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0 14:39:4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人工智能的法律規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人工智能本質上是一種建立在大數據基礎上的自我學習、判斷和決策的算法,其在類案類判、智慧檢務建設等司法系統的“技術革命”中起著重要作用。美國還將算法模型應用到量刑、保釋、假釋等決策中,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例如,康斯威星州State v. Loomis案件中,被告認為州法院使用Compas算法模型量刑違反了正當程序原則,其決策的準確性、透明性都有待檢討,遂向州最高法院上訴。在科技革命撲面而來的當下,人工智能技術在法律檢索、風險評估等法治進程中的應用需要認真對待。
一、美麗的誤解:算法默認是公平的
建立在算法模型基礎上的人工智能給社會生活帶來巨大便利,如網絡約車、區塊鏈、互聯網金融等帶來了社會進步,但其潛在的弊端不容忽視。2016年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的分析報告指出,目前針對犯罪傾向性預測的人工智能系統,無論技術人員如何調整機器學習的策略和算法,人種和膚色都成為無法抹去的高優先識別變量。那么看似技術中立的算法為什么會產生歧視?
算法本質是互聯網的編程技術,但這種編程技術絕非中立。谷歌公司的數碼相冊軟件將深色皮膚的人標記為大猩猩,展示了科技錯誤如何轉變成傷害,進而導致社會不安與仇恨。正如這里所示,算法歧視在很多情況下是難以預料的、無意識的副產品,而非編程人員有意識的選擇,更增加了識別問題根源或者解決問題的難度。那么算法歧視是如何出現的?首先,算法結果建立在其所使用的基礎數據之上,基礎數據的不完善將直接影響算法輸出的科學性。數據本應是社會現實的反映,但如果編程數據本身不正確、不完整或過時,輸出的結果則會以偏概全。我國的裁判文書上網制度有待完善,各省關于類案類判制度的試點也還存在“數據孤島”等“先天不足”,這不可避免地會損害算法輸出結果的公平性。其次,算法的設計、目的、成功標準、數據使用體現了設計者、開發者的主觀選擇,他們可能將自己的偏見嵌入算法系統,這導致算法繼承了人類決策者的種種偏見。第三,算法決策是在用過去預測未來,而過去的歧視可能會在算法中得到鞏固并在未來得到加強,因為錯誤輸入形成的錯誤輸出作為反饋,將進一步加深錯誤。第四,算法決策不僅會將過去的歧視做法代碼化,而且會創造自己的現實,形成一個“自我實現的歧視性反饋循環”。
二、算法歧視的治理難點
人工智能的算法決策具有典型的“黑箱”特點,連設計者可能都不知道算法如何決策,要在系統中發現有沒有存在歧視和歧視根源,在技術上非常困難。如果按照現有的法律責任規則,由于系統的自主學習、決策能力很強,它的開發者無法預測最終將輸出什么結果,那么黑箱的存在難以查找事故原因,將不可避免地產生責任鴻溝。除了如何通過設計確保算法和人工智能系統的公平性外,算法的治理難點還有以下方面。
首先,法律工具主義思維盛行。工具主義是指將各種科技成果視為解決人類問題、增強人類能力的工具,其在法律領域是實用主義法律觀的體現。電腦量刑、類案類判輸出的結果之所以往往為民眾質疑,是因為只講手段不問目的的工具主義割裂了法律和道德的關系,導致輸出結果無法取得社會認同。工具理性取代價值理性的弊端在現代化早期已經暴露無遺了,技術本身并不是目的,也無法自動形成自己的目的。
其次,算法的透明性問題難以公開。算法的輸出是“黑箱”過程,即便人工智能最終的應用出現嚴重后果,算法的過程也無從得知。人們無法判斷損害到底如何造成、更不清楚算法本身是如何編寫的。對于掌握先進科技的企業而言,算法往往屬于企業的“商業秘密”,是受到法律名正言順保護的“黑箱”。當利用犯罪風險評估軟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評估時,決定司法判決結果的就不再是規則,而是代碼。而編程人員將既定規則寫進代碼時,不可避免地會對這些規則進行調整,但公眾、官員以及法官并不知曉,無從審查嵌入到自主決策系統中的規則的透明性、可責性以及準確性。在缺乏必要的問責機制的情況下,無法矯正的算法歧視對刑事司法是一種嘲諷。
第三,運用法律規制算法歧視在操作層面還需考慮以下方面:第一,公平可以量化、形式化嗎?如何被翻譯成操作性的算法?第二,公平被量化為計算問題會帶來風險嗎?第三,如果公平是機器學習和人工智能的目標,誰來決定公平的考量因素?第四,如何讓算法、機器學習、人工智能具有公平理念,自主意識到數據挖掘和處理中的歧視問題?
三、通向公正的算法規制
法律只有能夠以直觀、明確的方式對人工智能的決策進行追蹤,才能夠保證人工智能在合法軌道上運行。如果算法繼續保持神秘并且人工智能公司的重心始終圍繞利潤而非公正與平等,那么人工智能將很難取得公眾對其在司法應用中的信任。發展人工智能為了促進社會進步,法治公正需要考慮技術革新和權力結構變化所帶來的新問題。2016年英國下議院科學和技術委員會《機器人與人工智能》,特別強調決策系統透明化對于人工智能安全和管控的作用。世界科學知識與技術倫理委員會(COMEST)也關于機器人倫理的初步草案報告,提出應當在機器人及機器人技術的倫理與法律監管中確立可追溯性,保證機器人的行為及決策全程處于監管之下。
(一)創新與普惠勢不可擋
科技發展激發更大的創新活力。中國政府正在推動“中國制造2025”計劃,隨著機器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發展的日漸成熟,科技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日益深遠,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向智能商務轉型,創造新的商業模式,極大降低人工成本,商品搜索和推薦更加精準化和個性化,最終帶來消費者體驗的提升。
普惠貿易極大調動中小企業和個人參與熱情。中國政府提出“一帶一路”倡議,推動普惠貿易發展。隨著電子世界貿易平臺(eWTP)的推進,跨境貿易的門檻將不斷降低,中小企業和個人參與全球貿易的能力逐步增強,“貿易是每一個人的權利”終將得以實現。
新的規則體系推動消除貿易壁壘。世界海關大會與中國海關于2018年2月在中國召開了首屆世界海關跨境電商大會,探索如何在海關角度促進貿易便利化和消除不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貿易壁壘問題。歐盟各國法律的差異導致其內部跨境電子商務運營成本高,阻礙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近些年也在極力推行“單一數字市場戰略”。2017年3月,阿里巴巴與馬來西亞數字經濟發展機構(MDEC)合作,聯手打造eWTP“試驗區”,建設“數字自由貿易區”,探索跨境電子商務貿易新規則,提供“一站式”外貿綜合服務,目標是促進貿易發展,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貿易發展。
(二)新與舊的沖突和博弈
1、舊秩序與新文明:跨境電子商務
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突出問題是現行知識產權保護的地域性管轄。目前,知識產權的權利創設、運行、保護以主權國家的權力為依歸,權利效果也局限于一國之內。一個在某國完成并得到保護的作品,在它國則得不到保護。對此,各國用國際條約的方式相互承認知識產權,這一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緩解。但因為商標和專利必須注冊或申請才能得到保護,需要權利人到各國去注冊或申請。在傳統國際貿易中,只有較大的制造商和經銷商才能承擔在眾多國家注冊商標(申請專利)以及運營的成本。由于傳統貿易也主要是大的制造商和經銷商參與,知識產權保護地域性造成的沖擊被暫時抵消。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起來后,中小企業和個人參與國際貿易逐漸增多,一旦發生侵權,傳統的權利救濟成本就難以負擔。由于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各國不統一,也會增加跨境電子商務運營的成本,迫使賣家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在不同國家遵守不同的規則,進行不同的運營設計。
