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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27 14: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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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
中圖分類號: F84 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及城鄉統籌建設步伐的加快,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成為城市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也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據《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得知,2011年全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如何讓這2.5億農民工的養老保險關系能夠隨其自由流動,并且避免農民工的社保利益遭受損失,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本文希望在統籌城鄉發展的視角下,對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問題所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思路和對策,希望為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實現有效轉續提供一些思考。
一、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現狀
1. 農民工參保后因轉續不易進退兩難
連續性是養老保險關系的基本特征,主要體現在長期的、準確的和安全的賬戶記錄,特別是參保者變換工作單位或地點時養老保險關系要隨之轉移。但是,農民工具有總量大、工作周期短、流動性強的特點,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農民工只能部分轉移統籌賬戶資金以及享受養老金待遇,且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這就造成了農民工參保后進退兩難的境地,限制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阻礙了我國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
2.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面臨多重困難
農民工在跨地區流動過程中,不僅面臨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上不統一的障礙,還面臨賬戶資金轉移操作上的技術障礙。首先,由于缺乏關于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統一立法,各地參保模式、繳費水平和待遇水平有較大差異,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規也有所不同。其次,農民工轉移接續還涉及到戶籍性質、城鄉關系,以致農民工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兩種險種間轉移接續尤為復雜。再次,社保經辦部門的管理方式以及技術手段的不成熟,也給農民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帶來諸多不便。
二、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中存在的問題
1.轉移接續制度實施效果較差
隨著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廣泛試點,相關部門初步提出了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銜接的處理辦法,并在參保年齡、養老金劃分、享受條件等方面提供了操作細則,為轉移接續機制提供了制度基礎。但從目前轉移接續制度的實施效果來看,仍然存在參保率低、退保率高、轉保人數少等問題。國家統計局《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2009年農民工全國平均參保率僅為7. 6%。可見,在轉移接續政策實施后,農民工養老保險的覆蓋水平仍沒有大幅度提高。
2.轉移接續責任分配界限模糊
一方面,轉移接續政策各異,責任劃分缺乏法律保障。國家尚未出臺有關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具體操作的法律性文件,而地方政府出臺的試行辦法,缺乏權威性且只能在所在地起作用,致使這些政策法規無法明確劃分各自的責任。另一方面,轉移接續的組織管理責任模糊。轉移接續尚未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現在主要由各級社保機構完成,但其中也有很多相關部門參與,導致實施過程中各管理機構之間的責權劃分模糊,不利于轉移接續的順利實現。
3.現行轉移接續政策損害了農民工個人利益
在現行轉移接續政策下,農民工只能轉移個人賬戶的養老金,統籌賬戶的養老金保留在當地,這就造成轉出地更愿意農民工退保而不轉保,轉入地不愿意負擔轉入農民工的養老責任,甚至鼓勵農民工退保,這樣一來嚴重損害了農民工獲取養老保障的權益。此外,苛刻的轉移接續輔助制度,如年齡、工作年限、繳費年限等附加條件的設置,在不同程度上阻礙了轉移接續的順利實施,也損害了農民工的個人權益。
三、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的原因分析
1.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存在差異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兩個險種在責任主體、資金來源、繳費標準、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具體如下:(1)新農保的責任主體是個人、集體和國家,國家和個人承擔主要責任;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責任主體是個人、企業和國家,個人和企業主要承擔繳費責任。(2)新農保的統籌賬戶部分,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統籌賬戶部分則由企業承擔。(3)新農保的參保者每年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分5個檔次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按工資總額的12%繳費,個人的繳費比例為4%-8%。(4)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要優于新農保的。以上方面的不同給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的順利轉移接續帶來不少困難。
2.部分區域設置養老保險關系轉入障礙
農民工的養老保險關系發生轉移時,個人賬戶的積累基金可以全部轉移,但統籌賬戶中的基金只能部分轉續,剩余的社會統籌部分基金則充入轉出地的社會統籌基金。因此,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出意味著為當地社會統籌基金做出貢獻,但對于養老保險關系接受地,卻要負責轉入農民工長期的養老待遇。由于我國長期實行“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必然會影響地區的經濟利益,這就造成有些地區擔心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涌入后出現支多收少的情況,便紛紛設置壁壘阻礙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入。
3.社會保險管理系統不完善
目前我國實行社會保險分立式的管理體制,各統籌區域的管理系統之間沒有統一聯網,養老保險關系的辦理只能通過多個人工環節,易出現信息遺漏和失真的現象。加之當前社會保險管理與戶籍管理、人事檔案緊密聯系,且各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要面對的主要是企業而非個人,這給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造成困難。此外,農民工在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手續繁雜,使一些參保人員因怕麻煩出現脫保、斷保現象。這些障礙都極大的限制了農民工合理流動的自由,不利于我國城鄉一體化進程的繼續推進。
四、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的對策
1.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險政策及合理的待遇計發標準
為了使農民工參保后跨地區就業依舊能享受到正當的社會保險待遇,就要制定適合農民工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并使用合理的方法確定其社會保險待遇。這里可以借鑒歐盟跨國流動勞動者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的經驗,來解決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問題。將參保人在不同統籌區域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按各參保地規定分段計發養老金,依據參保人在參保地繳費工資和參保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指數化的平均繳費工資,進而確定其基本養老金的標準。農民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標準時,參保人繳費的各統籌區域將相應比例的資金劃撥到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指定發放地。
這種做法本質的特點是不轉移賬戶基金,只轉移參保信息和繳費記錄,既有利于激發當地政府鼓勵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又有利于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險的參保率。另外,還可以避免農民工因在各地繳費年限均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而無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況出現,并且有利于減少流動中養老金的便攜性損失。
2.協調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轉入地和轉出轉出地的利益
由于實行累計繳費原則,農民工最終獲得的社會保險待遇往往會大于按實際繳費額和繳費年限計算出的社會保險待遇。這就使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或轉出地的財政承擔更大的責任,一旦當地資金出現缺口,就需要當地財政彌補。這容易引發統籌地區的道德風險。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就要對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和轉出地進行利益協調,當前有兩種方法可行:
2.1 建立社會保險轉賬調劑基金
各統籌地區根據過去多年本地區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轉出情況和參保人的繳費情況,逐步調整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的征繳費率,或開辟其他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轉賬調劑基金,專門用來保證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轉移時轉移相應統籌賬戶基金的需要。基金的規模可由政府相關部門測算后擬定。如果有少數統籌地區在某些年份儲備基金或統籌賬戶支付出現較大赤字,可以考慮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給予調劑彌補。
2.2 做實個人賬戶
只有做實個人賬戶才能保證個人賬戶資金的轉移,完善個人賬戶管理、信息披露和查詢系統,使農民工的養老保險關系順利接續。個人賬戶實行統帳分離,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獨立核算、分開管理。個人賬戶的記錄中包括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繳費記錄及欠費記錄。要將實際到賬數額記入個人賬戶,按實際到賬額支付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做好個人賬戶基金的轉入、支出、計息、轉移等環節的管理,實現全國統一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和查詢要方便快捷。
3.改善社會保險部門的管理制度
要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難的問題,還有賴于提升社會保險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服務質量。首先,要建立全國社會保障網絡,繼續推進“金保工程”的實施,形成一個完備的部、省、市級三級中心數據庫,實現部、省、市三級業務聯網。其次,要改革養老保險關系同戶籍、人事檔案掛鉤的管理方法,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取消戶籍制度的限制,實現養老保險關系隨勞動關系轉移而轉移的管理模式。第三,要不斷提升社會保險管理部門的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提供更好的服務。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單位窗口近期開展了創建“優質服務窗口”的活動,科學設置辦事程序,減少審評環節,取消重復手續,規范工作行為和服務標準,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不斷創新管理服務模式,積極推進利民便民服務措施,這使農民工參保登記、繳費、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更加省時快捷。
五、結論
在城鄉統籌發展的背景下,完善農民工養老保險需要建立能夠摒除身份限制、地區限制和城鄉限制的轉移接續機制,以維護農民工養老權益,提高農民工養老保障水平,縮小城鄉養老差距,實現城鄉統籌的養老保險目標。而借鑒歐盟的“分段計算”經驗,離不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強大支持以及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優質服務。同時還要協調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與轉出地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有效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維護社會和諧。
參考文獻:
[1]仝愛華.關于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幾點思考[J].經濟研究導刊,2011,12.
