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2 09:50:5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市場監管研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健全市場規則,在推進現代市場體系上增強話語權
市場經濟是規則經濟。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和相關規則還不完善、不健全。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熟悉市場規則和監管經驗豐富的優勢,在健全市場規則、制度建設和培育市場體系上增強話語權。
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圍繞市場經濟秩序存在的主要問題,深入實際開展專題研究,分析社會生活各方面反映的實際問題,借鑒外國的立法經驗,分門別類提出立法建議,逐步建立起一套涉及市場準入、市場交易、市場競爭和市場監管在內的完善的市場經濟監管法律體系。如《市場監督管理法》、《商事登記法》、《反商業賄賂法》和《海外不正當交易監管法》等。對那些已經不適應形勢需要、缺乏可操作性或尚有漏洞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同時,加快完善和建立集貿市場、市場主體、食品安全、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網絡商品和服務等職能工作各領域的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工商法律法規制度體系。
二是建立市場秩序報告制度。定期深入研究當前市場秩序的現狀、成因和變化規律,分析市場秩序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形成機制,并提出加強和改善市場秩序監管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議,通過專題和綜合市場秩序報告,引起國家和社會各方重視,推進相關市場突出問題整治,更好更快地推動市場秩序完善。
三是強化市場體系培育工作。通過專題調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的市場體系培育和市場機制優化工作。通過完善制度、加強引導和宣傳教育、加快引導新興市場主體入市、疏通資源流通管道、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等途徑,提高市場主體的道德意識、自律意識和信用意識,確保虛擬市場、高端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促進新型業態、新興行業、新興領域市場主體在依法經營中成熟,在規范發展中壯大。
二、創新監管方式。在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上增加主導權
監管方式是影響監管效果和效率的直接因素。實現高效能監管,要以探尋市場監管規律為路徑,推動傳統監管向科學監管轉變為宗旨,構建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積極探索科學高效的監管方式。
一是突出預見性,提升監管防范力。要深刻研判經濟形勢變化與市場秩序相互影響的關聯性、傳統交易行為與高科技手段競爭相互交織的復雜性、網絡交易服務與現實流通環節相互作用的互動性,通過暗訪檢查、有因核查、專項抽查等方式,加強對高風險商品、高風險環節、高風險主體的預測、預警、預防管理,建立一套市場秩序隱患排查處置機制和監管風險度指標評價體系,創設重大監管風險隱患分析評估、分級管理、掛牌督辦、舉報獎勵、整改治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加強應急管理,及時清除隱患,迅速控制事態,努力防范監管的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
二是突出針對性。提升監管控制力。關注和研究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競爭及消費者訴求等領域的新問題、新情況,圍繞市場主體的正當需求抓監管,圍繞交易競爭的突出問題抓監管,圍繞消費維權的主要矛盾抓監管。要依據市場主體狀況、行業風險、地域特征、交易類別和商品屬性等指標,確定重、難、熱點行業和監管對象,通過量化定級、細分對象、擬定措施,建立集中指揮、快速反應、精確監控機制,大力開展網格監管、分類監管、距離監管和信用監管,努力提升監管效能和控制力。
三是突出系統性,提升監管管制力。按照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四個轉變”要求,增強市場監管的系統性,既要在橫向上注重職能發揮的全面性、整體性和協調性,又要體現監管方式的持久性、連續性、遞進性。監管領域上,要鞏固低端,拓展高端,向強勢市場主體延伸,向新興市場領域延伸,向網絡交易和服務行為延伸,及時介入新型業態、新興行業、新興領域監管,更加重視城鄉及地區間監管工作的協調發展,著力加強農村食品藥品監管。監管方法上。突擊整治與日常規范相結合,由單環節向全過程監管推進,由依賴處罰強制力向有效發揮警示、指導、提示等柔性手段轉變,更加注重運用綜合職能、業主自律和標準精細,大力推行全程監管、和諧監管和規范監管。提升監管的質量和管控力。
四是突出開放性,提升監管統籌力。要樹立執法監管向跨條線、跨部門、跨地區的協同監管與綜合執法轉變的理念,統籌系統內外的監管力量和各方資源。破解監管難題,尋求監管路徑和對策。要加強系統內部機關上下左右、縱橫向之間的互動、聯動,通過構建轄區、區域和跨區行業領域的工商聯動監管機制,形成系統監管合力。通過建立部門溝通、配合、聯合和聯席制度,形成職能互補共促的協作監管機制。同時,要兼顧發揮行政主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群眾參與的獨特功能,通過開放性、聯動性和融合性的監管,提升市場監管的統籌力。
五是突出長效性,提升監管創新力。要以提升市場秩序風險防范和管控能力為核心,按照預防與管控結合、整頓與規范并重的思路,注重從法制上、體制上、機制上探索解決市場秩序問題的辦法和途徑,從準入源頭、流通環節到進市入場、退市處置,充分運用網絡等現代科學技術和先進工具設備,建立一套廣覆蓋、無縫隙、精細化、效能型的監管體系,配套完善轄區綜合動態監管機制、重難點市場秩序綜合治理機制、市場主體誠信綜合監管機制,在加強監管執法中推進規范發展,在規范發展中創新監管執法,以動態性、發展性、有效性推進長效機制建設,增強監管的持續創新力。
三、優化經檢執法,在提升行政執法權威上增進主動權
行政執法是工商部門履行職能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塑造公平公正的工商權威,要靠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廉潔執法來贏得和實現,最根本的就是要提升執法效能。要在加快推進全系統依法行政和執法能力的基礎上,圍繞市場秩序的熱點、經濟社會的焦點和各界反應的難點,結合機構實際和職能資源,大力推進行政執法的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一是構建一體化的執法體系。在全系統架構線型、扁平化的經檢執法管理模式,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限,按照權責清晰、運轉有序、指導有力、整體聯動的要求,理順省、市、縣、所四級工商執法辦案事權,組建四級經濟檢查隊伍,形成一體化的執法辦案工作體制,消弭執法弊端,破解執法難題,打造辦案拳頭,樹立執法權威。
二是建設職業化的經檢隊伍。制定各級經檢機構執法辦案人員選配標準,通過資格考試和實務測試,配強四級經檢執法隊伍。同時,建立凡進必考、人員公
示、持證上崗和梯度培養等制度,推行定期業務實績考核和等級管理模式,賦予不同級別的經檢執法人員不同的職責和權限,推動執法辦案隊伍培養向階梯形、職業化方向發展。
三是鍛造專業化的辦案素養。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檢執法工作,全面建立經檢執法的指導思想、目標取向、工作原則和效能衡量標準,健全完善一整套推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和和諧執法的規章制度,同時以培養執法隊伍專家型意識和職業化精神為主旨,通過常態化的專業培訓,組織專家巡回授課,創新開展疑難解析、模擬辦案、跟班學習、異地交流和發放操作范本等針對性的輔導,提高執法辦案人員的專業素養和工作技能,逐步建立起一大批適應形勢需求、執法本領高超、辦案技能嫻熟的專家型人才。
論文摘要:文章面對我國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存在的諸多問題,指出了加強行業管理的重要性,認為規范道路運輸管理行政執法,強化道路運輸管理服務職能,健全高效應急指揮體系,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加強基拙建設和管理是提高運輸市場監管的必要措施。
