗、討論、驗證、總結。關于實踐渠道的建立。第一,可以制定課程要求,讓學生參與網絡或國家熱點行政案例的討論,根據自身掌握的法學知識,提出思考建議。第二,教學機構需要整合資源,將學生安排到可以實施法學理論知識的行政機構實習,并適當安排接觸實際案例,驗證學習成果。第三,組織學生定期出到社會,履行作為一名法學職業者的義務,服務社會的同時,可以收集更多的社會熱點問題,把思考維度放寬放遠,拓寬對未來行政立法方向的探究能力。
六、培育國家法制觀念
如果說法學教育的目的是培育卓越法律人才,那么法制推行目的就是要他們服務社會,服務未來。僅僅擁有出眾的法理知識和實踐能力,將精力放在爭取個人名利上,對于整個國家的法制是無意義的。因此,只有在培養高端人才的同時培養他們的法制觀念,從思想上認知法制的根本,從而將精力投入關乎時展、關乎社會需求、關乎民眾呼吁中去,才能真正為中國法治社會貢獻力量。此外,還需要對行政法學人才進行嚴格的職業道德考核,要求在執法、用法過程中秉持中立態度,堅守職業道德不能利用所學所長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傷害民眾。當然,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之外,卓越的標準還應該包括: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知識能力和符合國家發展需求的專業素質。國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把國家法制放在第一位,崇尚法律尊嚴,嚴守職業道德,才能成為真正的“卓越人才”。
七、結束語
案例教學法是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案例是案例教學法的核心。案例教學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案例的選取是否恰當。真實性。案例要真實準確、注重細節,讓學生有身臨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師主觀臆測。這樣學員才會認真對待案例,仔細分析案情,才能學習知識、啟迪智慧、訓練能力。為此,教師要深入實踐,采集真實案例,選擇實際發生、社會反響強烈的案例。針對性。案例應該具有針對性,與所學理論知識直接相關,為教學目標服務。法律基礎課教材是法律教學的依據,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規定了案例的選擇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選準案例。案例選擇不可脫離教材,否則就失去了理論支撐,討論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難以深入。典型性。教學案例要貼近學生實際,才能引起情感共鳴。對一些發生在學生身邊的案例進行分析,學生就會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選用一些與大學生違法犯罪、大學生權利義務直接相關的案例,引導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討論、思考。
二、案例教學的實施
案例導入。法律基礎課前,教師先將精心選好的案例向學生展示,設置問題,讓學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識點。在教學過程中,依照案情繁簡,確定時間,讓學生閱讀案例,積極思索,形成自己的觀點。教師也可以分小組,以小組形式組織活動。分析討論。在課堂討論時,各小組派出代表,發表本小組對于案例的分析和處理意見,回答其他小組成員的詢問。允許不同觀點的學生辯駁,展開探討,在不同觀點的撞擊、不同角度的論證中,達到對知識的理解。在討論中,教師要統籌規劃,引導學生圍繞教學內容展開討論。教師在討論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觀點,避免學生產生依賴情緒。如果學生分析有誤,教師也不必立即糾正,通過針對性地提問,引導討論繼續下去,讓學生作出判斷,得出結論。歸納總結。在學生進行了充分的發言、討論之后,教師要及時總結。總結要圍繞教學目的,根據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規定,進行細致分析。同時,對學生認識有偏差或遺漏的方面,教師要重點講解,解答疑問。力求用案例說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與案例有機結合。總結不一定講出標準答案,有些案例沒有標準答案,關鍵是看討論思路是否對頭、分析方法是否恰當、解決問題的途徑是否正確。轉變教師角色。傳統教學方式基本以灌輸為主,教師在課堂上占據主動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學中,有些教師也不乏“主動”現象,從介紹案例、分析到得出結論,全部由教師包攬,束縛了學生的思維。案例教學中真正的主體是學生,教師要想方設法調動學生參與,適時引導,使自己從“講授者”轉變為“傾聽者”、“引導者”。
一、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增強教學的特色性
