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法治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為方便前后文獻對照檢查,在投稿時作者應在文內的右上角標注序號,文后的參考文獻也對應地標上序號,以免重復或漏掉文獻。
②作者是指科研內容的構思,具體研究工作的執行及撰稿執筆等方面的主要貢獻人員,能夠對論文的主要內容負責答辯的人員,是論文的法定主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8名。
③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④本刊請勿一稿多投,并請自留原稿。如在3個月內未得到用稿通知,請自行處理。
⑤稿件應實事求是,觀點明確,論據充分,邏輯嚴密,語言流暢,無語法錯誤,來稿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1個月內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⑥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⑦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⑧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⑨文中專業符號、外文字母、大小寫、英文與希臘文和正、斜體都要標寫清楚,用作上下角的字母、數碼和符號,其高低層次分明,章節清楚。
⑩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不用“試論”“淺談”等表謙詞語;論文英文題目須與中文題目含義一致。
鄉村振興法治研究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