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9 16: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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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使用及管理的審計監督,提高審計質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公路養路費(包括其他養路資金,下同)審計,是對其征收、使用及管理的合法性、合規性、
真實性和效益性的審計。
第三條公路養路費審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為依據,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按審計程序進行。
【章名】第二章審計程序
第四條審計工作計劃。各級交通部門應根據審計機關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審計工作計劃,結合實際,編
制本單位審計工作計劃,經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審計組。各級交通審計部門應根據本單位的審計工作計劃確定的審計項目,組成審計組,審計
組成員應適應審計任務的需要,并在組長領導下分工負責。
第六條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部門或審計組應根據審計項目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的內容包
括:審計的依據、方式、內容及重點,審計的步驟、方法、進度安排和人員分工等。
第七條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發送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的內容包括:審計的
依據、內容、時間、范圍和方式,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審計組長及審計組成員名單
等。
需要被審計單位自查的,還應明確自查的內容、時間及其他要求。
第八條實施審計。
(一)向被審計單位闡明審計的目的和要求、聽取匯報。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況。
(二)搜集被審計單位的有關管理制度和計劃、財會等文件資料。
(三)查閱有關制度、文件和資料,并按照分工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有關業務報表進行
審查、核對,對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進行清查、盤點。對審計事項,認真做好審計工作記錄,對查出的
問題應調查取證,審計工作記錄和取證材料應由被審計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簽字確認。
(四)對審計工作記錄和取證材料進行分類整理,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根據有關規定,對審計事項進行
初步評價,對查出的問題提出定性及處理的意見,為撰寫審計報告提供依據和參考。
第九條審計報告。審計終結,審計組應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一)審計的依據、內容、范圍和時間;
(二)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三)審計事項的有關事實;
(四)處理意見及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的依據;
(五)評價和建議等。
審計組應將審計報告送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在限期內提書面意見;被審計單位的書
面意見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送派出審計組的單位領導審批。
第十條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派出審計組的單位對審計報告進行研究,審定審計報告,并對審計事
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審計意見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審計的內容、范圍和時間;
2、審計認定的事實;
3、對審計事項的評價及依據;
4、改進建議。
對被審單位違反財經法規和公路養路費政策規定,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在規定的職權范圍內,
還應作出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審計決定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依據審計意見書所列被審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養路費征收、使用管理行為的事實;
2、作出的審計決定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3、審計決定執行的期限。
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審計決定。
第十一條審計工作報告。派出審計組的單位,應根據行業管理的需要,綜合審計情況,寫出審計工作
報告,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對審計事項進行后續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第十三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向出具審計意見書和作出審計決定的單