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是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基本教學方法,這也是法律基礎課教學的一大特色。首先,要與大學生的思想實際相聯系,選好切入點和側重點,增強教學的針對性。作為高校法律基礎課教師,而應該以朋友的身份,經常深入大學生,通過談心、座談、咨詢、或問卷調查等形式,觀大學生的行為表現,聽大學生的談論話題,察大學生的思想狀況,找大學生的具體事例,善于發現大學生思想理論上碰撞點和困惑點,引導大學生從高層次、多層面,多角度分析看待社會各種問題。其次,要與社會現實相聯系,增強教學的時代感。當代大學生,對改革開放,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現實的政治、經濟、社會問題很關心,而且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對新事物接觸快、反映迅速、不唯書、不唯上。但由于年紀輕、閱歷淺、涉世不深,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方面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一方面法律基礎課教師要在教學中聯系社會現實,把深奧抽象的理論還原為和社會生活融為一體的生動素材,使枯燥的原理論述轉化為富有生機的時代話題,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學功效。再次,要積極組織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只有把法律基礎課教學植根于社會實踐的土壤之中,讓大學生走出課堂這個有限的空間,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才能增進感性認識和實際體驗,并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來分析和思考社會現實問題。
二、堅持講授與研討相結合,增強教學的互動性
講授與研討相結合,是把原來單向的教學過程轉變為雙向的、互動的過程,改變了以往在教學過程中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重教師講授,輕大學生參與;重知識結論的記憶,輕問題的探索過程等現象,著力培養大學生獨立學習的能力,使法律基礎課教學的教學功能,由教給大學生知識轉變為教會大學生啟發性學習。這種教學是一個以大學生為教學主體,教師大學生共同參與的教學過程,在進行必要的課堂講授的同時,鼓勵大學生自己探究知識。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大學生思維和表達能力,而且還是師生之間相互學習,促進教學相長的重要途徑。
講授與研討相結合,將中國傳統的教學法與西方現代的教學法糅合在一起,是法律基礎課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講授與研討相結合,最大的特點是發揮了大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大學生改變了以往那種上課動手不動腦的習慣,充分激發了大學生的積極思維,激活了大學生的思維靈性,發揮大學生的自主學習精神和培養了大學生的創新能力。這種教學法采取的是雙向溝通的方式,使大學生在課堂上不僅是聽老師授課,而且還能提出自己的見解、觀點,使課堂教學由原來的單純傳授知識轉變為探索知識的過程,讓大學生由以前單純的受教育者轉變成為真正的課堂主人。這就要求教師要運用有助于啟發大學生思維、培養大學生智能的教法,提出一些帶有啟發性的問題,循循善誘,激發大學生的創造力,想象力,使大學生開闊視野,活躍思路,從中悟出道理,意境得到升華,思想產生飛躍,從多角度、多側面、全方位地去認識問題。
三、堅持法理與案例相結合,增強教學的趣味性
堅持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教學需要組織案例,引導大學生進行學習、研究。以案說理,以理解案。法理與案例相結合的教學法是法律基礎課教學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法理與案例相結合的教學法,具有形象、生動、可信度高,可操作性強的特點,能增強法律基礎課教學的趣味性,使大學生能夠在輕松、愉快的氣氛中學習掌握理論知識。
采用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教學法,有利于提高大學生的學習興趣。一方面,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教學法相比于一般的教學方法靈活得多,生動得多,沒有那么多復雜深奧難懂的概念,公式或理論,內容形象、直觀、有趣,而且能把大學生關注的熱點現實問題帶到課堂上來,更符合大學生的思維特點,更能吸引大學生,消除逆反心理和抵觸情緒,找到與大學生思想的契合點,引起大學生思想的共鳴,調動大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案例來源于活生生的現實,很多還可能是大學生將來走向社會真正面臨的實際情況或問題,這一點對大學生來說,本身就是一種吸引力。
采用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教學法,有利于提高大學生的思辨能力。在教學中,教師選用古今中外及現實生活中尤其是發生在大學生中間的典型的真實案例,或設計具有故事情節的案例,凡講到主要觀點時或從剖析案例入手,引入教學,或以案作證,虛實結合,既顯得生動有趣,集中大學生的注意力,又能開闊知識視野,鍛煉大學生的思辨能力。
采用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教學法,有利于增進大學生的記憶。與傳統的教師臺上講,大學生臺下聽的灌輸式教學方式不同,案例教學能將那些活生生的事實以生動形象的語言文字描繪方式或影視直觀方式呈現給大學生,使大學生對所學內容易于記憶,并能保持長久,甚至刻骨銘心。
