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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安全生產管理合同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根據*安監[2010]4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和州水利局建設科3月12日的電話通知要求,我局結合今年一季度開展的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縣上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迅速抓好落實,將文件精神及時傳達至各在建水利工程,要求涉及的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管理局和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管理局分別對各自實施建設管理的小平地、獨田、夜起連、木馬河、高橋、幸福、大血廠、維的等8件小(一)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等在建項目,根據檢查內容逐條逐款進行了全面自查,如實填寫了自查表。現總結如下:
一、加強宣傳,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我們按照“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是關鍵,健全組織是基礎,責任到位是重點,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抓好安排部署,把落實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同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深入各施工單位,廣泛宣傳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目的、意義,從而提高了參建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發現問題的,堅持跟蹤落實到位,從而確保了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為確保工程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完善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為切實履行好各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職責,各工程管理局內設安全生產及合同管理科,專門對各件水庫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管,同時各水庫工程項目部下設安全生產管理室,負責各件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職責。管理局還相應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室的工作職責,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各級關于安全生產與管理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對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了工程人員安全,施工安全,質量安全。
三、齊抓共管,參建各方認真履職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保障,首先有了安全,工程才會產生效益。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參建各方分別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建設方代表業主,對安全生產管理負有全責,設計方負有設計安全職責,監理方對工程實施全過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而施工單位作為工程的直接實施者,負有行使與落實的直接責任。因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只有參建各方相互配合,相互協作,才能全面落實好安全生產工作。我縣在建水利工程自開工至今,參建各方均分別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能,為工程實施創造了一個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
項目法人單位。為切實履行好我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產職責,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局和小(一)型水庫工程管理局內設安全生產及合同管理科,專門對各件水庫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管,同時在建的各水庫工程項目部下設安全生產管理室,負責各件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職責。管理局還相應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室的工作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各級關于安全生產與管理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對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了工程人員安全,施工安全,質量安全。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我縣在建的8件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設均由楚雄州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承擔,技施設計中有7件由楚雄欣源水利水電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承擔,1件(獨田水庫)由曲靖能陽水利水電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承擔;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由楚雄州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承擔設計任務。在幾個階段的設計過程中,各設計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設計規范要求及安全生產規定嚴格執行,并配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設施。特別是在隧洞的設計中,配備了鋼支撐和豎井的鎖口,有效的減少了安全隱患,并且使安全設施有了資金來源。
工程監理單位。為確保工程安全生產,各工程局在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時就將安全生產管理條款寫入合同,并按照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與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了工程安全施工。
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為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工程局就嚴格按照三合同制簽訂了工程安全生產合同,并嚴格按照水利施工規范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定加強對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單位均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各個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沒有無證上崗情況。在施工期間,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參加各種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按照勞動保護制度和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各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正常。并且嚴格執行水利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