目前,交通部《關于促進道路運輸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未來5到10年,道路運輸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道路運輸業的比較優勢,著實提高市場監管能力,推進道路運輸業實現運輸安全高效、服務文明誠信、節能減排主導、技術裝備先進、市場規范有序、站運協調發展的目標。道路運輸市場監管作為道路運輸業的管理部門,落實《意見》,就是要以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管理,構建和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經濟、優質的道路運輸公共服務,充分地滿足道路運輸服務消費者和道路運輸經營者的需求,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但是近年來,我國道路系統已發生多起重大運輸災害事故,這暴露出道路運輸安全仍存在許多薄弱環節,應引起有關管理機構高度重視。因此,在這種形勢下,對道路運輸現狀加以研究尤為必要,并有針對性地改善道路運輸條件,提高道路運輸的市場監管。
一、我國道路運輸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從道路運輸業的業態,尤其是我國道路運輸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看,我國道路運輸業基本不具備自然壟斷的條件,決定其必須要在政府主導的市場監管下進行工作。某些公用事業性質的企業并不是自然壟斷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壟斷企業都是公用事業。當前對道路運輸行業進行監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慮。第一,包括汽車運輸在內的交通運輸業對公眾的影響是非常顯著的,政府不能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的道路運輸失去控制和主導。第二,道路運輸業內存在著極其不公平的惡性競爭,嚴重地影響了行業內眾多守法企業和行業外消費者的公共利益。所以盡管道路運輸業內的自然壟斷并不明顯,但作為一類公用事業的道路運輸業,政府對其進行監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場監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權:政府保留控制進人的權利;政府保留管制價格的權利;政府保留為公共利益而指定質量標準和某些其他服務條件的權利;被授權者有責任向所有的消費者提供上述兩條確定的合理務。總之,政府主管部門為了保證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條件,必須對該行業的市場進人進行監管,必要時還可對價格進行管制。但是監管并不是對競爭的全然抹殺,恰恰相反,監管的主要任務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種必不可少的條件,使全社會的資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時保持競爭的機制。
二、當前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
1、立法環節步伐緩慢
首先,從道路運輸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來看,客觀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應的全國性法律文件引導、規范道路運輸行業的健康發展。但是部門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難形成統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長期以來國家依靠部門規章對全國龐大的道路運輸行業進行引導、規范。受效力的影響,部門規章往往起不到統一監管的作用,這種局面,客觀上造成了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從1985年開始起草的《道路運輸條例》,歷時19年才出臺,立法步伐緩慢,對道路運輸業的秩序要求回應遲滯,從一個側面反映國家對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重要性認識的艱難轉變。還有一些地方道路運輸行業立法的內容在很大程度上淪為國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運輸立法對中央立法的具體化、補充性功能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實踐中往往表現為國家立法沒有解決的問題,地方立法也沒有解決,國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現多頭監管局面
《意見》對道路運輸的各個環節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設置了多個運管機構,各機構均可對外執法。但相互之間協調、配合不夠,人員、車輛調動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對運輸市場監管力度不夠。在一些地方幾個運管機構分屬多個領導分管,管理層級多、關系復雜、內部協調困難、存在各自為政的現象,管理關系不順。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車本身,按現有管理體制,就涉及到3個部門,槽罐歸質檢部門管,車體屬交通部門管,車輛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門。安全監管各部門之間存在著管理職能交叉的問題,進而造成了安全監管的漏洞。
3、安全監管不到位
近年來,我國在道路運輸安全監管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針對道路運輸的安全監控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仍相對較弱,難以適應道路運輸迅猛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一是靜態管理嚴謹,動態監管薄弱。道路運輸的證書情況、運輸狀況等進行檢查詢問仍未跳出靜態監管的模式,運輸汽車的整個運輸、裝卸過程監管不夠,未能在真正意義上實現從靜態監管到動態監管的轉變:二是全程動態監管體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資源的不足制約了全程動態監管的實施,科技設備不能滿足動態監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機構內部管理、運政等部門對危險品運輸的監管行政執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運輸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門和單位依靠經驗進行管理,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如果沒有信息系統,就難以為危險貨物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應急處理指導,難以對道路進行有效的跟蹤管理。
4、從業資格證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員資質成為道路運輸市場安全一作的重要一關。但是我們認為,從業資格證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駕駛證才具有安全管理職能。《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管理規定》提出從業資格證制度的目的是“為規范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活動,提高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素質,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提高道路運輸服務質量”。這可以看出,從業資格證制度中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相對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職能應該是駕駛證的職能,駕駛員持有從業資格證只是要求其必須掌握關于營業生運輸的知識。
5、道路基礎設施薄弱
我國很多道路特別是農村道路點多、面廣、戰線長,大多數是農民群眾自籌自建。坡陡彎急,路況差,晴通雨阻現象嚴重。
三、加強道路運輸市場監管的措施
