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27 17:03:1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新三板掛牌申報材料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為盡快推動我縣企業利用場外市場掛牌融資,加快企業多元化融資步伐、豐富拓展融資渠道、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做大做強,現就鼓勵和扶持我縣企業利用場外市場融資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場外市場重要性
一是容量大。場外交易市場可以大量地容納中小企業股權掛牌融資,不僅在很大程度上解決非上市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具有小額、多次、快速、低成本融資的特點;二是成本低。正常情況下,一家企業每次融資金額一般在1000萬元到3000萬元,且一年內可以多次融資,而融資成本僅是在創業板的1/15—1/20。經過市場的篩選、培育,成長性好的企業可轉板升級進入主板或創業板;三是時間短。場外交易市場掛牌、托管的審批程序快捷、交易方便。企業從啟動到掛牌只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審批環節少,時間短,通過率高。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利用中小企業進入場外交易市場的重要意義,鼓勵中小企業股權掛牌或托管,切實拓寬融資渠道。
二、扶持對象、掛牌條件和程序
1.扶持對象。在注冊、完成股份制改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成長性較強、有持續經營能力,具備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潛力,在“新三板”、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和省股權交易中心成功掛牌的中小型企業。
2.企業股權掛牌基本條件(以上海和為例)。
(1)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滿1個會計年度。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續存時間從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開始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非上市公眾股份公司;
(6)最近一個年度凈利潤在100萬以上,或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以上(擁有核心技術、獨特商業模式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可不受此條件制約)。
以上為省股交中心企業掛牌基本條件
(1)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2)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占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3)在經營和管理上具備風險控制能力;
(4)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5)股份的發行、轉讓合法合規;
(6)非貨幣出資時存續1年。
以上為上海股交中心企業掛牌基本條件
3.企業股權掛牌審核一般性程序。掛牌企業要求完成股份制改造。(1)改制程序:決議。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選定股改基準日簽訂發起人協議;股改。基準日凈資產審計基準日凈資產評估;完成。出具改制《驗資報告》召開創立大會,選舉股份公司董事、監事工商變更,取得股份公司營業執照。(2)掛牌程序: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財務審計盡職調查制作推薦文件推薦機構內部審核xx股交中心審核(新三板:證券業協會備案審核)金融辦備案股權登記托管掛牌交易。
三、扶持政策
針對企業在場外市場掛牌前的不同階段,重點對縣內企業在改制、掛牌和交易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財政給予適當獎勵或補助。
1.股改扶持政策。“新三板”、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或省股權交易中心成功掛牌的企業,在股份制改造中涉及的稅費征收、土地出讓、變更登記等,給予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同等的股改扶持政策,具體參照《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的相關內容執行。
2.掛牌獎勵補助。對到“新三板”、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或省股權交易中心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和補助,具體按其進度,對與中介機構簽訂掛牌輔導協議的企業,給予15萬元改制費用補助;對申報材料獲得場外市場掛牌機構受理的企業,給予15萬元的申報費用補助;對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
3.企業融資獎勵。對掛牌企業通過定向增發、股權轉讓等實現融資,且所融資金投資在的,按實現融資額的0.1%比例給予獎勵,最多不超過50萬元。
4.獎勵補助程序。財政資金補助獎勵按年兌現,由企業在年底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申請材料報縣金融辦(上市辦)審核初審后,再會同縣財政局審核確認,形成具體方案,報經縣政府批準后兌現,獎勵補助資金從縣財政支付。
企業掛牌募集資金必須用于在我縣新上項目或擴大企業規模。否則,不予獎勵。
四、完善相關服務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金融、財政、經信、發改、住建、房管、規劃、環保、國土、稅務、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決擬掛牌企業在掛牌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金融辦(上市辦),具體負責企業改制進入“新三板”及場外市場掛牌上市有關政策的具體實施工作,主要包括:宣傳、發動、指導企業積極改制進入“新三板”及其他場外市場上市交易。
(二)建立縣“新三板”及其他場外市場后備企業資源庫。積極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盈利能力強、成長性高、有掛牌上市意向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后備企業,建立“新三板”及其他場外市場擬掛牌上市企業資源庫,并實行動態管理。分年度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重點企業,列為全縣重點后備企業,對其傾斜扶持,強化指導。
(三)強化行政服務。對擬在“新三板”及其他場外市場掛牌上市的重點后備企業,有關部門要加強服務,對相關上市審批事項開辟“綠色通道”,重大事項實行“一事一議”。對與中介機構簽訂掛牌輔導協議,進入掛牌程序的企業,優先給予項目立項、審批、用地指標、信貸、發債、融資擔保等要素保障;對涉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的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在申報各類國家、省級產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等扶持資金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科技、經信、財政、國土、人社、工商、稅務、房管、環保、規劃、質監、農業、消防等部門要建立對擬掛牌或擬上市企業的服務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企業掛牌上市中的困難和問題,落實有關政策。
自2012年10月10日證監會發審委審核兩家企業IPO申請之后,IPO審核的空窗期已長達四個多月。截至記者發稿時,共有882家擬上市在審企業排隊等候IPO的重新開閘。
2013年1月8日,申請首發的工作也已停止。當天,證監會召開了“IPO在審企業2012年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會議”,開啟了被戲稱為“史上最嚴”的在審企業財務核查工作。
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說,此次檢查的目的就是紓緩IPO排隊的擁堵,并擠干在審企業財務數據的“水分”,要求企業將真實的情況告訴市場。
專項行動以來,已有20家企業中止審查,九家撤回IPO在審材料。撤回的九家企業包括江蘇中圣園科技、鉅泉光電科技等五家創業板擬上市的公司,以及安溪鐵觀音、浙江華正新材料等四家主板擬上市的公司。
