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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建設單位合同管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本文所指的鐵路建設單位主要是合資鐵路公司和鐵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機構或委托代建形式實施對建設項目的直接管理。
1.鐵路建設合同管理現狀
投資控制要求高。鐵路工程建設的突出特點是生產周期長、環節多,生產要素變量多、變化大,發生資金風險的概率大,特別是鐵路建設多使用國有資金,國家定期進行追蹤審計,因而對建設單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資控制要求,作為重要投資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為關鍵。
利益主體多,防控難度大。鐵路建設活動涉及的利益主體眾多,法律關系錯綜復雜,隨著各種利益主體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建設單位在與這些利益主體打交道的過程中,特別是隨著鐵路建設的逐步市場化和規范化,鐵路建設單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范法律風險難度越來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適應建設管理需要。目前,鐵路建設單位合同管理整體上仍沿用傳統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同風險意識差;缺乏對合同履約過程的全程監控,過分依賴合同管理專業部門管理合同,缺乏全員參與,欠缺合同風險防控能力,不適應履約期長、主體眾多、目標多元、著重履行過程監控的建設單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鐵路建設單位合同管理概況
2.1鐵路建設合同工作的特點
鐵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是由幾十份甚至幾百份合同實施過程形成,合同之間存在著極為復雜的關系,不僅表現在合同條款多,專業性強,附屬文件多,而且還表現在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權利義務的定義異常復雜、合同文件出錯和矛盾的可能性極大。結合建設工程實施的諸多特點,使鐵路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現價值大、種類多、內容繁雜、專業性強、變更頻繁、不可控因素、多牽涉面廣、法律風險高、管理難度大,需要進行專業化管理。
2.2鐵路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主要內容
鐵路建設單位既是建設項目的合同主體,又是實施內外部合同管理的主體,其對外要簽訂合同、推動合同履行,實現合同目標,對內要強化合同管理控制,實現規范管理。其具體工作是:制定內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規范、有序的合同簽訂、審查和監管體系;科學、規范選擇合同對象,并簽訂相關合同,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跟蹤合同實施情況,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解決和處理合同爭議和糾紛,做好、應訴或索賠工作。
3.鐵路建設單位合同風險分析
鐵路建設單位的合同風險貫穿建設項目全過程,產生原因在于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變化因素、不可控因素及相對方欺詐、各方違法、違約、己方管理行為不當及不可抗力等主要表現形式有:簽約階段的違規簽訂合同和簽訂瑕疵合同;履行階段的承包商“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違約行為、頻繁變更簽證和技術簽證不規范問題;其他因合同而起的爭議或糾紛。發生相關合同風險的后果不可避免的要影響建設目標的實現,有的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面臨刑事、行政處罰。
4、鐵路建設單位強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的主要舉措
鐵路建設單位強化合同管理,既要加強內部管理能力提升,還要注意把握合同履行中的關鍵環節實施有效監控。要在堅持內外并舉、統籌兼顧的前提下,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4.1轉變建設管理理念,嚴守公平合理的合同準則。
鐵路建設單位雖然是處于強勢地位的發包方,但要充分認識到這種強勢只是相對的,并充滿著巨大的風險。在合同權利義務設置中,如果建設單位過于推卸風險,壓低價格,用不平等的單方面約束性條款苛求相對方,對方在無法獲得合理的利潤的情況下,就會想辦法彌補損失或減少開支。偷工減料、減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設備和施工的質量標準等現象就會發生,最終將影響建設項目的整體利益。因而,在簽訂和實施合同時必須轉變傳統建設管理觀念,盡量確保雙方的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合同風險,促進相對方積極履約。
4.2 建立全過程性、系統性、動態化合同管理體系。鐵路建設單位要強化全員合同風險意識,嚴格細分建設單位各部門合同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實施全過程、系統性、動態化管理。要強化合同管理的組織體系和制度建設工作,要在指揮部設置專門合同管理部門,合資公司或路局法律部門要固定專業人員進行管理,明確相關部門的合同管理職責,使合同管理覆蓋到建設項目管理的各個層次,各個角落,形成從投標預審、合同談判、審核、履行到監督檢查全程性保證合同有效實施的組織保證體系,使合同的簽訂、履行等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要根據項目實際建立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確保合同管理規范化操作。從而實現建設單位合同工作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使建設單位整個合同管理體現全程性、系統性和動態性。
4.3以價款管理為中心做好合同實施控制。價款是合同的核心內容和雙方的利益所在,控制價款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目標。建設單位要做好合同交底,特別是對影響價款內容的交底,同步制定合同履約實施計劃、風險控制計劃等。要嚴格執行鐵道部頒發的標準合同范本,完善、硬化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專用條款或價款調整條款一定要突出特點、明確價款是否調整、調整依據、調整方式、結算方式以及有關價款爭議的解決方法。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合同驗工計價,杜絕超估冒驗或虛假驗工等現象。對變更設計、價差調整、概算清理等問題,必須根據合同約定來處理。對合同外內容,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才能簽訂補充合同。
