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29:2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農民專業合作社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立、分立、合并、終止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從事同類或者相關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依據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還的原則,按照章程進行共同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互經濟組織。
第四條合作社依照本條例規定登記取得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合作社社員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社承擔責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社債務承擔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合作社的合法財產和經營自。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合作社發展,在資金、稅收、科技、人才、用地、供水、供電、交通等方面制訂具體措施予以扶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合作社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
工商、財政、稅務、金融、科技、交通、林業、海洋與漁業、供銷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扶持、服務工作。
第六條設立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社員七個以上;
(二)注冊資金五萬元以上;
(三)有社員共同制定的章程;
(四)有合作社名稱;
(五)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組織機構;
(六)有生產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服務條件。
第七條合作社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制定章程。
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住所;
(三)宗旨、原則;
(四)生產經營服務范圍;
(五)入社、退社、除名的規定;
(六)社員權利、義務;
(七)注冊資金、社員出資方式、出資額及退出、轉讓、繼承的規定;
(八)盈余分配、債務承擔的規定;
(九)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的規定;
(十)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十一)法定代表人;
(十二)終止事由、清算辦法;
(十三)章程修改程序;
(十四)社員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前款所稱的住所是指合作社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工商等有關部門根據本條例制定合作社示范性章程。
第八條設立合作社,應當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合作社的成立日期。
第九條合作社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組建負責人簽名的登記申請書;
(二)合作社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組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社員名冊;
(五)股本結構及社員出資情況;
(六)住所的合法使用證明;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做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準登記并給予書面說明。
第十一條合作社名稱由區域、字號、產業類別和“合作社”字樣組成。
第十二條組織和個人承認章程規定,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即取得合作社社員資格。
社員退社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章程規定辦理退社手續。
第十三條每個社員應當認購股金。社員之間可以自愿聯合認購股金。
從事生產的社員認購股金應當占股金總額的一半以上。
單個社員或者社員聯合認購的股金最多不得超過股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社員認購股金可以貨幣出資,也可以實物、技術、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作價出資。
第十四條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是合作社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條例和章程規定行使職權。社員代表由社員民主選舉產生。
理事會是社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理事長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監事會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社員人數較少的合作社,可以只設一至二名監事。監事會(監事)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社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章程;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會、監事會(監事)成員;
(三)決定增減注冊資金和股金轉讓;
(四)決定合并、分立、終止、清算;
(五)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監事)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七)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及對外擔保事項;
(八)決定盈余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章程規定應當由其決定的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社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有四分之一以上社員、三分之一以上社員代表、監事會(監事)提議或者理事會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社員(代表)大會表決一般應當實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額與股金額結合實行一人多票等方式進行。實行一人多票方式的,單個社員最多不得超過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
合作社章程應當對表決事項及其采取的表決方式作出明確規定。
