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15:44:1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環境污染治理的意義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概述
1.1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分類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中,需要按照“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使城市的所有人員,都自覺的把各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按照規定分類放置,如可以按照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除塵脫硫、工業廢氣、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除外)和不同的生活垃圾等不同的類別[2],進行分類處理,這樣就可以使在城市生產生活中的大氣、水、固體廢棄物等污染治理上發揮作用。使它們不能成為污染源,而成為城市的資源。
1.2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由于中國的環保工作起步較晚,環境污染問題還是近30年的重要工作,雖然也投入了很大力量,有了一些管理模式,但各類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發展還不成熟,尤其是中國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中,在一些高新技術和企業產品更新換代的能力上,都存在著很大的發展優勢。對于這些都是當前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中心任務。例如,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的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在這些城市污水處理中,大多采取的模式是集污水處理工藝為一體,然后再選擇利用其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對這些城市污水進行處理,就可以使這種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得到廣泛的應用,這種設備可以在城市環境污水處理中,廣泛應用于污水量較大的需要,尤其是對于那些還沒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地區和小區建筑物,非常實用的利用這種設備,來解決污水的處理問題;還有一些城市有一些分散的人群聚居地,在這些城市的居民聚居區,他們也會產生污水,也需要處理污水。雖然在工業廢水處理上,隨著高科技時代的到來,城市環境的污水處理產品的質量水平得到較大的提高,這些成果的來源主要是中國的廢水處理工藝得到發展,這使中國的工業廢水處理設施中,經常使用工藝新型的各種設備,尤其是這些設備在中國已經都能生產。這使中國在建污水處理廠,幾乎可以全部采用國產設備,這對于污水處理具有很大優勢[3]。在固體廢棄物的治理方面,在中國的不同區域采取不同的手段,關于工業固體廢物處理方式,一般都采取衛生填埋法、焚燒法等不同的方式,也有將這些廢棄物堆置于郊區,然后在上面覆土,再利用土地進行綠化,這樣不僅可以處理廢棄物,而且可以增置城市新的景點。但對于這些生活垃圾來講,中國處理方式仍存在許多不足,在目前,仍然是利用填埋、堆肥與焚燒三種方式來處理固體污染物[4]。
2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現狀
2.1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模式就全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而言,中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工作模式,基本上還沒有走出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模式。這種模式在中國主要有兩種:其中一種,是城市污染企業需要建設污染防治措施,這種措施是一種可以處理污染物處理設備,它可以來處置企業在生產系統中產生的污染物,也有些單位運行本單位的環境治理設施,這樣也可以解決環境保護工作,也就是企業自己負責城市環境的運營管理;另一種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是利用公共性的措施來治理污染的防治措施[5],這是一種需要依靠政府籌資,來建設城市環境管理系統,用這種方法來統籌解決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關于將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實施進入市場化模式,就是要將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實施專業的、具備污染治理運營資質的企業,就需要進行統一的運營管理,能夠更好的實現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也能夠更好的使污染物達標排放,提升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力度,并且有利于培育社會化,時至今日,這種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已經在中國的廣州、深圳、東莞等經濟較發達的地區[6]得到較好的發展,其他的一些城市中,這種模式只是在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較多的地區有較好的實施,顯然,對中國來講,要實施這種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模式,還需要做較大的努力。
2.2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認定情況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認定有了較大發展,從1999年計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質認可管理辦法(試行)》,到2004年,中國施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這些政策已經在全國各地的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中,已經建立起一大部分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運營機構。目前,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在中國有效期內的持證單位約2100家。幾年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運營在中國,尤其是江蘇、上海、山東、廣東等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得到了較快發展,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這主要表現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穩定性有了大幅提高,大大提高了達標排放率;加快了工業污染集中處理(解決了中小企業的污染治理問題)、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處理工程領域設施運營的市場化步伐;充分發揮集約化優勢,規模化運營,降低了企業污染治理成本;培育了環保設施運營管理服務業的發展,提高了運營人員水平。