1、規范道路運輸管理行政執法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既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和諧社會目標的重要措施。道路運輸管理系統要堅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運輸條例》賦予的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的職能,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公正、規范、嚴格、文明執法,切實尊重和保護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繼續完善執法責任制,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貫徹《交通行政執法檢查制度》等行政執法責任制度為重點,健全完善道路運輸執法監督機制,做好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層級監督,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要創新法律培訓和普法宣傳機制,提高道路運輸管理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執法水平,提高廣大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守法意識。
2、強化道路運輸管理服務職能
道路運輸關系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關乎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因此,道路運輸管理系統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強務理念,創新管理制度,推行陽光化作業,簡化辦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進程,大力開拓跨省和農村客運班線,建設“三優”、“三化”標準客運汽車站,為社會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道路運輸服務。同時圍繞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要求,積極引導貨運企業利用現有場地、設備、設施,建立集倉儲、包裝、修車、加油、貨運、停車食宿為一體的等級貨運站,鼓勵運輸企業與生產企業、銷售企業聯合拓展物流配送業務,創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諧的道路運輸環境。
3,健全高效應急指揮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快速性和嚴重危害性,這就要求我們首先要健全完善應急指揮體系、提高應急反應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事故的危害。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形成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道路運輸應急指揮網絡,以促進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的形成。確保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的結構合理。指揮機構中,既要考慮相關部門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慮道路運輸的特殊性,確保應急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的合理比例。通過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落實應急會議制度、演習制度和培訓制度,提高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權威和指揮效能。
4、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關系到道路運輸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作業規范能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實到位。當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多數素質偏低,不能完全適應道路運輸特別是危險品貨物運輸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環節的不安全隱患不能發現,對執行法律、法規和運輸生產過程的監督到不了位,這是當前管理中的一個薄弱環節。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素質,必須通過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做好人才培訓工作,使駕駛員、押運員人人技術熟練、個個職業素質好。比如裝卸管理、押運人員應持相應工種的《崗位資格證》上崗作業,駕駛人員必須獲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其中所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都要嚴格按照《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進行操作。
5、加強基礎建設和管理
證券市場作為我國金融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籌集資金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極大地促進了資源的合理流動和科學配置。但是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規模的逐步擴大,一些潛藏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這些潛在問題的出現,也折射出我國證券監管體制存在著很大的缺陷。主要體現在市場監管功能不完善,政府相關部門監管效率低下。本文從我國證券市場以及監管體制的發展入手,分析我國現行監管體制的發展、現狀與不足,提出了改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幾點建議,以期對我國證券監管的發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關鍵詞】
證券市場;監管體制;對策建議
一、金融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概述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概念及意義
證券市場監管是指,證券管理機關運用經濟的、法律的以及行政手段,對證券的募集、發行和交易等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來約束證券投資機構的行為。通俗來講,證券市場監管就是對證券市場的一切經濟活動和活動參與者的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證券市場將是市場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經濟學作為理論基礎,通過維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來保護證券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來促進證券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金融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是我國宏觀金融監管體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證券行業的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有利于保障證券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投資者是我國證券市場交易活動的重要主體。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保障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因此,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只有這樣,才能讓投資者充分了解證券的投資價值和投資風險狀況,更合理正確地選擇投資對象。
2、完善規范證券市場體系
完善科學的監管制度體系有利于發揮證券市場投融資功能,同時有利于吸引廣大的社會投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穩定我國證券市場,促進我國金融證券市場資本的科學流動,引領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性發展。
3、有利于維護我國金融市場良好秩序