據《財經》記者獲悉,證監會要求業績下滑的企業不能通過中止審查來拖延時間繼續排隊等待IPO,而應撤回材料。未來企業符合條件后可繼續申請IPO,且審核節奏可相對快些。如果企業的信息存在虛假的也應撤回材料。
有投行人士樂觀估計,此次專項檢查后,約有三分之一的企業會撤回材料或中止審查。但即便如此,仍會有將近600家在審企業等待IPO。A股市場,宏觀供大于求,微觀則在發行領域求大于供,且這一現狀短期無法扭轉。
北京一家合資投行業務主管稱,在香港市場,欺詐上市已經可以追求相關責任方的刑事責任。而在國內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措施和力度均遠遠不夠。一方面,市場的違規成本太低;另一方面,嚴格的審核導致首發上市的渠道擁堵,一旦上市,企業可以獲得高額的溢價。因此,再多“史上最嚴”的核查都難以大幅減少欺詐的行為。
最嚴核查
此次核查專項行動,針對的是全部首發的在審企業,要求企業的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自查,并于3月31日前提交自查報告;證監會將在2013年4月至5月間全面復核自查報告,采用重點抽查的方式,并派各地方證監局的工作人員到發行人現場進行核查。
有證監會人士在會議上表示,證監會將成立不少于15個小組,動用約100多人,對此次自查工作進行重點抽查。
如果在審企業沒有在3月31日前提交自查報告,在隨后的20個工作日內又沒有提交中止審核申請,證監會直接中止審核。創業板企業如果2012年業績出現下滑的情況,事實上已經不滿足上市條件,也應直接撤材料。
已過會企業亦需盡快提交自查報告,之后方可拿批文。
一位接近監管層人士透露,目前還無法預計到底有多少家企業的IPO申報材料被撤回。
接受《財經》記者采訪的多位投行人士稱,依據創業板要求,因業績下滑而無法達到“持續盈利能力”等條件而直接撤回的企業比例可能更大,而真正因為財務造假、業績水分等原因撤回的比例則相對小一些。
“‘信言不美,真水無香’,好的招股書就應該是一杯真水。”這是創業板部二處楊郊紅在會議中的發言,也反映出監管層要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要以財務真實性可靠性為原則、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核心目的。
這次證監會的自查要求“事無巨細,頗為嚴格”。不僅包括了從內部控制、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銜接與印證、收入盈利增長、關聯交易等九大方面的自查事項,甚至還包括發行人的工商資料底稿、會計報表的底稿等。
此次自查中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和營業收入成為自點。僅僅關于貨幣資金審查方面,就包括六大項20小項。
如果發行人財務報表出現虛假陳述,保薦機構發現后申請撤回材料,還需取得發行人的簽字同意,這會影響在審企業撤回材料的數量。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未來只需要保薦機構或發行人一方申請撤回材料,就可以撤回申請材料。
該人士進一步稱,這次核查工作并非運動式的行動,今后針對在審企業財務數據的核查、自查工作將常態化,旨在盡可能保證企業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IPO何時重新開閘則需視市場條件而定。
投行應對
1月8日后,各家投行針對發行人的財務信息自查工作已經展開。
一家投行的負責人表示,關鍵是現在絕大多數企業2012年的年報審計工作還沒有完成,大家都還在等待會計師事務所趕制的年報,具體的情況要等到看到年報的初稿后才會有一個定論。
證監會對重新上報抽查的概率大概只有2%到5%。某大型券商投行負責人表示,抽查的大樣本是在重新上報材料之后,所以作為保薦機構不可能因為是抽查就抱有僥幸心理。投行部門手上所有IPO在審項目都必須重新審查一遍,這大大增加了保薦機構的工作量。
截至2012年10月底的數據,從首發在審項目數量看,最多的是國信證券,多達68個項目。其次是廣發證券和招商證券,各有50個IPO在審項目。
從地域分布看,廣東省在審IPO項目數量最多,有141個。其次是江蘇108個,北京106個,這三大區域在審IPO數量占了在審項目數量的43%。
而不同券商投行對于此次審查的不同IPO項目也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手上握著在審項目較多的投行,一定會有取有舍。”某北京大型投行負責人表示,“比如,在堰塞湖現象之前,證監會不鼓勵的盈利模式的行業,像信托類企業、租賃類企業,以及城市商業銀行和房地產行業。這類企業,即使申報材料交上去很長時間,也很難有音信。實在不行,也只能先放棄。”
據《財經》記者了解,金融類、房地產類發行規模較大的在審項目,多數都集中在中信證券、中金公司等大型券商手中。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信證券的在審項目中,就掌握著包括中海信托、徽商銀行、富力地產等多個發行規模較大的企業。
目前IPO在審項目比較少的投行的氣氛相對輕松。但這些券商也要求投行人員,今后對要上報過會的IPO項目,按照此次證監會審查的要求來進行上報。
“證監會此次財務核查中的要求過去也存在,只是現在要求得更清晰、更嚴格了。這種要求今后也肯定會變成一種常態。”華林證券董事長薛榮年向《財經》記者表示。
面對證監會“史上最嚴”的財務核查,各家投行表現出一定的不適應,并對其中的一些細節要求提出了質疑。
有投行人士表示,這樣的財務核查不單大幅增加了保薦人的工作量,無形中還增加了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使得投行做IPO業務的成本進一步升高。
另一種觀點認為,自查中有些細節要求過于強人所難。
比如核查會計報表底稿和工商資料底稿,核查企業的“前50大”主要供應商、客戶等。
針對投行人員的各種抱怨和質疑,證監會表示,核查能力是對保薦機構的一種基本專業要求,如果說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核查,只能說明這家保薦機構沒有勝任該企業發行上市工作的能力。
證監會某官員甚至在會上舉了個生動的例子。如果企業需要核查的存貨都在水里,而承攬項目的投行人員不會游泳也不會潛水,無法獲知存貨的真實情況,那么這單IPO就不應該承接。
亦有投行人士對證監會此次審查行動表現出支持態度,認為證監會是用心良苦,問題的關鍵是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要求更嚴格,這也是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
撤回出路
嚴格的財務核查封堵了部分企業IPO上市融資渠道,但監管部門還是給這些企業留下了一些出路。
1月17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主任歐陽澤華表示,IPO排隊的在審企業眾多,達不到IPO標準的企業可以選擇通過被并購獲得發展。
2006年赴海外上市未果的同捷科技,在2009年計劃沖擊A股上市,再度折戟。在1月13日,成飛集成(002190.SZ)公告稱,收購中科遠東等21家企業及雷玉成等36名自然人持有的同捷科技87.86%的股權。
盡管并購退出的收益遠比不上IPO退出的回報,但考慮到時間成本,并購退出仍不失為部分撤回企業的一種選擇。
除了并購退出,證監會還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去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新三板”)或者區域性的股權交易市場掛牌。
“新三板”于2013年1月16日正式擴容,中關村、天津濱海、上海張江、武漢東湖四家全國高新技術園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新三板掛牌。
由于監管部門表示正在研究“新三板”的轉板機制,不少中小企業開始謀求在“新三板”掛牌。
不過,證監會權威人士稱,目前研究的轉板機制還是針對不進行配套融資的“轉板”,如果“新三板”掛牌企業需要轉到中小板或創業板等其他市場,同時進行IPO或者再融資的,仍需通過發行部門的核準。
此外,僅有注冊地在四個高新技術園區的企業可以在“新三板”掛牌,而大多數撤回IPO申請的企業并不在這些園區內,因此,在“新三板”掛牌也有一定的限制。
為撤回申請企業提供出路,確實能夠緩解IPO排隊的擁堵,但這并不是治本之道。
業界對監管層叫停IPO對市場影響的爭論一直存在。
而在A股歷史上一共有過7次IPO暫停:分別在1994年11月1日-1995年1月24日;1995年4月11日-1995年6月30日;1995年6月30日-1995年10月10日;2001年9月10日-2001年11月29日;2004年9月9日-2005年2月3日;2005年6月7日-2006年6月19日。
市場人士認為:歷史多數證明,IPO停發時間越長,大家對“停”“啟”IPO的政策預期越敏感。
一旦IPO從暫停到重啟后,市場對政策的預期更加強烈,市場反應更加強烈,往往適得其反。
IPO掌握著市場“造富”的閘門,IPO改革牽動A股市場敏感神經。今年年初,郭樹清曾大膽發問“新股發行不審,行不行?”使市場一度猜測監管層意圖開放IPO審核權力。對于IPO采用“注冊制”還是“審核制”更是產生激烈討論。
但現在更加嚴厲的財務審核風暴,卻使多數人大跌眼鏡。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曾回應稱,實行審核制還是注冊制,并不是問題的核心。關鍵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監管機構、交易所平臺和其他市場中介的職責和義務,如何保證企業能夠完整、準確、充分地披露相關信息。
