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09 15:45:5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工傷認定決定書(必備);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若構成傷殘等級);
4、勞動合同;
5、工資賬單等。
要的就是一個公正的說法
拿到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書,甘金明終于長長的舒了一口氣,在他身上,敢于維權、善于維權代表了新生代農民工的形象。
正如他拿到裁決的時候說,雖然最后仲裁的結果補償金只有4563元,但他要的就是一個公正的說法。
2009年3月,宜良縣27歲的甘金明進入云南科技信息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工作,當時的工作是服務員,每個月的待遇為1014元,雖然工資待遇不高,但考慮到離家近,他也就一直在云南科技信息職業學院工作,并且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不是去年的一次裁員“風波”,用他的話來說,他也許還會繼續在學院“混下去”。
但幾個月前,他的手機上收到一條學院發出的信息,內容大致為:學院即日起不再和你存在勞動關系,你明天不用上班了。這條信息讓他感到有些懵。
其實,收到類似消息的不只是甘金明本人,就包括學校的工會主席也被一條短消息給“解聘”了,這次裁員風波涉及到教職工127人。
由于平時喜歡看各種法制節目,甘金明多少也知道學院這樣做肯定不合理,在隨后的咨詢中,很多遭到解聘的人員開始聚集。都想為自己找一個合適的說法。
在去年教師節來臨之際,被解聘的教職工來到云南省總工會集體上訪,面對他們激動的情緒,記者在安撫他們激動的情緒時,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他們的遭遇,在這些被解聘的教職工之間,絕大部分就像甘金明一樣沒有簽過勞動合同,更不用說為這些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企業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方能裁減人員。
在這些教職工的敘述中,一個無視《勞動合同法》的裁員計劃就這樣形成。
在甘金明看來,之所以會出現教職工被大規模解聘的現象,就在于云南才智人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入主學院造成的。
在聽取他們的訴求后,記者建議他們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權,并告訴他們通過勞動仲裁需要準備的各種證據及材料。
隨后,以甘金明等為代表的11名教職工向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
在勞動仲裁的申請中,甘金明提出經濟補償,補繳社會保險,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訴求。
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接到甘金明等人的訴求后,于去年11月21日作出裁決,要求學院支付甘金明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4563元,并要求學院按照社會保險局核定的基數為甘金明補繳2009年3月至2013年11月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并支付甘金明從2013年9月至裁決結果之日2867元的工資。
對于甘金明雙倍工資的訴求,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認為已經超出了1年的追訴時限,沒有給予支持。
一名老教職工的眼淚