為了保障證券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的順利進行,一方面,國家要通過立法手段,允許金融機構、投資個人、中介機構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買賣證券獲取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現有的經濟基礎和環境下,市場也存在著操縱交易、蓄意欺詐等多種弊端,為此,證券管理機構必須對證券市場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通過制度約束,來構建一個健康合理的證券市場環境,保護正當交易,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二)證券市場監管的原則
1、依法監管原則
依法治國是我國在建設現代化、民主化國家的進程中最重要的管理原則。同理,在市場監管中,首先必須做到有法可依,逐步健全我國證券法律法規;其次,依法監管還要求有法必依,加強對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2、保護投資者利益原則
投資者的利益保護不僅關系到證券市場的規范和穩定,更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增長。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情況,投資者相對于控股股東和證券發行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因此,需要得到重點保護。保護投資者權利,讓投資者樹立信息,是培養和發展證券市場的重要環節和基本保障。
3、自律和他律相結合原則
監管是屬于來自外部的他律制度,但是為了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市場自律也是必不可少。自律是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基礎,國家監管和自我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原則,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保證。
4、“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我國金融證券市場不可以存在歧視,所有的證券參與者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公開原則要求證券市場具有充分的透明度,通過合理的信息披露機制來保證市場信息的公開化;公正原則要求證券管理機構對一切被監管的對象給予公正待遇。
(三)金融證券市場的具體監管目標
我國金融證券具體的市場監管目標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是為了保護證券投資者權益;第二就是保護參與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第三就是真正落實和維護我國證券市場公開公正公平的制度體系。我國金融證券市場的具體目標可以細化成幾個部分,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第一,金融債券市場的參與者需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相關部門需要防止證券市場的人為操縱以及金融欺詐等行為的出現,真正有效維持證券市場的正常運作;第二,積極發揮我們證證券市場的機制優勢,盡量消除證券市場的不足和弱勢。通過揚長避短有效的達到保護投資者利益以及監督證券中介機構依法經營的目標,真正落實保障合法的證券交易活動順利進行的目標;第三,就是根據我國宏觀的經濟管理的具體需要,運用多樣化的手段和方式,調控金融證券市場,引導投資者的具體投資方向,使之更加適應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現狀
(一)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歷程及現狀
證券在我國屬于舶來品,最早在我國出現的證券交易機構是由外商開班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隨著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的中國經濟改革大潮,我國資本市場重新得到萌芽和發展。1987年9月,隨著我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的成立,我國證券市場開始步入正規化。
在證券市場形成初期,國家采取了額度指標管理的股票發行審批制度,規定在指標限度內,由各省級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推薦企業,再由中國證監會審批企業發行股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上市公司數量、規模、股票發行籌資額和交易量等都進入一個較快發展的階段。我國以發展資本市場、改革開放為主要戰略思想,證券市場的發展突飛猛進,投資品種不斷增加,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紛紛嶄露頭角,進一步強化法律法規以提高證券市場的監管效率。創業板市場已于2009年10月底正式推出,目前,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和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市場交易機制正不斷完善。我國加入了世貿組織后,金融體系改革,加快資本市場的發展,是當前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的迫切要求,把證券產品推向國際資本市場,進一步打開境內資本市場,以適應國際證券市場發展的步伐。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證券監管體制尚不成熟,主要存在以下幾點缺陷。
1、各部門監管職責不夠明確清晰
目前我國證券監管體制存在著職責不夠明確清晰的問題。首先是與中央有掛部門職責分工不科學有關。從實際監管分工而言,財政部負責國債的發行和管理,人民銀行負責核定企業債券的利率,證監會腐惡對企業債券進行上市監管等。由此可見,這樣的監管布局分散了監管力量,加大了政策協調的困難性,在操作中也
容易造成監管真空和多頭監管。
2、監管權力與范圍配置不合理
合理的監管權限配置是保障監管機關順利履行監管職責、充分是此案監管功能的關鍵。而目前我國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方面,證券監管機關權限配置結構明顯不合理。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行為重處罰、輕補救,往往沒有做好實現預防工作,只注重在事后進行處理。雖然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事后處罰能夠體現監管的懲罰性與嚴厲性,起到威懾作用,但是不能補救違法違規行為對投資者甚至證券市場帶來的損害。
3、監管人員數量質量與監管模式存在不足
我國證券監管人員數量少,監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不足以應對證券市場的復雜性。證券監管力度充足的條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市場規模的大小以及監管人員的多少和監管素質。目前,我國證券市場雖然在經濟體中轉軌過程中得到足部發展,但是仍然殘留著大量落后的痕跡,如:重實體合法,輕程序公正;重審批,輕監管等。
4、三級監管制度不符合目前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
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實行三級監管制,即“證監會大區”、“政管辦”、“證券監管特派辦”三級監管。而實際執行卻只有“證監會大區監管辦”、“證券監管特派辦”這兩級監管。在我國廣大、浙江、福建等生氣甚至還存在著“證管辦”或“特派員辦事處”這兩個并列大區,人為造成市場分裂,嚴重削弱了監管部門對市場的敏感度,造成了監管空擋。
三、對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幾點建議
為提高我國證券市場自身的活力和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需求,改革、完善并健全證券監管制度已經成為我們亟待解決的難題。筆者通過對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了幾下幾點建議,以期促進我國證券業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證券業的自律監管,充分發揮自律監管功能
充分發揮證券組織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壯大,有助于處理好政府監管部門通證券市場兩者的關系。一方面,加強證券業的自律監管有利于減輕政府所負擔的監管任務,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強政府在監管方面的權威性。其次,證券業實現自律監管不僅能夠提高整個證券市場的道德水準,更有助于相應的證券自律組織通過腿子年剛一系列行業內部的道德標準來對內部成員的行為造成約束。