四、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落實,以及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情況
我縣在建的重點水利工程共9件,包括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和8件小(一)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其中: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于2008年10月21日開工建設,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資5105萬元;小平地水庫于2008年3月開工,已于2009年8月完工;高橋、獨田、木馬河和夜起蓮四件水庫于2008年10月開工建設,于2009年10月完工;維的、幸福及大血廠三件水庫于2010年2月開工,目前正在組織施工。各工程的參建各方嚴格按照國家、省、州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安全職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從開工至今未出現過工程安全事故。
由于維的、幸福及大血廠三件水庫工程于2月份才開工,目前維的水庫正在組織防洪堤基礎及大壩壩坡基礎開挖,幸福及大血廠水庫由于技施設計尚未到位,主體工程僅進行控制測量及復核,因此,對照此次文件精神,小(一)型工程局對施工單位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認真檢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均已經制定且較完善,對組織施工的維的水庫基礎開挖和大血廠水庫進庫公路等附屬工程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了整改,并要求大血廠水庫施工單位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上交防火保證金,提前預防和防范。
五、存在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縣在建的各件水利工程從開工建設以來,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通過此次安全生產自查及平時施工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情況,主要存在著以下不足之處:一是部分施工人員未佩戴安全帽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帶來安全隱患;二是工程安全檢查記錄不規范,很多安全注意事項在檢查過程中已經提出,但沒有及時進行記錄整理,痕跡管理還有待于加強。
安全生產工作是工程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程建設的首要任務,只有參建各方的積極配合,通力協作,才能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好,確保工程安全,人員安全和質量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重點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一是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州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二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加大隱患整改力度。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督促落實。對整改不徹底的工程項目的相關人員將按不良行為記錄制度進行登記并上報。三是堅持專項整治行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將安全生產工作深入到每個工程項目、每個安全生產責任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收到實效。
【關鍵詞】建設項目;工程監理;安全監理;安全生產;以人為本;風險控制;危險源辨識
0 引言
安全監理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能作為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補充;安全監理如果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點,則在安全生產方面大有成效,特別是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上卓有成效。安全監理的特點主要體現在責任體系、工作內容和方法手段三個方面。
1 安全監理特點之一――責任體系
安全監理特點之一是責任體系,其責任體系分為監理單位和項目監理機構二級,獨立于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體系,一般地施工單位安全責任體系分為公司、項目部和班組三級。
安全監理的工作指南――建設部248號文――要求監理單位健全安全監理責任制,建立兩級安全監理責任制。首先,監理單位法人代表對本單位所有項目安全監理工作負責,決定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項目監理規劃的審核簽字;其次,總監理工程師對本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根據項目的管理模式、周圍環境、承包方式、工程規模等特點,明確每個監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本項目“人人有責”安全監理體系。
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每個監理人員應當遵照本崗位安全責任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安全監理的主要責任有:安全管理體系有效監督施工必須有自己的安全管理體系。只有監理單位安全管理體系有效監督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組織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糾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的施工方案,這些重要的安全方案應當由總監審查簽字。
監理單位不能認為在監理項目上配置了一個安全監理人員就可以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必須有自己的安全管理體系。只有監理單位安全管理體系有效監督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正常有效運行,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才有保證。
2 安全監理特點之二――工作內容
安全監理特點之二是工作內容,突出地是對施工過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不是具體地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 14 條提出安全監理該做什么,但講得比較籠統原則,建設部 248 號文比較詳細地講述安全監理主要工作內容,分為施工準備階段和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有些監理單位動不動就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要求有經濟處罰權利,這是有失偏頗,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做不到的地方,監理單位可以依照施工承包合同條款扣除施工單位不應得到的價款,這是安全監理使用的管理手段。有些監理單全預評價、施工承包單位的風險評價、重大危險源分析到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場資質、安全管理機構、體系、人員、機械設備、防護用品的審核、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方案和整個工程建設過程的安全監控措施的落實及最后工程竣工的安全驗收等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那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或失控都會造成不可估量的財產損失和人身事故。再加上現在工程建設存在的不完善的設計、不合理的安全投入,不講理的工期、施工承包單位安全。