第十八條合作社年度結算有盈余的,按照章程規定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后,再結合交易額和股金額進行統籌分配。
政府扶持和其他組織、個人贈予合作社的資產,應當用于合作社的發展。國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作社年度結算虧損的,可以用歷年結余的公積金、風險金彌補虧損。
第十九條合作社銷售社員生產和初加工農產品,視同農戶自產自銷。
合作社銷售非社員農產品不超過合作社社員自產農產品總額部分,視同農戶自產自銷。
第二十條合作社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合作社應當實行社務公開,每年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狀況,社員有權按章程規定查閱合作社財務狀況。
合作社具體財務、會計制度由省財政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二十一條合作社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財務審計要求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合作社進行審計,審計不得收費。
第二十二條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終止事由發生或者被依法解散的,合作社應當成立清算小組,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出資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三條合作社合并、分立和終止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開業或者注銷登記。
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
1、提升了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業產業化經營鏈條中的重要環節,在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發揮著平臺、紐帶作用,是調節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利益關系的重要力量,有利于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健康發展。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還通過為農戶提供技術、信息、銷售服務,豐富了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內容,提升了農業產業化的總體水平。
2、促進了農業生產的規模化。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當地的特色產業、優勢產業,組織合作社社員從事農業專業化生產,輻射產生了一大批“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專業村,形成了具有當地特色的產業帶、產業群,促進了現代農業的合理化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
3、提高了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當前,一方面隨著國內大中城市市場準入門檻的提高,國內農產品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另一方面對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要求越來越高。要有效應對這一局面,單靠農民一家一戶是難以做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通過發揮其組織載體優勢,對內有效地組織實施農業生產標準,對外統一質量、價格,有利于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保護農民利益。
4、促進了農民增收。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聯合購買降低了生產成本,通過加工提高了農產品的附加值,通過直接進入市場促進了農產品增值,拉長了農業產業化經營鏈條,使農民可以分享到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流通環節的增值利益。據調查統計,全鎮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農戶年平均增收達到0.6~1萬元。
5、促進了農民自身素質的提高。以農民為主體的專業合作社,在內部發揮著教育、培訓的功能,可以使農民在科技推廣、分工協作、組織管理、市場營銷、對外聯系等方面得到鍛煉,有利于培育和增強農民的市場觀念、民主意識和合作精神,提高農民自我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是農民學習法律政策、市場經濟、科學技術、民主管理的好學校,對提高農民素質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是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的有效載體。
6、改善了政府對農業的服務方式。政府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落實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扶持措施,減少了農民生產的盲目性。農民通過專業合作社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時反映給政府,并獲得真實可靠的農業產銷、科技和政策信息等,從而提高了政府對農業和農村經濟調控的有效性。政府可以通過專業合作社這一載體,加大對農民和農業的扶持力度,從而合法有效地支持農業發展和保護農民利益。
二、發展對策
一是強化組織引導。要加強對農民群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知識的普及推廣,培養和增強他們的合作參與意識。要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的市場營銷、經濟管理及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培養造就一批骨干隊伍。
二是加強政策扶持,積極探索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將農業產業化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
三是強化規范運作。農民專業合作社注冊登記成立,這才剛剛起步,如何發揮職能作用,規范運作,帶動本社社員增收、拉動當地經濟振興、輻射周邊區域發展,這才是合作社的服務宗旨。
關鍵詞:專業合作社;績效;瀏陽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近幾年來,瀏陽按照規范一批、鞏固一批、發展一批、扶持一批的思路,堅持引導建設發展與完善鞏固提高同時抓,促進了瀏陽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涌現出一批有合法登記、有辦公場地、有章程制度、有組織機構、有經營項目、有收入來源、有股份分紅、有社會效益的“八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瀏陽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概況