位負責人提出,該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審計檔案管理。每項審計事項終結后,應按審計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對審計資料進行檔案管
理。
【章名】第三章養路費征收審計
第十五條費源管理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征費單位的車輛臺帳是否建立、健全,登記是否及時、完整、準確。
(二)征費臺帳登記的車輛噸位或運輸收入、計征標準是否真實、合規,有無錯征、漏征情況。
(三)減免征車輛的審批手續是否健全、完備。
(四)異動車輛登記是否及時,管理是否健全,有無有戶無車或有車無戶的情況。
(五)車輛臺帳登記的車輛噸位、征收金額與業務報表、會計報表反映的數額是否一致,臺帳、報表資
料是否真實、準確。
第十六條征收計劃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征費單位是否按規定程序編制征收計劃,征收計劃的批準是否符合規定。
(二)征收計劃的完成情況,分析、查明超收、欠收的原因。
第十七條征收政策、規定執行情況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有無越權減、免征養路費的情況;
(二)有無亂收費、亂罰款現象;
(三)征費單位與納費單位(或個人)簽定的包繳合同(協議)是否合法、合規,履約情況如何。
第十八條征收票證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征收票證是否按規定統一印制,有無擅自印制的情況。
(二)征收票證是否由專人保管,管理票證、使用票證與收款是否實行職位分離,保管、領發制度是否
健全,手續是否完備。
(三)征收票證是否按順序連號使用,有無跳號使用現象,填寫內容是否準確、完整。
(四)征收票證核銷是否及時,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核銷票據的征收金額與帳面征收金額、養路費收入
月報表征收額三者是否相符,是否建立健全了稽核制度。
(五)征收票證是否按時盤點,票證帳實、帳卡、帳表是否相符。
(六)征收養路費有無使用假票、偽票、廢票、其他票據等不合規票據的現象。
第十九條收入結算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征收收入是否專戶存儲。
(二)征收收入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少報、瞞報現象。
(三)有無挪用、截留、坐支、轉移養路費收入。
(四)納費單位(或個人)是否拖欠養路費收入,催收措施及回收情況如何。
第二十條征收帳表、憑證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征費單位是否建立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憑證填寫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二)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恰當,記帳、結帳是否合規,帳、表、證是否相符。
(三)總帳與明細帳是否平行登記,并按月核對相符;養路費收入專戶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是否核
對相符;未達帳款是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未達原因是否查明。
(四)征收業務統計報表與會計報表的相關數據是否一致。
【章名】第四章養路費使用審計
第二十一條支出計劃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支出計劃編制內容是否完整,所列支出項目是否符合養路費支出范圍規定。
(二)支出計劃的結構比例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支出計劃是否按規定審批。
第二十二條養護工程支出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養護工程支出項目是否列入支出計劃,有無超計劃或計劃外支出項目。
(二)成本項目是否符合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有無虛列、擠占成本現象。
(三)公路小修保養、大中修、搶修、改建等各項工程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正確,核算對象是否準確,
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和施工管理費等是否真實、合規。
(四)新建公路補助、道班房建設、縣鄉公路補貼、渡口支出、綠化支出等是否專款專用,核算內容是
否真實、合規。
(五)機械設備購置計劃是否按規定程序報批,所購機械設備是否及時登記入帳,是否納入財產管理。
第二十三條養護事業費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廠場建設費、職工宿舍建設費、生產房屋建設費、教育培訓費、行政管理費等各項載支是否真實
、合規,按計劃使用,有無擠占養護工程支出現象。
(二)房屋及建筑物等工程竣工后,是否及時移交生產或行政部門納入資產管理,核算是否正確。
第二十四條養路其他費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養路其他費的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合規,有無擠占養護工程支出現象。
(二)勞動保險費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附屬生產單位的盈虧是否真實,核算方法是否正確,是否如數調整當年養路支出。
(四)其他凈損失的核算是否正確。公路養護單位及其所屬施工單位所發生的承包工程盈虧、銷售盈虧
、路產路賠收入、租金收入、銀行利息收入等是否如實入帳,有無瞞報、截留、轉移等現象。