4.4切實發揮監理及咨詢單位的作用。要切實發揮監理公司在合同履行監控、控制工程風險中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此外,由于我國監理公司的法律責任是有限賠償責任,一不排除部分監理在施工方的不正當行為影響下侵害建設單位利益,因此要按合同約定嚴格管理監理公司,督促監理公司履行其應盡的職責,要求施工月報須經批復及說明原因,對監理的不盡職行為要嚴格依約追究,對不合格的監理公司要堅決更換。
4.5對承包單位的違法分包和非法轉包行為實施有效監控。承包單位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不但對鐵路建設項目的安全、質量、投資、工期帶來極大的風險,而且往往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不穩定事件的重要原因。在當前建筑市場狀況下,鐵路建設單位要要完善合同約定,加強日常檢查和監控,做好分包資格審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發現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堅決予以清理。
4.6加強索賠管理,合理利用反索賠武器。隨著鐵路建設市場的變化,越來越多的施工企業會逐步致力于索賠,但鐵路建設單位的反索賠意識普遍不高,應對能力欠缺,必然會造成重大的損失。對此,鐵路建設單位首先要切實履行與相關單位的合同,其次要將索賠管理貫穿于工程管理全過程,合同談判中要認真分析可能出現的反索賠情況,擬訂科學合理的合同條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嚴格審查施工文件,注意現場控制和進度管理,把握關鍵環節,規范出具相關文件,注意收集證據。同時,要合理利用反索賠武器,控制工程造價,推動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4.7重視合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工程糾紛、爭議的解決以來大量詳實的資料,鐵路建設單位要增強證據意識,系統、規范的做好合同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指定專業部門,專人管理,做到片紙不遺失,建立合同文檔系統,科學、系統地整理和保存工程實施中涉及合同的各類資料,同時要保證相關文件的規范性、完整性。重點收集施工日志、來往信函、氣象資料、會議紀要、工程照片和工程聲像資料、工程進度計劃、工程合算資料、工程圖紙及招投標階段有關現場考察和評標資料。
5.結語
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是依法合規、科學有序推進鐵路建設的重要保證,鐵路建設單位要充分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合同風險意識,完善合同管理體制,切實履行建設合同義務,實施全程性、系統性、動態化合同管理體制,把握關鍵環節, 切實做好鐵路建設合同管理工作,推進鐵路建設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參考文獻:
[1]成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 南京 東南大學出版社 2008.
[2]吳江水.完美的合同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0.
[3]盧春房. 鐵路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理念和方法創新 《管理世界》2009年第05期.
【關鍵詞】工程建設 合同管理施工民擾法律風險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軌道交通工程作為現代城市的重要標志正在隨著城市化建設的發展呈現出日新月異的變化,其建設規模與建設速度前所未有。以地鐵為代表的軌道交通工程因其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涉及專業繁雜并與周邊環境影響密切也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特別是地鐵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因為規劃選址、線路走向、建設施工、設備運行等對周邊建構筑物及其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和潛在的危害。因此,因地鐵工程建設引發的擾民與民擾現象已經成為工程建設中的焦點與難點。作為工程建設組織管理者的建設單位不但要承擔因民擾制約工程進展的不利后果,還有可能面臨建設工程合同相關主體進行的因合同執行不力引發的工期索賠與費用索賠。換言之,民擾給建設單位帶來了較大的法律風險。本文將從合同管理角度分析如何化解因施工民擾給建設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鑒于施工民擾往往都發生在施工單位進場以后組織工程建設過程中,特別是圍護結構、基坑開挖和盾構施工階段,各類設備噪音,揚塵污染,短路斷交乃至周邊建筑物傾斜、開裂等易激化矛盾。同時,這類民擾往往與周邊環境和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水平有關,因此不能在招投標和合同階段得到有效重視。筆者接觸天津地鐵在5、6號線建設過程中,就是與施工單位通過簽訂《維穩責任狀》(以下簡稱《責任狀》)這種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施工擾民法律責任。盡管《責任狀》已經囊括了從施工前準備到施工過程直至竣工驗收進入尾保的各個階段雙方的權利義務,但是以補充協議本身黨的效力就有待商榷。主要原因在于作為合同組成部分的招投標文件、合同協議、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對施工擾民及民擾關于責任范圍、責任主體、承擔方式、費用計算及違約方式等無明確約定。因此在已經生效的施工合同后簽訂無對價補償的《責任狀》稍欠公允。一旦發生爭議,合同對方完全可以無相應對價支付和責任一邊倒的顯示公平為由對合同效力產生異議。因此,為有效化解建設單位在工程建合同中因引發的法律風險,需從如下幾方面入手加強合同管理。
1.土建施工合同
1.1 招投標及合同簽訂階段
根據《招投標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目前地鐵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材料采購、設備安裝及第三方監測等均需要通過公開招標進行。施工招標文件作為建設單位向潛在投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本身應當包括與完成施工合同相關的一切內容,特別是《責任狀》中約定的因施工產生擾民或民擾制約工程建設有關的責任應當分布在招標文件的不同章節中要求投標單位有實質性響應。具體表現在:(1)在資格預審或后審中將工程維穩工作人員納入投標單位項目組織機構人員 “實名制”的范圍,高標準進行管理;(2)在商務標部分要求投標單位考慮維穩的相應措施(包括不限于風險源評估與鑒定,專項應對方案,證據保全等)并以措施費或者暫定金等形式列支費用,且在評分中給予一定權重分值;(3)在履約保函之外要求提交維穩保證金或保函,并明確約定保函類型、提交時間、使用方式及補足等條款;(4)將《責任狀》中相關條款納入招標文件的合同協議書或專用條款中,確保進行合同備案的正式文本中囊括《責任狀》主要內容,提升相應條款法律效力;(5)在技術標部分可要求投標單位按照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頒布的相關管理規定,組織對施工影響范圍內的地上、地下建(構)筑物進行詳細勘察,并制定風險源評估報告和專項應對方案,對有必要的點位做出保全鑒定方案,并對報告與方案的科學合理及可操作性進行評分;(6)要求投標單位結合施工周邊環境制定建設綠色環保工地的專項方案,要求突出工程建設各階段的達標措施,包括不限于有效控制噪音、震動、揚塵、渣土撒漏、水污染、夜間燈光污染、短路斷交等,該專項方案將在技術標中占一定權重分值。
