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監督》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目前以月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雜志是一本專注于法律領域和監督機制研究的綜合性專業雜志。該雜志旨在推動法治和監督領域的學術交流,促進法律體系的完善和監督機制的健全。
作為法律領域的重要專業雜志,延續了中國法治建設和監督機制發展的方向和任務。雜志內容涵蓋了憲法法律、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國際法等多個法律領域,并關注監察委員會、反腐敗、司法改革等與監督機制相關的問題。《法律與監督》雜志定期發表法學理論研究、實務案例分析、法律評論等類型的文章,同時也歡迎學界人士和從業者投稿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該雜志注重學術性和實踐性相結合,旨在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和監督領域的資訊和觀點交流,促進學術研究與實踐經驗的互動和碰撞。
《法律與監督》雜志的讀者主要包括法學領域的研究者、法律從業者、監察機關工作人員、政府部門官員、學生等。他們通過閱讀該雜志,可以了解最新的法律研究成果、法治進展和監督機制建設等方面的信息。從而提升自身的專業知識水平,拓寬研究領域,為法治和監督體系的建設做出貢獻。總之,《法律與監督》雜志作為一本綜合性專業雜志,致力于推動法治建設和監督機制的研究和發展。它通過學術研究成果的發布和專業觀點的交流,促進法學領域的學術進步和實踐創新,為法治和監督領域的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監督之窗、檢察官風采、一線傳真、聚焦司改等
①投稿時請確保 “摘要”“關鍵詞” “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作者署名”和“作者信息”的內容完整。
②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③文獻類型及其標識。以英文單字母大寫并用方括號括起表示:普通圖書[M]、會議錄[C]、匯編[G]、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數據庫[DB]、計算器程序[CP]、電子公告[EB]、檔案[A]、其他[Z]。此項目緊跟在文獻名稱之后。
④文稿要求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數字請按國家標準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計量單位請用法定計量單位。稿中插圖需黑墨清繪,線條均勻,規整清楚。稿中照片需黑白清晰,層次分明。顯微照相需標明放大倍數。
⑤文稿首頁地腳處附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研究方向排列。
⑥基金項目:標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以腳注形式標注于作者簡介上方。
⑦引言一般不超過500 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⑧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⑨表和圖應設計正確、合理、易懂,要有序號,只有1個表或1 個圖,仍用“表1”或“圖1”表示。
⑩輯部在稿件預審、作者修改、組版階段利用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進行檢測,對文字復制比超過一定比例的稿件進行人工比對,認定是否存在剽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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