有了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這份裁定書,甘金明等11名教職工順利地拿到了學院的經濟補償金,但對于其他苦苦等待結果的教職工來說,學院仍然置之不理,這樣的結果讓這些教職工的心情一下跌入冰谷。
馮加仁就是這當中的一員。
64歲的馮加仁,早就到了退休年齡,原本可以安度晚年,但由于學院一直沒有為他辦理社保,到現在仍然辦理不了退休手續,看著同齡人都在頤養天年,而他,還得不停地為自己的生計奔波。
馮加仁2001年就在學院上班,2003年,因為拉鍋爐煤渣時摔倒,導致左腳腳跟骨折,事故發生后,馮加仁被學院送到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治療,在他的左腳腳跟植入了鋼針。
學院除了支付完11000元的住院費后,就不管不問,他也多次找學院的領導進行協調,學校領導告訴他等他左腳的鋼針取出來后一次性給予解決。
在這期間,為了能在解決的時候有法律依據,他在2009年進行了殘疾鑒定,鑒定結果為肢體殘疾4級。
沒有等來問題的解決,卻先等來一個解聘的信息。
如果取出這顆鋼針,還需要15000元的手術費,更為要命的是,在學院整合資源的時候,他被學院以一條信息的方式給解聘了。
3月11日,馮加仁和同事費力地來到《時代風采》雜志社,由于腳上有傷,在上臺階的時候,他總是靠著墻邊走,左腳使不上力,他不得不用左手扶住墻,以此減輕左腳的承受力,從一樓到三樓,他差不多花費了5分鐘的時間。
在遭到學院解聘后,他向學院的負責人遞交了一份申請,要求學院支付他取出鋼針的費用15000元、誤工費3000元、護理費3000元、殘疾補助費50000元。
申請書交上去后,學院的負責人在這份申請書上批示,因情況發生在2009年,屬原理事會負責,請原理事會處理。
一個簡短的批示,讓馮加仁多年的等待化為烏有。
年紀大,退不了休,還要拖著受傷的腳到處奔波。說到傷心處,這位64歲的老人泣不成聲。
“我該怎么辦啊?還有辦法嗎?”除了傷心之外,馮加仁更多的是疑問。
在這里,感受到不一樣的溫暖
馮加仁的遭遇確實令人同情,相對馮加仁而言,他的同事熊智明則開朗得多。
熊智明曾在2010年、2012年兩次被評為學院優秀的教職工,從沒想到自己也會遭到解聘這樣的結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還特意拿出學院頒發給他的榮譽證書,可惜曾經給他帶來榮耀的證書,在面臨解聘時卻沒起到任何作用。
熊智明回憶,在云南才智人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入主學院之前,曾承諾用5000萬元的資金來解決教職工的安置問題,5000萬的承諾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各種阻力。但隨著合作協議的簽署,學院就開始大規模地裁減教職工。
對于甘金明等11位問題已經得到解決的教職工,熊智明認為,同樣的問題,甘金明的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這說明被解聘的教職工與學院的交鋒中已經取得了初步的勝利。
雖然甘金明的勝訴被他們看作是維權取得勝利的第一步,但他們同樣面臨著不小的困難。熊智明說,為了能順利地拿到屬于自己的補償金,他們也去律師事務所咨詢過,律師要求他們每人繳納2000元的費。
很多被解聘的教職工工資都不高,在被解聘的半年里,大家都忙著尋求幫助,也沒有找到工作,實在沒辦法交納2000元的律師費。
此前,記者曾與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慶雄律師有過聯系,他曾免費為很多農民工辦理過法律援助的案件,記者聯系到張慶雄,把這些教職工的遭遇告訴他。
電話接通后,古道熱腸的張慶雄表現出一貫的豪爽風范,因為涉及人員眾多,他在電話中表示讓這些教職工到律師事務所詳細介紹情況。記者把張慶雄的電話號碼給了熊智明,送熊智明出去的時候,在省總工會樓底下還站著二十幾名教職工,熊智明告訴記者,這些教職工原本計劃今天要去省政府上訪,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抱團維權”成了他們的首要選擇。