1.2合同履行階段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起規范的合同履約評價體系,并將防止施工民擾納入工程管理的一部分進行常態化管理,而非一事一議的應急管理。這就要求一方面要專人負責。在防施工民擾工作體系中,可能涉及到工程管理、技術管理、合同管理、現場接待等不同專業管理人員,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都應當按照實名制的要求建立起規范的責任體系,如人員確需變更,應當有嚴格的審批手續,禁止隨意更換,臨時變更,否則建設單位應當注意留存證據,作為施工方違約的證明文件。另一方面則是嚴格履行交底和方案申報與審批手續。施工中涉及到勘查技術資料交底、施工圖交底、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方案交底必須依法合規進行,手續完備。各類需要施工單位申報的專項方案、應急預案、保全性鑒定、完工監測和安全鑒定報告都必須按照規定的流程報相關主體進行審查審批。否則建設單位有權追究施工單位違約責任,相關人員應當注意收集留存相應證據。最后則是建立動態的合同履約評價機制。施工合同項下各責任主體都應當按照業務分工各司其職,對其主要工作內容和相對應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定期評價,并注意完善手續,搜集整理相關證據,對因違反合同規定引發或可能引發社會風險的情況做好追究違約責任的準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維穩保證金、啟動履約保函、扣除相應工程費用或質保金,追訴一定數額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以維護建設單位合法權益。
2.第三方監測合同
第三方監測是通過第三方對施工監測點位的監管、復核和獨立進行第三方布點監測預警并有效發現和預防風險的重要方式。在第三方監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方面需要根據風險評估報告和現場勘察資料對布點范圍進行認真研究,從化解建設單位法律風險角度而言,布點應當涉及到因施工對周邊建構筑物產生影響的所有點位且持續至工程竣工驗收投入試運行,并在監測項目累計變化值接近或超過報警值時自行加密。同時對監測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研究分析,并對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另一方面,對施工單位自行布點監測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和監管復核,因施工單位監測不到位引發任何風險時,第三方監測單位應當采取一定干預措施并留存相應資料,作為建設單位追究施工單位合同履約不利的有效證明材料。
3.保險合同
目前,天津地鐵5、6號線工程通過建安險和三責險在一定程度上轉嫁在施工程因各種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第三方原因導致的財產損失。就建設單位而言,需要將施工民擾因素逐步納入工程保險的范疇。例如目前執行較好的對房屋安全鑒定發生的費用專項列支保險費。而對經風險評估報告、保全性鑒定及安全監測發現可能引發周邊建構筑物發生危險,甚至不具備安全使用功能的情況下,要注意材料的搜集和證據整理,并通過全損推定保障在人員無傷亡的情況下減少或彌補財產損失。同時,地鐵5、6號線已經將房屋開裂納入保險承保范疇,盡管有很多限制性條件,但較之前僅對建構筑物倒塌、毀壞等全損或推定全損下的理賠有一定進步。下一步,可針對類似規劃選址、線路走向、標準調整等先天性缺陷而后期無法彌補的情況進行集中研究,通過工程保險的方式逐步轉嫁建設單位風險。
【參考文獻】
從九十年代以來,工程建設參建全方面地實行了項目法人制度、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依此設立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這分工合作、互相約束的管理制度,參建多方的職責和任務也越來越明確。
關鍵詞:
合同的管理;雙方職責;時間限制
建筑市場危害仍在進一步增大,工程參建各方也越來越看中合同管理的項目。有用的合同管理是確保完成目標實現的主要方式。
1合同管理各方的職責
1.1建設單位的職責
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是建設單位,同時也是實施者,擔負建設中征地、移民、補償、協調多方聯系,恰當組織各種建設條件,完成建設目標等職責,就項目建設向國家、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按項目建設的規模、標準及工期要求,實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地宏觀控制與管理。負責辦理工程開工有關手續,組織工程勘測設計、招標投標、開展施工過程的節點控制、組織工程交工驗收等,協調參建各方關系,解決工程建設中的有關問題,為工程施工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及監理單位均為委托合同關系。
1.2監理單位的職責
建設單位托付監理單位,根據我國相關的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合格的項目的建設文獻、施工協議以及監理協議,對工程建設進行現場的治理。其重要責任是工程制定合同管理,依照合同實行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質量和安全,調解參建各方的深層工作聯系。這樣的狀況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是一種相互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單位應是建設單位唯一的現場施工管理者,建設單位的決策和意見應通過監理單位的貫徹執行。在建設單位托付監理單位從事設計監理的過程中,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中間的聯系是監理和被監理的干系;當沒有托付設計監理的時候,是各司其責的聯系。在監理階段中,監理單位需要適時根據合同及相關規定處理設計的改變,設計單位的相關通告、圖紙、文案等必須要經過監理單位發送到施工機關。施工機關須要更改設計的同一時間,更要經過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給設計單位提供設計更動或修正。
1.3設計單位的職責
設計單位的重要責任是依據建設單位的囑托,承擔工程最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給建設單位供給設計文件、圖紙和別的的資料,派遣駐地的設計代表參與工程的施工建設,通過交底和圖紙的會同審查,應快速簽發工程的變更通知單,并且要做好設計服務,及時參與工程的驗收等。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是同一種工作關系。
1.4施工單位的職責