關鍵詞: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融資;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2-0000-01
引言
建設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目的在于推進科技產業化和區域經濟發展,同時只有基礎建設良好、周邊配套措施全面、融資渠道順暢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才能吸引到更多更優秀的企業入住,如今為企業解決融資問題成為開發區競爭力的重要表現。同時各類資本也需要好的投資渠道,而開發區的企業正是這些資本投資的對象,所以經濟技術開發區當前工作重點在于如何做好投融資工作。
一、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投融資的作用
1.投融資的必要性
從全球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投融資有助于激活生產要素,從而提高生產力。總的來說,中國當前處于一個很好的投資時期,沿海城市在投融資方面是我們開發區學習的目標,外商在我國沿海地區和一些比較好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了大量的投資。從那些發展得比較好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來看,投融資工作有助于開發區將自身的潛力轉換為自身的實力,并做好相應的土地開發和周邊配套設施的建設,從而發揮出開發區的作用,提高開發區的競爭力。
2.投融資的實質和目的
開發區的主要目的是做好平臺和服務,從而吸引更多的優秀投資者進入開發區,成為開發區入住企業。要想達到這樣的目的,主要在于開發區要做好自身的建設,具體包括土地開發以及其它基礎設施的建設,而這一系列建設內容需要大量的資金。開發區會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當前資金狀況以及開發區未來的發展,從多個渠道募集資金,主要是開發區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從而滿足開發區的正常運營。也就是說開發區進行投融資的實質和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建設開發區,使開發區能夠有自身的競爭優勢。
二、當前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投融資工作存在的問題
1.投資主體單一
當前全國各地都在規劃經濟技術開發區,所需要的公共投資也越來越大,而當前開發區投資的主體大多為政府財政或開發公司投入,給這兩者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壓力。而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開發區在建設時對文教、衛生和體育等公共設施會有一定的要求,開發區的開發成本越來越高。但是當前投資主體單一,給經濟開發區的正常建設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
雖然目前也有一些開發區在投融資方面進行了一些嘗試,例如通過上市融資的方式向社會大眾募集建設資金,但是這種方式只是處于探索階段,我們在開發區的投融資方式上缺少足夠多的探索和嘗試,融資理念也比較落后,導致開發區建設給地方財政帶來了很大的負擔,甚至由于融資的問題導致很多開發區爛尾等。
2.政府投入力量有限
開發區無論在財力還是精力上都十分有限,所以如果單靠開發區政府的力量,很難形成強有力的招商能力,開發區的建設效果也不夠好。從當前開發區的運營狀況來看,開發區能夠投入的力量很有限,另外政府一旦參與到投資經營中去,相應的各種復雜紛繁的經濟事務也相應而來,投資決策也會有“暗箱”操作,社會也難以督促,政府無法發揮其宏觀調控的職能,也會影響企業間的公平競爭。
三、南昌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做好投融資工作的具體措施
1.做大金融業
一是加強與周邊區域的金融交流與合作,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市政府的推動下與周邊城市如九江和撫州等展開密切的金融合作,推動金融同城化,為開發區內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二是積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開發區在市政府的帶領下積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目前已經頗有成效,僅2014年全市就引進了各類金融機構9家,其中銀行2家,證券公司4家,保險公司3家,這些金融機構為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提供了更為雄厚的金融支持。
三是積極推動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做好“新三板”掛牌工作,目前南昌市已有十多家企業成功掛牌新三板,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也在挑選部分優秀企業沖擊“新三板”掛牌工作。
2.提升金融業發展水平
一是積極利用保險資金,南昌市水司已經與浦發銀行南昌分行、長江養老保險公司合作簽訂了10億元7年期的險資債券投資計劃,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也在牽頭做好企業與保險資本的接洽工作,使開發區內企業能夠積極利用保險資金。
二是申報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由南昌銀行發起的金融租賃公司已經與銀監會進行多次匯報溝通,相應的申報材料也在準備之中,注冊資本金為10億元,將有效地提升南昌市的金融發展水平,也能為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提供金融服務。
三是改革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目前南昌市已經籌集了15.2億元,用于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引入有實力、有品牌、有信用的GP和LP,對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很多企業展開投資工作。
3.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在園區內設立金融服務機構,目前南昌市正在推行金融商務區建設,為全省的各類金融機構提供全程代辦服務,極大提高了開發區內企業辦理金融業務的效率。
二是園區積極與金融機構溝通,及時協調這些金融機構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例如選址、裝修和開業等問題,園區會進行全方位跟蹤服務,并且在業務發展上與各部門進行協調,保證金融機構能夠順利開展相應工作。
三是積極推進政府公開工作,園區協助市金融辦做好小貸公司、擔保公司設立和開業的復審和相關業務變更審批工作,同時對園區內企業擬上市或新三板擬掛牌的企業做好認定和公開工作,協助園區內企業了解辦事流程和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
四、結論
資金短缺一直是影響開發區健康發展的重要難題之一,所以如何為區內企業引入更多的資本力量是開發區的工作重點,本文以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例,敘述了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投融資工作方面的先進經驗,事實表明,投融資工作對開發區的健康發展促進作用很大,開發區內的企業也在逐漸成長壯大。
參考文獻:
關 鍵 詞:河北省金融業;經濟發展;作用
中圖分類號:F83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544(2012)01-0032-06
2011年10月27日,國務院批復了《河北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國函[2011]133號),標志著河北沿海地區發展正式上升為國家戰略。2011年11月,河北省第八次黨代會提出了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的宏偉目標。 要實現上述目標, 離不開金融業的有力支撐。本課題的實證研究表明:河北省金融業發展水平每提高1個百分點,GDP增長2.89個百分點, 全省存貸款比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GDP增長2.35個百分點,金融發展對省域經濟增長的支撐作用不言而喻。
一、河北省金融業發展現狀分析