[2]曉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J].勞動保障世界,2011,09.
關鍵詞:社會保險;規范;高校;思考;策略
一、高校社會保險管理現狀
社會保險是涵蓋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保險維度的綜合性、基礎性社會保障措施,其主要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因此也具有強制性與法制性。社會保險制度早于計劃經濟時期就已建立,但最初僅為國家企業職工福利,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職工并未享受此福利。隨著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于1987年養老保險首次納入事業單位福利項目,1999年失業保險屆時納入事業單位保障,隨后又逐漸彌補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空缺。從整體上講,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是逐步完善發展的。我國高校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完善的,2008年3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印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決定于上海、廣東、山西、重慶進行試點改革,這也標志著我國高校社會保險制度改革被提上重要議程,對制度改革起到推進作用。
二、高校社保管理存在的問題
1.社保觀念淡薄。我國諸多高校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仍然沿襲計劃經濟實施辦法,采取的措施仍然沒有跳出“體制化”窠臼。其中尤為突出的現狀是我國諸多高校的離、退休養老金體系,仍然依附國家專項資金以及學校財政支出,在醫療機制上也并沒有完全打破公費醫療的束縛。這就導致諸多編制內高校教職工社會保險意識薄弱,不僅對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必要性認識錯位,甚至認為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毫無用處,從而在思想層面對社會保險費用抵觸情緒較高,這也是造成高校社會保險管理矛盾的不利因素之一。總而言之,一方面受我國編制內養老金體制及醫療體制的錯誤引導,另一方面則可能受高校科研任務所累無暇顧及社保情況,這兩方面因素都是導致我國高校教職工社會保險觀念相對比較淡薄不利因素。
2.高校社會保險管理經辦人員專業素質不高。部分高校并未針對社會保險管理成立相關部門,而是將其一般業務交由后勤管理抑或財務管理部門代辦。從根本上講,社會保險具有政策性、專業性特點,對于經辦人員素質要求相對較高。而部分高校在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建設上疏于管理,則勢必造成經辦人員專業素質不足、業務能力不強、辦理效率不高等現象。此外高校社會保險管理體制改革正在推進,建立以服務為主的管理體系勢在必行。這就需要有關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在管理工作中扮演管理信息傳遞者、管理事項執行者、管理理念宣傳者、管理系統協調者等重要角色。在此背景下,缺乏專業技能及職業素養相對較低的人員,勢必無法勝任新時期高校社會保險管理工作。
3.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不完善。隨著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全面推進,高校社保種類交費比例等問題已全面落實。如此情景下,社保管理事項與之增加,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也不可同日而語。但是從表象來看,部分高校并沒有加強對社保管理體系的建設,仍然沿襲退、離養老保險及公費醫療的管理辦法,對眼前形勢缺乏必要判斷,重視程度低,各項投入少,規章制度建設滯后。此外,社保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工作,其需要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后勤管理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然而部分高校各個部門之間過渡強調職能劃分,在工作上分工性較強,協調性不足,這就導致社會管理工作流程受阻,各部門職責推諉現象嚴重。4.管理辦法落后,信息化建設乏力。隨著我國高校不斷發展,無論是編制內教職工還是非編制合同工人數都不斷攀升。因此社會保險管理工作難度也隨之提升,對外需要完成年度社會保險總數、基數申報、待遇支付申報、增減人員情況申報等事項,對內還需完成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定額繳費清單制定,職工信息變更管理等。由此不難看出,高校教職工人員的大量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加劇了高校社會保險管理難度,在此情形下如果依然按照傳統的管理辦法,必然會壓縮工作效率,拖累整體工作的開展。但現目前,部分高校在社會保險管理中信息化建設力度相對不足,導致其工作效率大幅度降低,工作壓力也與日俱增。
三、高校規范社會保險管理的幾點思考
1.加強宣傳樹立社保觀念意識。隨著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加強社會保險體制建設已然成我推動我國穩定發展,保證退休職工生活基礎的必要措施。然而養老金雙軌制現目前成為推進我國養老金體系建設的障礙之一,以溫州醫學院為例,溫州醫學院及兩所直屬附屬單位,近幾年繳納社會保險與社保支付養老金之間年差額都在2000萬元以上,從全員納入社會保障統籌的短短十多年,差額已經高達1.5億元,這樣的大額社會保險經費支付,影響了學校的發展。為有效破除養老金雙軌制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國家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動養老金并軌工作實施。從大局來講,摒除雙軌制是實現社會公平,促進養老金制度穩定發展的必經之路。然而作為高校教師而言,此項工作的開展在一定程度上會損害自身利益,諸多教職工在思想認識上沒有與時俱進,也缺乏對大局的展望,因此對改革工作甚為不滿,甚至為改革工作平添阻撓。為了有效解決此問題,從而推動高校規范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實施,首先就應該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宣傳工作,比如,利用宣傳畫、標語橫幅、宣傳欄、宣傳片等宣傳形式,將社會保險法規中與職工息息相關的內容轉化為通俗易懂的口號及標語,促進社保觀念深入人心,幫助教職工樹立科學的社會保險觀念,引導其正視養老金并軌工作積極性。此外針對個別思想意識執拗的教職工,高校應組織培訓教育并做好心理輔導工作,幫助其擺正心態,促使其積極配合社會保險管理制度改革,并參與制度建設,成為社會保險體制建設的一份子。
2.加強業務水平,提高服務質量。新時期,高校社會保險工作面臨重大的改革壓力,體制建設迫在眉睫,工作難度、強度不斷提升。為有效推動高校社保管理規范化,首先就應保證管理人員專業化。隨著社會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工作內容、要求不斷變化,為契合業務需要,我們需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以此提高服務質量。譬如面對信息化發展整體趨勢,加強工作人員信息技術基礎知識培訓十分必要,校方應該組織工作人員對信息技術學習,促使有關人員掌握信息系統使用方法,確保社保數據錄入效率及做好數據備份分析工作。
3.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高校社保經辦人員專業水平較低的另一種表現則是檔案管理制度的缺失。究其根本,乃是工作人員在缺乏必要的檔案管理知識,在檔案管理工作中,檔案整理歸檔安排不當,分級管理措施缺失,分類管理辦法有誤等問題十分突出。為有效提升高校檔案管理應從以下幾點加強檔案制度建設。第一,建設起檔案立檔質量標準、歸檔保存流程、分級管理標準等科學規定。第二,建立信息檔案庫,利用信息系統將參保人信息錄入歸檔,便于管理與查找。第三,做好分類管理工作,保證檔案卷、冊薄等檔案材料的完整性,對缺失材料的檔案要采取措施積極補齊材料,并保證檔案門類齊全,結構合理。
四、結語
綜上所述,高校社會保險管理工作關系教職員工基本生活,同時也關系高校穩定發展,校方應該引起重視,推動高校社保制度建設,要積極為高校社保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為社保工作奉獻自己的“光和熱”。
作者:趙僑月 單位:四川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鐘聞.社會保險檔案管理規范化的幾點思考[J].中國檔案,2007(9):36-36.