2.3現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存在的問題目前,從中國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的發展情況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專業運營企業,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廣州、深圳等經濟較發達的城市[7],在這些城市中也得到較好的應用,但在中國還有許多地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還比較薄弱,亟待快步趕上去,才能夠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
2.3.1傳統的“兩種模式”的問題在中國城市環境的污染治理過程中,長期應用“兩種模式”,來實施城市環境污染治理的模式,都會在資金的使用上帶來困難,對于這些困難,無論是排污單位建設污染防治措施,還是利用公共性措施來解決城市環境污染的防治措施,都需要投入較大的資金,因此,對于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的費用是較大的,這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對政府來講,壓力都是很大的;同時還有在技術上、管理人員急需的困難,目前,在一些城市,環境管理工作人員不是專業性的工作人員,就容易出現他們的技術水平良莠不齊,很難使他們在工作中,達到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再加上中國城市環境污染治理長期以來,沿襲使用的“兩種模式”,這些問題都使城市的污染防治運行難以與企業運行模式統一起來,這里主要存在著效益問題,對這種設施運行管理的單位或個人來說,如果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不進行成本效益核算,就會使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工作,沒有明顯的經濟效益,有些還可能出現虧損,城市的環境污染治理就很難見到實效,必須提高企業的積極性,才能保障城市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2.3.2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薄弱問題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以南京的環境污染治理為例,2012年南京在繼續推進“雨污分流”、“一河一湖”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上,按照“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則,對城市部分黑臭河道開展新技術治理。采取生物、物理、化學等方法集成的治理技術,啟動實施內秦淮河北段、十字河等13條黑臭河道的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要把黑臭河道徹底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請,因此,南京市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中已經得到發展,但在具備運營資質的單位中,還沒有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的證書和經驗,不僅如此,還有一些企業在運營類別上只是臨時資質證書,顯然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能力薄弱問題不容忽視。
2.3.3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亟待提高中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化起步較晚,在眾多排污企業中,只有少數企業把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交給專業公司運營的企業。例如,2012年南京太湖流域的高淳、漂水兩縣全年關停污染企業41家,完成循環經濟試點企業13家。但從全市來看,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亟待提高。
3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就可以解決“兩種模式”弊端,在一些企業中,在觀念上還沒有認可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意義,這就使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進程緩慢,就難以形成城市環境治污的優勢,這就不利于城市環境治污與社會管理的發展。
3.1環境污染治理要加強法制建設目前,中國開展了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工作,這種工作的開展,可以引導和推進環保服務的市場化,也可以對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起到促進作用,在城市環境治污中,對運營單位實行城市環境治理與社會治理污染問題,這樣就會對排污企業的環保工作產生動力,就會鼓勵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發展。因此,在城市環境治污中,就需要加強法律層面的作用,尤其應加強對城市環境治污的立法調研,才能在城市環境的污染中,盡快建立具體和專門的法律制度,才能夠利用法制的優勢,來嚴格制定城市環保污染治理與社會的管理,才能為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市場化提供法律保障。
3.2環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勵政策在現行的政策體系中,扶持和鼓勵環保與社會管理發展的政策還不完善,因此,應該在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上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加大企業的治污能力,就會提高城市環境治污企業的積極性,就會使城市環境污染與社會管理服務盡快實現市場化。就可以使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得到良好的發揮,可以在經濟上發揮規范城市環境污染的治污市場,才會使政府和治污行業制定合理的運營服務費用,通過治污企業形成競爭性的定價機制;才能使治污企業在稅收上得到優勢,就會有利于使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單位獲得減免稅制度。
3.3環境污染治理要采取雙贏機制環境污染治理要采取雙贏機制,應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科學技術的創新投入,才能提高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社會管理的能力。使城市環境治污的市場空間得到擴展,才能使城市環境治理采用雙贏機制,使其得到健康發展,城市環境污染治理,需要平衡雙方的利益,才能使城市環境治污企業在優化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得到較大的空間,既有利于用戶,又發展了自己。才會使城市環境治污企業的運營市場,得到認可,才可以實現城市環境污染治理與排污企業的雙贏局面。
