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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10-0159-02
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業發生了深刻變化,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政府由過去的主導地位變為現在的宏觀調控,職能逐步發生了轉變。然而,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發育尚不完善,相關的建設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層減少了對合同履約的干預,強化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愿。合同當事人由于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及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陰陽合同”的出現較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1.1 行政機構對合同的管理
各地區建設工程合同的審查、鑒證及監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它主要是從法律和市場管理的角度進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監管的過程中出現了缺失、手段單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動性等一些原因很難以滿足當前合同需要。
1.2 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施工而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條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識表達不準確等現象,那么這個責任是由于合同當事人意識不清楚,履約責任意識不強,沒有專業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別是工程價款結算支付辦法,合同條款過于簡單,特別是在款項支付,結算,工程驗收等各個環節,要是合同的條款過少,會導致了過多的工程經濟糾紛情況接連出現。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簽訂的合同不規范、合同有關條款設置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觀念,樹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識,特別是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依托現有的造價員隊伍參與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規范化工作,嚴格施工合同訂立行為
審查合同的生效條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約束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五種合同無效情形是簽訂合同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是合同當事人受法律保護,權利得以實現的根本。
審查合同中的條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設時間、竣工時間、工程量大小的范圍、工程的質量、工程的造價、技術資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設備供應的一些情況、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當前施工合同糾紛的問題,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規的各項規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過程中注重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以及弱勢地位當事人合法權益。各項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條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規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思表達不準確等各種不好情況而產生的施工合同糾紛事件的發生。
2.3 強化施工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加強過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約信息報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備案施工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對于存在施工合同糾紛隱患的工程,可及時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將施工合同糾紛化解在施工階段。
強網上公示制度。為有效遏制支解發包、拖欠工程款和勞動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可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將備案的工程項目合同價等備案情況向社會公開,接收社會媒體和人民群眾進行監督管理,以提高承發包雙方透明度,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從而可以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開展施工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監督檢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采取多種形式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包括:合同變更、項目經理變更的備案情況;履行合同主體是否與訂立合同的主體一致;工程價款的變更、確認及支付情況;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職責加履行及職務變更;合同履行數據報送情況等。
2.4 加強合同中約定檢查的情況評價和評估制度,做好事后查處工作
開展施工合同履約情況評價。內容包括:合同簽訂情況評價、合同執行情況評價、合同管理工作評價,將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為評選市級文明示范工地或優質工程建設項目的必要條件之一,逐漸推進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同時對沒有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或違反法律規定的的應給予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在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進行不良行為記錄處罰。
建立合同單方造價評估制度。充分利用造價信息指標系統中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單方造價指標,對備案合同項目的單方造價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工程質量與工程造價管理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為工程建設各方對項目進行重點監控提供依據。
2.5 規范工程價款結算行為,強化竣工結算備案審查制度