一、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情況
一是各類信息系統覆蓋主要業務。近年來,縣人社局緊跟省、市、縣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加快各類系統的推廣使用,逐步將各項業務納入了信息化軌道。目前,我們在使用的業務系統主要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系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系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醫保經辦管理服務系統(包括醫保個人帳戶管理子系統、基金征繳子系統、醫保費用結算子系統)、省就業信息系統、勞動關系管理系統、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平臺、省職稱管理系統、人事工資數據庫管理系統、省網上平臺、省綜治平臺、電子政務協同辦公系統等,這些系統基本涵蓋了人社部門的主要業務。通過各類系統的使用,極大的方便了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有利于信息的存儲、查詢,有效減少了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紕漏。
二是社會保險代繳代扣高效便民。近年來,我們不斷加強與銀行的合作,通過參保繳費系統與銀行的對接,全面推行社會保險代繳代扣,極大的便利了各類參保對象。其中,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于2014年初在烏江鎮開展保費代扣代繳試點工作以來,通過農商銀行代扣代繳保費,取得顯著成效。2015年開始在全縣十八個鄉鎮全面開展實施代扣代繳,當年度保費代扣代繳率達98.1%,極大地減輕了縣、鄉鎮業務經辦人員、村協管員的工作強度,群眾繳費更加便捷、安全。目前,群眾無論是首次參保還是續保,均可持存折或社保卡在當地農商銀行網點繳費,無需柜臺辦理。職工養老保險目前除部分企業外,基本以銀行代繳代扣為主。醫療保險自200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以后,通過醫保信息系統和農業銀行對接,城鎮居民可持醫保卡到農行自行續保繳費,極大的方便了參保居民。
三是硬件設施更新緊跟工作需求。硬件設施的及時更新是信息化人社建設穩步推進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們根據工作需求,多次對信息化建設過程中老、舊、性能差的設備進行了淘汰更新,為了部分系統的數據安全,我們還單獨采購了電腦,對系統的使用進行物理隔離。2016年,在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大樓建成后,我們建立了專門的網絡設備機房、安裝了大型的電子顯示屏、對人社系統的視頻會議設備進行了更新,此外,今年,我們又投入資金約16萬元分兩批為機關及每個鄉鎮人社所購買新電腦和打印機,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陽光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穩步推進。自今年3月份省、市啟動陽光政務信息系統建設以來,縣緊跟省、市決策部署,安排兩名工作人員負責該項工作,并對陽光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所需的基本資料、數據進行了全面整理,目前已基本完成,待系統上線后我們將加快推進使用,讓全縣實現不進人社門,能辦人社事的目標。
二、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缺乏專業人才。目前由于缺乏計算機方面的專業人才,設備和各類系統的日常性維護比較困難,設備及系統出現問題難以即時進行修理,容易耽誤辦事群眾的時間,遭到辦事群眾的投訴,對人社部門的形象造成一定影響。
二是經費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設資金不夠,導致硬件設施更新換代慢,設備性能有時跟不上工作需求。
三是部分內網系統不穩定。省就業信息系統時常出現系統不穩定甚至多天無法登陸的情況,給工作人員高效服務辦事群眾增加了一定的阻力。
四是部分系統模式設置與現實工作存在脫節。以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為例,國家現有戶籍政策中戶籍性質均為“居民家庭戶”,依照人社部門辦證及享受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相關文件需鑒別其戶籍性質是“農業”或“非農”,同時省就業信息系統里目前戶籍性質欄仍設置為選擇“農業”或“非農”。
五是新農合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尚未整合。農村居民參保還是以人工收繳費為主,不僅參保不便,參保基金還存在一定風險。
三、社會保障卡制作、發放和使用情況
截止到目前,縣社保卡制卡總計316392張(含城鎮卡64845張),其中城鎮社會保障卡已發放18217張,功能還未啟用,其余的為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卡,目前已全部發放完畢,功能已啟用,可用來進行保費征繳、發放養老待遇。在社會保障卡制作方面,2017年5月,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組織了社會保障卡小型制卡機業務培訓,并下發了小型制卡機,現已可進行縣級制卡(因未領取預制卡,暫未制卡)。
在社會保障卡的制作、發放、使用過程中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一是社會保障卡制卡周期過長。參保人員自登記錄入居保信息系統后,一般需半年以上才可能領取到社保卡。二是社會保障卡后續管理不完善。工作中多次出現社會保障卡可在我服務窗口讀卡器中讀取,在銀行窗口無法讀取或者金融功能無法使用的情況,但銀行工作人員常將此類問題歸于我方原因,認為應由人社部門處理,實際上與金融功能相關的問題我人社部門無此權限處理,因此,社會保障卡與金融功能有關的問題處理程序還需明確。三是社會保障卡補卡費用貴。四是城鎮卡目前還處于無用狀態。
四、基層和服務對象信息化基本需求
一是盡快完善異地就醫管理。目前醫療保險在全市范圍內實現了就醫即時結報,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報只在市和市開通了,省內、省外異地就醫管理還不完善。
二是盡快整合新農合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實現農村居民參保可在銀行自助繳費。
三是加快推進醫保信息管理系統和醫院管理系統及互聯網的對接。使醫療保險卡能夠實現網上預約掛號、看門診、查看住院信息。
五、推進信息化人社建設的意見建議
一是建議增加信息化建設的經費預算。保障設備的正常更新、系統維護。
二是建議招聘專業人才。增設信息中心,規范編制、經費、工作職責等,招聘計算機方面專業人才對人社系統的各類信息系統進行日常性管理及維護,平時省市多加強檢查指導,不要讓信息中心成為虛設機構。
【摘要】近年來,河北省社會養老保險體制逐步完善,但在保障范圍、保障水平、保障差異、保障資金風險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應以提高效率、促進公平、防范風險為目標,逐步實現社會養老保險的人群全覆蓋、水平適度高、保障夠便利,實現城鄉、群體、區域間養老保險政策與服務的基本均等化,實現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多元、基金運行穩定和支出預期可控。
關鍵詞 社會養老保險;社會保障基金;城鎮化
【基金項目】本文為2014 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完善河北省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研究”(項目編號:2014040403) 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趙寧,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經濟管理。
1992年,河北省開始改革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2011年相繼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14年將這兩項養老保險制度加以合并。經過20余年時間,河北的社會養老保險體制逐步建立完善,但在保障范圍、保障水平、保障差異、保障資金風險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從體制、機制、管理等方面對現行政策進行調整,實現提高效率、促進公平、防范風險三大目標。
一、增強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實際保障能力,實現社會養老保險的人群全覆蓋、水平適度高、保障夠便利
從效率角度看,完善河北省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該做到保障范圍覆蓋全省所有人群、保障水平適合目前發展階段、保障方式利于民眾實際需要,最終建立既符合河北省實際、又適應保障需求的協調穩定的社會養老保險模式。
(一) 進一步擴大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著重加大對城鎮靈活就業者和中青年農民保障力度,實現養老保險政策的人群全覆蓋