施工單位是工程的具體組織的實施者。它主要的職責是通過投標來獲得施工任務,依據國家以及行業的規范、規定、設計文件和施工的合同,編制施工方案,組織相應的治理與技術、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開始施工,按合同約定時間、質量需求來實現施工內容。在施工的過程中,主要負責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的自控工作,工程竣工后的檢驗合格,同時要向建設單位轉交工程和施工的材料。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的狀態。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它倆之間不得簽訂任何合同。他們二者之間的關聯是依據施工合同來約定的,合同中準確的表明了監理單位監督管理的權力與義務。監理單位按照國家、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批準的建設計劃、施工合同等實行監理。施工單位在施行施工合同的階段中,需要自主遵守監理單位的監督與管理,同時為監理工作的進行提供了有效條件,按照有關的規定供給了完備的技術資料。施工單位需要按著它施工合同和工程師的規定來工作。監理單位依著建設單位的委托職權范圍,并在此權限范圍內檢測施工單位是否奉行了合同職責,是否按著合同要求的技術、進度及其投資的需求展開施工建設。在施工建設過程中,監理單位是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時時關注保全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正確解決工程款支付、驗收簽證、索賠和工程設計更變等問題。
1.5質量監督單位的職責
質量監督與監理單位均是屬于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活動,它倆之間的關系是相互監督。質量監督則是政府行為,建設監理則是社會行為。兩者的性質、職責、權限、方式和內容是完全不同的,并提出了在發包人授權的范圍內,負責發出指示、檢查施工質量、控制進度等現場管理工作;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獨立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項,行使通用條款規定的,以及具體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的權力;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發出的任何指示,視為已得到發包人的批準,應遵循;在合同規定的權限范圍內,不能獨立處理或決定有關事項,如單價的合理調整、變更的估價、索賠等。
2合同管理時間限制
2.1工程建設總體時間要求
一個新建、改建、以及擴建工程(以下統稱建設工程)的項目,從剛開始的立項階段,到最后的試生產再到正式的投入運行,要根據工程建設項目的大小來判斷,時間跨度可能是幾個月,也可能是幾年不等,但在建設的過程中的流程以及要求基本相似,即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所有的辦事流程基本是一樣的,各地方細節性問題要求有時會不同,具體操作還要和當地管理部門進行溝通。
2.2合同管理時間點要求
建設部門收到的備案材料當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沒有提出不同意見,招標人可公布招標公示或者下發投標邀請書。招標人和中標人簽署合同后5個工作日之內,需要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返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通常應該在15日內明確中標人,招標人應該自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5日之內,向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供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說明。從招標文件之日開始到投標人上交投標文件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的3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標和定標。評標委員會出示書面評標說明后,招標人通常應該在15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確認。承包商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接收中標函后的42天內(合同沒有約定)開始施工,工程師應該最少提前7天告知承包商開工時間。承包商做完工程并準備好竣工報告里需要報送的材料后,應提早21天將一個確定的時間告知工程師,說明在這一日后已經對需要進行竣工檢驗做好準備。
3結束語
我們可以意識到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是尤為重要的,因為合同管理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的發展是有深遠的意義的,所以只有加強對合同管理我們才能夠進行好項目管理工作。
作者:劉曉玲
參考文獻:
關鍵詞:質量;投資;進度;合同;安全;信息;協調
1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中質量控制
1.1堅決貫徹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明確參建各方職責要求
在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明確建設方、監理方、建設方、設計方和調查方的質量管理責任是首要任務。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難點,要求各參與單位制定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對其體系進行檢查。設單位的質量控制,“質量至上”是主題。
1.2嚴把工程質量關,加強施工過程質量管理
首先,從原材料和設備進行檢查。在原材料的控制方面,根據合同控制主要物料和設備的采購路線。材料和設備進入現場后,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進行驗收。對于主要材料和設備,現場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代表共同驗收,從源頭上控制質量。其次,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偏離設計的現象,質量不合格,現場施工方代表應根據監理規范要求監理管理。最后,重視每周監督會議。盡可能參加每周監理會議,討論解決現場存在的質量問題。
2建設單位的投資控制,要始終加強合同支管理
實踐證明,做好資本支付工作是保證參與者工作落實的基礎。作為建筑投資者,為了獲得各方的全力支持,合同協議必須嚴格執行,而不是故意拖延項目的付款。為了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繳納進度費和各種服務費。必須盡可能避免欠款,并必須在嚴格執行合同條款方面發揮模范作用。
3建設單位的進度控制,做好項目工程進度控制使參建各方達到共贏