(二)健全證券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執法力度
伴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高速發展,當前通用的《證券法》已經逐漸暴露出一系列弊端,因此,為了更好地規范證券市場,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我國必須加快建立并健全證券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還要針對我國證券市場目前所存在的法律的空缺,來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全面加快針對證券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和發展,促進證券行業的全面振興。
(三)完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
要想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就必須從根本上建立起科學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與此同時,還必須對信息公開披露制度進行相應程度的強化和完善,全面加大針對相應信息進行披露監管的頻度以及深度,與此同時,證券監管部門還應當全面加大針對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需要重點針對金融證券市場上面那些有可能涉及到的信息披露的違規者以及相關證人進行詢問、暫停抑或者是取消市場當中違規者的上市資格等方面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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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貿市場;監管;問題;對策
1.城區農貿市場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手段不合理
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普遍存在著監管科技手段缺失、效能未充分發揮的現象。由于城區農貿市場的特殊性,臟、亂、差已成為城區農貿市場的代名詞。縱觀各地對農貿市場的經營和管理,均存在這一難題。造成這種尷尬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市場監管手段相對滯后。
1.2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效果不佳
準入門檻過低、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長效監管機制不完善都導致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效果不佳。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不健全。常用的監管手段局限于收費和集中治理整頓等,缺乏對城區農貿市場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的考量; 監管對象和監管領域未得到及時調整,缺乏與時俱進的監管精神; 各地多以經驗建設為主,缺乏系統的制度建設和配套措施建設。
2.城區農貿市場監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2.1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理念存在誤區
由于經營主體復雜多樣,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識、文明意識等普遍偏低,對食品安全問題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對監管部門的監管存在躲避和應付的心理,使得城區農貿市場監管人員的監管壓力大,存在畏難情緒。
2.2城區農貿市場監管財政投入相對不足
由于財政投入的相對不足,市場經營單位無能力投入,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不愿投入,導致農貿市場的發展與城市建設的發展不同步、不協調。農貿市場的建設滯后于城市建設,不利于城市整體發展。
3.強化政府對農貿市場監管的對策
農貿市場監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系統工程,具有長期性和持久性,需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攜手合作,共同努力對農貿市場進行長效管理。
3.1切實提高對農貿市場監管的認識
農貿市場是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社會各界包括政府部門都應切實提高對農貿市場監管的認識,進行合理定位,加強對所在地農貿市場的監管。
3.1.1強化農貿市場監管是滿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認識
城區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大部分是通過農貿市場,因此,農貿市場的經營設施、購物環境、商品價格、經營秩序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物心情和消費行為,要認識到強化市場監管是推進城市管理良好秩序的需要。城區農貿市場是城市的窗口,在某種程度上代表城市的形象,市場管理職能部門和市場經營單位加強對市場的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無疑將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形象,是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政府市場監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方式,市場監管是市場服務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農貿市場監管也是政府部門提高公共服務、解除公共受托責任的需要。
3.1.2積極探索并轉變城區農貿市場的監管思路
構建有特色的巡查模式,實現“上下聯動,以所為主”,最終達成依法巡查、以查促管、規范有序的監管目標。二是由全面監管轉為對特定主體、特定市場和特定商品的重點監管。重點監管城區農貿市場的開辦單位、進場經營商戶及經營商品,對無證無照經營進行嚴厲打壓,尤其要從嚴查處密切關系民生的假冒偽劣商品。三是要由單一部門監管轉向多部門綜合監管,由多層次、多部門、多職責的全面管理逐漸取代原有的工商單一管理模式。在工商部門內部,由多角度、多科室、多任務的綜合管理逐漸取代單一的城區農貿市場管理,由此形成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的綜合網絡體系。
3.2加大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建設力度
加強城區農貿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建設是強化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的重要內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有助于明確城區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市場主體地位,明晰城區農貿市場經營商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既是強化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的起點,也是解決當前城區農貿市場糾紛的重要根據。同時,應嚴格確定所有城區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市場主體資格,并將其納入市場主體范圍,保護其平等的市場主體權益。
3.3改變城區農貿市場的監管方式
農貿市場事關城區居民的日常生活質量與城市建設的健康發展,各級政府應該在以下幾方面加強監管。
3.3.1嚴格按照農貿市場網點布局的要求規劃市場
各級人民政府和規劃、商務、工商、國土、建設等主管部門要按照城市規劃的有關要求,在相應的市場服務半徑內進行農貿市場布點。人口密度較大的區域,服務半徑應控制在 700米以內,其他區域控制在 900米以內。市場布局確定之后,要嚴格按照布點要求建設市場,不得擅自變更。要將新城區和新小區列入農貿市場網點布局規劃,以方便居民生活。農貿市場按網點布局要求建設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城管、工商、商務等相關職能部門應依法規范 不在市場服務半徑內的馬路菜市場和非法開辦的農貿市場,對屬于重復建設、影響市容的非法市場和馬路市場一律取締,還路于車,還路于民。