竣工結算備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關鍵環節,竣工結算文件是全過程合同管理情況的最終體現。它直接反映出結算行為是否規范、是否按合同約定執行形成閉合管理系統,可以有效遏制“陰陽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現象的發生,維護了建設各方主體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3 結語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的發展,市場經濟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現在已經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內容成為了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隨著工程量清單計價改革的不斷推進,不斷學習與借鑒國內外先進的施工合同管理經驗,開拓創新、積極探索施工合同履約全過程動態監管的新機制、新途徑,才能更好地保證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從而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楊立新.合同法總則[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基于施工合同在項目中的重要性,從合同策劃、實施計劃、實施控制、索賠管理及合同后評價五方面,分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從而提升合同的管理水平,實現工程建設目標。
關鍵詞: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合同策劃
合同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合同作為承發包雙方工程任務委托和承接的依據,雙方必須認真執行。作為承包方,為了履行合同義務,施工企業才進行工程的建設,那么施工企業要如何履行合同責任,才能保證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現在就從合同的策劃、實施計劃、實施控制、索賠及合同后評價方面進行探討。
1合同策劃
為了保證合同總體目標的實現,我們必須進行合同策劃。合同策劃首先要認真研究企業戰略和工程實施戰略,為減少在合同簽訂實施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在合同簽訂之前,我們首先要對我們承建的項目進行全面了解。了解施工圖紙的設計是否準確完善,本項工程的建設規模,施工的技術難度,招標文件對工程在質量和工期上的要求,投標時所做的質量工期承諾、工程的施工范圍有哪些不確定因素,項目工程的資源供應能否滿足要求,有哪些條件限制等。我們還要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法律環境、建筑市場的規范程度,物價是否穩定,還有工程的氣候、地質及現場條件。當然,對簽訂合同另一方的資信、企業規模和管理水平及項目資金的準備情況更應做好調查。根據掌握的各方面信息資料,綜合考慮,保證合同策劃內容詳細,為簽訂合同打好基礎工作。合同策劃的重點是合同風險策劃,工程項目風險分擔首先決定于所簽訂合同的類型,對于固定總價合同的簽訂必須謹慎,因為這種合同一旦簽訂,發生物價和工作量的變化,承包商就要全部承擔,風險系數大,所以只有在工期很短、工作量基本無變化的項目工程才能采用,目前市場上一些開發商對工程量變化不大但工期長的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加變更合同,合同約定,對于因物價波動部分承包商承擔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超出范圍則超出部分由發包人承擔,這樣避免了因價格異常波動而給承包商帶來的風險,使合同可以順利執行;而對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這種合同僅適合緊急搶險、救災以及施工技術特別復雜的工程。對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一般采用單價合同,承包商承擔報價風險,業主承擔工作量風險。我們在合同簽訂之前要認真分析,根據工程性質選取適宜的合同計價方式。
2合同實施計劃
合同實施計劃對項目的執行起著關鍵的指導作用,有計劃地去執行是全面完成目標任務的保障。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我們首先要組建組織機構,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根據合同的各項目標責任要求作出布署安排,制定出合理的合同實施計劃。當然,一份好的計劃,首先要將合同承包的內容全部涵蓋進來,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合同的相關條款,結合施工企業的人力、財力、物資儲備情況,確定哪些項目自主完成,哪些項目分包。對分包合同要有明確的責任范圍劃分、采用科學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作出切實可行的計劃,從而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對于復雜型、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項目,企業自身的技術水平無法達到時,需合理選擇專業化分包單位。對于風險大或經濟會出現虧損情況的項目可以選擇將部分內容分包給生產效率高的專業單位。作為合同實施的項目經理部應明確自行承擔和委托分包的工程內容,以及自行采購和委托采購的材料設備范圍。根據范圍把合同實施工作進行責任分解,明確各參與方的責任范圍及落實內容。各參與方都應對合同內容、范圍及未完成合同要求的相應處罰有詳細了解。計劃要有保證體系,將合同的各項目標進行分解,責任到人,目標責任的落實要有一整套完善的經濟獎罰制度來保證,與項目經理部的成員經濟上掛鉤,每月要有合同責任目標考核,優者獎,差者罰,使合同的質量、安全、進度、目標的實現有了保證。而對于分包商,我們在合同簽訂時已做了詳細策劃,只要在合同約定中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關系,我們就可依據合同來約束分包商,使其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3合同實施控制
合同實施控制也就是過程控制,在合同實施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合同交底,交底的目的就是要讓相關人員熟悉合同內容,了解工程范圍和各自的合同責任,通過合同交底,把合同目標和一些重要條款讓執行的人做到心中有數,大家只有了解了合同的各種規定和責任義務,才能自覺遵守合同,按照合同條款來指導自己的工作,合同目標才能得以實現。當然,監督作用必不可少,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我們必須做好監督工作,跟蹤每一個目標的實施過程,檢查實施過程是否在合同計劃的范圍之內,若出現偏差,就要及時查找產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合同計劃的執行和落實,必須要認真落實合同中的每一項任務,并根據建設工程的需要,為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不得出現因材料供應不及時而讓勞務方無法正常進行工序作業,要按合同及時支付分包商款項,積極協調好各種關系,有效解決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如因合同責任界面不清而引發的爭執,工程建設過程中因為工序搭接的時間引發的爭執,相互交叉作業時因作業面引發的爭執等。因合同責任界面不清而引發的爭執是最常見的。對于一些合同內容表述不詳細的條款,或是未明確劃定范圍的責任,就會出現相互推諉扯皮現象,誰也不愿多承擔責任,從而引起了內部和外部的爭執,對于這些問題和爭執,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調解工作,做出正確的判定。現舉例說明一二,晉城方化圜2號樓工程,主體的一次結構和二次結構的勞務部分分別分包給了兩家具有相應勞務資質的分包商,一次結構施工任務完成后撤出場地,同時要將外防護架拆除,而此時二次結構正在砌筑使用中,因此而起爭執,最后公司合同管理人員出面才調解此事,這是分包商之間的爭執還有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的爭執,如費用結算問題,勞務方簽訂合同按建筑面積計取勞務費用,因采光井是否計算引起爭執。合同規定建筑面積計算執行GB/T50353—2005計算規范,此規范中明確規定采光井無論是否有蓋均不計算建筑面積,而按新規范GB/T50353—2013中的規定卻是要計取的,此部分施工作業消耗人工費用還比較多,后經協商按一半計取。我們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在遵守法律及合同規定的條款的同時,要以完成合同為目標,協調解決合同中遇到的種種問題。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的變更,我們一定要認真對待,進入施工現場后,對施工現場產生的任何合同內容變更,都必須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提出,特別是向業主的任何文字性的答復和請求,必須經過合同管理人員的審核。在合同實施中產生的會議紀要、設計變更、業主或工程師指令,附加協議等文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也應審查并妥善保管。項目經理部要對合同階段性目標的完成情況、工程范圍的相符性、成本增減等進行分析預測,通過計劃與實際的對比分析,找出產生差異的原因,采取技術、經濟、組織和管理等措施,以確保合同目標的順利完成。