2、舊觀念與新創造:未來科技
科技創新對于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而言,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人工智能現在已經可以相對獨立的創造出作品(創造物),隨著人工智能、機器智能的不斷進步,其在創造領域所占份額將越來越大。微軟于2017年5月出版的《陽光失了玻璃窗》,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百分之百由人工智能創作的詩集,但是根據現行著作權制度,無法確認權屬。現行著作權法是以自然人創造為核心進行設計的,著作權一般情況下歸屬于創造作品的自然人(法人在一定條件下也能取得著作權),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也與自然人的生命時長相關。人工智能創作的作品權屬問題,現行法中很難找到解決辦法。
3、舊體系與新需求:知識產權保護成本效益
電子商務引發的知識產權保護成本與效益的新需求,凸顯了現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匹配。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實踐中侵權、惡意侵權并存,如果過分信任投訴人,因為投訴人的一紙通知直接將店鋪商品下架,則可能讓賣家失去抗辯和舉證的機會,誤傷商家的正常經營權,而如果確系侵權,則又可能因為侵害后果加大而要承擔連帶責任。電商平臺作為商業經營者,并非專業人員,難以對侵權與否做出超越其能力的判斷,立法的滯后性和現實的復雜性已不能滿足知識產權保護的需要。阿里巴巴旗下平臺有著超過10億的商品數量,歷史圖片存量達一千億張,每天新增6到8億張圖片,如果用人工識別圖片中違規侵權的內容,工作量難以想象。為解決這一問題,阿里巴巴引入了“圖片保護”機制,騰訊也有“原創保護”機制。但是,各個平臺之間、平臺與有關主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尚未實現共享,難以發揮聯動效應。
4、舊懲罰與新破壞:灰黑產業鏈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推動了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產業進步,但也滋生了一些新型的違法犯罪形式,網絡灰黑產業鏈即是典型。灰黑產業以營利或者破壞性攻擊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和平臺注冊規則,通過自動化軟件批量自動注冊,異常創建互聯網平臺用戶賬號,虛假認證身份信息、虛假交易,進行非法網絡工具買賣以及數據信息非法交易等。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為例,售假者為了逃避法律責任,通過惡意注冊、虛假認證等手段從事售假活動,對于這些行為存在立案難、取證難、認定犯罪數額難和適用法律難等問題,假貨的刑事打擊一直難如人意。
(三)用科學的方法找到面對明天的辦法
立法和監管部門應該保持一種開放心態,鼓勵探索、倡導創新,理性、包容、謙抑地對待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既要重視域外相關法律的發展,也要重視本土形成的治理規則,將這些實踐經驗作為制定法律和政策的重要參考,推動解決不斷出現的新問題。
面對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的沖擊,相關利益主體往往表現出疑慮的心態,擔心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沖擊其既得利益,甚至會發生阻擾行為。在制定規制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的法律過程中,應該讓相關利益主體充分表達意見,聽取他們的訴求,以高度的公開透明打消疑慮,達成對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新規則的共識。
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特別是假貨治理問題是一個復雜的挑戰。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應當以激勵相關各方合作、共同治理為要義,推動包括政府、權利人、電子商務平臺等在內的多方主體共享治理信息和治理技術,以協同共治,實現互利共贏。
關鍵詞:模糊神經網絡;企業信用風險;評估模型
中圖分類號:F8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04(2013)05?0021?05
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方沒有意愿或沒有能力履行既定合同條件而造成違約,致使債權人或交易方遭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企業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有企業內部自身的因素,也有環境因素。企業經營不善、決策失誤導致無法履約等自身因素往往被認為是企業信用風險的根本原因[1];而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法律法規制度及政治制度的突變也成為當前企業信用風險成因不可忽視的因素。
理論和實踐已表明當今的中國已經步入了“信用經濟時代”,這就要求作為中國經濟主體的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感知風險、預測風險和規避風險,以確保契約關系的如期履行。這既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根本,也是國家和地區經濟體系正常運行的基本前提。因而如何科學有效的評價企業的信用風險,對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與經濟健康運行的意義與價值是不言而喻的。
一、文獻回顧
信用評價是穆迪(Moody)公司的創始人約翰·穆迪在1890年首創提出的債券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債券的信用評價確定債券等級,目的是幫助投資者對債券做出選擇,同時也為企業管理者的生產經營決策提供建議。到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信用評價開始在歐美國家風行,評價的技術也在與時俱進。總結其發展歷程,評價技術大致可以劃分為經驗判斷時期、統計模型時期和人工智能方法時期。
(一) 經驗判斷時期
這一時期主要集中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依賴評估人員的經驗和能力對企業的信用狀況作出判斷。在多年的實踐中,逐漸形成了“6C”“5P”及“LAPP”等要素信用評價方法。但經驗判斷法對評估人員的能力與水平有很高的要求,而且由于不同評估人員的的認識不同導致評價結果差異較大,評價結果公正性難以保證。
(二) 統計模型時期