“十一五”期間, 河北省金融業取得了顯著進步,銀行、保險、證券、直接融資以及金融機構引進工作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績。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全省銀行業總資產達30 000億元,是2005年底的2.43倍。“十一五”期間,河北省境內上市公司總資產3000億元,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32家,上市公司總數達到75家,5年間全部直接融資達1500億元。截至2010年底,全省保險業總資產達1261億元, 是2005年底的2.6倍。2010年全年原保費收入首次突破700億元, 省級保險公司達42家。
2008年以來, 河北省金融機構的引進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和香港東亞銀行等知名金融機構正式入駐, 工商銀行全球客服中心和安邦保險全國培訓中心先后落戶石家莊。2009年底,銀監會五大中心(培訓中心、黨校、干部學校、備災中心、金融論壇)落戶廊坊。2011年11月, 世界知名銀行集團――匯豐銀行獲準籌建唐山分行,標志著河北省金融業對外開放邁出新步伐。
2010年, 河北省已確定了“十二五”期間金融業的發展目標: 全省金融業實現增加值年均增長12.5%左右,達900億元,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以上; 銀行業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達到37 000億元左右,各項貸款余額達到26 000億元左右,不良貸款率降至3.5%以下; 力爭全省新增100家上市公司的目標,累計融資金額2000億元,全省直接融資總規模力爭達到4500億元, 在推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金融業發展水平的省際比較
盡管河北省金融業近年來取得了較大發展,但發展水平仍然不高(見表1)。除保險業、存貸款余額等指標排名較為靠前外, 最能反映區域金融業發展水平的兩大指標――金融業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和金融業區位商,在全國均排名第20位左右。可以說,河北省金融業整體發展水平僅處于全國中游。
國際經驗表明, 金融增加值在本地區占GDP的8%以上, 標志著金融業達到了較高的發展水平,而河北省目前顯然與此相去甚遠。在沿海省份中,河北該項指標僅高于廣西和海南,在環渤海地區及周邊省份中,也僅僅高于河南和內蒙古。
2007年,河北省金融產業值353億元,占GDP的2.6%,低于全國4.3%的平均水平,位居全國第20位。2008年,河北省金融業實現增加值419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6%,低于全國5.6%的平均水平。
2009年, 河北省金融業增加值達到525.7億元,占全省GDP的3.05%, 對經濟增長貢獻率達6.87%,而同年全國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5.21%,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7.71%。
同時,從反映金融業集中度和市場占有率的金融業區位商指標來看,在全國也僅處于中游水平(20名左右),在沿海省份中和環渤海地區僅僅高于廣西和海南。課題組以2007年數據測算,河北省金融業區位商僅為0.6,不但低于京(3.2%)、津(1.3%)、滬(2.3%)、江(1.1%)、浙(1.4%)、粵(1.35%)等發達省份,甚至低于部分中西部省份。所以說,河北省金融業發展水平與發達省份還有較大差距,河北省金融業的整體競爭力有待提高。
此外,河北省直接融資水平較低,“十一五”末上市公司累計達到100家的任務并未完成,“經濟大省、資本小省”的局面仍沒有徹底扭轉。截至2010年10月,河北省境內上市公司總數只有45家,而排名第一的廣東,境內上司公司總數已突破340家。河北省的直接融資水平和上市公司數量,不僅落后于沿海發達省份,而且還落后于四川、湖北、安徽、湖南和河南等內陸省份,直接融資比重亟待提高,融資渠道有待拓寬。
三、國內主要城市金融業貢獻比較
目前,國內金融業發展水平以北京為最高。2008年,北京市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了14%,深圳和上海也分別超過了12%和10%,而石家莊市僅為3.7%。
在金融業對地方經濟的直接貢獻和稅收方面,河北省各城市與國內主要城市相比, 差距也十分明顯。2008年, 深圳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已達到12%;2009年,深圳市金融業實現稅收收入294億元,金融業以1%的人員實現了全市14%的GDP。2008年上海市全年實現金融業增加值1442.6億元;2009年前三季度,上海金融業在同比下降19.2%,減收89億元的情況下,仍然完成了374.6億元的稅收收入。2009年,北京市金融業實現增加值1720億元,占全市GDP的比重為14.5%。金融業繼續保持全市第一大產業優勢, 對北京市經濟增長貢獻率達16.7%,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 金融業在北京服務業中的比重達到19.1%, 繼續帶動北京市服務業結構優化升級,2009年實現稅收2624億元,占全市稅收比重達到43.7%。2010年, 北京市金融業實現增加值1838億元,對全市經濟增長貢獻率為10.1%,實現稅收合計2107.6億元,占全市稅收比重為34.87%。
根據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2011年9月5日的第三期“中國金融中心指數”(CDI?CFCI3),石家莊市在全國29個金融中心的綜合排名中,由2010年的第27位,下滑兩位,名列最后一位。但屬于內陸省份的部分城市,如西安、鄭州、合肥等,由于區域性金融市場或地方金融機構實力較強, 金融業具備了較強的競爭力。
在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要素集聚方面, 河北省仍然缺乏優勢。省屬金融機構數量偏少,實力弱小,中心城市金融業的競爭力不足。目前,深圳的私募基金總量占到了全國的1/3,正在加緊建設前海離岸金融中心。 上海致力于打造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 大量私募基金聚集在上海浦東新區民生路一帶,形成了金融一條街。北京規劃了海淀稻香湖金融服務區、朝陽金盞金融服務區、通州新城金融服務區和西城德勝科技園四個金融后臺服務園區,總部經濟優勢明顯。
綜上所述,河北省金融業發展落后于經濟發展,總體處于全國中游水平, 與第六經濟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
河北省沿海經濟帶的大規模開發和建設經濟強省,離不開金融業的強力支撐。只有整合金融資源,集聚金融要素,著力發展金融業,才能為河北經濟強省建設提供持續動力。
四、推進河北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整合地方金融資源,推進產融結合,組建省屬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集團是指在同一控制權下, 完全或主要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中至少兩個不同的金融行業大規模地提供服務的金融集團。近年來,我國部分地方政府為了做大做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 組建了一系列地方性的金融控股公司。 比較有代表性的有上海國際集團、 天津泰達國際集團、 北京國資公司、廣東粵財控股公司等等。
產融結合,即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結合,指兩者以股權關系為紐帶,通過參股、控股和人事參與等方式而進行的結合。目前,國內越來越多的產業資本通過涉足銀行、證券、保險等多種金融機構,構建金融控股平臺。
從目前來看, 我國產業集團實施產融結合戰略的效果較好。例如,2008年,寶鋼在金融資本市場獲利占到其利潤來源的三分之一左右;2009年,中電投集團旗下的金融業板塊實現利潤占集團利潤總額的23.32%;2009年, 華能集團的金融業務實現利潤占全集團利潤總額的28.64%。對于集團主業處于微利或虧損狀態的發電和鋼鐵等周期性行業來講, 以金融業的利潤來分散風險、 平滑收入、 彌補主業的虧損,不失為一種可行的途徑。
河北省產融結合的歷史較早, 秦皇島港務局早年就參股了招商銀行,唐鋼控股財達證券、新奧集團參股恒銀期貨以后,目前也立足于成立財務公司,積極搭建金融平臺。同時,省外部分企業集團也紛紛進入河北,控股或參股金融企業,如中電投控股石家莊匯融農村合作銀行,海航集團控股河北信托(今渤海國際信托)。此外,國電集團和北京銀行也分別投資河北銀行和廊坊銀行,成為第一大股東(見表3、表4)。
2009年,河北銀行(原石家莊市商業銀行)完成新一輪增資擴股,國電電力、秦皇島港務集團等6家國有控股企業成為新東家,同年,再次增資擴股,總股本達到20億股。2010年,河北銀行發行總金額為8億元的次級債。2009年, 石家莊市商業銀行更名為河北銀行,陸續設立了唐山、邯鄲、天津、廊坊、滄州和保定等分行,并積極爭取上市。根據證監會的相關政策,對擬上市城商行財務指標的門檻設定包括:資產規模大于800億元,凈利息收入超20億元等。2010年底,河北銀行資產總額為758億元,較為接近800億元的門檻, 但利潤一直在3~5億元之間徘徊,差距較大。所以,“十二五”期間,河北銀行應在消化歷史壞賬的基礎上輕裝前進,借重股東的實力,積極擴張,爭取早日上市。較為可行的方案就是依托河北銀行, 整合省內的城市商業銀行,組建新的地方銀行,此前組建的徽商銀行、江蘇銀行、吉林銀行和長安銀行都可以稱得上是成功的范例, 值得河北省借鑒。
