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審判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②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工作單位、電話、詳細地址、郵編。作者簡介格式:姓名(出生年份一),性別,籍貫,職稱(沒有寫“無”),學歷,研究方向。
③正文。論文應論點明確、邏輯嚴密、數據可靠、內容翔實,提供詳細的分析數據與圖表。
④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⑤本刊可對來稿做必要的文字修改、刪節;投寄本刊的稿件自發表之日起,其網絡傳播權即授予本刊。
山東審判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山東審判雜志往年文章摘錄
美國的強制最低刑制度與量刑指南
論合同詐騙罪的事實認定
行政訴訟立案登記階段的自由裁量權
民事習慣論證的邏輯結構與可能——兼論民事習慣文本的引證
行政認定在刑事訴訟中適用路徑探析——基于SIPOC流程管理模型的視角
利息約定不規范的司法處置——以自然人之間借貸為視角
困境與出路:論我國員額法官退出機制之構建
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及其實踐路徑
以當事人管轄選擇權為視角探析行政案件跨區域管轄改革路徑之完善——兼論山東法院改革方案的具體構建
食品銷售領域懲罰性賠償“明知”要件的司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