在上世紀50年代到90年代期間,統計方法開始在信用評價技術中大量使用。Beaver[2]在1968建立單變量多元分析模型 (Z模型),但這種方法會存在不同變量導致不同的評價結果的缺陷。針對這一缺陷,Altman[3]利用多元判別分析法進行改進建立了Zeta模型,明顯提升了風險預警的效果。1980年Ohlson[4]開始運用Logit回歸模型進行企業信用評價,而后Collins和Green(1982)、Gentry、Newbold和Whitford (1987)的研究表明了Logit回歸模型在信用評價方面優于Zeta模型。Jone和Hensher(2004)使用混合Logit模型提高風險評價的準確程度。隨著信用評價技術的完善,一些新的統計方法不斷在實踐和應用,如KMV模型、VaR方法均在信用風險評價中使用,這些模型的出現意味著統計方法在信用風險度量技術的廣泛使用。
但是統計學方法應用在信用評價中也有很多的不足,如統計模型要求評價指標的關系是線性的,指標要成正態分布等都與企業的實際情況不符。因此,統計方法評價企業信用風險有很大的局限性。
(三) 人工智能方法時期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信用評價就進入了一個集人工智能、計算機技術和系統技術于一體的人工智能方法時期。隨著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應用,神經網絡方法(ANN)開始進入信用評價的應用和研究領域。相對于統計方法,神經網絡對樣本數據分布要求不嚴格,具有較強的“魯棒性”和較高的預測精度,這些優勢使其成為信用風險評價的有效工具。Singleton和Surkan[5]的研究表明神經網絡方法的準確率比信用評分法的準確率要高16%。Altman、Macro和macro[6]的研究也證實了神經網絡準確率遠高于信用評分法準確率。
我國學者對于信用評價問題的研究起步較晚,相比發達國家成熟的信用評價體系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特別是在信用評級的實踐中,仍然以信用評分為主,在評價方法上,又以統計分析為主,而對于神經網絡方法、衍生工具方法的應用研究相對較少。基于此,本文構建模糊神經網絡方法探索企業信用風險評價方法。
二、研究方法與樣本來源
(一) 研究方法
本文中的T-S模糊系統是一種自適應能力較強的模糊系統應用,該模型不僅能自動更新,而且還能不斷修正模糊子集的隸屬函數。T-S模糊系統用“if-then”的規則來定義,其模糊推理如下:
其中: 為模糊系統的模糊集; 為模糊系統的參數;yi為根據模糊規則得到的輸出。該模糊推理的輸出部分是模糊的,輸入部分是確定的,且輸出為輸入的線性組合。
(二) 樣本來源
本文中的樣本來源于2012年度浙江省重點工程招投標領域信用評級企業。為了評價的一致性,受評的72戶企業均為土木施工類企業,其中55戶作為神經網絡的學習樣本,17戶作為檢驗樣本,樣本數據均由杭州資信評估公司提供。
(三) 評價指標說明
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是科學評價企業信用狀況的基礎和依據,本文按照浙江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和規范提供的指標體系[7],其評價指標主要分為5個大類、15個中類及48個初始指標集,即① 企業基本狀況大類指標:基本條件,人力資源,管理能力;②財務狀況大類指標:債權債務,營運能力,盈利能力;③ 發展潛力大類指標:行業狀況,技術實力,成長能力,發展戰略;④ 公共信用監管大類指標;⑤ 招標投標監管信息大類指標:招標投標信用記錄,合同履約情況,獲獎情況。
本文樣本的財務指標數據均來自于審計后的財務報表,定性指標則通過實地調查或監管部門的官網信息所得,因而所有的信用信息真實可靠。
由于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中的各個指標計量單位不同,在分析之前必須通過歸一化處理,化為無量綱的表達式,即為純量。指標歸一化的方法有很多,本文使用如下算子(即matlab中的mapminmax)進行歸一化處理:
其中:ymax默認取為1,ymin默認取為?1,這樣把原始數據歸一化到?1至1之間,以便于后續的運算處理。
三、模糊神經網絡構建
(一) 模糊神經網絡的輸入與輸出
本文構建三層神經網絡,模型的第一層為輸入層,因為有48個輸入參數指標,所以輸入層設置了48個神經元;第二層為隱含層,隱含層神經元個數要依據網絡學習的擬合速度選取,此處設置為100個;第三層為輸出層,由于輸出參數為一個,即為企業的信用等級,故輸出層設置1個神經元。
(二) 基于模糊神經網絡的企業信用風險評價的流程
企業信用風險評價要將輸入樣本數據歸一化后求隸屬度,旨在將數據模糊化,再采用連乘算子作為模糊算子,計算模糊模型輸出值,其結果為逆模糊化的輸出。通過誤差計算矯正隸屬度參數,訓練模糊神經網絡,將訓練好的網絡對測試數據進行信用評價。該過程如圖1所示。
(三) 模糊神經網絡的學習算法
1. 誤差計算
2. 系數修正
3. 參數修正
四、實證研究結果
本文采用MATLAB 2010a編程,實現模糊神經網絡過程對該網絡進行訓練。經過訓練得到模糊神經網絡的真實結構。該結構由48個神經元的輸入層,1個神經元的輸出層和100個神經元的隱含層構成,經過大量次數的訓練,得到訓練結果。
(一) 誤差分析
從圖2到圖5可知,經過9 000次訓練,個別點的誤差仍然較大,沒有趨于穩定。在經過10 000次訓練后,所有點的誤差非常小,訓練好的模型能夠用于測試數據的信用評價。
在不同訓練次數下誤差波動不大,說明經過10 000次訓練以后的誤差已經趨于穩定。從圖6和圖7中可以看出,需要較大的訓練次數誤差才能趨于穩定,主要原因在于訓練樣本中等級的不連續性,例如一個企業的數據理論上應該化分為等級2.4,但是在實踐應用中的等級卻只有2和3,按照接近原則劃分到2,這樣的誤差出現在訓練樣本中將會對訓練結果的好壞、預測結果的好壞有著較大的影響。
由于反歸一化后結果不一定是整數,這與信用等級不一致,所以有必要對結果取整,當輸出結果小于1.5,其等級為AAA(圖上為1),輸出結果為1.5~2.5,其等級為AA(圖上為2),輸出結果為2.5~3.5,其等級為A(圖上為3),輸出結果大于3.5,其等級為BBB(圖上為4)。
測試樣本評價結果如圖8,等級1代表AAA,2代表AA,3代表A,4代表BBB。即:
五、結語
(1) 本文根據浙江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確立了企業信用風險評估的指標體系, 構建了企業信用風險評估的模糊神經網絡模型。通過MATLAB 2010a編程,實現模糊神經網絡過程對該網絡進行訓練。實證研究表明, 模糊神經網絡適用于企業信用風險評價,且網絡預測誤差小。
(2) 利用模糊神經網絡得到的企業信用評價結果與杭州資信評估企業的評價結果基本一致。經對比,有4個企業的評價結果發生了一個等級的差異。
參考文獻:
[1] 張瑛. 新興技術企業信用風險評估方法研究[D]. 成都: 電了科技大學, 2009.
[2] Beaver W H. financial ratios as predictors of failur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66: 71?111.
[3] Altman E I. Financial Ratios Discriminant Analysis and the Prediction of Corporate Bankruptcy[J]. Journal of Finance, 1968, 23: 4?7.
[4] J S. Ohlson. Financial Ratios and the Probabilitistic Prediction of Bankruptcy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80, 4: 123?133.
[5] Singleton. And Surkan. D. Simulating Correlated Defaults [J]. Paper presented at the Bank of England Conference on Credit Risk Modeling and Regulatory Implications, 2003, 9: 21?36.