(五)支付給非固定職工的福利、獎勵、醫藥、撫恤等費用是否真實,有無虛報冒領現象。
第二十五條養護會計決算審計,主要內容有:
(一)報表的種類和核算是否完整,數據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正確,勾稽關系是否準確,報送是否及時,
批復手續是否完備。
(二)養路結余資金的來源是否合規、真實,使用是否正確,有無挪用、占用、外借現象。
(三)各項專用基金的來源是否下當,使用是否合規。
(四)債權債務是否真實、正當,是否及時清理,有無不符合養路費使用范圍的債務,有無呆、死帳。
(五)未完工程是否真實、準確。
一、突出重點,各項業務工作縱深推進
(一)認真貫徹落實嚴格土地管理和宏觀調控各項政策,轉變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
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我局進一步強化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責任和意識,完善保護標志,嚴格按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安排使用土地資源,在建設用地審查報批中,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把好審批“源頭”關,未發現違反法律規定占用基本農田進行非農建設行為;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加強基本農田建設,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對襄渝二線、化工產業區重點建設經批準占用的基本農田進行了及時補充劃定,保證了全縣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278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在740*公頃。
加強規劃工作。一是加快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將20*年為基期的基礎數據更新到了20*年,收集、完善了制作大綱圖件所需資料,完成了《*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大綱》初稿;二是加強規劃編制。編制了“*州市天然氣能源化工產業區集中發展區”6平方公里規劃調整方案、《*縣基本農田空間布局調整方案》及《*縣農村建設用地建設與城鎮建設用地增減相掛鉤試點項目實施規劃》;三是對西外550KV、麻柳220KV、堰壩110KV、木子500KV以及配套輸電線路、襄渝二線等國家、省重點建設項目、*縣給排水公司污水提泵站、環城公路等基礎建設及化工產業區的巴蜀電力4X35MV天然氣發電站、*州玖源大化肥等項目進行了規劃調整;四是為西外550KV以及配套輸電線路、巴蜀電力4X35MV天然氣發電站等8個建設項目提出了初審意見,對香港玫源、天合、二甲醚項目拆遷安置房、*州市僑興房產開發公司“閥門廠段安置房”等4個建設項目進行了預審。
節約集約用地,保障經濟發展。上半年,重點做好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強化土地收購儲備力度,積極盤活存量土地資產。首先,在土地實物儲備方面實現了零的突破。成功收回了*州水電校位于葉家灣社區65135平方米(折合97.70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次是利用存量土地,為我縣首宗工業用地實施招拍掛打下堅實基礎。完成了*縣南外鎮楊柳片區面積為44709.9平方米(折合67.065畝)的工業用地項目的調查摸底工作,并結合其他省市的先進經驗形成了以掛牌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供地方案,已上報縣政府,待批準后實施;再次是積極盤活城市土地資源,在舊城改造上下功夫。完成了三里坪片區(*土儲20*-*號地塊)5*43.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的前期調查工作,并對收回土地使用權及實施供地提出了建議。完成了*州市水利局、四川新*集團有限公司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前期調查工作,待市政府作出批示后,將在短期內實施收回;同時,積極開展危房改建工程的前期調查工作。對*縣南外鎮店子梁社區三小區曹家大院、新橋村二組楊家大院、蔣家大院、石家灣危房改建工程等十二個危改項目工程作了前期調查摸底工作。
二是強化用地管理。首先是嚴格農房審批。重點核查了各所執行“零收費”政策情況,做到在20*年農房農用地轉用節余指標內審批,現已審批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手續1*份0.8900公頃;其次是為化工產業區、襄渝二線等重點工程提供用地服務。完善香港玖源、快速通道等項目的臨時用地手續,完成了編織袋廠、污水處理廠、三里坪水廠、龍崗6井、亭001-1井、麻柳110KV輸變電工程等項目的用地會審,簽定了征地協議;再次是征地報批工作成效顯著。已上報20*年第一批城市、襄渝二線、齊魯石化*州化肥項目共3個批次(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資料。積極與省政府、省廳及市局積極銜接,上半年已批轉回20*年第一批城市、20*年第一批鄉鎮、2006年第一批鄉鎮、匯鑫能源、金石公路、氣礦、亭子至三里坪110KV并網工程、楊盤線、*州移動共9個批次(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