兩天后,熊智明高興地給記者打來電話說,張慶雄已經承諾無償為他們維權,這幾天他們正準備相關材料以及證據交給張慶雄。
愛子落難,文盲農婦請律師埋下禍患
在山東省單縣蔡堂鎮蘇雙樓村,魏月鶯可算是個響當當的人物,她一向心直口快,老愛干些“鏟不平”的閑事兒,只要她認為自己占理,天王老子也敢惹,再加上與生俱來的大嗓門,大伙兒給她起了個雅號叫“魏大炮”。
魏月鶯和老伴張心富膝下有三女一男,女兒們都出嫁后,2003年7月,21歲的兒子張繼文也去了山東省齊河縣一建筑工地打工。
2003年11月12日,魏月鶯忽然接到齊河縣第二建筑公司的電話,說張繼文上午9時從三樓工地摔了下來,已送往濟南某醫院搶救。魏月鶯夫婦當即包車直奔濟南。晚上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醒了過來,但從脖子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覺,醫生說他摔斷了脊椎,將要終生躺在床上。望著病床上的兒子,魏月鶯夫婦肝腸寸斷……
齊河縣第二建筑公司的陪護人員見張繼文家里來了人,扔下1萬元錢就走了,從此再也沒了蹤影。這點錢對張繼文的病情來說,無異于杯水車薪。錢花完后,魏月鶯只好打電話向齊河縣二建公司要錢,三天打了17個電話,1分錢也沒有要來。魏月鶯火了,親自趕往齊河,在二建公司拍著辦公室的桌子大吵:“俺兒子是給你們打工受的傷,你們咋能撇下他不管了呢?”對方說現在沒錢,魏月鶯說:“沒錢治病,咋有錢蓋樓?你們要不給俺兒子看好病,我非死在你們這兒不可,不信咱就試試看!”齊河縣二建公司的領導們被魏月鶯的氣勢震住了,又陸續往張繼文的醫療賬戶上打入1.8萬元錢后,再也不拿1分錢了。魏月鶯對老伴張心富說:“他們不給看,咱自己看!”他們回家賣了耕牛和糧食,籌了1.2萬元,讓兒子在醫院又治療了一個多月,最后實在弄不到錢了,只好讓兒子出院回到家中。
張繼文雖然出了院,但其后續治療和保養費用仍不是個小數目,魏月鶯只好一次次去找齊河縣二建公司,尋求賠償。該公司負責人再也不敢見她了,安排兩個辦事員和魏周旋,遲遲不談賠償事宜。
這天,她在公司門口又蹲守了一天,仍沒“堵”到負責人,氣得哭了起來。一路過的好心人對她深表同情,給她支招說:“你不如到法院去告,像這樣的工傷官司勝訴的可能性很大。”魏月鶯心想,事到如今,也只有如此了。
魏月鶯和張心富都是“睜眼瞎”,對法律上的事一點不懂,他們聽說打官司要找律師,就托人在齊河縣某律師事務所找了一個名叫李慶的律師。經過協商,魏月鶯同李慶簽訂了一份委托一審訴訟協議書,官司勝訴后魏月鶯要支付李慶所獲賠償金總額20%的費。
魏月鶯這時怎么也想不到,就是這位律師和這份協議書,竟使她陷入了一場又一場訴訟風暴。
世事難料,討回公道卻被律師告上公堂
2004年4月29日,齊河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裁決:齊河縣第二建筑公司支付張繼文工傷津貼、護理費、傷殘補助金等共18萬余元。雙方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反對意見,裁決書很快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后來,齊河縣第二建筑公司拒不執行生效裁決,魏月鶯為了盡快拿到錢給兒子治病,無奈之下又和他們達成了一個“私了”協議:齊河縣二建公司賠償張繼文各種費用10萬元,半年內分三次付清。
2004年5月24日,李慶找到魏月鶯說:“你的官司贏了,聽說你和對方已達成賠償款支付協議,而我這3.6萬多元的費(即18萬余元中的20%)什么時候給呀?”說著,他亮了亮手中的那份委托協議書。
“俺開始是想在法院打官司,最后沒有在法院打成,俺也沒辦法呀……”魏月鶯沒想到半道上又冒出這樣一檔子事。
“咱簽的是一審訴訟協議不假,但勞動仲裁也算一審訴訟,這3萬多元的費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李慶自以為對付一個文盲村婦綽綽有余,說出話來自然硬梆梆的。