截至2008年12月,經工商局注冊登記的各類專業合作組織已達171家,其中專業合作社118家,專業協會53家,社(會)員戶數達1.7萬戶,農民入社率達5.48%,帶動農戶4萬戶以上。專業合作社涉及到水稻、蔬菜、水果、中藥材、茶葉、花木、油茶、烤煙、食用菌、玉米等種植業和畜禽、養蜂、漁業等養殖業的生產加工流通、農機服務等各個領域。在現有的171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中,農民合作創辦的160個、農村集體組織牽頭領辦的5個、企業帶動的3個、其他3個。按行業分布劃分:種植業98個、畜牧業52個、農機9個、漁業2個、其他10個。按服務內容劃分:產供銷綜合服務的134家、技術信息服務的20家、運銷服務為主的11家、加工服務為主的5家,倉儲服務為主的1家。
二、2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制度及績效分析
2009年6月,筆者采取問卷調查、電話交流、座談會、查看歷史資料等形式,與40多名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進行交流,共收集調查問卷31份,將資料不齊,數據不準確的調查問卷進行了排除,留下22個有效樣本。工商登記時間主要集中在2005~2008年,涉及蔬菜、水果、烤煙、養殖、糧油等作物,均為瀏陽傳統優勢產業,主要分布在普跡、古港、達滸、大圍山、北盛、三口、沿溪、淳口、葛家、小河等11個鄉鎮,占總鄉鎮的30.56%,均為傳統的農業大鎮,也是瀏陽合作社發展較快的地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表2)
(一)發起人(法人代表)組成類型分析。從發起人來看,主要有四種類型:專業大戶、一般農民、經紀人、龍頭企業,其中專業大戶10家、占樣本總數的45.45%;一般農民牽頭的9家,占樣本總數的40.91%;龍頭企業、政府涉農部門、中介組織各1家,各占樣本總數的4.54%。從發起人性別構成上,法人代表(理事長)全部為男性。文化程度上,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為7人,占樣本總數的31.82%:高中為12人,占樣本總數的54.54%;大專及以上為3人,占樣本總數的13.64%。從法人代表的身份來看,村干部有3人,占樣本總數的13.64%:團體社員代表有4人,占樣本總數的18.18%;私營企業主有1人,占樣本總數的4.54%1專業大戶有13人,占樣本總數的59.09%;其他1人,占樣本總數的4.54%。(表3)
(二)社員八社條件及分布。從社員入社條件來看,需繳納股金的有17個,占樣本總數的77.27%;土地入股有14個,占樣本總數的63.64%(繳納股金與土地入股選項上有重疊):生產必須達到一定規模有4個,占樣本總數的18.17%。社員股金無上限的有10個,占樣本總數的45.45%,股金有上限的有12個,占樣本總數的54.54%,其中各個合作社規定上限的數量并不一致。從社員分布來看,社員限于本村的有6家,占樣本總數的27.27%限于本鄉鎮的有14個,占樣本總數的63.64%,限于本市內的有2個,占樣本總數的9.09%。
(三)產權結構分析
1、社員股金構成分析。從出資總額來看,出資最高的達到496萬元,為養殖專業合作社,由于投入資金比較大,因而出資額也較大。除團體社員外,一般第一出資者為理事長(法人代表)。前出資總額中,股金集中度較高的有7家。(表5)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惠農蔬菜合作社社員股金采取了田士(股田制)和現金(股金)相結合的形式。所謂股田制(帶田入社)就是芷受讓農戶土地使用權時,合作社按2.3畝作價500元為1股,享受分紅;所謂股金制(帶資入股模式)即入社農戶按照500元為1股的標準入社,入社必須繳納1股以上股金,最多不超過總股金的20%,入社后享受股田制同等待遇。
2、理事會和團體社員股金構成分析。從團體社員數量和比重分析,有10家合作社擁有團體社員,占樣本總數的45.45%,其中合作社團體人數超過社員規定比例的有5家,占樣本總數的22.73%。從團體社員與出資總額股金構成看,有5家專業合作社所占比重偏高,到達30%以上,占樣本總數的22.73%,其中1家專業合作社(15號)的團體社員出資額占其總出資額的66.67%。合作社法規定:“成員總數20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20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5個專業合作社的社員結構顯然不符合合作社法的規制。(表6)
理事會成員占社員人員比重大致存在三種情況:一是理事會成員比率低的(在10%以下)有12家,占樣本總數的54.54%;二是比率較低的(在10%以上和30%以下)有8家,占樣本總數的36.36%;三是比率較高的(在30%以上)有2家,占樣本總數的9.09%。其比率分別為41.67%和60%。
理事會成員持股量占出資總額股金的比重可以分為四種情況:一是理事會持股比重低的(在10%以下)有1家,占樣本總數的4.54%;二是持股比重較高的(在10%以上,30%以下)有6家,占樣本總數的27.27%;三是持股比重偏高的(在30%以上,50%以下)有7家,占樣本總數的31.82%;四是持股比重很高的(在50%以上)有8家,占樣本總數的36.36%,其中1家專業合作社(19號)持股比重甚至達到了97.22%。
理事長總出資占合作社總出資額的比率可分三種情況:一是理事會成員出資比率低(在10%以下)的有11家,占樣本總數的50%;二是較低的(10%~20%)有9家,占樣本總數的40.91%:三是較高的(在20%以上)有2家,分別為33.33%和25%,占樣本總數的9.09%。
(四)專業合作社治理結構
1、決策機制和社員自由度(表7)
(1)決策機制。一是從社員大會召開次數來看,2008年召開1~3次的有13家,占樣本總數的59.09%;4次的有4家,占樣本總數的18.18%;5~11次的2家,
占樣本總數的9.09%;12次以上的有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二是從表決方式來看。一人一票的有11家,占樣本總數的50%;一人一票基本票基礎上加若干附加票的有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一股一票的有2家,占樣本總數的9.09%:區別對待、綜合使用的有5家,占樣本總數的22.73%;隨意性大的有1家,占樣本總數的4.54%;從理事會決策制度來看,22個樣本合作社全部采取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
(2)社員自由度。從調查來看,成立以來沒有社員退社的有18家。占樣本總數的81.82%;有社員退社的有4家,占樣本總數的18.18%:其中認為沒有作用的有1家,占樣本總數的9.09%;其他原因退社的有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如果要退社,選擇不難的有21家,占樣本總數的95.45%;很難的有1家,占樣本總數的4.54%。
2、專業人員聘請、理事會成員報酬與同業競爭。沒有聘請專業人員的有2家,占樣本總數的9.09%;聘請了專業人員的有20家,占樣本總數的90.91%。聘請人員數量從1~5個不等,根據各自實力而定。聘請財會人員的有8家,占20家的40%;營銷人員的有1家,占樣本總數的5%;20家全部聘請了科技人員。月薪1,000元以下、1,000~2,000元、2,000元以上的分別有8、11、1家,分別占聘請專業人員20家的40%、55%、5%。
理事會成員不領取報酬的有11家,占樣本總數的50%,領取的有11家,占樣本總數的50%,合作社的報酬一般在0.1~3萬元,年,也有1家按工作日計酬的,按50元,工作日計算。(表8)
(五)經營與服務方式。主要業務范圍可分三大類,即農資購買、農產品銷售、技術和信息服務。其中,農資購買11家,占樣本總數的63.64%:農產品銷售20家,占樣本總數的31.82%:農產品運輸4家,占樣本總數的18.18%;農產品倉儲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技術和信息服務11家,占樣本總數的50%;其他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選項不唯一)。