采用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教學法,還有助于提高法律教學和教師的業務水平。法理與案例相結合教學法不是簡單地搜集一些材料,組織大學生分析討論,而是要圍繞教學內容,教學任務,教學目的和教材所闡述的基本原理,精選那些既能緊扣主題,又能引起大學生思考的,富有時代性、典型性、科學性、思想性、啟發性的實例來組織教學,同時教師還要設計出怎么切入,如何引導,使大學生深刻理解和正確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因此,教師除了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外,還需要把眼光從書本移向現實,轉向大學生的思想實際,把現實社會的生活百態,教學對象的所思所慮納入自己的視野中,并且還需要有對現實生活敏銳的洞察力、感悟力以及具有駕馭大學生思想和課堂討論的能力等。
四,堅持傳統與現代教學手段相結合,增強教學的實效性
現代化教學將文字、圖像、聲音等集結在一起,具有生動直觀、信息量大、效率高等優點。因此,在教學中根據教學內容收集、復制、精選一些信息新、時代感強、有較強針對性和說服力的優秀影視片、錄音資料等作為輔助手段,組織大學生收聽、觀看,使法律基礎教學能視聽并舉、圖文并茂。能夠使深奧的理論通俗化、趣味化,抽象的理論具體化、形象化、生動化,在藝術氛圍下創造出感人的教育情景,以其可感性引起大學生共鳴,寓教于觀賞之中,寓教于熏陶之中,達到以往法律基礎課教學難以達到的程度和深度。
一、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作用
1、有助于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教學采用的是“填鴨式”的滿堂灌教學模式,在這一教學模式下教師是課堂的主宰者和主體,教師在課堂上滔滔不絕的講,學生在下面默默無聞地“聽”和“記”,老師只管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傳授給學生,至于學生有沒有理解消化這些理論知識在所不問,更遑論學生思維能力的培養。在這一刻板的教學模式下學生是被動的知識的接受者,在學習過程中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刑法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法徹底改變了教師和學生在課堂上的地位和角色,教師成為了課堂的引導者,引導學生思考問題,分析并解決問題,而學生則成為了課堂的主體,課前圍繞案例材料認真收集閱讀相關資料,形成對案例中蘊含的法律關系的初步認識,在課堂討論中通過發言、提問、質疑、辯論等諸多環節充分展示學生的課堂主體地位,從而也大大激發了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了教學效果。
2、有利于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刑法案例教學將學生置于課堂的主體地位,教學環節的設計和展開均圍繞學生進行,教師只是引導者,負責精選案例和設計相關思考和討論的問題,而學生則需要在課前圍繞案例和這些問題做充分的準備工作,認真收集閱讀相關文獻資料并獨自思考問題,在課堂中通過小組討論、課堂提問、模擬辯論等環節將自己對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關系的理解和認識表達出來,通過與其他同學的爭論、辯論加深對案件法律關系和相關法學理論的理解,最終解決案件中呈現的法律問題。這一過程實際上是對學生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的訓練,有利于培養和提升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有助于增進師生間的教學互動,真正實現教學相長
刑法案例教學不同于傳統的講授法,不是一種單向的知識傳授,而是教與學的一種互動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教師和學生是一種平等合作的關系,教師的任務是精選教學案例,在熟悉案例的基礎上提煉出有針對性和啟發性的問題供學生思考,負責引導課堂討論,回答學生的提問和質疑,對課堂討論做出評價。學生在這一過程中則需要做充分的課前準備,查閱資料,思考老師提出的相關問題,圍繞案件事實和法律關系進行討論、辯論,最后要得出相應的結論。在整個案例教學過程中“師生雙方在平等的狀態下交流、討論,搭建良好的溝通平臺,縮短師生之間的心理距離,為教學提供了很好的情感氛圍,有利于師生關系的融洽,以便真正實現教學相長,提升教學的效果”。[1]
二、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實施和運用
一般而言,刑法案例教學包括案例選擇、課前準備、組織討論、教師總結評價等四個階段。
1、選擇案例
選擇案例是刑法案例教學的前提和基礎,一堂有效的案例教學課首先要選擇一個恰當的案例,這就要求教師要時刻關注刑法理論前沿和司法實踐中出現的一些熱點、焦點問題,一個好的教學案例至少要具備以下三個特征:
(1)針對性。案例的選擇要緊密結合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尤其是能反映出教學中的一些重點和難點問題。通過案例的展示和討論能幫助學生理解掌握相關的理論知識,并能運用這些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比如為了讓學生理解正當防衛成立的幾個條件,可以選擇“的哥開車撞死劫匪”一案作為教學案例。因為這個案例中蘊含了正當防衛成立的幾個難點問題,比如說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和限度條件,讓學生置身于這一真實案例情景中進行討論分析能夠使學生深刻體會到什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什么叫“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2)典型性。典型性要求選取的刑事案例應具有代表性,能突出反映相關法律關系的內容和形式。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相關的理論知識及法律原理等。[2]比如案、案就是貪污罪和受賄罪的典型,蒲連升案就是探討“安樂死”問題的典型案例。通過對這些活生生的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討有助于學生直觀形象地理解掌握其中蘊含的法理知識。