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包括: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去做,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及時單位缺失之處,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糾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這是安全監理的關鍵;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上的人員項目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證書的符合性,審查施工單位那些與安全生產,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相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而言,建設部 248 號文中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有所擴大,但從工作深度的角度來理解,監理單位安全責任與施工單位安全責任要求的工作深度不一樣,比如監理單位對施工起重機械的核驗,對監理單位強調的是驗收手續,而不是機械性能,機械性能是否合格是施工單位承擔的責任,如果施工單位將不合格的起重機械按驗收合格報審,欺騙監理,那他就自行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安全監理沒有核驗出問題,是能力的不足,不是責任問題。
安全監理工作內容涉及到委托監理合同的規定,在監理合同中寫上了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監理單位接受了這個合同,就要受到合同的約束,不要相當然的認為安全監理對施工過程中什么安全工作都要管,不要越俎代庖,安全監理的工作有特定的內容。
3 安全監理特點之三――工作方法
安全監理特點之三是工作方法,監理人員采用巡視、審查、旁站、見證、測量、核驗等工作方法和組織、經濟、管理等手段來監督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監理單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明確了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要求監理單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需要提出、停工、報告,在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和檢查方案的實施過程中,強調要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單位要對工程現場安全負責,主動排查安全事故隱患,接到安全監理的指令之后,及時執行。
安全監理從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入手,從安全管理體系上尋找施工單位缺失之處,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糾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這是安全監理的關鍵;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上的人員項目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證書的符合性,審查施工單位那些與安全生產關系緊密的特種作業人員(如塔吊司機、起重工、焊工、電工、架子工等)作業操作證的有效性,這些都是安全監理首先應當做到的。
安全監理審查施工單位工作程序性,先方案后施工,對于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方案必須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必須組織專家論證,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總監理工程師對上述方案的簽字應在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基礎上,這些都是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
有些監理單位動不動就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要求有經濟處罰權利,這是有失偏頗,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做不到的地方,監理單位可以依照施工承包合同條款扣除施工單位不應得到的價款,這是安全監理使用的管理手段。有些監理單位事無俱細,插手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結果處處被動,安全監理工作失敗。有些監理單位主動參加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活動,指導施工單位提高勞務人員的安全意識,指導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工作從源頭抓起,這是值得提倡的。
4 結束語
總之,工程監理單位承擔生產建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達到安全控制的目標與質量、進度、投資控制三大目標的統一,也就是監理單位要在傳統的監理工作基礎上增加安全監理工作。這種做法自提出到現在時間不足十年,還處于培育、探索、發展過程中,對安全監理的認識也是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加以深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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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監理責任 安全責任 安全監理工作
1.涉及監理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
《建筑法》、《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監理的違約責任作了原則規定。具體分析監理行為應該承擔的安全責任
1.1監理單位不承擔建設工程的業主和承包人之間的任何違約責任
“監理單位是建筑市場的主體之一”。監理單位并不對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工期的合同目標承擔任何實施義務。建設工程的質量、工期和安全實施責任應該體現在《合同法》之中。《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的主體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并不包括第三方監理單位。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第二百八十二條明確規定了承包人對合同工期、安全的責任和對工程質量的全部終身責任;第二百八十三、二百八十四、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條則明確了發包人對工期、費用的分擔責任,但沒有任何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的分擔責任。從上述我們可以得知,《合同法》明確了合同主體雙方對“建設工程合同” 目標(質量、安全、工期、投資)的實現責任。
1.2監理人對實現工程合同目標應負的責任
雖然監理對合同目標不負直接實施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監理不負其它責任。監理單位(監理人)對建設工程合同目標的實施履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的義務。監理要對其履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的義務中不符合約定的行為承擔責任。
2.涉及監理行政和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