農產品銷售方式主要有兩種:實行定單生產12家,占樣本總數的54.54%;自己建立銷售網絡12家,占樣本總數的54.54%(選項有重疊),包括設立機構的1家。從合作社銷售農產品產值占總產值構成分析:比重為80%以上的有17家,占樣本總數的77.27%,其中有4家為100%;70%以上、80%以下的有4家,占樣本總數的18.18%;50%以下的僅有1家(為21號,有加工實體的合作社),說明農產品在合作社利益中占有相當重要的比例,是利益分配的主要來源。(表9)
(六)財務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調查的專業臺作社大部分自身建立了財務管理機構,其中有8家合作社聘請了專業財會人員。也有合作社實行了財務委托管理模式,如古港、葛家等鄉鎮合作社就實施了“社賬鄉(鎮)管”,合作社本身不做賬,委托鄉(鎮)經管站管理財務。既解決了合作社因財會人員缺乏,又便于對合作社經營情況進行監管。有的實行保證金制度,如瀏陽市大圍山蜂業專業合作社所有業務費用年初通過理事會討論形成決議,由社長按標準一支筆審批,任何人不得超越理事會決議行事,常務理事成員實行保證金制度,保證金2萬元,年初交納,一年業務過程中如因個人責任造成貨款不能及時回籠或貨物損失等,都由責任人包干負責,并從保證金中扣除損失部分,如一年中沒有損失,則年末退還保證金并按1分利息給予獎勵。
收益分配上,一般在納稅后的收益中提取了公積金。需要說明的是,2008年僅有3家繳了稅,占樣本總數的13.64%,其中11號繳稅2萬元,13號繳稅5萬元,21號因有加工實體繳稅20萬元。其他合作社沒有或無需繳稅,說明稅負對合作社利潤沒有多少影響。提取公積金的情況是:5家合作社沒有提取公積金,占樣本總數的22.73%,采取的是分光吃光的做法,不利合作社健康持續發展。其他合作社提取的數量不一,但總體沒有達到章程中提到的比例。原因可能是理事會成員不能達成共同意見,被短期經濟行為所迷惑:社員不相信理事會或負責人,與其吃光。不如分光。
就盈余分配而言,按交易額返還的合作社有6家,占樣本總數的27.27%按股分紅的有4家,占樣本總數的18.18%~兩者同時使用的有12家,占樣本總數的54.54%。從社員年均獲得的利潤返還和分紅總額來統計,1萬元以上的有4家,占樣本總數的18.18%,0.1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有13家,占樣本的59.09%,0.1萬元以下的有5家,占樣本的22.73%。總的來看,社員年均利潤總的趨勢是社員人數越多,利潤返還越少。除2號養殖類合作社雖然社員人數比較多,但由于其投入產出比例較高,其利潤返還和分紅也較高;19號主要以流通為主,社員年均利潤返還和分紅高。從實際情況來看,社員規模控制在100個左右比較合適,數量過大,利潤和分紅就會過少,社員久而久之就會對合作社失去信心。
(七)專業合作社組織經營績效
1、專業合作社為社員增加收益狀況。社員分享合作社利益主要體現在高于市場價格收購產品、優惠價格購買農資、獲得利潤返還等方面。在22家合作社中,以高于市場價格收購產品10家,占樣本總數的45.45%;優惠價格購買農資10家,占樣本總數的45.45%;收購產品按質定價6家,占樣本總數的27.27%1簽訂合同無后顧之憂9家,占樣本總數的40.91%1獲得利潤返還I 1家,占樣本總數的50%;其他2家,占樣本總數的9.09%(選項有重疊)。銷售農產品價值組成上,社員的農產品占絕大部分的有22家,占100%。向社員銷售農資占總收入比重方面.選擇很小一部分14家,占樣本總數的63.64%.1/3~1/2的有8家,占樣本總數的36.36%。從向非社員銷售農資來看,沒有銷售的有17家,占樣本總數的77.27%:銷售的有5家,其中占很小一部分的為4家,占5家中的80%:1/3~1/2的有1家,占5家中的20%。2008年2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農民社員獲得的收益,如表11所示。(表10、表11)
2、專業合作社推進產業化、標準化生產的績效。在注冊商標方面:注冊1~2個的有12家,占樣本總數的54.54%;沒有注冊的有1O家,占樣本總數的45.45%。建設農產品標準化基地方面:1~2個的有16家,占樣本總數的72.73%;3個以上的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1沒有的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建立加工實體方面:1~2個的有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沒有加工實體的19家,占樣本總數的86.37%。實施生產質量和安全標準
方面:執行國際標準的有3家(烤煙,津巴布韋標準),占樣本總數的13.64%:國家標準的有15家.占樣本總數的68.18%,地方標準的有3家,占樣本總數的13.64%,行業標準的1家,占樣本總數的4.54%。從無公害農產品品種數來看:有1~2個的7家,占樣本總數的31.82%;3個以上的6家,占樣本總數的27.27%1沒有的7家,占樣本總數的31.82%。綠色食品認證產品2家,占樣本總數的9.09%。從無公害農產品種植面積和標準化基地建設來看:有7家沒有自己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占樣本總數的31.82%;9家沒有自己的標準化示范基地,占樣本總數的40.91%。(表1 2)
從施用環保農藥和化肥來看,有7家沒有建立起自己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占樣本總數的31.82%,其中3家雖然沒有建立無公害農產品基地,但使用了環保農藥和化肥。有4家雖然建立了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占樣本的18.18%,但并未銷售任何環保農藥和化肥。既有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又銷售環保農藥和化肥的有9家,占樣本總數的40.91%.其中2家銷售環保農藥和化肥比重偏低,均在40%以下。其原因可能是合作社生產仍停留在粗放的層面上,不重視生態環保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從節水灌溉來看,僅有11號合作社有節水灌溉設施,其他21家合作社均沒有節水灌溉設施,說明節水灌溉設施較為落后。從土地復種指數來看,除5號、7號、11號、15號水果合作社(均為多年生植物)外,土地復種指數均在2以上,說明土地利用率是比較高的。(表1 3)
3、專業合作社培訓、就業服務和帶動非社員績效.從社員數量與培訓人次來看,重視培訓程度不一,有11家培訓人次還沒有達到社員數量,占樣本數量的50%,9號合作社培訓人次是其社員總數的21.42%,可能只是在理事會成員中進行了培訓:培訓人次與社員比例最高的是19號合作社,為17.85倍。
從常年聘請的工人數來看,3家合作社沒有工人,8家合作社聘請20名以下的工人,大多因為合作社規模小,沒有加工實體,或者財力有限,盡量壓縮人員和開支等。聘請20人以上的,則與上述幾種情況正好相反,要么規模大,經營業務和加工實體多。
從帶動非社員農戶來看,有的合作社沒有帶動幾個農戶,如7號、10號、14號等。可能是由于合作社吸引力不夠,也可能是在當地已經發展到相當規模,沒有帶動的空間等。帶動人數多的.產業分布較集中,社員從中獲得利益,非社員也隨之發展生產,其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如1號、13號、16號、19號、22號等5家合作社。
【題目】供銷社與農民合作社聯合協作研究
【緒論】供銷社推動農合社發展的路徑探析緒論
【第一章】供銷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概述
【第二章】 【第三章】供銷社助推農合社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第四章】供銷社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對策建議
【結束語/參考文獻】如何發揮供銷社在農合社發展中的作用結束語與參考文獻
二、潮州市供銷社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現狀
(一)潮州市供銷社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概況。
1.潮州市供銷社概況。
