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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金融危機,就業問題,農民工,全球化
起源于美國的國際金融危機已爆發兩周年,國內外各種有關研究和反思這場危機的著作和文章鋪天蓋地般不斷涌現。從中國的角度考察,這場金融危機正在深刻影響著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一方面,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初,我國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出口下降曾帶來農民工大規模失業返鄉的問題;另一方面,當前我國沿海地區某些出口行業的產業結構偏低和工資待遇偏低又使得很多企業出現了“民工荒”和“招工難”的問題。
國內關于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的研究和討論非常多,由于觀察問題的角度各不相同,最后得出的研究結論也千差萬別。當今的世界已經是一個全球化的共同體,從國際經濟政治大背景演變的角度來研究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問題的影響并找出應對之策,應成為今后我們重點關注和思考的問題。
一、農民工返鄉和“民工荒”現象都是“開倒車”
20世紀的幾次全球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都是西方國家金融政策的失誤和金融市場管制的失靈,而發達國家總是試圖把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轉移給發展中國家。對中國而言,這次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直接后果就是歐美國家消費中國產品的能力銳減,直接影響到我國的外貿出口。金融危機發生后,南方許多出口加工型企業大量減少員工雇傭數量。據農業部的統計測算,全國離開本鄉鎮外出就業的農民工總量約為1.3億人,2008年,其中約有15.3%的農民工失去了工作或者沒有找到工作,人數達2000萬人力資源管理論文,致使大批來自中西部省份的農民工不得不從沿海地區返鄉。這種農民工返鄉的“倒流”現象是極不正常的,將大大減緩我國正在迅速推進的工業化進程,大大減緩我國的城市化速度。而且我們知道,我國政府出臺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勵農村地區開展大規模機械化農業,使留在農村的農民能夠迅速富裕起來,實現中國農村的現代化。農民工返鄉的新情況,導致我國農村地區剩余勞動力的數量重新擴大,使未來的農業規模經營變得很困難。這種現象非常不利于我國正在進行的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農業的發展,將給我國農村的現代化進程帶來巨大的阻力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有效的處理方式,這種“開倒車”的形勢在短期內將得不到扭轉,將給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
2009年下半年開始我國出口形勢出現復蘇增長的較好局面,然而又出現了新的“民工荒”問題,東南沿海很多出口加工型企業的勞動力嚴重不足。以用工大省浙江省為例,浙江省人力資源市場2009年7月的供求報告顯示,企業需求總人數為60.3萬人,求職總人數為35.4 萬人,用工缺口達25萬人!用工需求無法滿足使出口企業不得不放棄大量海外訂單,企業生產設備大量閑置。“民工荒”問題的根源在于我國沿海地區原來的很多出口企業生產的產品附加價值很低,產業結構升級的速度非常慢,以致工人的工資水平普遍偏低,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吸引力越來越小。隨著西方發達國家對我國低附加值產品需求的減少,加上未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民工荒”問題可能會愈演愈烈,并將對我國的出口貿易產生更大的負面影響。從宏觀經濟層面考察,我國現階段在農村人口比例依然較高的背景下就過早出現了“民工荒”問題,實際上減緩了我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速度,也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開倒車”,應引起國家決策部門的高度重視。
二、資本和勞動力要結合起來“走出去”
當前,隨著我國企業資金實力的逐步增強,“走出去”投資的企業越來越多,對外投資的總量和投資的產業也越來越多。但是,由于企業本身屬于贏利性組織,其投資決策的目標主要還是在國際市場上追逐更高的利潤率,因而有可能忽略國內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最終的情況可能是大規模的海外投資將打造更多的中國跨國企業財團,使更多的中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企業行列人力資源管理論文,同時卻又導致大量的工作機會流失到海外,而我國國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依然居高不下。
資本和勞動力在經濟學上被認為是必不可少的兩大生產要素。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過程中同時出現了資本過剩和農村勞動力過剩的現象。一方面,國內的過剩資本找不到合適的投資機會,大量涌入資本市場和房地產市場,有可能造成股市泡沫和樓市泡沫,為我國未來的經濟發展帶來較大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國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總數依然較高,“民工荒”現象反映出的不是我國就業機會過多,而是能夠提供給農村剩余勞動力預期工資水平的就業機會嚴重不足,并且使得我國農民收入水平總體上還比較低。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現在的國際投資戰略,也應該緊密結合當前的國內就業問題,尤其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必須以對外投資為依托,在國內就業市場的基礎上去開辟一個更為廣闊的國際就業市場,把握國際國內兩個就業市場,為農民工出國就業、創業提供服務,將國內的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引向國際就業市場。
三、在“全球化”視野下解決國內就業問題的若干政策建議
從國際金融危機之后我國采取的若干應對措施來看,主要側重于保就業、保增長、保穩定,如果從國內層面分析,這些措施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效果,我國的出口行業也出現了企穩回升的勢頭,中國經濟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長態勢。但我們有必要打開視野,從全球化的角度來進一步研究探討我國企業的“走出去”戰略和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全球就業問題,讓資本和勞動力結合起來“走出去”變得切實可行。在具體操作層面上,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通過海外直接投資,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走出去”創造機會