4結語
【關鍵詞】社區環保;社會工作;多方合作
環境問題一直是社會和諧及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和威脅。在經濟大發展的今時今日,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同時也日益受到關注和重視,人們對環境的要求、環保的意識以及自身環境權益的維護意識都日漸提高和加強。
社區環境污染問題也逐漸進入人們關注和討論的范圍。社區作為一個既是中觀又是微觀的層面,對于環保的意義非凡,它可以作為一個全社會環保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又可以作為一片試驗田。同時,將環保事業著眼著力于社區環保對社區本身也具有重要意義。社區環保必然需要政府的協調、市場的調控及社區內公眾的全民參與,也就是說社區環保是將幾者關系有力協調的良好契機,也是社區建設的重要切口,特別是相關硬件設施及人文環境的建設。
對于社區環保,我們的態度是治標治本,我們的思路是從環境污染的預防治理到社區環境建設,我們的落腳點在于“建設”,怎樣創新社區管理以最終創新及完善社區建設,包括社區環境的規劃、管理、監督和執法,包括自治組織、基金會的創立等等。
一、社區環保的現狀及其弊端
(一)現有社區污染治理主要方式
從污染治理的方式看,以政府主導的行政治理方式是最為傳統的方式,但以市民環境維權為主要目的其他治理途徑也同時存在,構成了目前社區污染治理的總體結構,概括如下:
1. 行政治理方式。目前各類環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環境標準都為行政環境執法提供了制度標準。由于單個社區的微觀環境污染對整個城市區域的環境質量影響有限,影響范圍較小,因此難以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而主動采取治理行動,以至于一貫被動地采取措施,政府被“趕著”治理社區環境。比如說環境,就是市民通常采用的方式。但是就當今社會大部分市民的環境意識而言,只要這些污染不危害到個人利益,甚至說不嚴重危害到個人利益,市民們是很少會選擇“向上反映”的。
2. 直接交涉途徑。指污染受害居民直接同污染者進行交涉,要求停止污染行為和進行賠償的單方面維權行為。這一過程實際上是雙方直接博弈的過程,博弈者的個人因素對博弈的結果有直接的影響,一般而言,由于污染受害居民相對處于劣勢地位,且受到個人知識水平、信息獲取、能力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治理的效果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甚至說較為有限。
3. 司法訴訟方式。指污染受害居民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要求污染者停止污染侵權和進行賠償的方式。由于訴訟途徑一般需要當事人較多的資金和精力投入,加之目前社區污染方面環保法律法規及環境標準的不盡完善,以及客觀污染取證方面的困難,訴訟成本較高。
4. 第三方調解方式。指通過第三方出面主持,以自愿為原則,通過說服教育等方法,促使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達成協議,消除污染、化解矛盾糾紛的方式。目前污染糾紛調解的第三方主體主要為司法部門或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調解方式多發生在居民之間的污染糾紛上,以自愿為原則,在調解過程和調解協議缺乏相應制度保障的情況下,治理效果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行政治理、直接交涉、司法訴訟、第三方調解方式構成了目前社區污染治理方式的總體框架。從社區層面污染治理的方式看,以行政管理和執法為主,由行政系統推動執行的政府包辦模式仍然在現有社區污染治理體系中占了絕對主導,市民對環境污染矛盾解決主體的認知存在著明顯的“政府依賴性”。
(二)社會工作介入社區環保的必要性
目前蘇州的環保工作也是以行政治理為主,主要依賴政府。同時,政府對環境的保護主要側重于從整個城市出發,針對社區層面來開展環保工作的意識較薄弱,工作較欠缺。社區是社會的細胞,那么社區層面的環保對于社會的環保則在一定程度上有“各個擊破”的意義。
面臨以上現狀,首先需要提高對于社區環保重要性的認識,其次需要建立一個社區環保的體系,一個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體系,“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來代替政府所唱的“獨角戲”。因此,社會工作的介入就顯得尤為重要。社會工作這樣一個做“人的工作”的職業,有利于聯絡各方資源,將社區環保的“資源網絡”構建起來,協調各方關系,以形成一個居民、政府、企業以及第三部門共同參與的多元環保體系,搭建一個匯聚“生旦凈末丑”的戲臺。
二、社區環保的社會工作介入
本文研究的社會工作要介入的社區環保的領域主要限定在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及社區居民環境權益的維護問題。
社工及社工組織的介入主要表現在協調個體(居民)、政府、企業、組織(NGO)這些環保相關行為主體之間的關系,建立多中心治理和管理模式,上下協同,多元互動。具體說來,這些行為主體都需要增強意識、明確定位、強化責任、提高能力,但又各有所側重。
(一)居民層面:增強意識,提高公眾參與
社區居民身負多層角色:環境污染的制造者、監督者、受害者。這些角色都要求他們增強意識:減少環境污染的制造;監督社區內外對社區的環境污染行為;當權益受侵害時,主動維權。社會工作要做的是協調居民與政府、企業、組織的關系,增強居民各種角色應具備的意識,提高社區環保的公眾參與。
“環境工程”當屬企業發展的一種戰略形勢,每個公司在尋求新發展的時候都會集思廣益,找尋各種新思想,新計劃。而這些計劃是否得以實施,很關鍵的地方就在于它是否與時俱進。21世紀最重要的就是“環境工程”。而環境工程也將是企業戰略中討論的重中之重。各個企業通過各種渠道,建立一個綠色企業價值鏈接,實現企業產品在整個周期中的綠色運作。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綠色企業模式,這將非常可觀。
2環境工程技術的主要內容
環境工程技術的發展在每家企業呈現的方式不盡相同,由于地理區域,人文環境的不同對環境工程內容的劃分也就不一樣了。根據學者專家的分析與評估,一般將環境工程的內容分為以下三大類:
2.1廢水、廢氣、廢物垃圾的處理
可以說,這是環境工程當中最重要的一環。環境污染是我國現代企業最頭疼的問題,而且我國現代企業的環境污染治理處于起步階段,存在很多的不足。各大企業絞盡腦汁,尋求多種方法,排污止水。這一內容將是眾多企業發展綠色經濟的戰略目標之一。
2.2被污染環境的檢測與評估
環境污染的檢測與評估包括很多內容,比如說,“大氣污染物的檢測與評估、水體污染的生物監測與評估、化學誘變物的檢測”等等,這些都屬于污染檢測的范疇。污染檢測一般需要專業人士以及專業機器進行操作。
2.3污染環境的綜合治理
這是環境工程的目的所在,隨著世界經濟的迅速發展,環境污染對人類生存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環境污染也成為制約企業經濟發展的重大障礙之一,所以污染治理迫在眉睫。值得欣慰的是,我國相繼出臺一系列的環境污染治理措施。希望在不久的將來,人類將繼續擁有一個美麗的藍天。
3企業發展的現狀分析
經濟的迅速發展給企業帶來福利的同時也帶來了或多或少的麻煩。比如說,中國各行各業的發展競爭日益加劇,隨著企業收支的不平衡各種競爭手段相繼出現,進行惡性競爭的公司也大有人在。這在一定程度上就加重了環境污染。還有就是部分企業的創新能力相對較弱,公司的發展依然延續舊的發展模式,在經濟發展的大洪流中無法跟上時代的腳步,注定會被淘汰。公司沒有創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與可運作資金有關,近年來,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使得部分企業面臨倒閉,能夠生存下來的大多也都捉襟見肘,更不用提創新了。所以,企業發展有一個新的方向、新的理念至關重要,抓住時代的契機,順應時代的發展,就會有另一番新的景象。21世紀,人們最看重的就是“環境”,環境污染,環境治理是人們最關心的問題,各個企業抓住這一趨勢,扭轉企業戰略,迎頭趕上,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就會有很大的進步。