①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進度是工程成功的一半。施工前,現場施工人員應根據施工單位制定施工總進度計劃,掌握總計劃中關鍵施工程序和子項目的時間節點,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以實現按合同期限順利完成工程建設的目標;②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按總進度計劃分為月計劃和周計劃。主管根據每周計劃對完成的地點進行比較。如果存在滯后現象,分析產生滯后的原因,采取措施糾正偏差,每月對現場竣工進度進行比較,以確保施工進度按照計劃進行。
4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是施工階段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緊抓安全教育,加強事前控制。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中要把握以小觀大,全面把控。例如,通過對施工人員現場吸煙、不戴頭盔、不戴安全繩等不安全行為的調查和處理,可以認識到自身管理水平的不足,進而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系統目標,使現場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和穩步提高。(2)落實巡視制度,強化事中控制。在工程中,施工單位的現場代表應當每天檢查現場,每周、每節假日組織施工方,參加聯合檢查,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形成記錄。如果存在嚴重的安全局勢,就必須及時通報和處理。
5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嚴格履行合同管理程序
合同是各參建單位管理工程項目的最重要的依據,更是建設單位做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依據,也是建設單位協調各參建單位間工程項目問題溝通解決的依據。因此,建設單位對一個項目的合同管理顯得尤為重要。(1)認真審查合同類別,對于一個建設工程項目,從始至終,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很多,因此合同的類別也不一樣,建設單位依據合同管理建設工程項目的方法也就不同。簽訂什么類型的合同對于合同的實施控制管理也不同,因此,合同類別的審查是建設單位進行合同管理工程項目的首要工作。(2)嚴格遵守合同管理程序,一個建設工程項目從計劃開始到實施完成,建設單位需要簽訂很多合同,比如勘察設計合同,造價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檢測合同等等。①合同簽訂前,建設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要對合同進行仔細認真的評審,對發現的問題和合同簽訂方進行商議解決;②進行合同簽訂;③監督和計劃合同實施;④對合同實施進行過程控制;⑤項目完成后,進行合同的綜合評價;⑥審查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
6建設單位的信息管理,緊隨時展步伐
現在是信息多元發展的時代,工程建設領域作為信息時展的載體,也強烈依靠于信息技術的發展,建設單位工程項目作為參建主體,應有效利用自身的能動性,主動將最先進的的信息技術應用于項目管理領域。如現階段BIM技術的發展等。
7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的協調能力的提升
建設單位代表要努力提高整體管理水平,把工程管理知識融入施工現場管理實踐,整合施工方的權威和精細化管理,體現建設方的意志,調動各方參與施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在工程組織的實施中,必須加強溝通,形成各種有效的溝通機制。對建設方作為項目建設的發起人的片面理解,不能視為對項目建設的片面理解。五方的主體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也有自己的利益。在某些方面,由于利益和責任的不同地位,可能會出現對立。如果發生對抗,為了爭取雙贏的結果,溝通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工程中應盡量采用廣泛研究和制訂的原則,在達成共識后,才會研究和討論。這樣,我們就可以認為各方可以更愉快地合作。
關鍵詞工程造價價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關鍵詞:通信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簽訂;風險;變更
Abstract: with the break-up of China telecom industry restructuring, increasing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the communicati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use and coordination of all resources, reduce operating costs, improv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has been introduced into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Contract to determine the price (cost)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quality targe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has two sides. Therefor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and then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the main points of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in detail, which focus 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is signed; Risk; change
中圖分類號:F2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通信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通信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通信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二)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通信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通信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通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通信施工企業、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通信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要點