截至2010年年底, 河北省內城商行資產總額較2005年增長了2倍,各項存款增長1.8倍,各項貸款增長1.6倍,凈利潤增長6倍,不良貸款率降低2.12%,撥備覆蓋率大幅提高至275.55%。 截至2011年第1季度,省內城商行總體資本充足率達到12%, 這個數據已經超過了銀監會規定的非系統重要性銀行10.5%的要求。為打破地域局限,加強地域合作,2006年由河北銀行牽頭,省內石家莊、廊坊、滄州、張家口、唐山、秦皇島6家城商行聯合設立了“河北省城市商業銀行合作組織”。 因此河北城商行的整合具有一定可行性。
就河北而言,改革開放以來,河北省已成立了河北建投集團、河北國控公司、財達證券公司等十幾家省級金融機構, 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除河北建投集團外,其他金融機構規模偏小,部門色彩較濃,抵御風險能力較弱。因此,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 推進地方金融機構的整合與重組,做大做強河北金融業,十分必要。
同時, 河北省國有經濟比重較高, 河北港口集團、 鋼鐵集團、 冀中能源和開灤集團等企業實力雄厚, 并具有涉足金融業的客觀需求和主觀愿望。因此, 河北省要抓住國家金融發展戰略調整的有利機遇,整合省內現有的部分金融機構,推進產融結合,組建一家較大規模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 實現河北國有金融資產的優化組合, 提升河北省區域金融的競爭力。
具體方案可以考慮以河北銀行為核心, 逐步通過收購和國有資產劃撥的方式,取得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和租賃等相關金融牌照。目前,河北銀行的第一大股東雖然是國電集團, 但河北省內國資旗下的股份相加卻超過了國電集團。所以,可以考慮整合相關股權,推動省內城商行整合并通過上市增強實力。在此基礎上,以做大做強的新河北銀行為平臺,組建金融控股公司。
同時,還要鼓勵省內大型國企實施產融結合,參股發起燕趙財險。并在條件成熟后,逐步劃撥燕趙財險、財達證券、恒銀期貨和河北租賃等金融機構的省屬國有股權,申請設立或收購其他一些金融機構,組建一家實力雄厚的金融控股公司, 強力支撐河北省經濟強省建設。
(二)開拓場外交易市場,疏通直接融資渠道
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首先是主板市場(滬深主板和中小板),然后是創業板市場,再到場外交易的柜臺市場, 基本上把這三個層次稱為多層次資本市場(見圖1)。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正式啟動,簡稱“新三板”。“新三板”系統位于深圳證券交易所, 目前試點園區僅有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一家, 掛牌企業為園區內高科技企業。“新三板”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的5年試點,積累了一定經驗, 為園區非上市公司提供了有序的股份轉讓平臺,同時也為創業資本的退出建立了一條渠道。公司掛牌前的創業股東可通過代辦系統退出, 同樣促進了創投與股權私募基金的聚集。目前,在中關村吸引和聚集了一批創業投資機構、戰略投資者及券商,為“新三板”擴容及構建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奠定了基礎。據悉,按照擴容方案,“新三板”在原有中關村科技園區試點的基礎上, 將范圍擴大到其他具備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 而市場傳聞擴容首批試點園區可能在15~20家左右。近兩年來,全國絕大多數高科技園區都在積極準備,對接“新三板”市場,爭取納入首批試點。
中關村代辦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自2006年1月啟動以來,試點企業不斷增加,平穩運行,秩序良好。截至2011年12月, 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已突破100家,達到了101家。運行5年以來,已有32家企業完成或啟動了38次定向增資,融資總額17.1億元,平均市盈率22倍。此外,掛牌企業中的久其軟件已在中小板上市,北陸藥業、世紀瑞爾、佳訊飛鴻、紫光華宇已在創業板上市。
當前,從全國各地金融工作規劃和部署來看,不少地方政府一方面積極爭取將高新科技園區納入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范圍, 另一方面則在謀劃結合各地的產權交易市場來構建場外交易市場平臺。 河北省也應做好上述兩手準備,積極利用場外交易市場,支撐經濟強省建設。
截至目前,河北省有國家級高新區4家,分別是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燕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唐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其中以石家莊高新區實力最強。
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成立于1991年3月,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高新區。目前,石家莊高新區區內注冊企業已有2100家, 形成了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機械裝備、新材料為支柱的特色產業,并涌現了維生藥業、以嶺藥業、國祥運輸、先河科技等一批在國內外享有聲譽并具有較強研發創新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群。 石家莊高新區近年來出臺多項扶持政策, 積極推動企業上市。近兩年,已有4家企業相繼在中小板、 創業板和境外上市。2011年7月, 以嶺藥業成功上市以后, 石家莊高新區上市公司總數已達10家,石家莊市上市公司總數已達23家。
2010年,石家莊高新區啟動了申報“新三板”市場的試點工作, 并對石家莊高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了培訓。為鼓勵區內企業積極到“新三板”市場掛牌融資,高新區管委會擬對第一批在該區“新三板”市場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分兩期兌現,完成改制后給予50萬元,完成申報材料再給50萬元。
放眼全國來看,石家莊高新區無論是園區實力,還是申辦“新三板”的政策力度和獎勵措施方面,與先進省份相比,都有一定差距。建議相關部門落實專項資金,加大獎勵與跑辦力度,確保石家莊高新區入圍“新三板”擴容第一輪試點。
同時,建議依托河北產權交易所,申請設立股權托管交易中心, 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試點。目前,滄州市6家企業在天交所掛牌上市,分別是:滄州會友線纜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三井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滄州乾成鋼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天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新啟元能源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滄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業首次私募融資共計1.96億元。 今后要繼續加強與北交所和天交所的業務合作, 通過場外交易市場為河北省經濟強省建設提供持續動力, 促進河北省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發展私募基金和政府創業引導基金,提升產業競爭力
從廣義上說,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PE)是指對未上市公司所進行的股權投資。從狹義上說,私募股權投資通常是指投資者購買一個未上市公司股權, 并且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以提升公司的實力,經過一段時期之后(通常是幾年),再將公司的股權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以獲取投資收益。
近年來,中國的PE行業有了很大發展,許多非常成功的中國企業在其成長的過程中都有私募股權基金背景,包括蒙牛、百度、騰訊、百麗、新浪、分眾傳媒、阿里巴巴、李寧、雙匯等明星企業。私募股權基金為中國向創新社會轉型, 促進中國企業改善公司治理,加速行業整合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是一種主要由政府出資設立,不以盈利為目的,旨在引導社會資金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并通過其支持初創期企業創新創業的政策性基金。 政府引導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各地區域性自主創新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 以自身示范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到政府扶持的產業。