“錢該給的給,不該給的一分也不會拿。你沒幫俺在法院打官司,怎么跟俺要幫俺在法院打官司的錢。怎么著,看俺好欺負不成……”魏月鶯騰地站了起來,前邁兩步,指著李慶的鼻子說,“你說,你在仲裁委收了俺多少錢?你在仲裁委多少是幫了俺的忙,但俺也給了你不少錢,憑啥再跟俺要雙份的錢……”
“不給?好,咱們法院見!”李慶發現這個看似柔弱的村婦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欺負,連忙壓低調門,最后甩下這么一句話走了。
2004年7月5日,李慶果真一紙訴狀將魏月鶯告到了齊河縣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他“一審訴訟費”3.6萬多元,同時申請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將齊河縣二建公司欲支付張繼文的4萬元首期賠償金全部凍結。
魏月鶯從彼案原告一下成了此案的被告。那幾天,魏月鶯的心情糟糕到了極點,她哭了一場又一場。她越想越不對勁,當初自己和李慶簽的是請他幫忙在法院打官司的協議,官司盡管最后沒有在法院打成,可這怪不得自己呀。李慶是在仲裁委幫了自己一點忙,但他和他的中間人先后向自己要了9000元錢,自己都一分不少地給了他們,并且大部分打的都是白條,這還不夠嗎?想到這里,魏月鶯終于橫下一條心,為了自己的愛子,這個官司一定得打,即使最后賣房子要飯也不怕,人活著就不能讓別人隨便欺負。
一審勝訴,小百姓不怕與大律師對簿公堂
隨后,魏月鶯慕名找到單縣某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司圣禮,司律師了解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后,很快就答應接下這樁案子,并根據她家的實際情況,免除了部分費。
2004年10月16日,齊河縣人民法院就律師李慶訴魏月鶯支付案件費一案,正式開庭審理。
庭審中,司圣禮為魏月鶯辯護說:“一審訴訟一般是指在基層人民法院進行的訴訟。被告同原告簽訂委托協議時,她的本意是通過在法院的訴訟來為兒子討回公道,原告也同意作為其兒子在法院的一審訴訟人,這從原、被告雙方所簽的協議以及首先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的行為中,完全可以看得出來。后來,法院按程序沒有給他們立案,這超出被告的意料之外。被告支付原告一審訴訟費是以原告被告的一審訴訟為前提條件的,既然這個前提不存在了,原告也就沒有資格再向被告追索一審訴訟費。”
原告李慶辯稱:“庭前行政仲裁是一審訴訟的前置程序,廣義的一審訴訟應當包含訴前仲裁活動……”
司圣禮針鋒相對:“我當律師這么多年,怎么沒聽說過行政仲裁也算一審訴訟,你有何憑據?要是這樣成立的話,法院和勞動仲裁委干嘛不合并?”
李慶的額頭冒出了細密汗珠:“這是我個人的理解……總之,我幫張繼文討回了18萬余元賠償款,魏月鶯就應按協議支付我3.6萬多元的律師費。”
司圣禮馬上反駁道:“你不會不知道,律師收取服務費是有一定限額的。我們已請司法部門的同志計算過,魏月鶯在行政仲裁階段應支付你的合理法律服務費不過4500元,現在她支付你的已遠遠超過這個數字。就算你的是一審訴訟,按照山東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你的最高風險收費也不能超出2萬元,你抓住魏月鶯不識字和對法律知識一無所知的便利條件,同她簽訂的是一個有失公平的協議,可以這么說,該協議是無效協議。”
齊河縣人民法院經合議庭合議后,不久就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李慶要求被告魏月鶯支付其一審訴訟費32917.6元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30.6元由原告承擔。”
有法作主,不屈農婦終得“說法”
李慶不服齊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4且12月26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以“行政仲裁屬于一審訴訟的前置程序,一審訴訟應當包括行政仲裁,并且原、被告事前簽有真實、有效的協議”為由,撤銷了齊河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改判上訴人李慶勝訴。