(一)加強合同風險的識別和防范
合同風險是合同中的不確定因素,它是工程風險、建設單位資信風險、外界環境風險的集中反映和體現。合同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復雜性決定的,是合同雙方必須共同承擔的。對于工程中的風險,應從識別和防范兩個方面對其進行控制。
1、風險的識別方法
合同風險的識別要求列出所有與合同相關的關鍵控制點、風險來源、產生條件。風險識別的方法一般包括:
(1)問詢法
問詢法包括調查問卷法、面談法、專題討論法、德爾菲法等。實際工作中多采取調查問卷法。在審計實踐中,合同審計調查問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一是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二是崗位職責制訂及履行情況,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況,四是合同管理基礎工作,如相關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臺賬、合同檔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2)流程圖法
流程圖法主要是將合同從立項簽訂、招投標、委托授權、市場準入、合同履行、終結及售后服務全過程,以流程圖的形式繪制出來,從而確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識別合同風險,進而進行風險分析,提出補救措施。這種方法比較簡潔和直觀,易于發現關鍵控制點的風險因素。
(3)測試表法
測試表法主要是將合同各關鍵控制環節以測試表的形式進行測試,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風險點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潛在的影響和重要程度,提出規避和防范風險的措施。測試表大體上可以設計以下幾種:一是市場準人控制測試表,主要測試合同簽訂雙方隊伍資質、市場準人情況、外部隊伍考核情況和轉包、分包情況。
二是招投標和授權批準控制測試表,主要測試經濟業務是否按規定進行投標、投標過程是否規范、招投標收入是否納入統一財務管理、合同簽訂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權書。
風險的防范
通信施工企業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設單位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
(2)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
(4)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
(5)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
(6)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3、風險識別與防范的案例分析
某干線傳輸網工程,在6個省內進行傳輸設備的安裝測試工作。建設單位(甲方)通過招投標,確定了兩家設備廠商:A廠商提供40×10Gb/SDWDM設備,B廠商提供10Gb/SSDH設備。工程由兩家施工單位C、D分別在三個省內進行設備的安裝和測試工作,甲方指定施工單位C作為工程的施工、測試總協調單位。下面從施工單位的角度進行合同風險的分析:
本項目的風險利用流程法、測試表法、現場觀察法和合同分析法等方法進行分析,主要來自于以下方面:
(1)工程風險:
①技術風險:本項目所安裝的主要設備是40×10Gb/SDWDM設備和10Gb/SSDH設備,本設備是高新產品,對這種設備的調測缺乏經驗,可能會造成進度拖后,成本增加,質量不穩定。
②管理風險:可能有管理制度不完善,貫徹執行力度不夠,易出現質量安全事故。C施工單位負責整個工程的協調工作,除負責自己段內工作外,還要實時掌握D單位的進度,并且要編制全程測試計劃,指揮D單位進行系統測試工作。若管理不完善,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誤。
③資源風險:10Gb/s傳輸設備測試儀表數量有限,存在不能按時提供的風險;本項目工作量大、工期長,造成人員長期出差,家庭原因造成人員離開;與廠家督導觀念差異,無法合作。
④質量風險:材料質量不好,工具、設備存在質量問題。
⑤環境風險:施工地點有正在運行的設備,在通信運行安全方面存在風險;粉塵對設備的危害。
(2)建設單位資信風險:建設單位建設資金不到位,融資渠道不暢。
(3)外界環境風險:國家投資政策改變,銀行利率調整等。
(二)重視合同變更管理
通信項目合同變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畢以前由雙方當事人依法對原合同的內容所進行的修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變更數量多,同時變更往往牽涉到索賠,因此必須加強變更管理才能減少對方索賠的機會。
(三)規范合同簽訂的內容
簽訂通信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是根據各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現階段我國針對不同的合同關系已經制定了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條款適用于所對應的工程,不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規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四)增強全員管理意識
在通信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應該由專業人員專門從事合同管理。由于現階段合同管理意識欠缺,必須加強有關人員的培訓,開展法律法規教育,明確法律責任,樹立依法簽約、依法履約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
(五)做好合同履行評價工作
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會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資料的手機、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只有對合同的履行情況與具體工程實施計劃進行比較,才能進行總結歸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為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打下基礎。
結語
綜上,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合同將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的到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通信工程中,無論是施工企業還是建設單位,做好合同管理對減少造價,縮短工期,獲得利益的最大化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徐曉燕.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J].寧夏機械,2009.2.