目前,河北省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重點應從城鎮單位職工轉向城鎮非正規就業者和農民群體,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范圍,完善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制度,切實實現從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全覆蓋走向人群全覆蓋。一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重點對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村中青年人群做好政策宣傳、普及和推廣工作,增加其參保信心,排除其年老后得不到保障或保障水平難以滿足基本生活等種種顧慮。二是做好制度完善工作。有針對性地對現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調整,增強激勵機制設計。比如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定鼓勵早參保、長繳費及全家(符合條件者) 繳費的激勵政策,完善繳費年限、檔次與基礎養老待遇之間的動態激勵機制。同時對計生戶、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群體,制定適當減免或額外補貼政策,或采取以糧食換保險等措施,促其積極參保。
(二) 進一步提高社會養老保險保障水平,著重加大補助力度和調整保障體制,實現養老保障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相協調
2013年,河北省分別實現全部財政收入、地方公共預算收入3641.5、2293.5億元,分別位列全國各省第八位和第十位。這說明河北省已具備一定財力,可以在不打破固有存量結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標準和補助水平。一是在繳費環節上,提高標準、增加補助。目前,河北省執行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10個繳費檔次及對參保人繳費的30元財政補貼,均為國家最低標準,可以適當增加繳費檔次,并對高檔次繳納人群增加補貼標準。二是在領取環節上,鼓勵地方政府提高養老金補助水平。目前,河北省沒有統一規定地方基礎養老金的加發水平,也未采取相應的鼓勵措施,應對加發地方養老金的地區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或資金扶持。三是在相關標準上,完善與經濟發展、工資增長、物價變動等指標相適應的養老保險繳費和領取標準的定期調整機制。“提標”的參照不僅應包括工資調整、物價變動等因素,也應該考慮影響政府承受能力的財政收入和基金規模的增長情況,確保養老保險相關標準調整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機制化。
(三) 進一步增強社會養老保險便利程度,著重提高統籌層次和健全轉移接續,實現養老保險管理與服務的信息化運作
增強社會公眾參與社會養老保險體制的便利化程度,也是切實增強養老保障最終效果的重要舉措。一是提高統籌層次。全面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縣級統籌逐步提高到市級統籌,擴大基金調劑和使用范圍。二是健全轉移接續。當前,以農民工為重點,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研究農民工在城鎮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三是完善信息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并逐步與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相關信息系統做好銜接,整體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和“大社保”信息交換共享系統。
二、提升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保障公平程度,實現城鄉、群體、區域間養老保險政策與服務的基本均等化
從公平角度看,完善河北省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該做到縮減城鄉群體間保障標準落差、緩解區域政府間保障能力差距、實現經辦機構間管理統一規范,最終建立打破城鄉、群體、地區分割的完整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模式。
(一) 逐步縮減城鄉群體間的養老保險標準落差,探索改革城鎮流入人口的養老保險制度
目前,應逐步縮減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差距。可考慮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高繳費檔次逐步提升到與城鎮職工平均繳費相當的水平,并明確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定期調整時間,最好同城鎮退休人員養老金一樣,每年調整并予以公布。需要注意的是,調整養老金幅度在考慮經濟發展、物價水平等因素的同時,還應適當參照城鎮退休人員養老金提升水平,防止差距的進一步拉大。此外,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探索城鎮流入人口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當前,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破除地域觀念和本位思維,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積極、謹慎和有序地把進城農民工等城鎮流入人口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制,可率先將在城鎮已穩定就業和有一定居住條件的農民工轉變為城鎮居民,使這部分農民工享有與城鎮居民完全同等的養老保險等公共服務。
(二) 逐步緩解區域政府間的經濟財力差距,保障經濟欠發達地區對養老保障服務的供給能力
區域政府間的財力差距,是導致各地社會養老保險種種差異的重要原因。為保障河北省經濟欠發達地區對養老保障的供給能力,一是鼓勵這些地區根據本地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推動經濟發展,壯大本地財力。二是明晰各級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將具有全國公共品性質的基本養老保障事權適當上移到較高層級政府,或由較高層政府承擔較大責任,實現本地域內養老保障水平的大致均衡。三是加大上級政府對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清理歸并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進一步完善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辦法,將切實體現地方財政困難程度、公共支出成本差異等因素納入測算體系,建立省對下均衡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保障欠發達地區對養老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在專項轉移支付中,通過制定相關辦法,將社會保障等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向欠發達地區重點傾斜。
(三) 逐步完善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體制,穩步推進各類經辦機構的統一規范
目前,河北省負責社會養老保障工作的有民政部門、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醫療部門、老齡工作部門及扶貧部門等。在社保費征管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社保經辦機構征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稅務部門征收。由于征管體制不統一,給社會保險的業務管理及基金整合帶來一定困難。從長遠看,應構建包括業務管理機構、監督管理機構、基金運作機構和績效評估機構在內的一體化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從近期看,可考慮將分散設置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整合,建立起上下協調、規范高效的運行機構,之后再逐步整合其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推行社會保險的大征繳機制,實現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基數核定到稽核工作的“一條龍”服務。
三、完善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風險防范機制,實現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多元、基金運行穩定和支出預期可控
從風險角度看,完善河北省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該做到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多元、基金運行保值增值和支出規模預期保證,最終建立適應河北省未來養老形勢的穩定可持續的社會養老保險模式。
(一) 防范收入增長乏力風險,采取多元化的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籌集方式