《建筑法》第四十五條明確界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七十一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些條款十分明確,施工安全責任應由承包單位負責,不是由監理單位代為負責,這符合“誰生產,誰負責”的安全基本原則。依法而論,作為咨詢服務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根本無力承擔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3.目前監理在建設監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法律及法規淺析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從36條到51條共16條,對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均有具體要求,對監理方卻無具體要求,但這并不說明對監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沒有要求,只是明確了一個間接的要求。其中第38條就明確規定了:“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因為監理必須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核和批準,所以監理在某些問題上是應該承擔其相應的責任。
3.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8章《罰則》中第74條是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問題,也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條款明確界定了如果監理“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那么才能追究監理的責任。
3.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本條例是建設工程安全具體實施的主要法規。牽涉到監理的是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我們將工程監理的安全責任概括起來:一是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二是發現了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要求整改、暫停施工)。監理不可能一直盯在施工現場,對施工現場的動態了如指掌。因此如果是未發現的隱患引起的安全事故,監理不應該承擔責任;三是必要時及時報告。
《條例》還有一些條款,如“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 這一條從法律制定的角度來說是一個兜底性條款,即賦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建設部王素卿司長在全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中, 很客觀地對這種情況進行了總結,她說:“由于條例只是對監理企業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法律責任作了原則上的規定,因此各地在實際操作中理解和掌握的尺度不盡相同,致使一些地方把監理的安全責任無限擴大。為此,我們協會將積極配合省建設廳組織力量,對如何理解和實施國務院條例的監理安全責任條款,如何科學的界定監理法律責任等問題作進一步的研調,統一執法標準,防止執法不慎而挫傷安全監理的積極性。”從中可以看出國家在對待《條例》中安全監理責任劃分的問題上對監理具有一定保護性的,而不是通常所認為的只要出現了安全事故監理就要承擔責任。
3.4建筑工程監理規范
在監理規范3.2.2款“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以下職責”的第6條規定:“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我認為如果沒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定,或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施工存在有問題,監理就有一定的間接責任;如果施工單位不提交、或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存在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問題,總監理工程師沒有發現問題,應該負有相應的責任。
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責任淺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由于工程質量引發的安全事故。從以上法律及法規可以知道:凡是因為工程質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監理工程師都有直接或者間接的責任。第二類是由于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為主觀或者客觀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分為意外安全事故和違章安全事故。意外安全事故往往是不可預測的,是由各種各樣的客觀因素偶然發生所導致的。
5.監理要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由于監理的原因導致安全事故或安全問題的發生,監理應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對于不可抗力或非監理的原因而導致安全事故或安全問題的發生,監理不應承擔責任。
5.1安全監理責任的界定必須以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為依據。判定監理是否應承擔安全生產監理責任,首先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超出法律法規范圍的,監理不應承擔安全監理責任。其次應依據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是否包括安全監理以及合同約定的監理責任邊界,如果建設單位沒有把安全監理的權利交給監理,監理如何來承擔安全監理責任?否則,容易造成監理工作開展的難度,隨意擴大或縮小監理責任。
5.2安全監理責任的一般形式表現為過錯,即監理在執業過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行為,而且這種過錯行為的后果導致了安全問題或安全事故的發生。
5.3安全監理責任的實質是補充責任。把安全監理責任作為一種補充責任,是相對于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而言的。施工單位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在任何情況下,因為施工單位原因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施工單位都應當負主要責任,而其他責任因素則只能是一種補充責任。因此,即使是監理的過失沒有發現安全隱患或者發現了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提出,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監理所承擔的責任也只是一種補充責任,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除非監理指令錯誤,施工單位已提出,監理仍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執行而引發了安全事故。但這種情況的發生是微乎其微的。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筑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關鍵詞:通信工程 安全管理 措施 方法
由于社會的進步,通信領域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很多通信建設單位,都出現了只顧及效益,忽略安全的現象,因此,經常會有人員傷亡、電路阻斷的情況發生,這也是由于對安全生產缺乏關注的原因。這不但為企業和個人造成了傷害,也對國家乃至社會形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這些事故也為我們搖響了警鐘,只有用安全的管理方式去建設通信工程,才可以將事故發生率將到最低,才可以有效的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才可以保障通信工程可以順利的完成。
一、對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介紹