三是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快速有效。認真抓好工業園區重點引資的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工作。齊魯大化肥、匯鑫能源項目的安置房主體工程現已完工;正在進行環城公路A3段統征前期的丈量、登記、匯總工作;化工園區樞紐金龍大道第一期用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已基本結束;*鋼二甲醚及齊河路項目拆遷安置工作正在加緊進行;香港玫源*鋼二甲醚、天和水廠安置工程建設已進入招標階段;完成了西外220KV輸變電工程征地拆遷。同時,其它項目的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工作也取得實效。II號南北干道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已基本結束,現安置戶手續已送交財政局評審;襄渝二線及*鋼支線征地拆遷補償已完成90%;完成了*州電業局110KV亭小線II回線36線36個基塔的補償工作;完成了市煙草公司用地(七里溝)征地范圍內的房屋丈量和征地補償工作;完成了部分鄉鎮及其它零星用地補償工作;正在積極解決*鋼渣場的遺留問題。
深入推進市場化配置資源。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商品住宅用地拍賣出讓制度,充分發揮交易中心作用,大力規范交易市場,充分掌握市場動態。優化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應結構,抓好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健全城鎮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及利用情況信息制度。上半年共經營城市土地70宗,面積21.01公頃,完成合同總價款6551.38萬元,實現收益4341.14萬元。其中以拍賣方式供地7宗,面積13.*公頃,成交價款總額5688萬元;以劃撥方式供地4宗,土地面積2.23公頃。
從嚴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半年來,我局共開展動態巡查180余起,重點打擊城郊結合部違法用地行為,共查處土地違法案件85起(制止在萌芽狀態57起,下*處罰決定書7件,剩余21件正在調查中)。其中城郊結合部違法用地49起,制止49起,查封20起,違法建筑1500余平方米,與去年同期違法用地發生率下降了10個百分點。
(二)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和地質災害防治
鞏固整頓規范礦業秩序成果,嚴防反彈。上半年,共發現越界超層違法采礦12起,及時制止12起,責令限期糾正3起,發出協查函3件,下*處罰決定書2件,立案4件,正在調查處理9件。對越界采礦的東灣煤礦、瘌子河溝煤礦、亭子勝利煤礦和福善爐堆子煤礦實施了封閉。我縣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第一階段工作已經省、市政府驗收合格。同時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全縣共設置煤資源采礦權57宗。
礦政管理工作全面到位。現已年檢各類礦山企業132家(其中煤礦71家,地面企業61家),年檢率*89.8%,抽查各類礦山企業39家,抽查率*29.5%;利用此次年檢,共收取礦權使用費9.96萬元,完成礦產資源補償費91.6174萬元。上半年,采礦權出讓工作也取得成效。共新設采礦權17宗,收取采礦權價款136.4萬元(其中拍賣11宗,成交價127.2萬元,掛牌6宗,成交價9.2萬元),延續(變更)6宗,收取價款53.4684萬元。目前,有15宗擬設置采礦權正報縣政府待批,有10宗擬設置采礦權正在做有償出讓前期工作。
進一步加強地質環境保護,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一是編制并落實地災防治預案。通過調查,全縣共有地災隱患點372處(特大型1處、大型2處、中型16處、小型353處),主要為崩塌、滑坡、地裂、地裂塌陷等,直接威脅7個場鎮,21家礦山企業、鐵路、公路及當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調查情況,在3月底前我局代縣政府編制完成了《*縣20*年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和《*縣20*年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對每個地災隱患點提出了相應的預防措施和建議;同時,還明確了對災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理程序。全縣64個鄉鎮均編制了《地質災害防御預案》。為落實兩個預案,我局代縣政府起草了《*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并層層簽定了責任書,將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二是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和隱患排查。共排查地災隱患點25處,編制和完善防災預案372份,發放地災防治工作明白卡744份,發放地災防治避險明白卡1635份;三是迅速開展地災應急調查和排危除險。發現地災情況,及時派員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參與排危除險。共編寫應急調查報告17份,為當地防災、救災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決策依據,共組織轉移災民500余人,避免經濟損失500余萬元;四是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保證政令信息暢通,應急分隊24小時待命;五是組織開展危險性評估,減少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上半年,共完成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備案11份;六是嚴格對礦山企業在開采過程中保護或破壞礦山地質環境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限期整改;七是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災意識。通過群眾報災---專家識災、認災---社會防災,形成人人參與防災工作的新局面;八是加大人為引發地災調處力度,共調處人為地災糾紛3起。