關鍵詞:醫院信息化;醫療體制;現狀;策略
隨著新醫改的推進,對醫療衛生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也會越來越具體,信息化已經從過去現代化的標志變成了一家醫院的基礎性需要。信息化對業務的支持為流程的優化提供了可能,通過信息技術實現醫療衛生服務整個環節中的協同和整合,使病患者能夠得到最好的醫療服務,解決長久以來看病難、看病貴、看病煩的問題,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差錯、降低醫療費用、提高醫療效率。
1 醫院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分析
國內醫院信息化建設經歷了單機單用戶應用、部門級系統應用、全院級系統應用階段,目前,全國縣級以上醫院基本上都建設了自己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有的發達的鄉、鎮醫院也建設了醫院管理系統。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已經成為醫院管理業務運行中必不可少的基礎性設施。同時,醫院信息系統的開發和應用正在向深度發展,從側重于經濟運行管理,逐步向臨床應用、管理決策應用延伸。然而,當前醫院信息化建設中仍存在著一些問題:
1.1法律法規制定相對滯后 現有的相關法規都是依據傳統的醫療模式制定的,對迅速發展的信息化準備不足。網絡的主要功能是信息流通,雖然大多數醫院已經裝備了大量的電腦,但醫院的文件交流仍然沒有擺脫傳統方式,醫生電子簽名和電子病歷的合法性沒有得到最終確認;醫療保險單位報銷時仍以底方為憑證,申請單和處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沒有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流的特性實現無紙化辦公。
1.2醫院信息系統應用層次不高 信息化進程是對傳統模式的顛覆,各個環節和流程都要依據信息化的特點進行本質的變革,而非僅僅形式的改變。醫院信息系統應為管理者的決策提供各類完整準確的信息。目前多數醫院的信息管理系統基本上還處于財務為核心的階段,醫院管理信息的主體應當是患者的醫療信息。
1.3醫院信息系統缺乏統一標準 信息共享是網絡的最大優勢,而目前各醫院的系統都是自成體系,互不兼容,獨立制作。軟件產品的商品化程度低,通用性和靈活性差,造成軟件升級及擴展困難,各醫院之間不能進行信息資源共享,形成信息孤島。
2 醫院信息化建設的整體思路和策略
2.1向"三無"醫院發展 "三無"是無紙、無膠片和無線網絡的簡稱,它是數字化醫院的三大特征。無線網絡和移動計算技術是實現"三無"醫院的網絡硬件基礎,PACS、LIS、HIS、符合法律規范的電子病歷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是實現"三無"醫院的軟件基礎,"三無"醫院的建設將會徹底改變醫院現有的管理模式和布局。
2.2向臨床應用深入發展 向臨床應用的不斷深入是下一階段醫院數字化建設的重要特征。醫療工作是醫院工作的主體,提高醫療質量、降低醫療成本是醫院追求的永恒目標。其中,臨床監護系統、手術麻醉系統、診療計劃系統等都是臨床應用系統所需的。
2.3向因特網應用發展 利用網上支付和掛號功能,患者可直接通過因特網進行網上掛號。患者還可以通過因特網和醫生聯系入院,不用通過住院處而直接進入病房。因此因特網的進一步應用將會削弱醫院的掛號室和住院處的作用。醫生和患者還可以直接登陸醫院的系統來調閱患者的醫囑和病歷,這樣醫生哪怕出去開會也可以直接給患者下醫囑。
2.4向標準化和集成化方向發展 患者的醫學臨床信息能否及時、完整準確地傳到會診方非常關鍵,而信息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和高度共享,關鍵在于信息的標準化程度和信息的集成度。一方面,醫院數字化建設向標準化方向發展,醫院數字化建設普遍采用HL7、DICOM3.0等醫療信息交換和接口標準。同時系統中各種代碼如疾病、藥品和診療等代碼應采用國際或國家統一的標準代碼,甚至醫院內部的患者ID號也應盡量采用統一的代碼如身份證號碼等,以便信息能夠方便地交換和共享,信息標準化是信息集成化的基礎和前提[1]。另一方面,醫院數字化建設向集成化方向發展。除了醫院內部的各種系統如HIS、LIS和PACS信息要高度集成外,醫院的HIS、LIS、PACS、電子病歷和遠程會診系統、醫院之間的各種系統、醫院系統與疫情上報系統甚至與戶籍系統、銀行系統等都可以集成,這些系統的集成可以實現患者信息的快速傳輸和度共享。
2.5向數據倉庫方向發展 數據倉庫是以傳統的數據庫技術作為存儲數據和管理資源的基本手段,以統計分析技術作為分析數據和提取信息的有效方法,以人工智能技術作為挖掘知識和發現規律的科學途徑,通過對原有數據進行抽取、轉換、裝載形成真實、全面、統一的數據,并通過運用聯機分析處理技術(On-Line Analytical Processing)、數據挖掘技術(Data Mining)來實現決策支持(DSS)、客戶關系管理(CRM)、商業智能(BI)等一系列的應用[2]。
2.6向短信等新的應用領域發展 隨著醫院數字化建設的不斷深入,醫院計算機網絡上有豐富的信息資源,如何利用這些資源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是醫院數字化建設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手機作為方便快捷的通信工具,在社會上基本普及,而且基本上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而手機短信作為"第五媒體",可以為患者提供預約掛號,患者自身的就診信息如化驗、檢查、體檢和門診費用等的查詢,醫院信息如醫生出診情況、科室和醫生介紹等的查詢。醫院還可以利用短信來對患者進行業務宣傳,如醫院動態信息、本院特色診療服務項目等,為醫院提供一對一的業務宣傳渠道。
綜上所述,數字化區域衛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明確要求。醫院信息化建設是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醫院信息化建設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硬件加軟件不等于信息化。只有用信息化的手段來融合管理與醫療服務,提升醫療質量和管理效能,這才是醫院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很多人看不懂“互聯網+”,不知道“互聯網+”如何加,加什么,以及“互聯網+”未來的趨勢如何。實際上,“互聯網+”可以簡單用三個公式總結概括。
什么是“互聯網+”
首先什么是“互聯網+”?如果用一個公式表達即新階段+新常態+信息化=“互聯網+”。“互聯網+”就是現階段在新常態下所選取的信息化。信息技術革命已經為人類社會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也正在推動人類社會從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變。在這個過程中,為中國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或者說是有史以來最大的發展機遇。
在農業革命階段中,中國占盡了先機,但是在工業社會發展過程中中國一直被邊緣化,直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擺脫落后局面。如今信息革命來了,絕對不可能再錯過。
從2008年的金融危機之后,許多新信息技術及創新一夜之間“涌現”出來,比如人工智能,機器人,虛擬現實等等,這其中的絕大部分技術在十幾年前甚至幾十年前就已經存在。這是因為技術創新一般要有一段沉默期,度過這個時期,技術發展開始趨于成熟。
同時,人們對技術應用的認知也在逐步提高。回顧歷史,任何一次大的經濟危機之后,基本上都伴隨著一系列的技術創新的出現,也就是說金融危機本身也促使技術得到了爆發。
目前中國正處在一個多重轉型疊加的時期,轉型有很多路徑選擇,比如經濟發展階段要從中高收入向高等收入轉型,發展的驅動力,要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經濟形態要從工業經濟向信息經濟轉化;社會形態要從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化;同時治理方式要從原來管理型政府向在線的服務型政府轉型。每一種轉型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必然帶來轉型期的陣痛。而信息化絕對是轉型時期最好的選擇之一。
在轉型過程中,中國面臨的三大困境:人才、紅利消失以及資源環境約束。轉型不好就有可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原來的辦法、方式,已經沒辦法解決這些困境。一個方向就是創新,創新就要信息化。
創新轉型有很多路徑選擇,為什么要選擇信息化?