(3)啟發性。刑法案例教學中選擇的案例要對學生具有一定的啟發性,能啟迪學生的思維,給學生留下思考的空間,這就要求案例有一定的疑難性,涉及到的刑法理論有較大的爭議。比如“許霆一案”就有較大的理論爭議,在“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等方面能給學生留下較大的思考空間。
2、課前準備
課前準備是刑法案例教學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案例教學課前準備包括教師的課前準備和學生的課前準備兩個方面。在案例教學中教??不是主體而是主導者和引導者,案例教學能否成功,教師的正確引導很關鍵,因此在案例教學之前教師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除了要精選教學案例之外教師自己先要吃透案情,理清其中的法律關系及涉及到的法理問題,在將案例材料交給學生的同時要羅列出若干個供學生思考的法律和事實問題,以便于學生能有的放矢地查閱相關資料和思考問題,此外還要準備好其后課堂討論的焦點問題和如何引導學生進行討論、辯論的基本思路。學生在接受老師下發的案例材料之后,應圍繞案例材料和老師提供的若干問題收集查閱資料,讀懂案情,了解基本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并就其中蘊含的法理問題做深入思考,為后面的討論和辯論做好充分準備。
3、組織學生討論案例
刑法案例教學的第三階段是組織學生討論案例,這是案例教學的關鍵階段。組織學生討論可以通過多種形式進行,一個刑事案例往往涉及到多方面的事實和法律問題,有定罪方面的事實,也有量刑方面的事實;有實體法律問題,也有程序法律問題。可以根據不同的事實和法律問題以及學生的不同特點分成若干討論小組,先進行小組討論,形成小組意見,然后由各小組推薦一名代表發言,表達本組觀點。小組之間進行討論之后有可能達成部分共識,達成共識的部分就是結論。除了采用分組和集中討論的方式之外還可通過“模擬審判”的方式進行,將學生分成法官組、公訴人組、辯護人組、被告組、證人組、鑒定人組、法警組等若干小組,分別扮演不同角色,通過角色分工,真實情景下的模擬演練對抗幫助學生掌握各種職業技能和技巧。
4、教師總結評價
刑法案例教學的第四階段是教師總結評價,這是案例教學效果的固定和提升階段。通過分組討論、辯論和模擬演練對抗之后學生對案情、涉及到的法律關系及相關法學理論有了較為清晰的理解和認識,但仍有可能存在一些模糊之處和認識不一致的地方,這就需要老師進一步的答疑解惑。一方面教師要對整個案例教學過程做出總體評價,肯定成績和長處,指出不足和改進的方向;另一方面教師要對刑事案例涉及到的法律關系、法學理論做出系統梳理并給出自己的結論和觀點供學生參考,此外還應認真細致地回應學生的質疑和發問。
三、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應注意的問題
1、刑法案例教學應樹立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理念
傳統的教學方法以教材為中心,以教師為主體,學生只是被動的知識接受者,缺乏參與課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改變了傳統的師生課堂地位,在課堂上教師是主導者和引導者,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學手段和教學內容的選用都應圍繞學生進行。無論是課前準備階段的查閱收集資料還是討論階段的分組討論、辯論,抑或是模擬審判演練均以學生為主體展開,這樣才能有效地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訓練其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掌握法律職業技能技巧。當然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仍需起引導作用,比如選擇合適的案例,提前給學生布置思考的問題,以便學生有針對性地查閱資料,思考問題,在討論辯論過程中老師要注意引導學生圍繞中心問題和焦點問題展開討論和辯論。
2、厘清案例教學與舉例教學的區別
傳統的案例教學往往是教師在講授某一理論知識點時舉一例子加以說明,通過舉例幫助學生理解知識點,缺乏學生的思考、討論、辯論過程,起不到訓練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能力的作用。這種案例教學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案例教學,充其量只能稱之為“舉例教學”,正如學者所言“這種舉例不是以學生為主體,案件介紹、問題提出、分析展開、結論得出還是以老師為主動。而刑事案例教學則不同,它是以案例為平臺,以學生為主體,由學生來自主發言、討論、辯論、提問、質疑,最后逐步形成并成熟自己的看法,教師在其中只起穿針引線的作用”。[3]因此,在刑法教學中應將案例教學法與舉例教學區別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