4環境工程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
4.1環境工程緩解企業運作壓力
眾多企業在運作的過程中會產生或多或少的產品垃圾,這些都需要企業進行全權負責。這就直接導致企業會支出一部分的資金進行污染治理,這項污染治理的資金包括前期治理污染的資源消耗,解決污染的消耗,保護被污染環境的消耗等等。據統計,企業關于環境維護與治理的成本將近占總成本的一半。自從企業引進環境工程技術以后,只需建立一個完善的環境工程技術系統,就能降低由環境污染所造成的一系列問題。
4.2順應時展,建立循環利用的企業資源
由上可知,企業相繼引入了一個完善的環境工程技術系統,這項技術最大的優點就是實現資源的回收再利用。因為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廢物、廢氣、廢水。通過環境工程中的綜合治理環節,就可將這些廢棄物“變廢為寶”,并運用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環境污染治理技術,使企業的生產垃圾在最后排出的時候是零污染,變成可回收利用的企業資源。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就節約了企業的支出成本,對企業經濟的發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5結語
關鍵詞:農村環境 污染治理 河北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的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各方普遍關注的一個現實問題。近年來,河北省的農村環境治理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存在的問題也值得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河北省農村環境污染現狀
為了了解河北省農村環境污染的實際情況,我們通過文獻調查、實地考察、問卷調查等形式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研究,結果表明,農村一些地方的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影響了農村居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
(一)水環境污染
河北省環保廳的2009年環境狀況報告顯示,河北省農村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全省七大水系中,灤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為輕度污染,大清河水系為中度污染,北三河水系、漳衛南運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黑龍港運東水系為重度污染,其中,子牙河水系和黑龍港運東水系多項污染物超標,主要污染物為氨氮和揮發酚等。
(二)生產污染
問卷調查的結果表明,有87%的被調查者認為河北省農村存在環境污染問題,其中認為嚴重和很嚴重的比例達到42%。農村環境的污染源主要有工業污染、畜禽養殖污染、化肥與農藥污染。對于農村環境污染的狀況,有37%的被調查對象認為“越來越嚴重”。
(三)生活污染
據河北省承德市環保局的統計,在承德市205個鄉鎮中,絕大多數鄉鎮尚未建立環保基礎設施;在2554個行政村中,絕大部分行政村的污染治理處于空白狀態;全市農村每年產生的60多萬噸生活垃圾,大部分無法進行無害化處理,而是直接堆放在溝壑、路邊和地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成為農村最大的污染源。
二、河北省農村環境污染成因
(一)農民自身缺乏環境保護的理念
受傳統生活習慣的影響,河北省農村垃圾隨意丟棄、糞便亂堆、污水橫流、煙塵漫天的現象長期存在;而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不講究科學規律,隨意使用化肥、農藥的現象普遍存在。許多農民對于因環境污染引起的生存環境惡化、水質污染超標、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疾病增加等問題并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也很少有人想到要想辦法去解決這些問題。可以說,農民自身不良的生活、生產習俗是造成農村環境污染的一個重要原因。
課題組的問卷調查結果也印證了以上結論。對于調查問卷中“農村環境污染產生的影響”選題,有36%的被調查者認為沒有明顯的影響。多年的生活習慣使很多的農民對于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很不敏感,認為農村就應該是這個樣子,因此對于環境污染治理也缺乏動力和積極性。38%的被調查者表示秸稈會就地焚燒;50%的被調查者表示養殖業的糞便就地堆放;88%的被調查者將生活污水直接倒掉;19%的人表示垃圾隨意丟棄;72%的農民使用農膜后直接丟棄在地里或是直接焚燒掉。
(二)政府缺乏對農村環境保護的重視
地方政府更多考慮的是經濟發展問題,而對于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特別是在以GDP作為主要政績考核指標的情況下,地方官員對于由于經濟發展引起的污染問題不聞不問、聽之任之,甚至采取放縱的態度,致使一些地區的經濟上去了,而環境卻在不斷地惡化。
農村環境保護本身是一項公共事業,公益性強、沒有投資回報或投資回報率較小,對社會資金缺乏吸引力,政府應當成為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主導力量。然而,長期以來農村從財政渠道得到的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建設資金微乎其微,難以申請到用于農村環境專項治理的資金,導致了農村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資金投入、技術投入以及環保基礎設施投入的嚴重短缺。
與此同時,由于環境保護與治理資金分散到農業、水利、環保等多個部門,導致一個需要環環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變成各部門步調不一致的局部行動,有限的環境治理資金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此外,地方政府也缺乏對農民環保知識和有關政策的培訓,沒有專職農村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據課題組的調查,有65%的被調查者沒有接受過上級環境保護部門的環保教育。
(三)農村環境保護法規不健全
在我國目前的諸多環境保護法規中,對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體困難考慮不夠。有限的農村環境污染控制政策,沒有充分考慮到農民的需求和參與。有關農村生態環境的立法缺位,對于農村養殖業污染、塑料薄膜污染、農村飲用水源保護、農村噪聲污染、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的水污染、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目前實行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只對點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對解決面源污染的意義不大,而對諸多小型企業的污染監控,也由于成本過高而難以實現。