潮州市,是廣東省的下轄地級市,它位于韓江中下游,是廣東省東部沿海的港口城市,東與福建省的詔安縣、平和縣交界,西與廣東省揭陽市的揭東區接壤,南臨南海并通汕頭市,北連梅州市的豐順縣、大埔縣,全市地勢北高南低,山地、丘陵占全市總面積的 65%,主要分布在饒平縣和潮安區。
潮州市供銷社是潮州市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單位,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受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的業務指導,現下轄饒平縣、潮安區和楓溪區 3 個供銷合作社(其中,饒平縣社、潮安區社為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按照 2000 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關于印發潮州市供銷合作聯社主要任務、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潮機編〔2000〕007 號),潮州市供銷聯社內設五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財務審計科、綜合業務科、社有資產管理科和人事科(與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人員編制 24 名。目前全系統在冊干部職工 2639 人,離休人員 48 人,退休人員 4363 人,工會建檔的困難職工 354 人。
潮州市供銷社始終堅持服務三農宗旨,圍繞廣東省供銷聯社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及潮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供銷社職能作用,加快推進農超對接[36]平價商店建設、新網工程[37]項目建設,逐步完善經營服務網絡,強化系統內部管理,深化改革發展環境,不斷探索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發展服務的各項舉措。由于存在的實際困難及歷史遺留問題較為多且雜,當前潮州市供銷社的發展空間受到一定的制約,雖然積極融入改革大潮中可步伐仍顯緩慢,與先進單位之間存在較大的距離。
2.潮州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概況。
近年來,隨著引導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農民認識的提高,潮州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一定的發展,上連市場下接農戶,在農村經營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通過開展產前、產中、產后的全程服務,收到了較好效果。至 2016 年底,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達到 354 個,入社成員約 1.58 萬人,出資總額達 12.32 億元,帶動農戶達 7.97 萬戶,涵蓋全市水果、蔬菜和茶葉等 20 多個特色產品,其中潮州市供銷社系統領辦的各類專業合作社累計共 99家,省級示范專業合作社 9 家,帶動農戶數 6150 家。
潮州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近幾年的發展中主要呈現出兩大方面特點:一方面是服務領域不斷拓寬,目前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都與當地農業主導產業結合密切,經營領域已涵蓋了水果、蔬菜、茶葉、花卉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等涉農項目,合作的專業性也較明顯,基本集中在種養業的產銷結合上;另方面是助農增收逐年明顯,潮州市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后,始終堅持以對外經營以提高社員收益和壯大合作社經濟實力為目的,如潮州市湘橋區沙洲韭香蔬果專業合作社從組建開始,就以服務三農,助農增收為服務宗旨,自 2010 年以來與好當家超市進行合作,產品直接進入超市銷售,大大提高了經濟效益。
當前潮州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多處于發展初期,在經營管理上還存在不少問題:如部分合作社在共同參與管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管理機制上并沒有真正得到有效貫徹,社員之間受利益驅動的意識仍然存在,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差,品牌建設相對滯后,發展環境亟待改善。
3.潮州市供銷社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基本情況。
潮州市供銷社在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發展上,緊緊圍繞潮州特色資源、縣區產業布局和當地農民生產習慣,領辦了以水果、茶葉、蔬菜、花卉和特色種植為主要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并開展各種服務城鄉群眾的生產經營活動。如 2016 年,僅潮州市潮安區供銷社就在當地領辦了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 23 個,其中水果專業合作社 12 個,花卉專業合作社 2 個,茶葉專業合作社 6 個,蔬菜專業合作社 3 個。(見圖 1)農民專業合作社廣泛分布在各行業中,通過提高入社農民群眾的綜合素質,在農村中樹立全民的效率意識、競爭意識和市場意識,進一步使農民豐富專業知識和提高技術水平,在樹立供銷社形象的同時引領當地農民向多領域進軍從而促進潮州的農業發展。
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城鄉居民的生活生產需求也日益變化,潮州市供銷社結合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始終堅持服務三農宗旨,大膽開展聯合經營、特約經銷、產銷對接、電子商務等新型業務,不斷創新服務發展理念,用新思維開拓經營新門路,逐步壯大供銷社的經濟實力。主要表現在:第一,創新運營模式。如饒平縣粵饒仙草種養專業合作社在仙人草種植示范基地及(蔬菜)基地建設項目上,以建成全國示范場社為目標,形成成熟的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帶領農戶共同發展大仙人草種植和蔬菜種植產業,不僅激活當地農民發展農業種植的積極性,也帶動撂荒土地的復耕,實現了合作社、生產基地和社員農戶三贏。第二,創新經營思路。如潮州市供銷社從服務當地社區群眾入手,利用蔬菜公司蔬菜消費服務社長期經營蔬菜,具有比較穩定的供貨和銷售渠道等優勢,通過改造升級,選址布局,把蔬菜服務社打造成為蔬菜配送中心,提高了在當地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第三,創新服務類型。針對部分經營區域受限問題,及時轉變經營格局,通過經營窯爐配件、水暖器材、塑料制品及城鄉群眾日常生活所需的小家電、日用品、小五金等,并開展送貨上門及小家電維修業務,積極發展本地特色產業服務,進一步增強專業合作社的持續發展能力。
近些年,國家逐步增大對基層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斷深化全國供銷社的改革發展,潮州市供銷社在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上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縱觀全市供銷社系統,由于歷史債務的壓力及當地經濟條件的影響,基層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上存在失衡情況。近五年來,潮安區供銷社全系統商品購進總額 10.5 億元,銷售總額 11.2 億元,累計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 32 個,入社 800 人,帶動農戶 600 戶,助農增收 500 萬元。