4索賠管理
對施工單位來說,在承包合同的實施中,我們要善于發現索賠機會,針對具體的索賠事件,收集整理好索賠證據。具體在建設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索賠事件主要是:因設計圖紙和地質勘察等資料不到位而延誤工期,工程地質出現異常情況,合同缺陷,業主的指令改變原合同規定的施工順序和施工部署,工程變更,附加工程、不可抗力等。一旦這些索賠事件發生,施工日記首先要詳細記錄好事件過程,做好原始記錄,并規范整理相關資料,這樣才能在提出索賠報告時及時收集到索賠證據,既節約了時間,也保證了索賠證據的真實性和及時性,這樣不但反映了事件發生時的真實情況,也能經得起推敲。當然除了真實性和及時性,索賠證據必須具備全面性和法律證明效力,只有索賠證據全面,并具有法律證明效力,才能對承包商有利。對一切口頭承諾和協議都不能產生法律證明效力,所以合同變更協議必須要經過承包方和發包方的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只有保證證據的真實、及時、全面、有效,才能使承包商的索賠要求易于接受。
5合同后評價
工程承包合同內容履約完成后,合同自然終止。合同完成后應進行后評價,將合同總結與項目管理總結工作結合起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形成企業合同管理知識經驗積累,改進和提升企業的管理工作。我們進行的合同后評價,首先要評價合同的簽訂情況,看是否實現預期的策劃和戰略,是否正確解讀招標文件,是否準確分析合同風險,合同的實施方案是否切實可行,工程報價存在哪些問題,合同談判中遇到些什么問題,我們要善于總結經驗教訓,在以后簽訂合同必須要注意。其次是要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價合同在執行中是否與合同實施計劃相一致,合同執行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及所采取的措施,合同風險控制的利弊得失,以及與分包商之間協調的問題,索賠和糾紛處理的經驗。再次是要對合同簽訂的具體條款,特別是對本項目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條款的表達和執行利弊進行評價,如在某某工程項目施工中,合同形式為固定總價加變更合同,并有專用條款約定,鋼筋、木材、水泥超出投標報價的5%時可予以調整,而在施工中遇商品混凝土價格大幅增長,在結算的審核中商品混凝土是否調價便形成爭議,后經多次商討,發包方才同意將商品混凝土的80萬元差價支付給承包商,因此項合同中爭議較多,隨后公司召開會議將此項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及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企業在后來簽訂的合同中,將類似合同可調價部分材料明確化,具體細化到價格波動可調整的具體材料上,也為結算人員的工作帶來便利。
6結語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核心,對企業來說尤為重要,要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在建筑市場上牢固扎根,就必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樹立企業形象,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越戰越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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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鄧海霞.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2,38(8):273-274.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從宏觀經濟市場的要求看,加強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順應市場職能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是調節經濟市場和管理市場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運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來維護和監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監督、監管與引導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條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建筑主體行為的標準, 發包人與承包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是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處理糾紛的法律依據。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求, 市場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質量、施工管理與國際接軌,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與國際接軌。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設單位未設立專門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門, 而是將合同管理委托給監理公司, 而監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機構設置不規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從而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 施工單位, 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 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 輕視施工合同管理, 也沒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訂立施工合同的主體雙方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造成了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情況的產生。
2.2、合同條款不完整
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備以下幾個重要要素:合同價款與支付、工程范圍、合同形式、工期、質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程變更、結算、違約、索賠、合同文件解釋順序等。但很多中小項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甚至個別企業自行制訂不規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強制要求施工單位簽訂,此類合同條款不健全,出現違約時無據可依,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困難。
2.3、合同條款不履行