1.安全管理的定義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指的是通信工程建設時要通過生產安全進行管理,主要就是活動的主體對生產安全采取監督管理的方式進行,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對于生產活動時的安全采取監督管理的方式。但是,通信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安全管理指的是工程的設計部門通過生產安全的管理、工程的施工單位對于生產安全的管理和工程的監督部門對施工方的管理和檢測等。
2.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2.1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相關政策、嚴格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的制度以及管理條例進行安全生產。加大現場的監督管理強度,把工程的安全放到重要位置,施工單位要嚴格依照時間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現場的消防措施檢查、施工人員的綜合能力檢查、文明程度檢查、是否依照制度進行施工的檢查等。
2.2施工方要具備自身的安全生產形式,創建完善的安全責任管理制度,嚴格實施施工現場的防護措施。施工方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嚴格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格要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程序,嚴格制定出工程的承包合同,把施工人員的利益擺在前面,更要關注對施工人員進行身份核對的工作,沒有出入才可以聘用上崗,管理人員要時刻對施工現場采取安全檢查的方式,以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讓工程符合施工效率。
二、強化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意義
只有通過強化對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力度,才可以從根本上將隱患消除。安全生產作為一個非常龐大的系統工程,一定要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個部位、每一個操作人員都要符合安全制度,才可以確保整個系統的安全性。而所有的安全保障措施只有建立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之上才能真正的到發展。
三、加強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對策
1.加強通信工程的安全管理內容
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相關安全管理的政策,特別是針對“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在通信工程的設計文稿里,對于設計單位要對安全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采取進一步明確的方式進行;在施工之前,建設單位必須簽署相關的安全協議,加大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且將通信工程所需要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相關的費用在招標文件里體現,針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方法給予處理,在檢查的過程里,經常會出現管理紊亂、違規施工,甚至野蠻施工的狀況都要及時給予處理,對于處理結果不明顯的單位要給予嚴格的處罰。
2.嚴格遵守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法規
在通信工程的施工過程里,要嚴格遵守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法規,創建相應的三重監督體系,對于通訊工程實現“事前預防、事中掌控以及事后改正”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法,一定要加強建設工程里的相應文件的管理,例如開始階段的設計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甚至是施工圖的設計文件等。并且,還要對相關的建設工程以及委托監理合同進行管理,主要指的是業主同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合同,和監理單位同業主簽署的相關工程的委托監理合同,從而為生產安全做到了保駕護航的目的。
3.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完善工作
由于單位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所以,針對通信工程里的安全管理事務來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讓它構成一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求逐級落實,每年都要簽署相對應的安全管理責任書,并且還要上繳一定的保證金。針對通信工程里的重要安全部分要采取隨時檢查的方式進行,這樣才可以及時的將隱患消除掉,許多單位的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重視度都不夠,資金的投入也不夠充分,這些也是造成通信工程安全事故時常發生的主要原因,而對于監理單位來講,所涉及到的安全管理費用,也應當在監理的合同里體現出來,并且還要將生產安全的獎勵條例列出,這樣才可以加強安全監理部門實施安全監控的主動性。
4.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通信工程里的安全管理屬于確保安全生產的主要方式,強化操作人員的工作態度,才可以有效的提升安全生產的效率。這就要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加強,才能有效的提升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以及管理的技術能力,并且對于操作人員要進行定期的考核,并且要將通信工程里的安全生產意識以及技術知識當做考核和培訓的內容之一,這樣才可以確保所有的員工都掌握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在培訓的工作里,不可以搞形式主義,要真正將員工的安全意識以及安全技術能力提高上去。
四、結束語
由于通信工程范圍不斷擴大,技術不斷進步,對人們的生活、工作也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是激發安全生產形成的有效措施,對保障通信工程的質量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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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原因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伴隨著我國城市化的進程,房屋建筑施工行業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也起到愈來愈大的份額,也因其作業難度大、勞動強度高、傷亡事故多而成為安全生產管理關注的重點行業之一。因此,加強房屋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應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視,我們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問題存在主要原因
1、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體制不完善
我國原有的建筑生產安全管理已經不適應現在的建筑生產方式,再加上有關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監管效率低,社會監督體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適合市場經濟規律、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尚未形成。隨著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企業逐漸脫離了行業行政管理的束縛,成為了市場中獨立的行為主體。但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并未真正做到行業管理。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標準、管理模式不一致,傷亡事故統計數據失真,管理工作職責交叉不清。