饒平縣供銷社全系統商品購進總額 7.65 億元,銷售總額 7.81 億元,累計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 14 個,入社 763 人,帶動農戶 350 戶,助農增收 421.27 萬元。由圖 2、圖 3 可以看出,區域的經濟發展差距導致了當地的供銷社及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進程也出現了失衡。
(二)潮州市供銷社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成績。
近幾年,潮州市供銷社緊緊圍繞農超對接的各個環節,適時轉變經營思路及模式,不斷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管理,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產品為紐帶開展合作,通過提高已建成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質量,努力搭建農產品銷售平臺、信息服務平臺和溝通服務平臺,著力提高農產品產量,提升農產品產值,把助農增收的帶動示范作用落到實處,鞏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農村合作經濟快速發展。目前全系統農民專業合作社涵蓋了種植、銷售等多個領域,初步建立起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綜合服務體系,有效地帶動農民生產種植,增加農民收入,為各地農村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1.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
一方面結合立足各縣(區)當地資源和特色產業優勢,根據市場需要,充分利用供銷社的人才、網絡、設施等有利條件,按照興辦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積極進行宣傳發動,采取多種方式領辦、參辦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其中包括水果、花卉、茶葉和蔬菜等農民專業合作社),并建立健全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銷機制和管理制度,提高產品與市場的對接功效,著力構建新型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農民組織化、農業規模化程度,加快供銷社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步伐。在潮安區先后領辦了小莊黃皮果專業合作社、東鳳芡實專業合作社、潮安區松安水果專業合作社、潮安區曉云水果專業合作社、潮安區江東鎮惠賢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和鳳凰鳳翔香黃瓜專業合作社等,成功搭建了溝通政府與農民、連接農民與市場的橋梁和紐帶,進一步提升了基層與農民在組織和經濟上的聯結度;在饒平縣也領辦了三饒鎮果蔬專業合作社,浮濱鎮龍眼專業合作社、菠蘿專業合作社,錢東鎮柑桔專業合作社、荔枝專業合作社,坪溪鎮領辦茶葉專業合作社,浮山鎮興祥荔枝專業合作社、強農橄欖專業合作社、益明柑桔專業合作社,饒平縣馬嶺水果專業合作社,饒平縣粵饒仙草種養專業合作社,還在素有水果之鄉的漁村領辦青梅專業合作社、野山棗專業合作社和橄欖專業合作社,逐步形成集生產、收購、倉儲、銷售一體化的經營模式,做強做大社有經濟。
另方面緊緊圍繞現代農業發展,從增強專業合作社對接的能力出發,以提高專業合作社質量為方向,以助農增收為目標,對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強,入社人員多,種植規模大,符合產業政策扶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大力度進行重點培育,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全面促其快速發展壯大。一是以新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要依托,把菜園子
和菜籃子連結起來,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生產基地、直接配送與平價商店銷售終端有效結合,逐步構建了從生產基地配送中心平價商店的農產品供應鏈,有序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龍頭經營企業的對接,做到了發展一個、提升一個、新建一個、融合一個,以此減少農產品流通環節,降低生產和流通成本,做強做大全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二是通過培育水果、蔬菜和花卉等特色名優農產品,向農業種植者提供一系列農業服務,有效地把農業種植戶組織起來,突出供銷并舉、雙向流通、便農惠農的特點,積極創辦領辦農產品、農資、社區服務等三類專業合作社。如抓住潮州市潮安鳳凰單樅茶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潮州柑注冊商標正式啟用的契機,進一步做大做強鳳凰單樅茶、潮州柑品牌,促進當地農民增收。同時在已建成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選擇典型進行培育,對區域內比較優質的專業化組織的內部運行機制進行高效的完善,對內部的人員進行常態化的培養,進而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整體質量的提升。三是結合潮州市農業中水稻、果樹、茶葉生產對農藥、化肥存在較大的需求空間,充分發揮農資公司在農資經營的優勢,以龍頭企業整合資源經營網絡,帶動農民發展綠色農業、環保農業和品牌農業,促進了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如潮州市潮安縣供銷企業總公司以經營服務為龍頭的,始終堅持誠信經營、產品質量第一理念,一手抓購銷一手抓服務,被廠家合作伙伴和農民群眾認定為老字號,在原先擁有肥藥配送中心的基礎上組建了龍湖農資供應合作社,肥藥的銷售和服務輻射到毗鄰的縣市地區,同時與廣西、湖北、浙江、青島等地農藥生產廠家合作,也與多家農資公司建立了貿易關系,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進一步鞏固和增強供銷社統領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也促進了當地農業產業化的進一步發展,為助農增收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2.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
潮州市供銷社系統始終堅持服務三農宗旨,開展一系列行之有效、受農民群眾歡迎的服務活動。一方面按照供銷社要繼續鞏固、完善和拓展農超對接、平價商店建設成果的要求,以廣東新供銷天潤農產品有限公司為龍頭,以糧油為主打品種,以行政推動、市場運作為原則,以連鎖經營、質優價平為核心,認真探索符合潮州實際且有供銷社特色的平價商店建設路子,著力提高平價商店的覆蓋面和服務質量,加快糧油平價商店進縣入鎮的步伐,實現惠民助農和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目標。如潮州市潮安區供銷社對平價商店加強監督管理,秉承誠信經營、服務百姓、惠澤大眾的經營理念,嚴把產品質量安全關,有效地平抑市場物價,讓鄉鎮居民真真正正得到實惠,做到既提高社會效益,又能實現自身業務的可持續發展。潮州市饒平縣供銷社依托廣東新供銷天潤糧油集團有限公司的品牌和資源,先后在柘林、新豐、三饒、黃岡和高堂等鎮新建平價商店,積極開展平價糧油進縣入鎮工作,在提高天潤產品在我市影響力的同時大大提高了供銷社助農增收、平抑物價、保障民生能力。