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結果客觀上造成了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包方也未及時提出工期延期申請,直到事后收到發包方的工期罰款時,才發現沒有相關的書面資料證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結果承擔了本不屬于自身的責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費,甚至還被罰款。(3)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常有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合同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處理。(4)變更簽證不及時辦理。履約過程中的變更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只顧按照發包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未及時提出相關費用的簽證申請或收集相關書面證據,或即使提出了申請和費用索賠,在施工過程中也未及時辦理確認事宜,以至于結算時因證據不充分致使企業面臨很大的風險,變更簽證發包方不認可或被發包方核減較多,以致利潤極低甚至出現虧損的境況,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5)結算時間長導致承包方資金回收困難。結算難是施工單位目前普遍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施工單位向發包方報送結算書后,發包方往往不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審核,結算工作放置一兩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單位為不得罪發包方基本都是采用書面和口頭催促,但也無濟于事。結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結算款不能按時回收,施工單位原本微薄的利潤不能及時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廣,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許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技術人員,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專業培訓。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質量的有效措施
3.1、從法律、資質、能力方面加強管理
施工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 承辦人員須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才能簽訂合同, 施工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應的資質條件,合同生效后,發包方必須具備組織協調能力, 承包方則必須具備相關部門核定并認可的資質等級并持有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3.2、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單位切不可鑒于發包方的威嚴而草率簽訂合同,要根據合同評審意見進行談判,通過合同談判,對合同條款拾遺補缺,盡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風險,對不可避免的風險,由雙方合理分擔。合同談判失敗,則要對合同評審時提出的風險范圍實施動態監控,降低風險。
3.3、提前制定合同條件,明確合同條款
對存在的潛在問題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使其具備法律效力。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進行, 具體內容如下: ①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③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求和工期調整的處置辦法。④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法。⑤合同價款調整與支付方式。⑥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⑦設計變更。⑧竣工條件和結算方式。⑨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⑩爭議解決方式, 安全生產防護措施[2]。
3.4、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對合同訂立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發包方違約(如不按時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變更、趕工或停工、不辦理結算、不確認簽證等)則要及時按照合同相應條款進行索賠;承包方違約,則要做好被發包方索賠的應對措施:積極采取可行的補救措施以獲得發包方的諒解,同時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作為談判的條件,降低被索賠的風險。
3.5、合同變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合同約定的價款、質量和工期等內容變更,施工單位應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權利,及時把握一手書面資料,簽訂會議記錄或補充協議,尤其是當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10%以上時,要向發包方提出另外簽訂補充協議的申請,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來變更合同,且變更后的協議應及時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備案,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培訓, 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造價工程師崗位, 負責合同管理及造價控制, 確保合同簽訂雙方按照合同文本執行, 提高合同履約效率的同時有效控制工程造價[3]。
3.7、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發包方根據自身情況可將組織、管理和協調工程建設的權利及職責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并與其簽訂監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確規定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同時還需將這些信息詳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與責任必須保持一致[2]。
4.結束語
加強合同管理首先應樹立合同意識,不管是企業的決策層、執行層還是合同管理人員都應重視合同管理,加強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加強施工階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雙方提高履約水平是實現全生命周期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時應認真把關,嚴格執行合同會簽、評審制度并認真進行交底,特別是現場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明確合同規定的施工范圍等,以此促進建筑業持續發展, 實現建筑市場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
[1]劉圓圓.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見問題的分析[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2(4).