關鍵詞合同管理 工程造價合同糾紛
Abstract: The best solution to avoid and reduce contract dispute is enhanced management of contrac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contract dispute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合同法》規定,建設施工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招標投標法》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應在30天內簽訂建設工程書面中標合同,同時要求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不能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相背離。雖然國家已從法律法規層面對建設施工合同做出一系列明確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大量建設施工合同糾紛,并呈逐年上升之勢。
關于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的相關課題,不少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多次撰文進行深討。下面結合實踐,對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存在問題及并由此產生糾紛的原因進行一些歸納梳理,與大家共同學習,以便在工作中可以盡量避免各種糾紛。
從建設施工合同糾紛產生誘因來分,可將建設施工合同糾紛分為:質量糾紛;施工進度糾紛;結算造價糾紛。
質量糾紛重要表現在分部分項工程驗收不合格,返工費用,或工程交付仍存在質量問題,不返修或返修不及時。施工進度糾紛,主要表現為,分部分項工程完成的進度是否滿足施工組織的計劃要求,從而影響各分包專業的配合而產生矛盾或整個工程項目交付日期拖延而造成矛盾。工程結算造價糾紛表現形式更是多種多樣。如:“工程量確認”、“定額套用”、“材料價格取定”、“施工簽證理解分歧”、“索賠事件處理方式”等等。以上所羅列各種糾紛的形式,最終結果都會牽扯到“工程造價”這個經濟核心。
從建設施工合同糾紛產生的專業層面來看,可將其歸納為:合同管理不規范,不專業;合同履行不嚴格,發生合同變更未能及時修改或補充,并以書面形式進行備案;施工變更簽證不專業、不規范、用詞不準;施工變更簽證不及時而造成的漏簽或拒簽;發生工期延誤事件責任未及時分清,并形成書面材料;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及時,未按合同要求的程序形成材料等從而在結算時產生糾紛。
從以上糾紛的種類來看,加強合同管理,是避免和減少合同糾紛有效途徑。
合同管理分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個階段。
一、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主要包括要約和承諾談判過程,大量建設施工合同都是通過招標投標方式來實現的,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合同。并雙方簽字蓋章后,施工合同生效。即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結束。
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要認真學習和研究《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設施工合同的相關規定,發承包雙方、招標機構應該認真吃透和深刻領會。從風險的預防和控制的理論方面講,前期控制總是優于中期、中期優于后期。因此招標文件編制質量和水平尤為重要。目前,自《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總的情況還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從業水平較低現象,例如“某縣一商住樓二期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中未明確開竣工日期,給定的工期為每個單項工程工期,分別為200天,180天,150天不等。投標人根據《全國統一建設安裝工程期定額》總說明第十條第4款規定計算出一個總工期后并在投標函中注明正確工期。由于評委業務的不精通,評標時個別評委竟以超出工期為由,欲將其廢標,后經招標辦監管人員進行商討后才予以糾正。這樣招標文件所指導的施工合同簽訂,勢必為工期糾紛埋下隱患,相關的費用索賠糾紛更是不可避免。上述項目的招標文件中還出現讓人匪夷所思的問題:投標報價要求投標人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固定總價報價方式,而在合同主要條款中,工程竣工結算及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竟注明以“2001年版江蘇省建筑工程綜合預算定額安裝工程預算及其相關配套是否作為結算依據”,同時還另行約定了下浮點。明目張膽搞陰陽合同。招投標監管部門審查也存在失職行為,這樣招標文件如何通過備案審查的呢?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2、合同前期管理內容有很多,表現在招標投標階段有: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數量不準確;特征值描述不完整或漏項;招標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條款所包含的合同價款方式、風險約定范圍及風險調整辦法不明確等等。都將導致不必要合同糾紛。如“某住宅樓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為‘固定總價合同’,按施工圖紙施工,除基礎局部超深并按約定的結算方式計算外,并無其它變更”。而施工單位在結算時,竟以原招標的面積計算有誤為由,要求建設單位就多出來建筑面積按原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工程造價進行補償,雙方爭執不下。此方面糾紛純屬施工單位在合同管理方面無知,誤以為“固定價格合同等同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工程造價”。由于施工單位在專業造價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人員方面欠缺,從而導致合同糾紛已成高發勢態。應引起行業管理部門重視。有的“二級施工企業”竟然無專職造價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人員在崗,人員均為掛靠,有的即便有資格證書,也常年不做業務,純屬“名有實無”。