(四)農業生產方式落后
土地資源的有限性,使得土地資源的開發已接近極限,化肥、農藥的使用成為提高單位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途徑。化肥、農藥使用量相對較大的果蔬生產發展迅猛,使得我國已成為世界上使用化肥、農藥數量最大的國家。農民對科學用藥、平衡施肥等先進生產技術知之甚少,不能根據作物生長規律、土壤養分狀況進行針對性地施肥,只是一味單純地加大劑量濫施農藥,盲目施肥,結果不僅造成化肥農藥利用率不高,而且嚴重污染了環境。據統計,河北省2005年平均耕地施藥量為13.49千克/平方千米,化肥施用量303.4萬噸,平均耕地施肥量50噸/平方千米,遠遠超過發達國家設置的安全上限。
三、河北省農村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對策
(一)發揮公共財政作用,加大農村環保資金投入力度
對于農村環境污染的治理,國家應當通過環境專項資金和財政資金等途徑進行多方位的投入。國家財政每年應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和建設,中央集中的排污費等專項資金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農村環境保護。
地方各級政府應在本級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重點支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質改善和衛生監測、農村改廁和糞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的開展。
(二)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的多渠道投入機制
通過政府政策引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吸納社會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擴展農村環保資金的來源渠道。要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引導各種資金、社會力量和資源參與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建設。通過建立激勵機制,動員和鼓勵當地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家、社會名流以及所有熱心農村公益事業的人士,投資農村環境保護事業。通過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工作,按照量力而行和自愿出資出勞的原則,鼓勵和引導農民積極參與農村環境保護與治理事業。
(三)建立農村環境補償機制,保障農村公平發展機會
農村環境補償機制是利用國家的宏觀調控、法律、行政等手段解決享有環境權利不公問題的機制。其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對農村自然環境的補償,即對已經遭受破壞的農村生態環境進行恢復與重建,對面臨破壞威脅的農村生態環境進行保護,如退耕還林、污染治理、天然林保護、瀕危物種保護等。二是對農村環境影響行為人的補償,即對農村環境建設的相關行為主體進行經濟或政策上的獎勵與優惠(或懲罰與禁止),如對退耕農民的錢糧補貼、對開礦者征收排污費、對綠色環保產業減免稅收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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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省略/Article/2010/1826q/1826b/1711045087853.htm
關鍵詞:行政管理;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法律責任;救濟方法
2018年11月,生態環境部與農業農村部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要實現農村飲用水安全有保障;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實現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等一系列目標。就目前來看,由于缺乏行政管理力量的介入,部分地區的《行動計劃》完成情況不容樂觀。在此背景下,研究行政管理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困境與突破路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環境污染行政管理的必要性
其一,隨著人類向工業文明時代的大步邁進,人類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程度已經遠超出環境自身的調節能力,這也對人類的生存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市場價值規律能夠支配人們的行為,企業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會忽略對外部環境的污染和影響。基于這樣的現實情況,政府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就會使企業認為肆意排放污染物是理所當然之事,也不可能有企業將資金投入到環保工作中。由此可見,政府強制介入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其二,政府通過立法等強制手段不僅能夠有效強化企業及個人的責任意識,還能全面解決環保的資金來源問題。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的干預下,環境治理和保護問題得到了全面解決,在此期間,政府仍擔負著保護生態、治理污染的責任。不僅如此,與環境污染相關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也離不開政府宏觀力量的保障。其三,與一般商品不同,環境要素和自然資源不遵循商品流通的一般規律。例如土地轉讓就不能直接進行市場交易,而是需要符合標準程序同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此,政府必須借助強制手段對環境要素和自然資源市場進行管理和監督,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市場失靈的情況出現。與此同時,對于與經濟發展同時出現的環境危機,由于其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和不可調節性,同樣需要政府從宏觀層面進行調控和監管,這樣更有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四,環境問題的繁雜性、綜合性和重大性決定了政府干預的必要性。各地方、各類別的環境治理,離不開政府的統籌、規劃和指導,設計全球的生態問題同樣離不開各國家的共同干預。作為經濟發展的附屬產品,環境保護工作的利益、政策、行動等協調離不開政府這一中心。除此之外,作為一項兼具綜合性與公法性的理論,環境保護法擁有多樣化的調整方法,其中較為突出的當屬環境行政執法,這也全面提現了政府的宏觀干預作用。憑借著經濟、法律、政治等力量,政府實現了某個成員無法實現的目標,這也全面體現出來政府的作用所在。綜上來看,政府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功效。政府合理干預經濟活動不僅能夠糾正人們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還能引導全民樹立起環境保護的意識,營造經濟與環境協同發展的社會氛圍,從而保障社會實現生態安全。此外,政府合理的行政干預還能對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起到預防作用,有利于從源頭處消滅污染,從而實現預防為主的治理理念。