人們都知道中國的傳統人口紅利正在消失,但實際上在互聯網大環境下,中國已經出現一些新的人口紅利,這些優勢是其他國家不可比擬的。從2008年中國網民第一次超過美國之后,中國第一網絡大國的地位再沒有被動搖,未來也將不會動搖。大量網民的出現本身就是巨大的紅利,中國未來最大的網民數量是可能會達到14億。相信未來,尤其是在分享經濟領域,再出現10個以上的像BAT這樣的平臺型巨無霸企業,是完全有可能的。
目前,中國平均每人上網時間大概是3.5小時,美國大概是5小時。中國網民有巨大的潛力,上網時間每增加一分鐘都將帶來巨大的機會,也許將來我們會達到6個小時,甚至更多,這些都將帶來深刻的產業變化。創新轉型的機會和需求這些條件都具備,因此,中國一定要抓住“互聯網+”的戰略。
怎么融合“互聯網+”
第二個公式是 全面融合=全技術+全屬性+全要素+全流程。
什么是全屬性?互聯網不僅僅是一項技術,它是一個網絡,是一個媒體,是一種渠道,還是新的信息基礎設施,同時也是新的產業,一種新的文化,甚至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也有人提出是新的疆域,新的時代,這些屬性在互聯網發展過程中不斷變化。而“互聯網+” 要把這些屬性,功能,特點都考慮進去。
那么全技術是什么?互聯網包括網絡、通信和計算三大類,在基礎之上延伸出來的應用都是新技術,因此,“互聯網+”是現代信息技術的結合體。
而所謂的全要素,它包括直接要素和間接要素,每一個要素和前面所說的屬性技術都有無數交叉點,每一個節點都可能是一個新的突破點。
至于全流程,即是產業或者行業的一個環節。總之,全面融合就是全技術全屬性以及全要素和全流程的加和。
目前,中國很多企業,往往是在某一項技術,某一個屬性,某一個環節,某一個要素上取得突破,獲得成功。全面融合需要注意加減法的問題,特別是在加的過程中要注意減的問題,比如要減掉過去的那些對“互聯網+”可能產生限制作用的因素,包括一些過時的法律法規制度。
當然,對于產業界來說,還要減一些過去工業化的思路,最麻煩的是用工業化的思維做信息化的事情,也是我們常說的過去先進的信息生產力可能會遭遇落后的工業生產關系的矛盾,這樣的矛盾可能會長期存在。
同時,讓人擔憂的是國內一些政府部門做決策的時候,考慮的問題太多,顧慮的因素太多,決心不是特別大。“互聯網+”需要下決心,對于我國來說,可能需要五年,甚至十年的發展時間。
“互聯網+”將來如何變化
第三個公式是 互聯網+X= “互聯網+”,不等于互聯網也不等于X。
“互聯網+”之后是一種創新,比如互聯網加金融即互聯網金融,也可以稱為金融互聯網,或者汽車互聯網,或互聯網汽車,這些只是中國和美國的不同表述而已,在中國,兩個方面都可以用。這一定是一種新的變革,必須要用全新的理念,全新的觀點來對待。這些創新至少產生以下幾個方面的融合:
第一是網絡的融合,多種網絡融合在一起。包括過去說的計算機網、廣電網、信息網,也包括產業互聯網、消費互聯網和政務互聯網等等,各種網絡都會融合在一起,共同發揮作用。最直觀的表述所謂的融合,就是融在一起,漸漸消失,邊界模糊。
第二是融合體現在技術的融合方面,最主要的體現在工業技術和信息技術的融合以及和其他方面領域的技術融合。尤其是將來產業領域里,某一項技術很難說是工業技術還是信息技術,因為已經完全交織在一起。
第三是數據的融合,任何一個產業,任何一個行業,使用的數據是多方面的,需要多方面的數據融合。
第四是產業的融合,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跨界融合。這種產業的融合可能會使很多產業都分不清楚,比如說將來是互聯網公司,還是制造業公司,可能都分不清楚了。
第五是產銷融合。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界限逐步消失,“互聯網+”下可能是消費者、用戶主導的即COTB。消費者已經參與到生產中,已經是一個生產者。
最后,這些趨勢融合最終會演變成什么樣?即我們一直想象的信息經濟時代。
關鍵詞:企業行政管理;重要性;路徑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離不開行政管理,可以說行政管理對企業在未來一段時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但是在當前新時期的環境影響下,我國企業中的行政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弊端,企業如果無法找到一個合適自身發展的行政管理模式,那么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是會受到嚴重的阻礙的,基于這一原因,本文重點對新時期形勢下,企業如何更好的進行行政管理作出了探討,希望可以對今后的企業發展提供一條光明的發展之路,從而為我國社會的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1 企業行政管理
要想對企業的行政管理的發展路徑具有更加充分的認識,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在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對企業內部進行有效管理的一種模式,或者也可以說是法律法規、制度以及原則等的總和。如果將其按照廣義與狹義進行劃分,那么前者主要是指在企業管理者的領導下,由行政人員進一步落實各項企業活動的過程。如果從狹義方面加以闡述,就是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對企業的生產以及發展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
企業在進行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主要具備了以下幾方面的特點。一是在管理的過程中具有實時性。也就是說能夠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對企業在某一階段的發展做出具有針對性的反應。二是具有強制性的特點。因為在對企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行政管理人員必須要無條件聽從企業管理層的指令,并且將每一項工作任務具體落實到各個部門中,這樣才能促進整個企業正常的運行。三是具有縱向性的特點。在整個企業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主要是一種自上而下的管理關系,這一關系就是縱向性的重要體現。最后,行政管理是為企業的經營發展服務的,最根本的目標還是要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這樣才能促進其朝著更加長遠的方向發展。
2 當前企業行政管理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
加強企業行政管理能夠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企業競爭的日益激烈,我國企業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在國內有私營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這些企業之間形成了激烈的競爭。因此,對于當前企業的自身發展來看,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勝,就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競爭力。我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可以通過企業行政管理,努力打造學習型企業,強化企業成員的學習,使企業積極學習先進的管理理念、經營理念和科學技術,并且將其轉化到企業的生產和發展中去。只有這樣,才能夠不斷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實現企業的穩定運行。
加強企業行政管理能夠更好地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通常情況下,在企業運行過程中,企業行政管理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功能:第一,計劃功能。企業行政管理的計劃功能就是確定管理內容的目標和決定如何達到這些目標;第二,組織功能,企業行政管理通過完善企業不同級別之間的職責關系,加強各個環節之間的有效合作,實現行政管理工作的穩定運行;再次,指揮功能,指的是采取具體措施,調動和協調企業行政管理人員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四是控制工作,即對指揮工作的各項措施進行監測、控制與調整。企業內部行政管理系統為了能夠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而通過一定的法律、原則、制度和方法對企業進行職能性管理,通過以上各個功能的有效組合,更好地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
3 新時期創新企業行政管理的路徑
首先,要想為企業的行政管理開拓出一條長遠的創新性發展路徑,那么首先就應該從當前的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入手。將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進一步的優化處理,以法制化為管理中心,一切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出行政管理的制度,因為未來行政管理的發展方向就是法制化的方向,這是大勢所趨,同時這也是促進企業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的重要保障。在對行政法規進行建設的同時,還應該注重對現有企業中存在的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創立起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制,這一體制的建立與行政管理制度相互呼應,其重要的意義在于是從企業自身的發展為出發點的,并且在市場化、科學化的要求下,為企業今后的發展起到約束性的作用。在企業行政管理的過程中,行政機構的作用是最為主要的,因此要進一步完善行政機構的主導性作用,將行政機構的引領作用充分的發揮出來,這樣企業才能獲得長遠并且健康的發展。
其次,還要在行政管理方式上得到進一步的改良。在目前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一些行政人員對于自身的職責與義務并不是十分熟悉,所以造成管理工作的效率不高。但是新時期的發展環境下,效率是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要想加強企業行政管理的效率,就要從創新管理方法入手,以適應時展的變化。在具體的工作中,可以運用現代化的方式或者手段,推動行政人員工作的快速開展,例如使用計算機及其相關軟件對業務進行操練,這樣不僅可以使文件信息的整理變得更加規范,同時也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為企業節約了不少成本,當前的多數企業中,人工智能設備已經在企業行政管理工作中得到了應用,并且已經成為必不可少的設備之一,所以企業才能更加穩定的得以運行。
第三,創新企業行政管理體系。首先,完善企業行政管理的權力體系。在企業運行過程中,對企業行政框架進行有效設計,不斷強化企業的治理結構和組織結構,進而實現企業組織力量的有效整合,完善各種職能劃分和崗位設置,保證企業行政管理權力體系的有效運作;同時,完善企業行政管理的技術體系。企業行政管理需要技術支撐,實現企業之間的有效溝通,加強企業行政的監督和控制;另外,完善企業行政管理的事務體系。構建企業行政管理新體系離不開其事務體系的構建。企業行政管理的事務體系包括辦公室管理、文書檔案管理、會議管理、總務后勤管理、企業行政信息系統管理。通過不斷優化企業行政管理體系,為企業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結束語
總而言之,加強企業行政管理的作用是企業參與社會化大生產及市場運作的客觀要求。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大背景下,不斷創新企業行政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任躍敏.中國現行企業行政管理的相關問題剖析[J].東方企業文化,2012(6).