另方面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當作供銷社壯大自身經營服務平臺、夯實為農服務基礎、加強服務三農能力的重要途徑,積極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橋梁作用,在發展鞏固萬村千鄉[38]農家店的基礎上,結合農超對接項目的開展,把助農惠農作用落到實處。
如饒平縣淳沛有限公司領辦的淳沛茶業專業合作社 2014 年參加了第五屆廣東現代農業博覽會,抓住契機打響了自身品牌,大大提高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饒平縣粵饒仙草種養專業合作社在仙人草種植示范基地及(蔬菜)基地建設項目上,高起點、高標準朝著建成全國示范場社的目標努力,帶領農戶共同發展大仙人草種植和蔬菜種植產業,形成成熟的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激發當地農民發展農業種植的熱情。
3.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項目申報。
加強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新網工程)建設是供銷社加快發展,提升經濟實力的重要途徑。潮州市各級供銷社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網點資源,通過改造升級和新建相結合,對規模較大,前景較好,有帶動力、影響力的優質項目給予重點培育和支持,逐步形成城鄉協調、以城帶鄉、城鄉互動、流動有序、誠信和諧的農村市場體系,同時積極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項目申報,力爭通過上級項目財政資金的注入,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加快推進日用消費品經營網絡、農資經營網絡和農副產品經營網絡的建設。
近幾年,先后有潮安區松安水果專業合作社、潮安區曉云水果專業合作社、潮安區江東鎮惠賢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鳳凰鳳翔香黃瓜專業合作社成功申報了廣東省供銷系統現代流通服務農超對接建設項目,初步實現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城區超市對接,減少了農產品的流通環節,降低商品的流通成本,也增加了專業合作社社員的經濟收入,讓鄉鎮消費群體得到實惠,大大提高了農化服務水平。潮州市天逸茶葉專業合作社引進通天香、八仙單叢茶[39]等名優茶葉品種進行種植,并完善茶葉育苗大棚等設施,科學進行名優茶苗的培育,形成了年產名茶 15 萬公斤、產值 1800 萬元的強大產能,成功向全國總社申報潮州市鳳凰鎮 400 畝名優茶葉種植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通過扶持資金帶建設,有效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實現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
4.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規范運作。
潮州市供銷社在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過程中注重加強指導和培訓,完善專業合作社的運作、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引導農戶產品向市場對接,生產向標準化發展,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避免盲目性,進一步提升農民組織化和農業規模化程度,增強專業合作社的持續發展能力,帶動潮州市農民專業合作又快又穩發展。
(1)積極開拓市場。通過指導基層組織外聯內引,以廣東新供銷天潤農產品有限公司的經營資源為依托,組建潮州市新供銷天潤農產品有限公司,發揮潮州市供銷社系統遍布城鄉的銷售網點優勢,大力開展糧油的批發、零售業務,重新構建潮州市供銷社系統農產品購銷網絡,進而帶動潮州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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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合作經濟組織有助于改善政府對農業的管理,有效地拓寬了服務領域,強化了社會化服務功能。提高了農產品市場的競爭力。合作組織的興起和發展,是市場經濟環境下農村微觀經濟組織的再造和創新,它不僅架起了聯結農民與市場的橋梁,也架起了聯結政府與農民的橋梁。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合作經濟組織這一介體來指導或引導農民,把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措施落在實處,減少農民生產的盲目性和無序性。另一方面,農民通過專業合作組織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時反映給政府,并及時得到由政府的真實可靠的農業產銷、科技和政策等信息,從而大大提高政府對農業與農村經濟調控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合作組織以自身特有的合作性、專業性,聯結著市場、農戶兩頭,并通過與各方的合作,形成了合作各方的優勢互補、功能較全的服務機制,把服務滲透到了從生產到流通的各個環節,
二、發展合作組織可以有效地架起企業、農戶與市場之間的橋梁,有助于推進農業的產業化經營,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核心是農業的縱向一體化,合作組織根植于廣大農民之中,既能保持農戶家庭的獨立經營,又可以按照合作制的規則,克服單家獨戶在經營中的局限性,維護農民的利益,使入社農民形成利益共同體,充分發揮組織優勢,在市場、企業和農民之間發揮中介作用,推進農業的產業化經營。
合作組織上連市場、下連農戶,通過產前、產中、產后的全程服務,引導農戶走向市場,加強了企業與農戶之間的合作,建立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機制,加固和延長了農業產業鏈條,實現了農業產業化的“產加銷”一體化經營。
發展合作組織有助于提高農民自身的素質,加強了行業自律,維護了行業利益,促進了產業的健康發展。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和合作制的運作,可以使農民在農技推廣、分工協作、組織管理、市場營銷、對外聯系以及民主決策等方面得到鍛煉,這既有利于農民科技意識、營銷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育,又可以增強農民的民主意識與參與意識,提高農民自我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進而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從這一意義上講,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民學習市場經濟、學習科學技術、學管理、提高自身素質的好學校。
充分發揮了合作優勢,增加了農民收入。合作組織對內以服務為宗旨,對外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一般按不低于市場價收購社員的農產品,將加工或銷售增值部分利益反還給農民,增加了農民收入,并利用輻射效應和示范效應,帶動尚未脫貧致富的非成員農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三、合作組織存在的困難與主要問題