當前,我國的主權財富基金和外匯儲備資金主要都是通過國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主權財富基金操作的一個著名的例子就是中司對美國黑石基金的投資,但投資的效果并沒有我們設想的明顯,投資的風險卻又大大超過我們的想象;我國龐大的政府外匯儲備主要投資美國國債,雖然能避免較高的投資風險,但這種投資的收益率又比較低。在西方國家資本市場遭受金融危機重創的背景下,我們應該更加注重對發展中國家的農業、輕工業、礦產資源開采、服務業等方面的直接投資,這種海外直接投資不僅能夠開辟外匯儲備對外投資的新渠道,更重要的是能夠將我國國內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引向國際就業市場。
在以上的海外直接投資中人力資源管理論文,必將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很大的國際壓力。堅持商業化、市場化運作,將有利于降低我國海外投資面臨的種種國際政治阻力。例如,我國很多省份都有一整套完整的農墾系統,都是由政府部門具體管理,可以考慮將這些機構逐步改制為大型的農業公司或農業投資公司,通過股份制改造來優化資本結構并同時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然后重點考慮對海外地區進行農業投資,與非洲、拉美等發展中國家開展農業技術合作,承租大片的可耕種土地,再招聘國內的農民工去發展規模農業,進而帶動我國農民工出國打工、種地、定居、創業。這種投資以市場化為導向,以股東財富最大化為目標,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可以很好地解決深層次的經濟體制問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國際政治阻力,順利實現對外直接投資,幫助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實現海外就業。而且,這種對農業技術項目的投資,有利于吸引廣大農民工在海外長期扎根工作,可避免以往海外工程建設項目勞務輸出中普遍存在的用工短期化、不穩定、臨時性等問題。
(二)提供全方位服務支持,鼓勵國內企業與勞動力結合起來“走出去”
從發達國家的國際投資發展路徑來看,來自大型企業的國際投資是主體。目前我們要鼓勵我國企業走出去,同時對于大型國有控股企業而言,其資本結構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必然要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尤其是在解決我國國內就業問題方面。因而,在指導思想上,我國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控股企業對外投資戰略的目標定位之一應是為國內失去就業機會的農民工開辟一條全球性的就業道路,將資本與勞動力結合起來“走出去”進行海外投資。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都有強烈的海外投資意愿,但在海外投資實施方面又存在種種顧慮,包括不熟悉海外的經濟法律制度、缺乏國際投資經驗、擔心海外投資中遭遇政治障礙等等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在法律法規制度、金融資本支持、外交外事服務、信息系統管理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和支持。我國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控股企業的對外投資應以企業為獨立主體,以市場化運營為基本手段,以各級政府部門的支持為背景,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帶動我國的商品、資本、勞動力等同步走向世界人力資源管理論文,這其中,勞動力這一生產要素的全球化尤其要關注考慮,為國內出現的農民工返鄉問題提供一條新的解決方式。
(三)提供培訓、外交協調、護照辦理等系列服務,切實幫助農民工“走出去”
由于經濟水平和教育水平的局限,國內農村剩余勞動力對國際經濟政治知識缺乏了解,在出國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面臨許多現實困難。國內各級政府部門應積極做好信息支持、技術、語言培訓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為中國勞動力進入世界就業市場提供全方位服務,同時要在海外使館設立專門的部門,協助解決我國農民工在海外遇到的種種困難,幫助中國農村的剩余勞動力能“出得去”,出去后能“站得穩”,并盡快在海外取得較高的預期經濟收入。
由于中國現在具有比較充沛的外匯儲備、數量龐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日益增強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中國人走向世界的夢想正在逐步變為現實,但這一趨勢是歐美等發達國家不愿意看到的。現在西方國家在宣傳“人權高于主權”等意識形態的同時,又同時利用簽證護照等國家行為限制中國人走向世界,這些都客觀上限制了我國農民工順利走向國際勞務市場。為此,國內外交部門應盡量協調解決農民工去非洲、拉美等國家的簽證問題,爭取更多的非洲、拉美國家給予中國“免簽證”政策或“落地簽”政策,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也應盡量配合簡化農民工的護照辦理手續和其他出國手續。
(四)提供貸款資金支持與保險保障服務,切實支持農民工“走出去”
目前一個農民工要出國就業,辦理包括體檢、培訓、簽證、機票等各項手續的費用,至少要花費1-2萬元,高的甚至可達3-5萬,這筆錢對許多農村勞務工人來說,無疑是非常沉重的經濟負擔。我們建議,為鼓勵更多的農民工“走出去”,自籌資金不足的出國打工農民工,可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由政府財政予以全額貼息,將小額信貸作為出國務工的啟動資金,鼓勵返鄉農民工借助貸款方式“走出去”。在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這項鼓勵政策具有非同尋常的重要意義。同時在鼓勵更多的農民工“走出去”的同時,還必須向農民工提供必要的保險保障,結合海外勞務輸出現狀,開發在海外推廣適用的保險產品,為外出農民工提供包括意外險、醫療險等在內的綜合保險服務。保險服務的提供人力資源管理論文,建議采取“政府資助引導、商業保險運作”的方式,由政府對出國務工農民購買保險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讓農民工以更少的保費支出獲得更高程度的保障,引導農民工積極購買保險,為農民工“走出去”提供有效的“保駕護航”;同時還應鼓勵出國務工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對于出國務工期間按時繳納養老保險金的農民工,返鄉后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外出務工者的后顧之憂。