內容提要: 為緩解量刑失衡的局面,量刑規范化被列為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量刑規范化牽涉實體與程序多重進路的設計與構建,量刑改革同時是一項穩妥、規范化的作業。為此,建立案例指導量刑制度,既能發揮其指導量刑的具體示范作用,又能為具有全國指導意義的《量刑指導意見》的形成提供充分的經驗借鑒。
一、案例指導與量刑規范化的契合和優勢
(一)案例指導與量刑規范化的契合
案例指導制度,就是選擇典型的案例判決作為案例,為法官審理案件提供借鑒和指導,今后有類似事實的案件,在適用法律以及裁量幅度上,都可參照相關案例進行判決。實行案例指導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案情近似的官司判決結果卻大不同的現象,這不僅是司法進步的標志,而且也有利于司法公正。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10月制定下發并正式實行《關于在民商事審判中實行案例指導的若干意見》,天津“案例指導制度”的適用范圍,被明確限定在了民商事審判領域,有學者給出的理由是“我國刑事領域的成文法典已相當完備,具體操作的難道也不大。”[1]這種判斷不客觀。事實上,刑事法官并非想象中僅是具體地、機械地適用實體法的規定而已,特別是關于刑種和刑期的適用,因為我國《刑法》對很多罪刑都規定了寬泛的刑罰處罰范圍,有的甚至從管制刑直到死刑,因此,裁量刑成為刑事司法中的常態。
裁量刑的后果之一就是“同案不同判”現象的存在,其原因很多,但法官個人原因是影響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雖然從理論上講,法官的上帝只有一個——法律,但是,法官作為一個社會人,其成長背景、所受教育、個人、經歷、信仰乃至其性別、性格等都會對其量刑裁量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權力需要制約,特別是刑事法官裁量的結果直接關系到被告人財產、自由乃至生命的剝奪,如果不對這種權力進行必要的規制,權力濫用或者誤用的結果是非常嚴重甚至十分可怕的。然而,任何社會在量刑問題上始終面臨著靈活性與穩定性的困惑,絕大多數情況下,量刑的鐘擺總是在靈活性與穩定性之間搖擺。量刑均衡本質在于同類情況同類處理,量刑均衡不是絕對的,司法的屬性、量刑本身的定量化與決定量刑因素的非定量性之間的尖銳矛盾決定了刑罰均衡與個別化趨于協調是理想的選擇,案例指導的功能和案例的具體、直觀、穩定、統一、公正的特點與我國量刑規范化的改革,具有內在的契合性。
建立案例指導制度,意味著將法官的群體性經驗轉化為帶有普遍或一般意義的規范,這種規范即案例規范一旦形成又可以為經驗的運行設定一條職業群體所共認的標準。通過刑事案例的指導和約束,案例給法官處理同類案件提出了鮮活、具體的參照標準,對于實現量刑統一具有重要的意義。實行案例指導制度:一是案例的創立可以充分發揮法官的聰明才智。法官在審理到疑難復雜案件時,可以憑自己的文化功底和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在法律原則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大膽地行使解釋權,勾連或填補普遍性、抽象化的法律條文與案件具體事實境況之間的溝整;二是充分發揮檢察官、律師乃至當事人的能動性,通過引證主張和要求法院接納先前類似案例的刑罰裁量,促進個案刑罰裁量之間的均衡性和對稱性,進而達至刑罰裁量的基本統一。三是充分利用案例對法官的“示范”和“引導”意義,為法官處理同類案件提出了明確、具體的參照標準,用同行業的“經驗規則”制約和消解法官偏離先前案例的沖動,從而有助于限制法官的專斷與偏見,起到后盾的作用。四是通過建立刑事案例指導制度,以便經受特定程序的檢驗;同時,案例指導制度將案例公開,有利于社會公眾利用先例,對照自己的案件,對案件的處理過程和訴訟結果,產生一種預期,這種預期無疑是促成刑罰裁量統一性和均衡性的劑。
(二)案例指導對實現量刑規范化的優勢
我國傳統的刑罰裁量方法屬于一次完成型的綜合估量式的量刑方法,這是一種傳統的經驗作業法。這種量刑方法能夠充分發揮法官的量刑主觀能動性,賦予法官較大的量刑自由裁量權,但是這種量刑方法是一種非規范化的量刑方法,具有側重經驗判斷而忽視理性決策,側重定性分析而忽視定量分析的“估堆裁量”的缺點。針對傳統量刑方法的弊端,人們設計了種種量刑方法對量刑進行規范,核心是對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權的規制。迄今,我國地方法院探討和嘗試的新量刑辦法,大體有電子計算機和“量刑指導規則”、“量刑指南”規范量刑的模式,學者則嘗試設計刑罰階梯,以實現量刑均衡。[2]綜觀這些探討和研究,共同特點是從法律的細密化、具體化的向度出發的。
首先,電子量刑方法,試圖把數學、人工智能等自然科學技術手段引入到量刑的過程,盡量排除情緒化因素對法官裁判的影響,對量刑情節細化,對刑罰的法定刑幅度進行細化,通過一定的精密計算程序設計,形成犯罪情節與刑罰之間的一一對應關系,從而達到精確量刑目的。然而,這種借助自然科學研究成果的設計,與司法過程性質相佐,違背法律的本性和量刑的特性,同時是對量刑規范化的誤解,原因在于案件和刑罰的社會性決定了量刑不可能通過一套死板的數學分類法或模型加以解決。更何況電腦量刑的量刑情節都是有預設的,其設定的只能限定于法定情節,由于社會的變化發展,在案件發生之前,我們很難窮盡影響量刑的各種因素,很難對每種因素的社會危害性程度進行事先的分類和評估。
其次,關于“量刑指導規則”模式。這種模式首先解決的一個問題是量刑基準點的選擇與確定。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04年5月9日通過的《量刑指導規則(試行)》為例。《規則》第8條規定:“為防止量刑失衡,應當確立各罪的量刑基準,即對已確定適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個罪,在排除各種法定和酌定情節的情況下,僅依其一般既遂狀態的犯罪構成的基本事實而應判處的刑罰。”第9條規定:“確立量刑基準采用以下方法:(一)非數額型的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為量刑基準。法定刑幅度為單一有期徒刑的,以該幅度的二分之一為量刑基準,例如,法定刑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即以五年有期徒刑為該法定刑的量刑基準;法定刑為不同刑種的,則以中間刑種為量刑基準;法定刑僅為兩種刑種的,則以兩個刑種的結合點為量刑基準。但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量刑基準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量刑基準為有期徒刑二年。(二)數額型犯罪,以犯罪數額比對相應的法定刑幅度確定量刑基準。(三)故意殺人(情節較輕的除外)或絕對確定法定刑的,以死刑或絕對確定的法定刑為量刑基準。”應該說,量刑基準的有無以及采取什么樣的量刑基準,決定著一個國家和地區法官刑法裁量權的大小。因此,這項嘗試本身具有積極意義,相信對于在該省域量刑均衡化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但量刑均衡化與量刑公正不是一個概念,量刑均衡也僅是我們進行規范化追求的目標之一,最終目標仍然是量刑公正,而評價量刑公正的最終尺度恐仍然是刑罰目的實現。“量刑基準”和上述量刑基準的確立方法存在如下疑問:其一,量刑基準如何形成的,其理論根據是什么,如何說明其合理性。其二,量刑基準的確立為何標準不統一,為什么有類型的犯罪采取“中線說”,有的采取“最重刑種”的方法,“量刑基準”的具體確定方法又為何與“量刑基準”的概念不相一致。其三,量刑基準的確立是立法問題還是司法問題。僅就量刑基準形成的方法而言,上述量刑基準的得出,是從刑法理論和刑事政策出發進行邏輯推理得出的結果,還是通過調查統計和實例分析尋求結論,其說服力會大不一樣的。筆者看來,實證方法比較可取,因為實證分析法看到了表征社會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險性大小的因素對確立量刑基準的決定性意義,作為尋求量刑基準的最基本方法,可以克服邏輯推理法缺乏理論支撐和實踐依據的不足。然而,量刑基準的實證分析必須調查、統計、分析每一個具體罪名的量刑情況,而為了保證分析結果的可靠性,樣本本身的典型性和公正性則是關鍵環節,于是又回到指導性案例的與積累上來。