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比較淡薄
當前,在建筑市場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重質量、輕安全、最低價中標和包死價工程。因此,一些公司在中標后,將工程分包給有關的專業隊伍,甚至有一些建筑商為了拿到工程不惜惡意壓低價格,用于安全生產的經費被忽略。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意識淡薄,沒有實施有效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安全素質差,對國家安全規范、標準不熟悉,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少,致使安全隱患不能及時發現。施工現場沒有足夠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對消防設備不熟悉,發生火災時手足無措。部分工地施工現場標牌未設置,且大部分安全標志懸掛位置不合理、無針對性,流于形式。
3、施工組織設計不合理或缺乏針對性
有些設計單位迫于建設單位的壓力,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進行設計。有些設計單位服務不到位,技術交底不明確,對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設施考慮不周,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沒有特別注解說明。也有少數設計單位未能對復雜地質構造、不利的自然環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可能涉及的施工生產安全,提出專項安全措施。在設計中,還存在施工組織設計不合理,專業施工方案無針對性,缺乏必要的計劃書或藍圖,施工現場組織或管理結構混亂,技術性操作缺乏應有的安全保障。典型的弊病,如腳手架搭設方案無針對性,高層架體無設計計劃書,結點設置無詳細圖紙,懸挑架未按設計要求搭設等。
4、監理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普遍不到位
部分監理單位對建設單位只抓進度不管安全的現象持遷就態度,怕處理不好關系,影響今后工程監理任務承包和其他工作的展開;有的監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知識掌握不夠全面,未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提出的整改意見針對性不強,未能有效指導施工單位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甚至有些監理單位沒有按照要求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設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從業人員對設備的不安全性認識不足
對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定期安檢不及時,重使用、輕管理,抱著對防護裝置或棄而不用,或不經修復就使用,機械設備老化,該報廢的不報廢,能用就用的心態。腳手架搭設不規范,特別是剪刀撐,掃地桿不按照規范搭設,沒有檢查腳手板是否腐爛。鋼管經過多年使用后,處于金屬疲勞的鋼管易產生變形和彎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網破損沒有及時修復。另外,還有施工機具防護不規范、井字架搭設不規范、塔吊和外用電梯使用不規范等現象;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不清,缺失監理;非法使用特種設備,未經檢測檢驗,設備存在缺陷和隱患。安全管理的中心問題是保護生產活動中人的安全與健康,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施工現場是施工生產因素的集中點,其特點是多工種立體作業,生產設施的臨時性,作業環境的多變性和人機的流動性。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措施
1、認真研究國際上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
各國對于建設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視的,特別是英美發達國家。我們對于這些國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條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經驗都應進行深入的研究,認真借鑒他們的經驗, 改進我們在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2、完善對地方政府部門及業主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我國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惡劣的市場環境下,由于缺乏對業主的約束和監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時支付。這是導致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此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門和業主忽視質量和安全而片面追求快省的做法也迫使承包商無法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條件。因此在嚴格規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責任的同時,也應該對地方政府部門和業主的種種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這樣才能給承包商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
3、政府部門應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管
各地方應該有專門的建設工程安全職能部門,負責處理監理工程師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報告。對重大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檢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員應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尊重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學的施工進度計劃,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擾施工的正常進行。
4、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讓行業協會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成立專門的工人培訓基地。所有勞務公司的勞務工人都必須經一段時間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能聘請上崗作業,而不是目前幾天的"速成班"。因為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是不可能將一個剛洗腳上田的農民改造成為一個遵章守紀的操作工人的。
(2)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的落實,包括進場" 三級教育"及班前教育。只有系統的培訓與潛移默化的教育相結合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及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不斷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揮現場專職安全員的動態管理作用,及時發現施工現場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為。同時落實門衛制度,憑上崗證及工地出入卡( 胸卡) 進出工地,防止未經教育或非本工地的民工流竄入工地。
6、加強建設工程的工期管理
對于工期不合理、違反工程建設客觀規律、盲目趕工搶進度的工程,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必要時予以糾正。當前的建筑市場都是賣方市場,建設單位說了算,工期也由建設單位定,施工單位不敢不從。事實證明,盲目趕工搶進度不但對安全管理不利,對于工程質量更是后患無窮。
7、安全生產管理費專款專用