二、行政管理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困境
(一)行政管理主體的法律責任不明。首先,各地沒有明確各行政指導主體的責任,沒有采用純正的責任分配機制,在遇到行政指導內容違法的現象時,政府僅注重指導主體和被指導者責任的追究,忽略了自身責任,沒有視情況給予被指導人合理的補償,也沒有明確不可抗力因素損失的責任歸屬,這都直接影響到了政府的公信度和鄉村人口對政府的滿意度;其次,各地對表象行政指導責任的治理力度不足,各地行政指導主體普遍通過強制手段達到目的,致使行政管理手段將會與行政指導脫節,被指導者失去了選擇權,這也是影響各地環境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原因;最后,各地疏于漸變行政指導責任的監管,一些行政管理主體借助獎勵手段達到治理目的,這使得指導主體與被指導者之間形成了利益關系,這也直接導致當地行政指導性質的改變,進而直接影響到了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二)行政管理損害救濟方法單一。第一,部分地方政府沒有將行政指導納入行政復議的范疇之中,僅關注行政指導的單獨作用,忽略了行政指導要與其他法律行為相結合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因而難以保證行政指導的契合性;第二,部分地區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較為狹窄,沒有為漸變、表象兩種行政指導提供借助行政訴訟獲取救濟的機會,因而也無法幫助司法界端正態度;第三,部分地方政府忽視了行政指導,未能引導行政主體尋找自身在行政指導過程中的各類錯誤,也沒有相關法律條例明確相關補償細則,這都直接影響到了鄉村人口對環境污染治理的信賴程度。(三)行政管理適用范圍較小。一方面,政府沒有賦予當地村委會行政指導權,無法實現與鄉村人口的交流與溝通,無法及時、深入了解到鄉村人口的真實困難和需求,沒有賦予村委會相應權利,導致其無法制定環境污染治理村規民約,難以調動起村民參與環境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難以實現環境污染的持續治理;同時鄉村污染較為分散,部分地區環境保護部門人手和經費有限,這使得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無法實現全覆蓋。另一方面,各地疏于行政指導案例庫的編制工作,沒有對行政指導案例進行明確分類,沒有制定行政指導案例的實質標準,也沒有相關保證案例的實效性的舉措,這都直接影響到了行政指導案例的參考價值。(四)缺乏行政管理程序。首先,政府疏于行政指導的決策程序的建立,沒有明確各類行政指導的啟動方式,沒有始終堅持合理合法的原則,也沒有全面聽取被指導者的意見;其次,各地行政指導實施程序不夠完善,沒有秉承實守信的原則,經常隨意改動行政指導方案,這也直接影響到了鄉村人口對政府的信賴程度;再次,各地沒有做好行政指的導案底存儲工作,沒有根據案例的重要程度對其進行分類儲存,也沒有相關向上級機關備案的機制。
三、行政管理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困境突破路徑
(一)明確行政管理主體的法律責任。從目前行政管理干預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實踐來看,政府的行政指導不僅能夠單獨運用,還能與其他法律行為結合適用。在此過程中,政府應重視各類法律行為的相互性和交織性,不能單獨考察某一法律行為,而是要將其視為一個整體的行政管理手段。在鄉村污染治理工作中,行政指導的性質會發生改變,這就需要政府根據行政指導的不同形態進行分別考察。首先,各地政府應明確各行政指導主體的責任,積極采用純正的責任分配機制。各地政府應始終秉承合理合法的原則,明確劃分各主體的行政指導責任,具體舉措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對于內容違法的行政指導責任,政府不能全部歸咎于行政主體,由于被指導者堅信政府的權威性,因此他們有理由相信行政指導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雖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判斷過失,但并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政府也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為他們提供一定程度的補償;其二,對于內容不合理的行政指導責任,考慮到鄉村人口對于政府的信賴,應合理追究行政主體適當的責任,而被指導者由于擁有選擇的權利,沒有對指導內容進行質疑,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此,行政指導主體應視情況給予被指導人合理的補償;其三,對于合理合法的行政指導責任,在行政指導不存在任何問題的前提下,如果村民利益被不可抗力因素損壞的,政府將不會承擔相關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被指導者自愿選擇被指導,因此理應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其次,各地應對表象行政指導責任進行治理。在鄉村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中,許多行政治理主體會借助行政指導的名義實施行政命令。對于沒有按時間、按規定完成任務的被指導者,行政主體會直接采取停業整頓、剝奪營業資格等強制手段。在這樣的行政管理模式下,行政管理手段將會與行政指導脫節,從而異化成強制命令模式,這不僅違背了行政指導的本質,損害了被指導者的選擇權,還會對環境保護工作產生負面影響,基于這樣的后果,行政指導主體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最后,各地應對漸變的行政指導責任進行嚴格監督。在部分鄉村地區,當地政府為了達到行政指導目的,往往會借助一些獎勵手段,這也使得指導主體與被指導者之間形成了合同化關系。在指導過程中,行政主體承諾指導者合理的條件使被指導者接受指導。然而,一旦指導主體在兌現利益方面存在問題,雙方的合同關系就會被打破,鄉村指導主體也必將承擔指導內容不合法的法律責任。(二)拓展行政管理損害救濟方法。第一,政府應將行政指導納入行政復議的范疇之中。在鄉村環境治理工作中,行政指導并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需要與其他法律行為相結合,這使得其性質發生了改變,內容違法、強制指導等問題也隨之而來。對此,政府可通過將行政指導納入行政復議范疇的方式監督和管理不合理、合法的行政指導。一方面,從目的層面看,行政指導與現有的行政復議相關法律具有一定的契合性,二者都能夠保障大眾的正當權益,同時強調了對行政主體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從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來看,雖然行政指導沒有被納入行政復議法的范圍,但也沒有被明確排除在外,這就說明了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適用空間。第二,政府應努力拓寬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全面制止和杜絕各類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從而為漸變、表象兩種行政指導提供借助行政訴訟獲取救濟的機會。由于行政訴訟通常會采用概括、列舉和排除等方法,許多專家和學者對其持質疑或排斥態度。