關鍵詞: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整個建筑工程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由于現代的建筑工程規模相對加大,工藝日益復雜,施工周期更長,專業化要求更高的特點存在,所以在建筑工程的合同上所包含條件也就日益復雜,對于施工中的條條框框都有明確的規定,所以針對這樣的一種情況,進行專業化的建筑施工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這是對于整個建筑工程是否能夠達到質量標準、按規定日期完成施工項目等等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旨在針對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整理,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以便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能夠更加的規范化,更加有利于整個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權益不對等
從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來看,合同中所闡述的權益不對等的現象十分普遍。在合同中很明顯的權益是傾向于發包方的,更多的是對于承包方的義務的強調,對于業主的制約相對來說較少,特別是在有關于對業主出現問題是的賠償規定不具體,也缺乏明確的處罰方式。這樣的現象,主要是優勢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制約之下,建筑行業之內的過度競爭引發的。在合同中不平等的條件和問題,給承包方的索賠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題,再加上承包商本身的自我保護意識相對來說薄弱,索賠的意識相對淡薄,所以就導致了索賠工作進行的尤為艱難,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受到損害的往往是承包商。在合同訂立的過程當中缺乏預見性、承包商很少或者是沒有對于合同文本進行細致的分析,就導致了在建筑的過程當中,由于施工單位的理解和發包商之間的想法出現分歧,從而導致爭執的現象時有發生。
合同的實施不規范
在現實的情況當中,合同實施不規范的現象頻繁發生,這也是導致當今豆腐渣工程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所在。在見過工程的施工過程當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對于合同的履行都不夠認真,他們有些是隨意修改合同的規定內容,有的則是直接背棄合同所規定的內容,對于其中的內容進行隨意的修改,所以合同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約束作用名存實亡。從發包方的角度上來講,很多發包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給承包方足額的工程款項。發包方長期的拖欠工程款、隨意調整整個建筑的單價或是提高建筑的驗收標準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就導致了承包方采取偷工減料的辦法,來進行整棟建筑的建設。由于法律意識的淡薄,很多承包方并沒有進行相應的索賠措施,還要保證工程的按期交工,也不敢擅自將工程停工。這樣就使得所謂的合同成為一紙空言,完全沒有約束效力。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專業的、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才是整個建筑施工工程能夠按照合同進行施工的重要保障。但是,從目前的現狀來看,我國的建筑工程當中,不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都缺少相應的專業合同管理人才。我國大多數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出身于土木工程技術,其對于合同的管理缺乏實際的操作經驗,欠缺很多經濟、法律、商務等綜合合作的知識,以至于他們對于合同的管理很難達得心應手的境界。例如,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一定問題時,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員,并沒有按照合同所規定的原則辦事,而是先去找領導進行協調。即使是在法律所規定的正常索賠的條件下,也不能據理力爭的提出自己的索賠要求。還有就是很多的大型項目的管理機構,都不具有一個相應的合同管理部門,所以在進行項目施工的過程當中如果出現問題,就很難保證合同雙方按照合同辦事。
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1、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簽約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出現問題的話,就會導致另一方面無法正常進行。所以想要加強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須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和簽約工作。工程的談判和簽約要求合同雙方人員都要掌握相應的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規。同時需要雙方都仔細的閱讀合同中對于雙方的規范,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進行互相之間的磋商、解決。在合同的簽訂之前,雙方當事人要根據自身情況,深入考慮、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過程當中出現一個怎樣的問題,事先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合同中的條款要相對明確、專業化,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要表達清楚,要杜絕合同中雙方權益不對等的現象發生。同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要嚴格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便于更好的保護合同雙方的權益。
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培養高素質人才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和其他的合同管理之間差別很大,不僅包括了經營、造價等問題,還包括施工管理的各個方面。所以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質量,就必須要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培養高素質的專業人員進行合同管理的工作。要從上到下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使合同管理曾夠覆蓋到企業的方方面面。在合同的管理機構當中應該有專職的法律顧問、合同管理工程時以及基本的合同管理員,在機構中將其進行明確的分工定位。使他們協調合作,從而達到更好的工作效果。在合同管理機構的建立過程當中,要采取外來引進和自主培養相結合的原則,將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相結合。優化企業的薪資環境和福利待遇,吸引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來本公司工作,同時還要從優秀的底層員工中提拔一部分人,進行專業的合同管理知識的培養,以此來緩解合同管理員園中不足的現狀,使其能夠更好的為企業服務。
完善合同管理,加強合同審核
合同的管理制度完善主要包括以下的幾個方面,即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會審制度和合同審批制度這三個方面。合同的交底制度,主要是針對于新簽合同,在合同簽訂之前企業合同的預算人員對于施工組織設計和投標所采取的措施,使合同部門能夠充分的了解工程的總體花費和清單中的單價構成,以便于作出決定選擇何種施工方式和施工方案。合同的會審制度主要是具體掌握合同是由哪些內容構成的,其中的主要內容都包括什么,對整個合同從大局上有一個全面的清醒的認識,重點的保證在施工過程當中對于施工難度較大的工程進行合理的施工,把合同中所規定的在施工過程當中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方案進行充分的發揮。合同的審批制度主要是在合同的簽訂之后,進行相應合同合法性、完備性和公正性的法律審查,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使合同具備更加牢固的基礎。