二、中期合同管理
建設施工合同的中期管理,實質上是合同履行過程管理。其間所涉及到工期、質量、工程進度款撥付及變更簽證管理等一系列內容。這些內容,建設施工合同中都有明確規定,然而施工合同雙方并不能很好去遵守,從而導致合同糾紛。
中期合同管理常見的合同糾紛產生原因有: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這里有施工單位不按進度及時申報,還有建設單位不及時付款兩種原因;變更簽證不及時辦理;出現重大的合同變更而不及時修訂補充合同條款等。施工單位為節省合同管理人員工資實屬“撿到了芝麻丟了西瓜”。應提高認識,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和法律意識。
某醫院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消防變更,其內容為:“因原圖紙無吊頂,一至四層消防管道已安裝完畢,現甲方要求將消防管道安裝高度提高0.3米,以配合裝潢吊頂需要,所有管道拆除重做”。甲方簽署意見為“拆除的材料可利用率為90%”。針對上述變更,結算時發生了爭議,建設單位代表及監理所反映是一至四層施工返工并非“所有管道”,對原圖紙設計有吊頂部分,施工單位未按圖紙要求施工所造成過錯,不應由建設單位全部承擔。上述案例在爭議焦點有兩點:一點是,返工范圍中,哪些責任應由建設單位承擔,哪些責任應由施工單位承擔,建設單位及監理在簽署意見時若按合同要求注明圖紙原設計有吊頂部分返工責任由施工單位自負,就不至于出現爭議。二點是拆除材料利用率是否包括輔材問題屬施工單位理解偏差,若注明“包括輔材”問題也就不存在爭議了。類似這樣不規范、不專業、用詞不準確的施工簽證,在審計時經常發現。
另外工期索賠發生后不能及時簽證,明確責任,造成施工結算時取證困難,糾紛屢屢發生。出現重大合同變更也不及時簽證,修正和補充,導致施工結算審核時糾紛不斷。變更的事件確實發生,但結算時,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已由當初“蜜月期”轉到“敵對期”。補充簽證困難,審計單位又無簽證依據,無法計算,造成結算久拖不決,直至走向訴訟。類似的相關問題在施工合同中均有明確規定,只是沒有引起各方重視而已。
三、合同的后期管理
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結算審核、余款支付和發生保修事件的處理等方面。余款支付糾紛主要是建設單位的支付能力發生問題所導致的。發生保修事件處理不當所造成的糾紛主要由施工單位原因所造成的。雙方在合同的后期管理中如能堅持“誠實信用原則”,自覺地履行各自權利和義務,有些糾紛也是可以避免的。
結算的審核是建設與施工雙方關注的重點,這階段所產生糾紛大都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和中期所遺留問題的處理,是以上兩個階段糾紛的延續,前面問題處理好,后面糾紛自然就少了。如工期索賠及費用索賠等、材料價格調整等等。施工單位在合同簽訂時要注意:竣工結算審核人的約定和審核期限的約定相關內容。一般約定審核人為有資質的專業咨詢機構。審核期限一般根據工程項目大小及復雜程度,工程較小的一般約定為28天,工程較大及程度較高可延長,具體可查閱財建[2004]369號文《關于印發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的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以支持。”這一條款對故意拖延審計期限的,是一種法律威懾。施工單位在合同簽訂時應予以約定,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整理和報送結算文件。同時還應辦理報送交接手續。這樣一來建設單位無形中就產生一種壓力。從而促使合同雙方更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減少糾紛,降低成本。
針對上述分析,在合同管理方面建議如下:
提高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施工合同的簽訂質量,減少合同隱患。
做好招標文件的編制不僅要掌握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應對《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范文本及相關條例、標準要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協議書》和《專用條款》的簽訂尤為重要,特別是《專用條款》涉及到施工工程范圍、合同工期、工程質量等級、安全施工、合同價款支付及調整、材料設備供應、違約、索賠和爭議等內容,都應在招標文件中“合同主要條款”部分進行明確,是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引用并遵守的內容,從而體現招投標活動的嚴肅性。因此,各方制定其條款內容要詳細、認真、慎重,不能草率。
不考慮機構業務素質,單純以低劣的“關系”和“低價”辦理招投標工作,必然導致致嚴重合同糾紛,使招標人額外付出了很高“人為建設成本”,也有背于招投標初衷。
發承包雙方應加強合同法律意識,遵守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