基于這樣的現實情況,為了更好地保障被指導人的權益,政府應逐步擴大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真正將行政指導納入其中,這樣才能幫助司法界端正態度。第三,政府應為行政指導造成的損失提供賠償。在行政指導過程中,行政主體應履行自身相關業務,不僅要保證指導內容的合理、合法性,還要堅決杜絕強迫指導的情況出現,同時還要努力尋找自身在行政指導過程中的各類錯誤,深入剖析錯誤成因并及時加以改正。基于鄉村人口對政府以及行政機關的信任,當出現指導者由于沒有按政府要求履行自身義務或指導發生偏差而造成被指導者損失的情況時,指導者理應承擔相關責任,而被指導的損失也應該由國家承擔。因此,鄉政府基于村民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的信賴,理應承擔各類不合理、不合法行政指導的責任,同時結合相關規定給予被指導者適當的經濟補償。(三)擴大行政管理的適用范圍。一方面,對于各鄉村的污染治理工作,政府應賦予當地村委會行政指導權,具體原因可分為以下五點:其一,在國家《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物權法》中,都提到了村委會對于當地污染治理的職責和權利,而且從鄉村人口的環境權利角度來看,村委會也理應享有治理鄉村污染的權利;其二,作為政府與鄉村人口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村委會不僅能夠切實、全面掌握村民的環境需求和當地的環境污染情況,還能結合相關法規直接向上級政府表達村民的意見,因此,村委會是鄉村人口環境權益的最合適代表;其三,村委會有權制定有利于當地環境污染治理的村規民約,使其成為當地村民共同的行為準則,并通過這種道德約束模式全面治理鄉村的各類污染現象;其四,村委會參與行政指導能夠全面調動起村民參與環境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各類污染現象以及污染源暴露在全體村民面前,這種方式不僅能夠幫助鄉村節約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開支,還能有效推動污染的持續治理;其五,由于鄉村環境污染存在分散性,這就給環境保護部門帶來了較為繁重的工作任務,而村委會的參與恰好能夠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各類污染也能及時得到有效解決。由此可見,村委會無疑是參與下農村污染治理的最佳組織。因此,政府應盡快出臺和完善相關法律政策,明確村委會在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行政指導地位,這樣才能實現鄉村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政府應積極為各地編制行政指導案例庫。例如,2016年,伊川縣出臺了《關于印發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行政指導案例編寫工作。第一,各地政府不僅要根據相關標準對行政指導案例進行明確分類,還要在案例中盡量使用精準、規范的詞語,同時要為各類別制定標題,這才能保證案例學習與研究的嚴謹性。第二,各地要積極制定行政指導案例的實質標準,一是要在案例中加入相關法律觀點和主觀概括,豐富行政指導的內容;二是要保證案例內容符合相關法律精神,秉承相關法律的基本原則,不能脫離法律的本意;三是要保證案例的實效性,定期對案例庫中的案例進行審查,及時刪除和更新相關案例,從而保證案例指導的先進性。(四)設計科學的行政管理程序。首先,政府應積極建立行政指導的決策程序,明確行政指導的啟動方式,一是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根據需要主動啟動行政指導工作;二是可由被指導人主動申請行政指導,并由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啟動。行政指導開啟后,相關指導主體不僅要始終秉承合理、合法的原則,還應綜合考量被指導者的意見,這樣才能保證行政指導方案的有效性。其次,各地應盡量完善行政指導的實施程序。作為行政指導的最重要環節,實施程序能夠直接影響行政指導的成效,因此,各地應著重對以下幾點加以完善:其一,各地政府應盡量明確行政指導內容,這樣更有利于被指導者的理解,從而使他們更好地表達自身意愿;其二,各地政府在實施實踐指導時,要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隨意改動行政指導方案;其三,各地政府應加強行政指導主體和被指導者的溝通與互動,鼓勵行政指導主體主動為被指導者提供各類咨詢服務;其四,各地應努力保證行政指導的科學性,引導當地行政指導機關和部門采用科學的指導方法,當出現被指導者排斥行政指導的現象時,應立即停止行政指導,待雙方商榷好解決方案后,再繼續進行行政指導。最后,各地應積極建立行政指導案底存儲程序。作為行政指導的后續工作,行政指導案底的分類存儲能夠為之后的行政指導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因此,各地應結合各類行政指導案例的重要程度對其進行分類儲存,重點保存涉及范圍較廣、社會影響力、社會爭議較大的案例,詳細記錄相關方案、措施和成果,同時還要及時向上級機關備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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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管理社會化的意義一方面在于轉變政府職能,政府實行參與式管理,政府的主要職責是“掌好舵”,把“劃漿”的事盡量交給社會,不僅節約財政開支,減少人員,而且還將大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水環境管理社會化還將帶動水污染防治相關社會組織、咨詢服務機構的廣泛興起,對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遼河流域水環境管理結構根據
《遼寧省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遼河流域指遼寧省行政區域內遼河、渾河、太子河、大遼河的干流及其支流所流經的區域和集水區域,見圖1。省和流域市、縣(含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對流域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遼河保護區管理機構依照其職責負責對遼河保護區內的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遼河流域水環境管理主要可歸納為3個層面[6]:
(1)飲用水水源和水生態保護。主要通過政府層面確定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方案及保護措施,并予以實施。該層面涉及的環境風險管理可引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市場化機制。
(2)點源污染防治。主要通過實行流域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環評制度、“三同時”制度、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組織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以及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等手段防治污染。該層面涉及評估、交易、建設、運行等諸多環節,可社會化要素較多。
(3)面源污染防治。主要圍繞固廢管理、農業生產管理、畜禽養殖污染排放管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展開。該層面與點源污染防治一樣涉及評估、建設、運行等社會化要素。
2遼河流域水環境管理可社會化要素分析及實現途徑
