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的內容涵蓋了漢語教學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漢語本體研究、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研究、漢語學習與認知研究、與漢語教學相關的中國文化研究、文化對比與跨文化交際研究,以及漢語教育史研究。此外,雜志還包含了書評、譯介與學術動態(tài)等欄目,旨在反映漢語教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學術動態(tài)。
《漢語教學學刊》以其嚴謹的學術態(tài)度、高質量的論文和廣泛的讀者群體,在漢語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影響力。雜志被中國知網、萬方數據等國內知名數據庫收錄,并被廣大讀者和學者廣泛引用和參考。雜志還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與世界各地的漢語教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保持密切聯系,共同推動漢語教學研究的國際化進程。
面向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的漢語本體研究;(2)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研究;(3)漢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習與認知研究;(4)跟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相關的中國文化、文化對比與跨文化交際以及漢語教育史研究;(5)跟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相關的書評、譯介與學術動態(tài)。
①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②來稿請附200字以內的文章摘要,摘要應客觀地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不需評論、解釋,關鍵詞不超過5個詞。
③本刊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論證充分、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④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guī)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⑤來稿請詳細注明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單位、科室、郵編、地址、聯系方式(電話或郵件)。
⑥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⑦來稿應為作者創(chuàng)作,并為首發(fā)稿。文稿必須主題突出、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邏輯嚴密、語言精煉、圖表清晰。
⑧計量單位執(zhí)行GB3100/3101/3102-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所有部分)量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并以單位符號表示。
⑨來稿請確保引用資料文獻的準確性,在投稿前進行原文核對,確保文章的客觀性和嚴謹性。
⑩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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