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詩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
②常用文獻類型及其標識為:普通圖書[M]、會議錄[C]、匯編[G]、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數據庫[DB]、計算機程序[CP]、電子公告[EB],標識位置緊跟文獻題名之后。
③作者如欲投他刊,請事先與本刊聯系,切勿一稿兩投,一旦發現將立即退稿。
④表格、圖、公式以及腳注應分別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
⑤凡投稿3個月后未收到本書用稿通知,作者可另行處理稿件,請適時關注投稿郵箱回復。本書限于財力物力,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⑥注釋一律采用腳注。腳注用小五宋體,包括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頁碼,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序號標注,每頁單獨編號。
⑦摘要應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撰寫,通常采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不要使用“我們”“作者”“本文”“筆者”這樣的主語,也不要使用評價性語言。可客觀描述對比數據等應用效果。
⑧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獲多項基金資助的應依次列出。
⑨來稿請附上作者簡歷,包括真實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單位、職稱(或學位)、職務、詳細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郵政編碼,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⑩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原詩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