在目前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及個人繳費比例較高、負擔較重的現實情況下,實現養老保險籌集資金的穩定增長,應探索養老保障資金的多元化供給渠道。一是健全社會保障基金預算。目前,河北省已開始試編包含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但各地區進展不一,影響到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應促使市縣政府盡快建立社保預算,尤其將相關部門的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和收支計劃都納入預算,保證預算的科學規范。二是加大社會保障財政支出。明確政府在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方面的責任,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建立與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相適應的社會保障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三是采用多種方式籌集資金。中央可通過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開征社會保障稅、發行特別債券等方式籌集養老保險資金;河北省則可考慮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國有資源(資產) 有償使用收入等,為養老保障提供資金來源。四是充分發揮社會市場力量。在目前河北省歷史欠賬較多、家庭養老弱化等形勢下,應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采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補助貼息等方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本地養老服務設施,還可以將日益增長的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發放等業務,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或金融機構運作。
(二) 防范保險基金運行風險,實現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穩定安全和保值增值
預防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的風險,主要包括保證基金的穩定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確保基金的穩定安全。進一步規范基金收支,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風險防范,推行社會保險基金網絡監管系統。二是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在當前養老金收益率較低甚至可能出現貶值的情況下,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壓力驟增,逐漸走進資本市場成為大勢所趨。近年來,與僅投資銀行存款和國家債券的養老基金負收益率相比,可投資存款、股票、債券、信托、實業和股權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年均收益率卻高達8.4%。2012年3月,廣東省政府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廣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1000億元,開我國地方政府養老金委托投資之先河。河北省在處理好目前基金投資渠道的同時,也宜加緊研究養老金的委托投資問題。
(三) 防范支出缺口擴大風險,適時考慮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退休年齡延遲政策
隨著河北省人口老齡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劇,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未來支出缺口加劇的風險越來越大,亟需我們提早謀劃。一是適時做實個人賬戶。2001年,中央提出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并在遼寧啟動試點。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市開展試點。河北省應在不擴大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不影響養老金當期發放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列入國家做實個人賬戶試點,逐步做大積累基金,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城鎮化高峰的到來。二是彈性延長退休年齡。首先應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有關規定,各地、各部門和企業不得隨意降低退休年齡和條件,嚴格控制企業“內退”行為。在此基礎上,盡早謀劃延遲退休問題。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規定是上世紀50年代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提出的,目前我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2010年為74.8歲,河北為74.9歲) 比當時增長了20年以上,遠超過現在的平均退休年齡(52 歲)。面對這種形勢,可以在部分行業、群體試點探索彈性延長退休年齡,緩解養老保障收支壓力。當然,延長退休年齡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考慮人口結構、就業形勢、收入狀況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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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近兩年浙江省寧波市社會保障領域發生了三起典型的貪污犯罪案件,分別是馬斌貪污失業救濟金案、楊曉東貪污養老保險金案與施岳明貪污農村合作醫療金案。
馬斌出生于1984年,大學文化。2008年,馬斌以勞務派遣方式進入浙江省寧波保稅區(出口加工區),擔任社會保險管理處申報征繳、待遇審核一職。主要負責失業保險救濟金、生育保險金的受理和審核造冊工作,并由其匯總救濟金的發放對象與賬戶信息,形成報盤文件后交給出納支付。馬斌愛面子,出手大方,但剛參加工作不久,囊中羞澀,于是盯上了自己管理的社保資金。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不到一年時間,馬斌利用職務便利,在失業保險救濟金受理、審核、報盤等工作過程中,多次從“就業管理服務系統”里隨意挑選一些失業人員名單虛增到報盤文件里,并填上自己控制的銀行賬戶,報給出納,從而以虛增人數、偽造賬戶、虛假入賬等方式共騙領失業保險救濟金19萬余元。馬斌為掩飾犯罪,每次虛增后會及時刪除相關信息。
比馬斌大四歲的楊曉東大專畢業,原系寧波市鄞州區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自2001年起負責辦理養老保險金發放工作。楊曉東熱衷于投資,但是缺乏資金。于是,2005年起,楊曉東開始利用辦理養老保險金發放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后虛構了35個養老保險賬戶,逐月冒領養老保險金用于投資。2007年楊曉東辭職,但仍繼續冒領,直至2010年11月,共冒領養老保險金380萬余元。
與前兩人不同,施岳明出生于1954年,高中文憑,原系浙江省余姚市馬渚鎮醫管辦工作人員,負責轄區內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統籌資金收集、人數統計、住院費用初審、報結等業務。2005年,施岳明發現,投過商業險的新農醫參保人員報銷住院費時,只需憑加蓋保險公司理賠章的醫療資料復印件即可報審,于是動起了賺錢的歪腦筋。他采用偽造住院報銷資料復印件、私刻保險理賠章的手段,通過了該市醫管中心的審核,然后利用鎮醫管辦財務管理漏洞,騙領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金。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間,施岳明通過上述手段共騙取合作醫療金68萬余元。
案情分析
基層社保領域貪污挪用公款犯罪,其犯案特征與手法都較為相似,具有一些共性特征。
小職務、大問題。犯罪人員都在基層社會保障部門從事申報受理、審核登記、錢款發放等具體事務,部門不大,職務也不高,但他們管理著與千家萬戶利益密切相關的社保資金,工作崗位是事關國計民生的特殊領域,因其違法犯罪行為而造成公共資金的損失,自然會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上述三案中犯罪人員都采用了虛構、偽造社保賬戶資料等手段,涉及人員眾多,犯罪數額巨大,暴露了部分基層政府管理社保資金能力的不足,社會不良影響較大。
小金額、多次數。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等社保資金一般都面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具有單筆金額小、次數多、連續性的特點,這些特征相應體現在了該領域的貪污犯罪案件上。馬斌虛報55人次,平均每筆冒領失業救濟金約3500元;楊曉東虛構35個養老金賬戶,數年間逐月冒領養老金,每個賬戶冒領總額從7萬余元至13萬余元不等,雖然犯罪總數額巨大,但時間周期長,分攤到每筆冒領數不過千元,從整個過程看仍屬細水長流型;施岳明騙取87人次,從其犯罪事實看,每次金額也多為三五千元。
虛報冒領,方法類同。三案皆為侵吞型的貪利犯罪,犯罪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觀察到監管方面存在的不足,見利眼開,利用管理社會賬戶等職務之便,采用虛構社保賬戶或偽造資料等手段虛報冒領公共資金。馬斌和楊曉東都是通過虛構社保賬戶的手段冒領公共資金;施岳明則是通過偽造報銷資料手段騙取農村合作醫療金。
