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論點新穎,論證充分,結論可靠;條理分明,行文簡練,用字規范。來稿文責自負,但本刊有修改權,如不同意修改,請在稿件上注明。
②計量和計數單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標、黑白體、大小寫應準確表達,對易混淆的請用鉛筆標注。
③題名應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除公知公認者外,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④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的,務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在參考資料中標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等。
⑤詳細描述用于實施基金項目的研究方法和設計。包括采集數據的方式、實驗設計或調查問卷的構建等。
⑥稿件不涉及保密問題,署名無爭議,稿件一律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來稿作文字修改。
⑦正文內各級標題一般不超過15字,盡量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如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1.1,1.2…,三級標題1.1.1,1.1.2…。
⑧注釋格式與順序為著者(含整理者、點校者)、書名(章節數)、卷數(章節名)、版本(出版社與出版年月)及頁碼等。
⑨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照正文中出現次序列于文后。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⑩摘要是文章主要論點的客觀陳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或創新觀點,字數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認為……”等形式表述。
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