3.3.2修訂完善農貿市場建設標準
農貿市場建設涉及方方面面,不僅要考慮市場主體的結構、層高、通風、采光、隔熱等,還要考慮市場內的門面、攤位、貨架、下水道、電線線路等布局,是一個系統工程。要用新設計理念和新型建筑材料建設農貿市場,其設計、建設標準應伴隨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確保農貿市場投入使用后,通道寬暢,通風良好,光線充足,市場整潔,文明衛生,視覺宜人。切實扭轉農貿市場污水橫流、秩序混亂的不良現象,給居民以良好的購物環境。
3.4健全城區農貿市場的長效監管機制
3.4.1嚴格制定市場監管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地實際,由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制定農貿市場的長效監管標準,將市場經營秩序、衛生環境、食品安全等監管標準細化量化,嚴格組織考核獎懲。由領導小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行風評議員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農貿市場進行檢查和考評,對市場管理力度大、標準高、效果好、群眾滿意度高的農貿市場,由同級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對陽奉陰違、敷衍了事、市場管理差、群眾滿意度低的農貿市場,應對其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3.4.2拓寬城區農貿市場監管領域
要以創建 “文明誠信市場”為旗幟,結合城區農貿市場形態的變化,深化城區農貿市場的監管,進一步拓寬城區農貿市場監管領域。不僅要加強對城區農貿市場運營主體的監管,更要加強對市場經營者的監管,把監管深入到市場經營的全過程。一方面,明確文明誠信城區農貿市場的標準和商戶準入條件,由此對進場經營商戶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在市場的“入口處”嚴格把關,從源頭上杜絕不良經營。另一方面,完善城區農貿市場經營監管機制,嚴格執行重要商品備案、索證索票、行為公示和先行賠付等制度,落實農貿市場經營過程中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并將其作為城區農貿市場監管的重要內容,明確城區農貿市場中市場經營者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科]
【參考文獻】
摘 要 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體制采用的是三級監管體制,這種監管體制在對期貨市場進行有效監管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法律問題。本文從法律問題出發,闡述法律上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 期貨 期貨市場 三級監管體制 二級監管體制
一、期貨市場監管概述
期貨是金融衍生品的其中一種,是從標的資產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期貨這個金融衍生品是按照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方式劃分出來的品種。在金融衍生品的類型當中,按照交易方式劃分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在概念上,一般認為期貨是雙方當事人書面約定在現在進行買賣,并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進行交易的標的物。
期貨市場是一個期貨合約雙方當事人發生期貨交易關系的總稱,是指由買賣貴金屬、農產品等期貨構成的場所。期貨市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期貨市場主要包括買賣期貨交易合約的期貨交易所、負責對期貨合同進行交割、對沖和結算的結算所或者結算公司、為期貨交易提供中介服務獲得盈利的經紀公司和在期貨交易中替對方交易的期貨交易員構成。狹義的期貨市場就是日常生活中為人們所熟知的期貨交易所。
期貨市場監管是期貨市場監管主管機關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法定的程序,通過制定制度和規則,實現監督和檢查,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行為,促進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我國期貨市場監管的主管機關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模式
期貨市場的監管不是由一個部門或者一個主管機關完成。對期貨市場監管時形成的監管機制就是一國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就目前世界范圍來看,從期貨市場監管體制的整體方面來說,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主要可以大致分為兩種模式,一是三級監管體制,一是二級監管體制。
所謂三級監管體制,即是指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期貨行業協會的自律和期貨交易所的自我管理三個部分構成。現在施行三級監管體制的國家以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最為典型。
所謂二級監管體制,即是指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是由政府監管機關的監管和期貨交易所的自我管理兩個部分構成。施行二級監管體制的國家或者地區以新加坡、我國香港地區等最為典型。
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督體制是三級監管體制,主要是由中國證監會的集中行政管理,中國期貨協會的行業自律管理和各期貨交易所的自我管理相結合構成的。
三、我國期貨市場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機制最終選擇了三級監管體制是有多方面的原因的,施行三級監管體制以來,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體制還存在著以下主要法律問題。
1.期貨法律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期貨市場的制度主要由《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等,輔助于其他證券法律制度構成了我國期貨市場法律制度的體系。隨著我國期貨市場的不斷創新,這些法律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期貨市場的監管需要。
2.中國證監會的微觀監管不合理
中國證監會作為我國期貨市場監管體制中政府監管期貨市場的監管主管機關,本應當從宏觀上對我國期貨市場進行監管。實踐中,證監會在宏觀調控我國期貨市場的同時,對于我國期貨市場的微觀監管也大有涉足,而且往往發生越權管理本由期貨行業協會和交易所管理的微觀事項。
3.期貨行業協會和交易所的自律監管缺乏獨立性
我國期貨行業協會的法律地位只是由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從這個現實來看,期貨行業協會的法律地位不是很高。在我國,期貨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權能在法律規定上比較全面,但是期貨交易所的實際行使權力十分有限。從整體上來說,相比于我國的證監會,我國期貨行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的獨立性不足。
四、完善我國期貨市場監管體制的對策
1.完善期貨市場的立法
我國到現在為止還未有一部期貨的法律,顯現著我國期貨立法體系的不完善。完善期貨市場的立法體系,形成一個以期貨法為主體的規制期貨市場的法律體系,規范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體制是大勢所趨。
2.構建合理的三級監管體制
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體制需要改變以往的以中國證監會為主導的局面,形成以中國證監會在宏觀上進行調控,期貨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的一線管理相結合的完善機制。三者之間各行其職,履行對期貨市場的監管體制。改變中國證監會對微觀市場的過度監管,讓權于期貨行業協會或者期貨交易所。
3.強化期貨行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的獨立性