魏月鶯絕對沒有想到,這幾乎是板上釘釘的案子,最后會是這樣一種結局。
“我就是不認這個命,我要上告,非看看這個‘理’字到底還存不存在!”魏月鶯在司圣禮律師的點撥下,知道二審判決雖然是終審判決,不能再上訴了,但可以進行申訴。于是,她變賣了家中幾袋小麥,又踏上了申訴上訪之路。她先去德州,后來又去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等部門,一次不行,就去兩次,兩次不中,還有第三次……
魏月鶯一字不識再加上幾乎一貧如洗,獨自奔波在異地他鄉,吃的苦、受的罪、遭遇的屈辱與風險,常人都難以想象。她在城市中從來不敢乘坐公交車,一是為了省錢,二是怕因不識字而上錯車或錯過要找的地方。不論去多遠的地方,她靠的一直是不花錢的交通工具――雙腳。實在沒錢時,魏月鶯就咬咬牙,成為城市中新的“乞討”一族,撿拾些城市垃圾來賣,保證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2006年1月,魏月鶯去濟南申訴,回來時已身無分文,她就一路乞討著步行趕回家。
魏月鶯為兒討公道的不屈與執著,感動了齊魯大地的眾多父老鄉親,也終于引起山東省高層的關注,有關部門領導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作為當代求職的必要手段,簡歷已經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求職的簡歷表格,以供大家參考。
求職的簡歷表格一:姓
名:性
別:男民
族:漢族出生年月:1992年12月18日證件號碼:婚姻狀況:未婚身
高:178cm體
重:120kg戶
籍:廣東湛江現所在地:廣東廣州畢業學校: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
歷:中專專業名稱:汽修應用與維修畢業年份:2011年工作年限:一年以內職
稱:其他求職意向職位性質:全 職職位類別:技工
職位名稱:汽修 ;工作地區:湛江市 ;待遇要求:可面議 ; 不需要提供住房到職時間:可隨時到崗技能專長語言能力:計算機能力:教育培訓教育經歷:時間所在學校學歷2009年9月 - 2011年7月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校中專培訓經歷:時間培訓機構證書工作經歷其他信息自我介紹:本人吃苦耐勞,上進心強,做事積級,具有良好的團體合作精神!工作踏踏實實,工作不拖拉,勤奮努力!
教育狀況
2009年—2011年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校就讀,主修方向是汽車運用與維修
技能及資格認證
中級電工證
求職意向
個性特點
工作積極能吃苦耐勞, 有耐心與親和力,富有責任感
愛好
運動、唱歌
發展方向:愿從事汽修或汽車相關方面的工作其他要求:面試聯系方式 求職的簡歷表格二:姓
名:性
別:男民
族:漢族出生年月:1992年12月18日證件號碼:婚姻狀況:未婚身
高:178cm體
重:120kg戶
籍:廣東湛江現所在地:廣東廣州畢業學校: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
歷:中專專業名稱:汽修應用與維修畢業年份:2011年工作年限:一年以內職
稱:其他求職意向職位性質:全 職職位類別:技工
職位名稱:汽修 ;工作地區:湛江市 ;待遇要求:可面議 ; 不需要提供住房到職時間:可隨時到崗技能專長語言能力:計算機能力:教育培訓教育經歷:時間所在學校學歷2009年9月 - 2011年7月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校中專培訓經歷:時間培訓機構證書工作經歷其他信息自我介紹:本人吃苦耐勞,上進心強,做事積級,具有良好的團體合作精神!工作踏踏實實,工作不拖拉,勤奮努力!