國外開始建立引導基金機制始于20世紀50年代末期,即美國的SBIC(小企業投資公司)計劃。英國在1981年就設立了小企業貸款擔保計劃(SFLG),并于1994年制定了企業投資計劃(ElS)。以色列于1993年制定了YOZMA計劃,澳大利亞于1997年推出了創新投資基金計劃(IIF)。此外,新西蘭(VIF基金)、歐盟(EIF基金)以及中國臺灣(種子基金計劃)等國家和地區也先后設立了引導基金。
為提高政府資金效率,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自2005年起,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促進引導基金的政策。截至2010年底,政府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累計出資234.07億元, 引導基金支持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達到170家,引導帶動的創業風險投資管理資金規模達924億元。2010年, 全國共有61家創業投資(集團),通過與地方政府合作或其他投資主體(如大型生產、商貿企業)聯合設立子基金278支,總資產規模達到987.6億元,創業投資機構呈現出傘形化、集團化的發展趨勢,一些大型創業投資企業(集團)通過設立母子基金的方式,加大資金杠桿化率,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業風險投資資金網絡。
自2006年3月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河北省創業投資企業得到了長足發展, 創業投資隊伍不斷壯大, 投資運作不斷規范, 創業投資企業數量穩步增加。截至2011年8月,現有19家創投企業在省發改委備案。 與先進省份相比, 河北省創投企業發展起步晚、速度慢、規模小,還有很大差距,但河北省的創投業近年來仍起到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顯著作用。
2009年,初始規模1億元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揭牌運行。省引導基金以“母基金”方式,通過設立子基金和項目跟進投資,承擔著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提高國有資金使用效率、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等重要職能。2011年省引導基金規模擴大到1.6億元,目前已設立子基金5支(見表5),子基金規模4.75億元,引導基金出資1億元,直接吸引投資3.75億元,首期放大4.75倍。自2006年開始,備案創投企業累計支持123個中小企業項目, 投入資金10億元。截至2010年末,在投項目80個,投資余額8億元。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直接和間接投資的企業中,已上市1家,擬上市6家,其中子基金金冀達基金投資的晨光生物科技公司, 已成為河北省第4家登陸創業板的公司。省引導基金的發展壯大, 使政府投入方式由原來單一的直接投入轉變為間接投入, 成為河北省探索金融領域政府扶持與產業發展有效結合的新途徑。
從全國來看,投資于傳統行業的案例比重較高。在“聯想系”弘毅投資6.3億元全資接管石藥集團的“大案”之后,石家莊的制藥業公司仍是境內外VC/PE“垂涎”的目標。以色列背景的英飛尼迪投資集團通過和地方合作的“石以基金”三家基金向河北九派制藥公司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此外,建銀國際財富管理公司的醫療產業基金則向石家莊樂仁堂集團投資了1億元人民幣。
2010年上市公司冀東水泥引入19億元境外戰略股權投資,這成為河北省公司2010年規模最大的PE交易。 雅戈爾向河北汽車零部件廠商凌云股份投資1.47億元,九鼎投資、天津創投和平安財智聯合向石家莊科林自動化公司實施了投資。 河北省邯鄲曲周的晨光色素于2010年10月登陸創業板, 私募基金深圳創新投、深圳達晨創投、河北金冀達創投和寧波君潤投資,為晨光生物過會起到了最為關鍵的作用。
截至2010年3月,國內私募基金管理規模已超過1萬億元,其中深圳目前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規模超過3000億元,約占全國的35%。在北京,受優惠政策吸引,中關村活躍著IDG、聯想投資、今日資本、北極光創投、華登國際、聯創策源、金沙江、青云、戈壁、盈富泰克、啟迪創投、深創投等一批境內外知名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的資金規模超過200億美元。
而在美國康尼狄格州最南部瀕臨長島海灣的一個小鎮――格林尼治17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聚集了大約380家對沖基金總部,管理的資產總額超過1500億美元。河北省的廊坊和秦皇島,分別作為京津的后花園和夏都,也可以充分發揮區位和環境優勢,謀劃發展高水準的金融業聚集區, 強力推進河北省金融業跨越發展。
目前,在中國大陸,除了較早成立的3支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中瑞合作基金、 中國-東盟中小企業投資基金、 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以外,國家發改委已正式批準了10支產業投資基金,分別是2006年11月審批的渤海產業投資基金,2007年8月審批的第二批5支產業基金――山西能源基金、廣東核電產業基金、上海金融基金、中新高科產業投資基金和綿陽科技城產業基金,2008年7月國務院特批的第三批4支產業投資基金――華禹水務產業投資基金、東北裝備工業產業投資基金、天津船舶產業投資基金、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
而河北省籌劃發起設立的總額300億元的曹妃甸產業基金,受經濟危機等多種因素影響,遲遲未能啟動。隨著《河北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的獲批,河北省應繼續謀劃,積極爭取,聯合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和大型產業集團,打造大型產業基金,為曹妃甸開發、渤海新區建設和保定電谷發展, 以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強力推動省域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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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票;場外交易市場制度;原則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544(2009)06-0057-03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意味著我國股票場內多層次交易市場的制度體系構建基本完成。然而,在我國股票場內交易市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時,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卻沒有實質性進展,隨著后創業板時代的來臨,大力發展場外交易市場無疑將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最重要任務之一。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歷史成功經驗表明,制度先行將是推進我國股票場外交易市場發展的有效途徑,筆者認為應當遵循以下五項原則來構建我國股票場外交易市場的制度體系。
一、法律定位的差異化
理論和實踐證明,股票市場應當包括多個層次,以連接投融資體系,盡可能滿足投融資需求,進而促進資本的優化配置。一般而言,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應當包括:(1)主板市場,即交易所市場,主要為大型、成熟企業的融資和轉讓服務;(2)創業板市場,與主板相對應,在證券交易所市場內專為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提供服務的股票市場;(3)場外交易市場,與證券交易所市場相對應,專門在場外為一些達不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以及不愿意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基本上都建立了與該國國情相適應的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以股票市場最為發達的美國為例,包括:(1)主板市場,包括全國性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美國證券交易所;(2)地方性的證券交易所,如芝加哥證券交易所、波士頓證券交易所等;(3)場外交易市場,包括NASDAQ、OTCBB、PINK SHEETS市場等等。在英國,除了有倫敦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和為某些標準較高的中小高科技企業進行股權融資服務的AIM二板市場外,還有為更初級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未上市公眾公司股票交易市場,即第三板市場(OFEX),它是為大量中小企業提供專門交易未上市公眾公司股票的電子網絡報價轉讓市場。我國臺灣地區同樣也建立了包括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證券柜臺買賣中心市場和興柜市場的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