期貨市場的監管需要監管主體行使職責,職責的行使需要有獨立的地位。任何受制于其中之一,不能自由行使職責的監管主體想要保持其獨立性是有待懷疑的。強化期貨行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的獨立性,首先要在法律上賦予這兩者在期貨市場監管中的法律地位。其次合理劃分這兩者與中國證監會的權力分配。最后建立這些監管主體行使有效監管的督促機制。
參考文獻:
[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現行證券期貨法規匯編(修訂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11.
關鍵詞:證券市場;自律監管;行政監管
證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著及其重要的推動作用。證券市場特有的籌集資金、資產重組、公司價值發現及風險提示等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國經濟健康、穩定運行的必要條件。由于證券市場運作機制復雜、資本虛擬性等原因,產生風險的可能性極大。實踐表明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可以提高運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風險,使證券市場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
一、公共利益論簡述
公共利益論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世界性經濟金融危機之后提出的。這種理論認為,監管的基本出發點就是要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而公眾利益涉及千家萬戶、各行各業,維護公眾利益只能由國家法律授權的機構來行使。市場難免存在缺陷,純粹的自由市場必然會導致自然壟斷與社會福利的損失,并且還存在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公平問題。在現實經濟中通常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市場失靈:自然壟斷。假設在社會理想的產出水平下,只有一個廠商從事生產,該產業的生產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時的市場就是自然壟斷市場。處于該行業中的每個公司都會在利益驅動下爭相兼并擴張,之后形成壟斷市場而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壟斷者通過限制產量、抬高價格,使商品價格超過邊際成本而獲取超額利潤,必然帶來導致市場效率的喪失。"外部效應。外部效應是指未被交易雙方包括在內的額外成本或額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務時,如果社會利益或成本與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間存在差異,那么自由競爭就無法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盡管私人之間可能通過協議來解決外部效應問題,但達成協議的交易費用往往過高,而市場監管卻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應。信息不對稱。在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信息分布往往不對稱,一般而言生產者比消費者擁有更多的信息。生產者從自身的利益出發,而不是按優質優價的原則來出售商品。這樣在相同的價格水平下,銷售質量更好的生產者被迫退出市場以逃避損失,而質量較差的生產者則乘機占領市場,出現“劣貨驅逐良貨”的現象。信息不對稱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費者能夠據此區分產品質量的高下,監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場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論認為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對其實施監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以前,證券市場監管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主管,體改委、國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機構及上海、深圳兩地地方政府參與管理的形式。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以后,證券監管由國務院證券委負責,中國證監會作為證券委的執行機構,承擔起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任務。國務院撤銷了證券委,同年確認中國證監會為證券監管的主管機關。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來,如《公司法》、《國庫券條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證券市場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證券法律法規均已頒布執行。作為根本大法的《證券法》的出臺,進一步確立了中國證券市場法律規范的框架。以滬深交易所設立為標志,中國證券市場短短十幾年走過了國外證券市場上百年的自然演進的發展過程,應當說政府的積極推進功不可沒,然而毋庸諱言,年輕的中國證券市場在快速成長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監管制度缺乏長遠規劃。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的規模,成績斐然。然而,由于市場發展迅猛,政府監管部門疲于應付大量繁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不經意忽略了對市場發展急待解決的根本的監管制度建設。為了盡快解決一些短期凸#顯的問題,往往采取急救辦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調控市場,雖然暫時緩和了事態,但是很可能為日后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隱患。監管存在滯后性和弱效性。盡管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加大了對欺詐與操縱的打擊力度,但行政監管往往是事后監管,監管存在顯著的滯后性和弱效性。
滯后性。從違規行為的發生到監管機構做出處罰,往往歷時彌久,監管行為存在明顯的滯后性。如“中科創業”、“億安科技”操縱股價行為在發生數年以后才被發現,而“瓊民源”事件的查處過程竟長達兩年。另一方面,監管力量相對有限,調查費用不菲,一些市場欺詐行為未被處理,成為漏網之魚,使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鋌而走險。(’弱效性。對違規行為處罰顯得過輕。如民源海南公司動用銀行貸款和透支操縱“瓊民源”股價非法獲利))萬元,查處后除了沒收非法所得以外,僅處以警告和罰款了事。實際上,對上市公司違規行為的處罰卻轉嫁到公司股東身上,并無過錯的中小股東往往受害最深。對應承擔直接責任的違規公司的高管人員處罰過輕,弱化了監管效果。"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目前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決定了中國證監會是證券市場的唯一監管機構,一方面提高了證券監管決策實施的權威性,但另一方面卻可能有損決策的科學性。我國的證券監管機構作為政府代表,除了承擔監管職責以外,還擔負著培育和完善證券市場的職能,而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焦點問題———金融體系的創新與改革———是一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這些背景決定了不同領域的金融法規政策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和制約性。比如,證監會的某項措施可能符合單一證券監管目標的最優化,但由于與其他金融管理機構處于分割狀態,其監管決策未必能達到國家整體金融及經濟發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在所難免。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海外成熟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投資者教育機制。對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法律法規等方面加強教育,尤其是加強市場風險教育,有利于投資者熟悉市場、認識市場運作的客觀規律,就像對適齡兒童進行系統的免疫接種一樣,打預防針對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大有好處。投資者訴訟機制。投資者可以通過集團訴訟等方式,對作出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訟,并且比較容易獲得相應的賠償。投資者賠償機制。國外的證券市場通常設有賠償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構建防范系統風險的緩沖機制,由市場風險引起的損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賠償。目前,我國的投資者教育機制剛剛起步,投資者訴訟機制和賠償機制還未真正建立并發揮作用。