(三)扎實推進惠民行動,努力推進和諧*縣建設
大力推進“金土地工程”等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金土地工程”是省政府十大民心工程之一。今年由我局實施的“金土地工程”--石梯磴子河土地整理項目,現正在按規定程序進行招投標,該項目總投資1713萬元,實施后可新增耕地2468.06畝。此外,還完成了金埡等三個土地復墾項目施工設計預算編制及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完善了麻柳驗收資料,正接受市審計局竣工驗收審計;完成了陳家跑馬坪開發項目整改工作,目前正完善驗收資料;完成了米城尖山等5個開發項目施工設計;完成了20*年舊宅基地資料上報工作;完善了石梯愉活寨自行投資占補平衡項目資料。
精心組織實施紅層找水打井工程。嚴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確定4家紅層找水施工隊伍,從5月11日起開始對15個鄉鎮、113個行政村實施打井工程,截止目前共打井1235口(合格井1195口,干井40口,報廢井22口),解決了1195戶5975人的人畜飲水困難,完成了今年4500口任務的27%。
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一是堅持用地單位滿意、被征地群眾滿意和社會滿意的原則,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征地補償和拆遷安置工作程序,嚴格實行“兩公告一登記”,認真組織聽證會,聽取被征地單位和群眾意見,堅持“先補償安置,后實施拆遷”的原則,保證被拆遷人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條件,同時積極拓寬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最大限度保障被征地拆遷農民權益;二是進一步強化及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工作。嚴格實行工作過錯追究制及局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半年來共收到來信20件,已辦結13件;來訪25人次,已全部辦結;受理人大議案10件,政協提案7件,正在辦理之中;辦理市、縣長熱線83件;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年”活動,化解各種矛盾十余起,其中解決了渡市一打了8年官司的土地權屬糾紛案,為社會的穩定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四)全面加強基礎工作,不斷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
上半年,我局利用“三月科技宣傳月”、“4.22”地球日、“五月科技活動周”、“四下鄉”等重要活動進行了廣泛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共出動宣傳車*十臺次,人員一百五十余人次,印發宣傳資料五千余份十萬余頁,*到了預期的宣傳效果。同時進一步組織搞好縣電視臺的“國土資源周刊”節目,擴大了國土資源的宣傳深度和廣度。
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半年未發生一例行政訴訟案件。
地籍地政管理及測繪工作也取得成效。共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2861本、集體土地使用權證382本、他項權利證125本。完成測繪項目55項,其中地籍測繪、征地測繪12項,土地權屬界線測量35項、放線8項。
此外,我局安全、財政、檔案、信息、統計、機關黨建、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精神文明以及工會、共青團、老協、統戰、婦聯等工作也得到了加強。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儲備不足;二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缺乏經費;三是采礦權招拍掛前期工作經費和有償出讓成本費用亟待解決;四是目前執行的基準地價偏低,與實際市場價格存在較大懸殊。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紅層找水打井工程監管力度,按質按時完成*年打井任務;
(二)全力以赴抓好“金土地工程”實施工作;
(三)嚴格推行掛牌拍賣出讓,繼續做好供地工作。將拍賣、掛牌出讓供地面積控制在300畝左右。擬供地塊如下:DX2006-01號地塊(文體中心),DX2006-06、*號地塊(七里溝),DX2006-08、016號地塊(三里坪),DX2006-13、14、15號地塊(河市),DX20*-01號地塊(麻柳),DX20*-08號地塊(翠屏山);
(四)探討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經驗方法;
(五)加大與財政部門的協調力度,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土地儲備資金自我循環體系;
(六)積極探索儲備土地的開發整理工作,將條件成熟地塊以“凈地”方式推向市場;
(七)繼續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切實做好失地無業農民工作;
(八)加大對全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動態巡查力度,堅決打擊各類違法行為;
(九)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確保全縣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
(十)認真做好礦山布局調整和資源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