通過分析遼河流域水環境管理結構,可社會化要素如下:(1)項目環評、驗收審批環節。可社會化要素包括:治理技術工藝可行性及優越性評估、治理工程合格驗收評估。政府建立環境技術評估體系,將審批涉及的技術環節工作轉交第三方專業機構。(2)排污許可證發放環節。可社會化要素包括:排放總量及風險評估、排污權的交易。政府搭建排污權交易平臺,建立合同減排服務管理規范,促進排污市場的社會化運作。(3)城市污水廠建設環節。可社會化要素包括:建設主體、環保工程設施建設招投標、工程監理、綜合服務外包。政府建立環保工程設施建設招投標制度、城市污水廠外包服務管理規范、環保工程設施監理技術規范。(4)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與風險控制環節。可社會化要素包括:排污監測、檢測、日常排污公眾監管、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污染風險控制。政府出臺水環境監測社會化技術規范、水環境信息與公眾監督平臺、企業信用考核和等級評價辦法、水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化技術規范、企業環保管理制度與考核標準、環保設施全過程管理準則、環境污染風險控制指南、環境風險損害評估技術方法等,在加強行政監管的同時,重視市場監管,通過公眾監督強化政府監督,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果差的不達標單位,依據考核結果,實行行政代執行,交由業績優良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營。此外,政府還需建立環境公共服務管理平臺,推動環境管理社會化。具體可包括:環保先進實用成熟技術信息共享平臺、科學普及平臺、市場調查統計咨詢平臺、技術服務平臺(環境分析檢測、環境審計、環境管理認證、環境教育普及及培訓)、環境交易服務平臺創業孵化平臺、融資服務平臺六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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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流域水污染問題嚴重,因此,要采取相應措施解決這一問題,文章首先對我國流域水污染環境治理現狀做了深入分析,并對造成環境水污染存在的原因做了具體介紹,從而為我國流域水污染治理存在的問題提供重要參考建議。我國目前水污染綜合治理存在的問題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水污染治理控制制度不完善,水環境區域差異明顯,尤其是社會經濟發展過快,無法提高流域水污染治理效率,兩者無法相協調等,因此,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強我國水污染治理,堅持分區域治理的基本原則,對區域治理各個部分內容做具體介紹,制定流域水污染治理發展戰略,為我國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關鍵詞:
中國;水污染防治;流域管理;戰略對策
1流域水環境污染綜合防治戰略存在的問題
1.1流域水環境污染治理制度不完善
流域作為整體水文循環單位,同時也是人類活動起源,匯入到整個河流干道中,有利于保護水環境以及水生態系統。流域同時也是完整的管理單位,集中了人類多種活動形式,體現了人類生存發展的矛盾。尤其是水環境治理問題,涉及到多種污染體,因此,加強水流域污染治理這一問題亟待解決。美國早期就明確了水污染治理這一概念,尤其注重生態系統整體功能體現,在把握水流域基本發展規律的基礎上,以及水生態社會子系統的形成過程中產生的相互作用,還要對水生態系統發展制定整體規劃,加強水生態系統建設保護,制定水流域綜合治理計劃,這些保護有利于解決部門內部沖突,矛盾問題,有利于加強流域水環境治理效率。采取這一水污染治理措施注重保護水污染治理完整性,重點解決水污染治理存在的問題,嚴格控制水污染溫度以及各個要素之間的聯系;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地標物質組成結構等,還有土壤物質組成,針對區域生態發展存在的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充分發揮好專家以及研究學者力量,為解決流域水污染問題提供支持。
1.2缺乏對水環境特征區域差異的研究
各個流域水環境承載力存在很大差異,對各區域造成的水污染程度不同,因此,解決我國流域水污染問題,要對流域進行劃分加強管理,美國針對這一問題,早期就制定了水生態區域劃分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水環境管理效率。對于水生態系統流域監測站點選擇上、針對水生態系統污染問題制定恢復標準,有利于為流域水環境治理制定TMDL提供重要參考依據。我國地域面積廣闊,各地域水環境特征不同,目前,我國并未建立完整的水流域治理機制,無法準確判斷水流域環境承載力以及生態環境發展狀況,尤其是水環境治理難度大,保護措施有效性不強。
2我國流域水環境污染防治的控制原則
2.1污染物質的分類控制原則
面對我國流域水污染存在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措施,提高流域水污染治理效率,并對污染物特性以及其他各個方面進行具體劃分,做好分類,優化污染質結構,對污染物進行有效分解,制定污染物治理化學指標,按照污染物特性,將其劃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一啊不能污染物,一種是特殊污染物;按照水污染物自身性質將其劃分為淡水、海水、人體健康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因子特性,將其劃分為兩種形式,保守、非保守物質,在以上總結過程中,針對污染物特性提出具體控制要求。
2.2污染控制的分區原則
我國流域面積廣闊,各地區水環境差異明顯,因此,要根據各個地區水流域具體情況來制定不同發展戰略,保護水文完整性具有重要意義,生態系統水體功能差異劃分為幾種形式,也是建立水污染控制體系的重要參考依據,有利于保護水體發展環境,加大水污染物控制制度。其中,水資源分區將水文循單元作為重要依據,將其劃分為幾種形式,主要為了呈現水文完整度,尤其要把握污染物轉化規律,有利于加強水質管理,劃分水生態區則是按照流域生態特征,包括土壤植被等多個要素,主要是為了對水體進行分類,這一方法是為了判斷水體生態性質以及水體生態基本標準,有利于為水體生態安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了解我國水環境管理能力差異,把握好流域尺度、平衡人類發展需求的主要區域管理方式。流域水環境功能包括三個等級,矛盾區、一般功能區、最高層次區,劃分為多個功能管理區主要為了提高流域水質量,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水環境功能過程中,需要制定沖突協調機制處理區域沖突,協調各個區域水質矛盾沖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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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水污染的復雜問題,就必須實施流域污染控制策略,在流域尺度上開展系統性、綜合性、前瞻性的水污染控制技術體系研究,重點在于轉變傳統的污染控制理念,根據流域地理、水文氣象、生態一致性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開展全國水環境生態分區方案研究,根據不同區域的水生態系統類型特征與水環境特征,提出不同分區的污染控制要求,從而為污染控制目標的分解提供支持,以水環境生態分區為基礎進行污染負荷的計算和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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