合作組織運作狀況分析,合作組織之所以沒有在更大范圍形成全面發展之勢,是因為合作組織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自身和外部環境兩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1、從自身因素來說是綜合實力不強。主要表現為:
①內部管理不夠規范。合作組織從組建上看,缺乏基本的加入和退出手續,有的僅靠一本花名冊作為社員的入社憑證和會員身份證明,在合作組織管理上,雖然都擬定了章程,成立了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但大部分形同虛設,日常運作包括重大事項往往由個別人說了算。財務管理上,沒有獨立的財務體系。
②利益聯結不緊密。從合作組織運作情況看,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方式仍停留在買斷式或訂單式,二次分配機制普遍沒有建立,一般會員也只交納少量的會費,沒有投資入股,所以也享受不到股金的分紅,相當一部分農戶,風險意識不強,只能“利益同享”,難以“風險共擔”。
③缺少高素質的帶頭人。由于缺乏有組織能力、懂經營的帶頭人,所以表現為成立的合作組織很有特色,但挑選一個理想的帶頭人卻顯得比較難,已成立的理事會也只能“摸著石子過河”。
2、從外部因素講,主要表現為:
①對合作組織這一形式認識上的模糊。表現為對合作組織地位和作用認識不清,理念仍停留在舊體制下的合作組織觀念之中,因而造成合作意識不強。
[關鍵詞] 農民專業合作社 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 F3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5)08-0033-01
1 鎮康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截止2014年底,鎮康縣已登記注冊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128個,其中:國家級示范社1個、省級示范社9個、市級示范社3個;合作社涵蓋種植、林業、畜牧等多種行業,其中:種植業47個、林業33個、畜牧業41個、農機1個、漁業1個、服務業2個、其它業3個;合作社成員已達到6350戶,其中:農民成員6330戶、非農民成員7戶、企業單位成員13戶;社員出資額及股金達到6147萬元。發展態勢良好,既有種養業大戶,經營能手牽頭,又有龍頭企業帶動,既有基層農技干部,又有村干部領辦,但運作不夠規范化。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
部分基層干部對合作社發展性質、作用認識不夠,尤其國家頒布合作社法的重大意義缺乏深刻認識,沒有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縣、鄉(鎮)兩級政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來抓;片面強調專業大戶的作用,忽視組織農民、大戶共同發展;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同于一般企業不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要求發展。
2.2 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方法規和規章尚未出臺,對登記審核前置、產業發展要求、成員吸收及其結構等沒有明確規定,不利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
2.3 扶持政策有待進一步加強
由于擔保體系不健全,各地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項目、資金、信貸等方面缺乏具體的配套政策,故雖然國家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保障,大多數合作社因缺乏流動資金而難于正常運轉。
2.4 科技和管理水平較低
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科技水平較低,且缺乏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技術人才,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弱。
3 對策建議
3.1 提高農民對合作社的認識
3.1.1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在不改變農民獨立經營的前提下實現生產擴大化和經營規模化,是對農村經營體制的豐富、發展、完善和創新傳統的家庭聯產承包經營模式規模小、實力弱,嚴重制約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改變農戶的獨立經營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長期穩定。它以戶為單位,在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開展合作,實行“生產在家、服務在社”,提高了組織化程度較高,實現了規模化生產、加工和流通,提高農民在市場中的地位,有效破解了“地方政府統不了”、“業務部門包不了”、“單家獨戶干不了”的難題。
3.1.2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市場主體
它是以農民自愿加入、自由退出為基礎,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負盈虧為運行機制,每個合作社專員均享有充分權利和義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依法維護成員的財產利益的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
3.2 統一生產、統一銷售、統一品牌,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轉能力
針對不同農產品生產建立不同的合作社,通過統一生產,建立統一的品牌,實行統一銷售,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實現利益最大化,帶動農民共同致富。如:鎮康縣如意橡膠專業合作社,農民與合作社連為一體,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作社內部各種機制健全,在全縣橡膠產業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示范帶動作用;而鎮康縣南傘鎮沙壩田蔬菜專業合作社,由于社員均是外來的種菜大戶,與當地農民沒有任何關聯,社員之間各行其是,合作社內部機制不健全,運轉很不理想,沒有起到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3.3 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知名度
3.3.1以優勢農產品為依托,將合作社成員及廣大農戶組成利益共同體
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發展過程就是組織成員所需要生產數據銷售成員生產的產品,從而帶動周邊從事同類生產的農民實現由合作社統一購種、統一生產、統一銷售、統一品牌、統一技術服務,與農戶結成利益共同體,外聯大市場,內聯養植戶、種植戶,實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運作模式,保護農民利益,共同抵御市場風險,提高優勢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帶動更多農戶致富,擴大我縣優勢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在資金、技術、信息、銷售渠道提供全力支持,只有使農民加入專業合作社后,放心搞生產,做好種植、養植,不再為資金、技術、銷路發愁,才能真正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