三、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可以預見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監管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相適應的高效率的證券監管是保障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以下從監管法律制度建設、上市公司監管、獨立董事制度、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等四個方面提出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和建議:對證券市場監管法律制度建設問題,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確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進一步明確證券監管機構法律地位的條款和細則;加強立法建設,增強證券監管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備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和整體性;增強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強化法制內容的實效性;-’建立健全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實施機制,杜絕有法不依的現象,加大執法力度;適應證券網絡化和市場開放的發展趨勢,盡快制訂適宜的相關監管規章制度。!從規范和發展兩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在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同時,努力為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監管激勵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加強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能,建立健全派出機構監管績效考評機制。重點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增強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制度建設,切實搞好上市公司監管工作。"獨立董事制度。首先,確立獨立董事應有的社會地位,提高獨立董事參與上市公司最大決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獨立董事人才庫;其次,明確區分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不同職責,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強關于獨立董事的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的監督,完善獨立董事制度運行的外部環境。#建立一個主體多元化,結構多層次,相互協調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逐步改變目前僅由證監會單方面壟斷監管規則制訂的局面,縮小行政監管直接作用于市場的范圍。讓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等自律監管主體來填補行政監管收縮后留下的空白,強化自律監管對行政監管的制衡,多方面約束并盡可能減少政府機構執法中腐敗現象的發生。除了上述幾個方面的問題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對監管者的監督在我國幾乎還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動監管的法制化和市場化,建立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包括內部制衡機制和外部制衡機制,保障公眾及媒體的監督權力,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參考文獻:
曹鳳岐等,證券投資學(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鄭燕洪,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與市場紀律———國際金融監管新趨勢的模型解析特區經濟
證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著及其重要的推動作用。證券市場特有的籌集資金、資產重組、公司價值發現及風險提示等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國經濟健康、穩定運行的必要條件。由于證券市場運作機制復雜、資本虛擬性等原因,產生風險的可能性極大。實踐表明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可以提高運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風險,使證券市場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
一、公共利益論簡述
公共利益論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世界性經濟金融危機之后提出的。這種理論認為,監管的基本出發點就是要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而公眾利益涉及千家萬戶、各行各業,維護公眾利益只能由國家法律授權的機構來行使。市場難免存在缺陷,純粹的自由市場必然會導致自然壟斷與社會福利的損失,并且還存在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公平問題。在現實經濟中通常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市場失靈:自然壟斷。假設在社會理想的產出水平下,只有一個廠商從事生產,該產業的生產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時的市場就是自然壟斷市場。處于該行業中的每個公司都會在利益驅動下爭相兼并擴張,之后形成壟斷市場而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壟斷者通過限制產量、抬高價格,使商品價格超過邊際成本而獲取超額利潤,必然帶來導致市場效率的喪失。"外部效應。外部效應是指未被交易雙方包括在內的額外成本或額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務時,如果社會利益或成本與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間存在差異,那么自由競爭就無法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盡管私人之間可能通過協議來解決外部效應問題,但達成協議的交易費用往往過高,而市場監管卻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應。信息不對稱。在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信息分布往往不對稱,一般而言生產者比消費者擁有更多的信息。生產者從自身的利益出發,而不是按優質優價的原則來出售商品。這樣在相同的價格水平下,銷售質量更好的生產者被迫退出市場以逃避損失,而質量較差的生產者則乘機占領市場,出現“劣貨驅逐良貨”的現象。信息不對稱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費者能夠據此區分產品質量的高下,監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場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論認為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對其實施監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