手段簡單,隱蔽性弱。“虛報冒領”的騙取型犯罪,一般都需偽造財務信息,會在賬目上留下賬實不符的“蛛絲馬跡”。上述三案件的騙取手段較為直接簡單,賬目漏洞明顯,只要認真檢查,監管到位,都易被發現。從案件發生經過看,雖都由偶然事件引發,但因財務賬目一直存在明顯漏洞,案發又有其必然性。馬斌因交通事故待崗休養,代崗人員接手后發現賬實不符遂導致案發。楊曉東的犯罪事實是其原單位在一次迎接上級檢查,梳理賬目時發現的。施岳明貪污案中,因鄰市發現虛假住院醫療發票,該市醫管中心在自查時發現了一張住院號相同但人名不同的醫療發票復印件,該張發票復印件正是由施岳明經手,從而揪出了這個犯罪分子。
問題癥結
癥結一:“25”現象與“末班車”現象
犯罪人員個體特殊情況與犯罪發生有內在邏輯關系。三名犯罪人員的年齡結構和工作崗位狀況與其走上犯罪道路存在一定的關聯性。馬斌和楊曉東都受到高等教育,但由于涉世未深,閱歷不足,道德素養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崇尚財富,迷失于對財富的追求之中。走上工作崗位不久就開始實施侵吞公共財產,屬于典型的“25歲”犯罪現象。而馬斌的身份則更具有特殊性,馬斌屬勞務派遣人員,被違規安排在國有單位的管理崗位上,與正式編制的同事相比,福利待遇相對較低,收入不能反映其勞動價值,且缺少個人成長上升空間,職業歸屬感不強,較易誘引職務犯罪。而施岳明著手實施貪污犯罪時,已年屆五十,且身處基層,文化程度不高,個人素質一般,仕途上已沒有上升空間,所以起了弄權謀私以金錢彌補的念頭,屬于明顯的“末班車”現象。
癥結二:人事矛盾 缺乏管理
基層人事矛盾、管理較弱是內生性的致罪因素。一些基層單位由于認識和能力上的不足,財務管理總體水平不高,特別對人手不足的小單位、小部門,更容易因制衡機制不完善、監管不到位而引發職務犯罪。馬斌貪污案中,寧波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社會保險管理處因編制、人員不足而以勞務派遣渠道引入馬斌,將其充實到管理崗位也屬無奈之舉,這種“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對道德素質本就不高的馬斌來說,起到了強化不軌心理的負面作用,為他走向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筆。因此當馬斌發現了失業救濟金發放環節的監管漏洞,立即就向公共資金伸出罪惡之手,、滿足物欲自然成了他選擇的捷徑。而監管不到位更是馬斌犯罪得逞的重要原因,如果出納對最終報盤文件進行嚴格審核,單位對資金發放情況定期核查,就能有效阻斷馬斌貪污犯罪的發生。基層人事矛盾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如果管理再跟不上,則較易引發職務犯罪。
癥結三:信息管理不暢
信息溝通不暢的外延性因素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具有關聯業務的單位之間信息溝通不暢,會造成一定的管理漏洞,從而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以施岳明貪污案為例,施岳明在經辦業務中注意到:對于未投過商業險的新農醫參保人員,與該市醫管中心結算醫療費時,需要憑相關醫療資料原件報審;而對于同時投過商業險的新農醫參保人員,因其相關醫療資料原件保留在保險公司,所以只憑加蓋保險公司理賠章的醫療資料復印件即可報審。施岳明就針對兩者手續上的差別,利用掌握的新農醫參保人員的姓名、合作醫療號、住址信息和住院報銷資料,通過復印技術張冠李戴,將沒有投保商業險的新農醫參保人員住院報銷資料復印件,偽造成同時投過商業險的新農醫參保人員住院報銷資料復印件,加蓋私刻的保險公司理賠章后向醫管中心報銷,從而騙取得手。從上述案情可以看出,醫管中心與保險公司之間存在信息溝通不暢的弊病,如果兩單位建立良好的信息溝通機制,使同時投過商業險的新農醫參保人員理賠信息能及時從保險公司傳遞到醫管中心,施岳明的犯罪就難以成功。
癥結四:放任助推 缺乏警惕
周邊人員放任助推犯罪的負面因素不可忽視。辦案發現,朋友、同學、同事等周邊人員的一些放任行為對馬斌等人犯罪起到了助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預防職務犯罪社會整體意識和能力的不足。馬斌犯罪所需的銀行賬戶大多是從朋友、同學處借的,而馬斌的這些朋友、同學社會經驗缺乏,法制意識淡薄,對其借用銀行賬戶套現這一反常行為沒有絲毫應有的警惕性,從而使馬斌在短期內輕松獲取多個銀行賬戶,其中馬斌的朋友徐某某不但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先后五次幫助馬斌套取失業救濟金,而且還借了兩位同事的銀行卡給馬斌用作犯罪。施岳明貪污案中,發放醫療保險金由鎮醫管辦出納負責,但出納在這個環節沒有嚴格按規定把好關,任憑施岳明本人在領款單上代簽偽造的住院人員姓名,并領走了醫療保險金,這種明顯的財務違規行為讓施岳明得以邁過了最后的犯罪關口。
對策建議
對策一:增強預防宣傳教育的系統性和有效性
一是加強就職教育培訓力度。從馬斌、楊曉東的犯罪經歷看,剛剛離開校門、走入社會的年輕人群,大多經歷單一,閱歷不足,對法律知識了解不深,職業風險意識淡薄,容易經受不住誘惑而走上犯罪道路,因此需要加大入職培訓力度,切實幫助他們樹立職業風險意識,提高職業道德素養,增強預防犯罪能力。二是提高基層單位職業道德教育的實際效果。進一步改進教條化、灌輸式的教育理念,創新教育方式,增強基層單位學習教育的主動性和有效性。比如:豐富內容,引入適合基層的教育講座;拓展載體,通過網絡開展菜單式的教育;編寫職業道德風險防范手冊,增強教育的針對性;通過以案析法等方式,增強教育的警示性等。三是增強全社會預防職務犯罪的意識和能力。加強社會化教育宣傳力度,培育社會大眾預防職務犯罪的意識,使之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存有一份警惕心,在防范自身陷入職務犯罪泥潭的同時,也要注意周邊人群可能發生的職務犯罪行為。
對策二:完善內控管理
一是針對基層社保部門職務犯罪案件發生情況,相關部門應對人員安排、崗位設置、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調研排摸,確定權力運行存在的風險點,找準防范目標。二是強化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內控工作的協調,健全社保資金支付的經辦、復審、審核、審批等環節制衡機制,優化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杜絕一人多崗、辦審不分、收支不分等違規現象。三是加大對社保資金的專項審計核查力度。定期核查收支數據,及時發現社保資金管理中存在的疏漏與違規之處,從源頭上消除苗頭性問題,確保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和完整。四是推行輪崗制或強制休假制。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任期不宜過長,實行定期換崗,增強崗位的流動性。因客觀原因無法定期輪崗的,需要實行強制休假制,起到類似輪崗的作用,震懾阻斷意圖不軌者的邪念。
對策三:暢通社保資金管理信息
一是單位內部需要運用信息技術對社保資金收支業務實行監管。設置計算機系統自動記錄功能,建立信息定期對比制度,對操作信息進行檢查核對,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系統的制約功能,防止出現諸如馬斌那樣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擅自修改信息的不軌行為。二是建立健全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存在關聯業務的部門之間需要加強信息溝通,定期對關聯信息進行核對,防止因信息傳遞不暢而出現管理漏洞。三是逐步推進社保資金信息化平臺建設,建立功能齊全、規范有序的社會保障信息網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社保資金管理的透明度。
對策四:職能部門應加大專門監督力度
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對社保資金的日常管理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審計,發現違規現象認真進行督促整改,發現犯罪行為及時移送司法部門。檢察機關也應針對社保領域職務犯罪發生的特點,加強對該領域的法律監督力度,通過查辦和預防手段保障社保資金的管理安全。
社保監督舉報受理工作流程
本工作流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1號)制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具體承辦舉報受理和辦理工作。
1.舉報人可以當面舉報,也可以通過電話、電報、傳真、信函或其他書面方式舉報。
2.監督機構受理當面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接待,做好筆錄,必要時可以錄音。筆錄應由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但舉報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絕錄音。監督機構受理電報、傳真、信函和其他書面方式的舉報,指定專人拆閱 、登記。對內容不詳的署名舉報,應當及時約請舉報人面談或通過其他方式索取補充材料。
3.對涉及重大問題和緊急事項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反映,或者將舉報材料及時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
4.凡符合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自受理舉報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關鍵詞: 統籌城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模式