總結: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建筑工程是否能夠正常的進行,所以在針對上文中所提到的在合同中出現的問題,只有采取相應的措施,才能夠將其不利影響降到最低,使承包方和發包方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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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工程 造價 價格 控制 管理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 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 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 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 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1 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is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both parties behavior and constraint relationship a legal document. This paper list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many of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disadvantages,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of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建設市場風險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增強、建設市場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施工單位風險意識普遍加強,目前的建筑市場正在發生著本質的轉變,在這一新形勢下,合同管理對承發包雙方來說都在變的越來越重要。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含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以及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和自身的職責,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它與其他建設工程合同一樣是一種雙務合同,在訂立時也應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
二、建設施工合同存在的問題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
3、“陰陽合同”引起糾紛。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工程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和不平等條約,要求投標單位私下進行承諾,簽訂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4、施工合同本身存在政治經濟方面的風險。政治穩定是合同履約的最重要因素,不穩定的政治環境可能會使合同履約延期或終止;通貨膨脹、匯率、材料價格變化會給合同履約帶來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物價是波動的,如果施工合同中沒有調價條款,則必然會給合同帶來價格風險。
5、合同本身內容不完整。簽訂合同時未仔細審核合同條款,造成施工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嚴密,導致合同存在嚴重的漏洞。同時,大多數合同中缺少或沒有轉移風險的擔保、索賠、保險等相應的條款。
三、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2、提升合同法律意識。在建筑市場日益規范的今天,政府出臺了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多項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都是施工企業加強管理,依法協商和解決合同糾紛的主要依據。因此,應加強承發包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標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認真研習上述法律、法規,從合法性、嚴密性的角度認真審查合同的內容,把運用法律、法規和合同監督、評審等手段結合起來,這樣可以減少導致合同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3、加強合同談判及監督管理。盡量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施工合同談判的重點,施工單位要通過談判使合同條文盡量完善,防止產生不必要的風險;還要通過談判使風險條款合理化,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做出修改或限定,防止施工企業單獨承擔風險。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每一項工作都要做到嚴格管理、妥善安排、手續齊全、記錄清楚,防止因差錯引起合同糾紛,給企業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4、建立動態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以及公司自身的發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處于一個動態的過程,以滿足變革需要。當今時代,以改革創新為主題,合同管理也應該緊隨潮流,不斷的尋求新機制,引入新理念,讓企業在管理水平競爭不落伍,把握市場話語權。合同管理制度更新應包括:法人授權的管理,部門考核,合同的審批、臺賬、文檔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個過程,管理人員應該積極參每個細節,把合同得兒履行情況反饋到管理部門,然后再據此,對合同管理辦法、政策、相關數據等作出相應的修改,適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適應工程項目建設,發揮出最大的效能。
5、加強合同審核。(1)審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時間點。審核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約階段。由于合同尚未發生法律效力,這時的合同法律風險具有可控性,法律風險發生原因、產生結果都具有約定性,并且有法律條文的指導,因而具有很強的預見性和可控性,這樣就可以把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或從源頭上消除隱患真正做到合同風險的事前防范。(2)審核施工單位主體的資質。建設工程的施工是一項技術含量很高的專業技術工作,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因此,應對施工單位主體的資質進行審核。(3)審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招標程序。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投標文件是施工企業回復建設單位要約中全部條款的承諾,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做出按要約簽訂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招投標工作是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前置程序,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的大前提,如果程序違法,必將導致合同本身的違法。(4)審核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合同的完整性指的是合同的內容應該完整,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完整詳盡地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發包人承包人全稱;工程名稱、地點、內容;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承包范圍;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工程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合同生效時間;工程量確認;工程款支付;違約責任等。