應將“安全生產管理費”單獨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報價時列出用于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細目。在施工過程中,應由監理工程師監督這筆費用的使用情況,再批準支付,以保證承包商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款專用。
8、監理必須介入建設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禍根。工程質量或施工安全相輔相成,試圖將二者截然分開是十分困難的。從某種角度上講控制質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說監理企業有控制工程質量之權,卻無因過錯而承擔質量事故之責。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第14、57 條對監理的安全職責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從一些工程監理實際情況看,已經出現業主與監理企業委托監理合同中, 明確提出實施除質量、進度、投資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累工程安全監理經驗,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據。
參考文獻:
[1] 高軍.淺談工程建設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 科技風. 2010(08)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事故
建筑業是事故高發行業之一,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絕大部分的事故與各種管理因素有關。近年來,隨著我國建筑工程規模的逐步加大,建筑領域安全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一直居高不下,個別地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仍然十分嚴峻,安全事故時常發生,給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實施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制度,監理工程師能夠及時發現建筑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并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消除,從而有利于防止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僅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減少了由此引起的工程損失,促進了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保證機制的形成。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內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或業主)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建筑工程法律法規,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筑工程建設文件、建筑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監理工程師對建筑工程中的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及施工安全過程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通過組織、技術、經濟和合同措施,保證建筑行為符合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消防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有關方針、政策,有效地將建筑工程安全風險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以確保施工安全。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特點
1、復雜性。由于建筑產品生產的流動性、建筑產品施工的一次性、且受到不同外部環境影響等多因素的制約,使得安全生產管理很復雜,稍有考慮不周就會出現安全問題。
2、協調性。由于安全問題不僅存在于建筑生產活動過程中,從項目全壽命考慮,在項目的決策階段、實施階段和使用階段均應考慮項目的安全。因此,參與項目管理的各方及使用者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3、持續性。安全問題存在于項目建設活動的始終,因此,對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都要十分重視項目的安全和環境問題,持續不斷地對項目各個階段出現的安全與環境問題實施管理。否則,一旦出現安全與環境問題,就會造成投資的巨大損失,甚至造成項目建設的夭折。所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
4、預防性。安全管理活動的任務是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設備財產不遭受損失,為職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因此,預防為主是其立足點。搞好安全預防性工作,不僅體現在采取一系列技術措施及管理措施上,還體現在觀念的轉變及對人進行預防性安全教育上。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有利于實現項目工程收益的最大化,確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由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規避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在建工程質量,順利開展施工過程,從而保證了建筑工程整體進度的實現,有利于投資的正常回收,實現項目工程收益的最大化。另外,對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有效及時的安全監理,可以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由此引發的工程損失,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有利于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一件大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實現國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在經濟建設中,認識最寶貴的因素,珍惜生命、關愛健康、以人為本,體現了一切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強調對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的尊重和重視,把安全管理工作融入整個社會經濟活動中,并促使社會經濟健康持續地發展。只有在安全的環境下生產,才能保障職工的健康安全,家庭的平安幸福,人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安定和諧。
四、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現狀
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呈現穩定發展態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589起,比2002年下降51.12%;事故死亡人數持續下降,2011年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共造成738人死亡,比2002年下降43.10%;較大及以上事故呈下降趨勢,2011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較大及以上事故25起,死亡110人,與2002年相比,分別下降51.92%和42.11%。2012年,我國建筑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305.6億元,同比增長24.56%,增速較1-11月大幅提升5.84個百分點;建筑業全年完成總產值135303億元,較2011年增長16.2%,增速較2012年3季度下滑2.3個百分點;2012年4季度,建筑業企業景氣指數、企業家信心指數分別為124.4和120.6,較3季度分別回升0.5和3.2個百分點。