中圖分類號:D6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502(2012)05-0064-06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于制度分設、管理分離、資源分散,不僅加大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而且固化了城鄉二元結構,不利于社會公平的體現和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不少地方在現有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基礎上,開展了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探索。目前已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有天津、重慶和寧夏3個省級行政區,21個地級城市和103個縣(區市)。雖然各地模式不同,進展不一,但通過不同模式的比較分析將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醫療保障制度的城鄉統籌提供有益經驗。
一、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模式
各地在探索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過程中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情況形成了不同的模式。為了清晰地說明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主要特征和進展情況,以主管部門為基準,結合覆蓋范圍、籌資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機構、基金管理等情況,將目前探索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分為“社保部門主管”、“衛生部門主管”、“社保部門和衛生部門合作管理”三種模式。下面就不同模式典型地區的進展及特征進行歸納和總結。
(一)社保部門主管模式
社保部門主管的模式借助社保部門的平臺優勢(如已經比較健全的“金保工程”等信息管理平臺),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統一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中,建立起由社保部門主管、負責醫療保險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探索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絕大多數采用社保部門主管的模式。
在由社保部門主管的制度模式下,根據經辦管理機構的不同,又可劃分出“五險合一統一經辦管理”、“醫保機構分設經辦管理”、“商業保險參與經辦管理”三種形式。
1.五險合一統一經辦管理
五險合一統一經辦管理模式,即將社會保險所包括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統一管理、統一政策、統一征收、統一監管,代表地區有東莞市和天津市。
東莞市2004年把曾先后由農業部門、衛生部門管理的農村合作醫療調整為農(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職能劃入社保部門,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08年,將全市職工醫保與城鄉居民醫保并軌,建立了統一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并且在險種管理上,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全部由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經辦管理。[1]天津市2008年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制度管理職能由衛生部門移交給社保部門管理,為城鄉醫療保障工作統籌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2009年將新農合制度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至此建立起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
2.醫保機構分設經辦管理
醫保機構分設經辦管理是在社保部門下設統一的醫保經辦機構,統一管理該地區城鄉醫療保險經辦工作,代表地區有成都、重慶。
成都市2009年將原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屬高校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統一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機構設置上,2007年將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中經辦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機構分離出來,與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和市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金管理中心合并,成立了成都市醫療保險管理局,統一管理全市城鄉的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工作。
重慶市城鄉二元結構突出,城鄉差距較大,區域發展很不平衡。2007年,重慶市開展“重慶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行區縣統籌,各區縣成立“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作為經辦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日常管理工作,該經辦機構直屬當地政府管理。具體執行中,有的掛靠到衛生部門,有的納入社保部門,有的則實行第三方獨立管理,獨立于社保部門和衛生部門,直屬當地政府管理。2009年,統一管理部門,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統一由社保部門負責管理。[3]
3.商業保險參與經辦管理
商業保險參與經辦管理模式以湛江市為代表。湛江市于2009年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并軌,實行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管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管理。湛江地處廣東西部,屬欠發達地區,出于市情和財力的考量,2009年引入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參與服務管理,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用于購買“人保健康”的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在不增加政府投入、不增加參保居民繳費的情況下,較大幅度提高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累計最高報銷限額。
(二)衛生部門主管模式
[關鍵詞]產品創新;服務創新;渠道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
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7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指出,“保險業發展的實踐證明,每一次大的創新,都會帶來發展的一次飛躍。必須進一步弘揚創新精神,拓展創新思路,提高創新能力。”按照監管機構建設創新型行業的精神要求,擔負起企業自主創新主體的角色,是大型壽險公司在“十一五”時期實現科學發展面臨的一大考驗,是時代賦予的歷史責任,也是公司在新的發展時期的戰略機遇。隨著大型壽險公司進入整合轉型的發展時期,公司整個運作效能和運行狀態都要發生質的變化,先發優勢要得到進一步鞏固,服務和諧社會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增強。為實現上述目標,大型壽險公司需集中精力在多個領域有所作為。
一、以產品創新體現差異化策略,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
(一)產品創新為養老、醫療和教育等保險需求服務
我國潛在的保險市場需求量巨大,可以用天文數字來展望。然而回到現實生活中,會發現居民在養老、醫療和教育等方面的保險需求,其轉化通道并不十分順暢。大型壽險公司解決保險供需矛盾的關鍵,是真正從消費者需求的角度出發,圍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調整,根據市場需求和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對產品創新進行全局安排,賦予具備條件和有明確需求的省市分公司以市場研發和產品前端與基礎性開發的職責。基于監管機構新頒布的壽險生命表,針對不同地域、不同目標群體,開發各具特色的與養老、醫療和教育等需求直接相關的保險產品,盡快扭轉目前市場上普遍存在的產品同質化局面,以產品差異化策略滿足最廣大人民的保險需求。
(二)產品創新為消費者多元化需求服務
城市居民作為一個龐大的消費群體,其風險保障意識和投資意識都較強。滿足城市居民的保險需求,須重視探尋部分群體的特殊需求,充分了解消費者手頭富余資金的投向和資金消費習慣及方式。面對老年人日益增多急需照顧的實際,要開發長期護理保險系列產品;鑒于金融理財產品對壽險產品具有重要的替代作用,要開發并定點投放一些與金融產品互補或相互匹配的資產確定型產品。要充分預見日益龐大的互聯網用戶購買保險產品的前景,開發適應網絡客戶多元化組合險種需求的創新產品等。大型壽險公司的產品創新需要其他環節配套跟進,尤其需要依托合適的銷售渠道和路徑,去滲透大眾客戶和中高端客戶這兩個不同的客戶群體。