再次,關于刑罰階梯的設計。刑法階梯的確立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不同刑種之間的換算問題。因為刑罰階梯是一個虛擬的標有均勻刻度的“標尺”,而且“標尺”通常是以有期自由刑(月)作為單位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罰階梯似乎很容易建立,然死刑、無期徒刑和管制如何科學地在同一個“標尺”上顯現出來。當然,學者們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主張無期徒刑根據實際執行的刑期來確定所應在刑罰階梯上所處的位置,而死刑則根據死緩所執行的刑期,參照無期徒刑高于無期徒刑兩年來確定其所對應的位置,管制則是按照1/2或者1/3有期徒刑幅度來確定。這樣確立的一個刑罰階梯從形式上看似乎相當完美,為法官提供了一個可供選擇的“標尺”。然而,不同刑種之間的換算特別是死刑和無期徒刑能否簡單地兌換成一定幅度的有期徒刑仍然一個懸而未決值得探討的問題,死刑和有期徒刑之間有著質的不間,當對量刑情節進行理性評價積分達到了無期徒刑或者達到了死刑的刻度時,最后的判決能否作出質的突破,作出這個質的突破是否合理?如果是正好處于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區間或者剛好處于無期徒刑和死刑區間時該如何確定最后刑罰?再如,具體量刑情節的分類和浮動范圍的設定。比如在趙延光教授的設計中,[3]為體現個案的差異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量刑情節的理性評價分了兩步:以從輕情節為例,首先對從輕情節根據其在犯罪中的作用評價為五個等級,特別次要情節(10分)、次要情節(20分)、一般情節(30分)、重要情節(40分)、特別重要情節(50分);然后再綜合其人身危險性等因素也分為五個等級,表現最好的(40分)、表現較好(30分)、表現一般(20分)、表現較差(10分)、表現最差(0分),然后把兩次積分相加,然后在“標尺”上找到對應的刻度。從上述量刑的過程可以看出,花費相當成本的刑罰階梯的設計又回到老路上來,因為對量刑情節的理性評價本身就是法官主觀性和個人傾向性的產物。因此,“這種精確度足以制勝迷人的詭辯、誘人的雄辯和怯懦的懷疑”[4]的犯罪與刑罰之間一一對應關系的誘惑,同樣存在著難以克服的障礙,在法理上也難以得到支持。
相比較而言,以《量刑指導意見》規范性文件規范量刑的模式是較為理想的選擇。那么,可否制定我國統一的《量刑指導意見》,以本文之見,條件不成熟,最關鍵的是《指導意見》的形成需要建立在經驗、統計、分析和合法與合理的論證基礎上,脫離具體案件情景制定普遍性規定,其考慮問題的周延性和公正性易引起質疑,尤其是在量刑問題上,法官的群體性經驗具有重要的意義。讓法官的群體性經驗形成一種帶有普遍或一般意義的規范,這種規范(如案例規范)又可以為經驗的運行設定一條職業群體所共認的標準,從事相同活動的人都必須借鑒或遵守,構成量刑公正、量刑均衡的理想路徑。[5]誠如17世紀英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黑爾(Matthew Hale)在一部批評霍布斯的論著中所指出的,“悠久而豐富的經驗能使我們發現有關法律所具有的便利之處或不便之處,而這一點恰恰是最富智慧的立法機構在制定此項法律時亦無法預見的”[6]。對以往的刑事案件判決進行統計分析和歸納總結似乎可以成為完成這一前提的捷徑,但由于量刑本身存在許多值得反思的因素,以此可以作為對以往量刑公正分析的借鑒和參考,通過案例,增強量刑透明度和量刑理由的說明,利用五年時間邊指導實踐,邊進行經驗積累,對穩妥地進行量刑規范化非常必要。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指導意見》一旦形成,穩定性關乎其權威性,關系到刑事法治的公信力,因此,量刑改革必然是一項穩妥、規范化的作業。
《指導意見》制定出來后,是否意味案例指導不再需要。《指導意見》與案例指導不僅不相沖突,相反應該是優勢互補,相輔相成的關系,以《指導意見》指導新的案例的形成,案例是對《指導意見》的應用,并且起具體化和發展《指導意見》的作用。原因在于,《指導意見》內容的細化和全面化,會帶來其應變能力的退化,因此需要以案例為實證統計分析方法為基礎,以不斷完善《指導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聯邦量刑指南經過二十多年的實踐,在美國司法及學術界也造成了很多紛爭,許多法官和學者對之持以嚴厲的批判態度,認為其不僅困住了法官的手腳,在具體案件中無法顧及特殊的情況,造成量刑畸重,而且對美國今天鑒于人滿為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一些學者還認為,量刑指南拋棄了刑罰的治療功用,對犯罪人采取的是關押政策,也不可能有效地預防和防止犯罪,造成許多社會問題。這些爭論伴隨聯邦量刑指南而產生,至2005年1月5日,聯邦最高法院在Boo—ker一案中以微弱的多數(5:4)正式宣布聯邦量刑指南不再作為強制性的法律規則,而只是供法官們在量刑的時候參考而已。[7]自此以后,《聯邦量刑指南》對法官量刑不再具有約束力。此外,以美國《量刑指南》作為一面鏡子,尚有另一個值得借鑒的方面,即美國量刑指南時的背景是建立在傳統犯罪觀基礎上的,即重打擊、懲治。現在,隨著世界范圍內犯罪觀的轉變,人們廣泛接受的是刑罰目的綜合性的追求,刑事和解等制度、被害人意見引入量刑考慮等,這些均構成對刻板的量刑設計和模式的挑戰。美國聯邦量刑指南的演變史為我們提供了規范量刑的一面鏡子,更加深了用案例指導量刑的信念。
二、案例指導量刑中刑事案例的形成、遴選與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而指導性案例又是案例指導制度的核心內容,目前指導性案例的編選標準、編選程序、方式和指導規則等規范性文件還沒有出臺,不同性質案件的指導制度采取相同規則還是有所不同并不明確。刑事案例制度既與其他案例制度特征相重合,又有自身的顯著特征。
(一)刑事案例的形成