反觀我國,股票市場還很不完善。主要限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家全國性的場內交易市場。在各地方性的場外交易市場上世紀末被全部關閉之后,目前的場外交易市場僅限于深交所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以及各地的產權交易市場。這些市場與國外相比,存在著不規范、不統一、功能不健全等諸多缺陷,可以說,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場外交易市場。
理論上來說,相對于我國滬深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而言,場外市場應當定位于多層次股票市場中的基礎市場,與場內市場共同構成股票流通市場。作為基礎市場,其應當在投資主體、上柜公司、交易方式及監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上體現出比較優勢,以滿足特定層次主體的投融資需求。主板市場應定位于成熟期企業,側重于公司的規模和效益;創業板市場應定位于發展期的高科技企業,強調企業的成長性;場外交易市場則應當主要面向初創期成長型企業,上柜門檻最低,更注重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此外,作為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的基礎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應當與場內市場建立一種相互連通的機制:一方面,當企業成長到一定程度時可以進入主板市場,從而為企業提供一條場內市場上市的通道;另一方面,為那些已經完全喪失主板掛牌資格甚至嚴重資不抵債的公司提供一條合理的退出通道,從而保證場內市場中上市公司的質量,并減小因股票在場內交易市場的退市所造成的動蕩。
從理論上來說,通過場外交易來輔導上市公司,比單純依靠改制輔導、行政審批手段更符合市場規律,更能在深層次上規范證券市場的發展。在場外交易市場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場外交易往往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上市必不可少的一個階段。如我國臺灣地區證券監管當局為了扶持和活躍興柜股票市場,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除公營事業外,初次申請上市、上柜的股票,都必須先在興柜股票市場交易滿3個月(2005年延長為6個月)后才能轉到更高層次的資本市場掛牌。其實,在此之前,興柜股票市場就已經是柜臺買賣中心和交易所市場的后備市場。據統計,僅2002年度,轉至交易所上市和轉至柜臺買賣中心上柜的興柜股份有限公司就分別有22家和100家。2003年的這一規定更進一步促進了臺灣興柜市場的迅速發展,截至2005年8月,該市場掛牌的公司已經有274家(不包括已經轉到證券交易所、柜臺買賣中心上市或上柜的公司)。
因此,為了促進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我國也應當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普遍做法,建立場外交易市場和其他市場的轉板機制。一方面,規定初次申請上市、上柜的股票,都必須先在場外市場上柜交易,并且只有在經過一定的上柜期(上市預備期),并滿足高級證券市場的上市條件之后,才能夠申請轉板,在更高級別的市場上市;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在不滿足場內市場的上市條件而退市時,為了減少對市場的沖擊,應當規定轉到場外交易市場繼續掛牌交易,從而保證場內市場中上市公司的質量,進而維持市場的穩定。
二、上柜企業的平民化
根據股票場外交易市場的定位,在該市場中的上柜企業應當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因不滿足主板和創業板市場的上市條件而從這些市場中退市的企業;一類是未能在主板和創業板市場上市的企業,這些企業將主要是廣大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民營中小企業。對于第一類上柜企業,由于股票場外交易市場只是作為其退市之后的緩沖市場,只要履行一些相應的程序,并無特別的上柜條件要求,其所發行的股票即可以在該市場進行交易。對于第二類企業的上柜條件則有必要進一步加以明確。
從域外來看,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場外交易市場的上柜門檻都很低,幾乎都沒有規定特別的上柜條件。以美國的OTCBB市場為例,該市場幾乎沒有任何規模和贏利的要求,只要經過SEC的核準,有3名以上的做市商愿意為該證券做市,就可以向NASD申請上柜。再如我國臺灣地區的興柜市場,該市場的上柜條件也非常寬松,只要企業的總資產在三千萬新臺幣以上且沒有累積虧損,成立滿一個會計年度,并有兩家以上的券商愿意對該企業推薦并做市,即可申請上柜,對公司的收益則沒有要求。此外,近年來發展迅速的韓國場外交易市場――韓國第三市場,也沒有對該市場的上柜公司的財務狀況、資產狀況等方面做任何數量方面的要求。
就我國目前的現狀來看,理論界和實務界大致認可的場
外交易市場,即2001年7月開始運行的深圳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該系統剛開始掛牌的股票主要是原STAQ和NET交易系統所掛牌交易的企業,后來還包括從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市場退市的股票。只要屬于前述兩種情況的企業,向主辦券商申請,并與其簽訂代辦股份轉讓協議,即可在該系統掛牌交易,并沒有其他特殊要求。不過,自2006年起,該交易系統開始容納北京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的公司進入該系統進行掛牌交易。根據《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第14條的規定,申請在代辦轉讓系統中轉讓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實質性條件:“注冊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滿三年;屬于北京市政府確認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及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為了讓更多中小企業能夠通過股票市場獲得發展資金,場外交易市場的上柜條件應該大幅低于深滬主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上市條件。不過,由于我國目前的信用制度尚不完善,不宜完全照搬域外經驗,采取“無門檻”的上柜制度。相反,在市場設立初期,應當采取與域外相比更為嚴格的上市條件,以培育市場,待市場成熟之后再適當放寬掛牌條件。而且,場外交易市場應當更加注重上柜企業的成長性,而不是贏利性,因而,無論上柜企業規模大小和盈利能力的強弱,規范運作才是關鍵。我國應當充分借鑒國際經驗,注重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要求企業在上柜交易時,應當提供由專業的中介機構出具的法律合規報告、審計報告和公司治理報告等文件。同時,還應當借鑒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保薦人制度的經驗,引入做市商制度,并強化做市商的責任,以控制上柜企業的法律風險、財務風險、經營風險及其他風險。
三、投資者的機構化
與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相比,股票場外交易市場的上柜標準較低,上柜公司的規模通常較小,上柜證券的流動性也較差,因而,投資者所面臨的風險要大得多。在這種情況下,出于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需要,市場應當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投資者必須具有一定的識別風險和承擔風險的能力才被允許進入。為了培育市場,保護投資者尤其是個人等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在市場建立的初期,應當只允許具有較強資本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券商、基金、保險、財務公司、風險投資機構和私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介入。個人投資者暫不能直接參與柜臺市場的交易,只能通過參與公司、合伙企業、基金等經濟組織的方式,間接投資于場外交易市場,等市場發育到一定的成熟度以后,再允許具有一定的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個人投資者直接投資于場外交易市場。