教育狀況
2009年—2011年廣東省輕工職業技術學校就讀,主修方向是汽車運用與維修
技能及資格認證
中級電工證
求職意向
個性特點
工作積極能吃苦耐勞, 有耐心與親和力,富有責任感
愛好
運動、唱歌
發展方向:愿從事汽修或汽車相關方面的工作其他要求:面試聯系方式 求職的簡歷表格三:姓
名:國籍:中國目前所在地:廣州民族:漢族戶口所在地:陽江身材:155 cm 43 kg婚姻狀況:未婚年齡:29培訓認證:誠信徽章: 求職 意向及工作經歷人才 類型:普通 求職 應聘職位:律師/法律顧問、律師助理、法務助理:工作年限:職稱:無職稱求職 類型:均可可到職日期:隨時月薪要求:面議希望工作地區:廣州 珠海 深圳個人工作經歷:公司名稱:起止年月:2006-05 ~ 2011-01廣州英飛計算機有限公司公司性質:民營企業所屬行業:計算機軟件擔任職務:法務主管工作描述:1、撰寫聲明函、律師函等公文;2、擬定案件跟進方式,與客戶展開談判,及時了解對方想法,分析其心理,制定有效應對策略;3、擬定案件解決方案;4、審核合同、協議等;5、管理下屬日常工作,審核、修改其所撰寫的公文,指導其開展談判工作,協助擬定解決方案;6、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向公司老板反饋工作中出現的新狀況并提出解決建議。離職原因:公司名稱:起止年月:2005-10 ~ 2006-05廣州浩博汽車咨詢有限公司公司性質:民營企業所屬行業:汽車及零配件擔任職務:銷售員工作描述:工作勤懇,業績優秀,了解并解答客戶疑問,以一顆誠懇服務的心贏得客戶。工作能力得到公司領導的肯認。離職原因:希望從事法學專業工作 教育背景畢業院校:石家莊經濟學院最高學歷:本科獲得學位: 法學學士學位畢業日期:2005-07-01所學專業一:法學所學專業二:受教育培訓經歷:起始年月終止年月學校(機構)專 業獲得證書證書編號2001-092005-07石家莊經濟學院法學本科 語言能力外語:英語 良好國語水平:優秀粵語水平:優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專長 性格爽朗的我,敢做敢為,有一定的文學功底,中學時多次在學校舉行的作文比賽中獲得獎勵,并在《中學生作文》舉辦的全國作文比賽中獲得三等獎。曾獲聘《少年文學報》的特約小記者,后因故未參加。大學里,曾在院刊發表文章,專業論文獲得好評。 進入大學以后,我深深地意識到社會競爭的激烈性和殘酷性。因此,大學四年我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從各門課程的基礎知識出發,深鉆細研,尋找其內在規律,為自己打下一個堅實的知識基礎。學習成績優秀,每學期的成績排名在全班前5名,敢于提出問題,并善于用多種方法解決問題。利用課余時間,學習計算機知識,能夠熟練使用WindowsXP操作系統,運用WORD、EXCEL軟件處理各類文檔,能快速準確地在互聯網上查找所需要的資料,在學期間順利通過大學 英語 四級考試。 在大學暑假期間,曾經在廣州市海珠區公證處、廣州高特律師事務所和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實習,把所學的專業理論和工作實踐相結合,不斷提高自己的知識應用面,培養了敏捷的法律思維。在公證處實習時,主要是從事檔案的裝訂、歸類,以及參與接案旁聽,經過實習,熟知公證工作中的辦案程序和注意事項,并接觸社會上的各類人與事,豐富了自己的社會經驗。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時,熟知律師辦案的程序,并掌握委托書的書寫,訴訟文書的起草和訴訟文件的整理。在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實習期間,勤奮肯干,積極參與案件的偵查工作,代擬各類司法文件,工作表現良好,受到實習單位的好評。 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擔保法、房地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能獨立起草和審核合同書、法律文書,制定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具備優秀的談判能力和案件分析能力;具備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組織協調能力,善于人事管理和事務管理;領悟性高,具備創新意識和能力,能承受較大工作壓力;表達能力強,邏輯思維嚴謹、縝密。1、2008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2010年,代書一份工傷認定申請書。3、2009年,參與一宗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代書勞動仲裁申請書、答辯狀、開庭陳述詞等4、2008年12至今,處理一宗工傷爭議糾紛案件,撰寫所有相關的法律文件;4、2008年7月至8月,受他人委托,起草商業合作協議;5、2007年5月至7月,協助協調處理一宗交通事故糾紛,并最終調解成功;6、2005年1月至7月,一宗工傷爭議糾紛案件,撰寫法律文書,以訴訟人身份出庭,參與法庭質證、辯論、陳述,直至對方執行完畢。 詳細個人自傳本人具有很強的自省能力和學習能力,能及時發現自身問題,根據環境的變化改善自己
做事認真負責,為人謙虛謹慎
待人溫和,能與周圍的人形成和諧的人際關系
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