刑事案例的形成構成刑事案例遴選的前提。刑事案例形成是建立在刑事判決基礎上的,案例的形成來自于判決的制作。作為案例生成的第一道工序,從我國法院設置和刑事案件的管轄和分工來看,作為案例來源的刑事案件的制作主體不應有審級和地區的限制。尤其是刑事案件,有的屬于對定罪的理解,更多地則是有關量刑的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固然由于級別和職能的原因擁有這項權力,在我國,多部分刑事案件由基層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司法活動地方知識的體現更多地體現于這兩個級別的法院審判,不能以基層法院法官素質低為借口,否認其刑事判決成為案例的來源,同樣不能否認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成為案例的來源。
此外,刑事案例不同于其他領域案例的明顯特征在于,其它司法領域案例的建立,重要的在于彌補現有法律的來漏洞與不足,因此所選案例可側重于法律規定較為原則、模糊或是有歧義,對案件沒有明確的指向,同時也缺乏司法解釋的疑難復雜案件,因為,此時,案例指導制度才能較大程度體現其意義。而刑事案例因受罪刑法定原則的制約,加之刑事案例對刑事司法的示范作用更多地應該體現在量刑環節,因此,刑事案例的生成應著重于典型、多發性案件,以為今后的刑事判決特別是量刑提供示范。
(二)刑事案例的遴選與公布
我國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的較為權威的案例匯編文本有案例選、審判案例要覽(與中國人民大學合編)和公報案例三種。這些案例都是通過法院系統內部作為調研工作的一項正式內容經過一層一級嚴格篩選而匯編入冊的,許多地方高級人民法院也經常以不同的形式編印案例下發,要求參照。法院內部對這項工作有布置、有考核、有獎懲,因此可以說,已形成案例指導制度的雛形,或者說者少在法院內部已形成。當下所言的建立案例指導制度,其意義就在于使案例指導成為一項對法院而言是一項主動、有意識的制度,對社會而言,變為一項公開的正式制度。尤其是后者讓制度公開,可以打消民眾的顧慮,社會對法院的判決多了一個監督的可參照坐標,當事人的抗辯也多了一個較為明確的預期,即使有差異,也要求法官能依法明確地指出這種差異,法官的隨意性將會受到一定的約束,司法公正也有了更進一步的保障。問題的關鍵是如何進一步完善案例的遴選與公布。
在我國,用案例指導刑罰裁量,目的在于使同案同判,實現刑事司法公正,由于刑法的特定性和刑法正式法源的特殊性,應避免司法改革“地方諸侯”先打出自己的“招牌菜”的現象,刑事法治權威的樹立和刑事司法公正的實現必須建立在一定的同等情形同等處理的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的最高審判機關,依法行使國家最高審判權,同時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工作。因此,就刑事判決的遴選和公布的主體主體資格來說,應當屬于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由最高人民法院對于案例進行篩選、編撰和能保證指導性案例的質量;另一方面,最高法院對于全國的司法審判工作有全盤的認識和把握,不受地方私利的影響。
具體而言,可由中級以上各級人民法院組建案例匯編委員會。該委員會成員的構成可以吸收法院審判委員會的法官。雖然審判委員會制度的存在頗受質疑,但是其成員無論審判委員會廢除與否,還是存在的,因此可以吸收審判委員會中,有豐富經驗的法官作為案例匯編委員會的成員,同時還建議邀請一些在本轄區內具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法學教授與法律學者,作為委員會的成員。關于遴選的案件,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向中級人民法院上報具有一定典型意義的案件。中級人民法院遴選的案件,既包括本法院審理的案件與上訴案件,也包括基層人民法院上報的案件,并同時向高級人民法院上報遴選的案例。高級人民法院遴選的案件既包括本法院受理的案件與上訴案件,也包中級人民法院上報的案件。遴選之后向最高人民法院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遴選的案例,既包括本法院審理的案件,也包括各地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上報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經過認真挑選和篩選的案例。遴選過程需要重點關注犯罪類型、情節類型、刑罰程度類型化的刑事案件。
建立案例指導制度意味著我國用于司法指導的案例應當是公開發表的,也就是可以被當事人和律師自由查詢并用于庭審抗辯的,而不能只局限于法院系統內部掌握,只讓法官知曉并進行那種“暗箱”式操作。因此,經過遴選的案例,應及時公布,鑒于我國刑法正式法源的特殊性和刑事法治的統一性要求,指導性刑事案例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而且應當通過公開渠道發行,現有條件下可以出版的方式面向公眾,讓普通人在新華書店就能很方便地買到。隨后,逐漸建立和完善軟件檢索系統,可以方便案例的分類和查詢。
(三)刑事案例的指導效力
我國的審判制度承襲的是大陸法系,適用的依據是制定法,不同于英美普通法國家的以案例為主,這就決定了我們所實施的案例指導制度不是對案例的直接適用,而只是有目的的尋找類似或大致相同的案例來為當前正在審理的案件提供一個或若干個參照,具體而言就是通過案例對法律的適用來提示法官對當前正在審理的案件作出更為恰當的法律適用,判決書上不必出現“依據某某案例”這樣的提法,而仍然只是對制定法的適用和法官在解釋制定法時的說理,但需要在適當位置注明相關的指導案例,以此起到指導法官判案的作用,又可將判決置于當事人、其他社會主體如新聞媒體、法學研究機構等的監督之下,否則,就不可能真正建立案例制度。與此同時,建立類似于德國背離報告制度,法官對同類案件認為不適用指導性案例,應向指導性案例的法院提出報告說明理由。如果作出與指導性案例出人較大甚至相沖突的判決,既可作為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的理由。
【注釋】
[1]資料來源:www.people.com.cn/GB/guandian/30/20020905.登錄時間:2008年12月30日。
[2]2006年3月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推出與高科技公司共同研制的電腦量刑軟件;2004年5月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正式通過《量刑指導規則》,并在全省強行推行;自2005年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頒布了《上海法院量刑指南——總則部分(試行)》、《上海法院量刑指南——犯罪之一(試行)》、《上海法院盜竊罪量刑指南(試行)》等;學者則對刑罰階梯進行了精心的設計,參見趙廷光:《實現量刑公正性和透明性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04年第4期。
[3]趙廷光:《實現量刑公正性和透明性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04年第4期。
[4](意)貝卡利亞:《論犯罪與刑罰》,黃風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版,第66頁。
[5]美國《聯邦量刑指南》即是在歸納一萬個案件量刑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