既然西方國家把金融危機的影響帶到了中國,那我們也應該在全球視野下考察中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為減緩我國國內因為農民工返鄉問題帶來的壓力,確保我國國內的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村現代化的進程不被中斷,解決我國人口多資源少的矛盾,我們必須統籌安排,從戰略角度和中華民族長遠發展的高度考察國內剩余勞動力走向國際就業市場的問題,扎扎實實做好“走出去”戰略的引導工作,將國際投資戰略與“走出去”戰略結合,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走向國際市場服務,確保在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同時,中國農村剩余勞動力也要“走出去”,在“全球化”視野下解決國內就業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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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的確立和各項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備,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法律的事務越來越多,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也日顯重要。因此,一些有遠見的企業和企業家對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也格外重視。他們不僅聘請專業律師擔任企業的法律顧問,甚至還成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聘用專業法律人員處理企業的法律事務,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法律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系
企業經營、管理等活動與國家法律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主要體現在:
一、依法治國已經作為國家的基本方針寫進了《憲法》。在現代法制社會,國家對社會的管理主要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來實現。企業作為國家經濟活動的基本主體,必然也在國家法律法規調整的范圍之列,受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市場經濟是建立在各經濟主體相互平等的基礎上的。各平等經濟主體之間相互關系的調整,主要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所以說所謂市場經濟也即法制經濟。參與市場經濟的企業,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之間因違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也往往會由于不懂法而錯失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機會。而知法守法的企業,則完全可以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之免受任何不法侵害。
三、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從宏觀上看,也可以理解為即各種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解決糾紛的過程。企業的經營目標,主要依賴各個經濟合同的正常、實際履行來實現。而各個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和糾紛的處理,均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四、企業依法簽訂的經濟合同,是確立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也是企業實現其經濟目的、解決經濟糾紛的重要依據,所以,經濟合同也可以理解為是國家法律法規在該企業的具體延伸。簽訂經濟合同,對企業來說如同立法一樣重要。所以,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或專業的法律工作者的參與,經濟合同簽訂不好,企業的經濟目的也往往難以順利實現。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特點
企業作為國家法律調整的對象,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必然有著不同于國家司法機關的自身的特點:
一、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企業領導重大決策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包括企業的設立,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企業的改制、上市,企業重大問題、突發問題的處理等。主要涉及企業法、投資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內容。
2、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如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勞動人事的管理,經濟合同的管理,金融稅收的處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關的法律問題。
3、解決各種經濟、民事糾紛過程中的法律事務。除經濟、民事糾紛涉及的有關經濟、民事法律問題外,還有關于仲裁、訴訟、執行等程序性法律問題。
二、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不享有任何的執法的權力,而是著重與知法守法,防止發生法律沖突,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主要以預防為主,以避免發生法律糾紛為目標,其次才是依法解決、處理已發生的法律糾紛。
四、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涉及面廣,涉及的部門、人員較多,涉及的工作內容復雜,企業法律事務往往處于配角地位,帶有服務性質,所以要求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除必須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識外,還必須有高度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協作精神、奉獻精神。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主要三項:
一、預防功能
通過為企業領導進行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參與、協助企業領導和員工的有關工作,起草、審查企業的經濟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解答企業職工的法律咨詢等,使企業依法進行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防止出現違法行為和各種法律漏洞,預防企業發生法律糾紛,避免企業經濟損失。
二、挽救功能
在企業發生法律糾紛或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企業進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或挽回企業的經濟損失。
三、宣傳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