通過以上數據顯示,我國建筑業的發展隨著投資比例的不斷增大以及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的高度重視而不斷得到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事故比例逐年得到有效控制,黨的十以來,民生問題更加受到普遍關注,無論從領導層、還是從民眾角度來看,人們更加關注和諧社會的安全生活環境能夠得到保證,而建筑安全管理涉及到建筑業工作人員及普通百姓生存的最重要問題被提升到普遍關注的高度。但是由于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問題起步較晚,行業規范、法律法規、人員素質等問題較之發達國家相比,仍然處于比較落后的水平,建筑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針對建筑安全管理現狀,探尋有效解決對策,成為當前建筑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五、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效對策
1、不斷改善企業管理水平、有效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制。企業是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責任。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制,企業應通過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程序來實現規范化管理的目標,要不斷加強管理層的知識文化水平,使管理者個人能力及集體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以此來促進企業整體的管理及員工的個人管理水平。強化考核目標,以制定工作職責、工作程序等方式不斷落實企業責任制,以制度責任確定每一個人在安全工作中的位置。爭做負責人的企業主體。
2、依法落實政府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建筑行業的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管理監督的主體,政府應依照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限,對轄區內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和指導,尤其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把控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協調各方矛盾,細化安全管理部門綜合監管的職責定位,協調有關部門職責,形成上下配合、各負其職、互相監督、互相促進、協調運轉的安全管理有效運行機制。
3、嚴格依法管理、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法律是安全保障的準繩,建筑行政管理部門應有效運用行政權力對建筑安全管理實施宏觀監督與調控,建筑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應在施工與管理過程中嚴格依照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指標,具體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應熟練掌握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并嚴格按照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實施監督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企業、監理人員等各個環節有效緊密的配合機制,以盡量規避安全管理問題。同時,政府也應當加大力度,根據市場的需求及建筑業發展的要求,不斷完善現有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以確保我國建筑安全管理的健康有序發展。
4、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人員的培養工作、培養大批高素質管理人才。安全問題是關系到人身及財產的重要問題,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必須不斷提升建筑從業人員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應在工作中強化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識、企業內部應組織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安全技能的實施與演練,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應充分運用宏觀調控的行政手段,監督建筑工程安全規范的落實。企業內部應認真貫徹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理工程人員應在日常安全管理過程中規范建筑工人的安全生產方式方法,逐步形成政府監督、企業把控、監理人員具體執行的層層安全生產管理保障體制。在不斷提升建筑從業工人安全意識和個人素質的同時,也要大力加強安全管理人員的培養工作,建立高水平、專業化的安全管理團隊,使安全管理工作不斷邁向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的發展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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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管薄弱、轉包和違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和通過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擅自開工,建設項目管理混亂,不認真履行工程監理職責,施工中擅自變更工程設計、質量檢測弄虛作假,工程質量低劣,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以及行政監管薄弱等突出問題,保證工程建設質量,使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明顯減少。
主要措施:
1.加強執行法定工程建設程序的監管。嚴格執行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施工合同備案、委托工程監理合同備案、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監督、施工許可、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工程技術檔案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設程序,確保項目依法依規建設。
2.加強工程建設合同的監管。出臺規范性文件對工程建設中資質掛靠、轉包和違法分包的具體情形作出規定,制定相應處置措施。督促建設、施工監理、質量檢測等單位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招標投標文件訂立合同并嚴格履行。全面推行施工作業分包制度,建立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職責明確、運行規范的施工作業分包管理模式。
3.加強工程監理和質量檢測機構管理。認真開展工程監理和質量檢測專項整治,促使工程監理、質量檢測機構切實發揮獨立專業監督作用。
4.加強建筑市場準入、清出的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堅決查處無資質、超越資質承攬工程建設業務和建筑企業弄虛作假申請資質,以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越權審批資質的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5.強化市場監管和執法,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完善工程建設項目監管體系,著力解決各類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監管薄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