事實上,我國創業板市場也已經建立了投資者準入制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第7條規定:“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準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隨著創業板的建立和運作,其對投資者準入的實踐經驗可以對場外交易市場的制度構建給予有效的借鑒。
四、交易方式的創新化
目前,做市商制度和競價交易制度是國際股票市場中兩種最主要的交易制度。競價制度直接撮合買賣雙方,成交價格在交易系統內部生成。在做市商制度下,買賣雙方的委托并不直接配對成交,而是從做市商手中買進或賣出證券,成交價格也是從交易系統外部輸入的。該制度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美國證券柜臺交易市場,目前,在全球主要的場外交易市場中,基本都已形成了規范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為全球證券市場所廣泛采用的原因在于相對于競價機制而言,做市商具有三大功能,即有利于保持市場的流動性、有利于大宗交易完成和維護市場的穩定、有利于市場有效性的提高和證券的推介。對此,各國場外交易市場的實踐提供了充分證明。如20世紀90年代,在日本經濟持續低迷的情況下,JASDAQ市場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1998年日本證券交易商協會提出的在JASDAQ市場逐步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改革方案。有關的市場研究表明,同一只股票在引進做市商制度后,流動性大為提高,說明做市商制度已經在JASDAQ市場發揮了作用。
然而,我國股票市場至今還沒有做市商制度。主板市場、中小板、創業板市場及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實行的交易制度均是競價制度。盡管自2006年1月開始,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進人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實行主板券商制度,然而按照目前的規定,主板券商是指推薦園區企業進入代辦系統掛牌報價轉讓,并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業務的報價券商。主板報價券商不得買賣所推薦掛牌公司的股份。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的主板報價券商提供的更多的是經紀服務,而不是報價服務。這與做市商制度具有本質的區別,并直接影響到我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正常運行。據統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曾出現連續數個交易日無報價、無成交的情況。
與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相類似,場外交易市場中的融資主體主要是中小企業,市場規模較小,投資風險較高;投資者主要是合格的機構投資者,以大宗交易或風險投資為主,股票市值較低,流動性較差,完全采用競價交易機制可能導致證券價格的背離和市場流動性較差,從而影響市場的穩定,帶來更大的風險,因而,引入做市商制度將能夠更加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
事實上,早在2001年做市商制度就被引入銀行間債券市場。8年來,在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以場外市場為主要組織形式的發展思路指導下,做市商制度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做市商數量從最初的9家增加至目前的17家,類型也由單一的商業銀行擴展到證券公司,同時報價量和成交量也在不斷增長,報價價差逐漸縮小,做市報價已成為市場價格的重要導向,對提高市場流動性和推動銀行間市場快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這些均將為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的做市商制度引入和完善提供寶貴的經驗。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其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做市商利用其所處的信息不對稱的做市優勢地位侵害其他投資者合法權益。無論是傳統的壟斷性做市商制度還是競爭性做市商制度,該缺陷都是難以完全避免的。為了克服這一缺陷,除韓國的科斯達克市場之外,其他主要場外交易市場目前均實行做市商制度和競價制度相結合的混合做市商制度。這是因為,混合型做市商制度通過其競價交易機制抑制了傳統做市商制度對投資者權益的侵害,同時。它又通過競爭性做市商制度彌補了競價交易制度下可能發生的流動性不足,特別是大宗交易困難的缺陷。換言之,該制度融合了競價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的優點,能夠更好地適應場外交易市場高風險、高收益、信息不對稱、流動性差等特點。因而,我國場外交易市場應當進行交易機制的創新,引入競爭性的做市商制度,并將其與我們在主板市場上經驗成熟的競價制度相結合,建立起適應我國國情的,有中國特色的混合
做市商制度。
五、監管制度的高效化
場外交易市場與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不同,在該市場上柜交易的主要是中小企業,因此,為了降低中小企業的上柜成本,確保場外交易市場的正常運行,就必須建立一個高效率、低成本的監管體系。這個監管體系之所以是高效率的,是因為場外交易涉及的企業眾多、地域廣泛,并且發行公司規模小、交易量分散,若不如此,就不能確保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這個監管體系之所以是低成本的,是考慮到參與場外交易的主體是中小企業,而任何加大人力成本的行政監管都會導致中小企業交易成本的增加,從而會降低場外交易市場對它們的吸引力。因而,對場外交易市場的監管應當特別注重行業自律作用的充分發揮,采取以各交易所、做市商、同業協會制定同業公約進行行業自律為主,以行政監管為輔的非集中監管模式,以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這也是美國、我國臺灣地區等場外交易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監管實踐的有效經驗。
在美國,場外交易市場由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負責。該協會是一個自律性的管理機構,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負責制定場外交易法規和規范其會員行為的責任。具體來說,由該協會所擁有的兩個子公司――NASDAO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NASDAQ股票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具體負責場外交易市場的監管。同時,NASD制定全局戰略方向和政策方針,并對這兩個子公司的運作進行監督,以確保集團內部規定和自律管理制度的完善。在我國臺灣地區,興柜市場的監管自2005年11月開始主要由一個獨立的以公益為目的的財團法人――柜臺買賣中心負責,該中心于2005年9月26日成立,其前身為1999年成立的隸屬于臺北市證券商同業公會的柜臺買賣服務中心。
事實上,我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從一開始就強調了證券業協會的監管地位,到目前為止,該系統的監管仍然采取以證券業協會為主導的自律監管為主,證券業協會制定了幾乎所有的該市場的業務規則和管理辦法,在其制定的《股份轉讓辦法》中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職責,對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報價轉讓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協會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職責,對證券公司報價轉讓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因此,為了保持場外交易市場發展的一貫性,減少改革的成本,同時也為了與國際慣例保持一致,場外交易市場應當仍然延續以證券業協會監管為主的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