(三)產品創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大型壽險公司有足夠的實力和充足的資源,全面實施鞏固城市、拓展“兩鄉”的發展策略,在傳統領域保持并擴大優勢,并且在新興區域市場中有所作為。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踐中,大型壽險公司一方面要繼續在“兩鄉”提供適合普通農民需求的人身保險,完善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配套的健康保險產品,同時有針對性地推出適合村干部的養老保險、適合農民工的綜合意外傷害保險以及重大疾病保險的農村版等系列產品。另一方面要在提供保險服務的同時,為農村客戶提供一些農業基本知識乃至實用知識和技術,要與農民共同切磋,找到雙方都滿意的服務領域,讓廣大農民感到大型壽險公司不僅能提供風險保單,還能真心實意為他們的生存和發展問題著想,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配套服務。
二、以服務創新為客戶創造價值,積極回報社會公眾
(一)服務理念創新為客戶再創價值
人壽保險是典型的服務行業,壽險產品在多數情況下,都需要為客戶提供終生服務。目前大型壽險公司擁有幾千萬份有效的個人和團體人壽保險單、年金產品以及長期健康險保單,這意味著要為近億人提供保險服務。服務理念創新首先要求把服務當成保險產品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提升服務品質,積極回報客戶。不僅著眼于通過服務創新滿足客戶具體的需求,還應把服務創新放在“通過服務再創價值”的層面來考慮。客戶忠誠度的培養要以為客戶再創價值為前提,要不斷滿足乃至創造客戶的保險需求,充分提供其所應享有的保險保障,與客戶建立長期的雙贏互惠關系。
(二)服務體系創新立足客戶關系管理系統建設
目前大型壽險公司在服務體系和手段方面,與現代企業管理所要求的客戶關系管理服務仍有一定差距。構建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首先需要建立一套比較完整的客戶信息數據庫和行之有效的數據挖掘系統,通過客戶服務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程序化,最終把CRM建設成一個電子化的一體化營銷中心。要逐步將客戶服務熱線系統建設成為功能強大、技術先進和服務完備的客戶服務平臺,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和信任度。通過提供高附加值服務,賦予保險相關產品更多的附加值。比如,在開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時,可以與銀行和醫療機構協作,為保戶提供保險卡等方式,當客戶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可以憑保險卡直接入住醫院等。
(三)兩核信息收集和服務模式創新立足提升客戶服務品質
多年來,大型壽險公司對客戶的核保核賠信息收集和服務,主要依靠醫院等保險業外部機構,這種模式不便于保險風險控制,也不利于提升客戶服務品質。為此要積極探索新的醫學核保第三方專業信息服務模式,實現核保信息收集、處理、集成、傳遞和分析高度專業化,通過上門服務、快速出單等方式節儉成本,實現全國范圍統一、獨立、安全,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和一流的客戶體驗。
三、以渠道創新再創銷售佳績,促進壽險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一)整合銷售資源,擴大保險覆蓋面
經過多年的發展和探索,大型壽險公司已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銷售渠道。下一步渠道資源創新的基本點是著眼于“大營銷”理念,有效整合銷售資源,充分開發客戶資源,基于交叉銷售方式,有效推廣職場營銷,整體布局一體化營銷模式,適時推出綜合拓展銷售人員管理辦法,重點構建綜合銷售體系框架。在公司積極均衡發展戰略的總體框架下,探索現有營銷渠道聯盟策略的實現方式和具體路徑。同時要有計劃、有目的地參與政府推動下的有社會影響的活動,參與社會團體組織的多種經濟文化活動,借助社會力量開展保險業務,擴大保險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探索新型銷售方式,提高業務運行效率
壽險產品的銷售方式是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將隨著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不斷演變,市場的多樣性和多變性也決定了銷售模式的多重性。隨著我國電信業和電腦網絡等高新技術的快速發展,直復營銷等新型銷售方式將呈現越來越大的發展空間。與傳統的個人、團體直銷和中介等渠道不同的是,直復營銷采取一種與客戶不見面的方式,直接利用電話、網絡、電子郵件、信件、電視、數據庫等開展業務。大型壽險公司探索電話行銷方式,要重視開發電話訪問名單、健全組織體系、完善信息支持系統和明確產品策略等關鍵環節。探索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方式,則要重點解決好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網絡安全和系統穩定等關鍵問題。
四、以管理創新鑄造卓越品質,朝著國際頂級壽險公司的目標努力
(一)構建面向未來的運營新體系
境外上市以來,大型壽險公司從過去注重保費總量增長轉變為更注重效益、注重可持續發展,這就需要公司在內部管理體系上不斷實施管理領域的創新。今后要充分發揮規模優勢,在業務集中和網絡管理等方面建立并逐步完善集中化、低成本的運營管理模式,形成層級明確、管理有效的后援保障機制及客戶服務平臺,依照流程改造成果,開發并及時運用新一代核心運營系統,提高業務處理和業務管理效能。總之,要以“規范經營、誠信服務”為根本宗旨,以客戶為導向,以統一標準、規范操作為手段,以運營架構的扁平化為依托,實現運營體系的集中與管控,建設一個國內領先、管理規范、服務高效、快速應變、持續改進、具有前瞻性的符合ISO標準的現代化運營體系。
(二)創建開放式管理系統
大型壽險公司要圍繞拆除壁壘、資源共享,建立開放式的管理系統,大膽地對現有管理體系進行整合,為產品、服務、渠道等領域的創新提供配套支持。系統地引入現代管理方法,以信息技術為手段,促進管理效能的整體提高,貫徹國際管理體系標準,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要樹立管理創新的工作目標,通過對資金流、信息流、物資流的優化整合,對經營管理活動實行全過程、全系統的動態控制,全力打造“數字化壽險公司”。要落實實現管理改革目標的資源,選擇適當的管理創新時機,制訂周密的管理創新方案,實現管理領域中由模仿創新向持續自主創新的重要跨越。以國際一流保險公司為標桿,比肩全球最優秀的保險企業,努力成為保險管理領域卓越品質的創造者。
五、以技術創新打造核心競爭力,提升科技應用水平
(一)建設以客戶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
面對現代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大型壽險公司在引進先進科技的過程中,必須切實抓好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占領發展制高點,在更高起點上推進以客戶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要加大關鍵職能領域的科技投入,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開放式適應性IT架構。通過技術創新為公司產品、銷售和服務提供高科技支持。就目前情況而言,大型壽險公司與銀行、郵政等機構進行資源整合的創新空間十分可觀,要借助電子網絡技術,建立適應國內銀行比較完善的結算系統要求的、功能強大的數據管理系統和較高自動化水平的業務系統,力求保險網絡與銀行結算網絡觸通,實現公司業務拓展和客戶維護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共贏。
(二)及時有效地運用新科技成果
技術創新是大型壽險公司發展的“永動機”,技術創新的最終價值必須通過及時應用來體現。新技術革命的出現及其在金融保險業的應用,成為促成壽險公司自主創新的外在動力。保險業務的電子計算機化和通訊設備現代化,已經為技術創新提供了物質保證。下一步要借助最新科技成果,及時解決公司在信息化建設中所面臨的問題,突破技術應用的多種瓶頸,為公司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六、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構建和諧共贏的內外部環境
(一)完善績效激勵體系
激勵機制在公司治理建設中曾經而且還將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創新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績效激勵體系,既要吸收借鑒國際先進的績效激勵理念,又要充分考慮國情和司情;既要注重維護股東利益,又要充分考慮公司自身利益和員工利益;公司高管的相當一部分收入都要與公司的經營情況和個人績效評估結果直接掛鉤;員工崗位調整和職業發展都與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掛鉤。通過推進績效激勵體系改革,將股東的期望、董事會的要求和外部市場的壓力及時傳遞到公司的每個層級、每位員工,使公司始終處于激活狀態。要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依法合規、運作高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形成戰略、績效、薪酬、投資的管理體系,構建職責明晰、精簡高效、有效防范風險的組織架構,建設勇于開拓、富于創新、堅強有力的經營管理團隊。從制度層面保證經營管理的高效率和高效能,實現股東、公司和員工價值的統一,體現與外部環境和諧共存的成長氛圍。
(二)健全內在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