總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將會越來越被重視和普及,正是因為這樣,相關部門必須積極的強化合同管理工作,這樣才能夠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也才能夠最大限度的推動建筑工程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規原理與實務[M].重慶大學出版社,2005.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價控制;重要;建議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實質上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件。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造價控制
隨著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以及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原有的工程造價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投資方的需要,然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全過程造價控制方式越來越被投資方所采用。而對于工程造價的控制則依托于工程合同來進行的。工程建設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事宜而依法簽訂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協議,是在建筑產品生產過程中維護雙方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的法律依據。在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的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監理合同以及施工、材料供應合同等多種。在這些合同中,牽涉內容最復雜的就是施工合同,即就是發包人以及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項目,明確相互之間的各種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的合同協議。而對于工程造價的控制則就依據于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它不僅影響著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而且是解決雙方經濟爭議的重要依據,合同也是貫穿整個建筑工程的全過程,影響著項目工程造價,因此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至關重要。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重要性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施工合同是整個工程項目中主要的合同,它是工程建設在進度和投資以及質量三方面控制的主要的依據。具備科學化的合同均與工程造價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其包括工程的數量,工程造價的組成,工程的結算以及工程質量、變更以及工期,以及分包工程和材料設備等等內容,這些都應該在施工合同中得到有效的體現。當雙方產生合同糾紛和索賠時,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條款和相關的會議紀要以及施工現場的記錄等是判定合同糾紛和索賠的依據。可見,合同管理是一種基于進度、投資、質量、信息等的綜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企業發展的基本保障。當然,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需要從施工招標開始,包括合同簽訂前的管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以及合同后期的管理等。
2.1 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合同簽訂前的主要任務就是怎樣確定涉及到施工過程的各個方面內容的合同條款,以及在什么時機向承包人明確這些條款。當然,對于有些合同,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合同范本,其中的專用條款內容還是需要各方協商確定的。為了確保每一個投標單位都能接受相應的合同條款,這就需要在發放招標文件時,應提前編制出科學合理的合同條款并納入其中。在招標文件中若工程信息列入的過少,就會導致工程造價難以控制,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麻煩就越大,而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更需要具有高素質的專業機構來組織實施。
2.2 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針對建筑產品的投資大,建設周期長,體積龐大和結構復雜等特點,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很多,為更好地控制工程造價,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顯得尤為重要了。而施工過程中涉及到工程造價的因素有工期、工程變更以及材料設備等的異常變化。材料價格市場異常波動對承發包雙方都有著很大的影響,如果處理不好則可能會出現偷工減料等不良現象;另外,就是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付款不及時或者是不能按規定要求付款,則會造成承包人的索賠。在一些投機的承包人中,往往會以低投標價來爭取中標,而以高索賠來獲取企業額外利潤,因此索賠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
2.3 合同后期的管理
在建筑工程項目竣工后,這時就要關注工程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體現在工程結算資料、工程結算以及對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等方面。而工程結算資料包括所有的竣工圖紙和設計變更,招投標文件和結算書以及經濟簽證單等。同時還需要承包人提供詳細且齊全的工程結算資料給業主進行結算審計,當然,審計時也要依據竣工圖以及相關合同等資料,業主就其結算出最終的工程款。在結算審計時不得違反合同規定,當然事先有規定的除外。
3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
3.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往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3.3 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4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行為,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結束語
合同管理是施工單位即承包商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施工合同的組成主要有招標文件、投標書、以及在招標過程中雙方認可的資料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工程的變更、設計補充、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工程的分包轉讓、合同雙方的違約、爭端與仲裁等進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
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是緊密聯系的,科學、合理、規范的合同管理必將使工程造價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資金利用率和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也給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讓我們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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